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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7, 2026
52537_rns_2026-05-27_7137c647-b912-4751-b50c-628b12394eee.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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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現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鄉局第11973號信箱(郵寄專用信箱)
聚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機構
凱薩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股票證書傳媒:032333892999 證券代號:6224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購股東多加利用「股東#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紀念品領取方式請詳商面第五聯※
國內
郵寄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1304號
申信
為法組織證清明幫處
/ 紀委簽名明報處股東
/ 臺一股股信函交付郵寄
戶號:
股東 台啓

凱薩證券股票代理部針對讓華人提供之個人資料,致送市局有規定外,僅於經營股票相關業務之目的及配備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讓華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廢除
聚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聚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臺北重使用規則摘要
一、股東應自法專者,不得以另一部分股權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業務就自法原通知書內簽名或盈章者視為應自法原,但委托業務股東交付股票人或受托代理人者視為委托法原。
二、委托業之委托人、股東人及受托代理人,應依企業發行公司法原股東會使用委托業務對其公司法第一之公證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股東委托業務,應請股東人提供股東委托業之業務或應委內容資料,或各項公司業務之股東人業務或應各資料,切實確保股東人與與支持股或華人之資產資料及股東人對股東會各項適當之意見。
四、股東委托代理人法專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托業務,且一般業以法第一委托業,並以委托一人為限。
五、委托業應由委托人親自簽名或盈章,並應由委托人親自填寫股票人或受托代理人秘書。但信托事業或股權代理機構受委托證份股東人,及股權代理機構受委托證份委托業之受托代理人者,得以當場盈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托業還現過於開會且自現送達本公司股權代理機構,就應請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代理時(臺北市普通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托業送達公司後,股東經親自法原股東會或經以業務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業務內公司為結構委托之通知,通過結構者,以委托代理人法原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臺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法原通知書
經理:113年6月16日(星期二)五 午九時節
病例:部分科學領域之產業人為(第1號)
產品科科學起步小項研究過(科技先沖開)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委通股股東:
法人指派書
結構書
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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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辦理私募資通股確認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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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資訊后您閱覽,我代價會遭資金、股遭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本公司,再辦理將之資金開支。報提請股東審修權審準書,以私募方式辦理佣金確認發行資通股新股(以下稱「本交私募資通股」)。預計私募資通股總數不超過25,000千股(股股期調前分期12分),是否確實是否公司實際變遷開支。僅違資佣產辦理本交私募資通股,並因股東需求廣泛回應,不計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12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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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交易引導之行政定息「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關證券價注意事項」,將本交私募資通股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 私募價格訂定之前據告合理性。
本交私募資通股認股價格訂定之後考慮時,以定價回收——1.或在請僱債回債。於實資通股或儲價關貸變動中自動交與預測配股時權利配置,並及時與資訊時權後記錄價或定價回收日。請僱債回資通股或儲價關貸變動中自動交與預測配股時權利配置,並及時與資訊時權後按價計算之,以輕易買為後考慮時。
(1) 本交私募資通股之認股價格、報提請股東審修權審準書依據上述規定,以不成形後考慮時之行政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之價格於不成形股東需求廣域動之範圍內,報提請股東審修權審準書規回後之時定人規則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 本交私募資通股之訂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關證券價注意事項」規定,並考量本公司實際變遷、本承辦望以及私募有關證券之轉運時間。對象及數量均相關預測時,且份付本產品及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預約公開發行及上市等活動代表者回應,按本交私募價格之訂定價屬合理。
(2) 時定人之遺債方式與囚犯、自價代及預計按益。本交私募資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交易引導之(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盈發字第112088320號年時定之時定人為號,且以債務代依資人為號,惟囚犯並無已法定之債務代依資人,並定時定人之相關事宜,裁撐權審準書全權處理之。
(3) 遺債債務代依資人之囚犯、自價代及預計按益,係為同價本公司變遷預期、報稱由債務代依資人直接相關接值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生產、投資、保購、管理或債務預備等,以現代公司關係力及提升變遷效能與預期發展。
(4) 請理私募之自價預訊。
預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私募有關證券之自動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

※事前請 115 年 4 月 24 日
預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預測科技或商公司)為市價會遺資金、股遺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公司再簽發牌之資金開支,並簽發資金獲簽之辦理性與便利性。額外「證券交易法」第4項以分組及辦理10多項有關證券私募合理關聯,並以市場狀況及投資狀況等為基礎,以債務代依資人為證券,市場狀況審查報告書第8項(以下稱本交易法),依據與市價事業之重複內容,私募集資通股不超過25,000千股類型內,以分次辦理佣金確認私募資通股方式簽發資金,並因股價由10年4月24日股東常委派據目前,一年內分一至三次辦理。發行價格以不成形後考慮時或指請價格之介紹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特定人遺債方式與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項之《市場之訂定之人規則》。
本交易法以辦理行公司辦理私募有關證券價注意事項,主成形後考慮資源調理私募有關證券前一次內容與私募有關證券交付日前一次內,或辦理私募兌遺債務代依資人後,經營權限生產大變動等,僅由該證券承辦商以與辦理私募自價代和或佣售之佣金審核,並載明於股東審閱審通知,以作為股東提及同意之後考,故以市場狀況及投資狀況相關重複處,經營與其前一次內容等審準變動超過2.5分之一,其本制度等要求請辦理私募有關證券前一次內容,或指請僱債者繳付債券,惟因預測科技監管的認股價,即為2004年8月16日股東常委派資訊通審核。同時本次辦理私募兌遺債務代依資人後,本年內部有經營權限生產大變動之情景,其價前本證券承辦商已與私募有關證券之自價代與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本意見書之內容僅作為預測科技10多項審準書及股東需求廣域交私募資之參考依據。不與市場狀況和證券時,本意見書係依據預測科技所提供之財務資料及其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供應,對本承訊公司及本交私募資訊管理委員會之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市場狀況關鍵事之理念:考量資本市場狀況、購資時效性、發行成本及私募方式相對與廣泛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及為因應公司預期兌遺債務代依資人等情形,以私募方式辦理與有自動性與可行性。
- 競價私募之關聯:本交私募資通股總額在不超過25,000千股類型內,將於股東需求廣泛回收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20次)辦理。
- 時效性:本交私募資通股總額在不超過25,000千股類型內,將於股東需求廣泛回收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20次)辦理。
- 時效性:本交私募資通股總額在不超過25,000千股類型內,將於股東需求廣泛回收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20次)辦理。
本項目
2013年
預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預測科技或商公司)為市價會遺資金、股遺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公司再簽發牌之資金開支,並簽發資金獲簽之辦理性與便利性。額外「證券交易法」第4項以分組及辦理10多項有關證券私募合理關聯,並以市場狀況及投資狀況等為基礎,以債務代依資人為證券,市場狀況審查報告書第8項(以下稱本交易法),依據與市價事業之重複內容,私募集資通股不超過25,000千股類型內,以分次辦理佣金確認私募資通股方式簽發資金,並因股價由10年4月24日股東常委派據目前,一年內分一至三次辦理。發行價格以不成形後考慮時或指請價格之介紹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特定人遺債方式與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項之《市場之訂定之人規則》。
本交易法以辦理行公司辦理私募有關證券價注意事項,主成形後考慮資源調理私募有關證券前一次內容與私募有關證券交付日前一次內,或辦理私募兌遺債務代依資人後,經營權限生產大變動等,僅由該證券承辦商以與辦理私募自價代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惟因本公司實際兌遺債務代依資人,本交私募資通股因交付日前三年內不得以由轉運,本公司於交付日前三年後,授權審準書依據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時發行另上市標準之同意前後,後續向主管機關申報機票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日期。
-
制度本案之私募(包括若干類別)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場所、計價項目、權重金額、資金用途、預計遺債及可能產生之收益等相關事宜,僅其他一如有關發行計價之事項,亦因法令或正常主管機關規定及簽訂變遷評估或限額價值之數額須變更或減正時,除私募訂價或數外,提請股東常委授權審準書得依實時作預計可調整,且可自辦理。本系統證書及管要、經主管機關與分組正規簽訂變遷評估或同期額價預測要變更時,仍授權審準書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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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資通股,報提請股東常委授權審準書與其他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請議、管要一如有關私募資通股之相關法文件,並辦理一如有關發行私募資通股所需事宜。本公司私募有關證券屬鄰,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應該按事項調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www.lawa.com.hk/)報道「主體權重」,「投資權重」,過九「私募權重」須下,查詢股東審價充分該按事項或本公司網站(網址:https://www.afzz.com.hk/查詢)。
第,同時於完成資金之運用後,預計可發行公司關係力、提升變遷效能,對股東權益實現正面如血,故其辦理私募有關證券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能相關合理。
(二) 價業人之遺債與其可行性與合理性評估
該公司本交私募需為未完成價業人,若按公司公司10年內遺債價遺債資料作理,本交私募價之價業人再依「證券交易法」第19條之《規定規定特定人、本交私募資之價業人與以符合規定之債務代依資人規定,並以對該公司與領導資訊關係力與既有股東權益,故產生效能夠為優先、至於實際價業人之遺債,其併有關規定辦理,故其價業人之遺債方式相關重複。
該公司本交辦理私募有關證券資產是指有以可變變遷資金、股遺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公司再簽發牌之資金開支,考量企業未遷經營及發展,其證券回收緣權管轄代表僅以可正變遷發展,且特定經營權限之考量下,本本實際價業人之遺債,仍以規定經營權限及遷經營為基本原則,故本交私募實價業人之回應,雖有其可行性及自動性。
四、本系統營權時轉省對該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該公司本交私募股東調理25,000千股若支數發行,本交價業人合計占發行後總股數之約為22.5%,內部股價額然自國人將股價按公司審準開支,則有經營權限生產大變動之可能性,屆時對該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之影響,該原則下:
(一) 對公司業務之影響
該公司本交私募有關證券所取得之資金、可用於含價按公司變遷、再調預期資金需求,預計兌遺債務代依資人後,將透過債務代依資人直接或間接提升財務、業務、生產、投資、保購、管理或債務預辦理成形,進行其與實際銷同合作,藉以擴大公司變遷規模及提升業務整合機構,提升公司獲利能力,故對該公司業務應有正面承諾。
(二) 對公司財務之影響
該公司在本交私募有關證券、資金用途為市價變遷資金、股遺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公司再簽發牌之資金開支等,其所實現資金為期限超出資金,即可有效增化財務保購、有助於資金調理及修改開資金運用外,即可減輕向銀行借款之利息負擔損失,提起財務風險,同時於完成資金之運用後,預期可發行公司關係力、提升變遷效能,故該公司在私募資金即將有效抵注之下,對該公司財務是具有正面收益。
(三) 對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
該公司本交私募對象係以對公司與領導開支關係力與既有股東權益能產生效益之債務代依資人規定,藉以提起該公司與資本未市場預期進行利息,提升公司整體關係力是市前法定公司變革、獲利,對該公司股東權益實現正面收益,雖然允當常務性按資人及有經營權重大變動之可能,然私募有關證券有三年內不得因由轉運之原則,不應無公司對常務性按資人規定重新向市價時,有助於規定公司經營,對該公司股東權益應屬正面影響,故本交私募資訊購價格以不成形後考慮時或提請價格之介紹訂定,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對股東權益實屬相關有效。
五、結論
該公司本交報辦理私募有關證券係為因應資產帶包、強化公司關係力,以調提升公司變遷購收及整體股東權益,而兌遺債務代依資人,原有經於該公司未遷經營及原有變遷預期,本交私募有關證券計價報告於市價會遺資金、股遺銀行損毀,轉投資子公司或兌價其他同價公司與領導開支資金開支等,故本證券承辦商評估其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後,對該公司業務、財務、股東權益等之影響預計,價業人之遺債與其可行性及自動性,辦理私募預計產生之收益等各項因素,終究考量下,該公司本交報訟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有關證券應有其自動性及合理性。
資訊有關結論
本公司受預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預測科技」)委任,或辦理私募有關證券之自動性及合理性,提出評估意見書。
本公司執行之間業務、特權限並與下列情形:
一、本公司本為預測科技保權益並按資之財益被公司;
二、本公司本為對預測科技保權益並按資之按資公司;
三、本公司屬業務或轉經理與領導科技之屬業務或轉經理並非為同一人,亦與其有配偶或二親等公司之關係。
四、本公司本為預測科技之屬業;
五、預測科技本為本公司之屬業;
六、本公司與預測科技非屬證券發行人財務源為權利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