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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S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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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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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914

PSS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PSS Co., Ltd.

115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九點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三民路 4 號 3 樓

(經濟部土城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1

目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2
貳、開會議程 3
一、報告事項 4
二、承認事項 6
三、討論事項 7
四、臨時動議 8
五、散會 8
參、附件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9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15
三、114年董事酬金領取情形暨政策與績效關聯性 16
四、114年度個體暨合併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18
五、盈餘分配表 38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39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44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51

壹、開會程序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2


貳、開會議程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09時00分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三民路4號3樓(經濟部土城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114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五)114年董事酬金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案。

五、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3


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9~14頁)。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第15頁)。

第三案

案 由: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說明: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業經115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本公司114年度獲利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0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15,312,000元,全數以現金為之,上述金額與11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第四案

案 由:114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
一、依本公司章程第17條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二、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97,356,000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6元,依其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去)配發之,其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數,轉列公司其他收入項下。
三、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股利配發日。如嗣後因現金增資,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


第五案

案 由:114年董事酬金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係依其所擔負之職責、風險及投入時間等因素訂定,並與公司經營績效、永續績效及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具關聯性,相關評估項目、比重及內容,詳如本手冊附件三(第16頁)

二、本公司114年度董事個別酬金細目,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三(第17頁)。

5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 由: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度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彥君及陳建瑋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

二、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第 18~37 頁)。

三、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後之上述表冊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及附件五(第 9~14 頁及第 38 頁),提請股東會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 由: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說明:一、本公司考量資本規劃,擬就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132,452,000 元,以每股面額 1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13,245,200 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794,712,000 元。

二、前述增資之新股俟股東會通過,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召開董事會決定除權基準日。按該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之股份按比例計算,每千股無償配發股票 200 股,不足 1 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股票停止過戶日起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其股份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並以現金分派之,畸零股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

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四、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五、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六、提請討論。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8


附件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先生、女士:

感謝各位股東的全力支持與信任,茲將114年營業報告及115年營運計畫報告如下:

一、114年營業報告

(一)營運結果

本公司114年合併營收56億7,822萬元,較113年度合併營收47億1,698萬元,增加 20.38%,114年淨利6億3,572萬元,較113年度淨利4億5,868萬元,增加 38.60%,主要是系統銷售及停車經營據點之拓展,帶動了營收及獲利的增長。茲將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業結果重點說明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增(減)金額
金額 % 金額 % 差異金額 增(減)幅度(%)
營業收入 5,678,227 100.00% 4,716,986 83.07% 961,241 20.38%
營業毛利 1,243,271 21.90% 963,406 16.97% 279,865 29.05%
營業費用 353,011 6.22% 326,575 5.75% 26,436 8.09%
營業利益 890,260 15.68% 636,831 11.22% 253,429 39.80%
稅前淨利 790,834 13.93% 581,696 10.24% 209,138 35.95%
稅後淨利 635,721 11.20% 458,689 8.08% 177,032 38.60%
每股盈餘 9.60 7.14 2.46 34.45%

(二)114年預算執行結果

本公司114年度並未出具財務預測,故無預算執行情形。

(三)資產負債淨值概況

截至114年底合併總資產103億2,816萬元,總負債66億3,289萬元,佔總資產 64.22%,權益總額36億9,527萬元,佔總資產 35.78%,每股淨值為55.80元。


(四)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64.22 62.25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658.20 639.82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86.90 92.43
速動比率(%) 78.95 84.53
利息保障倍數(%) 6.99 6.82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7.60 6.56
股東權益報酬率(%) 17.78 16.00
純益率(%) 11.19 9.72
每股盈餘(元) 9.60 7.14

(五)研究發展狀況

本年度公司以「智慧營運、數位驅動、資料增值」為核心發展主軸,全面導入 AI、AIoT、邊緣運算與雲端平台等技術,持續提升產品效能、營運效率與市場競爭力。透過建構數據基礎架構、推動服務自動化與流程標準化,公司正加速朝「高效率、低人力、高附加價值」的營運模式轉型。主要研發進展如下:

  1. 月租會員服務智慧化升級:打造全雲端AI驅動營運模式

本公司正推動月租服務全面邁向雲端化,預計今年完成資料、介接流程與會員管理系統的全雲端遷移。此舉將使系統具備更高的可擴充性(Scalability)、高可用性(High Availability)與即時資料處理能力(Real-time Data Processing),並可進一步透過AI演算法進行會員行為分析、車流預測與異常偵測。

本公司將打造自動化客服與會員服務流程,結合NLP(自然語言處理)提升互動體驗。車後服務部分導入情境式推薦模型(Context-aware Recommendation),可因應會員使用行為自動推播洗車、驗車、保養、代駕、保險等服務,建立高附加價值的移動生活生態圈,強化長期營收結構。

  1. 路外智慧停管系統全面升級:以AIoT 與數據回饋提升場站營運效率

新一代停管系統在2025年已完成模組化架構與可熱插拔維修設計,進一步提升維運效率。本年度系統已正式量產推廣,並透過導入AIoT 設備監控平台、Predictive Maintenance(預測式維修)技術,能即時掌握設備健康度並預測潛在異常,降低現場維修成本與場站停機時間。

此外,本公司持續建構雲端運維數據庫,透過數據回饋模型不斷優化系統演算法,使場站運作更穩定、服務更一致,並提升投入新案場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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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聰明路邊開單系統強化:建立大規模 IoT 設備資料治理架構

針對集團逾萬台路邊收費設備,本公司透過AI進行設備端資料的深度解析,包括邊緣設備運算(Edge Computing)、訊號品質偵測、環境干擾分析、硬體壽命模型等。

本公司採用機器學習進行設備異常預測,可提前指出硬體設計改善方向,逐步提升開單效率、降低誤差率,並協助政府單位提升執法精準度。在城市層級,本公司建構車位使用大數據平台,可提供秒級趨勢分析、熱區車流模型與佔用率預測,成為智慧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決策支撐。

  1. 智慧樓宇管理系統深化:推動全自動、遠端化與機器人協同管理

隨商辦設備布建完成,本公司已整合門禁、監控、安防、訪客等多端點數據,並運用AI影像辨識、行為分析、異常事件偵測等技術建置智慧樓宇模型,提供更高層級的安全與營運效率。

因應少子化與缺工環境,本公司擴大導入機器人協作,包括巡檢、引導、警戒及環境記錄等任務,並透過雲端遠端控管平台,實現「一人管理多棟大樓」之目標,大幅降低物管人力成本。

長期而言,公司將朝 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整合平台前進,打造可跨棟、跨城市管理的雲端化樓宇管理系統,成為未來成長的策略重點。

  1. 醫療新世代智慧繳費服務:導入高效支付技術與流程再造

新一代聰明繳費機已正式推出,採用高速投幣模組、現金一次投入技術、具高容錯的支付模組,顯著提升使用者繳費速度。系統透過機器視覺與感測技術提升辨識率,降低卡鈔風險。

本公司亦將停車場自動繳費經驗延伸至醫療院所,導入QR Code、NFC、電子支付整合平台,協助院所大幅降低現金運補人力,並透過後台數據化管理提升財務對帳效率。

此方案將成為醫療院所數位化轉型的重要基礎建設,本公司也將借此擴大在醫療智慧服務領域的市場佔有率。

二、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面對全球智慧交通、城市管理與數位治理需求快速提升之市場環境,公司將持續依循「穩健擴張、科技驅動、效率提升」之核心原則,深化智慧停車服務根基,擴大國內外營運版圖,並透過AI、雲端平台及AIoT技術之整合,打造高度自動化與標準化的營運體系,以提升長期競爭力。未來策略重點包括以下四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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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擴大「城市車旅 CITY PARKING」據點布局,建立全台領先之車旅生態網絡

為強化在國內停車服務市場之領導地位,公司將持續拓展城市車旅 CITY PARKING 的營運版圖,預計於本年度將全台場站數提升至 1,450 場以上,全面提升地區覆蓋率與服務密度,並加強核心交通樞紐、醫療院所、商圈場站之佈局。

停車場布建密度之提升,除可提高車主使用便利性外,亦有助於:

  • 建立更完整的城市停車資料網路
  • 支撐AI車流預測模型運作
  • 提供會員更高度串聯之跨場域服務
  • 強化車後加值服務的導入能力

未來,公司並將積極與車輛保修、車險、租賃、電動車能源服務業者推動策略聯盟,開發更具黏著度的車主會員服務,打造整合式「車旅生活服務平台」,提升長期持續性收益佔比,並強化全生命周期客戶價值(Customer Lifetime Value)。

(二) 強化 PSS 系統銷售能量,推動智慧場域與大樓自動化整合方案全面升級

隨著企業與物業管理單位對於數位化與高效率管理需求快速提升,公司將持續深化 PSS 系列方案的核心競爭力,透過 AI、機器視覺、AIoT 感測及雲端技術,提供市場具高度整合性的一站式智慧化管理系統。

未來,公司將針對大型商辦及複合式場域推出更多自動化管理元素,包括:

  • 智慧訪客登錄與通行控制系統
  • 車道與訪客動線自動化服務
  • AI鏡頭與大樓安全事件偵測
  • 智慧巡檢機器人、無人化櫃檯服務
  • 數據化後台管理介面與跨棟整合平台

上述系統可協助業主降低人力依賴、提升管理標準化程度並減少營運成本。公司將持續以模組化架構提升產品彈性,並與 AIoT 平台進行深度整合,以提高 PSS 系列方案在國內外市場之滲透率。

(三) 推動智慧路邊停車服務升級,推出新世代節能智慧感測設備,協助政府落實城市數位治理

公司多年來深耕路邊停車管理服務,在全台累積超過萬格設備布建經驗。本年度,公司將啟動智慧路邊停車整體設備之新世代升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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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更高辨識準確度之智慧感應設備
  • 支援太陽能供電之低耗能偵測器
  • 新一代車位占用AI判讀演算法
  • 提升開單效率之設備資訊整合平台

透過新技術導入,政府單位可大幅提升路邊停車管理效率,降低人力成本與開單失誤率,並能以城市級停車大數據作為交通治理決策參考,包括車流熱點分析、佔用率趨勢預測及道路使用效率評估。

公司將持續以智慧化管理工具協助城市加速邁向智慧交通與智慧治理,強化公共部門合作關係並擴大市場機會。

(四)積極推動海外布局,擴大區域市場參與度,提升國際競爭力

為拓展公司業務版圖並提升收入來源多元化,公司已規劃於本年度於泰國曼谷設立「城市車旅 CITY PARKING」分公司,作為推進東南亞市場之前進基地。新據點將協助公司快速導入國內成熟之停車管理模式與技術能力,並與當地合作夥伴共同開發市場。

此外,公司亦同步針對日本、菲律賓及韓國市場進行可行性評估,內容包含:

  • 地區停車模式與法規環境分析
  • 商務合作或合資模式探討
  • 採購、營運模式與財務可行性測試
  • 潛在併購標的之評估與適配性分析

公司將以審慎且積極之策略,加速海外市場佈局,提升全球服務能量並降低單一市場依賴風險,為長期成長奠定穩固基礎。

三、外部競爭、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影響

本公司目前主要經營台灣地區停車場業務,屬內需型服務產業,營運與都市停車需求、商圈人流、地方政府停車政策及土地、人工、能源成本變動密切相關。近年市場競爭已由傳統場站數量競爭,逐步轉向場址取得、智慧化管理、動態定價、電子支付及充電服務整合之綜合競爭。另因交通部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設置規範,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未來須持續投入相關設備與管理資源,產業進入門檻與資本需求同步提高。

在總體經營環境方面,停車場產業需求與民間消費、商業活動、就業情形、觀光休閒及交通運輸需求息息相關。整體而言,國內內需市場與都市交通活動仍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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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需求提供穩定基礎,惟經營層面仍面臨土地租金、地價上升、最低工資調整、電力成本變動及利率水準等因素所帶來之成本壓力。尤其在人力成本持續上升之趨勢下,停車場業者更須加速導入自動化、無人化及智慧化管理系統,以提升營運效率並降低人力依賴度。同時,若未來能源價格及融資成本維持相對高檔,亦將對新場站拓展、設備更新及充電設施建置等投資規劃產生一定影響。

台灣停車場市場仍具穩定之內需基礎,惟產業經營環境已逐步朝向法規要求提高、科技應用深化、成本控管強化及區位競爭加劇之方向發展。面對外部競爭、法規調整及總體經營環境變化,本公司將持續秉持穩健經營原則,深化場站開發能力,提升智慧營運管理效能,審慎評估各項投資計畫,並配合市場需求及政策趨勢適時調整經營策略,以維持整體競爭優勢,提升經營績效,並為股東創造長期穩定之價值。

最後,謹代表阜爾運通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感謝各位股東過去一年來的支持與鼓勵。展望未來,我們將更加努力不懈,凝聚全員共識,以更強執行力迎接挑戰,並期盼股東們持續給予指導與建議。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楊文杰
總經理: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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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彥君會計師及陳建璋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此致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賴明陽 img-1.jpeg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三-1、114年董事酬金政策與績效關聯性

說明:

一、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一) 本公司董事酬金依公司章程規定,按董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參酌國內外同業水準,由董事會議定。重要評估項目及比重如下,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

  1. 經營績效:參照當年度營業收入成長率 20.38%、營業利益成長率 39.80%、稅前純益成長率 35.95%、股東權益報酬率成長率 11.11%等綜合考量,占整體評核 30%。

  2. 永續績效:納入 ESG 指標(資訊安全、職業安全衛生、永續綠色採購),依年度達成度綜合評估,占整體評核 40%。本公司資訊安全計劃達成率 92.5%;職業安全衛生執行良好(教育訓練達成率 73%、職場風險評估 100%),無重大職業災害,未來持續強化職場安全與健康。

  3.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包括但不限於董事個人對公司績效貢獻、出席(率)情形、發言次數等,董事會整體平均 4.86 分(滿分 5 分,優);董事成員自評 4.83 分(優);審計委員會 4.89 分(優)、薪酬委員會 4.96 分(優),占整體評核 30%。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

綜合評估,因營業收入及稅前純益成長率大幅提升、永續績效優異,故董事酬金維持原給付標準。

(二) 本公司章程明訂董事酬勞不高於年度獲利 2%,給付對象不含兼任經理人董事。依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及「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管理辦法」辦理,董事兼經理人者不參與分配。

16


附件三-2、114年董事酬金領取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 楊文杰 3,003 - 108 - - - 18 - 3,129
0.49% - - - - - - - - - 3,129
0.49% 3,129
0.49%
董事 昕楠(有)公司代表人:賴世鐘 - - - - - - 18 - 18
0.003% - - 757 - 28 - - - - 18
0.003% 803
0.13%
董事 鍾鑫(有)公司代表人:林寬進 - - - - - - 18 - 18
0.003% - - 757 - 28 - - - - 18
0.003% 803
0.30%
董事 羅芬眉 672 - - - - - 18 - 690
0.11% - - - - - - - - - 690
0.11% 690
0.11%
獨立董事 賴明陽 672 - - - - - 18 - 690
0.11% - - - - - - - - - 690
0.11% 690
0.11%
獨立董事 許博森 672 - - - - - 18 - 690
0.11% - - - - - - - - - 690
0.11% 690
0.11%
獨立董事 劉育良 672 - - - - - 18 - 690
0.11% - - - - - - - - - 690
0.11% 690
0.11%
註1:本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1.依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2.公司章程中亦明訂不高於年度獲利之2%作為董事酬勞。董事酬金依董事會決議支領每次出席董事會之車馬費,獨立董事每月支領固定報酬,並依公司章程規定分派董事酬勞,且無發放其餘相關變動報酬。董事之報酬亦已充份考量本公司營運目標、財務狀況及董事職責,並與經營績效獲利連結,再經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註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附件四、114年度個體暨合併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8


茲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採用權益法投資子公司之停車場停車收入認列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與眯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係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個體,其最主要之收入來源為停車場停車收入,由於該等收入之計算高度仰賴自動化系統且資料量龐大,大量交易資訊透過前端停車場管理系統處理,若人為修改系統記錄,將可能影響臨停收入之認列,系統費率設定之真實性與否將對停車場停車收入之計算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評估特定案場之臨停費率之真實性為顯著風險,並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臨停收入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1. 瞭解管理階層就停車場停車收入認列之攸關內部控制,並測試其運作之有效性;
  2. 針對記錄停車資訊之停車場管理系統,抽核測試其費率設定及異動是否經適當核准;
  3. 抽核並檢視汽車進出之記錄,以確認停車場管理系統中之停車時數記錄之真實性;
  4. 抽核核算停車場管理系統中收費金額計算及核對至帳載收入。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9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0


  1. 對於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彥君
陳彥君

會計師 陳建璋
陳建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30349292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21


华南省政协常委会司
甘肃省委员会常委会
民国11年4月1日-6月22日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确 资 1100 资 1144 金 100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 100 % 金 100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14,470 10 $ 819,225 22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30,098 1 14,470 -
1170 應收款項 89,642 2 122,119 3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7,851 3 148,585 4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5,319 1 25,797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453 - - -
130X 存貨 187,735 5 151,894 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59,099 1 59,730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934,667 23 1,341,820 35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307 - 4,873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579,636 64 2,029,037 5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68,900 7 160,590 4
1755 使用權資產 91,796 2 101,855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11,943 - 12,073 -
1780 無形資產 5,460 - 7,72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8,408 1 26,230 1
1920 存出保證金 30,964 1 29,279 1
1930 長期應收款 60,893 2 66,687 2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6,462 - 11,679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831 - 301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091,600 77 2,450,327 65
1XXX 資產總計 $ 4,026,267 100 $ 3,792,147 100
代 确 资 1100 資 100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 24,083 1 $ 10,189 -
2150 應付票據 3,033 - 5,372 -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2,000 - 2,000 -
2170 應付帳款 51,130 1 78,691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495 - 796 -
2200 其他應付款 77,394 2 66,447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04 - 45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4,104 - 8,72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4,577 1 15,825 1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3,689 - 7,614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46,940 1 36,206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37,549 6 231,910 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464 - 4,112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3,182 - 2,479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83,269 2 91,228 3
2645 存入保證金 6,539 - 6,523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93,454 2 104,342 3
2XXX 負債總計 331,003 8 336,252 9
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662,260 16 662,260 18
3200 資本公積 1,640,141 41 1,640,141 43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07,964 5 162,095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493 -
3350 未分配盈餘 1,183,132 30 990,143 26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391,096 35 1,152,731 30
3400 其他權益 1,767 - 763 -
3XXX 權益總計 3,695,264 92 3,455,895 91
負債與權益總計 $ 4,026,267 100 $ 3,792,147 100

董事長:楊文卓
經理人:潘瑋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22


卓爾達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13年度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 841,616 100 $ 767,245 100
5000 營業成本 604,663 72 574,865 75
5900 營業毛利 236,953 28 192,380 25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 12,638) ( 1) ( 9,343) ( 1)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224,315 27 183,037 24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36,762 4 39,297 5
6200 管理費用 70,924 9 70,736 1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0,861 5 37,290 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48,547 18 147,323 20
6900 營業淨利 75,768 9 35,714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11,761 2 11,344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299 - 16,079 2
7050 財務成本 ( 2,697) - ( 2,801)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563,399 67 417,747 5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75,762 69 442,369 5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651,530 78 $ 478,083 62
7950 所得稅費用 ( 15,809) ( 2) ( 19,394) ( 2)
8200 本年度淨利 635,721 76 458,689 60
8360 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1,004 - 1,256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36,725 76 $ 459,945 60
9710 每股盈餘
基 本 $ 9.60 $ 7.14
9810 稀 釋 $ 9.58 $ 7.12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img-2.jpeg


國建建設新形態公司

財務報表暨報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股利為元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代碼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股 股數(仟股) 金 金 當 當 本 本 當 本 資 本 信 信 訂 訂 當 當 股 股數 金 金 當 當 本 本 當 本
60,232 $ 602,320 $ 679,975 $ 107,253 $ 616 $ 887,333 $ 995,202 ($ 493)
112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54,842 - - ( 54,842) - - -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 123) - 123 - -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4.547元 - - - - - - - - ( 301,160) ( 301,160) - -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 - - - 458,689 458,689 - - - 458,689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 1,256 1,256
E1 現金增資 5,994 59,940 955,532 - - - - - - - - - - - 1,015,472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4,634 - - - - - - - - - - - 4,634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66,226 662,260 1,640,141 162,095 493 990,143 1,152,731 763 3,455,895
113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 45,869 - - ( 45,869) - - - - - -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 ( 493) 493 - - -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6.000元 - - - - - - - - ( 397,356) ( 397,356)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 - - 635,721 635,721 - - - 635,721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 1,004 1,004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66,226 $ 662,260 $ 1,640,141 $ 207,964 $ - $ 1,183,132 $ 1,391,096 $ 1,767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瑋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25


2006

卓爾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佃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651,530 $ 478,083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55,937 44,793
A20200 攤銷費用 2,263 1,57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 434) ( 11,965)
A20900 財務成本 2,697 2,801
A21300 股利收入 ( 95) ( 417)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2,170
A21200 利息收入 ( 10,926) ( 10,187)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563,399) ( 417,747)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2,175) ( 1,257)
A22600 存貨跌價迴轉 ( 1,748) ( 670)
A23900 未實現銷貨利益 12,638 9,343
A29900 租約修改利益 - ( 72)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 15,628) 51,627
A31150 應收款項 38,271 ( 47,882)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30,734 ( 38,439)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840 ( 406)
A31200 存 貨 ( 34,093) ( 36,43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631 ( 39,663)
A32125 合約負債 13,894 2,063
A32130 應付票據 ( 2,339) ( 228)
A32140 應付票據-關係人 - 2,000
A32150 應付帳款 ( 27,561) 2,125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01) ( 914)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0,519 ( 1,729)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59 ( 8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0,734 16,36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72,048 4,850

(接次頁)

26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100 收取之利息 $ 10,682 $ 10,017
A33200 收取之股利 95 417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712) ( 2,81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2,358) ( 43,65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67,755 ( 31,18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4,695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2,242) ( 80,81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227 2,012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685) ( 11,600)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10,118) ( 15,187)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 4,900)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1,166 675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5,217 2,75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50,435) ( 72,36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7,573) ( 56,351)
C03100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16 ( 503)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17,162) ( 12,319)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397,356) ( 301,160)
C04800 現金增資 - 1,015,47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422,075) 645,139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404,755) 541,58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19,225 277,63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4,470 $ 819,22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img-3.jpeg


會計師查核報告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阜爾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阜爾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阜爾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阜爾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8


茲對阜爾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停車場停車收入認列

阜爾集團最主要之收入來源為停車場停車收入,由於該等收入之計算高度仰賴自動化系統且資料量龐大,大量交易資訊透過前端停車場管理系統處理,若人為修改系統記錄,將可能影響臨停收入之認列,系統費率設定之真實性與否將對停車場停車收入之計算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評估特定案場之臨停費率之真實性為顯著風險,並將其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臨停收入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1. 瞭解管理階層就停車場停車收入認列之攸關內部控制,並測試其運作之有效性;
  2. 針對記錄停車資訊之停車場管理系統,抽核測試其費率設定及異動是否經適當核准;
  3. 抽核並檢視汽車進出之記錄,以確認停車場管理系統中之停車時數記錄之真實性;
  4. 抽核核算停車場管理系統中收費金額計算及核對至帳載收入。

其他事項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阜爾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阜爾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阜爾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29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阜爾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阜爾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阜爾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30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阜爾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彥君
陳彥君

會計師 陳建璋
陳建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30349292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31


卓爾遜通訊有限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404,996 14 $ 1,681,111 18
1140 合約資產 30,098 - 14,470 -
1170 應收款項 459,247 5 228,969 3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7,276 - 6,671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1,970 - 21,60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453 - - -
130X 存貨 98,192 1 96,758 1
1410 預付款項 97,967 1 86,440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4,092 - 7,704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144,291 21 2,143,731 23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807 - 5,373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4,272 - 19,633 -
1600 不動產、勘易及設備 1,194,268 12 1,068,481 12
1755 使用權資產 5,776,952 56 4,869,646 5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21,328 - 12,073 -
1780 無形資產 186,345 2 235,690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33,236 - 36,983 1
1920 存出保證金 561,749 5 397,533 4
1930 長期應收款 64,993 1 71,573 1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312,896 3 294,552 3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2,022 - 301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8,183,868 79 7,011,838 77
1XXX 資產總計 $ 10,328,159 100 $ 9,155,569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 - - $ 10,000 -
211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7,439 - 12,449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69,899 1 139,792 2
2150 應付票據 6,612 - 6,955 -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2,170 - 2,000 -
2170 應付帳款 133,798 1 157,868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8,798 - 2,193 -
2200 其他應付款 277,869 3 254,306 3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420 - 1,351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1,867 1 46,368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728,210 17 1,554,024 17
212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16,224 - 36,925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13,078 1 94,978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467,384 24 2,319,209 25
非流動負債
252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56,879 - 73,104 1
2540 長期借款 777 - 8,175 -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2,664 - 5,151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4,831 - 7,872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4,086,847 40 3,272,080 36
2645 存入保證金 13,513 - 14,083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165,511 40 3,380,465 37
2XXX 負債總計 6,632,895 64 5,699,674 62
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662,260 6 662,260 7
3200 資本公積 1,640,141 16 1,640,141 18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07,964 2 162,095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493 -
3350 未分配盈餘 1,183,132 12 990,143 11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391,096 14 1,152,731 13
3400 其他權益 1,767 - 763 -
3XXX 權益總計 3,695,264 36 3,455,895 38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0,328,159 100 $ 9,155,569 100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瑋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32


卓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全保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上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 5,678,227 100 $ 4,716,986 100
5000 營業成本 4,434,956 78 3,753,580 80
5900 營業毛利 1,243,271 22 963,406 2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95,537 1 91,830 2
6200 管理費用 216,613 4 197,455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0,861 1 37,290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53,011 6 326,575 7
6900 營業淨利 890,260 16 636,831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25,033 - 21,41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122 - 19,906 -
7050 財務成本 ( 131,865) ( 2) ( 99,905) ( 2)
7055 減損迴轉利益 649 - 331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635 - 3,118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99,426) ( 2) ( 55,135) ( 1)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790,834 14 $ 581,696 12
7950 所得稅費用 ( 155,113) ( 3) ( 123,007) ( 2)
8200 本年度淨利 635,721 11 458,689 1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04 - 1,256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36,725 11 $ 459,945 10
每股盈餘
9710 基 本 $ 9.60 $ 7.14
9810 稀 釋 $ 9.58 $ 7.12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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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廣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子公司

匹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股利為元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其他權益項目
股數(仟股)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額
代碼 60,232 $ 602,320 $ 679,975 $ 107,253 $ 616 $ 887,333 $ 995,202 ($ 493) $ 2,277,004
A1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54,842 - ( 54,842)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123) 123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 4.547 元 - - - - - ( 301,160) ( 301,160) - ( 301,160)
D1 113 年度淨利 - - - - - 458,689 458,689 - 458,689
D3 11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256 1,256
N1 現金增資 5,994 59,940 955,532 - - - - - 1,015,472
K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4,634 - - - - - 4,634
Z1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66,226 662,260 1,640,141 162,095 493 990,143 1,152,731 763 3,455,895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45,869 - ( 45,869)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 ( 493) 493 - - -
B5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 6.000 元 - - - - - ( 397,356) ( 397,356) - ( 397,356)
D1 114 年度淨利 - - - - - 635,721 635,721 - 635,721
D3 114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004 1,004
Z1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66,226 $ 662,260 $ 1,640,141 $ 207,964 $ - $ 1,183,132 $ 1,391,096 $ 1,767 $ 3,695,264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璋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卓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790,834 $ 581,69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460,533 2,073,113
A20200 攤銷費用 62,017 79,460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434) ( 11,965)
A20900 財務成本 131,865 99,905
A21300 股利收入 ( 175) ( 417)
A21200 利息收入 ( 22,205) ( 18,668)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4,634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 ( 3,635) ( 3,118)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235 8,152
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1,474 -
A22600 存貨跌價迴轉 ( 1,748) ( 670)
A20300 預期信用迴轉 - ( 306)
A23700 減損損失迴轉 ( 649) ( 331)
A29900 租約修改損失(利益) 1,861 ( 4,80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 15,628) 51,627
A31150 應收款項 ( 223,698) ( 88,480)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605) ( 5,195)
A31200 存 貨 314 ( 2,623)
A31230 預付款項 ( 11,527) ( 39,64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6,388) ( 406)
A32125 合約負債 ( 69,893) 16,752
A32130 應付票據 ( 343) ( 3,055)
A32140 應付票據-關係人 170 2,000
A32150 應付帳款 ( 24,070) 15,851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6,605 ( 2,07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6,187 10,606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69 866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2200 負債準備 ($ 2,487) $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8,100 29,58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3,122,779 2,792,48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1,961 18,498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75 417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31,896) ( 99,98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99,361) ( 224,375)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913,658 2,487,04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4,695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72,570) ( 485,055)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2,193 9,009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64,216) ( 42,714)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10,118) ( 15,017)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4,146) ( 10,428)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18,344) 5,53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67,201) ( 503,97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10,000) ( 35,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12,408) ( 81,396)
C025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減少 ( 36,926) ( 55,034)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570) ( 219)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1,965,312) ( 1,747,24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397,356) ( 301,160)
C04600 現金增資 - 1,015,47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422,572) ( 1,204,579)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 276,115) 778,494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681,111 902,61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404,996 $ 1,681,111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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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盈餘分配表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547,410,204
本期淨利 635,720,87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63,572,087)
累積可供分配盈餘 1,119,558,990
分配項目
股東股息-現金股利每股6元 (397,356,000)
股東股息-股票股利每股2元 (132,452,0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589,750,990

註一:另於計算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九應加徵 5%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時,依財政部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台財稅第871941343號函規定,採個別辨認方式,優先分配最近年度盈餘。

註二:惟若除息基準日前有因辦理增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按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每股配發金額。每位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金額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董事長:楊文杰

經理人:潘壕新

會計主管:林昆賢

第48頁


附錄一、公司章程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定名為「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原阜爾停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定為「PSS Co., Ltd.」。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2.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4.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5.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6.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7. F213030 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8. 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9.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10.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11. 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12.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3. E603080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14. EZ06010 交通標示工程業。
  15. F213090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16. F113090 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
  17.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8.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9.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0. JE01010 租賃業。
  21.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2.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3.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5.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6.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27.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8.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29. CZ99990 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30.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39


  1.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2.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 1,000,000,000 元,分為 10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均為普通股,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得分次發行之。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 50,000,000 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共計 5,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本公司依法收買之庫藏股,轉讓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前述所稱之一定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議之。

第五條之一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依相關法令規定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五條之二 股票之登記過戶,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五條之三 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五條之四 本公司於公開發行後,股票擬撤銷公開發行時,應提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為之,且於興櫃及上市(櫃)期間均不變動此條文。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六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六條之一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本公司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辦理,對於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股東會之召集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六條之二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舉行。採行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七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應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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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之一 股東會開會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八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法令限制或有公司法第179條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第九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本公司登錄興櫃後,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表決權行使方式之一,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九條之一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股東會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20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或主管機關所定之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5至9人,任期3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之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十條之一 本公司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上述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條之二 本公司應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執行監察人之職務。本公司得另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其組織規程依主管機關之規定並由董事會制定後施行之。

第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 董事長為董事會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因故無法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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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三條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不論營業盈虧,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業界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第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保險金額及投保事宜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四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五條 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下列各項書表,送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六條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2\% \sim 10\%$ 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不高於 $2\%$ 。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

第一項所稱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第一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1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第十七條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但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40條第5項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以發放現金方式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未來資金需求,依公司盈餘、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計畫之資金需求,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以不低於 $30\%$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年股東常會仍得視產業狀況,以公司利益及發展為最高原則,決定最適時適切之股利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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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本公司所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轉投資之限制。

第二十條 本公司得為轉投資事業及關係企業保證。

第二十條之一 本公司資金得依法貸與他人,但以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為限。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之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竣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此後辦理現金增資時,本公司應按原有股份比例分認,如未認足按原有股份比例得認購之額度,須先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股東會同意,始得為之。本公司處分、移轉或降低對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竣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亦同。另應強化對該二子公司之監理,該二子公司之相關內控辦法、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應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90年01月16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95年05月08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95年09月18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98年07月31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98年07月31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99年07月15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105年05月31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105年09月29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106年06月26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106年10月26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107年05月25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107年12月18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108年06月13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110年03月17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111年6月14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111年11月24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112年06月29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113年06月27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114年06月26日。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楊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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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依據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依本規則行之。本規則所未規定者,適用本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則中所稱之股東,係指已登記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上之股東本人或其依法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第三條、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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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召開股東會地點及時間原則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簽名簿等文件之備置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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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之一(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召集通知應載事項)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第七條、股東會主席、列席人員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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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照公司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但對於公司法規定之特別決議事項,其決議之作成,應依照公司法規定;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已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七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議案討論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股東發言

股東發言時,應先填交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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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表決股數之計算、迴避制度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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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選舉事項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議事錄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六條、對外公告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第十七條、會場秩序之維護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休息、續行集會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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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十九條、視訊會議之資訊揭露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條、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

第二十一條、斷訊之處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一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一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一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二十二條、數位落差之處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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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一、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持股成數及股數如下:

  1. 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數:66,226,000 股。
  2. 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5,298,080 股。

二、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5 年 4 月 28 日),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已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規定成數標準。

職稱 姓名 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
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楊文杰 1,303,496 1.97%
董事 昕树有限公司代表人:賴世鐘 2,155,297 3.25%
董事 鍾鑫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寬進 2,705,544 4.09%
董事 羅芬眉 155,385 0.23%
獨立董事 賴明陽 0 0.00%
獨立董事 許博森 0 0.00%
獨立董事 劉育良 0 0.00%
合計 6,319,722 9.54%

註: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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