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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Nov 13, 2018

52209_rns_2018-11-13_698496fb-712d-4f80-9c29-80576dc8fad8.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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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二季

(股票代碼 2855)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 8 號 1 樓

電 話:02-27478266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8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9 ~ 10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11 ~ 12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123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30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0 ~ 31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1 ~ 67
(七)
關係人交易
68 ~ 72
(八)
質押之資產
73 ~ 74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4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7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4
(十二)其他 75 ~ 113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14 ~ 122
(十四)部門資訊 123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
106 年
6 月
30 日

附註 %
%

%
110000 流動資產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6,694,364 8 \$
6,463,345
8 \$
6,152,337
7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流動 30,960,159 37 38,692,385 45 34,825,824 41
11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90,191 - -
-
- -
11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
1,044,031 1 1,076,772 1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111,828 - -
-
1,170,945 1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12,552,669 15 11,415,870 13 9,712,883 11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1,395 - 79,350
-
9,908 -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8,131 - 67,160
-
10,412 -
114070 客戶保證金專戶 六(六) 10,449,793 12 9,918,089 11 11,114,166 13
114090 借券擔保價款 13,240 - 88,318
-
54,981 -
114100 借券保證金-存出 313,841 - 745,882
1
401,790 1
114110 應收票據 1,348 - 1,471
-
730 -
114130 應收帳款 六(七) 15,706,251 19 11,154,566 13 14,645,433 17
114150 預付款項 33,232 - 30,749
-
26,972 -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八) 359,329 1 66,900
-
109,238 -
11460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66 - 584
-
515 -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九) 1,539,511 2 1,792,864 2 1,808,910 2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79,035,548 94 81,561,564 94 81,121,816 94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非流動 66,801 - 50,342
-
50,509 -
1231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
-
40,173
-
40,173 -
12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64,519 1 -
-
- -
12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76,196 -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二) 510,909 1 496,497
1
450,251 1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三) 2,449,668 3 2,434,389 3 2,442,778 3
126000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四) 275,753 - 276,803
-
277,853 -
127000 無形資產 六(十五) 104,462 - 112,096
-
119,884 -
128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四十
六) 118,637 - 140,740
-
91,527 -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六) 1,254,389 1 1,199,090 2 1,229,912 2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5,345,138 6 4,750,130 6 4,779,083 6
906001 資產總計 \$ 84,380,686 100 \$
86,311,694
100 \$
85,900,899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 106 年
6 月
30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七) \$ 3,653,220 4 \$ 6,445,318 8 \$ 1,879,372 2
211200 應付商業本票 六(十八) 6,149,102 7 3,649,631 4 7,098,714 8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十九)
金融負債-流動 1,171,073 2 1,206,401 1 1,508,754 2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 15,407,615 18 20,911,658 24 19,838,769 23
214040 融券保證金 984,415 1 1,861,947 2 875,279 1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123,838 1 2,197,656 3 1,037,322 1
214070 借券保證金-存入 32,567 - 225,395 - 158,988 -
214080 期貨交易人權益 六(六) 10,411,839 13 9,892,808 12 11,105,162 13
214130 應付帳款 六(二十
一) 13,841,587 17 9,280,487 11 14,533,780 17
214150 預收款項 1,028 - 955 - 1,241 -
214160 代收款項 420,905 1 439,578 1 337,967 1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
二) 2,805,413 3 1,185,207 1 910,886 1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六(二十
三) 2,647,753 3 3,199,298 4 2,281,569 3
21460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96,234 - 292,629 - 152,561 -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23,779 - 11,952 - 9,794 -
210000 流動負債總計 58,870,368 70 60,800,920 71 61,730,158 72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8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四十
六) 7,343 - 15,939 - 20,186 -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
四) 41,771 - 59,873 - 12,399 -
220000 非流動負債總計 49,114 - 75,812 - 32,585 -
906003 負債總計 58,919,482 70 60,876,732 71 61,762,743 72
3000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二十
六) 13,904,281 17 13,904,281 16 13,356,658 16
301070 待分配股票股利 - - - - 547,623 1
302000 資本公積 142,702 - 142,702 - 142,702 -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二十
六)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2,755,737 3 2,503,765 3 2,503,765 3
304020 特別盈餘公積 6,945,453 8 6,373,559 7 6,373,559 7
304040 未分配盈餘 1,103,093 1 2,519,721 3 1,126,329 1
305000 其他權益 547,579 1 ( 58,374) - 41,462 -
300000 總計 25,398,845 30 25,385,654 29 24,092,098 28
306000 非控制權益 62,359 - 49,308 - 46,058 -
906004 權益總計 25,461,204 30 25,434,962 29 24,138,156 28
906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 84,380,686 100 \$ 86,311,694 100 \$ 85,900,899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 0 7 年 4 月 1 日
6

3 0

%

1 0 6 年 4 月 1 日
6

3 0

%
1 0 7 年 1 月 1 日

6

3 0


%
1 0 6 年 1 月 1 日

6

3 0


%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二十八) \$ 691,955 29 \$ 495,608 35 \$ 1,364,520 37 \$
974,347
29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二十九) 9,518 - 15,931 1 30,369 1 27,668 1
406000 財富管理業務淨收益 6,803 - 2,339 - 11,366 - 4,528 -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 六(三十) 1,046,602 44 615,796 43 1,075,661 30 1,498,872 44
421100 股務代理收入 21,040 1 20,990 1 38,072 1 37,909 1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一) 330,269 14 370,113 26 674,694 19 730,428 21
421300 股利收入 44,137 2 42,698 3 47,398 1 45,770 1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十二)
值衡量之淨(損失)利益 ( 21,892) ( 1) 279,115 20 48,488 1 155,413 5
42160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回補 六(三十三)
淨利益(損失) 2,134 - ( 19,537) ( 1) 26,378 1 ( 90,085) ( 3)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 六(三十四)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損
( 5,448) - ( 17,753) ( 1) ( 8,703) - ( 242) -
4217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十五)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
現淨損失 ( 19,617) ( 1) - - ( 23,782) ( 1) - -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利益 六(三十六) 158,199 7 30,462 2 365,060 10 31,192 1
424400 衍生工具淨利益(損失) 六(三十七) 16,754 1 ( 112,948) ( 8) 67,195 2 85,259 3
425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三十八) ( 64,466) ( 3) - - ( 75,226) ( 2) - -
428000 其他營業收益(損失) 六(三十九) 158,767 7 ( 297,697) ( 21) 9,111 - ( 94,351) ( 3)
收益合計 2,374,755 100 1,425,117 100 3,650,601 100 3,406,708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四十) ( 130,910) ( 6) ( 91,716) ( 6) ( 258,246) ( 7) ( 174,340) ( 5)
521200 財務成本 六(四十一) ( 103,543) ( 4) ( 93,850) ( 7) ( 201,777) ( 6) ( 199,504) ( 6)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 21,062) ( 1) ( 23,425) ( 2) ( 44,431) ( 1) ( 47,459) ( 1)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 29,601) ( 1) ( 26,322) ( 2) ( 61,036) ( 2) ( 49,495) ( 1)
528000 其他營業支出 ( 30) - ( 9) - ( 33) - ( 13) -
531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二) ( 690,931) ( 29) ( 551,653) ( 39) ( 1,248,510) ( 34) ( 1,143,352) ( 34)
532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三) ( 22,903) ( 1) ( 27,369) ( 2) ( 48,510) ( 1) ( 54,992) ( 2)
533000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四) ( 394,191) ( 17) ( 377,847) ( 26) ( 754,235) ( 21) ( 728,059) ( 21)
支出及費用合計 ( 1,393,171) ( 59) ( 1,192,191) ( 84) ( 2,616,778) ( 72) ( 2,397,214) ( 7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 0 7 年 4 月 1 日
6

3 0
1 0 6 年 4 月 1 日
6
3 0
1 0 7 年 1 月 1 日
6

3 0
1 0 6 年 1 月 1 日

6
3 0
項目 附註 % % %
%
營業利益 \$ 981,584 41 \$ 232,926 16 \$ 1,033,823 28 \$ 1,009,494 30
601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十二)
資損益之份額 24,622 1 18,585 2 48,265 1 33,571 1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五) 104,875 5 102,756 7 165,000 5 155,955 4
902001 稅前淨利 1,111,081 47 354,267 25 1,247,088 34 1,199,020 35
701000 所得稅費用 六(四十六) ( 175,841) ( 8) 44,546 3 ( 196,963) ( 5) ( 78,364) ( 2)
902005 本期淨利 \$ 935,240 39 \$ 398,813 28 \$ 1,050,125 29 \$ 1,120,656 33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5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損失 (\$ 15,751) ( 1) \$ - - (\$ 2,788) - \$
-
-
80555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546) - - - ( 547) - - -
80559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 - - - 11,886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056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132,794 6 43,657 3 60,637 1 ( 148,419) ( 4)
80561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利益(損失) 2,431 - - - ( 6,955) - - -
8056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淨
利益 - - 15,237 1 - - 40,656 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
額) 117,928 5 58,894 4 62,233 1 ( 107,763) ( 3)
90200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53,168 44 \$ 457,707 32 \$ 1,112,358 30 \$ 1,012,893 30
淨利歸屬於:
913100 母公司業主 \$ 933,172 39 \$ 397,207 28 \$ 1,045,886 29 \$ 1,118,990 33
913200 非控制權益 \$ 2,068 - \$ 1,606 - \$ 4,239 - \$
1,666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914100 母公司業主 \$ 1,051,775 44 \$ 455,965 32 \$ 1,108,454 30 \$ 1,011,168 30
914200 非控制權益 \$ 1,393 - \$ 1,742 - \$ 3,904 - \$
1,725
-
每股盈餘 六(四十七)
975000 基本每股盈餘 \$ 0.67 \$ 0.28 \$ 0.75 \$ 0.80
985000 稀釋每股盈餘 \$ 0.67 \$ 0.28 \$ 0.75 \$ 0.8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06 年 1 至 6 月

105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3~

12,320 00,001
۰ $\overline{\phantom{a}}$ ۰ 1,058,214 60,637
۰ ۰ ۰
\$142,702 \$2,755,737 $$6,945,453$ $$1,103,093$ 5,454)
- 6
法定盈餘公積 六(二十六) - - - 79,851 - (
79,851)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六(二十六) - - - - 163,694 ( 163,694) - - - - - -
股東股票股利 六(二十七) - 547,623 - - - (
547,623)
- - - - - -
106 年 1 至 6 月淨利 - - - - - 1,118,990 - - - 1,118,990 1,666 1,120,656
106 年 1 至 6 月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48,419) - 40,597 ( 107,822) 59 ( 107,763)
106 年 1 至 6 月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118,990 ( 148,419) - 40,597 1,011,168 1,725 1,012,893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 - - - - - - ( 4,366) ( 4,366)
106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13,356,658 \$
547,623
\$ 142,702 \$ 2,503,765 \$ 6,373,559 \$ 1,126,329 (\$ 798) \$ - \$
42,260
\$ 24,092,098 \$
46,058
\$ 24,138,156
107 年 1 至 6 月
107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3,904,281 \$
-
\$ 142,702 \$ 2,503,765 \$ 6,373,559 \$ 2,519,721 (\$ 66,091) \$ - \$
7,717
\$ 25,385,654 \$
49,308
\$ 25,434,962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 - - - 17,538 - 563,430 ( 7,717) 573,251 13,293 586,544
107 年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13,904,281 - 142,702 2,503,765 6,373,559 2,537,259 ( 66,091) 563,430 - 25,958,905 62,601 26,021,506
106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六(二十六) - - - 251,972 - (
251,972)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六(二十六) - - - - 571,894 ( 571,894) - - - - - -
股東現金股利 六(二十七) - - - - - ( 1,668,514) - - - (
1,668,514)
- (
1,668,514)
107 年 1 至 6 月淨利 - - - - - 1,045,886 - - - 1,045,886 4,239 1,050,125
107 年 1 至 6 月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2,328 60,637 ( 10,397) - 62,568 ( 335) 62,233
107 年 1 至 6 月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058,214 60,637 ( 10,397) - 1,108,454 3,904 1,112,358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 - - - - - - ( 4,146) ( 4,146)
107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13,904,281 \$
-
\$ 142,702 \$ 2,755,737 \$ 6,945,453 \$ 1,103,093 (\$ 5,454) \$ 553,033 \$
-
\$ 25,398,845 \$
62,359
\$ 25,461,204

106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3,356,658 \$ - \$ 142,702 \$ 2,423,914 \$ 6,209,865 \$ 798,507 \$ 147,621 \$ - \$ 1,663 \$ 23,080,930 \$ 48,699 \$ 23,129,629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6
107 年 1 月 1 日

3 0
106 年 1 月 1 日
6

3 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247,088 \$ 1,199,02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四十三) 35,122 38,328
攤銷費用
呆帳沖銷轉列收入數
六(四十三)
六(十六)
13,388
-
( 16,664
3,464 )
呆帳損失提列數 六(七)(十六) - 56,858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三十八) 75,277 -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六(三十二) ( 48,488 ) ( 155,413 )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十四)
量之淨損失 8,703 242
財務成本 六(四十一) 201,777 199,504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一)(四十
五) ( 747,915 ) ( 793,448 )
股利收入 ( 72,270 ) ( 64,704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六(十二) ( 48,265 ) ( 33,571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六(十三) 13 659
處分投資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營業外金融商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損失(利益)
六(四十五) -
7,535
( 280
29,98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7,648,193 6,881,7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744,57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294,865
附賣回債券投資 ( 111,828 ) 922,553
應收證券融資款 ( 1,122,956 ) ( 1,073,538 )
轉融通保證金 77,955 8,786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客戶保證金專戶
( 59,029
531,704 )
22,969
986,279
借券擔保價款 75,078 102,794
借券保證金-存出 432,041 ( 140,654 )
應收票據 123 350
應收帳款 ( 4,590,378 ) ( 8,411,546 )
預付款項 ( 2,483 ) 17,545
其他應收款 ( 81,060 ) 27,595
其他流動資產 253,353 130,99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44,031 ) ( 910,594 )
附買回債券負債 ( 5,504,043 ) ( 3,246,493 )
融券保證金 ( 877,532 ) ( 411,310 )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 1,073,818 ) ( 479,473 )
借券保證金-存入 ( 192,828 ) 99,792
期貨交易人權益 519,031 ( 985,475 )
應付帳款
預收款項
4,564,365
73
( 8,092,699
176 )
代收款項 ( 18,673 ) ( 75,524 )
其他應付款 ( 52,968 ) 165,154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551,545 ) 889,272
其他流動負債 11,827 4,257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6
107 年 1 月 1 日

3 0

6
106 年 1 月 1 日

3 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01,761 \$ 3,343,855
收取之股利 12,195 16,570
收取之利息 753,287 843,370
支付所得稅 ( 267,647 ) ( 48,809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99,596 4,154,98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28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三) ( 35,025 ) ( 13,552 )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五) ( 3,323 ) ( 2,957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59,998 ) 67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2,071 ) ( 1,726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42,682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0,417 ) ( 59,11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2,792,098 ) ( 5,301,178 )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 2,500,000 800,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18,102 ) ( 711 )
支付之利息 ( 208,597 ) ( 202,691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18,797 ) ( 4,704,580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60,637 ( 148,419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31,019 ( 757,132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463,345 6,909,46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694,364 \$ 6,152,33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 (一)統一 綜 合證 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下 簡 稱「本 公司 」)係 依中 華民 國 公司 法 之規 定, 於 民國 77 年 12 月 17 日 奉 准設 立 ,民 國 78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由統一 證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變 更 公 司 名 稱 為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並 於 民 國 78 年 4 月 3 日 正 式 開始 營 業。 截 至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司 已 設有 36 家 分公 司(包 含 總公 司)作 為營 業 據 點, 並 於民 國 103 年 7 月設 立 國際 證 券業 務 分公 司 。
  • (二)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承銷有價證券、在集中交易市場及其營業場所自 行或 受 託買 賣 有價 證券、有 價 證券 股 務 事項 之 代理、有 價 證 券買 賣 融資 融 券 業務、有 價證 券 借貸 業務、期 貨 業 務 輔助 人、期 貨 自營、發 行 認購 (售 )權 證、 新金 融 商品 交 易業 務、 財 富管 理 業務 及信 託 業務 等 。
  • (三)本公 司 股票 在 臺灣 證券 交 易所 掛 牌買 賣。
  • (四)截至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止 ,合 併 公司 員 工分 別為 1,714 人 及 1,719 人。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7 年 8 月 29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發 布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7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民國107年1月1日
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 民國107年1月1日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民國106年1月1日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民國107年1月1日
業及合資」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無 重 大影 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具 」

  • 1.金 融 資 產 債 務 工 具 按 企 業 之 經 營 模 式 及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特 性 判 斷 , 可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資 產 權 益 工 具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除 非 企 業 作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將非 交 易目 的 之權 益工 具 的公 允 價值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2.金 融 資 產 債 務 工 具 之 減 損 評 估 應 採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模 式 ,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日 評 估該 工 具之 信用 風 險是 否 有顯 著增 加,以 適 用 12 個月 之 預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 產 帳 面 總額 估 計);或 是 否 業已 發 生減 損,於 發生 減 損後 之 利息 收入 按 提列 備 抵 呆 帳 後 之 帳 面 淨 額 估 計 。 應 收 帳 款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應 按 存 續 期間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衡 量 備抵 損 失。
  • 3.一 般 避險 會 計之 修正 使 會計 處 理與 企業 之 風險 管 理政 策更 為 一致, 開 放 非金 融 項目 之 組成 部分 及 項目 群 組等 得作 為 被避 險 項目 ,刪 除 80%~125% 高 度 有 效 避 險 之 門 檻 , 並 新 增 在 企 業 之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得 以 重新 平 衡被 避 險項 目及 避 險工 具 之避 險比 率 。
  • 4.合 併 公司 對 於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 (以 下 簡稱「IFRS 9」)係採 用 不重 編前 期 財務 報 表 (以 下簡 稱「修 正 式追 溯」),對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之 重 大影 響 ,請詳附註 十二 (十 一)說 明。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無 重 大影 響 ,相 關影 響 金額 待 評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 露: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租 賃」取 代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 相關 解 釋及 解 釋公 告。此 準 則規 定 承租 人應 認 列使 用 權資 產及 租 賃負 債( 除 租賃 期 間短 於 12 個月 或 低價 值 標的 資產 之 租賃 外); 出 租人 會 計處 理 仍相 同, 按 營業 租 賃及 融資 租 賃兩 種 類型 處理 , 僅增 加 相關 揭露 。

合併 公 司於 民 國 107 年 第 一季報告董 事 會,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第 16 號對 合 併公 司 之影 響 係屬 不重 大 。

合併 公 司將 屬 承租 人之 租 賃合 約 按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16 號處 理,惟 採用 不重 編 前期 財 務報 表 (以下 簡 稱「修 正 式追 溯 」),其 影響 將調 整 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

(三)國 際會 計 準則 理事 會 已發 布 但尚 未經 金 管會 認 可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響 。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彙整 說 明如 下。除 另 有說 明 外,下述 會計 政 策於 本 合併 財務 報 告所 報 導期 間一 致 適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依據「證 券 商財 務 報告 編 製準 則」及「 期貨 商 財務 報 告編 製準 則 」及 金管 會 認可 之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34 號「 期中 財務 報導 」編 製。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出 售 金融 資 產。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合 併 財務 報 告需 要使 用 一些 重 要會 計估 計,在 應用 合 併 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重 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項 目,請 詳 附 註五 說 明。
  • 3.合 併 公司 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初次適用 IFRS 9,係採用修 正 式追 溯 將 轉換 差 額認 列 於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之保 留 盈餘 或 其他 權益 , 並未 重 編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及 106 年第二季之 財 務報 表 及附 註。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第 二 季係 依 據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9 號 (以 下簡 稱 「IAS 39」)及其 相 關解 釋 及解 釋 公告 編 製, 所採 用 之重 大 會計 政策, 請 詳附 註 十二 (十 一)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 合 併 公 司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 。 子 公 司 指 受 本合 併 公司 控 制之 個體( 包 括 結構 型 個體 ),當本 合 併公 司暴 露 於來 自 對 該 個 體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或 對 該 等 變 動 報 酬享 有 權 利 , 且 透 過對 該 個 體 之 權力 有 能 力 影 響 該 等報 酬 時 , 本 合 併 公司 即 控 制 該 個 體 。子 公 司自本 合併 公 司 取得控 制 之日 起 納 入 合 併 財 務報 告 , 於 喪 失 控 制之 日 起終 止 合併 。
    • (2)合 併 公 司 內 之 公 司 間 交 易 、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政 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整 , 與合 併 公司 採用 之 政策 一 致。
    • (3)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 合 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 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 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與 非 控制 權 益之 交 易),係 作 為 權 益 交易 處 理 , 亦 即 視 為與 業 主 間 進 行 之 交易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於 權 益。

  • (5)當 合 併 公 司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量 , 並 作 為 原 始 認列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價 值 或 原 始 認 列 投資 關 聯 企 業 或合 資 之 成 本 , 公 允價 值 與 帳 面 金 額 之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益 。 對 於 先 前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計 處 理 與 合 併公 司 若 直 接 處 分 相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礎 相 同 , 亦 即 如 先前 認 列 為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損 失 , 於 處 分 相 關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則 當 喪 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 制 時 , 將 該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簡稱統一期貨)
期貨經紀及自營 96.69% 96.69%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投顧)
有價證券之投資
顧問
100% 100%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香
港))(註1)
有價證券自營、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5.19% 5.19%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維京
島))
有價證券投資及
控股公司
100% 100%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綜代)
保險代理人 100% 100%
統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証創投)
投資顧問管理顧
問創業投資及除
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
100% 100%
統一證券
(維京島)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註1)
有價證券自營、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94.81% 94.81%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統一財管(香
港))
財富管理業務 100%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代理
人))
代理人業務 100% 100%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6年6月30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 期貨經紀及自營 96.69%
統一投顧 有價證券之投資 100%
顧問
統一證券(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 5.19%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證券(維京島) 有價證券投資及 100%
控股公司
統一綜代 保險代理人 100%
統証創投 投資顧問管理顧 100%
問創業投資及除
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
統一證券 統一證券(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 94.81%
(維京島)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財管(香港) 財富管理業務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 代理人業務 100%
  • 註 1:本 公司 與 子公 司統 一 證券 (維京島 )對 統一 證 券(香港 )綜合 持 股比 率 100%。
  • (四)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與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列 為流 動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用以 交 換 或用以 清償 負 債受 到 限制 除外 。

合併 公 司將 所 有不 符合 上 述條 件 之資 產分 類 為非 流 動。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列 為流 動負 債 :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發 生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 合併 公 司將 所 有不 符合 上 述條 件 之負 債分 類 為非 流 動。

(五)外幣 換 算

  • 1.功 能 性及 表 達貨 幣
  • 合 併 公司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係 以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衡 量 (「功 能 性貨 幣」)。本公 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 之 功 能性 貨 幣及 記帳 貨 幣係 新 台 幣;海 外子 公 司- 統 一證 券 (香 港)、統 一 財管 (香 港)及 統一 證券 (代理人) 之功 能 性貨 幣 及記 帳貨 幣 係 港 幣;統 一 證券 (維京島)之功 能性 貨 幣及 記 帳 貨幣 係 美金 。 本合 併財 務 報告 係 以新 台幣 表 達。
  • 2.交 易 及餘 額
  • 以外 幣 計價 或 要求 以外 幣 交割 之 外幣 交易,以外 幣 金額 依 交易 日 功能 性 貨 幣與 外 幣間 之 即期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帳。
  • 外幣 貨 幣性 項 目係 以報 導 期間 結 束日 之合 併 公司 結 帳匯 率換 算,而 結 帳 匯 率係 依 市場 匯 率決 定。以 歷史 成 本衡 量 之外 幣 非貨 幣 性項 目,係 以原 始 交 易日 之 匯率 換 算,而 以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外幣 非 貨幣 性 項目 係以 決 定公 允 價 值當 日 之匯 率 換算 。

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因 調整 而 產生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屬 透過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者,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認 列 於其 他 綜 合損 益 項目 。

3.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達 貨幣 不 同之 所 有合 併公 司 個體、關 聯 企業 及 聯合 協 議, 其經 營 結果 和 財務 狀況 以 下列 方 式換 算為 表 達貨 幣 :

  • (1)表達 於 每一 資 產 負債 表 之資 產 及 負 債係 以 該資 產 負 債 表日 之 收盤 匯 率 換算 ;
  • (2)表達 於 每一 綜 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3)所有 因 換算 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 (六)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1.合 併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項 目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及 其他 短 期具 高 度流 動性 投 資。
  • 2.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運 上 之短 期 現金 承諾 者 ,分 類 為約 當現 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7 年 度適 用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交易日會計。
  • 3.合 併 公司 於 原始 認列 時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相 關交 易 成本 認列 於 損益,後 續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其利 益 或損 失 認列 於損 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合併 公 司 於 損 益認 列股 利 收入 。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107 年 度適 用

    1. 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 為目 的之 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該 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金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1.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係 採用 交 易日 會計 。
    1. 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
  • (1)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時 ,先 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累 積 利益 或 損 失 後續 不 得重 分 類 至 損益 , 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 。 當 收取 股 利之 權 利 確 立, 與 股利 有 關 之 經濟 效 益很 有 可能 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合 併公 司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2)屬債 務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前 之減 損 損 失、 利 息收 入 及 外 幣兌 換 損益 認 列 於 損益 , 於除 列 時 ,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累積 利益 或 損失 將 自權 益重 分 類至 損 益。
  • (九)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其他 應 收款 暨 應收 證券 融 資款
    1. 應 收 帳 款 及 票 據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 之 帳 款 及 票 據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前 述 款項 之 其他 應收 款 項 。
    1.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及 票 據 , 因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 ,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十)附條 件 債券 交 易

附條 件 債券 交 易係 以實 際 收付 之 金額 為入 帳 基礎 , 於附 賣回 交 易發 生 時, 帳列 「 附賣 回 債券 投資 」 並列 於 流動 資產 項 下, 於 附買 回交 易 發生 時 ,帳 列「 附 買回 債 券負 債」 並 列於 流 動負 債項 下 ,其 與 約定 賣 (買)回價 格 間之 差額 , 帳列 利 息收 入或 利 息支 出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107 年 度適 用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考 量 所有 合 理且 可 佐證 之資 訊 (包 括前 瞻 性 者 )後,對 自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並未 顯 著增 加 者,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 抵損 失;對 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增 加 者,按 存續 期 間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就 不 包 含 重大 財 務組 成 部分 之 應收 帳款,按 存 續 期 間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

  • (十 二)金融 資 產及 金 融負 債除 列
  • 1.金 融 資產 之 除列
    • 合併 公 司於 符 合下 列情 況 之一 時 ,將 除列 金 融資 產 :
    • (1)收取 來 自金 融 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之權 利 失效 。
    • (2)移轉 收 取 金融 資 產現 金 流 量之 合 約 權利 , 且 業已 移 轉 金融 資 產 所有 權之 幾 乎所 有 風險 及報 酬 。
    • (3)移轉 收 取 金融 資 產現 金 流 量之 合 約 權利 , 惟 未保 留 對 金融 資 產 之控 制。
    • 2.金 融 負債 之 除列

合併 公 司於 合 約所 載之 義 務履 行 、取 消或 到 期時 , 除列 金融 負 債。

(十 三)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 互 抵, 並 於資 產負 債 表中 以 淨額 表達 。

  • (十 四)採權 益 法之 投 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或 間 接持 有 其 20%以上 表 決權 之 股份。合併 公 司對 關 聯企 業之 投 資採 用權 益 法處 理 ,取 得時 依 成本 認 列。
  • 2.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合 併 公 司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保 之 應收 款), 合 併公 司 不認 列 進一 步之 損 失,除 非 合 併公 司 對該 關 聯企 業 發生 法 定義 務、 推 定義 務 或已 代其 支 付款 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合 併 公 司 將 歸 屬 於 合 併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份 額 下 之權 益 變動 , 按持 股比 例 認列 為 「資 本公 積」。

  • 4.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權 益 比例 銷 除;除 非證 據 顯示 該 交易 所轉 讓 之資 產 已減 損,否 則 未實 現損 失 亦予 以 銷除。關聯 企 業之 會 計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與合 併 公司 採用 之 政策 一 致。
  • 5.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若 有 減 損 跡 象 , 則 合 併 公 司 將 該 投 資 之整 體 帳面 金 額作 為單 一 資產,比 較 其可 回 收金 額 (使 用 價值 或 公允 價 值減 出 售成 本 孰高 者 )與帳 面 金額, 執 行減 損 測試; 使 用 價值 係 依據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將 自 關 聯 企 業 所 產 生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之 份 額 評 估。當 可 回收 金 額 低於 其 帳面 金 額時,則 認 列 減損 損 失,該損 失 不分 攤 至 構 成 該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組 成 部 分 之 任 何 資 產 (包 括 商 譽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認 列 減損 之 情況 不存 在 或減 少 時, 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

(十 五)不動 產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且 該 項目 之 成本 能可 靠 衡量 時,才包 括在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或 認 列為 一項 單 獨資 產。被重 置部 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除 列。所有 其 他維 修費 用 於發 生時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其 他 不動 產 及設 備 之 後 續衡 量 採成 本模 式,除 土 地不 提 列折 舊 外,其 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
  • 4.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 :
耐用年限
建築物 5年~50年
生財器具 4年~10年
電腦設備 3年~5年
電力設備 3年~10年
租賃權益改良 5年

5.資 產 出售 或 汰換 時,成本 及 累 計折 舊 皆自 各 相關 科 目沖 銷,其處 分 資 產 之損 益 列為 當 期損 益。

(十 六)投資 性 不動 產

  • 1.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係 為 賺 取 長 期 租 金 利 潤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者 兼 具者 。
  • 2.當 部 分 不 動 產 由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自 用 , 剩 餘 部 份 則 用 以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本 增 值,當 合 併公 司持 有 之各 部 分不 動產 可 單獨 出 售,則 合併 公 司對 各該 部 分分 別 進行 會計 處 理。當 各 該部 分無 法 單獨 出 售,且 自用 部 分係 屬不 重 大時 , 該不 動產 整 體視 為 投資 性不 動 產。
  • 3.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相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其 成 本能 可 靠衡 量 時,該 投資 性 不動 產 始應 認列 為 資產。後 續支 出所 產 生之 未來 經 濟效 益 很有 可能 流 入企 業,且其 相關 成 本能 可 靠衡 量時,該 資產 後續 支 出予 以 資本 化。 所 有維 修 成本 於發 生 時納 入 當期 損益 中 。
  •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按 成 本 模 式 處 理 ,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以 折 舊 後 成 本計 算 折舊 費 用並 予以 計 提,其 折 舊方 法、耐 用 年限 及 殘值 比照 不 動產 及設 備 規定 。
  • (十 七)無形 資 產
  • 1.電 腦 軟體 以 取得 成本 認 列, 依 直線 法按 估 計耐 用 年 限 4 年 攤 銷。
  • 2.客 戶 關係 依 估計 耐用 年 限 按 3.6 年 平均 攤 銷。
  • 3.國 外 期貨 交 易所 席位:國 外 期 貨交 易 所席 位 以取 得 成本 認列,經 評 估 其 將在 可 預見 的 未來 持續 產 生淨 現 金流 入,故 視 為非 確 定耐 用年 限,不予 以攤 銷 ,並 每 年定 期進 行 減損 測 試。
  • 4.經 金 管會 認 可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3 號「企 業 合併 」之規 定,因 企 業 合 併 移 轉 對 價 大 於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淨 額之 差 額, 認 列為 商譽 。

(十 八)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 1.合 併 公司 於 資產 負債 表 日針 對 有減 損跡 象 之資 產,估 計 其可 回 收金 額, 當可 回 收金 額 低於 其帳 面 價值 時,則認 列減 損 損失。可 回收 金額 係 指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 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價 值,兩者 較 高 者。除 商 譽外, 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產 減 損之 情 況不 存在 或 減少 時,則迴 轉減 損 損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失 情 況下 減 除折 舊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額 。
  • 2.商 譽、非 確 定耐 用 年限 無 形資 產 及尚 未可 供 使用 無 形資 產,定期 估 計 其 可回 收 金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 列 減損 損 失。商 譽 減損 之 減損 損 失於 以後 年 度不 予 迴轉 。
  • 3.商 譽 為減 損 測試 之目 的,分 攤 至現 金 產生 單 位。此 項分 攤 是依 據 營運 部 門 辨 認 ,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單 位 或現 金 產生 單位 群 組。

(十 九)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 1.係 指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近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 及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避 險 工具 外 之衍 生工 具 而持 有 供交 易之 金 融負 債 。
  • 2.合 併 公司 於 原始 認列 時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相 關 交 易成 本 認列 於 損益,後 續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 利 益或 損 失認 列於 損 益。

(二 十)或有 負 債

或有負債係指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可能義務,其存在與否僅能由一個或 多個未能完全由 合 併 公 司 所 控 制 之 不 確 定 未 來 事 件 之 發 生 或 不 發 生加以 證實;或 因 過去 事 件 所產 生 之現 時 義務,但非 很 有可 能 需流 出具 經 濟效 益 之資 源 以清 償 義務 或該 義 務無 法 可靠 衡量 者。合 併 公 司不 認列 或 有負 債, 而係 依 規定 作 適當 之揭 露 。

(二 十一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 以 未 來 需 支 付 短 期 福 利 非 折 現 之 金 額認 列 為當 期 費用 。

2.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不 預期 在 資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全部 清 償之 福 利應 予以 折 現 。 3.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施 行,並 採確 定 提 撥制。 實 施 後 員 工 得 選 擇 適 用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有 關 之 退 休 金 規 定,或 適 用該 條 例 之退 休 金制 度 並保 留該 條 例前 之 工作 年資。對 適用 該 條例 之 員工,合併 公 司每 月 負 擔之 員 工退 休 金提 撥率 為 員 工每 月 薪資 之 一定 比率。合 併公 司 並 無其 他 法定 或 推定 義務 應 支 付額 外 之提 撥 金額。合併 公 司依 權 責 發生 基 礎,將 每 期 提撥 之 退 休基 金 數額 認 列為 當 期 之 退休 金 成本。淨確 定 福利 資 產 僅於 有 現 金退 款 或可 扣 除未 來應 付 退休 金 之情 形下 認 列。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 係 指 退 休 福 利 之 支 付 金 額 係 根 據 員 工 退 休 時 應 收 取 之 福 利 金 額 而 決 定 之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 該 金 額 之 決 定 通 常 以 年 齡 、 工 作 年 資 及 薪 資 補 償 等 為 基 礎 。 合 併 公 司 就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精 算 現 值 減 除 退 休 基 金 公 允 價 值 , 認 列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 該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每 年 度 經 精 算 師 依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衡 量 之 。 折 現 率 係 使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該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期 間 一致 之 政府 公債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之 市 場殖 利 率。

  • B. 有 關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合 損 益, 並 表達 於保 留 盈餘 。
  • C.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率 , 以 年 初 至 當 期 末 為 基 礎 計 算 。 若 該 結 束 日 後 有 重 大 市 場 變 動 及 重 大 縮 減 、 清 償 或 其 他 重 大 一 次 性 事 項, 則 加以 調 整, 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相 關 資訊 。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於具 法 律義 務 或推 定義 務 且金 額 可合 理估 計 時,認 列 為費 用及 負 債。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二 十二 )收入 及 費用

合併 公 司收 入 與支 出係 採 權責 發 生制 原則 予 以認 列。主 要 內容 可 分為:

  • 1.經 紀 手續 費 收入、出售 證 券損 益 及相 關 手 續 費支 出:於 買 賣證 券 成交 日認 列 。
  • 2.承 銷 手續 費 收入 及支 出:申 購 手續 費 收入 於 交易 時 認列;承銷 手 續費 收入 及 相對 之 手續 費支 出 則於 承 銷契 約完 成 時認 列 。
  • 3.期 貨 契約 損 益:期 貨買 賣 之交 易 保證 金以 成 本入 帳,每 日 並按 公 允價 值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認 列 於 當期 損 益; 自 營經 手費 支 出於 買 賣期 貨成 交 日認 列 。
  • 4.營 業 費用:係 合 併 公司 從 事營 業 所需 投入 之 費用,主 要 區 分為 員 工福 利費 用 、折 舊 及攤 銷費 用 、其 他 業務 及管 理 費用 。
  • (二 十三 )所得 稅
  • 1.本 期 所得 稅

應 付 所 得 稅 款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係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所 適 用 之 稅 法 計 算 而 得 , 除 交 易 或 事 項 係 屬 直 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者 , 其 相 關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應 同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外 ,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收 益 或 費 用 並 計 入 當期 損 益。

2.遞 延 所得 稅

衡 量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時 , 應 以 預 期 未 來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期 間 之 稅 率 為 準 , 且 該 稅 率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法 之 稅率 為 準。資 產負 債 表內 之 資產 及負 債,其 帳 面金 額 及課 稅 基 礎之 暫 時性 差 異依 資產 負 債表 法 計算,認列 為 遞延 所 得稅。原始 認 列 之資 產 或負 債,當 非 屬企 業 合併,且於 交 易當 時 未影 響 會計 利潤 或 課 稅所 得(損 失),則 該 資產 或 負債 所 產生 之遞 延 所得 稅 不予 認列。可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其 很 有 可 能 可 用 以 抵 減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若 合 併 公 司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足 以 提 供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或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延 並 於 以 後 期 間 得 以 實 現 者 , 其 可 實 現之 部 分認 列 為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3.合 併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本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規 定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所 得稅,俟盈 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年 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盈 餘 分派 案後,始 就實 際 盈餘 之分 派 情形,認 列 10%之 未 分配 盈 餘所 得稅 費 用。
  • 4.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及 負債 互 抵。
  • 5.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 前 損益 計 算之 ,並 配 合前 述 政策 揭露 相 關資 訊 。
  • 6.期 中 期 間 發 生 稅 率 變 動 時 , 合 併 公 司 於 變 動 發 生 當 期 一 次 認 列 變 動 影響 數,對 於 所得 稅 與認 列 於損 益 之外 的項 目 有關 者,將 變 動影 響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項 目 , 對 於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損 益 的 項 目 有關 者 ,則 將 變動 影響 數 認列 於 損益 。
  • (二 十四 )股本
  • 1.發 行 新 股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 以 扣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之 淨 額 自權 益 減除。普通 股 之股 利 於合 併 公司 股東 會 通過 之 年度,認列 為 權 益。股 利宣 告 日若 晚於 資 產負 債 表日,則 不 認列 入 帳,僅 於期 後 事項 附註 揭 露。
  • 2.合 併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後 與 帳面 價 值之 差額 認 列為 股 東權 益之 調 整。
  • (二 十五 )每股 盈 餘
  •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則按 追 溯調 整 之股 數計 算,不 考 慮該 增 資股 之 發行 流 通期 間,現 金增 資則 依 據該 增 資股 之流 通 期間 計 算。
  • 2.合 併 公司 於 計算 每股 盈 餘時,係 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3 號「每 股盈 餘 」 之規 定 ,對 所 有潛 在普 通 股皆 列 示基 本每 股 盈餘 及 稀釋 每股 盈 餘。

(二 十六 )營運 部 門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報 導 與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報 告 一 致 , 且 本公 司 部門 績 效之 評估 與 衡量 係 以稅 前損 益 衡量,並 未 以 部門 資 產、負 債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依 據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指 分 配 資 源 予 企 業 營 運 部 門並 評 量其 績 效之 個人 或 團隊 。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 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 (一 )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結果受 管 理 階 層 對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等 之影 響,故 合 併公 司 於採 用 附註 四 之重 大會 計 政策 時,對 於 不易 自 其他 來 源 取 得 而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個 合 併 財務報 告 有 重 大 調 整 風 險 之資 訊,管 理 階層 須運 用 適當 專 業判 斷、估 計及 假 設。合 併公 司 之估 計 及相 關 假 設 皆 係 依 據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所 為 之 最 佳 估 計 。 估 計 及 假 設 係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視 為 攸 關 之 因 素 , 惟 實 際 結 果 與 估 計 可 能有 所 不同。合 併 公 司對 於 估計 及 假設 係持 續 予以 檢 視,若 估計 之 修正 僅 影 響當 期,則 會 計估 計修 正 於當 期 認列,若 估 計同 時 影響 當期 及 未來 期 間,則 於估 計 修正 之 當期 及未 來 期間 認 列。
  • (二 )以 下 係 有 關 未 來 所 作 主 要 假 設 之 資 訊 , 以 及 於 財 務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估 計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 該 等 假 設 及 估 計 將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具 重 大 調 整之 重 大風 險 。
    • 1.金 融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

非 活 絡 市 場 或 無 報 價 之 金 融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 在 該 情 況 下,公 允價 值 係從 類 似金 融 商品 之 可觀 察資 料 或模 式 評估。若無 市 場可 觀 察參 數,金 融 商品 之 公允 價 值係 以 適當 假設 評 估。當 採用 評 價模 型 決定 公 允價 值 時,所 有模 型須 經 校準 以 確保 產出 結 果反 映 實際 資料 與 市場 價 格。 模型 盡 可能 只 採用 可觀 察 資料 。

2.預 期 信用 損 失

對於 金 融資 產,其預 期信 用 損失 之 衡量 採用 複 雜的 模 型評 估及 多 項假 設。 這些 模 型和 假 設涉 及未 來 總體 經 濟情 況和 客 戶之 信 用行 為( 例 如,客 戶 違 約可 能 性及 損 失)。 附註 十 二 (二)說 明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 量 中使 用 的參 數 、 假設 和 估計 方 法, 也揭 露 預期 信 用損 失對 上 述因 素 變動 之敏 感 性。

依據 會 計準 則 規範 對預 期 信用 損 失進 行衡 量 時涉 及 許多 重大 判 斷,例 如: (1)判斷 信 用風 險 顯 著增 加 之標 準 ;

(2)選擇 衡 量預 期 信 用損 失 之適 當 模型 及假 設 ;

關於 上 述預 期 信用 損失 之 判斷 及 估計 ,請 參 閱附 註 十二 (二)。

3.採 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減 損 評估

當有 減 損跡 象 顯示 採權 益 法之 投 資可 能已 經 減損 致 帳面 金額 無 法被 回 收, 合併 公 司隨 即 評估 該項 投 資之 減 損。合 併公 司 係依 據 享有 被投 資 公司 預 期 未來 現 金流 量 之折 現值 評 估可 回 收金 額,並 分析 其 相關 假 設,包 括營 業 收

入成 長 率、 營 業利 益率 、 稅後 淨 利率 等財 務 預測 及 折現 率等 之 合理 性 。 4.證 券 經紀 部 門商 譽減 損 評估

商譽 減 損之 評 估過 程,包 含分 攤 資產 負 債和 商 譽至 證 券經 紀部 門,並 依 據 證券 經 紀部 門 預期 未來 現 金流 量 之折 現值 決 定其 可 回收 金額,並分 析 其 相 關假 設,包 含預 計 未來 之 成交 量、市 佔率、部 門 營業 利 益率 及 折現 率 等之 合理 性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1,992
\$
169
支票存款 679,796 697,155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424,016 477,200
外幣存款 1,887,377 1,718,591
定期存款 3,701,183 3,570,230
合計 \$
6,694,364
\$
6,463,345
106年6月30日
零用金 \$
1,995
支票存款 511,450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460,505
外幣存款 1,673,850
定期存款 3,504,537
合計 \$
6,152,337

合併 公 司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定 期存 款 年利 率(含外幣)分別 為 0.04%~3.93%、0.04%~3.72%及 0.07%~4.30%。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流動項目:

107年6月30日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169,960
上市櫃公司股票 109,195
小計 279,155
評價調整 1,158
合計 280,313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3,053,286
政府公債 2,485,085
普通公司債 3,675,479
可轉換公司債 193,288
興櫃公司股票 94,090
國外有價證券 12,594,890
指數股票型基金 1,657,584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50,924
小計 23,804,626
評價調整 229,243
合計 24,033,869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612,758
可轉換公司債 417,033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42,660
小計 1,072,451
評價調整 148,505
合計 1,220,956

107年6月30日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2,208,522
可轉換公司債 4,053
認購(售)權證 41,222
國外有價證券 5,539
指數股票型基金 299,852
小計 2,559,188
評價調整 (
268)
合計 2,558,920
買入選擇權-期貨 54,04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2,748,541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63,519
總計 \$
30,960,159
非流動項目: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028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2,609
評價調整 14,164
總計 \$
66,801
  • 1.合 併 公司 於 民國 107 年 4 至 6 月 及 1 至 6 月 認 列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及負 債產 生 之已 實 現及 未實 現 淨利 益 分別 為\$1,196,349 及 \$1,574,079。
  • 2.合 併 公 司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請 詳 附註 八 。
  • 3.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 4.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6 月 30 日暨 民國 106 年 4 至 6 月及 1 至 6 月 之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資訊 請 詳十 二 (十 一 )說 明。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107年6月30日
流動項目:
債務工具:
營業證券-自營
國外債券 \$
289,676
評價調整 515
總計 \$
290,191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37,565
評價調整 526,954
總計 \$
564,519
  • 1.合 併 公司 選 擇將 屬策 略 性 投 資 之非 上市、上 櫃、興 櫃 股 票投 資 分類 為 透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該等 投 資於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之 公 允價 值 為 \$564,519。
  •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07年1至6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2,453)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非控制權益 ( 335)
合計 (\$ 2,78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6,827
自累計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因除列標的轉列者 (\$ 23,782)
認列於損益之利息收入 \$ 7,799
  • 3.合 併 公 司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保 之 情形 請 詳附 註八 。
  • 4.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二)。
  • 5.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6 月 30 日暨 民國 106 年 4 至 6 月及 1 至 6 月 之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及以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資訊 請 詳十 二 (十一 )說明。

(四)附賣 回 債券 投 資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公債 \$
99,564
\$ -
國外債券 12,264 -
合計 \$
111,828
\$ -

106年6月30日

國外債券 \$ 1,170,945

上列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之 附賣 回 債 券 投 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 賣 回,全部 賣 回總 價 為\$111,879、\$0、\$1,170,340,各幣 別 承作 年 利率 列 示如 下:

幣別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新台幣 -0.30% - -
外幣(註) 1.70% - -1.25%~0.50%

註: 外 幣包 含 美元 及歐 元 。

(五)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

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係 以客 戶 融資 買 進之 股票 提 供作 為 擔保 , 年利率為 6.4%。 (六)客戶 保 證金 專 戶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7,724,339
\$
7,159,942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1,423,418 1,726,793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1,301,822 1,027,317
有價證券 214 4,037
合計 \$
10,449,793
\$
9,918,089
106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8,464,320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1,287,226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1,357,976
有價證券 4,644
合計 \$
11,114,166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之 客 戶保 證 金 專戶 餘 額與 期 貨交 易人 權 益餘 額 差異 說明 :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10,449,793 \$ 9,918,089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1,829 8,647
利息支出淨額待轉入 2,837 -
應收期貨交易保證金 - 2
錯帳損失 - 23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20,808) ( 25,087)
期交稅待轉出 ( 822) ( 695)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1,570) ( 916)
暫收款 ( 19,420) ( 7,255)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10,411,839 \$ 9,892,808
106年6月30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11,114,166
應收期貨交易保證金 64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2,001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4,226)
期交稅待轉出 ( 577)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482)
暫收款 ( 5,784)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11,105,162

(七)應收 帳 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9,067,981 \$ 7,308,697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518,740 293,630
應收交割帳款-國際債 408,855 591,328
應收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4,463,994 1,742,322
應收即期外匯款 3,540 -
應收利息 372,805 372,205
交割代價 789,529 789,062
其他 81,499 61,681
小計 15,706,943 11,158,925
減:備抵損失 ( 692) ( 4,359)
合計 \$ 15,706,251 \$ 11,154,566
106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5,728,373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559,019
應收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7,123,123
應收即期外匯款 302,949
應收利息 357,723
交割代價 487,075
其他 90,005
小計 14,648,267
減:備抵損失 ( 2,834)
合計 \$ 14,645,433

1.應 收 帳款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7年6月30日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超過1年 合計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15,344,811 \$
73,811
\$
103,017
\$
128,649
\$
56,655
\$ 15,706,943
106年12月31日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超過1年 合計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10,804,575 \$
64,173
\$
99,612
\$
146,613
\$
43,952
\$ 11,158,925
106年6月30日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超過1年 合計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14,318,008 \$
57,030
\$
120,071
\$
111,079
\$
42,079
\$ 14,648,267
2.相 關 應收 帳 款及 應收 票 據信 用 風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 十二 (二)。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應收股利 \$ 97,441 \$
277
應收利息 11,889 10,302
其他 260,804 56,321
小計 370,134 66,900
減:備抵損失 ( 10,805) -
合計 \$ 359,329 \$
66,900
106年6月30日
應收股利 \$
80,109
應收利息 13,935
其他 15,194
小計 109,238
減:備抵損失 -
合計 \$
109,238

相關 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詳 附 註十 二 (二)。

(九)其他 流 動資 產

待交割款項
\$
838,975
\$
815,110
質押定期存款
644,539
639,815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1,828
228,016
代收承銷股款
52,786
108,673
暫付款
463
357
920
893
其他
\$
1,539,511
\$
1,792,864
合計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待交割款項
\$
841,749
質押定期存款
818,918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146,598
代收承銷股款
10
暫付款
768
867
其他
\$
1,808,910
合計

(十)金融 資 產之 移 轉

    1. 本 合 併 公 司 在 日 常 營 運 的 交 易 行 為 中 ,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未 符 合 整 體 除 列 條 件 者 , 大 部 分 為 依 據 附 買 回 協 議 之 債 務 證 券 。 由 於 該 等 交 易 致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已 移 轉 於 他 人 , 並 反 映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未 來 期 間 依 固 定 價 格 買 回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責 任 的 相 關 負 債 。 針 對 該 類 交 易 ,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交 易 有 效 期 內 不 能 使 用 、 出 售 或 質 押 該 等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 但 本 合 併 公 司 仍承 擔 利率 風 險及 信貸 風 險, 故 未整 體除 列 。
    1. 下表 分 析未 符 合整 體除 列 條件 的 金融 資產 及 其相 關 金融 負債 資 訊:
107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15,331,809
\$
15,119,22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290,191 288,389
106年12月31日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類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22,148,171
\$
19,879,31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1,044,031 1,032,339
106年6月30日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類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19,739,253
\$
18,778,69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1,076,772 1,060,076
  • (十 一)金融 資 產及 金 融負 債之 互 抵
  • 1.本 合 併 公 司 亦 有 從 事 未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互 抵 條 件 , 但 有 與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受可 執 行淨 額 交割 總約 定 或類 似 協議 規範,如:衍生 工 具、附買 回 或附 賣 回 交 易 。 上 述 受 可 執 行 淨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若 交 易 之 一 方 有 違 約之 情 事發 生 時, 交易 之 另一 方 得選 擇以 淨 額交 割 。
  • 2.下 表 列示 上 述金 融資 產 與金 融 負債 互抵 之 相關 資 訊:

(1)金融 資 產

107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63,402
\$
-
\$
63,402
\$
60,300
\$
-
\$
3,102
附賣回債券投資 12,264 - 12,264 12,068 - 196
合計 \$
75,666
\$
-
\$
75,666
\$
72,368
\$
-
\$
3,298
106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19,982
\$
-
\$
19,982
\$
19,982
\$
-
\$
-
合計 \$
19,982
\$
-
\$
19,982
\$
19,982
\$
-
\$
-
106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5,720
\$
-
\$
5,720
\$
5,332
\$
-
\$
388
附賣回債券投資 1,170,945 - 1,170,945 1,129,708 - 41,237
合計 \$
1,176,665
\$
-
\$
1,176,665
\$
1,135,040
\$
-
\$
41,625

(2)金融 負 債

107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60,300
\$
-
\$
60,300
\$
60,300
\$
-
\$
-
附買回債券負債 10,673,437 - 10,673,437 10,673,437
-
-
合計 \$ 10,733,737 \$
-
\$ 10,733,737 \$ 10,733,737
\$
-
\$
-
106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205,841
\$
-
\$
205,841
\$
19,982
\$
-
\$
185,859
附買回債券負債 17,974,440 - 17,974,440 17,974,440
-
-
合計 \$ 18,180,281 \$
-
\$ 18,180,281 \$ 17,994,422
\$
-
\$
185,859
106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94,718
\$
-
\$
94,718
\$
5,332
\$
-
\$
89,386
附買回債券負債 16,416,979 - 16,416,979 16,416,979
-
-
合計 \$ 16,511,697 \$
-
\$ 16,511,697 \$ 16,422,311
\$
-
\$
89,386

(十 二)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510,909
\$
496,497

106年6月30日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450,251

  • 1.合 併 公司 於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 4 至 6 月 及 1 至 6 月 採權 益 法評 價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所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份 額 分 別 為 \$24,622、\$18,585、\$48,265 及\$33,571。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取 得 統 一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公 司 1,333,800 股 ,投 資 金額 為\$42,682。
  • 3.關 聯 企業

(1)合併 公 司重 大 關 聯企 業 之基 本 資訊 如下 :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107年6月30日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42.4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106年12月31日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42.4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106年6月30日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42.4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2)合併 公 司重 大 關 聯企 業 之彙 總 性財 務資 訊 如下 :

資產負債表

綜合損益表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流動資產 \$ 555,041 \$ 466,401 \$ 448,528
非流動資產 560,881 441,397 481,378
流動負債 ( 302,764) ( 128,739) ( 259,059)
非流動負債 ( 33,376) ( 33,530) ( 33,721)
淨資產總額 \$ 779,782 \$ 745,529 \$ 637,126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
之份額
\$ 331,388 \$ 316,831 \$ 270,763
商譽及其他 179,521 179,666 179,488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510,909 \$ 496,497 \$ 450,251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收入 \$ 388,610 \$ 300,116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13,910 \$ 82,383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288)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2,622 \$ 82,383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72,569 \$ 66,678

(十 三)不動 產 及設 備

107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52,401 \$ 212,645 \$ 60,419 \$ 3,005,594





- ( 387,713) ( 140,857) ( 42,635) ( 571,205)
\$ 1,680,129 \$ 664,688 \$ 71,788 \$ 17,784 \$ 2,434,389
107年1至6月
107年1月1日 \$ 1,680,129 \$ 664,688 \$ 71,788 \$ 17,784 \$ 2,434,389
- 1,027 33,000 998 35,025
- - ( 13) - ( 13)

- 1,390 5,602 7,347 14,339
- ( 12,079) ( 17,247) ( 4,746) ( 34,072)
107年6月30日 \$ 1,680,129 \$ 655,026 \$ 93,130 \$ 21,383 \$ 2,449,668
107年6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53,129 \$ 221,959 \$ 61,691 \$ 3,016,908





- ( 398,103) ( 128,829) ( 40,308) ( 567,240)
\$ 1,680,129 \$ 655,026 \$ 93,130 \$ 21,383 \$ 2,449,668
106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54,964 \$ 221,249 \$ 102,769 \$ 3,059,111





- ( 373,896) ( 145,977) ( 72,075) ( 591,948)
\$ 1,680,129 \$ 681,068 \$ 75,272 \$ 30,694 \$ 2,467,163
106年1至6月
106年1月1日 \$ 1,680,129 \$ 681,068 \$ 75,272 \$ 30,694 \$ 2,467,163
- - 13,552 - 13,552
- - ( 659) - ( 659)
- ( 11,684) ( 18,096) ( 7,498) ( 37,278)
106年6月30日 \$ 1,680,129 \$ 669,384 \$ 70,069 \$ 23,196 \$ 2,442,778
106年6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46,571 \$ 216,855 \$ 91,028 \$ 3,034,583





- ( 377,187) ( 146,786) ( 67,832) ( 591,805)
\$ 1,680,129 \$ 669,384 \$ 70,069 \$ 23,196 \$ 2,442,778
1.民 國
107
106

1
6 月 合併 公司 不 動產 及 設備 尚無 利 息資 本 化
情形 。
2.民 國
107
6
30
日、106

12
31 日 及
106
6

30
日,合 併公

司不 動 產及 設 備 抵 押擔 保 情形 請 參閱 附註 八 。

(十 四)投資 性 不動 產

107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8,372) ( 28,372)

\$ 198,099 \$ 78,704 \$ 276,803
107年1至6月
107年1月1日 \$ 198,099 \$ 78,704 \$ 276,803

- ( 1,050) ( 1,050)
107年6月30日 \$ 198,099 \$ 77,654 \$ 275,753
107年6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422) ( 29,422)

\$ 198,099 \$ 77,654 \$ 275,753
106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6,272) ( 26,272)

\$ 198,099 \$ 80,804 \$ 278,903
106年1至6月
106年1月1日 \$ 198,099 \$ 80,804 \$ 278,903

- ( 1,050) ( 1,050)
106年6月30日 \$ 198,099 \$ 79,754 \$ 277,853
106年6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7,322) ( 27,322)

\$ 198,099 \$ 79,754 \$ 277,853

1.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4 至 6 月 及 1 至 6 月 由 投資 性 不 動產 產 生之 租 金 收入 為\$4,413、\$4,475、\$8,826 及 \$8,826,直接 營 運費 用 分別 為\$904、 \$913、\$1,810 及\$1,827。

2.投 資 性不 動 產公 允價 值 資訊 請 詳附 註十 二 (五)。

(十 五)無形 資 產

107年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21,650 \$ 42,004 \$ 89,829 \$ 253,483
累計攤銷及減損 ( 92,265) - ( 49,122) ( 141,387)

\$ 29,385 \$ 42,004 \$ 40,707 \$ 112,096
107年1至6月
107年1月1日 \$ 29,385 \$ 42,004 \$ 40,707 \$ 112,096

3,323 - - 3,323


2,121 - - 2,121

( 8,040) - ( 5,038) ( 13,078)
107年6月30日 \$ 26,789 \$ 42,004 \$ 35,669 \$ 104,462
107年6月30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14,506 \$ 42,004 \$ 89,829 \$ 246,339
累計攤銷及減損 ( 87,717) - ( 54,160) ( 141,877)

\$ 26,789 \$ 42,004 \$ 35,669 \$ 104,462
106年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22,313 \$ 42,004 \$ 89,829 \$ 254,146
累計攤銷及減損
( 90,367) - ( 34,008) ( 124,375)

\$ 31,946 \$ 42,004 \$ 55,821 \$ 129,771
106年1至6月
106年1月1日 \$ 31,946 \$ 42,004 \$ 55,821 \$ 129,771

2,957 - - 2,957


3,461 - - 3,461

( 8,748) - ( 7,557) ( 16,305)
106年6月30日 \$ 29,616 \$ 42,004 \$ 48,264 \$ 119,884
106年6月30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23,210 \$ 42,004 \$ 89,829 \$ 255,043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93,594)
29,616
\$ -
42,004
(
\$
41,565)
48,264
(
\$
135,159)
119,884

1.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1 至 6 月合併公 司無 形 資產 尚 無 利 息資 本 化情 形。 2.商 譽 及 客 戶 關 係 係 合 併 公 司 受 讓 渣 打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消 費 性 金 融 證 券經 紀 業務 所 產生 , 全 數 分攤 至 合併 公司 證 券經 紀 部門 。

3.商 譽 可 回 收 金 額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管 理 階 層 之 五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之 稅 後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計 算 。 超 過 該 五 年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採 用下 列 所述 之 估計 成 長 率 推算 。

合併 公 司依 據 使用 價值 計 算之 可 收回 金額 超 過帳 面 金額,故商 譽 並未 發 生減 損 ,用 於 計算 使用 價 值之 主 要假 設如 下 :

經紀部門
106年度
成長率 0.00%
折現率 17.49%

管理 階 層根 據 以前 的績 效 及其 對 市場 發展 之 預期 決 定成 長率。所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為 所 屬 公 司 之 資 本 資 產 定 價 模 式 所 決 定 之 加 權 平 均 資 金 成 本 比 率, 並 反映 相 關營 運部 門 之特 定 風險 。

(十 六)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營業保證金 \$
682,000
\$
682,000
交割結算基金 326,668 321,962
存出保證金 214,915 159,977
遞延費用 16,457 16,414
淨確定福利資產 23 22
預付設備款 14,146 18,535
催收款項 218,423 136,443
其他 180 180
1,472,812 1,335,533
減:備抵損失 (
218,423)
(
136,443)
合計 \$
1,254,389
\$
1,199,090
106年6月30日
營業保證金 \$
692,000
交割結算基金 321,590
存出保證金 127,019
遞延費用 17,045
淨確定福利資產 61,560
預付設備款 10,518
催收款項 155,443
其他 180

1,385,355

減:備抵損失 ( 155,443) 合計 \$ 1,229,912

(十 七)短期 借 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511,430
\$
1,021,140
無擔保銀行借款 3,141,790 5,424,178
合計 \$
3,653,220
\$
6,445,318
利率區間 0.70%~3.44% 0.70%~3.25%
106年6月30日
擔保銀行借款 \$
208,455
無擔保銀行借款 1,670,917
合計 \$
1,879,372
利率區間 0.70%~1.67%
(十 八)應付 商 業本 票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發行面值 \$
6,150,000
\$
3,65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898)
(
369)
合計 \$
6,149,102
\$
3,649,631
利率區間 0.36%~0.63% 0.37%~0.49%
106年6月30日
發行面值 \$
7,10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1,286)
合計 \$
7,098,714
利率區間 0.35%~0.52%

(十 九)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流動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294,511 \$ -
評價調整 87 -
小計 294,598 -
應付借券-避險 28,236 151,745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161 ( 10,481)
應付借券-非避險 252 207,280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 44) 1,982
小計 28,605 350,526
發行認購(售)權證 13,067,632 12,851,599
價值變動利益 ( 5,749,305) ( 5,599,183)
市價(A) 7,318,327 7,252,416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9,736,917) ( 9,460,551)
價值變動損失 3,113,699 2,813,270
市價(B) ( 6,623,218) ( 6,647,281)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695,109 605,135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54,720 4,112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98,041 246,628
合計 \$ 1,171,073 \$ 1,206,401
106年6月30日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832,378
評價調整 ( 3,991)
小計 828,387
應付借券-避險 90,543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 1,670)
應付借券-非避險 33,010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 164)
小計 121,719
發行認購(售)權證 \$ 11,190,098
價值變動利益 ( 3,786,841)
市價(A) 7,403,257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8,750,746)
價值變動損失 1,774,878
市價(B) ( 6,975,868)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427,389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10,027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121,232
合計 \$ 1,508,754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種 類 為 美 式 或 歐 式 認 購 (售 )權 證 , 發 行 時 按 發行 價 格於 權 證到 期前 或 未履 約 時,帳 列於 發 行認 購(售)權證 負 債。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再 買 回 其 發 行 權 證 時 , 將 再 買 回 之 價 款 帳 列 發 行 認 購 (售 ) 權證 再 買回,作為 發 行認 購 (售)權 證負 債之 減 項。認 購 (售)權證 存 續期 間 自上 市、櫃 買 賣日 起 算六 至 十六 個 月,履 約給 付 方式 均 為以 現金 或 證券 結 算, 並 得由 合 併公 司擇 一 採行 。

(二 十)附買 回 債券 負 債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公債 \$
2,454,540
\$ 1,684,569
普通公司債 1,250,209 400,139
金融債券 200,176 -
國際債券 829,253 852,510
國外債券 10,673,437 17,974,440
合計 \$
15,407,615
\$ 20,911,658
106年6月30日
中央政府公債 \$ 2,021,219
普通公司債 300,704
國際債券 1,099,867
國外債券 16,416,979
合計 \$ 19,838,769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之 附 買回 債 券 負 債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買 回,全 部買 回 總 價分 別 為 \$15,470,410、\$20,984,849 及 \$19,884,095, 各幣 別 承作 年 利率 列示 如 下: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新台幣 0.30%~0.50% 0.24%~0.43% 0.31%~0.43%
外幣(註) -0.30%~4.12% -0.30%~4.30% -0.21%~4.60%
註:外幣包含澳幣、歐元、美元及人民幣。

(二 十一 )應付 帳 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8,882,267
\$
7,716,481
交割代價 1,268,604 660,024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889,103 407,612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2,731,402 395,809
應付即期外匯款 3,546 -
其他 66,665 100,561
合計 \$
13,841,587
\$
9,280,487
106年6月30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6,086,969
交割代價 701,790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206,679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7,163,592
應付即期外匯款 302,757
其他 71,993
合計 \$
14,533,780
(二 十二
)其他 應 付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獎金 \$ 550,856
\$
659,644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176,826 122,415
應付股利 1,672,661 -
其他 405,070 403,148
合計 \$
2,805,413
\$ 1,185,207
106年6月30日
應付薪資獎金 \$ 509,655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91,711
應付股利 4,366
其他 305,154
合計 \$ 910,886

(二 十三 )其他 金 融負 債 -流 動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2,000
\$
3,0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2,645,753 3,196,298
合計 \$
2,647,753
\$
3,199,298
106年6月30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1,0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2,280,569
合計 \$
2,281,569

合併 公 司從 事 結構 型商 品 交易,已將 固定 收 益商 品 與買 權或 賣 權結 合, 區 分 為 股 權 連 結 型 及 保 本 型 商 品 , 於 契 約 成 交 日 向 交 易 相 對 人 收 取 價 金,到 期報 酬 將隨 著 連結 標 的物 到 期之 上漲 或 下跌 程 度而 異,其 報酬 型 態 為 交 易 價 金 減 去 選 擇 權 到 期 履 約 價 值 , 其 所 連 結 標 的 均 為 受 金 融 監 督管 理 委員 會 證券 期貨 局 規範 之 貨幣 及金 融 市場 工 具。

(二 十四 )其他 非 流動 負 債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6,937 \$
55,177
存入保證金 4,834 4,696
合計 \$ 41,771 \$
59,873
106年6月30日
淨確定福利負債 \$
7,713
存入保證金 4,686
合計 \$
12,399

(二 十五 )退休 金

1.確 定 福利 計 畫

(1)合併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 有確 定 給付 之 退 休辦 法, 適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前 所有 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 資,以及 於 實施「 勞工 退休 金 條例 」後選 擇繼 續 適 用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後 續 服務 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 金之 支 付係 根 據服 務年 資 及退 休 前 6 個月 之 平均 薪 資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惟 累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合 併 公司 係 按月 就 薪資 總額 2%~7.2%提 撥 退休 基 金, 分 別以 勞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及 職 工 退 休 基 金 管理 委 員會 專 戶儲 存於 國 泰世 華 銀行。另合 併 公司 於 每 年年 度 終 了前,估 算前 項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專戶 餘額,若 該餘 額 不 足給 付 次 一年 度 內預 估 符合 退休 條 件之 勞 工依 前述 計 算之 退 休金 數額,合 併公 司 將於 次 年度 三月 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差 額 。

  • (2)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4 至 6 月 暨 1 至 6 月,合 併公 司 依上 開 退休 金 辦 法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退 休 金 分 別 為 \$1,563 、 \$1,159 、 \$3,122 及\$2,317。
  • (3)合併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度預 計 支付 予 退休 金 計畫 之 提撥 \$44,081。
  • 2.確 定 提撥 計 畫
  • 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合併 公 司 依據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訂定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合併 公 司就 員 工選 擇 適 用「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每 月按 不 低於 薪 資 6% 之金 額 提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 保局 員工 個 人 帳 戶,員工 退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休 金 方式 領 取。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4 至 6 月 暨 1 至 6 月 合 併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6,312、 \$14,665、 \$32,696 及 \$29,000。
  • 3.統 一 證 券 (香 港 )、 統 一 財 管 (香 港 )及 統 一 證 券 (代 理 人 )對 於 員 工 退 休辦 法,係 依 當地 相 關法 令 採確 定 提撥 制度 辦 理,依 權責 發 生基 礎 將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 統 一 證 券 (香 港 )於 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4 至 6 月 暨 1 至 6 月 分別 認 列退 休金 費 用 為 \$423、\$554、\$876 及\$1,171。
  • (二 十六 )權益
  • 1.股 本

截至 民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 司 額定 股 本為 \$15,000,000, 每 股面 值 10 元。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所 發 行普 通股 股 數分 別為 1,390,428 仟股 、1,390,428 仟 股及 1,335,666 仟 股, 流 通在 外 普通 股數 分 別為 1,390,428 仟股 、 1,390,428 仟 股及 1,335,666 仟股 。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調 節 如下 :

股數單位:仟股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6月30日股數(即1月1日股數) 1,390,428 1,335,666

本公 司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經 董 事會 通過 並 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22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以 未分 配 盈餘 \$547,623 轉增 資,發 行 普通 股 54,762 仟股,每股 面 額 10 元,增 資基 準 日為 民 國 106 年 8 月 9 日,增 資後 發行 股 本總 額 為 \$13,904,281,分為 1,390,428 仟 股, 每 股面 額 10 元。

2.資 本 公積

實際取得或處

分子公司股權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已失效認股權 與帳面價值差額 合計
107年6月30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106年6月30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之 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時,得依 股
東會 決 議,按 股東 原 有股 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股 或 現金。另依 證 券交 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 積撥 充 資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補 充 之。

3.法 定 盈餘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公 司於 完 納一 切 稅捐 後,分派 盈 餘 時,應先 提 出 10% 為法 定 盈餘 公 積。但法 定 盈餘 公 積 已 達資 本 總額 時,不 在此 限。該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使 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 金者,以該 項 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百 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 為限 。

4.特 別 盈餘 公 積

依證 券 商管 理 規則 第十 四 條規 定,證 券 商應 於 每年 稅 後盈 餘項 下,提 存 20%特 別盈 餘 公積。但 累積 金 額已 達 實 收資 本 額者,得 免 繼 續提 存。 該公 積 除填 補 公司 虧損,或 已 達實 收 資本 額 25%,得 以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25%之部 份 撥充 資 本者 外 ,不 得 使用 之。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額 有 迴轉 時 ,得 就迴 轉 部份 分 派盈 餘。

依金 管 證券 字 第 10500278285 號, 證 券商 應 於分 派 中華 民國 105 至 107 會 計年 度 盈餘 時, 以 稅後 淨 利 的 0.5%至 1%範圍 內 , 提列 特 別盈 餘公 積,另依 主 管 機關 證 期 (券)字 第 1060005703 號 函令 規 定,應 以 彌補 虧 損後 之 盈餘 進行 提 列。並 自民 國 106 會計 年 度起,得就 金 融科 技 發 展 所 產 生 之 員 工 轉 型 教 育 訓 練 、 員 工 轉 職 或 安 置 支 出 之 相 同 數 額, 自 上開 特 別盈 餘公 積 餘額 範 圍內 迴轉 。

(二 十七 )盈餘 分 配及 股 利政 策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結 算 後如 有 盈餘,除 依 法 繳納 稅 捐及 彌 補以 前年 度 虧損 外 ,應 提出 10%為 法定 盈 餘公 積 、 20%為 特 別 盈餘 公 積及 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如 尚 有 餘 額 併 同 期 初 未 配盈 餘,由 董 事會 擬具 盈 餘分 配 議案,提 請 股東 會 決議 分派 之,前 項 可分 配 盈餘 總 數如 未達 實 收資 本 額 5%時, 得 不分 配 。
  • 2.另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各 年度 股 利分 派 之總 數,應 不 低於 各 年度 依 前所 述 結 算 可 分 配 盈 餘 總 數 之 70%, 其 中 股 票 股 利 之 發 放 比 例 應 不 低 於 50%,現 金 股利 應 不 高 於 50%。
  • 3.本 公 司 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營 運 狀 況 及 未 來 年 度 資 金 運 用 之 規 劃 , 決 定 最適 當 之現 金 及股 票股 利 之發 放 比例 。
  • 4.本 公 司於 民國 107 年 6 月 21 日及 106 年 6 月 22 日 分別 經股 東 會決 議民 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 盈 餘分 配 案 如下 :
106年度 105年度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51,972 \$ 79,85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503,944 159,70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1) 12,599 3,99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註1) ( 3,023)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2) 58,374 -
現金股利 1,668,514 \$ 1.20 - \$ -
股票股利 - - 547,623 0.41
合計 \$ 2,492,380 \$ 791,168
  • 註 1: 依金 管 證券 字 第 10500278285 號函 及 證期 (券 )字 第 1060005703 號 函 令 規 定 , 因 應 金 融 科 技 發 展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以 供 員 工 轉 型之 用,本 公司 於 107 年 3 月 26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提 列 0.5%為特 別盈 餘 公積 , 並依 函文 規 定進 行 特別 盈餘 公 積之 迴 轉。
  • 註 2:依 證 券交 易 法第 41 條第 1 項 及金 管 證券 字 第 1010028514 號 函 規定,於 分 派 可分 配 盈餘 時,應 就 當年 度 發生 之 帳列 其 他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 自 當 期 損 益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盈 餘 公積 。

5.有 關 員工 酬 勞 及 董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 四 十二 )。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344,288
\$
223,821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134,080 94,604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172,384 150,299
其他 41,203 26,884
合計 \$
691,955
\$
495,608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646,484
\$
435,872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250,013 187,004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367,046 292,343
其他 100,977 59,128
合計 \$
1,364,520
\$
974,347
(二 十九 )承銷 業 務收 入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包銷證券報酬 \$
4,767
\$
5,349
其他 4,751 10,582
合計 \$
9,518
\$
15,931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包銷證券報酬 \$
12,234
\$
12,204
其他 18,135 15,464
合計 \$
30,369
\$
27,668

(三 十)營業 證 券出 售 淨利 益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890,117 \$ 195,821
-營業處所 100,074 ( 17,983)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49,827 301,360
小計 1,040,018 479,198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2,290 9
-營業處所 ( 358) 2,429
小計 1,932 2,438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 21,235) 133,847
-營業處所 21,357 1,372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4,530 ( 1,059)
小計 4,652 134,160
合計 \$ 1,046,602 \$ 615,79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1,139,529 \$ 501,232
-營業處所 ( 24,864) 224,103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116,254 496,820
小計 1,230,919 1,222,155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14,946 4,898
-營業處所 4,558 3,511
小計 19,504 8,409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 164,298) 228,582
-營業處所 ( 1,449) 42,653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 9,015) ( 2,927)
小計 ( 174,762) 268,308
合計 \$ 1,075,661 \$ 1,498,872

(三 十一 )利息 收 入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180,581 \$
150,038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148,931 219,527
其他利息收入 757 548
合計 \$ 330,269 \$
370,113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354,952 \$
291,159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318,079 438,007
其他利息收入 1,663 1,262
合計 \$ 674,694 \$
730,428

(三 十二 )營業 證 券透 過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淨(損失 )利 益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營業證券-自營 (\$ 34,893) \$
256,166
營業證券-承銷 ( 2,484) 18,199
營業證券-避險 15,485 4,750
合計 (\$ 21,892) \$
279,115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營業證券-自營 (\$ 39,990) \$
111,421
營業證券-承銷 10,941 41,812
營業證券-避險 77,537 2,180
合計 \$ 48,488 \$
155,413

(三 十三 )借券 及 附賣 回 債券 融券 回 補淨 利 益 (損 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損失 (\$ 20,875)
(\$
38,819)
融券回補損失—權證 ( 9,005)
(
12,535)
借券交易利益-自營 32,014 31,817
合計 \$ 2,134
(\$
19,537)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利益(損失) \$ 4,336
(\$
96,813)
借券交易損失-權證 -
(
479)
融券回補損失—權證 ( 367)
(
23,719)
借券交易利益-自營 22,409 30,926
合計 \$ 26,378
(\$
90,085)

(三 十四 )借券 及 附賣 回 債券 融券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淨 損 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利益 \$ 1,521 \$ 3,665
借券評價損失-自營 ( 5,180) ( 34,021)
融券評價(損失)利益-權證 ( 1,789) 12,603
合計 (\$ 5,448) (\$ 17,753)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損失)利益 (\$ 87) \$ 11,300
借券評價利益(損失)-自營 469 ( 3,667)
借券評價利益-權證 - 422
融券評價損失-權證 ( 9,085) ( 8,297)
合計 (\$ 8,703) (\$ 242)

(三 十五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已實 現淨 損 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國外債券 (\$ 19,617) \$
-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國外債券 (\$ 23,782) \$
-

(三 十六 )發行 認 購(售)權證 淨利 益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 188,573 \$ 52,835
淨利益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8,437) ( 5,958)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21,937) ( 16,415)
合計 \$ 158,199 \$ 30,462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 426,301 \$ 82,193
淨利益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18,822) ( 18,674)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42,419) ( 32,327)
合計 \$ 365,060 \$ 31,192

(三 十七 )衍生 工 具淨 利 益 (損 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期貨契約損失 (\$
33,729)
(\$
32,158)
選擇權交易利益 67,954
22,303
匯率衍生工具損失 (
1,811)
(
90,997)
其他 (
15,660)
(
12,096)
合計 \$
16,754
(\$
112,948)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期貨契約利益 \$
75,718
\$
3,000
選擇權交易利益 119,462
68,470
匯率衍生工具(損失)利益 (
91,530)
36,927
其他 (
36,455)
(
23,138)
合計 \$
67,195
\$
85,259
(三 十八 )預期 信 用減 損 損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減損損失提列 (\$
65,127)
\$
-
減損損失迴轉 632
-
收回呆帳 29
-
合計 (\$
64,466)
\$
-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減損損失提列 (\$
77,250)
\$
-
減損損失迴轉 1,974
-
收回呆帳 50
-
合計 (\$
75,226)
\$
-
(三 十九 )其他 營 業收 益
(損 失
)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借券收入 \$
23,402
\$
18,463
外幣淨兌換利益(損失) 109,817
(
359,914)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11,039
10,056
其他 14,509
33,698
合計 \$
158,767
(\$
297,697)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借券收入 \$
45,469
\$
35,270
外幣淨兌換損失 (
90,396)
(
217,715)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22,286
19,480
其他 31,752
68,614
合計 \$
9,111
(\$
94,351)

(四 十)手續 費 支出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78,275
\$
55,999
自營手續費支出 52,100 35,486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535 231
合計 \$
130,910
\$
91,71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150,977
\$
108,442
自營手續費支出 106,319 65,383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950 515
合計 \$
258,246
\$
174,340
(四 十一 )財務 成 本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64,262
\$
67,131
借款利息 35,676 24,419
其他利息費用 3,605 2,300
合計 \$
103,543
\$
93,850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124,994
\$
136,095
借款利息 69,409 58,272
其他利息費用 7,374 5,137
合計 \$
201,777
\$
199,504
(四 十二 )員工 福 利費 用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薪資費用 \$
611,082
\$
480,262
勞健保費用 29,707 28,335
退休金費用 18,298 16,37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1,844 26,678
合計 \$
690,931
\$
551,653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薪資費用 \$
1,082,221
\$
997,451
勞健保費用 66,389 58,351
退休金費用 36,694 32,48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63,206 55,062
合計 \$
1,248,510
\$
1,143,352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配 員 工 酬 勞 及 董事 酬 勞前 之 利益 ,如 尚 有餘 額 ,提 撥員 工 酬勞 不 低於 1.6%, 董事 酬勞 不 高於 2%,但 公司 尚 有累 積 虧損 時, 應 預先 保 留彌 補數 額 ,始 可提 撥 員工 及 董事 酬勞 。

  • 2.本 公 司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4 至 6 月暨 1 至 6 月 員 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22,828、\$7,371、\$25,366 及\$24,870;董事 酬 勞 估 列金 額分 別為 \$22,828、\$7,371、\$25,366 及 \$24,870,前 述金 額 帳 列 薪資 費用 科目 。
  • 3.本 公 司民 國 107 年 1 至 6 月係 依 當 年度 稅 前利 益 扣除 分配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 酬勞 前 之利 益,分別 以 員工 酬 勞 2%及 董 事酬 勞 2%為 基礎 估 列。
  • 4.經 董 事會 決 議之 民國 106 年度 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與 106 年度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 金額 一 致。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站 查 詢。

(四 十三 )折舊 及 攤銷 費 用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折舊費用 \$
17,556
\$
19,020
攤銷費用 5,347 8,349
合計 \$
22,903
\$
27,369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折舊費用 \$
35,122
\$
38,328
攤銷費用 13,388 16,664
合計 \$
48,510
\$
54,992
(四 十四
)其他 營 業費 用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租金費用 \$
28,222
\$
30,052
稅捐 204,116 146,183
電腦資訊費用 40,027 37,882
郵電費 17,645 16,169
呆帳損失 - 54,787
其他費用 104,181 92,774
合計 \$
394,191
\$
377,847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租金費用 \$
56,710
\$
60,079
稅捐 388,475 312,187
電腦資訊費用 80,772 77,324
郵電費 34,688 33,562
呆帳損失 - 56,858
其他費用 193,590 188,049
合計 \$
754,235
\$
728,059

(四 十五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財務收入 \$ 40,050 \$
31,221
處分投資淨損失 ( 6,488)
(
13,126)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評價淨利益 2,973 29,258
外幣兌換淨利益 5,348 1,137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 62,992 54,266
合計 \$ 104,875 \$
102,75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財務收入 \$ 73,258 \$
63,042
處分投資淨損失 ( 8,276)
(
13,632)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評價
淨(損失)利益 ( 7,535) 29,984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3,334
(
10,934)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 104,219 87,495
合計 \$ 165,000 \$
155,955
(四 十六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29,083 \$
43,247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6,338
(
11,203)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00 -
當期所得稅總額 137,421 32,044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39,016
(
76,590)
稅率改變之影響 ( 596) -
遞延所得稅總額 38,420
(
76,590)
所得稅費用 \$ 175,841
(\$
44,54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63,182 \$ 132,050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6,390 ( 11,203)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00 -
當期所得稅總額 171,572 120,84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35,489 ( 42,483)
稅率改變之影響 ( 10,098) -
遞延所得稅總額 25,391 ( 42,483)
所得稅費用 \$ 196,963 \$ 78,364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
-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稅率改變之影響 (\$
11,886)
\$
-
  • 2.統 一 證 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2 年 及 104 年 度 ,合 併 公司 之 子公 司 -統一 期 貨、 統 一 投顧 、 統証 創投 及 統一 綜 代皆 已核 定 至 105 年度 。
  • 3.台 灣 所得 稅 法修 正案 於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 公布 生 效 ,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之 稅率 自 17%調增至 20%,此 修正 自 民 國 107 年 度 開始 適用。合 併公 司 業已 就 此稅 率變 動 評估 相 關之 所得 稅 影響 。
  • 4.本 公 司民 國 104 年度 之 營利 事 業所 得稅 結 算申 報 ,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 核定 後,應 補徵 所 得稅 計 \$12,858,本 公司 對 核定 內 容仍 有不 服,已 依法 提 出行 政 救濟 ,並 就 核定 內 容評 估調 整 入帳 。

(四 十七 )每股 盈 餘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
933,172
1,390,428
\$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1,535
\$
933,172
1,391,963
\$
106年4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
397,207
1,390,428
\$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422
\$
397,207
1,390,850
\$
107年1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 1,045,886
1,390,428
\$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1,708
\$ 1,045,886
1,392,136
\$
106年1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107年4至6月
0.67
0.67
0.28
0.28
0.75
0.75
\$ 1,118,990
1,390,428
\$
本期淨利
0.80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1,733
\$ 1,118,990
1,392,161
\$
0.80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 係人 名 稱及 關係





與本公司之關係
統一企業(股)公司(統一企業)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統一投信)
統一超商(股)公司(統一超商)
統一實業(股)公司(統一實業)
統一東京(股)公司(統一東京)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IMITED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二)與 關係 人 間之 重大 交 易事 項
1.應 收 帳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294
\$
304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 -
其他關係人:
其他 867 583
合計 \$
1,171
\$
887
106年6月30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326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1
其他關係人:
其他 1,103
合計 \$
1,440
2.其 他 應收 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72,511
\$
-
其他關係人:
其他 9 9
合計 \$
72,520
\$
9
106年6月30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66,624
其他關係人:
其他 18
合計 \$
66,642
3.存 入 保證 金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530 \$
530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393 1,393
合計 \$ 1,923 \$
1,923
106年6月30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531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393
合計 \$
1,924
4.財 富 管理 業 務淨 收益
-信 託 專戶 銷 售 基金 收 入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4,471 \$
763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6,488 \$
1,749
上述 交 易係 依 契約 約定 價 格按 月 收款 。
5.其 他 營業 收 益
-代 銷基 金 手續 費 收入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0,985 \$
9,81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21,824 \$
19,008
上述 交 易係 依 契約 約定 價 格按 月 收款 。

6.租 金 收入

期間 押金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5.05.01~108.04.30 \$
530
\$
1,771
\$
1,780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04.04.01~110.03.31 1,393 2,356 2,418
其他 - 117 99
合計 \$
4,244
\$
4,297
期間 押金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5.05.01~108.04.30 \$
530
\$
3,542
\$
3,560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04.04.01~110.03.31 1,393 4,711 4,711
其他 - 222 198
合計 \$
8,475
\$
8,469

上開租金收入係出租部分辦公室營業場所予各關係人,租金計價方式係 由雙 方 議定 , 並依 租賃 契 約約 定 按期 收款 。

7.股 務 代理 收 入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939 \$ 930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35 31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311 309
統一超商 437 395
其他 858 831
合計 \$ 2,580 \$ 2,496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1,851 \$ 1,788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72 69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619 617
統一超商 847 784
其他 1,544 1,497

8.衍 生 工具 淨 利益 (損失 )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其他關係人: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IMITED
\$ 422
107年1至6月
\$
-
106年1至6月
其他關係人: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IMITED
(\$ 1,584) \$
-
9.其 他 營業 費 用
-設 備租 金 及影 印 費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1,823
297
\$
1,664
345
其他
合計
\$ 2,120
107年1至6月
\$
2,009
106年1至6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其他
\$ 3,670
594
\$
3,348
691
合計 \$ 4,264 \$
4,039

10.持有 關 係人 發 行 之有 價 證券 -自 營

107年6月30日 107年4至6月 107年1至6月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處分(損)益
對本公司具重
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60 \$
4,644
\$ 633 \$ 113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 - - 12
統一超商 - - ( 115) ( 128)
合計 \$
4,644
\$ 518 (\$ 3)
106年12月31日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對本公司具重
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127 \$
8,382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171 2,385
合計 \$
10,767
106年4至6月 106年1至6月
期末股數
(仟股) 處分(損)益
- \$ - \$ 427 \$ 427
4 1,094 191 222
\$ 1,094 \$ 618 \$ 649
106年6月30日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11.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 酬

主要 管 理階 層 包括 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已付或應付主要管理階層員工服務 之薪酬如下:

107年4至6月 106年4至6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51,624
\$
20,923
退職福利 410 439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52,034
\$
21,362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84,666
\$
46,746
退職福利 826 881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85,492
\$
47,627

八、 質押 之 資產

合併 公 司各 項 資產 提供 設 定質 押 或其 他用 途 受有 限 制者 明細 如 下:

資產項目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1,450,000
\$
4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2,438,200 1,683,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860,717 920,297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1,430,337 18,999,562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304,600 -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 1,071,36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53,706 109,566 代收承銷股款、員工
遭法院強制扣留薪資
-質押定期存款 644,539 639,815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公債(面額) 50,000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254,628 1,259,648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682,000 68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存出保證金 2,000 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資產項目 106年6月30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3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2,020,8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6,723,988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1,127,879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1,095,12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877 代收承銷股款、員工
遭法院強制扣留薪資
-質押定期存款 818,918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公債(面額)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264,732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69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存出保證金 4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無。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風險 之 管理 目 標及 政策

1.風 險 管理 目 標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性 地 強 化 全 體 同 仁 之 風 險 文 化 並 確 保 公 司 能 於 健 全 有 效 之 風險 管 理制 度 下,積極 從 事各 項 業務 之發 展;並 在適 當 之風 險 容忍 度 下, 持續 提 昇獲 利 ,創 造公 司 價值 , 達成 資本 報 酬極 大 化之 目標 。

2.風 險 管理 制 度

合併 公 司為 確 保風 險管 理 制度 之 完整 性,落 實風 險 管理 之 制衡 機 制,提 昇 風險 管 理之 分 工 效 能, 特 制定 「 風 險 管理 政 策」。本 政 策 係為 在 合併 公 司 內部 建 立機 制 遵行 與政 策 溝通 的 導引 工具,使合 併 公司 各 階層 在 從事 各 項 業務 時,能 對辨 識、衡 量、監視 及 控 制各 項 風險,建 立 一致 的 遵循 標 準, 以將 合 併公 司 各項 業務 之 風險 , 控制 在事 前 設定 之 範圍 內。

合併 公 司風 險 管理 制度,涵蓋 對 資產 負 債表 之 表內 及 表外 業務 所 涉及 之 風 險,如 市 場風 險、信用 風 險、流 動 風 險、作 業 風險、法 律風 險、模型 風 險 等, 均 納入 風 險管 理範 疇 。

3.風 險 管理 組 織

風險 管 理組 織:董 事會、風 險 管理 委 員會、風 控 室、業 務 部門 及 其他 相 關 部門 (如 稽 核室、總 經理 室、法 令遵 循 處、法務 科 及財 務 部 ),負 責規 劃 監 督與 執 行。

  • (1)董事 會 應確 保 風 險管 理 之有 效 性 , 並負 風 險管 理 最 終 責任 , 並負 責 下 列事 項 :
  • A.建 立 適當 的 風險 管理 體 系,作 業流 程及 公 司的 風 險管 理文 化,並 配 置必 要 之資 源 以利 執行 運 作。
  • B.審 核 風險 管 理政 策。
  • C.核 決 業務 申 請、 授權 交 易及 風 險限 額。
  • (2)風險 管 理委 員 會 向董 事 會報 告 ,並 負責 下 列事 項 :
  • A.審 核 風險 管 理準 則。
  • B.審 核 最高 風 險容 忍度 。
  • C.定 期 向董 事 會報 告全 公 司之 風 險管 理狀 況 。
  • (3)總經 理 監督 全 公 司日 常 風險 管 理, 並負 責 下列 事 項:
  • A.監 督 全公 司 日常 風險 管 理之 執 行。
  • B.核 准 例外 管 理事 項。
  • (4)資產 負 債委 員 會 向總 經 理報 告 ,並 負責 下 列事 項 :

A.制 定 公司 整 體資 產負 債 管理 最 高指 導方 針 。

B.分 析 及控 管 公司 總體 資 產負 債 組合 。

C.核 准 各項 業 務限 額。

D.收 集、分 析 國內 外 利率、匯 率、景 氣 變 動及 政 治經 濟 環境 變動 資 訊,

並預 測 未來 之 金融 情勢 。

  • (5)風控 室 執行 風 險 管理 政 策及 其 相 關 規範 , 向風 險 管 理 委員 會 報告 ; 就 日常 風 險管 理 ,向 總經 理 報告 , 並負 責下 列 事項 :
  • A.制 定 全公 司 之風 險管 理 制度 。
  • B.發 展 衡量 及 管理 公司 風 險之 有 效方 法。
  • C.覆 核 業務 部 門之 風險 管 理制 度 。
  • D.蒐 集 資料 、 彙總 資訊 , 產生 風 險報 告。
  • E.分 析 各項 業 務之 風險 狀 況, 並 向總 經理 報 告。
  • F.依 會 議性 質 與需 求, 向 風險 管 理委 員會 報 告公 司 風險 管理 狀 況。
  • G.執 行 風險 管 理委 員會 指 定之 工 作事 項與 控 管業 務 部門 之風 險 。
  • (6)稽核 室 負責 下 列 事項 :
  • A.執 行 作業 風 險控 管。
  • B.將 風 險管 理 制度 規範 , 納入 內 部稽 核制 度 ,列 入 日常 查核 計 劃。 C.評 估 內部 控 制制 度之 有 效性 , 並確 認其 執 行成 效 。
  • (7)總經 理 室法 令 遵 循處 及 法務 科 負責 下列 事 項:
  • A.法 令 遵循 處 確保 業務 執 行及 風 險管 理制 度 皆能 遵 循法 令規 範 。 B.法 務 科執 行 法律 風險 控 管。
  • (8)財務 部 負責 下 列 事項 :
  • A.確 認 部位 資 料之 正確 性 與損 益 計算 之合 理 性。
  • B.分 析 及控 管 自有 資本 適 足比 率 。
  • C.分 析 公司 之 資產 負債 結 構之 適 當性 。
  • (9)業務 部 門負 責 下 列事 項 :
  • A.依 據 風險 管 理政 策及 相 關規 範 ,制 定各 業 務之 風 險管 理細 則 。
  • B.提 供 風控 室 充分 之部 位 資訊 與 風控 資訊 。
  • (10)結 算部 負 責下 列事 項 :
  • A.結 算 交割 作 業及 融資 融 券業 務 之風 險控 管 執行 。
  • B.交 易 作業 中 台風 險控 管 與業 務 部門 風險 管 理細 則 執行 。
  • 4.風 險 管理 政 策
  • 合併 公 司為 確 保風 險管 理 制度 之 完整 性,落 實風 險 管理 之 制衡 機 制,提 昇 風險 管 理之 分 工 效 能, 特 制定 「 風 險 管理 政 策」。本 政 策 係為 在 合併 公 司 內部 建 立機 制 遵行 與政 策 溝通 的 導引 工具,使 合 併 公司 各 階層 在 從事 各 項 業務 時,能 對辨 識、衡 量、監視 及 控 制各 項 風險,建 立 一致 的 遵循 標 準, 以將 公 司各 項 業務 之風 險 ,控 制 在事 前設 定 之範 圍 內。
  • 合併 公 司風 險 管理 流程,包 含 風險 辨 識、風險 衡 量、風險 監視 及 控制 各 項 風險 , 各類 風 險評 估及 因 應策 略 分別 敘述 如 下:
  • (1)市場 風 險管 理
    • 在 市 場 風 險 控 管 方 面 , 合 併 公 司 已 建 置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Risk Manager), 公司 所 有交 易 部位 ,皆 已 納入 風 險管 理系 統 每日 監 控, 計 算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超 限控 管 指標 以 名目 本金 、 停損 、 敏 感度 (Greeks)與 風 險值 為 主 , 並於 每 日出 具 風 險 管理 報 表, 執 行 例 行控 管 及超 限 處理 。

(2)信用 風 險管 理

信用 風 險控 管 方面 ,違 約 機率 之 量化 模型 採用 KMV 模型 處理 , 計算 發 行 公司 的 違 約機 率 , 並呈 報 揭 露各 交 易 相對 人 與 發行 公 司 之信 用 暴 險 值、有 價 證券 之 信用 風險 狀 況,藉 由 定期 檢視 信 用狀 況 降低 信用 暴 險。

(3)資金 流 動性 風 險

由 資金 調 度 單位 定 期 預測 未 來 資金 需 求 與供 給 、 整合 公 司 背書 保 證 及 資金 貸 予相 關 業務 ,進 行 每日 監 控資 金調 度 狀況 。

  • 5.避 險 與抵 減 風險 策略
  • (1)避險 與 抵減 風 險 之政 策 包含 在 公 司 之風 險 管理 政 策 中 ,而 避 險部 位 與 被避 險 之交 易 部 位 需視 為 一組 合 部 位 ,其 損 益及 風 險 資 訊採 合 併計 算 來衡 量 。
  • (2)整體 部 位(避 險 部位 與 交易 部 位 )納 入風 險 管理 系 統 每 日監 控 ,計 算 風 險值 (Value at Risk)等相 關 資 訊。 超 限控 管 指標 則 以 名 目本 金 、停 損、 價 格敏 感 度 與 風險 值 為主 , 並 於 每日 出 具風 險 管 理 報表 , 執行 例 行控 管 及超 限 處理 。
  • (3)避 險 與 抵 減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策 略 乃 利 用 整 體 部 位 (避 險 部 位 與 交 易 部 位)之損 益 來衡 量,追蹤 其 避險 部 位損 益之 合 理性,以及 與 交易 部 位損 益之 相 互抵 減 關係 ,並 控 制在 一 定合 理範 圍 內。
  • (二)信用 風 險

民 國 107 年適 用

    1. 信用 風 險之 來 源和 定義
  • 合併 公 司從 事 金融 交易 所 暴露 之 信用 風險,包括 發 行人 信 用風 險、交 易 對 手信 用 風險 及 標的 資產 信 用風 險 :
  • (1)發行 人 信用 風 險 係指 合 併公 司 持 有 金融 債 務工 具 , 因 發行 人 發生 違 約 而未 依 約定 條 件償 還其 債 務, 而 使合 併公 司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
  • (2)交易 對 手信 用 風 險係 指 與合 併 公 司 承作 金 融工 具 之 交 易對 手 於約 定 日 期未 履 行交 割 或支 付義 務 ,而 使 合併 公司 產 生財 務 損失 之風 險 。
  • (3)標的 資 產信 用 風 險係 指 因金 融 商 品 所連 結 之標 的 資 產 信用 評 等遭 信 評 公司 降 評或 發 生違 約情 事 而產 生 損失 之風 險 。

使合 併 公司 面 臨信 用風 險 之金 融 資產 包括 銀 行存 款、債 務 證券、店頭 市 場 衍生 工 具之 交 易、債券 附 條件 交 易、借券 交 易存 出 保證 金、期貨 交 易保 證 金、 其 他存 出 保證 金及 應 收款 項 等。

    1. 信用 風 險最 大 暴險 額及 信 用風 險 集中 度情 形
  • 合 併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金 融 資 產 , 在 不 考 慮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加 強 工 具 下,其最 大 暴險 約 當等 於 其帳 面 價值。合 併公 司 信用 風 險暴 險 來源,以 台 灣地 區 為主,主要 係 因合 併 公司 現 金存 放於 銀 行等 金 融機 構、持 有銀 行 發 行或 擔 保之 債 務證 券,以 及合 併 公司 承 作衍 生 工具 交 易、客 戶保 證 金專 戶 之交 易 對手 均 為金 融機 構 所致 , 各項 金融 資 產 之 信 用風 險說 明 :
  • (1)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現 金及 約 當 現金 主 要 係包 含 銀 行定 期 存 款、 活 期 存款 及 支 票存 款 , 往 來機 構 主要 為 本國 金融 機 構。

  • (2)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流動
  • A.基 金

合 併 公 司基 金 持 有 部 位 為 債券 型 基 金 , 惟 持 有部 位 不 高 , 信 用 風險 低。

B.債 權 證券

債 權 證 券主 要 係 為 公 債 、 公司 債 、 可 轉 (交 )換 公司 債 及 外 國 債 等部 位 , 發 行人 主 要 為 中 華 民 國政 府 、 本 國 法 人 機構 與 外 國 法 人 機 構, 可轉 (交 )換 公 司債 約 有 22%為 銀 行擔 保 。詳 細 說明 如 下:

a.公 債

合併 公 司持 有 債券 部位 主 要為 政 府債 券 (含中 央 及地 方 ),整體 而 言, 公 司持 有 債券 之信 用 風險 低 。

b.公司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公 司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 主, 信 評皆 符 合法 規規 範 。

c.可 轉(交)換 公司 債

合併 公 司所 持 有之 可轉 (交 )換 公 司債 部位,大 多均 為 本 國法 人 機 構所發行,合併公司藉由台灣經濟新報信用風險分級 (TCRI)控 管, 降 低高 度 風險 之發 行 人信 用 暴險 。

d.外國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外 國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 主, 信 評皆 符 合法 規規 範 。

(3)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流 動

合 併公 司 持 有分 類 為 透過 其 他 綜合 損 益 按公 允 價 值衡 量 之 債務 工 具 為 外國 公 債, 整 體而 言, 公 司持 有 債券 之信 用 風險 低 。

(4)衍生 工 具-期貨 交易 保 證金

合 併公 司 從 事集 中 市 場之 期 貨 交易 時 , 須將 保 證 金存 入 期 貨公 司 指 定 之 保證 金 專 戶, 作 為 保證 將 來 履行 契 約 義務 之 資 金, 並 存 放於 金 融 機 構, 故 信用 風 險低 。

  • (5)衍生 工 具-櫃檯 買賣
  • 合併公司從事店頭市場之衍生工具交易時,皆會與各交易對手簽訂 ISDA 合 約,以 作為 雙方 從 事該 類 交易 之協 議 文件;該 協 議為 買 賣各 種 OTC 衍 生 工具 之 交 易 活動 提 供 主體 合 約 模式 , 倘 若任 何 一 方違 約 或 提 早 終止 交 易 ,則 雙 方 受合 約 約 束須 對 協 議涵 蓋 的 全部 未 平 倉交 易 採 用 淨 額結 算 。 有 關雙 方 於簽 訂 ISDA 總 協 議時 , 亦 會 簽訂 信 用擔 保 附 件 (Credit Support Annex,CSA)。根據 CSA, 抵 押品 會 由交 易其 中 一方 轉 交另 一 方 ,以 減 低 未平 倉 交 易內 之 交 易對 手 風 險。 另 請 參考 附 註 六 (十 一)之說 明 。

合併 公 司從 事 OTC 衍生 工 具交 易 種類 ,包 括 換匯 交 易等 ,交 易 對手 地 區別 為 本國 及 英國 ,產 業 則為 金 融服 務業 。

(6)附賣 回 債券 投 資

債 券附 賣 回 交易 係 指 債券 持 有 人將 債 券 賣給 合 併 公司 , 雙 方約 定 承 作 之 價格 、 利 率與 天 期 ,到 期 時 ,再 由 客 戶以 事 先 約定 之 價 格買 回 該 債 券 ;合 併 公 司於 承 作 此業 務 時 ,因 款 項 須交 付 於 交易 對 手 ,所 以 須 承 受 交易 對 手 信用 風 險 。考 量 優 良擔 保 品 情況 下 , 將有 效 降 低交 易 對 手 信 用風 險 淨 暴險 , 且 合併 公 司 交易 對 象 皆為 信 用 良好 之 金 融機 構 , 交 易對 手 信用 風 險甚 低。 另 請參 考 附註 六 (十一 )之 說 明。

(7)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

應 收證 券 融 資款 為 合 併公 司 辦 理融 資 融 券業 務 對 客戶 之 融 資, 該 融 資 款 項係 以 客 戶融 資 買 進之 股 票 提供 作 為 擔保 , 合 併公 司 並 透過 資 訊 系 統 每日 控 管 客戶 之 維 持擔 保 率 ,且 依 證 券商 辦 理 有價 證 券 買賣 融 資 融 券業 務 操作 辦 法規 定, 融 資維 持 率 為 130%,其 信 用風 險 極 低。

(8)借券 擔 保價 款

借 券擔 保 價 款為 合 併 公司 於 他 家券 商 融 券賣 出 股 票之 出 售 價款 , 扣 除 證 交稅 及 手 續費 之 後 之價 款 , 存放 於 他 家券 商 作 為擔 保 品 ,因 合 併 公 司交 易 對象 皆 為信 用良 好 之金 融 機構 ,交 易 對手 信 用風 險甚 低 。

(9)借券 交 易存 出 保 證金

借 券交 易 存 出保 證 金 為合 併 公 司於 他 家 券商 融 券 賣出 股 票 而提 供 保 證 金 存放 於 他 家券 商 做 為擔 保 , 因合 併 公 司交 易 對 象皆 為 信 用良 好 之 金 融機 構 ,交 易 對手 信用 風 險甚 低 。

(10)應 收帳 款

係證 券 商經 營 業務 所生 之 債權,包 括 受託 買 賣業 務 之應 收交 割 價款、 出售 營 業證 券 之應 收成 交 價款、自 辦 信用 交 易之 應 收融 資利 息、受 託 買 賣 證 券 業 務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及 因 應 外 幣 資 金 需 求 與 銀 行 承 作 換 匯 交易 之 應收 款 項等;因合 併 公司 之 應收 帳款 主 要皆 為 受託 業務 及 自 營 業務,係 與 交易 所 或櫃 買 中心 買 賣有 價證 券 之交 割 款項,而 換匯 交 易 則僅 為 不同 幣 別資 金之 交 換收 付,且 往來 銀 行皆 為 信評 良好 之 銀行, 故信 用 風險 極 低。

(11)其 他流 動 資產

主 要 為 合 併 公 司 為 申 請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擔 保 及 申 請 發 行 商業 本 票額 度 之保 證。與 合 併公 司 往來 銀行 皆 為信 用 評等 優良 之 金 融 機構 , 故信 用 風險 極低 。

(12)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非流動

為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信 託 業 務 , 將 中 央 政 府 公 債 存 放 於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擔 保, 無 論債 券 本身 或者 存 放之 金 融機 構信 用 風險 皆 極低 。

(13)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主要 係 營業 保 證金、交 割結 算 基金 及 存出 保 證金。營 業 保證 金 主要 存 放在 本 國信 用 良好 之銀 行,交 割結 算 基金 繳 存於 證 券交 易所,是 由 證 交所 在 市場 證 券買 賣一 方 不履 行 交付 義務 時 代償 使 用,前 兩者 保 證 金 所存 放 之機 構 信用 風險 甚 低;存 出 保證 金係 指 合併 公 司在 外存 出 供 作 保證 金 之現 金 或其 他資 產,因 存 出對 象甚 多,故 信 用風 險具 分 散性, 整體 存 出保 證 金信 用暴 險 甚低 。

  1. 預期 信 用損 失 評估

預期 信 用損 失 於評 估減 損 損失 時,係 考 量與 過 去事 項、現 時 狀況 及 未來 經 濟狀 況 預測 有 關之 合理 且 可佐 證 之資 訊,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評估 自 原始 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是 否已 顯著 增 加及 是 否已 信用 減 損,區 分為 信 用風 險 未顯 著 增 加或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之 信 用風 險 低 (Stage 1)、 信用 風 險 顯著 增 加 (Stage 2)和 信 用減 損(Stage 3)三 階 段, 分 別 以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Stage 1)及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損 失 (Stage 2 及 Stage 3)。

項目 Stage
1
Stage
2
Stage
3
定義 自初始認列以來,金 自初始認列以來, 於報導日當天,金
融資產之信用品質沒 金融資產之信用品 融資產已信用減
有顯著惡化,或是於 質有顯著惡化,惟 損。
資產負債表日當天, 尚未信用減損。
此金融資產屬於低度
風險
預期信用損
失之認列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信用損失

各 Stage 之 定 義及 預期 信 用損 失 之認 列如 下 表所 示 :

  • (1)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 增加 之判 斷
  • 依 據 IFRS 9 計算 預期 信 用損 失 時, 判斷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風 險 是 否 顯 著增 加 之判 斷 及假 設如 下 :
  • A.當 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之 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30 天 , 視為 金融 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已顯 著 增加 。
  • B.若 財 務報 導 日期 間,發 行人 之 信用 評等 下 降 2 等 級且 報導 日 最終 外 部信 用 評等 為 非投 資等 級、利 息逾 期 超 過 30 天、或 曾違 約等,表 示 信用 風 險顯 著 增加 。
  • (2)違約 及 信用 減 損 金融 資 產之 定 義
  • 依 據 IFRS 9 信用 減損 之 定義 , 對金 融資 產 之估 計 未來 現金 流 量具 有 不 利影 響 之 一項 或 多 項事 項 已 發生 時 , 該金 融 資 產已 信 用 減損 。 自 原 始認 列 後金 融 資產 之信 用 風險 是 否減 損之 依 據包 含 但不 限於 以 下:
  • A.合 約 款項 或 債票 券投 資 積欠 本 金或 利息 超 過清 償 期 3 個月 (90 天 )。 B.債 票 券投 資 落入 外部 信 用評 等 機構 違約 信 用等 級 者。
  • C.債票券發 行 人聲 請破 產 、重 整 或其 他債 務 清理 程 序。
  • D.發 行 人或 交 易對 手財 務 困難 。
  • (3)沖銷 政 策

本 公司 對 於 催收 款 , 具有 下 列 情事 之 一 者, 應 扣 除估 計 可 回收 部 分 後 轉銷 為 呆帳 。

  • A.債 務 人因 解 散、逃匿、和 解、破 產 之宣 告 或其 他 原因,至 債 權之 全 部或 一 部不 能 收回 者。
  • B.擔 保 品及 主、從 債務 人 之財 產 經多 次減 價 拍賣 無 人應 買,而 本公 司 亦無 承 受實 益 者。
  • C.收 款 項逾 清 償期 二年 , 經催 收 仍未 收回 者 。
  • (4)預期 信 用損 失 之 衡量

在依 據 IFRS 9 計 算預 期 信用 損 失時 ,合 併 公司 考 量顯 示自 原 始認 列 後 信用 風 險 顯著 增 加 合理 且 可 佐證 之 資 訊, 主 要 考量 指 標 包括 : 內 部 /外 部信 用 評等 等 級、逾 期 狀 況之 資 訊、信用 價 差、與 借 款 人、發 行 人 或 交易 對 手 有關 之 其 他市 場 資 訊、 同 一 借款 人 之 其他 金 融 工具 之 信 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等 。

  • A.債 票 券投 資
  • a.違 約 機率 採 用外 部信 用 評等 資 料, 並納 入 前瞻 性 資訊 計算 。
  • b.違 約 損 失 率 採 用 投 資 部 位 或 交 易 對 手 外 部 信 用 評 等 之 平 均 違 約 損失 率 。
  • c.違 約 曝險 額
    • Stage 1、Stage 2 及 Stage 3: 總帳 面 金額 (含 應 收利 息)。

(5)前瞻 性 資訊 之 考 量

取 得過 去 歷 史損 失 率 (以 過 去三 年 到 五 年 歷史 損 失 經驗 為 基 礎 )並 檢視 過 去 與 現 時 經 濟 環 境 與 未 來 整 體 環 境 (前 瞻 性 因 子 )後 是 否 有 重 大 變 化 ,適 當 調 整未 來 之 損失 率 標 準, 若 當 年度 發 生 重大 違 約 事項 , 則 提 前將 當 年度 已 發生 之損 失 率納 入 計算 未來 損 失率 標 準。

  • 4.合 併 公司 之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表
  • (1)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合 併公 司 帳列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備抵 損失 並 無變 動 。
  • (2)合併 公 司之 應 收 證券 融 資款、應收 帳 款、其 他應 收 款 -其 他及 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催 收款 項 備 抵損 失 變動 表 如下 :

107年6月30日

其他非流動資

應收證券融資款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產-催收款項
1月1日-IAS 39 \$ 84,093 \$ 4,359 \$
-
\$ 136,443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
1月1日-IFRS 9 84,093 4,359 - 136,443
減損損失提列 36,578 679 10,805 29,188
減損損失迴轉 - - - ( 1,974)
轉列 ( 50,420) (
4,346)
- 54,766
6月30日 \$ 70,251 \$
692
\$
10,805
\$ 218,423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之 應 收證 券 融資 款除 \$50,420 屬 信 用 減損 (Stage 3)外, 均 屬信 用 風 險低 (Stage 1),應 收帳 款 及其 他 非流 動資 產 -催 收 款項 為 信用 減 損 (Stage 3)。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之 應 收 證券 融 資款 及應 收 帳款, 除 分 別 \$33,000 及\$20 屬 信用 減 損(Stage 3)外,均 屬 信 用風 險 低(Stage 1),其他 應 收款 及 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催 收 款項 為 信用 減損 (Stage 3)。

  • 5.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6 月 30 日之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十一 ) 說明 。
  • (三)流動 性 風險
  • 1.流 動 性風 險 定義 及來 源

合 併 公 司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定 義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獲 得 融 資 以 提 供 資 金 履行 將 到期 之 金融 負債 而 可能 承 受之 財務 損 失。上 述情 形 可能 削 減 合 併 公 司交 易 及投 資 等活 動之 現 金來 源 。

2.流 動 性風 險 管理 程序 及 模擬 測 試 為防 範 流動 性 風險 造成 合 併公 司 營運 之危 機,合 併 公司 業 已訂 定 因應 流 動 性風 險 之危 機 處理 程序 , 並定 期 監控 資金 流 動性 缺 口。

(1)程序

合 併公 司 之 資金 運 用 除各 項 業 務營 運 資 金及 長 期 投資 外 , 需保 持 適 當 之 週轉 金 以 備日 常 營 運所 需 , 剩餘 資 金 之用 途 應 避免 過 於 集中 , 以 持 有具 流 動性 及 優質 的生 利 資產 為 原則 ,並 依 合併 公 司相 關政 策 辦理 。 資 金調 度 權 責 單 位 就 合併 公 司 日常 資 金 流動 量 及 市場 狀 況 之變 動 , 調 整流 動 性缺 口 ,以 確保 適 當之 流 動性 。

  • (2)模擬 測 試
  • A.每 月 就資 金 供給 與需 求 面檢 視 資金 流動 風 險,並 模擬 分析 緊 急可 動 用資 金,包 括 現金、金 融 機構 融 資額 度、融 資融 券 與部 位處 份 價 值 之情 境 分析,以設 算最 大 緊急 可 動用 資金 與 資金 需 求,最後 再 檢 視 公司 之 資金 安 全存 量, 以 監控 資 金流 動風 險 。
  • B.上 述 資金 流 動風 險,一 般情 形 為每 月檢 視,但 在 金融 機構 融 資額 度 中 之 加 計 銀 行 信 用 風 險 可 用 額 度 小 於 一 定 金 額 (該 金 額 得 視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性 與 公 司 資 金 實 際 供 需 適 時 調 整 之 )時 , 調 整 為 每 週 檢 視 其 安全 存 量,並 提出 資金 預 警報 告 後,由財 務 部部 門 主管 召集 資 金 控 管會 議 。
  • C.除 公 司個 別 資金 流動 風 險, 另 模擬 若市 場 發生 重 大之 危機 事 件時 , 資金 供 給最 小 化與 資金 需 求最 大 化之 壓力 測 試, 包 括:
    • a.在 市 場發 生 重大 之危 機 事件 時,金 融機 構 融資 額 度與 部位 處 份價 值,其 可 視為 資 金供 給之 極 小化 比 例,並 依現 實 狀況 適 當調 整之, 進而 設 算在 最 大壓 力下 之 資金 供 給總 額。
    • b.除 營 業費 用 外, 以存 量 概念 設 算最 大壓 力 下之 資 金需 求總 額 。
    • c.檢 視 最小 化 之資 金供 給 總額 是 否大 於最 大 化之 資 金需 求總 額,並 進一 步 檢視 其 差額 可提 供 多久 期 間 (月 )的 營業 費 用支 出,以設 算 壓力 測 試之 資 金安 全存 量 (月)。
    • d.壓 力 測 試 之 資 金 最 低 安 全 存 量 (月 )可 視 危 機 事 件 本 身 判 斷 調 整 之,常 態 模擬 時,可假 設 至少 能 維 持 6 個 月 的營 運 支出 才 屬安 全 存量 。
  • 3.為 管 理流 動 性風 險而 持 有之 金 融資 產及 金 融負 債 到期 分析
  • (1)合併 公 司持 有 包 括現 金 及具 高 度 流 動性 且 優質 之 生 利 資產 , 以支 應 償 付義 務 及存 在 於 市 場環 境 中之 潛 在 緊 急資 金 調度 需 求 。 合併 公 司為 管 理流 動 性風 險 而 持 有之 金 融資 產 主 要 為現 金 及約 當 現 金 ,其 中 定期 存 款皆 為 一年 內 到 期 ;透 過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則 以 上市 櫃 股票 、 可轉 債 及 債 務證 券 為主 , 皆 為 有活 絡 市場 之 部 位 ,流 動 性風 險 低。
  • (2)合併 公 司之 金 融 負債 到 期分 析 如下 :
107年6月30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合計
短期借款 \$ 1,759,608 \$ 1,893,612 \$ - \$ - \$ 3,653,220
應付商業本票 850,000 5,300,000 - - 6,1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323,202 - - - 323,202
衍生金融負債 847,869 - - - 847,869
附買回債券負債 - 15,470,410 - - 15,470,410
融券保證金 984,415 - - - 984,415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123,838 - - - 1,123,838
借券存入保證金 - 26,526 6,041 - 32,567
期貨交易人權益 10,411,839 - - - 10,411,839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13,800,187 41,400 - - 13,841,587
代收款項 320,230 10,105 - 90,570 420,905
其他應付款 317 1,889,464 915,632 - 2,805,413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723,486 924,267 - 2,647,753
合計 \$ 30,421,505 \$ 26,355,003 \$ 1,845,940 \$ 90,570 \$ 58,713,018
106年12月31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合計
短期借款 \$ 3,814,864 \$ 2,630,454 \$ - \$
-
\$
6,445,318
應付商業本票 650,000 3,000,000 - - 3,6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350,526 - - - 350,526
衍生金融負債 855,875 - - - 855,875
附買回債券負債 - 20,984,849 - - 20,984,849
融券保證金 1,861,947 - - - 1,861,947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2,197,656 - - - 2,197,656
借券存入保證金 - 224,317 1,078 - 225,395
期貨交易人權益 9,892,808 - - - 9,892,808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9,226,922 53,565 - - 9,280,487
代收款項 340,746 9,363 - 89,469 439,578
其他應付款 - 225,489 959,718 - 1,185,207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745,075 1,454,223 - 3,199,298
合計 \$ 29,191,344 \$ 28,873,112 \$ 2,415,019 \$
89,469
\$
60,568,944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合計
短期借款 \$
150,000
\$
1,729,372
\$
-
\$
-
\$
1,879,372
應付商業本票 - 7,100,000 - - 7,10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950,106 - - - 950,106
衍生金融負債 558,219 429 - - 558,648
附買回債券負債 - 19,884,095 - - 19,884,095
融券保證金 875,279 - - - 875,279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037,322 - - - 1,037,322
借券存入保證金 - 158,988 - - 158,988
期貨交易人權益 11,105,162 - - - 11,105,162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14,494,000 39,780 - - 14,533,780
代收款項 242,218 7,845 - 87,904 337,967
其他應付款 - 198,552 712,334 - 910,886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418,115 507,325 356,129 2,281,569
合計 \$
29,412,306
\$
30,537,176
\$
1,219,659
\$
444,033
\$
61,613,174

4.租 賃 合約 及 資本 支出 承 諾到 期 分析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作 為 承 租 人 或 出 租 人 在 不 可 撤 銷 之 營 業 租 賃 條件 下 未來 最 低租 金給 付 總額。合併 公 司之 資 本支 出 承諾 係指 為 取得 建 築 及設 備 之資 本 支出 所簽 訂 之合 約 承諾 。

下表 請 詳合 併 公司 之租 賃 合約 承 諾及 資本 支 出承 諾 之到 期分 析 :

107年6月30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85,727
\$
14,969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12,910 1,686
超過五年 2,850 -
合計 \$
201,487
\$
16,655
106年12月31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97,785
\$
19,867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87,215 5,654
超過五年 3,402 -
合計 \$
288,402
\$
25,521
106年6月30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106,314
\$
21,173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77,423 14,930
超過五年 4,200 -
合計 \$
287,937
\$
36,103

(四)市場 風 險

1.市 場 風險 之 定義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 利 率 與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 動, 可 能導 致 合併 公司 的 收益 或 投資 組合 價 值減 少 之風 險。

合併 公 司持 續 地運 用敏 感 度分 析 、風 險值 (Value at Risk,VaR)以及 壓 力 測試 等 市場 風 險管 理工 具 ,以 完 整有 效地 衡 量、 監 控與 管理 市 場風 險 。 2.風險值

風 險 值 係 用 以 衡 量 投 資 組 合 於 特 定 的 期 間 和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下,因 市場 風險 因 子變 動 導致 投資 組 合可 能 產生 的最 大 潛在 損 失。 合併 公 司目 前 以 95%之信 賴 水準 , 計算 未來 一 日之 風 險值 。

風險 值 模型 必 須能 夠合 理 地、完 整地、正確 地 衡量 該 金融 工具 或 投資 組 合 之最 大 潛在 風 險,方 能作 為 合併 公 司管 理風 險 的模 型;使 用 於管 理 風險 之 風險 值 模型,並須 持 續地 進 行模 型 驗證 與回 溯 測試,以顯 示 該模 型 能夠 合 理有 效 衡量 金 融工 具或 投 資組 合 之最 大潛 在 風險 。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107年1至6月 新台幣 106年1至6月 新台幣
107/6/30 \$
183,519
106/6/30 \$
45,059
最高 261,016 最高 131,308
平均 157,280 平均 80,318
最低 98,305 最低 39,915

交易活動各類風險因子之風險值統計表

107年1至6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7/6/30 \$
7,070
\$
11,967
\$
185,949
最高 39,655 33,483 266,250
平均 14,376 17,187 157,919
最低 5,578 8,826 93,398
106年1至6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6/6/30 \$
8,792
\$
25,712
\$
35,874
最高 47,229 64,343 127,788
平均 20,028 35,872 67,748

3.外 匯 風險 缺 口 資 訊

下表 彙 總合 併 公司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止 , 所持 有 外幣 資 產負 債 依各 幣別 區 分並 以 帳面 價值 列 示之 外 匯 暴險 資 訊。

(以 下空 白)

107年6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
1,803,259
\$
37,258
\$
4,821
\$ 510,041 \$ 974,034 \$
117,428
\$
3,446,841
9,249,895 1,939,959 1,062,530 2,145,781 173,638 124,382 14,696,185
290,191 - - - - - 290,191
12,264 - - - - - 12,264
7,273,839 394,475 363,982 79,122 1,963,360 134,725 10,209,503
2,908,930 - - - 349,290 - 3,258,220
270,800 1,294 57 33,935 13 - 306,099
8,292,174 1,468,350 1,339,455 402,711 - - 11,502,690
6,898,239 148,773 1,660 586,522 904,902 114,811 8,654,907

註:民國107年6月30日 美金兌台幣30.460/歐元兌台幣35.400/澳幣兌台幣22.495/人民幣兌台幣4.593/港幣兌台幣3.881

106年12月31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037,145
\$
62,713
\$
2,541
\$ 302,247 \$ 849,364 \$
107,898
\$
3,361,90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2,739,390 5,627,013 2,007,103 3,993,940 380,856 50,751 24,799,05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044,031 - - - - - 1,044,031
其他 5,219,360 173,275 53,706 130,839 1,459,687 51,654 7,088,521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5,404,143 - - - 95,175 - 5,499,31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67,793 6,105 2,206 230,014 115 1,155 307,388
附買回債券負債 11,692,454 4,963,725 1,819,404 351,367 - - 18,826,950
其他 4,312,745 157,394 50,254 696,610 844,253 53,974 6,115,230

註:民國106年12月31日 美金兌台幣29.760/歐元兌台幣35.570/澳幣兌台幣23.185/人民幣兌台幣4.565/港幣兌台幣3.807

106年6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731,081
\$
37,125
\$
2,723
\$ 218,247 \$ 994,877 \$
54,676
\$
3,038,72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2,649,436 5,069,629 561,167 3,857,106 337,233 18,373 22,492,94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076,772 - - - - - 1,076,772
附賣回債券資產 698,194 472,751 - - - - 1,170,94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76,196 - - - - - 76,196
其他 9,974,258 2,053,629 164,122 71,746 1,655,225 183,093 14,102,073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444,891 - - - 284,481 - 1,729,37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440,818 460,365 553 79,011 - 518 981,265
附買回債券負債 12,410,001 4,142,882 445,118 518,845 - - 17,516,846
其他 10,503,183 2,207,923 235,001 710,266 891,906 159,088 14,707,367

註:民國106年6月30日 美金兌台幣30.42/歐元兌台幣34.72/澳幣兌台幣23.345/人民幣兌台幣4.486/港幣兌台幣3.897

  • 4.合 併 公司 貨 幣性 項目 因 匯率 波 動具 重大 影 響於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4 至 6 月暨 1 至 6 月 認列 之 全部 兌 換損 益 ( 含 已實 現 及未 實現 ) 彙總 金 額分 別 為\$115,165、(\$358,777)、(\$87,062)及(\$228,649)。
  • (五)金融 工 具之 公 允價 值及 等 級資 訊
  • 1.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及非 金融 工 具

合併 公 司非 以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除 下 表所 列 示之 項目 外,其 他 如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附 賣回 債 券投 資、應 收證 券 融資 款、轉 融通 保 證金、應 收 轉融 通 擔保 價 款、借券 擔 保價 款、借 券保 證 金、客戶 保 證金 專 戶、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其 他 應 收款、短 期借 款、應付 商 業本 票、附 買回 債 券負 債、融 券保 證 金、應 付 融券 擔保 價 款、借 券 保證 金、期 貨 交易 人 權益、應付 帳 款、 代收 款 項及 其 他應 付款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值,另以 公 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的公 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附 註 十二 (五 )3.。

107年6月30日

相同資產於活絡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資產及負債項目 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74,854 \$
-
\$
674,854
\$
-
106年12月31日
資產及負債項目 相同資產於活絡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74,449 \$
-
\$
674,449
\$
-
106年6月30日
資產及負債項目 合計 相同資產於活絡
市場之報價
(第一等級)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第二等級)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60,327 \$
-
\$
660,327
\$
-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由 外 部 鑑 價 師 使 用 比 較 法 與 收 益 法 等 評價 方 式進 行 評價,或由 合 併公 司 採用 投資 性 不動 產 在地 之鄰 地 市 價作為 衡量 基 礎進 行 評估 。

  • 2.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評 價 技術
  • (1)持有 供 交易 目 的 金融 工 具,屬 非 衍 生工 具 者,係 以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 價之 市 場價 格 為公 允價 值 。若無 市 場 價格 可 供參 考 時,則採 用 評價 方法 估 計。合 併 公 司採 用 評價 方 法所 使用 之 估計 及 假設,與市 場 參 與者 於 金融 工 具訂 價時 用 以作 為 估計 及假 設 之資 訊 一致,該 資訊 為 合併 公 司可 取 得 者。屬 衍 生工 具 者,若可 取 得活 絡 市場 報價,則 以 市場 價 格為 公 允價 值,若 無 活絡 市 場 報價, 貨 幣交 換 及 利率 交 換採 用未 來 現金 流 量折 現法 評 價,選擇 權 採 用 Black-Scholes 模型 評 價。
  • (2)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 產如 有 活絡 市 場公 開報 價 時,則以 此 市場 價 格為 公 允價 值 。
  • 3.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等 級 資訊
  • (1)合併 公 司金 融 工 具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三 等 級定 義
    • A.第 一 等級

合 併 公 司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活 絡 市 場 係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易 發 生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合 併 公 司 所 投 資上 市 櫃 股票 投 資 、 受 益 憑 證、 屬 於 熱 門 券 之 台灣 中 央 政 府 債 券 投資 及有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價 之 衍生 工 具 等 皆屬之。

B.第 二 等級

資 產 或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 之報 價 者 除外 。 合 併 公 司 投 資之 非 屬 熱 門 券 之 公債 、 公 司 債 、 金 融 債 券 、 可轉 換 公 司 債 、 貨 幣交 換 、 利 率 交 換 、選 擇 權 、 資 產 交 換等 衍生 工 具等 皆 屬之 。 合 併 公司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 1 至 6 月持 有 之金 融 工具 並 無重 大之 第 一等 級 及 第 二等 級 間移 轉 。

C.第 三 等級

資 產 或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入 值 。 合併公司 投資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權 益工 具 投資 皆 屬之 。

(2)金融 工 具公 允 價 值之 等 級資 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項目
107年6月30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7,279,913
\$
7,197,345
\$
58,022
\$ 24,546
債券投資 18,625,359 864,486 17,760,873 -
其他 2,188,786 2,188,786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債券投資 290,191 290,191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16,675 - - 16,675
債券投資 50,126 - 50,12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股票投資 564,519 - - 564,519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23,203 323,203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866,101 2,802,582 63,519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847,870 749,829 98,041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6年12月31日
項目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6,200,330
\$
6,135,260
\$
65,070
\$
-
債券投資 27,153,502 746,714 26,406,788 -
其他 3,073,092 3,073,092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股票投資 1,044,031 1,044,031 - -
債券投資 50,342 - 50,342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50,526 350,526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265,460 2,245,417 20,043 -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855,875 609,247 246,628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項目
106年6月30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4,920,022
\$
4,794,842
\$
125,180
\$
-
債券投資 25,255,014 1,160,583 24,094,431 -
其他 2,539,952 2,539,952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債券投資 1,076,772 1,076,77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50,509 - 50,509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76,196 76,196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950,106 950,106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110,836 2,105,110 5,726 -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558,648 437,416 121,232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3)公允 價 值衡 量 歸 類至 第 三等 級 之金 融資 產 變動 明 細表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初餘額 列入損益 列入其他
綜合損益
買進
或發行
轉入第
三等級
賣出、處
份或交割
自第三
等級轉出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5,796 \$
-
\$ 18,750 \$
-
\$
-
\$
-
\$ 24,546
股票投資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0,147 ( 3,472) - - - - - 16,675
股票投資 567,307 - (2,788) - - - - 564,519

(4)有關 屬 第三 等 級 公允 價 值衡 量 項 目 所使 用 評價 模 型 之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公允
107年6月30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24,546 市場法 本益比乘數 27.24 本益比依國家、區
域、產業、市場等不
同而個案判斷
市場流動性折減 25% 未上市上櫃公司股
權流動性低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16,675 淨資產價
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價淨值比乘數 1.77~2.07 缺乏市場流通性
股票投資 564,519 市場法 市場流通性折減 30%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 (5)公允 價 值歸 類 於 第三 等 級之 評 價流 程
  • 合 併公 司 係 由母 公 司 風控 室 負 責驗 證 公 允價 值 歸 類於 第 三 等級 金 融 工 具 之公 允 價 值。 風 控 室藉 由 評 估資 料 來 源之 獨 立 性、 可 靠 性、 一 致 性 及 代表 性 , 並定 期 驗 證評 價 模 型與 校 準 評價 參 數 ,確 保 評 價程 序 與 評 價結 果 符合 國 際會 計準 則 公報 之 規定 。
  • (6)對第 三 等級 之 公 允價 值 衡量 , 公 允 價值 對 合理 可 替 代 假設 之 敏感 性 分 析, 合 併公 司 對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 價 值 衡量 係 屬合 理 , 惟 若使 用 不同 之 評價 模 型或 評 價 參 數可 能 導致 評 價 之 結果 不 同。 針 對 分 類為 第 三等 級 之金 融 工具,若 評 價參 數 向上 或 下變 動 1%,則 對 本 期損 益或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影響 如 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其他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損益 綜合損益
107年6月30日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245
(\$ 245)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 - 5,645 ( 5,645)

(六)資本 管 理

  • 1.資 本 管理 之 目標
  • A.符 合 主 管 機 關 「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 資 本 適 足 警 示 水 準 , 所 列 之 資 本 適 足率 以 不低 於 200%為基 本 目標 。
  • B.本公司對 投 資部 位所 涉 及之 風 險,如市 場 風險、信用 風險、流動 風 險、 作業 風 險、法 律風 險、模 型風 險 等,均 納入 風 險管 理 範疇。各風 險管 理 權 責 單 位 應 辨 識 、 衡 量 、 監 視 及 控 制 各 項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資 本 目 標 水 準 受 金 融 市 場 衝 擊 能 有 所 防 範 並 反 應 當 前 經 營 策 略 , 資 本 投 資 組 合 適 於本公司之 業 務規 劃與 發 展。
  • 2.資 本 管理 政 策及 程序

為確 保 公司 各 項業 務長 期 穩健 的 發展,有效 承 擔各 類 風險,本公 司 依據 業 務發 展 規劃、相 關 法 令規 定 及金 融 市場 環境 進 行資 本 管理,主要 資 本評 估 程序 包 括:

  • A.為 維 持資 本 適足 率計 算 準確 性 ,各 單位 提 供正 確 且有 效資 料 源。
  • B.每 月 十 日 申 報 後 , 於 月 底 前 進 行 該 月 資 本 適 足 率 試 算 , 試 算 結 果 若 接 近 法 定 標 準 時 , 召 集 各 單 位 進 行 會 議 討 論 並 擬 出 相 關 因 應 對 策 , 使 資 本適 足 率不 低 於 200%為 基本 目 標。
  • C.本 公 司 之 風 險 限 額 與 經 濟 資 本 皆 須 董 事 會 同 意 , 按 季 報 告 風 險 控 管 情 形 與 揭 露 公 司 投 資 情 況 , 評 估 公 司 風 險 部 位 是 否 超 限 , 投 資 方 向 是 否 與 市 場 趨 勢 背 離 。 於 董 事 會 所 授 權 之 風 險 額 度 內 , 積 極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之發 展 ,持 續 提昇 獲利 , 創造 公 司價 值, 並 符合 資 本管 理目 標 。

本公 司 依「 證 券商 管理 規 則」規 定,計 算及 申 報 本公司之 資本 適 足率,並 依金 管 證券 第 1010016685 號函 規 定,非 金控 綜 合券 商 自 民 國 101 年 7 月 申報 民 國 101 年 6 月份 證 券商 資 本適 足率 申 報資 料 起適 用證 券 商自 有 資 本適 足 率比 率 進階 計算 法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及 106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 資本 適 足率 分別 為 407%、417%及 462%,係 符合 法定 要 求。

(七)信託 資 產與 負 債

本公 司 信託 業 務依 信託 業 務法 施 行細 則 第 17 條 規定, 於 每半 年 營業 年 度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附 註 揭 露 信 託 帳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 損 益 表 及 信 託 財 產 目 錄 如 下:

(1)信託 資 產負 債 表

信託資產 107年6月30日 106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172,278 \$ 191,951 結構型商品 317,763 446,544 股票 339,362 511,823 債券 164,631 - 基金 2,365,061 2,509,943 出借證券 660,816 385,815 應收款項 34,286 35,328 合計 \$ 4,054,197 \$ 4,081,404 信託負債 107年6月30日 106年6月30日 應付款項 \$ 1,360 \$ 4,106 信託資本 4,034,867 4,029,978 累積盈虧 17,970 47,320 合計 \$ 4,054,197 \$ 4,081,404 民國107年及106年6月30日

信託資產負債表

(2)信託 損 益表

信託損益表
民國107年及106年1至6月

107年1至6月 106年1至6月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 1,877
\$
16
現金股利 2,474 2,581
出借股票收入 8,097 5,633
投資收入-已實現 16,052 8,945
投資(損失)收入-未實現 ( 21,844) 21,108
小計 6,656 38,283
信託費用
管理費 - 1
手續費 ( 15)
(
1)
借貸費用 ( 1,847)
(
1,188)
稅前淨利 4,794 37,095
所得稅費用 ( 2) -
稅後淨利 \$ 4,792
\$
37,095

(3)信託 財 產目 錄

信託財產目錄

民國107年及106年6月30日

107年6月30日 106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172,278 \$
191,951
結構型商品 317,763 446,544
基金 2,365,061 2,509,943
債券 164,631 -
股票 339,362 511,823
出借證券 660,816 385,815
其他 34,286 35,328
合計 \$ 4,054,197 \$
4,081,404

(八)本公 司 依期 貨 交易 法相 關 規定 , 應符 合財 務 比率 之 限制 及其 執 行情 形

規定 計 算 公 式 107

6
30
106

6
30
標準 執行情形
條次





17


3,449,695 28.75倍 3,182,517 14.38倍 ≧1 符合標準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119,979 221,386



4,005,679 3,384,964
17


119,979 33.39倍 46,464 72.85倍 ≧1 符合標準



3,449,695 3,182,517 ≧60%
22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400,000 862.42% 400,000 795.63% ≧40% 符合標準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3,261,734 3,034,434 ≧20%
22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259,432 1257.26% 221,164 1372.03% ≧15% 符合標準

法令 依 據: 期 貨商 管理 規 則

(九)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依 期貨 交 易法 相 關規 定, 應 符合 財 務比 率之 限 制及 其 執行 情形

規定 計 算 公 式 107

6
30
106

6
30
標準 執行情形
條次





17


1,877,312 5.82倍 1,384,424 4.78倍 ≧1 符合標準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322,685 289,670
17


13,559,550 1.08倍 13,662,213 1.07倍 ≧1 符合標準



12,536,493 12,805,528
22


1,877,312 291.06% 1,384,424 214.64% ≧60% 符合標準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645,000 645,000 ≧40%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1,540,153 1,053,310 ≧20%
22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1,727,407 89.16% 1,757,730 59.92% ≧15% 符合標準

法令 依 據: 期 貨商 管理 規 則

(十)專屬 期 貨商 業 務之 特有 風 險

  • 期 貨 商 從 事 期 貨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信 用 風 險 , 且 於 應 向 客 戶 追 繳 保 證 金 而 未或 無 法追 繳 時,始 會發 生 信用 風 險。合 併公 司 及子 公 司受 託從 事 期貨 交 易 均依 個 別客 戶 交易 情形,每 日注 意 其保 證金 額 度,必 要 時均 要求 客 戶追 加 保 證金 或 減少 交 易額,以控 制 此風 險;另合 併公 司 及子 公 司從 事自 營 業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 即 持 有 之 期 貨 或 選 擇 權 合 約 市 場 價 格 受 投 資 標 的 指數 波 動而 變 動,若市 場 指數 價 格與 投資 標 的呈 反 向變 動,將 產 生損 失,惟 合併 公 司及 子 公司 基於 風 險管 理 ,業 已設 立 停損 點 ,以 控制 此 風險 。
  • (十 一)初次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之 影響 及民 國 106 年 第二 季 適用 國際 會計 準則 39 號 之資 訊
  • 1.民 國 106 年 第二 季所 採 用之 重 大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
    • (1)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與 金 融負 債
    • A.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與 金融 負 債。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若 在取 得 時 主要 係 為短 期 內出 售或 再 買回,則 分 類為 持 有供 交 易之 金融 資 產 及負 債。衍生 工 具 除依 避 險會 計 被指 定為 避 險項 目 外,均分 類 為 持有 供 交易 之 金融 工具 。
    • B.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採 用 交 易 日會 計 。
    • C.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與 金 融負 債,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相關 交 易成 本 則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續 後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其 公 允 價值 之 變動 認 列於 當期 損 益。對 於 持 有無 活 絡 市場 公 開報 價 之權 益工 具 投資,或 與 此種 無 活絡 市 場公 開報 價 權 益工 具 連結 且 須以 交付 該 等權 益 工具 交割 之 衍生 工 具,當其 公 允 價值 無 法可 靠 衡量 時,合 併 公司 將 其 列報 為「 以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 」。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無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以 交 付該 權 益工 具交 割 之衍 生 負債,合併 公 司將 其 列 報為「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負 債」。
    • (2)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 產
    • A.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之 非 衍生 工 具。
    • B.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C.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續 後 按公 允 價 值衡 量,其公 允 價 值之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 益。對 於 持有 無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 價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或 與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衍 生 工具,當 其 公允 價 值無 法 可靠 衡量 時,合併 公 司 將其 列 報 為「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D.若 有 減損 之 客觀 證據,則認 列 減損 損失。若後 續 期間 減損 金 額 減 少,屬 權 益商 品 之 減損 減 少金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項 目;屬 債 務商 品 之減 損 減少 金額 若 明顯 與 認列 減損 後 發生 之 事件 有關,則 予以 迴 轉並 認 列為 當期 損 益。
  • (3)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 A.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金 融 資產 之 公允 價值 衡 量,並 加計 取得 之 交 易 成本 。 對於 符 合交 易慣 例 之交 易 採用 交易 日 會計 。
  • B.當 公 允價 值 合理 估計 數 之變 異 區間 重大,且 無法 合 理 評估 不 同估 計數 之 機率 時 ,以 成本 衡 量。
  • C.該 項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評 估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量 按 類似 金 融資 產之 現 時市 場 報酬 率折 現 之現 值 間之 差額,認 列減 損 損失 於 當期 損益,此 類減 損 損 失續 後 不得 迴 轉,認列 減 損 損失 之 金額 係 直接 自資 產 之帳 面 金額 調整 。
  • (4)金融 資 產減 損
  • A.合 併 公司 於 每一 資產 負 債表 日,評 估是 否 已經 存 在減 損之 任 何客 觀證 據,顯示 某 一 或一 組 金融 資 產於 原始 認 列後 發 生一 項或 多 項 事項 (即「 損失 事 項 」),且 該損 失 事項 對一 金 融資 產 或一 組金 融 資產 之 估計 未 來現 金流 量 具有 能 可靠 估計 之 影響 。
  • B.合 併 公司 用 以決 定是 否 存在 減 損損 失之 客 觀證 據 的政 策如 下 : a.發 行 人或 債 務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 b.違 約 ,諸 如 利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 c.合 併 公司 因 與債 務人 財 務困 難 相關 之經 濟 或法 律 理由,給 予 債 務人 原 不可 能 考量 之讓 步 ;
    • d.債 務 人將 進 入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 e.由 於 財務 困 難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 f.可 觀 察到 之 資料 顯示,一 組 金 融資 產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 流量 於 該 等資 產 原始 認 列後 發生 可 衡量 之 減少,雖然 該 減少 尚 無 法認 定 係屬 該 組中 之 某個 別金 融 資產,該 等 資料 包 括該 組 金融 資產 之 債務 人 償付 狀 況之 不利 變 化,或 與 該 組金 融 資產 中 資產 違約 有 關之 全 國性 或 區域 性經 濟 情況 ;
    • g.發 行 人所 處 營運 之技 術、市 場、經 濟或 法 令環 境 中所 發生 具 不 利影 響 之重 大 改變 的資 訊,且該 證 據 顯示 可 能無 法 收回 該權 益 投資 之 投資 成 本; 或
    • h.權 益 工具 投 資之 公允 價 值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 C.合 併 公司 經 評估 當已 存 在減 損 之客 觀證 據,且 已 發 生 減損 損 失時, 按前 述 各項 金 融資 產之 會 計政 策 處理 。

2.金 融 資產 帳 面價 值自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依據 IAS 39 編 製 轉換 至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依據 IFRS 9 編 製之 調節 如 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IAS 39
106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50,342
\$
重分類
-
\$
再衡量
-
\$
IFRS 9
107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50,342
\$
107年1月1日
保留盈餘
之影響數
-
\$
107年1月1日
其他權益
之影響數
-
\$
107年1月1日
非控制權益
之影響數
-
加項-權益工具:
自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IAS 39)轉入
- 2,609 17,538 20,147 17,538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之變動總額
\$
50,342
\$
2,609
\$
17,538
\$
70,489
\$
17,538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產-流

加項-債務工具:
\$
-
\$
-
\$
-
\$
-
\$
-
\$
-
\$
-
自備供出售金融資產(IAS 39)轉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產-流動之變動總額
\$
-
-
\$
1,044,031
1,044,031
\$
-
-
\$
1,044,031
1,044,031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產-非流動
加項-權益工具:
\$
-
\$
-
\$
-
\$
-
\$
-
\$
-
\$
-
自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IAS 39)轉入 - 37,565 529,742 567,307 - 516,449 13,29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產-非流動之變動總額
\$
-
\$
37,565
\$ 529,742 \$
567,307
\$
-
\$
516,449
\$
13,293
  • (1)於 IAS 39 分 類 為「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之 債 務工 具 計 \$1,044,031,因 有符 合 現金 流 量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 通在 外 本金 金 額 之 利息 條 件, 且 合併 公 司持 有 係為 收取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之 目 的,因 此 於初 次適 用 IFRS 9 時,分 類 為「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債 務 工 具)」, 並調 增\$1,044,031。
  • (2)於 IAS 39 分 類 為「 以 成本 衡 量金 融資 產 」之 權 益工 具計 \$37,565, 因 合併 公 司非 以 交易 目的 所 持有,因 此 於初 次 適 用 IFRS 9 時,選 擇 將其 分類 為「 透過 其 他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權 益工 具)」, 並調 增\$567,307; 另調 增 其他 權 益\$516,449 及非 控 制權 益 \$13,293。
  • (3)於 IAS 39 分 類 為「 以成 本 衡量 金 融資 產」之 權益 工 具計 \$2,609,依 據 IFRS 9 規 定 應分 類 為「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權益工 具)」, 並調 增\$20,147; 另 調增 保 留盈 餘 \$17,538。
  • 3.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6 年 第二 季 之重 要 會計 項目 之 說明 如 下:

(以 下空 白)

(1)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456,960 \$ 90,000
海外STOCK/FUND等 148,056 151,339
上市櫃股票 133,524 34,092
小計 738,540 275,431
評價調整 ( 23,649) ( 26,205)
合計 714,891 249,226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2,605,879 1,879,101
公債 1,699,413 2,097,336
普通公司債 4,383,130 4,106,918
可轉換公司債 441,134 658,186
興櫃股票 98,271 126,550
國外有價證券 20,659,710 18,409,000
指數股票型基金 1,976,561 2,192,610
其他 31,185 43,800
小計 31,895,283 29,513,501
評價調整 156,608 75,544
合計 32,051,891 29,589,045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613,026 457,901
可轉換公司債 327,788 225,069
小計 940,814 682,970
評價調整 137,563 107,822
合計 1,078,377 790,792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2,064,014 1,869,675
可轉換公司債 13,182 -
認購(售)權證 104,756 29,694
國外有價證券 - 1,164
指數股票型基金 477,618 186,806
小計 2,659,570 2,087,339
評價調整 ( 77,804) ( 1,414)
合計 2,581,766 2,085,925

流動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買入選擇權-期貨 15,040 13,278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2,230,377 2,091,832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20,043 5,726
總計 \$ 38,692,385 \$ 34,825,824
非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076
\$
50,125
評價調整 266 384
總計 \$
50,342
\$
50,509
(2)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 產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
國外債券 \$
1,036,521
\$
1,064,405
評價調整 7,510 12,367
合計 \$
1,044,031
\$
1,076,772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45,416
評價調整 - 30,780
合計 \$
-
\$
76,196
(3)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非 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2,450
\$
2,450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35,115 35,115
華陸創業投資(股)公司 2,608 2,608
合計 \$
40,173
\$
40,173
  • A.因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重 大 ,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不 同 估 計 數之 機 率, 故 以成 本衡 量 。
  • B.全 華 創業 投 資 (股 )公 司於 民 國 106 年 1 月 經 股東 會 承 認清 算 完結 , 並 向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完 成 聲 報 在 案 。 本 公 司 依 持 股 比 例 收 取 剩 餘 財 產 分配 \$1,128。
  • (4)營業 證 券出 售 淨 利益

附註 六(三 十)之金 額中 屬 備供 出 售金 融資 產 者, 於 民國 106 年 4 至 6 月 及 1 至 6 月 分別 認列 之 淨利 益 為 \$7,575 及\$9,448。

4.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6 月 30 日之 信 用 風險 資 訊說 明 如下 :

(1)信用 風 險之 來 源 和定 義

  • 合 併公 司 從 事金 融 交 易所 暴 露 之信 用 風 險, 包 括 發行 人 信 用風 險 、 交 易對 手 信用 風 險及 標的 資 產信 用 風險 :
  • A.發 行 人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金 融 債 務 工 具 , 因 發 行 人 發 生 違 約而 未 依約 定 條件 償還 其 債務,而 使 合 併公 司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
  • B.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與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於 約 定 日期 未 履行 交 割或 支付 義 務, 而 使合 併公 司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
  • C.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因 金 融 商 品 所 連 結 之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評 等 遭 信 評公 司 降評 或 發生 違約 情 事而 產 生損 失之 風 險。
  • 使 合併 公 司 面臨 信 用 風險 之 金 融資 產 包 括銀 行 存 款、 債 務 證券 、 店 頭 市 場衍 生 工 具之 交 易 、債 券 附 條件 交 易 、借 券 交 易存 出 保 證金 、 期 貨 交易 保 證金 、 其他 存出 保 證金 及 應收 款項 等 。
  • (2)信用 風 險最 大 暴 險額 及 信用 風 險集 中度 情 形
  • 合 併公 司 資 產負 債 表 內金 融 資 產, 在 不 考慮 擔 保 品或 其 他 信用 加 強 工 具下,其 最大 暴 險約 當等 於 其帳 面 價值。合併 公 司信 用 風險 暴險 來 源, 以 台灣 地 區 為主 , 主 要係 因 合 併公 司 現 金存 放 於 銀行 等 金 融機 構 、 持 有 銀行 發 行 或擔 保 之 債務 證 券 ,以 及 合 併公 司 承 作衍 生 工 具交 易 、 客 戶 保證 金 專 戶之 交 易 對手 均 為 金融 機 構 所致 , 各 項金 融 資 產之 信 用 風 險說 明 :
    • A.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主 要係 包 含銀 行 定期 存款 、 活期 存 款及 支票 存 款 , 往來 機 構主 要 為本 國金 融 機構 。

B.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流動

a.基 金

合併 公 司基 金 持有 部位 為 債券 型 基金,惟 持有 部 位不 高,信 用風 險低 。

b.債 權 證券

債權 證 券主 要 係為 公債、公 司 債、可 轉 (交)換公 司 債及 外國 債 等 部位,發 行 人主 要 為中 華 民國 政 府、本國 法 人機 構 與外 國法 人 機 構,可 轉(交)換 公司 債 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6 月 30 日 約 有 57% 及 66%為銀 行 擔保 。 詳細 說 明如 下 :

(a)公債

合併公司持有債券部位主要為政府債券 (含中央及地方 ), 整 體而 言 ,公 司 持有 債券 之 信用 風 險低 。

(b)公司 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公 司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主 , 信評 皆 符合 法規 規 範。

(c)可轉 (交 )換公司 債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可轉 (交 )換 公 司 債 部 位 , 大 多 均 為 本 國 法 人機構所發行,合併公司藉由台灣經濟新報信用風險分級 (TCRI)控管 , 降低 高度 風 險之 發 行人 信用 暴 險。

(d)外國 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外 國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主 , 信評 皆 符合 法規 規 範。

C.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流 動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外 幣 債 券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 主, 信 評皆 符 合法 規規 範 。

  • D.衍 生 工具 -期 貨 交 易保 證 金 合併 公 司從 事 集中 市場 之 期貨 交 易時,須將 保 證金 存 入 期貨 公 司指 定之 保 證金 專 戶,作為 保 證將 來 履行 契約 義 務之 資 金,並存 放 於 金 融機 構 ,故 信 用風 險低 。
  • E.衍 生 工具 -櫃檯買賣

合併 公 司從 事 店頭 市場 之 衍生 工 具交 易時,皆 會與 各 交 易對 手 簽訂 ISDA 合 約,以作 為 雙方 從 事該 類 交易 之協 議 文件;該 協 議為 買 賣各 種 OTC 衍生 工 具之 交易 活 動提 供 主體 合約 模 式,倘 若 任 何一 方 違約 或提 早 終止 交 易,則雙 方 受合 約 約束 須對 協 議涵 蓋 的全 部未 平 倉交 易採 用 淨額 結 算。有 關雙 方 於簽 訂 ISDA 總協 議 時,亦 會簽 訂 信用 擔 保附 件(Credit Support Annex,CSA)。根據 CSA, 抵 押品 會 由交 易 其中 一 方轉 交 另一 方,以 減低 未 平倉 交易 內 之交 易 對手 風險。另 請 參考 附 註六 (十 一)之說 明 。

合併 公 司從 事 OTC 衍生 工 具交 易 種類,包括 利 率交 換 與換 匯交 易 等, 交易 對 手地 區 別為 本國 及 英國 , 產業 則為 金 融服 務 業。

  • F.附 賣 回債 券 投資
  • 債券 附 賣回 交 易係 指債 券 持有 人 將債 券賣 給 合併 公 司,雙方 約 定承 作之 價 格、利 率與 天期,到期 時,再 由客 戶 以事 先 約定 之價 格 買回 該債 券;合 併 公司 於承 作 此業 務 時,因款 項 須交 付 於交 易對 手,所 以須 承 受交 易 對手 信用 風 險。考 量優 良擔 保 品情 況 下,將有 效 降 低 交易 對 手信 用 風險 淨暴 險,且合 併 公 司交 易 對象 皆 為信 用良 好 之金 融機 構 ,交 易 對手 信用 風 險甚 低 。另 請參 考 附註 六 (十 一 )之 說明 。
  • G.應 收 證券 融 資款
  • 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為 合併 公 司辦 理 融資 融券 業 務對 客 戶之 融資,該 融 資款 項 係以 客 戶融 資買 進 之股 票 提供 作為 擔 保,合 併 公 司並 透 過資 訊系 統 每日 控 管客 戶之 維 持擔 保 率,且依 證 券商 辦 理有 價證 券 買賣 融資 融 券業 務 操作 辦法 規 定,融 資維 持 率 為 130%,其 信 用 風險 極 低。 H.借 券 擔保 價 款

借券 擔 保價 款 為合 併公 司 於他 家 券商 融券 賣 出股 票 之出 售價 款,扣 除證 交 稅及 手 續費 之後 之 價款,存放 於他 家 券商 作 為擔 保品,因 合 併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皆 為 信 用 良 好 之 金 融 機 構 ,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甚 低。

I.借 券 交易 存 出保 證金

借 券 交 易 存 出 保 證 金 為 合 併 公 司 於 他 家 券 商 融 券 賣 出 股 票 而 提 供 保證 金 存放 於 他家 券商 做 為擔 保,因 合併 公 司交 易 對象 皆為 信 用良 好之 金 融機 構 ,交 易對 手 信用 風 險甚 低。

  • J.應 收 帳款
  • 係 證 券 商 經 營 業 務 所 生 之 債 權 , 包 括 受 託 買 賣 業 務 之 應 收 交 割 價 款、出售 營 業證 券 之 應收 成 交價 款、自 辦 信用 交 易之 應 收融 資利 息、 受 託 買 賣 證 券 業 務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及 因 應 外 幣 資 金 需 求 與 銀 行 承 作換 匯 交易 之 應收 款項 等;因合 併 公 司之 應 收帳 款 主要 皆為 受 託業 務及 自 營業 務 ,係 與交 易 所或 櫃 買中 心買 賣 有價 證 券之 交割 款項, 而換 匯 交易 則 僅為 不同 幣 別資 金 之交 換收 付,且往 來 銀 行皆 為 信評 良好 之 銀行 , 故信 用風 險 極低 。
  • K.其 他 流動 資 產

主 要 為 合 併 公 司 為 申 請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擔 保 及 申 請 發 行商 業 本票 額 度之 保證。與 合併 公 司 往來 銀 行皆 為 信用 評等 優 良之 金融 機 構, 故 信用 風險 極 低。

L.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非流 動

為合 併 公司 承 作信 託業 務,將中 央 政 府公 債 存放 於 中央 銀行 作 為擔 保, 無 論債 券 本身 或者 存 放之 金 融機 構信 用 風險 皆 極低 。

M.其 他 非流 動 資產

主要 係 營業 保 證金、交割 結算 基 金及 存出 保 證金。營業 保證 金 主 要 存放 在 本國 信 用良 好之 銀 行,交 割結 算基 金 繳存 於 證券 交易 所,是 由證 交 所在 市 場證 券買 賣 一方 不 履行 交付 義 務時 代 償使 用,前 兩 者 保證 金 所存 放 之機 構信 用 風險 甚 低;存出 保 證金 係 指合 併公 司 在外 存出 供 作保 證 金之 現金 或 其他 資 產,因存 出 對象 甚 多,故信 用 風 險 具分 散 性, 整 體存 出保 證 金信 用 暴險 甚低 。

(3)信用 品 質分 級

合併 公 司內 部 信用 風險 分 級,可 分 為低 度風 險、中度 風 險及 高度 風 險, 各等 級 定義 如 下:

  • A.低 度 風險:表 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具有 穩健 程 度以 上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即 使面 臨 重大 之不 確 定因 素 或暴 露於 不 利之 條 件,亦能 維 持其 財務 承 諾履 約 能力 。
  • B.中 度 風險:表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薄 弱,不 利之 經 營、 財 務或 經 濟條 件, 將 削減 其 財務 承諾 履 約能 力 。

C.高 度 風險:表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脆 弱,該 公司 是 否能 履 行承 諾 ,將 視經 營 環境 與 財務 狀況 是 否有 利 而定 。

D.已 減 值:表 示該 公司 或 標的 未 依約 履行 其 義務,合併 公司 依 潛在 損 失估 計 已達 減 值標 準。

合併 公 司內 部 信用 風險 分 級與 外 部信 用評 等,如下 表 所 示;表 中 對於 內部 及 外部 之 信用 分級 並 無直 接 關係,主 要 係用 以 表達 信用 品 質之 相 似度。合 併 公 司內 部信 用 風險 分 級,係依 中 華信 評 機構 信用 評 等、台 灣經 濟 新報 TCRI 評等 為 分級 依 據, 部份 外 國債 券 則採 債券 價 格法 推 算違 約 機率,以 歷 史累 積 違約 機 率 (1year)進 行信 用 風險 分級 及 管理。

公司內部 中華信評機構 台灣經濟新報 歷史累積
信用風險等級 信用評等 TCRI評等 違約機率(1year)
低度風險 twAAA ~twBBB- 1~4 0.03%~1.21%
中度風險 twBB+ ~ twBB 5~6 1.21%~5.10%
高度風險 twBB- ~ twC 7~9 5.10%~26.85%
已減值 D D -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6年12月31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但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463,056 \$
289
\$
-
\$
-
\$
-
\$ 6,463,345 \$
-
\$ 6,463,34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332,494 - - - - 332,494 - 332,494
債權證券 26,527,537 565,897 60,068 - - 27,153,502 - 27,153,502
買入選擇權-期貨 15,040 - - - - 15,040 - 15,040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2,230,377 - - - - 2,230,377 - 2,230,377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20,043 - - - - 20,043 - 20,04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權證券 1,044,031 - - - - 1,044,031 - 1,044,031
應收證券融資款 11,449,543 - - - 50,420 11,499,963 84,093 11,415,870
轉融通保證金 79,350 - - - - 79,350 - 79,3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67,160 - - - - 67,160 - 67,160
客戶保證金專戶 9,918,089 - - - - 9,918,089 - 9,918,089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88,318 - - - - 88,318 - 88,318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745,882 - - - - 745,882 - 745,882
應收票據 1,471 - - - - 1,471 - 1,471
應收帳款 11,154,566 - - - 4,359 11,158,925 4,359 11,154,566
其他應收款 66,900 - - - - 66,900 - 66,900
其他流動資產 1,792,864 - - - - 1,792,864 - 1,792,86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342 - - - - 50,342 - 50,342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64,119 - - - 136,443 1,300,562 136,443 1,164,119
合計 \$ 73,211,182 \$
566,186
\$
60,068
\$
-
\$
191,222
\$ 74,028,658 \$
224,895
\$ 73,803,763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6年6月30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但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152,067 \$
270
\$
-
\$
-
\$
-
\$ 6,152,337 \$
-
\$ 6,152,33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50,225 - - - - 50,225 - 50,225
債權證券 24,350,421 835,066 69,527 - - 25,255,014 - 25,255,014
買入選擇權-期貨 13,278 - - - - 13,278 - 13,278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2,091,832 - - - - 2,091,832 - 2,091,832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5,726 - - - - 5,726 - 5,72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權證券 1,076,772 - - - - 1,076,772 - 1,076,772
附賣回債券投資 1,170,945 - - - - 1,170,945 - 1,170,945
應收證券融資款 9,741,533 - - - 50,420 9,791,953 79,070 9,712,883
轉融通保證金 9,908 - - - - 9,908 - 9,908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10,412 - - - - 10,412 - 10,412
客戶保證金專戶 11,114,166 - - - - 11,114,166 - 11,114,166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54,981 - - - - 54,981 - 54,981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401,790 - - - - 401,790 - 401,790
應收票據 730 - - - - 730 - 730
應收帳款 14,645,433 - - - 2,834 14,648,267 2,834 14,645,433
其他應收款 109,238 - - - - 109,238 - 109,238
其他流動資產 1,808,910 - - - - 1,808,910 - 1,808,9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509 - - - - 50,509 - 50,509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40,789 - - - 155,443 1,296,232 155,443 1,140,789
合計 \$ 73,999,665 \$
835,336
\$
69,527
\$
-
\$
208,697
\$ 75,113,225 \$
237,347
\$ 74,875,878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本 公 司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及 債 券 附 條 件 交 易 業 務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4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與交易人 交易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註二) 科目 金額 條件 產之比率(註三)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1,846,906 註四 2.19%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39,000 註四 0.05%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帳款 5,094 註四 0.01%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124,069 註四 0.15%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入保證金 16,000 註四 0.0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1,859 註四 0.0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佣金收入 29,339 註四 0.8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結算交割服務費 9,147 註四 0.25%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 4,284 註四 0.1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投資顧問費 18,000 註四 0.49%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 1,822 註四 0.05%

註 一 :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 註 二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若 係 母 子 公 司 間 或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同 一 筆 交 易 , 則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如 :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母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子 公 司 部 分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其 一 子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另 ㄧ 子 公 司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 註 三 :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 註 四 : 上 開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服 務 收 入 及 由 關 係 人 提 供 之 諮 詢 服 務 費 用 係 按 契 約 約 定 價 格 處 理 。

註 五 : 基 於 重 大 性 考 量 , 僅 揭 露 金 額 超 過 一 百 萬 之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 所在 金管會核准 主要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
名稱 司名稱 地區 設立日期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備註
統一綜合證
券(股)公
統一期貨
(股)公
台北市 83.03.01 83.03.01經投審
(83)工商字第
1114號
函(註1)
期貨經紀
及自營
\$ 644,650 \$ 644,650 63,817,303 96.69% \$ 1,815,227 \$
473,951
\$ 128,185 \$ 123,946 \$
121,253
子公司
統一證券
投資顧問
(股)公
台北市 86.04.15 86.02.25(86)台

證(二)第17769

有價證券之
投資顧問
200,000 200,000 17,400,000 100.00% 197,130 21,918 937 937 704 子公司
統一證券
(香
港)有
限公司
香港 83.07.26 82.11.4(82)台

證(二)第40913

有價證券自
營、承
銷、
經紀及投資
顧問
34,030 34,030 10,000,000 5.19% 71,582 105,346 27,385 1,421 - 子公司
統一證券
(維京島)
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 87.02.26 86.10.27(86)台

證(二)第04840

有價證券投
資及控股公
2,264,573 2,264,573 67,746,000 100.00% 2,257,063 - 32,961 32,961 - 子公司
統一證券
投資信託
(股)公
台北市 89.08.18 89.07.19(89)台

證(二)第56407

證券投資信
667,622 667,622 14,904,630 42.46% 510,494 388,610 113,910 48,226 72,511 關聯企業
統一綜合
保險代理
人(股)公
台北市 97.04.29 (註2) 保險代理人 1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25,442 24,417 7,583 7,583 14,167 子公司
統証創業
投資(股)
公司
台北市 102.10.29 102.08.08金

證字第
1020028529號
投資顧問管
理顧問創業
投資及除許
可業務外得
經營法令非
禁止或限制
之業務
300,000 300,000 30,000,000 100.00% 246,766 (
2,290)
(
1,010)
(
1,010)
- 子公司
統一綜合保
險代理人
(股)公
統一證券
投資信託
(股)公
台北市 89.08.18 89.07.19(89)台

證(二)第56407

證券投資信
478 478 12,000 0.03% 415 388,610 113,910 39 58 關聯企業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 所在 金管會核准 主要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
名稱 司名稱 地區 設立日期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備註
統一證券
(維京島)有
限公司
統一證券
(香
港)有
限公司
香港 83.07.26 82.11.4(82)台

證(二)第40913

有價證券自
營、承
銷、
經紀及投資
顧問
\$ 814,705 \$ 814,705 182,600,000 94.81% \$ 1,307,654 \$
105,346
\$
27,385
\$
25,964
\$
-
子公司
統一財富
管理(香
港)有

公司
香港 91.03.31 90.12.11(90)台

證(二)字

166728號
財富管理業
92,091 92,091 23,400,000 100.00% 57,785 - 204 204 - 孫公司
統一證券
(代理人)
有限公司
香港 88.08.06 86.10.27(86)台

證(二)第04840

代理人業務 3,403 3,403 1,000,000 100.00% 1,995 - 4 4 - 孫公司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3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4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5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6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8 .依 據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1 0 3 0 0 3 7 5 7 8 2 號 函 應 行 揭 露 註 冊 於 非 I O S C O M M o U 簽 署 會 員 地 或 未 取 得 I O S C O M M o U 簽 署 會 員 之 證 券 或 期 貨 執 照 之 外 國 事 業 之 業 務 經 營 情 形 : (1)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民國107年6月30日持有證券明細:

帳面價值 期末市價 單位:美元
項目 種類 數量(股)/面額 單價 金額 單價 金額 備註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STOCK 182,600,000 \$
0.235
\$ 42,930,193 \$
0.235
\$ 42,930,193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STOCK 23,400,000 0.081 1,897,092 0.081 1,897,092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STOCK 1,000,000 0.066 65,509 0.066 65,509
合計 \$ 44,892,794 \$ 44,892,794

(2) 從事顧問、諮詢等資產管理業務收入、服務內容及爭訴事件:無。

(3)資產負債表資訊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6月30日

單位:美元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5,008,932
34 \$
24,694,181
34 其他應付款 \$
3,837
- \$
402,474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負債總計 3,837 - 402,474 1
之金融資產-流動 - - 4,056,207 6 權益
其他應收款 4,201,375 6 74,024 - 股本 67,746,000 92 67,746,000 94
流動資產合計 29,210,307 40 28,824,412 40 資本公積 757,813 1 757,813 1
採權益法之投資 44,892,794 60 43,000,336 60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5,376,112 7 2,459,544 3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19,339 - 458,917 1
權益總計 74,099,264 100 71,422,274 99
資產總計 \$
74,103,101
100 \$
71,824,748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74,103,101
100 \$
71,824,748
100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6月30日

單位:港幣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4,850,138
100 \$
14,811,156
100 其他應付款 \$ - -
\$
- -
其他應收款 32,178 - 10,275 - 負債總計 - - - -
預付款項 6,996 - 6,996 -
流動資產合計 14,889,312 100 14,828,427 100 權益
股本 23,400,000 157 23,400,000 158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 8,510,688)
(
57)
(
8,571,573) (
58)
權益總計 14,889,312 100 14,828,427 100
資產總計 \$
14,889,312
100 \$
14,828,427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4,889,312 100
\$
14,828,427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6月30日

單位:港幣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西元2018年6月30日 西元2017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13,170
100 \$
534,731
100 其他應付款 \$ - -
\$
- -
其他應收款 976 - 289 - 負債總計 - - - -
流動資產合計 514,146 100 535,020 100 權益
股本 1,000,000 194 1,000,000 187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 485,854)
(
94)
(
464,980) (
87)
權益總計 514,146 100 535,020 100
資產總計 \$
514,146
100 \$
535,020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14,146 100
\$
535,020 100

(4)綜合損益表資訊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綜 合 損 益 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1至6月
單位:美元
西元2018年1至6月 西元2017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23,055) (
2)
(\$
23,243)
(
1)
其他營業費用 ( 8,776) (
1)
(
7,724)
-
支出及費用合計 ( 31,831) (
3)
(
30,967)
(
1)
營業外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 885,826 80 1,145,144 64
其他利益及損失 261,640 23 655,927 37
營業外損益合計 1,147,466 103 1,801,071 101
稅前淨利 1,115,635 100 1,770,104 100
所得稅費用 - - - -
本期淨利 \$ 1,115,635 100 \$
1,770,104
100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綜 合 損 益 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1至6月

單位:港幣

西元2018年1至6月 西元2017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其他營業費用 (\$ 14,599)
(
27)
(\$
13,314)
(
55)
支出及費用合計 ( 14,599)
(
27)
(
13,314)
(
55)
營業外損益
其他利益及損失 68,743 127 37,477 155
稅前淨利 54,144 100 24,163 100
所得稅費用 - - - -
本期淨利 \$ 54,144 100
\$
24,163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綜 合 損 益 表

西元2018年及2017年1至6月

單位:港幣

西元2018年1至6月 西元2017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其他營業費用 (\$ 970)
(
85)
(\$
1,610) 324
支出及費用合計 ( 970)
(
85)
(
1,610) 324
營業外損益
其他利益及損失 2,108 185 1,113
(
224)
稅前淨利 1,138 100
(
497) 100
所得稅費用 - - - -
本期淨損 \$ 1,138 100
(\$
497) 100

(5)關係人交易中與外國事業間往來情形:無。

(三 )國 外 設 置 分 支 機 構 及 代 表 人 辦 事 處 資 訊

設立海外分公司




或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


)










台灣統一綜合證 廈門 97年08月22日 97.1.21金管證二 從事證券業務 - (\$
2,782)
- - -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 字第0960073542號 諮詢、聯絡、
廈門代表處 市場調查等非
經營性活動。

註一:係辦事處所產生之營運費用。

(四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不 適 用 。

十 四 、 部 門 資 訊

(一)一 般 性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係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公 報 第 8 號 ( I F R S 8 )之 規 定 揭 露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依 主 要 業 務 收 入 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部 門 劃 分 為 經 紀 、 計 量 交 易 、 自 營 、 債 券 及 轉 投 資 公 司 , 其 餘 未 達 量 化 門 檻 部 門 之 經 營 結 果 合 併 表 達 於 「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 欄 內 。 各 部 門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之 產 品 及 勞 務 類 型 如 下 :

1 .經 紀 部 門 : 受 託 買 賣 上 巿 、 上 櫃 有 價 證 券 、 融 資 券 業 務 、 借 貸 業 務 、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人 及 法 令 核 准 之 其 它 商 品 交 易 等 業 務 。

2 .計 量 交 易 部 門 : 從 事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與 依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海 外 交 易 所 掛 牌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商 品 、 期 現 貨 套 利 之 交 易 等 業 務 。

3 .自 營 部 門 : 以 自 有 資 金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與 店 頭 市 場 從 事 股 票 、 債 券 等 有 價 證 券 之 交 易 及 期 貨 、 選 擇 權 避 險 操 作 。

4 .債 券 部 門 : 於 店 頭 市 場 買 賣 中 央 政 府 公 債 、 一 般 公 司 債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附 買 回 與 附 賣 回 交 易 業 務 等 。

5 .轉 投 資 公 司 : 合 併 個 體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

6 .其 它 營 運 部 門 包 含 資 本 市 場 部 、 金 融 商 品 部 、 股 務 代 理 部 門 。

(二)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稅 前 損 益 衡 量 ,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基 礎 , 並 未 以 部 門 資 產 、 負 債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依 據 , 故 僅 揭 露 部 門 損 益 相 關 資 訊 。 對 於 可 歸 屬 於 各 營 運 部 門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係 直 接 歸 屬 於 該 部 門 損 益 , 無 法 直 接 歸 屬 之 間 接 費 用 及 後 勤 支 援 部 門 費 用 則 依 據 費 用 性 質 , 按 合 理 計 算 標 準 分 攤 至 各 營 運 部 門 , 無 法 合 理 分 攤 者 , 列 於 「 其 他 」 項 下 。

(三)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107年4至6月
經紀部門 計量交易部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631,690
\$
150,445
\$
1,190,114
\$ 18,944 \$
274,744
\$
170,479
(\$ 61,661) \$
2,374,755
部門損益 \$
116,315
\$
53,592
\$
1,025,920
(\$ 62,136) \$
87,835
\$
38,821
(\$ 149,266) \$
1,111,081
106年4至6月
經紀部門 計量交易部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493,907
\$
185,062
\$
123,892
\$ 263,566 \$
240,908
\$
131,872
(\$ 14,090) \$
1,425,117
部門損益 \$
11,121
\$
99,985
\$
30,225
\$ 150,657 \$
84,688
\$
1,202
(\$ 23,611) \$
354,267
107年1至6月
經紀部 計量交易部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1,273,088
\$
411,907
\$
1,118,247
(\$ 3,577) \$
625,623
\$
281,144
(\$ 55,831) \$
3,650,601
部門損益 \$
283,927
\$
191,538
\$
834,181
(\$ 158,849) \$
195,365
\$
38,912
(\$ 137,986) \$
1,247,088
106年1至6月
經紀部門 計量交易部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964,082
\$
239,415
\$
838,057
\$ 670,835 \$
463,722
\$
264,540
(\$ 33,943) \$
3,406,708
部門損益 \$
49,327
\$
100,227
\$
608,164
\$ 453,261 \$
92,981
\$
14,011
(\$ 118,951) \$
1,199,020

1: 營 運 損 益 之 合 計 數 與 合 併 損 益 表 相 符 , 故 無 須 調 整 。

2:
源 分 配 決 策 之 參
本 公 司 對 應 報 導 部 門 績 效 之 衡 量 , 係 以 明 確 之 績 效 指 標 衡 量 , 並 未 以 資 產 及 負 債 衡
考 。
量 , 且 定 期 由 營 運 決 策 者 進 行 檢 視 及 評 估 , 並 做 為 制 定 資

註 2: 本 公 司 對 應 報 導 部 門 績 效 之 衡 量 , 係 以 明 確 之 績 效 指 標 衡 量 , 並 未 以 資 產 及 負 債 衡 量 , 且 定 期 由 營 運 決 策 者 進 行 檢 視 及 評 估 , 並 做 為 制 定 資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071726
會員姓名 (1) 林瑟凱
(2) 蕭金木
(簽章)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J
事務所電話:(0二)二七二九一六六六六 事務所統一編號: 03932533 $\overrightarrow{\pi}$
會員證書字號: (1)北市會證字第二九六七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23218183
(2)北市會證字第一二九七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年上半年度(自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overline{\Delta}$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 (一 人種数 存會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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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式(二 存會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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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p}{2}$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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