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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14, 2017

52209_rns_2017-11-14_98c9cf26-f900-41b7-8b34-c6ade9187734.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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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 2855)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 8 號 1 樓

電 話:02-27478266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 9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0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3 ~ 105
(一)
公司沿革
13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 ~ 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 ~ 2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 ~ 65
(七)
關係人交易
66 ~ 70
(八)
質押之資產
71 ~ 72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7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2
(十二)其他 73 ~ 10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01 ~ 103
(十四)部門資訊 104 ~ 105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5 年 9 月 30 日

附註 % %
%
110000 流動資產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6,624,214 7 \$ 6,909,469 8 4,982,995
$\frac{1}{2}$
5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流動 35,703,922 40 41, 521, 141 48 38, 503, 289 43
11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三) 1,071,050 1 1,332,776 $\overline{2}$ 480,378 1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1,882,743 $\overline{2}$ 2,093,498 3 252,463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10,918,458 12 8,692,164 10 9,037,746 10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44,634 18,694 8,468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71,388 33,381 7,057
114070 客戶保證金專戶 六(六) 10,707,164 12 12, 100, 445 14 12, 292, 712 14
114090 借券擔保價款 79,542 157,775 114,128
114100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377,242 1 261,136 313,802
114110 應收票據 619 1,080 863
114130 應收帳款 六(七) 16,200,043 18 6,104,874 7 17,001,947 19
114150 預付款項 38,442 44,517 42,988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八) 68,495 64,190 47,167
114600 本期所得稅資產 550 683 603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九) 1,911,848 $\overline{c}$ 1,939,900 $\overline{c}$ 2,352,081 3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85,700,354 95 81, 275, 723 94 85, 438, 687 95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 $(1)$
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0,443 50,621 50,920
1231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十二)
流動 40,173 41,581 41,581
12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 82,114 74,401 65,555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三) 471,891 1 440,676 1 421,666 $\mathbf{1}$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2,437,066 3 2,467,163 3 2,473,346 3
126000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五) 277,328 278,903 279,428
127000 無形資產 六(十六) 114,816 129,771 130,152
128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四十
五) 102,413 64,681 57,353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七) 1,263,306 1,232,676 $\overline{\mathbf{c}}$ 1,281,105 $\overline{1}$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4,839,550 5 4,780,473 6 4,801,106 5
906001 資產總計 \$ 90,539,904 100 $\frac{1}{2}$ 86,056,196 100 90, 239, 793
$\frac{1}{2}$
100

106 年 9 30
105 年 12 31
105 年 9 3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frac{0}{0}$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十八) $\mathbb{S}$ 3,812,760 4 \$ 7,180,550 8 $\mathbb{S}$ 3,971,673 $\overline{4}$
211200 應付商業本票 六(十九) 6,848,598 8 6,298,316 7 6,549,193 7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十)
金融負債一流動 2,142,830 $\overline{2}$ 2,419,106 3 2,358,316 3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
$-$ ) 17,725,647 20 23,085,262 27 20,881,493 23
214040 融券保證金 1,557,660 $\overline{2}$ 1,286,589 $\sqrt{2}$ 1,241,803 $\mathbf{1}$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878,727 2 1,516,795 $\overline{2}$ 1,488,631 $\overline{2}$
214070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161,574 $\overline{\phantom{a}}$ 59,196 $\overline{\phantom{a}}$ 118,958
214080 期貨交易人權益 六(六) 10,697,518 12 12,090,637 14 12, 303, 161 14
214130 應付帳款 六(二十
$=$ ) 16,230,208 18 6,305,245 7 14,955,601 17
214150 預收款項 1,971 1,417 1,383
214160 代收款項 716,465 1 413,491 483,850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
$\equiv$ ) 999,353 1 742,505 1 735,198 1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六(二十
四) 2,743,810 3 1,392,297 2 1,707,032 2
21460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95,228 80,691 47,915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4,699 5,537 6,892
210000 流動負債總計 65,717,048 73 62, 877, 634 73 66,851,099 74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8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四十
$\overline{\text{L}}$ ) 17,564 35,823 57,570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
五) 12,544 13,110 12,692
220000 非流動負債總計 30,108 48,933 70,262
906003 負債總計 65,747,156 73 62, 926, 567 73 66, 921, 361 74
3000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二十
$+$ ) 13,904,281 15 13, 356, 658 16 13, 356, 658 15
302000 資本公積 142,702 142,702 142,702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二十
$+$ )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2,503,765 3 2,423,914 3 2,423,914 3
304020 特別盈餘公積 6,373,559 7 6,209,865 7 6,209,865 $\overline{7}$
304040 未分配盈餘 1,786,795 $\overline{c}$ 798,507 1 1,055,575 1
305000 其他權益 33,620 149,284 82,433
300000 總計 24, 744, 722 $27\,$ 23,080,930 27 23, 271, 147 26
306000 非控制權益 48,026 48,699 47,285 $\overline{\phantom{a}}$
906004 權益總計 24, 792, 748 27 23, 129, 629 27 23, 318, 432 26
906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0,539,904 100 $\sqrt[6]{\frac{1}{2}}$ 86,056,196 100 $\$\$ 90, 239, 793 100

項目 附註 106年7月1日

30
9

%

105 年 7 月 1 日
9

30

%
106 年 1 月 1 日


9
30


%
105 年 1 月 1 日

30
9



%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二十九) $\mathbb{S}$ 680,988 38 $\mathcal{S}$ 452,197 25 \$1,655,335 32 \$1,354,858 34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三十) 13,185 1 20,036 $\mathbf{1}$ 40,853 1 40,616 $\mathbf{1}$
406000 財富管理業務淨收益 3,285 $\sim$ 2,828 $\blacksquare$ 7,813 $\bullet$ 10,740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 六(三十一) 713,119 40 524,743 29 2, 211, 991 43 351,425 $\overline{9}$
421100 股務代理收入 22,315 -1 18,276 $\mathbf{1}$ 60,224 -1 54,633 $\mathbf{1}$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二) 371,573 21 315,709 17 1,102,001 21 934,097 24
421300 股利收入 182,223 10 347,631 19 227,993 $\overline{4}$ 422,035 11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十三)
值衡量之淨利益(損失) 145,100 8 ( $90,901)$ ( 5) 300,513 6 162,847 $\overline{4}$
42160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回補 六(三十四)
淨損失 ( $33,608$ ) ( $2)$ ( $14, 123$ ) ( $1)$ ( $123,693$ ) ( $2)$ ( $34,061$ ) ( 1)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 六(三十五)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
7,861 10,154 $\mathbf{1}$ 7,619 $-$ ( $47,382$ ) ( 1)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損失) 六(三十六)
利益 $\left($ $76, 231)$ ( 4) 78,647 4( $45,039$ ( 1) 323,880 8
424400 衍生工具淨(損失)利益 六(三十七) $\left($ $76,403$ ) ( 4) 145,679 8 8,856 $\overline{\phantom{a}}$ 290,291 $7\phantom{.0}$
428000 其他營業(損失)收益 六(三十八) $168, 231)$ ( 9) 15,594 1 6 $262,582$ ) ( 5) 109,119 $\overline{\mathbf{3}}$
收益合計 1,785,176 100 1,826,470 100 5, 191, 884 100 3,973,098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三十九) ( $110,983$ ( $6)$ ( $83,627$ ) ( $4)$ ( $285,323$ ) ( $5)$ ( $238,868$ ) ( 6)
521200 財務成本 六(四十) $\left($ $95,612$ $()$ $5)$ ( $50,729$ ( $3)$ ( $295,116$ ) ( $6)$ ( $158,267$ ) ( 4)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left($ $21,816$ ) ( $1)$ ( $23,222)$ ( $1)$ ( $69,275$ ) ( $1)$ ( 82,733)( 2)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left($ $31,944$ ) ( $2)$ ( $30,760$ ) ( $2)$ ( $81,439$ ( $2)$ ( $87,466$ ) ( 2)
528000
531000
其他營業支出 $\left($ 10) $-$ ( 47) $-$ ( 23) $-$ ( 104)
532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一) $\overline{ }$ $522,920$ ( $29)$ ( $554,094$ ) ( $30)$ ( $1,666,272$ ) ( $32)$ ( $1,470,121$ ) ( 37)
533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二) ( $26,461)$ ( $2)$ ( $29,572$ ) ( $2)$ ( $81,453$ ) ( $2)$ ( $92,092$ ) ( 2)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三) ( 376,386)( $21)$ ( $347,215$ ( 19) ( 1, 104, 445) ( $21)$ ( $972,889$ ) ( 25)
支出及費用合計 $1,186,132$ ) ( $66)$ (
(
$1,119,266$ (61) (3,583,346) (69) (3,102,540) (78)

項目 附註 106年7月1日
9
月 30

$\%$

105年7月1日
9 月
30

$\%$

106 年 1 月 1 日
月 30
9

$% \mathcal{N}$
105 年 1 月 1 日

9
月 30

$\%$
營業利益 \$ 599,044 34 \$ 707,204 39 \$1,608,538 31 870,558
\$
22
601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十三)
資損益之份額 21,640 $\mathbf{1}$ 18,827 $\mathbf{1}$ 55,211 1 48,571 $\mathbf{1}$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四) 88,083 5 60,535 $\mathbf{3}$ 244,038 5 222,964 6
902001 税前淨利 708,767 40 786,566 43 1,907,787 37 1,142,093 29
701000 所得稅費用 六(四十五) $46,529$ ) ( $3)$ ( $47,887$ ) ( $3)$ ( $124,893$ ) ( $3)$ ( $\mathbf{3}$
$90,351$ ) (
902005 本期淨利 662,238 37 738,679 40 1,782,894 34 1,051,742 26
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056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left($ $15,908$ ) ( $1)$ ( 84,858)( 4) ( $164,327$ ) ( 3) ( $135,326$ ) ( 3 2
8056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淨
利益 8,262 1 5,375 48,918 $\mathbf{1}$ 16,94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
额) 7,646) $-$ ( $79,483$ ) ( 4) ( $115,409$ ) ( $2)$ ( $118,380$ ) ( $\mathbf{3}$
90200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54,592 37 \$ 659,196 36 \$1,667,485 32 933,362
\$
23
淨利歸屬於:
913100 母公司業主 \$ 660,466 37 \$ 737,389 40 \$1,779,456 34 \$1,046,573 26
913200 非控制權益 \$ 1,772 $\overline{\phantom{a}}$ \$ 1,290 \$ 3,438 \$
5,16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914100 母公司業主 \$652,624 37 \$ 657,817 36 \$ 1,663,792 $32 \quad$ \$ 927,992 23
914200 非控制權益 \$ 1,968 \$ 1,379 \$ 3,693 \$
5,370
每股盈餘 六(四十六)
975000 基本每股盈餘 \$ 0.48 \$ 0.53 \$ 1.28 \$ 0.75
985000 稀釋每股盈餘 \$ 0.48 \$ 0.53 \$ 1.28 \$ 0.75

一綜合
月 30日
$\overline{\mathfrak{u}}$
子公
民國106 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Rightarrow$ $\rightsquigarrow$ $\sqrt{ }$

$\overline{\mathbb{S}}\mathbb{B}$



E
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餘精


法公
餘積


特公


Ñ

機表換額
運報兒
$\sqrt$
營務
外财算
國構換差
金實益
售未
出產損
供資
備融現



$\frac{1}{40}$

非控制權



105年1至9月
105年1月1日徐額 \$13,231,191 \$256,116 2,328,253
$\leftrightarrow$
6,018,542
\$
960, 922
$\leftrightarrow$
193,772
\$
7,242
$\leftrightarrow$
278,026)
$\mathfrak{S}$
\$22,718,012 46,039
$\leftrightarrow$
\$22,764,051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ホ(ニ+セ) 95,661 95,66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k(ニ++) 191,323 191,323
普通股現金股利 ホ(ニ+ハ) 260,759 260,759) 260,759)
普通股股票股利 六(ニ+ハ) 404,177 404,177
105年1至9月淨利 1,046,573 1,046,573 5,169 1,051,742
105年1至9月其他綜合損益 135,326) 16,745 118,581 201 $118,380$ )
庫藏股買回 k(ニ++) 114,098) 114,098 114,098)
庫藏股註銷 六(ニ+セ) 278,710)
$\overline{\phantom{0}}$
(113, 414) 392,124
非控制權益變動 六(二十七) 4,124 $4,124$ )
105年9月30日徐額 \$13,356,658 \$142,702 2,423,914
$\leftrightarrow$
6,209,865 \$1,055,575 58,446
$\leftrightarrow$
23,987
$\leftrightarrow$
$\Theta$ ,147
\$23,271
47,285
$\leftrightarrow$
23, 318, 432
$\leftrightarrow$
106年1至9月
106年1月1日徐额 \$13,356,658 \$142,702 \$2,423,914 6,209,865
S
798,507
147,621
1,663
S
\$23,080,930 48,699
$\leftrightarrow$
\$23,129,62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六(ニ+セ) 79,851 79,85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k(ニ++) 163,694 163,694
普通股股票股利 ホ(ニ+^) 547,623 547,623
106年1至9月淨利 1,779,456 1,779,456 3,438 1,782,894
106年1至9月其他綜合損益 ï 164,327) 48,663 115,664 255 115,409
非控制權益變動 4,366 4,366
106年9月30日徐額 \$13,904,281 \$142,702 2,503,765
se,
6,373,559
S
\$1,786,795 $16,706$ )
$\mathfrak{S}$
50,326
se l
\$ 24, 744, 722 48,026
$\leftrightarrow$
\$24,792,748

106年1月1日 105年 1 月 1 日
附註 至 9 月 30 日 至 9 月 3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907,787 \$ 1,142,093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四十二) 56,460 68,476
攤銷費用 六(四十二) 24,993 23,616
呆帳沖銷轉列收入數 六(十七) $\overline{(\ }$ $4,773)$ ( 7,666)
呆帳損失提列數 六(七)(十七) 61,467 22,949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六(三十三) $\left($ $300, 513$ ) ( 162,847)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十五)
之淨(利益)損失 7,619) 47,382
財務成本 六(四十) 295,116 158,267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二)(四十
四) $1,197,931$ ) ( 1,046,111)
股利收入 $247,433$ ) ( 437,70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六(十三) $55,211)$ ( 48,57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六(十四) 523 12
處分投資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80
營業外金融商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 六(四十四) $32,702$ ) ( 2,2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 151, 823 ( 8,361,75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302,931 $\left($ 66,547)
附賣回債券投資 210,755 517,890
應收證券融資款 $2,282,669$ ) 1,374,207
轉融通保證金 25,940) $\left($ $6,309$ )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38,007) $\left($ 2,922)
客戶保證金專戶 1,393,281 4,606,158)
借券擔保價款 78,233 - ( 39,783)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 $116, 106$ ) ( 238,099)
應收票據 461 2,279
應收帳款 $10,288,176$ ) ( 11,228,474)
預付款項 6,075 $\left($ 4,777)
其他應收款 13,931) 2,868
其他流動資產 28,052 1,199,23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268,657) 870,853
附買回債券負債 $5,359,615$ ) 5,278,933
融券保證金 271,071 267,455)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361,932 255,642)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102,378 229,612)
期貨交易人權益 $\left($ $1,393,119$ ) 4,625,004
應付帳款 10,062,694 9,445,499
預收款項 554 289)
代收款項 302,974 603, 177)
其他應付款 256,720 83,531)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1,351,513 855,236
其他流動負債 838) 1,031

附註
9
106年1月1日
30

105年1月1日
9 月 3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1,594,833 $($ \$ 2,063,857)
收取之股利 305,377 444,895
收取之利息 1,256,758 1,103,812
支付所得税 66,214) - ( 131,36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090,754 646,51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十二) 1,128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16,445$ ) ( 9,948)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137
取得無形資產 $5,758$ ) ( 4,542)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29,872) 26,010
預付設備款增加 $14,041)$ ( 16,505)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2,68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7,533) 4,98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3,367,790) 235,234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 550,000 950,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566) 844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六(二十七) $\overline{ }$ 114,098)
支付之利息 281,427) ( 152,891)
非控制權益變動 $4,366$ ) ( 4,124)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七) $-$ ( 260,75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3,104,149$ ) 654,206
匪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64,327) 135,32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285,255) ( 132,62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909,469 5, 115, 617
胡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624,214 \$ 4,982,995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法之闡釋」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7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認列」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務績效 並無重 大影響 ,相關 影響金 額 待評估完 成時予 以揭露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 具 」

(1)金 融資 產債 務工 具按企 業之 經營 模式 及合約 現金 流量 特性 判斷 ,可 分

類為透 過損 益按 公允 價值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透 過其 他綜 合損 益按公 允 價值衡 量之 金融 資產 及按攤 銷後 成本 衡 量之金 融資 產; 金融 資產權 益 工具分 類為 透過 損益 按公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資 產, 除非 企業 作不可 撤 銷之選擇 將非交 易目的 之權益 工具的 公 允價值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

  • (2)金 融資 產債 務工 具之減 損評 估應 採預 期信 用 損失 模式 ,於 每一 資產 負 債表日評 估該工 具之信 用風險 是否有 顯 著增加,以 適用 12 個月之 預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 產帳面總 額估計 );或 是否業 已發生 減損,於發生減損 後之利 息收入 按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後 之 帳 面 淨 額 估 計 。 應 收 帳 款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應按存 續期間 之預期 信用損 失衡量 備 抵損失。
  • (3)一 般避 險會 計之 修正使 會計 處理 與企 業之風 險管 理政 策更 為一 致, 開 放 非 金 融 項 目 之 組 成 部 分 及 項 目 群 組 等 得 作 為 被 避 險 項 目 , 刪 除 80%~125%高度 有效 避險 之門 檻, 並新 增 在企業 之風 險管 理目 標不 變之 情況下得 以重新 平衡被 避險項 目及避 險 工具之避 險比率 。
  • 2.國際會 計準則第 40 號 之修正 「投資 性 不動產之 轉換」
  • 此修正釐 清僅於 用途改 變時,始能 轉入 投資性不 動產或 從投資 性不動 產轉 出。不動產 用途是 否改變 應考量該 不動 產是否仍 符合投 資性不 動產之 定義 及是否有 證據證 明用途 改變,若 僅管理 階層使用 該不動 產之意 圖改變,不 足以作為 支持用 途改變 之證據。此外,該修正新 增證明 用途改 變之例,包 括建造中 或開發 中之不 動產 (無 須已完 工 之不動產 ),開始轉 供自用 時可從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換 為 自 用 不 動 產 及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可 將 存 貨 轉 換 為 投 資 性 不動產。
  • 3.2014-2016 週期之 年度改 善
  • (1)國際會 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 企 業及合資 」
    • 國際會 計準 則第 2 8 號 允許 當對 關聯 企 業或合 資之 投資 係直 接或 間接 透過屬 創業 投資 組織 或共同 基金 、單 位 信託及 類似 個體 (包 括與投 資 連結之 保險 基金 )之 個體所 持有 時, 該 個體得 選擇 依國 際財 務報導 準 則第 9 號「 金融工 具」之 規定, 透過損 益按公允 價值以 衡量對 該等關 聯企業 或合 資之 投資 。此修 正釐 清企 業 適用前 述規 定時 ,應 於原始 認 列每一關 聯企業 或合資 時分別 選擇。
  • (三)國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已 發布但 尚未經 金 管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選擇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務績效 並無重 大影響 , 相關 影響金 額 待評估完 成時予 以揭露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6 號「 租賃」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6 號「租 賃」取代 國際會計 準則第 17 號「 租賃」及 其相關解 釋及解 釋公告。此準則規 定承 租人應認 列使用 權資產 及租賃 負債 (除租賃 期間短於 12 個 月或低 價值標 的 資產之租 賃 外);出 租人會 計處理 仍相同, 按營業 租賃及 融資租 賃兩種 類 型處理, 僅增加 相關揭 露。

2.國際財 務報導 解釋第 23 號「 不確定 性 之所得稅 處理」

此解釋釐 清當所 得稅處 理存有 不確定 性 時,企業應 依據此 解釋決 定課稅所 得(課稅損 失)、課稅基 礎、未使用 課稅 損失、未使用所 得稅抵 減及稅 率, 依國際會 計準則 第 12 號 「所得稅 」之 規定認列 及衡量 其當期 與遞延 所得 稅資產/負 債。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彙整 說明如 下。除 另有說 明外,下述 會計政策 於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報導期 間 一致適用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 務報告 係依據「證券 商財務 報 告編製準 則」及「期 貨商財 務報告 編製 準則」及 金管會 認可之 國際會 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 財務報導 」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括衍 生工具)。
  •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3)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2.編製符 合金管 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 準則、國際 會計準 則、解 釋及解 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之 合併財 務報告 需要 使用一些 重要會 計估計,在 應用合併 公 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 項目,或 涉及合 併財務 報告之 重大假 設 及估計之 項目, 請詳附 註五說 明。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 (1)本合併 公司將 所有子 公司納 入合併 財 務報告編 製之個 體。子 公司指 受 本合併公 司控制 之個體( 包 括結構 型個 體),當本 合 併公司 暴露於 來自 對該個體 之參 與 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 動報酬享 有權利 , 且透 過對該 個體之權 力有 能 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 本 合併公司 即控制 該個體 。子公 司自本合 併公司 取得控 制之日 起納入 合 併財務報 告, 於 喪失控 制之日 起終止合 併。
  • (2)合併公 司內之 公司間 交易、 餘額及 未 實現損益 業已銷 除。子 公司之 會 計政策已 作必要 之調整 ,與合 併公司 採 用之政策 一致。
  • (3)損益及 其他綜 合損益 各組成 部分歸 屬 於母公司 業主及 非控制 權益; 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 即使因 而導致 非控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 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 ,亦即 視為與 業主間 進 行之交易 。非控 制權益 之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於權 益。
  • (5)當合併 公司喪 失對子 公司之 控制, 對 前子公司 之剩餘 投資係 按公允 價 值重新衡 量, 並 作為原 始認列 金融資 產 之公允價 值或原 始認列 投資關 聯企業或 合資之 成本, 公允價 值與帳 面 金額之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益。 對於先前 認列於 其他綜 合損益 與該子 公 司有關之 所有金 額,其 會計處 理與合併 公司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 債之基礎 相同, 亦即如 先前認 列為其他 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損 失,於 處 分相關資 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益 ,則當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 時 ,將該利 益或損 失自權 益重分 類為損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告之 子公司 :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簡稱統一期貨)
期貨經紀及自營 96.69% 96.69%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投顧)
有價證券之投資
顧問
100% 100%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香
港))(註1)
有價證券自營、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5.19% 5.19%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維京
島))
有價證券投資及
控股公司
100% 100%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綜保)
保險代理人 100% 100%
統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証創投)
投資顧問管理顧
問創業投資及除
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
100% 100%
統一證券
(維京島)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註1)
有價證券自營、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94.81% 94.81%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統一財管(香
港))
財富管理業務 100%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代理
人))
代理人業務 100% 100%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5年9月30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 期貨經紀及自營 96.69%
統一投顧 有價證券之投資 100%
顧問
統一證券(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 5.19%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證券(維京島) 有價證券投資及 100%
控股公司
統一綜保 保險代理人 100%
統証創投 投資顧問管理顧 100%
問創業投資及除
許可業務外得經
營法令非禁止或
限制之業務
統一證券 統一證券(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 94.81%
(維京島)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財管(香港) 財富管理業務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 代理人業務 100%

註 1:本公司 與子公 司統一 證券 (維 京島)對統一證 券(香港 )綜合 持股比率 100%。

  • 註 2:上開列 入合併財 務報告 之子公 司, 除統一期 貨外, 其他子 公司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之財務報表 並未經 會 計師核閱 。
  • (四)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與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列為流 動 資產: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 至少十 二個月 用以交 換 或用 以 清償負債 受到限 制除外 。
    • 合併公司 將所有 不符合 上述條 件之資 產 分類為非 流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列為流 動 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發 生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合併公司 將所有 不符合 上述條 件之負 債 分類為非 流動。 (五)外幣換算

1.功能性 及表達 貨幣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係 以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衡 量 (「功能 性貨幣 」)。本 公司及 國內子 公司 之功能性 貨幣及 記帳貨 幣係新 台 幣;海外子公 司-統 一證券 (香港)、統一 財管(香港 )及統 一證券(代理人 ) 之功能性 貨幣及 記帳貨 幣係 港 幣;統一證 券(維京島 )之功 能性貨 幣及記 帳 貨幣係美 金。本 合併財 務報告 係以新 台 幣表達。

2.交易及 餘額

以外幣計 價或要 求以外 幣交割 之外幣 交 易,以外幣金額 依交易 日功能 性貨 幣與外幣 間之即 期匯率 換算為 功能性 貨 幣記帳。

外幣貨幣 性項目 係以報 導期間 結束日 之 合併 公司 結帳匯 率換算,而結 帳匯 率係依市 場匯率 決定。以歷 史成本 衡量 之外幣非 貨幣性 項目,係以 原始交 易日之匯 率換算,而以 公允價 值衡量 之外 幣非貨幣 性項目 係以決 定公允 價 值當日之 匯率換 算。

外幣非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按 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屬 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因調 整而 產生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屬 透過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因調整 而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於其他 綜 合損益項 目。

3.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功能性貨 幣與表 達貨幣 不同之 所有合 併 公司個體、關聯企 業及聯 合協議, 其經營結 果和財 務狀況 以下列 方式換 算 為表達貨 幣 :

  • (1)表達於 每一資 產負債 表之資 產及負 債 係以該資 產負債 表日之 收盤匯 率 換算;
  • (2)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3)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 (六)現金及約 當現金
  • 1.合 併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項 目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及 其他短期 具高度 流動性 投資。
  • 2.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運上之 短期現 金承諾 者,分 類為約 當 現金。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與 金融負債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回,則 分類為持 有供交 易之金 融 資產 及負債。衍生工具 除依避 險會計 被 指定為避 險項目 外,均 分類為 持有供 交 易之金融 工具 。

  • 2.合併公 司對於 符合交 易慣例 之金融 資 產與金融 負債係 採用交 易日會 計。
  • 3.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值衡量,相關 交易成本 則認列 為當期 損益。續 後按公 允價值衡 量,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工具交 割之衍 生工具,當其公 允價值 無法可靠 衡量時,合併公 司將其 列 報為「 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對於 公 允價值 無 法可靠 衡量之 無報價 之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負 債 , 合 併 公 司 將 其 列 報為「以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負債 」。

(八)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工具。
  • 2.合併公 司對於 符合交 易慣例 之備供 出 售金融資 產係採 用交易 日會計 。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允 價值之 變動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對於 持有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衡量時 ,合併 公司將 其列報 為「以 成 本衡量之 金融資 產」。
  • 4.若有減 損之客 觀證據,則認列 減損損 失。若後續 期間減 損金額 減少,屬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債 務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若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 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損益。
  • (九)應收票據 及帳款 、其他 應收款 暨應收 證 券融資款
  • 1.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他應收 款係不 屬於前 述款項 之其他 應 收款項。應收票據 及帳款、其他 應 收 款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續 後 以 有 效 利 率 法 之攤銷後 成本減 除減損 後之金 額衡量 。
  • 2.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發生減 損,以及 非屬重 大之個 別金融 資產單獨 或共同 發生減 損。若有 減 損之客觀 證據,則 認列減 損損失。減損 金 額為金融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其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採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若 續 後 期 間 減 損 金額減少,而該減 少明顯 與認列 減損後 發生之事 件有關,則迴轉 先前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金 額 , 該 迴 轉 不 應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未 認 列 減 損 情況下之 攤銷後 成本, 迴轉之 金額認 列 於當期損 益。

(十)附條件債 券交易

附條件債 券交易 係以 實 際收付 之金額 為 入帳基礎,於附賣 回交易 發生時,帳 列「附 賣回債券 投資 」並列 於流動 資產項 下,於 附買回交 易發生 時,帳列「 附 買回債券 負債」並 列於流 動負債 項下,其與約定 賣 (買)回價格 間之差 額,帳 列利息收 入或利 息支出 。

  • (十一)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於原始 認列時,按金融 資產之 公允價 值衡量,並加計 取得之交 易成本。 對於符合 交易慣 例之交 易採用 交易 日會計。
  • 2.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重 大 ,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不 同 估 計 數 之機率時 ,以成 本衡量 。
  • 3.該 項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評 估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當期損 益,此類減損 損失續 後不得 迴 轉,認列減損損 失之金 額係直 接 自資產之 帳面金 額調整 。
  • (十二)金融資產 減損
  • 1.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即 「損失事 項」),且該 損失事 項對一 金 融 資產或一 組金融 資產之 估計未 來現金流 量具有 能可靠 估計之 影響。
  • 2.合併公 司用以 決定是 否存在 減損損 失 之客觀證 據的政 策如下 :
    • (1)發行人 或債務 人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2)違約, 諸如利 息或本 金支付 之延滯 或 不償付;
    • (3)合併公 司因與 債務人 財務困 難相關 之 經濟或法 律理由,給予債 務人 原不可能 考量之 讓步;
    • (4)債務人 將進入 破產或 其他財 務重整 之 可能性大 增;
    • (5)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 市場消失 ;
    • (6)可觀察 到之資 料顯示,一組金 融資產 之估計未 來現金 流量於 該等資 產原始認 列後發 生可衡 量之減 少,雖然 該減少尚 無法認 定係屬 該組 中之某個 別金融 資產,該等 資料包 括該 組金融資 產之債 務人償 付狀 況之不利 變化,或與 該組金 融資產 中資 產違約有 關之全 國性或 區域 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 所處營 運之技 術、市場、經濟 或法令環 境中所 發生具 不利影 響之重大 改變的 資訊,且該 證據顯 示可 能無法收 回該權 益投資 之投 資成本; 或
    • (8)權益工 具投資 之公允 價值大 幅或持 久 性下跌至 低於成 本。

3.合併公 司經評 估當已 存在減 損之客 觀 證據,且 已發生減 損損失 時,按 前 述各項金 融資產 之會計 政策處 理。

(十三)金融資產 及金融 負債除 列

  • 1.金融資 產之除 列
  • 合併公司 於符合 下列情 況之一 時,將 除 列金融資 產:
  • (1)收取來 自金融 資產現 金流量 之合約 之 權利失效 。
  • (2)移轉 收取金 融資產 現金流 量之合 約權 利,且業 已移轉 金融資 產所有 權之幾乎 所有風 險及報 酬。
  • (3)移轉 收取金 融資產 現金流 量之合 約權 利,惟未 保留對 金融資 產之控 制。
  • 2.金融負 債之除 列

合併公司 於合約 所載之 義務履 行、取 消 或到期時 ,除列 金融負 債。

(十四)金融資產 及負債 之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互抵 ,並於 資產負 債表中 以淨額 表 達。

  • (十五)採權益法 之投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或間接 持有其 20%以上表 決權之 股份。合併公司 對關聯 企業之 投資採 用權益法 處理, 取得時 依成本 認列。
  • 2.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合 併 公 司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保之應 收款),合 併公司 不認列 進一步 之損失,除 非合併 公司對 該關 聯企業發 生法定 義務、 推定義 務或已 代 其支付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合 併 公 司 將 歸 屬 於 合 併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份 額 下 之權益變 動,按 持股比 例認列 為「資 本 公積」。
  • 4.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權益比 例銷除;除非 證據顯 示該交 易 所轉讓之 資產已 減損,否則未 實 現損失亦 予以銷 除。關聯企業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合併公 司 採用之政 策一致 。
  • 5.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若 有 附 註 四 (十 二 )之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 則 合 併 公 司 將 該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作 為 單 一 資 產 , 比 較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使 用 價 值 或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孰 高 者 )與 帳 面 金 額 , 執 行 減 損 測 試 ;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將 自 關 聯 企 業 所 產 生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流量之 現值之 份額評 估。當可回收 金 額低於其 帳面金 額時,則認 列 減 損損失,該損 失不分 攤至構 成該投 資帳 面金額組 成部分 之任何 資產 (包 括商譽)。當 以前年 度已認 列減損 之情況 不存在或 減少時, 則迴轉 減損 損失。

  • (十六)不動產及 設備
  • 1.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且該項目之 成本能 可靠衡 量時,才包 括在資產 之帳面 金額或 認列為 一項單獨 資產。被重置 部分之 帳面金 額 應除列。所有其 他維修 費用於 發 生時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其他不 動產及 設備 之 後續衡 量採成 本 模式,除 土地不提 列折舊 外,其 他 按估計耐 用年限 以直線 法計提 折舊。
  • 4.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及 耐用年 限之預 期 值與先前 之估計 不同時,或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 計政策、會計估計 變動及 錯誤」之會計 估 計變動規 定處理 。各項 資產之 耐用年 限 :
耐用年限
建築物 5年~50年
生財器具 4年~10年
電腦設備 3年~5年
電力設備 3年~10年
租賃權益改良 5年
  • 5.資產出 售或汰 換時,成 本及累 計折舊 皆自各相 關科目 沖銷,其 處分資 產 之損益列 為當期 損益。
  • (十七)投資性不 動產
  • 1.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係 為 賺 取 長 期 租 金 利 潤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者兼具 者。
  • 2.當 部 分 不 動 產 由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自 用 , 剩 餘 部 份 則 用 以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本增值,當合 併公司 持有之 各部分 不 動產可單 獨出售,則合 併公司 對 各該部分 分別進 行會計 處理。當各該 部 分無法單 獨出售,且自 用部分 係 屬不重大 時,該 不動產 整體視 為投資 性 不動產。
  • 3.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相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其 成 本能可靠 衡量時,該投 資性不 動產始 應 認列為資 產。後續支出 所產生 之 未來經濟 效益很 有可能 流入企 業,且其 相關成本 能可靠 衡量時,該資 產

後續支出 予以資 本化。 所有維 修成本 於 發生 時納 入當期 損益中 。

  •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按 成 本 模 式 處 理 ,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以 折 舊 後 成 本計算折 舊費用 並予以 計提,其折舊 方 法、耐用年限及 殘值比 照不動 產 及設備規 定。
  • (十八)無形資產
  • 1.電腦軟 體以取 得成本 認列, 依直線 法 按估計耐 用年限 4 年攤 銷。
  • 2.客戶關 係依估 計耐用 年限按 3.6 年 平 均攤銷。
  • 3.國外期 貨交易 所席位:國外期 貨交易 所席位以 取得成 本認列,經評估 其 將在可預 見的未 來持續 產生淨 現金流 入,故視為非確定 耐用年 限,不予 以攤銷, 並每年 定期進 行減損 測試。
  • 4.經金管 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 併」之 規定,因 企業 合 併 移 轉 對 價 大 於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淨 額之差額 ,認列 為商譽 。
  • (十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 1.合併公 司於資 產負債 表日針 對有減 損 跡象之資 產,估計 其可回 收金額, 當可回收 金額低 於其帳 面價值 時,則認 列減損損 失。可回收金 額係指 一 項資產之 公允價 值減 處 分成本 或其使 用 價值,兩 者較高 者。除 商譽外, 當以前年 度已認 列資產 減損之 情況不 存 在或減少 時,則 迴轉減 損損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失情況 下減除 折舊或 攤銷後 之帳面 金 額。
  • 2.商譽、非確定耐 用年限 無形資 產及尚 未可供使 用無形 資產,定 期估計 其 可回收金 額。當 可回收 金額低 於其帳 面 價值時,則認列 減損損 失。商 譽 減損之減 損損失 於以後 年度不 予迴轉 。
  • 3.商譽為 減損測 試之目 的,分攤 至現金 產生單位。此項分 攤是依 據營運 部 門辨認,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單位或 現金產 生單位 群組。
  • (二十)或有負債

或有負債係指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可能義務,其存在與否僅能由一個或 多個未能完全由 合 併 公司所控制之不確定未來事件之發生或不發生加以 證實;或因 過去事 件所產 生之現 時義務,但非很有 可能需 流出具 經濟效 益 之資源以 清償義 務或該 義務無 法可靠 衡 量者。合併 公司不 認列或 有負債, 而係依規 定作適 當之揭 露。

(二十一)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合 併 公 司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 以 未 來 需 支 付短期 福 利 非 折 現 之 金 額認列為 當期費 用。

2.離職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不預 期在資 產負債 表日後 12 個月 全 部清償之 福利應 予以折 現。

  • 3.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勞工退休 金條例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施行,並採確 定提撥 制。 實 施 後 員 工 得 選 擇 適 用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有 關 之 退 休 金 規 定,或適用 該條例 之退休金 制度並 保留 該條例前 之工作 年資。對 適用該條 例之員 工,合併公司 每月負 擔 之員工退 休金提 撥率為 員 工每月薪 資之 一 定比率。合併 公司並 無 其他法定 或推定 義務應 支 付額外之 提撥金 額。合併公 司依權 責發 生基礎,將 每期提 撥之退 休基金數 額認列 為當 期 之退休 金成本。淨確定福 利 資產 僅於有 現 金退款或 可扣除 未來應 付退休 金之情 形 下認列。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 係 指退 休 福 利 之支 付 金 額 係根 據 員 工 退 休 時應 收 取 之 福利 金 額 而決 定 之 退 休福 利 計 畫 ,該 金 額 之 決 定 通常 以 年 齡 、工 作 年 資及 薪 資 補 償等 為 基 礎 。 合 併 公 司 就 確 定福 利 義 務 之精 算 現 值減 除 退 休 基金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淨 確 定 福利 負 債 於 資產 負 債 表。 該 確 定 福利 義 務 每 年度 經 精 算 師 依 預 計 單 位 福 利法 衡 量 之。 折 現 率 係使 用 資 產 負債 表 日 與 該 確 定福 利 計 畫 之貨 幣 及期間一 致之政 府公債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之市場殖 利率。
  • B. 有 關確 定 福 利 計畫 產 生 之 再衡 量 數 , 於 發 生當 期 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損益 ,並表 達於保 留盈餘 。
  • C. 期 中期 間 之 退 休金 成 本 係 採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結 束 日 依 精算 決 定 之退 休 金 成 本率 , 以 年 初至 當 期 末 為 基 礎計 算 。 若 該結 束 日 後有 重 大 市 場變 動 及 重 大縮 減 、 清 償 或 其他 重 大 一 次性 事 項,則加 以調整 ,並配 合前述 政策揭 露 相關資訊 。
  • 4.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於具法律 義務或 推定義 務且金 額可合 理 估計時,認列為 費用及 負債。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二十二)收入及費 用

合併公司 收入與 支出係 採權責 發生制 原 則予以認 列。主要內 容可分 為: 1.經紀手 續費收 入、出售證 券損益 及相 關 手續費 支出:於買 賣證券 成交 日認列。

  • 2.承銷手 續費收 入及支 出:申購手 續費 收入於 交 易時認 列;承銷手 續費 收入及相 對之手 續費支 出則於 承銷契 約 完成時認 列。
  • 3.期貨契 約損益:期 貨買賣 之交易 保證 金以成本 入帳,每日 並按 公 允價 值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認 列 於 當期損益 ;自營 經手費 支出於 買賣期 貨 成交日認 列。
  • 4.營業費 用:係 合併 公司從 事營業 所需 投入之費 用,主要區 分為員 工福 利費用、 折舊及 攤銷費 用、其 他業務 及 管理費用 。

(二十三)所得稅

1.本期所 得稅

應付所得稅款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係根據 營 運 及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所 適 用 之 稅 法 計 算 而 得 , 除 交 易 或 事 項 係 屬 直 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者 , 其 相 關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應 同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外 ,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收 益 或 費 用 並 計 入 當期損益 。

2.遞延所 得稅

衡 量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時 , 應 以 預 期 未 來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期 間 之 稅 率 為 準 , 且 該 稅 率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法之稅 率為準。資 產 負債 表內之 資產 及負債,其帳 面金額 及課稅 基 礎之暫時 性差異 依 資產 負債表 法計算,認列為遞 延所得 稅。原始認 列 之資產或 負債,當 非 屬企業 合併,且 於交 易當時未 影響會 計利潤 或課 稅所得(損 失),則該 資產或 負債所 產生 之遞延所 得稅不 予認列。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其 很 有 可 能 可 用 以 抵 減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若 合 併 公 司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足 以 提 供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或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延 並 於 以 後 期 間 得 以 實 現 者 , 其 可 實 現之部分 認列為 遞延所 得稅資 產。

  • 3.合 併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立 法 之 稅 率 計算本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規 定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徵 10%之所 得稅,俟 盈餘產 生年度 之次 年度於股 東會通 過盈餘 分派 案後,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派情 形,認列 10%之未分配 盈餘所 得稅費 用。
  • 4.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本 期 所 得 稅

資產與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及負 債互抵 。

5.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前損 益計算 之,並 配合前 述政策 揭 露相關資 訊。

(二十四)股本

  • 1.發 行 新 股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 以 扣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之 淨 額 自權益減 除。普通股 之股利 於合併 公司 股東會通 過之年 度,認列為 權 益。股利宣告日 若晚於 資產負 債表日,則不認列 入帳,僅於期 後事項 附註揭露 。
  • 2.合 併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後與帳 面價值 之差額 認列為 股東權 益 之調整。
  • (二十五)每股盈餘
  •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則按追溯 調整之 股數計 算,不考慮 該增 資股之發 行流通 期間,現金 增 資則依據 該增資 股之流 通期間 計算。

2.合併公 司於計 算每股 盈餘時,係 依國 際 會計準則第 33 號「每股 盈餘」 之規定, 對所有 潛在普 通股皆 列示基 本 每股盈餘 及稀釋 每股盈 餘。 (二十六)營運部門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報 導 與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報 告 一 致 , 且 本公司部 門績效 之評估 與衡量 係以稅 前 損益衡量,並 未以 部 門資產、負 債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依 據 。主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指 分 配 資 源 予 企 業 營 運 部 門並評量 其績效 之個人 或團隊 。

(以下空白 )

  •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 估計及 假設 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 (一 )合 併 公司之財務報告 結果受 管 理 階 層 對 會計政策採用、會計估計及假設等 之影響,故合 併公司 於採用 附註四 之重 大會計政 策時,對於 不易自 其他來 源 取得而可能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 合 併 財務報 告 有 重 大調整風險 之資訊,管理階 層須運 用適當專 業判斷、估計及 假設。合併公司 之估計 及相 關假設皆係依據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為之最佳估計。 估計及假設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為攸關之因素,惟實際結果與估計可 能有所不 同。合併公 司對於 估計及 假設 係持續予 以檢視,若 估計之 修正僅 影 響當期,則會計 估計修 正於當期 認列,若估計同 時影響 當期及 未來期 間,則 於估計修 正之當 期及未 來期間 認列。
  • (二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財務資產負債表 日 估 計 不 確 定性之主要來源,該等假設及估計將可能導致資產負債帳面金額具重大調 整之重大 風險。
    • 1.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非活絡市場或無報價之金融商品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在該情況 下,公允價 值係從 類似金 融商品 之可觀 察資料或 模式評 估。若無 市場可 觀 察參數,金 融商品 之公允 價值係 以適當 假設評估。當採用 評價模 型決定 公 允價值時,所有模型 須經校 準以確 保產 出結果反 映實際 資料與 市場價 格。 模型盡可 能只採 用可觀 察資料 。
    • 2.採用權 益法之 投資減 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 收,合併公 司隨即 評估該 項投資 之減損。合併公司 係依據 享有被 投資公 司 預期未來 現金流 量之折 現值評 估可回 收 金額,並分 析其相 關假設,包括 營 業收入成長率、營業利益率、稅後淨利率 等財務預測 及折現率等之合理 性。

3.證券經 紀部門 商譽減 損評估

商譽減損 之評估 過程,包 含分攤 資產負 債和商譽 至證券 經紀部 門,並依 據 證券經紀部門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決定其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 相關假設,包含 預計未來 之成交 量、市 佔率、部 門營業 利益率及 折現率 等 之合理性 。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2,006
\$
181
支票存款 664,875 621,365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497,951 348,409
外幣存款 2,110,133 2,657,709
定期存款 3,349,249 3,281,805
合計 \$
6,624,214
\$
6,909,469
105年9月30日
零用金 \$
2,105
支票存款 729,642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396,684
外幣存款 839,022
定期存款 3,015,542
合計 \$
4,982,995
合併公司 民國
106

9

30
日、105

12

31
日及
105
9

30
日,定
期存款年 利率
(含 外幣)分別為
0.04%~3.76%、0.04%~4.80%及 0.04%~4.80%。

(以下空白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197,000
\$
90,000
海外STOCK/FUND等 150,543 241,068
上市櫃股票 113,562 77,151
小計 461,105 408,219
評價調整 ( 23,224)
(
59,317)
合計 437,881 348,902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3,010,886 3,441,347
上市櫃認購(售)權證 842 -
公債 1,649,098 3,417,519
普通公司債 3,745,390 8,958,921
可轉換公司債 575,701 845,892
興櫃股票 123,133 151,026
國外有價證券 18,781,629 19,146,988
指數股票型基金 1,784,611 623,026
其他 30,660 66,548
小計 29,701,950 36,651,267
評價調整 166,238 117,895
合計 29,868,188 36,769,162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457,126 507,139
可轉換公司債 269,269 236,415
小計 726,395 743,554
評價調整 117,218 66,010
合計 843,613 809,564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2,112,444 1,489,455
可轉換公司債 - 21,157
認購(售)權證 124,994 4,859
國外有價證券 312 5,678
指數股票型基金 240,437 174,751
小計 2,478,187 1,695,900
評價調整 ( 37,825)
(
3,595)
合計 2,440,362 1,692,305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買入選擇權-期貨 86,893 3,272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2,017,144 1,833,511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9,841 64,425
總計 \$
35,703,922
\$ 41,521,141
非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101
\$ 50,173
評價調整 342 448
總計 \$
50,443
\$ 50,621
105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215,000
海外STOCK/FUND等 234,416
上市櫃股票 64,062
小計 513,478
評價調整 ( 53,419)
合計 460,059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3,397,412
公債 2,524,677
普通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8,331,229
976,487
興櫃股票 168,987
國外有價證券 17,274,041
指數股票型基金 648,269
其他 49,155
小計 33,370,257
評價調整 314,584
合計 33,684,841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163,096
可轉換公司債 241,515
小計 404,611
評價調整 57,284
合計 461,895

~32~

105年9月30日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1,443,607
可轉換公司債 11,564
認購(售)權證 10,393
指數股票型基金 286,300
小計 1,751,864
評價調整 ( 11,581)
合計 1,740,283
買入選擇權-期貨 \$ 51,777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1,877,668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226,766
總計 \$ 38,503,289
非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198
評價調整 722
總計 \$ 50,920

(以下空白)

(三)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538,757
國外債券 1,056,372 820,389
評價調整 14,678 (
26,370)
合計 \$
1,071,050
\$
1,332,776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45,416
\$
45,416
評價調整 36,698 28,985
合計 \$
82,114
\$
74,401
105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
378,485
國外債券 97,475
評價調整 4,418
合計 \$
480,378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45,416
評價調整 20,139
合計 \$
65,555
(四)附賣回債 券投資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公債 \$
300,000
\$
-
國外債券 1,582,743 2,093,498
合計 \$
1,882,743
\$
2,093,498
105年9月30日
中央政府公債 \$
99,214
國外債券 153,249
合計 \$
252,463
上列民國
106

9

30
日、105

12

31
日及
105

9
30
日之附賣回

債 券 投 資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賣回, 全部賣 回總價 分別 為\$1,885,133、\$2,088,567 及\$251,848,各幣 別承作年 利率列 示如下 :

幣別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新台幣
外幣(註)
0.31%
0.6%
-
-4.0625%~0.00%
-3.5%~-2.6%
-1.75%~-1.375%

註:外幣 包含美 元及歐 元。

(五)應收證券 融資款

應收證券 融資款 係以客 戶融資 買進之 股 票提供作 為擔保 , 年利 率為 6.4%。 (六)客戶保證 金專戶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8,415,553
\$
9,915,890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1,146,339 1,029,502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1,138,550 1,150,283
有價證券 6,722 4,770
合計 \$
10,707,164
\$
12,100,445
105年9月30日
銀行存款 \$
9,462,017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1,651,865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1,173,524

有價證券 5,306

合計 \$ 12,292,712

(以下空白)

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之客戶保 證金 專戶餘額 與期貨 交易人 權益餘 額差異 說 明: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10,707,164
\$
12,100,445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11,679
2,734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19,148)
(
11,062)
期交稅待轉出 (
322)
(
473)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1,146)
(
22)
暫收款 (
709)
(
985)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10,697,518
\$
12,090,637
105年9月30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12,292,712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23,470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8,409)
期交稅待轉出 (
1,059)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1,311)
暫收款 (
2,242)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12,303,161
(七)應收帳款
105年12月31日
106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5,549,984
\$
4,120,802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507,088
273,506
應收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8,729,905
93,400
應收即期外匯款 13,465
164,658
應收利息 350,988
402,851
交割代價 982,278
989,094
其他 70,047
60,563
小計 16,203,755
6,104,874
減:備抵呆帳 (
3,712)
-
合計 \$
16,200,043
\$
6,104,874
105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4,852,957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1,513,839
應收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9,332,523
應收即期外匯款 235,776
應收利息 361,984
交割代價 451,501
其他 253,367
合計 \$ 17,001,947

(八)其他應收 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股利 \$
280
\$
1,731
應收利息 11,495 19,670
其他 56,720 42,789
合計 \$
68,495
\$
64,190
105年9月30日
應收股利 \$
533
應收利息 16,514
其他 30,120
合計 \$
47,167

(以下空白)

(九)其他流動 資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待交割款項 \$
954,629
\$ 570,970
質押定期存款 643,963 1,256,835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115,835 58,608
代收承銷股款 195,319 50,703
暫付款 1,220 1,949
其他 882 835
合計 \$
1,911,848
\$ 1,939,900
105年9月30日
待交割款項 \$
755,926
質押定期存款 1,292,335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118,521
代收承銷股款 43,844
暫付款 140,604
其他 851
合計 \$
2,352,081

(十)金融資產 之移轉

  1. 本合 併 公司 在 日 常營 運 的交 易 行為 中 , 已移 轉 金融 資 產 未符 合 整體 除列 條件 者 ,大 部 分 為依 據 附買 回 協議 之 債 務證 券 。由 於 該 等交 易 致收 取合 約現 金 流量 已 移 轉於 他 人, 並 反映 本 合 併公 司 於未 來 期 間依 固 定價 格買 回已 移 轉金 融 資 產之 責 任的 相 關負 債 。 針對 該 類交 易 , 本合 併 公司 於交 易有 效 期內 不 能 使用 、 出售 或 質押 該 等 已移 轉 金融 資 產 ,但 本 合併 公司 仍承擔利 率風險 及信貸 風險, 故未整 體 除列。

  2. 下表分析 未符合 整體除 列條件 的金融 資 產及其相 關金融 負債資 訊: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類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17,581,140
\$ 16,667,91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1,071,050 1,057,732
105年12月31日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類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23,788,419
\$ 22,455,06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658,290 630,202
105年9月30日
已移轉金融資產 相關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類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21,865,881
\$ 20,785,41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97,475 96,079

106年9月30日

(十一)金融資產 及金融 負債之 互抵

1.本合併公司亦有從事未符合公報規定互抵條件,但有與交易對手簽訂 受可執行 淨額交 割總約 定或類 似協議 規 範,如:衍生 工具、附 買回或 附 賣 回交易。上述受可執行淨交割總約定或類似協議若交易之一方有違 約之情事 發生時 ,交易 之另一 方得選 擇 以淨額交 割。

2.下表列 示上述 金融資 產與金 融負債 互 抵之相關 資訊:

(1)金融資 產

106年9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9,835
\$
-
\$
9,835
\$
9,835
\$
-
\$
-
附賣回債券投資 1,582,743 - 1,582,743 1,514,499 - 68,244
合計 \$
1,592,578
\$
-
\$
1,592,578
\$
1,524,334
\$
-
\$
68,244
105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64,396
\$
-
\$
64,396
\$
35,925
\$
-
\$
28,471
附賣回債券投資 2,093,498 - 2,093,498 2,017,512 - 75,986
合計 \$
2,157,894
\$
-
\$
2,157,894
\$
2,053,437
\$
-
\$
104,457
105年9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226,757
\$
-
\$
226,757
\$
38,715
\$
-
\$
188,042
附賣回債券投資 153,249 - 153,249 151,340 - 1,909
合計 \$
380,006
\$
-
\$
380,006
\$
190,055
\$
-
\$
189,951

(2)金融負 債

106年9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182,996
\$
-
\$
182,996
\$
9,835
\$
-
\$
173,161
附買回債券負債 14,945,738 - 14,945,738 14,945,738 - -
合計 \$ 15,128,734 \$
-
\$ 15,128,734 \$ 14,955,573 \$
-
\$
173,161
105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37,300
\$
-
\$
37,300
\$
35,925
\$
-
\$
1,375
附買回債券負債 14,395,018 - 14,395,018 14,395,018 - -
合計 \$ 14,432,318 \$
-
\$ 14,432,318 \$ 14,430,943 \$
-
\$
1,375
105年9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41,421
\$
-
\$
41,421
\$
38,715
\$
-
\$
2,706
附買回債券負債 13,064,716 - 13,064,716 13,064,716 - -
合計 \$ 13,106,137 \$
-
\$ 13,106,137 \$ 13,103,431 \$
-
\$
2,706

(十二)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非流 動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2,450
\$ 2,450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35,115 35,115
華陸創業投資(股)公司 2,608 2,608
全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 1,408
合計 \$
40,173
\$ 41,581
105年9月30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2,450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35,115
華陸創業投資(股)公司 2,608
全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408
合計 \$ 41,581
    1. 因 公允 價 值 合理 估 計 數之 變 異 區間 重 大 , 且無 法 合 理評 估 不 同估 計數 之機率, 故以成 本衡量 。
    1. 全華創業 投資(股 )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1 月經股東 會承認 清算完 結,並 向 台北 地 方 法院 完 成 聲報 在 案 。本 公 司 依 持股 比 例 收取 剩 餘 財產 分配 \$1,128。
  • (十三)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471,891
\$ 440,676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421,666

105年9月30日

  • 1.合併公 司於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7 至 9 月及 1 至 9 月 採權益 法評價 長 期股權投資所認列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份 額 分別為 \$21,640、 \$18,827、\$55,211 及\$48,571。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取 得 統 一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公 司 1,333,800 股 ,投資 金額為 \$42,682。

3.關聯企 業

(1)合併公 司重大 關聯企 業之基 本資訊 如 下: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6年9月30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42.4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5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38.6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5年9月30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38.6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2)合併公 司重大 關聯企 業之彙 總性財 務 資訊如下 :

資產負債表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06年9月30日(註)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註)
流動資產 \$ 355,241 \$ 388,911 \$ 332,075
非流動資產 480,183 466,982 472,992
流動負債 ( 113,704) ( 110,416) ( 98,836)
非流動負債 ( 33,667) ( 33,837) ( 43,783)
淨資產總額 \$ 688,053 \$ 711,640 \$ 662,448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
之份額
\$ 292,405 \$ 275,387 \$ 256,349
商譽及其他 179,486 165,289 165,317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471,891 \$ 440,676 \$ 421,666

綜合損益表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06年1至9月(註) 105年1至9月(註)
收入 \$
477,545
\$ 489,965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33,309
\$ 124,989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3,309
\$ 124,989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66,678
\$ 71,446

註:係同 期間自 行編製 未經會 計師核 閱 之財務報 表。

(十四)不動產及 設備

106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54,964 \$ 221,249 \$ 102,769 \$ 3,059,11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73,896) ( 145,977) ( 72,075) ( 591,948)
\$ 1,680,129 \$ 681,068 \$ 75,272 \$ 30,694 \$ 2,467,163
106年1至9月
106年1月1日 \$ 1,680,129 \$ 681,068 \$ 75,272 \$ 30,694 \$ 2,467,163
- - 16,445 - 16,445
- - ( 660) - ( 660)

- 7,080 1,923 - 9,003
- ( 17,655) ( 26,666) ( 10,564) ( 54,885)
106年9月30日 \$ 1,680,129 \$ 670,493 \$ 66,314 \$ 20,130 \$ 2,437,066
106年9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52,151 \$ 204,838 \$ 73,250 \$ 3,010,36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81,658) ( 138,524) ( 53,120) ( 573,302)
\$ 1,680,129 \$ 670,493 \$ 66,314 \$ 20,130 \$ 2,437,066
105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81,785 \$ 249,195 \$ 118,360 \$ 3,129,46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74,370) ( 158,861) ( 75,642) ( 608,873)
\$ 1,680,129 \$ 707,415 \$ 90,334 \$ 42,718 \$ 2,520,596
105年1至9月
105年1月1日 \$ 1,680,129 \$ 707,415 \$ 90,334 \$ 42,718 \$ 2,520,596
- 210 8,553 1,185 9,948
- - ( 12) - ( 12)

- 1,420 5,405 2,890 9,715
- ( 21,537) ( 30,640) ( 14,724) ( 66,901)
105年9月30日 \$ 1,680,129 \$ 687,508 \$ 73,640 \$ 32,069 \$ 2,473,346
105年9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65,169 \$ 230,337 \$ 101,403 \$ 3,077,03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77,661) ( 156,697) ( 69,334) ( 603,692)
\$ 1,680,129 \$ 687,508 \$ 73,640 \$ 32,069 \$ 2,473,346
1.民國
106
年及
105

1
9 月合併 公 司不動產 及設備 尚無利 息資本 化
情形。
2.民國
106
9
30
日、105
12
3 1 日及
105

9

30
日,合併公

司不動產 及設備 抵押擔 保情形 請參閱 附 註 八。

(十五)投資性不 動產

106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6,272) ( 26,272)
\$ 198,099 \$ 80,804 \$ 278,903
106年1至9月
106年1月1日 \$ 198,099 \$ 80,804 \$ 278,903
- ( 1,575) ( 1,575)
106年9月30日 \$ 198,099 \$ 79,229 \$ 277,328
106年9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7,847) ( 27,847)
\$ 198,099 \$ 79,229 \$ 277,328
105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4,172) ( 24,172)
\$ 198,099 \$ 82,904 \$ 281,003
105年1至9月
105年1月1日 \$ 198,099 \$ 82,904 \$ 281,003
- ( 1,575) ( 1,575)
105年9月30日 \$ 198,099 \$ 81,329 \$ 279,428
105年9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5,747) ( 25,747)
\$ 198,099 \$ 81,329 \$ 279,428
  • 1.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 及 1 至 9 月由投 資性不 動產產 生之租 金 收入為\$4,413、\$4,101、\$13,239 及\$11,918,直接營 運費用 分別為 \$915、 \$866、\$2,742 及\$2,591。
  • 2.投資性 不動產 公允價 值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二 (五)。
  • 3.以投資 性不動 產提供 擔保之 資訊, 請 詳附註八 之說明 。

(十六)無形資產

106年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22,313 \$ 42,004 \$ 89,829 \$ 254,146
累計攤銷及減損 ( 90,367) - ( 34,008) ( 124,375)

\$ 31,946 \$ 42,004 \$ 55,821 \$ 129,771
106年1至9月
106年1月1日 \$ 31,946 \$ 42,004 \$ 55,821 \$ 129,771

5,758 - - 5,758


3,731 - - 3,731

( 13,108) - ( 11,336) ( 24,444)
106年9月30日 \$ 28,327 \$ 42,004 \$ 44,485 \$ 114,816
106年9月30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20,012 \$ 42,004 \$ 89,829 \$ 251,845
累計攤銷及減損 ( 91,685) - ( 45,344) ( 137,029)

\$ 28,327 \$ 42,004 \$ 44,485 \$ 114,816
105年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05,707 \$ 42,004 \$ 89,829 \$ 237,540
累計攤銷及減損 ( 73,988) - ( 18,893) ( 92,881)

\$ 31,719 \$ 42,004 \$ 70,936 \$ 144,659
105年1至9月
105年1月1日 \$ 31,719 \$ 42,004 \$ 70,936 \$ 144,659

4,542 - - 4,542


4,390 - - 4,390

( 12,103) - ( 11,336) ( 23,439)
105年9月30日 \$ 28,548 \$ 42,004 \$ 59,600 \$ 130,152
105年9月30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 114,639 \$ 42,004 \$ 89,829 \$ 246,472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86,091)
28,548
\$ -
42,004
(
\$
30,229)
59,600
(
\$
116,320)
130,152

1.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至 9 月合 併公 司無形資 產尚無 利息資 本化情 形。

  • 2.商 譽 及 客 戶 關 係 係 合 併 公 司 受 讓 渣 打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消 費 性 金 融 證 券經紀業 務所產 生, 全 數分攤 至合併 公 司證券經 紀部門 。
  • 3.商 譽 可 回 收 金 額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管 理 階 層 之 五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之 稅 後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計 算 。 超 過 該 五 年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採 用下列所 述之估 計成 長 率推算 。

合併公司 依據使 用價值 計算之 可收回 金 額超過帳 面金額,故 商譽並 未發 生減損, 用於計 算使用 價值之 主要假 設 如下:

經紀部門
105年度
成長率 0.00%
折現率 17.89%

管理階層 根據以 前的績 效及其 對市場 發 展之預期 決定成 長率。所採 用之 折 現 率 為 所 屬 公 司 之 資 本 資 產 定 價 模 式 所 決 定 之 加 權 平 均 資 金 成 本 比 率,並反 映相關 營運部 門之特 定風險 。

(十七)其他非流 動資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營業保證金 \$ 682,000 \$ 692,000
交割結算基金 322,419 313,505
存出保證金 157,201 151,659
遞延費用 16,823 18,219
淨確定福利資產 71,122 44,860
預付設備款 13,561 12,253
催收款項 154,309 157,702
其他 180 180
1,417,615 1,390,378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項 ( 154,309) ( 157,702)
合計 \$ 1,263,306 \$ 1,232,676
105年9月30日
營業保證金 \$ 722,000
交割結算基金 313,262
存出保證金 135,200
遞延費用 16,965
淨確定福利資產 83,785
預付設備款 9,713
催收款項 159,227
其他 180
1,440,332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項 ( 159,227)
合計 \$ 1,281,105

(十八)短期借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
\$
1,317,700
無擔保銀行借款 3,812,760 5,862,850
合計 \$
3,812,760
\$
7,180,550
利率區間 1.71%~1.80% 0.70%~2.20%
105年9月30日
擔保銀行借款 \$
931,320
無擔保銀行借款 3,040,353
合計 \$
3,971,673
利率區間 0.69%~1.35%
(十九)應付商業 本票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發行面值 \$
6,850,000
\$
6,30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1,402)
(
1,684)
合計 \$
6,848,598
\$
6,298,316
利率區間 0.32%~0.49% 0.38%~0.72%
105年9月30日
發行面值 \$
6,55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807)
合計 \$
6,549,193
利率區間 0.28%~0.40%

(二十)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負債 -流 動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1,155,975
\$
1,845,632
評價調整 (
3,004)
8,849
小計 1,152,971 1,854,481
應付借券-避險 131,201 250,298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
8,863)
(
12,318)
應付借券-非避險 60,237 28,884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
1,225)
746
小計 181,350 267,610
發行認購(售)權證 11,219,348 12,652,477
價值變動利益 (
3,417,384)
(
5,939,748)
市價(A) 7,801,964 6,712,729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8,705,148)
(
10,034,465)
價值變動損失 1,444,557 3,559,923
市價(B) (
7,260,591)
(
6,474,542)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541,373 238,187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50,091 3,695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217,045 55,133
合計 \$
2,142,830
\$
2,419,106
105年9月30日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1,626,388
評價調整 45,014
小計 1,671,402
應付借券-避險 126,800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
2,458)
應付借券-非避險 123,877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332
小計 248,551
發行認購(售)權證 11,750,566
價值變動利益 (
3,825,828)
市價(A) 7,924,738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9,370,220)
價值變動損失 1,798,459
市價(B) (
7,571,761)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352,977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32,062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53,324
合計 \$
2,358,316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種 類 除 議 約 型 權 證 為 歐 式 認 購 (售 )權 證 外 , 餘均為美 式認購 (售)權 證,發行時 按發 行價格於 權證到 期前或 未履約 時, 帳列於發 行認購(售)權 證負債。發 行認 購 (售)權 證再買 回其發 行權證 時, 將 再 買 回 之 價 款 帳 列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再 買 回 , 作 為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負 債 之 減 項 。 認 購 (售 )權 證 存 續 期 間 自 上 市 、 櫃 買 賣 日 起 算 六 至 十 六 個 月,履約 給付方 式均為 以現金 或證券 結 算,並得 由 合併 公司擇 一採行 。

(二十一)附買回債 券負債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公債 \$
1,633,543
\$ 3,136,034
普通公司債 - 1,595,591
金融債券 - 1,102,701
國際債券 1,146,366 2,855,918
國外債券 14,945,738 14,395,018
合計 \$
17,725,647
\$ 23,085,262
105年9月30日
中央政府公債 \$
2,541,741
普通公司債 995,079
金融債券 1,102,155
國際債券 3,177,802
國外債券 13,064,716
合計 \$
20,881,493

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之附買回 債 券 負 債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 買 回 , 全 部 買 回 總 價 分 別 為 \$17,785,142 、 \$23,117,190 及 \$20,924,731,各 幣別承 作年利 率列示 如 下: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新台幣 0.31%~0.32% 0.20%~0.52% -3.50%~0.37%
外幣(註) -0.32%~3.45% -0.20%~9.50% -0.20%~9.88%
註:外幣包含澳幣、歐元、美元及人民幣。

(二十二)應付帳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6,325,612
\$
4,093,975
交割代價 456,836 922,064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421,825 327,836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8,921,772 721,093
應付即期外匯款 13,465 164,475
其他 90,698 75,802
合計 \$
16,230,208
\$
6,305,245
105年9月30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4,463,038
交割代價 945,628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587,906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8,601,381
應付即期外匯款 235,754
其他 121,894
合計 \$
14,955,601

(二十三)其他應付 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獎金 \$ 534,015 \$ 381,528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84,241 45,927
其他 381,097 315,050
合計 \$ 999,353 \$ 742,505
105年9月30日
應付薪資獎金 \$ 414,600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54,599
其他 265,999
合計 \$ 735,198

(二十四)其他金融 負債- 流動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1,000
\$
3,6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2,742,810 1,388,697
合計 \$
2,743,810
\$
1,392,297
105年9月30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1,0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1,706,032
合計 \$
1,707,032

合併公司 從事結 構型商 品交易,已將 固 定收益商 品與買 權或賣 權結合, 區 分 為 股 權 連 結 型 及 保 本 型 商 品 , 於 契 約 成 交 日 向 交 易 相 對 人 收 取 價 金,到 期報酬 將隨著 連結標 的物到 期之 上漲或下 跌程度 而異,其報 酬型 態 為 交 易 價 金 減 去 選 擇 權 到 期 履 約 價 值 , 其 所 連 結 標 的 均 為 受 金 融 監 督管理委 員會證 券期貨 局規範 之貨幣 及 金融市場 工具。

(二十五)其他非流 動負債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 7,524 \$ 8,053
5,020 5,057
\$ 12,544 \$ 13,110
105年9月30日
\$ 6,688
6,004
\$ 12,692

(二十六)退休金

1.確定福 利計畫

(1)合併公 司依據「勞 動基準 法」之規定,訂有 確定給 付之退 休辦法, 適用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勞 工 退休金條 例」前 所有正 式 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 及於實 施「 勞工退 休金條例 」後 選擇繼 續適 用勞動基 準法員 工之後 續服務 年資。員 工符合退 休條件 者,退休 金之支付 係根據 服務年 資及退 休前 6 個 月之平均 薪資計 算,15 年 以內(含)的服務 年資每 滿一年 給予兩 個 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 務 年資每滿 一年給 予一個 基數,惟累積 最 高以 45 個基數為 限。合併 公司係按 月就薪 資總 額 2%~7.2%提撥 退 休基金, 分別以 勞工退 休 準備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及 職 工 退 休 基 金 管理委員 會專戶 儲存於 國泰世 華銀行。另合併公 司於每 年年度 終 了前,估算 前項勞 工退休準 備金專 戶餘 額,若該餘 額不足 給付次 一年度內 預估符 合退休 條件之 勞工依 前 述計算之 退休金 數額,本 公司將於 次年度 三月底 前一次 提撥其 差 額 。

  • (2)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暨 1 至 9 月,合併 公司依上 開退休 金 辦 法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退 休 金 分 別 為 \$1,158 、 \$1,085 、 \$3,475 及\$3,256。
  • (3)合併公 司於民國 107 年度 預計支 付予 退休金計 畫之提 撥 \$45,396。
  • 2.確定提 撥計畫
  •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合 併公司 依 據「勞工 退休金 條例」, 訂定 確定提撥 之退休 辦法,適用 於本國 籍之 員工,合併公 司就員 工選擇 適 用「勞工 退休金 條例」所定之 勞工退 休 金制度 部 分,每月按不 低於薪 資 6%之金額 提繳勞 工退休 金至勞 保局 員工個人 帳戶,員 工退休 金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休金方 式領取 。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暨 1 至 9 月合併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5,024、 \$14,833、 \$44,024 及\$45,216。
  • 3.統一證券 (香 港 )、 統 一 財 管 (香 港 )及 統 一 證 券 (代理人 )對 於 員 工 退 休辦法,係依 當地相 關法令 採確定 提撥 制 度辦理,依 權責發 生基礎 將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 統 一 證 券 (香 港 )於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暨 1 至 9 月分別認列 退休金 費用 為 \$559、\$660、\$1,730 及\$1,939。

(二十七)權益

  • 1.股本
  • (1)截至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止 ,本公 司額定股 本為 \$15,000,000, 每股面值 10 元。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 所 發 行 普 通 股 股 數 分 別 為 1,390,428 仟 股 、 1,335,666 仟 股 及 1,335,666 仟 股 ,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數 分 別 為 1,390,428 仟 股、1,335,666 仟 股及 1,335,666 仟股 。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調節如下 :

股數單位:仟股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1月1日 1,335,666 1,303,796
庫藏股買回及註銷 - (
8,548)
普通股股票股利 54,762 40,418
9月30日 1,390,428 1,335,666

本公司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經董 事會 通過並於 民國 106 年 6 月 22 日經股東 會決議 以未分 配盈餘 \$547,623 轉增資, 發行普 通股 54,762 仟股 ,每股 面額 10 元,增 資基 準日為民國 106 年 8 月 9 日,增 資後發 行股本 總額為 \$13,904,281,分為 1,390,428 仟 股, 每股面額 10 元。

(2)庫藏股

本公司為 維護公 司信用 及股東 權益, 於 民國 105 年 1 月 27 日經 董事會決 議買回 庫藏股 ,預定 買回數 量 為 30,000 仟股。

本公司自 行收回 之庫藏 股數量 變動情 形 及期末金 額如下 :

股數單位:仟股

106年1至9月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維護公司信用
及股東權益
- - - - \$
-
105年1至9月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期末金額
維護公司信用
及股東權益
19,323 8,548 (
27,871)
- \$
-

證券交易 法規定 公司對 買回發 行在外 股 份之數量 比例,不得超 過 公司已發 行股份 總數百 分之十,收 買股 份之總金 額,不得 逾保留 盈餘加計 發行股 份溢價 及已實 現之資 本 公積金額 。

本公司持 有之庫 藏股票 依證券 交易法 規 定不得質 押,於未轉讓 前 亦不得享 有股東 權利。

依證券交 易法規 定,因供轉 讓股份 於員 工所買 回 之股份,應於買 回之日起 三年內 將其轉 讓,逾期 未轉讓 者,視為公 司未發 行股份, 並應辦理 變更登 記銷除 股份。而為維 護 公司信用 及股東 權益所 買 回股份, 應於買 回之日 起六個 月內辦 理 變更登記 銷除股 份。

本公司於 民國 105 年 1 月 2 7 日及 5 月 5 日經董事 會決議 註銷庫 藏股,另 於民國 105 年 3 月 7 日 及 5 月 20 日完 成辦理 資本變 更 登記,並 於民國 105 年 3 月 8 日 及 5 月 23 日接 獲經濟 部經授 商 字第 10501036780 號及 10501102910 號 核准註銷 庫藏股 。

2.資本公 積

實際取得或處 分子公司股權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已失效認股權 與帳面價值差額 合計
106年1月1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106年9月30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105年9月30日餘額 \$ 24,986 \$
116,793
\$
483
\$
440
\$ 142,702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之資本 公積,除得用 於彌補 虧損外,於公司無 累積虧 損時,得依股
東會決議,按 股東原 有股份 之比例 發給 新股或現 金。另依證 券交易 法

之相關規 定,以上開 資本公 積撥充 資本 時,每年以其 合計數 不超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不得 以資本 公積補 充之。

3.法定盈 餘公積

依公司法 規定,公 司於完 納一切 稅捐後,分派盈 餘時,應 先提出 10% 為法定盈 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 公積 已 達 資本總額 時,不在此限。該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使用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者,以 該項 公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 分之 二十五之 部分為 限。

4.特別盈 餘公積

依證券商 管理規 則第十 四條規 定,證券 商應於每 年稅後 盈餘項 下,提 存 20%特別 盈餘公 積。但累 積金額 已達實 收資本額 者,得免 繼續提 存。 該公積除 填補公 司虧損,或已達 實收資 本額 50%,得 以其半數 撥充資 本者外, 不得使 用之。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權益減項 金 額 , 自 當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額有迴 轉時, 得就迴 轉部份 分派盈 餘 。

依金管證 券字第 10500278285 號 ,證券 商應於分 派中華 民國 105 至 107 會計 年度盈 餘時, 以稅後 淨利的 0.5%至 1%範 圍內, 提列特 別盈 餘公積,另依主 管機關 證期 (券)字第 1060005703 號 函令規定,應 以 彌補虧損 後之盈 餘進行 提列。並自 民國 106 會計年度 起,得就金 融科 技 發 展 所 產 生 之 員 工 轉 型 教 育 訓 練 、 員 工 轉 職 或 安 置 支 出 之 相 同 數 額,自上 開特別 盈餘公 積餘額 範圍內 迴 轉。

  • (二十八)盈餘分配 及股利 政策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度 結算後 如有 盈餘,除依法 繳納稅 捐及彌 補以 前年度虧 損外, 應提 出 10%為 法定盈 餘 公積、 20%為特別 盈餘公 積及 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如 尚 有 餘 額 併 同 期 初 未 配盈餘,由董事 會擬具 盈餘分 配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 分派之,前項 可分配盈 餘總數 如未達 實收資 本額 5%時 ,得不分 配。
  • 2.另本公 司章程 規定,各年 度股利 分派 之總數,應不 低於各 年度依 前所 述 結 算 可 分 配 盈 餘 總 數 之 70%, 其 中 股 票 股 利 之 發 放 比 例 應 不 低 於 50%,現金 股利應 不高於 50%。
  • 3.本 公 司 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營 運 狀 況 及 未 來 年 度 資 金 運 用 之 規 劃 , 決 定 最適當之 現金及 股票股 利之發 放比例 。
  • 4.本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6 月 22 日 及 105 年 6 月 14 日分 別經股 東會決 議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盈 餘分配 案 如下 :
105年度 104年度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9,851
\$
95,66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59,701 191,32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 3,993 -
現金股利 - \$ - 260,759 \$ 0.20
股票股利 547,623 0.41 404,177 0.31
合計 \$
791,168
\$
951,920

註:依金管證 券字第 10500278285 號函 及證期(券 )字第 1060005703 號 函 令 規定辦理,因應金融科技發展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供員工轉型 之用,本 公司於 106 年 3 月 23 日經董 事 會通過提列 0.5%為特 別盈餘 公積。

5.有關員 工酬勞 及董事 酬勞資 訊,請 詳 附註六 ( 四十一)。

(二十九)經紀手續 費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306,726 \$ 194,695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133,609 78,994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181,471 160,583
其他 59,182 17,925
合計 \$ 680,988 \$ 452,197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742,598 \$ 557,794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320,613 242,181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473,814 503,441
其他 118,310 51,442
合計 \$ 1,655,335 \$ 1,354,858
(三十)承銷業務 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包銷證券報酬 \$ 5,951 \$ 8,398
其他 7,234 11,638
合計 \$
13,185
\$
20,036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包銷證券報酬 \$
18,155
\$
15,052
其他 22,698 25,564
合計 \$
40,853
\$
40,616

(三十一)營業證券 出售淨 利益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208,775
\$
248,961
-營業處所 3,607 4,689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325,040 289,559
-未上市櫃證券買賣 - 1,000
小計 537,422 544,209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741 1,045
-營業處所 4,768 2,368
小計 5,509 3,413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110,522 12,866
-營業處所 55,963 (
35,745)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3,703 -
小計 170,188 (
22,879)
合計 \$
713,119
\$
524,743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710,007
\$
269,531
-營業處所 227,710 (
154,894)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821,860 239,984
-未上市櫃證券買賣 - 1,000
小計 1,759,577 355,621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5,639 33,803
-營業處所 8,279 16,993
小計 13,918 50,796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339,104 (
19,521)
-營業處所 98,616 (
35,471)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776 -
小計 438,496 (
54,992)
合計 \$
2,211,991
\$
351,425

上述金額 內中屬 出售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者,於 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及 1 至 9 月分別認列之 淨利 益 為\$0、\$29,757、\$9,448 及 \$74,280。 (三十二)利息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157,653 \$ 145,817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213,359 168,831
其他利息收入 561 1,061
合計 \$ 371,573 \$ 315,709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448,812 \$ 439,977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651,366 492,017
其他利息收入 1,823 2,103
合計 \$ 1,102,001 \$ 934,097

(三十三)營業證券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淨 利益(損失 )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營業證券-自營 \$ 172,114 (\$ 70,465)
營業證券-承銷 9,396 15,657
營業證券-避險 ( 36,410) ( 36,093)
合計 \$ 145,100 (\$ 90,901)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營業證券-自營 \$ 283,535 \$ 134,483
營業證券-承銷 51,208 11,192
營業證券-避險 ( 34,230) 17,172
合計 \$ 300,513 \$ 162,847

(三十四)借券及附 賣回債 券融券 回補淨 損失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損失 (\$ 29,939)
(\$
7,917)
借券交易損失-權證 -
(
3,186)
融券回補(損失)利益—權證 ( 1,166) 31
借券交易損失-自營 ( 2,503)
(
3,051)
合計 (\$ 33,608)
(\$
14,123)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損失 (\$ 126,752)
(\$
36,504)
借券交易(損失)利益-權證 ( 479) 1,044
融券回補損失—權證 ( 24,885)
(
9,145)
借券交易利益-自營 28,423 10,544
合計 (\$ 123,693)
(\$
34,061)

(三十五)借券及附 賣回債 券融券 透過損 益按公 允 價值衡量 之淨 利 益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損失)利益 (\$ 379) \$ 2,526
借券評價利益-自營 1,710 694
借券評價利益-權證 - 1,513
融券評價利益-權證 6,530 5,421
合計 \$ 7,861 \$ 10,154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利益(損失) \$ 10,921 (\$ 32,413)
借券評價損失-自營 ( 1,957) ( 8,839)
借券評價利益(損失)-權證 422 ( 3,641)
融券評價損失-權證 ( 1,767) ( 2,489)
合計 \$ 7,619 (\$ 47,382)
(三十六)發行認購(售)權 證淨(損 失)利 益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淨(損失)利益
(\$ 41,292) \$ 101,028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16,485) ( 5,016)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18,454) ( 17,365)
合計 (\$ 76,231) \$ 78,647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淨利益
\$ 40,901 \$ 384,532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35,159) ( 14,666)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50,781) ( 45,986)
合計 (\$ 45,039) \$ 323,880

(三十七)衍生工具 淨(損失 )利益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期貨契約損失 (\$ 32,383) (\$ 38,053)
選擇權交易利益 22,764 71,022
資產交換選擇權利益 - 692
匯率衍生工具(損失)利益 ( 52,240) 122,029
其他 ( 14,544) ( 10,011)
合計 (\$ 76,403) \$ 145,679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期貨契約損失 (\$ 29,383) (\$ 44,185)
選擇權交易利益 91,234 198,349
資產交換選擇權利益 - 764
匯率衍生工具(損失)利益 ( 15,313) 154,510
其他 ( 37,682) ( 19,147)
合計 \$ 8,856 \$ 290,291
(三十八)其他營業(損失)收益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借券收入 \$ 15,795 \$ 4,362
外幣淨兌換損失 ( 213,103) ( 29,134)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10,427 9,969
其他 18,650 30,397
合計 (\$ 168,231) \$ 15,594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借券收入 \$ 51,065 \$ 8,997
外幣淨兌換損失 ( 430,818) ( 26,922)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29,907 28,787 其他 87,264 98,257 合計 (\$ 262,582) \$ 109,119

~60~

(三十九)手續費支 出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74,057
\$
54,860
自營手續費支出 36,412 28,411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514 356
合計 \$
110,983
\$
83,627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182,499
\$
158,563
自營手續費支出 101,795 79,340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1,029 965
合計 \$
285,323
\$
238,868
(四十)財務成本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69,344
\$
32,603
借款利息 22,964 15,275
其他利息費用 3,304 2,851
合計 \$
95,612
\$
50,729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205,439
\$
96,238
借款利息 81,236 52,238
其他利息費用 8,441 9,791
合計 \$
295,116
\$
158,267
(四十一)員工福利 費用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薪資費用 \$
445,914
\$
480,941
勞健保費用 29,175 28,627
退休金費用 16,741 16,57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1,090 27,948
合計 \$
522,920
\$
554,094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薪資費用 \$
1,443,365
\$
1,253,369
勞健保費用 87,526 87,464
退休金費用 49,229 50,41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86,152 78,877
合計 \$
1,666,272
\$
1,470,121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配 員 工 酬 勞 及 董事酬勞 前之利 益,如 尚有餘 額,提 撥 員工酬勞 不低 於 1.6%,董事 酬勞不高 於 2%,但公 司尚有 累積虧 損時 ,應預先 保留彌 補數額 ,始 可提撥員 工及董 事酬勞 。
  • 2.本公司 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7 至 9 月 暨 1 至 9 月員工 酬勞估 列金額 分別為\$14,451、 \$16,249、\$39,321 及\$23,214; 董事酬 勞估列 金額 分別為\$14,451、 \$16,249、\$39,321 及\$23,214, 前述金 額帳列 薪資 費用科目 。
  • 3.本公司 民國 106 年 1 至 9 月係依當 年 度稅前利 益扣除 分配員 工酬勞 及董事酬 勞前之 利益,分 別 以員 工酬勞 2 %及董事酬勞 2%為基 礎估列。
  • 4.經董事 會決議 之民 國 105 年度 員工及 董事酬勞 與 105 年 度財務 報告 認列之金 額一致 。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站查詢 。

(四十二)折舊及攤 銷費用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折舊費用 \$ 18,132 \$ 21,620
攤銷費用 8,329 7,952
合計 \$ 26,461 \$ 29,572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折舊費用 \$ 56,460 \$ 68,476
攤銷費用 24,993 23,616
合計 \$ 81,453 \$ 92,092

(四十三)其他營業 費用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租金費用 \$ 30,072 \$
32,197
稅捐 192,288 165,257
電腦資訊費用 40,009 42,071
郵電費 17,158 17,571
呆帳損失 4,609 800
其他費用 92,250 89,319
合計 \$ 376,386 \$
347,215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租金費用 \$ 90,151 \$
96,804
稅捐 504,475 426,267
電腦資訊費用 117,333 126,166
郵電費 50,720 52,459
呆帳損失 61,467 22,949
其他費用 280,299 248,244
合計 \$
1,104,445
\$
972,889

本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至 9 月 暨 1 月至 9 月應 收證券 融資款 因委託人 未能於 限期內 清償融 資款,評 估存在未 來無法 還款之 風險,認 列呆帳損 失分別 為\$ 858、\$0、\$55,317 及\$0。

(四十四)其他利益 及損失

\$
32,922
\$
33,472
財務收入
17,425
2,239
處分投資淨利益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評價淨利益(損失)
2,718
(
6,113)
(
204)
(
3,760)
外幣兌換淨損失
35,222
34,697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
\$
88,083
\$
60,535
合計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
95,964
\$
106,295
財務收入
3,793
2,968
處分投資淨利益
32,702
2,256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評價淨利益
(
11,138)
(
6,144)
外幣兌換淨損失
122,717
117,589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合計 \$
244,038
\$ 222,964

(四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所得稅費 用組成 部分 :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本期所得稅:
期初至本期期末產生之所得稅 \$
60,055
\$
52,980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18)
-
本期所得稅總額 60,037 52,98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13,508)
(
5,093)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3,508)
(
5,093)
所得稅費用 \$
46,529
\$
47,887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本期所得稅:
期初至本期期末產生之所得稅 \$
192,105
\$
85,846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11,221)
(
3,556)
本期所得稅總額 180,884 82,29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55,991)
8,061
遞延所得稅總額 (
55,991)
8,061
所得稅費用 \$
124,893
\$
90,351

2.統 一 證 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2 年 及 104 年度,合 併公司 之子公 司 -統一期貨 、統一 投顧、 統証 創投、統 一綜代 及統一 保代皆 已核 定至 104 年度。

3.未分配 盈餘相 關資訊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1,786,795
\$ 798,507
105年9月30日
87年度以後 \$ 1,055,575
  • 4.兩稅合 一相關 資訊
  • (1)截至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 0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452,039 、 \$540,187 及\$461,368。
  • (2) 民 國 105 年 分 配 104 年 度 盈 餘 時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比 率 為 20.66%;民國 105 年度盈 餘分配 之 預計 稅額扣抵 比率為 20.6 3%。

(四十六)每股盈餘

106年7至9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660,466
1,390,428 \$
0.48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1,026
\$
660,466
1,391,454 \$
0.48
105年7至9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737,389
1,392,561 \$
0.53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1,431
\$
737,389
1,393,992 \$
0.53
106年1至9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779,456
1,390,428 \$
1.28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2,759
\$
1,779,456
1,393,187 \$
1.28
105年1至9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46,573
1,392,561 \$
0.75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2,019
\$
1,046,573
1,394,580 \$
0.75

上述加權 平均流 動在外 股數, 業已依 民 國 105 年度未 分配盈 餘轉增 資 比例追溯 調整之 。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關係人名 稱及關 係





與本公司之關係
統一企業(股)公司(統一企業)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統一投信)
統一超商(股)公司(統一超商)
統一實業(股)公司(統一實業)
統一東京(股)公司(統一東京)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1.應收帳 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304
\$
286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 -
其他關係人: 814 726
其他
合計
\$
1,128
\$
1,012
105年9月30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296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
其他關係人:
其他
804
合計 \$
1,110
2.其他應 收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其他 \$
18
\$
9
105年9月30日
其他關係人:
其他 \$
9
3.存入保 證金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530
\$
531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393 1,393
合計 \$
1,923
\$
1,924
105年9月30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531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合計
1,393
\$
1,924
4.財富管 理業務 收入
-信 託專戶 銷售基 金 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916
\$
3,996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2,665
\$
5,331
上述交易 係依契 約約定 價格按 月收款 。
5.其他營 業收入
-代銷基 金手續 費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0,149
\$
9,700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29,157
\$
27,923
上述交易 係依契 約約定 價格按 月收款 。

~67~

6.租金收 入

期間 押金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5.05.01~108.04.30 \$
530
\$ 1,772 \$ 1,780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04.04.01~108.03.31 1,393 2,355 2,293
其他 - 99 90
合計 \$ 4,226 \$ 4,163
期間 押金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5.05.01~108.04.30 \$
530
\$ 5,332 \$ 5,299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104.04.01~108.03.31 1,393 7,066 6,824
其他 - 297 270
合計 \$ 12,695 \$ 12,393

上開 租金收 入係出 租部分 辦公室 營業 場所予各 關係人 ,租金 計價方 式係 由雙 方議定 ,並依 租賃契 約約定 按期 收款。

7.股務代 理收入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959
\$
882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30 31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307 309
統一超商 410 396
其他 846 815
合計 \$
2,552
\$
2,433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2,747
\$
2,668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99 99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924 930
統一超商 1,194 1,205
其他 2,343 2,251
合計 \$
7,307
\$
7,153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1,627 \$ 1,440
其他 313 346
合計 \$ 1,940 \$ 1,786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4,975 \$ 4,718
其他 1,004 1,037
合計 \$ 5,979 \$ 5,755
9.持有關 係人發 行之有 價證券 -自營
106年9月30日 106年7至9月 106年1至9月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處分(損)益
對本公司具重
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6 \$ 377 (\$ 36) \$ 391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 - ( 14) ( 14)
統一超商 - - ( 15) 207
合計 \$ 377 (\$ 65) \$ 584
105年9月30日 105年7至9月 105年1至9月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處分(損)益
對本公司具重
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 - (\$ 2,092) (\$ 2,873)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 - - - ( 142)
統一超商 - - ( 58) ( 27)
合計 \$ - (\$ 2,150) (\$ 3,042)

10.主要管 理階層 薪酬

主要管理 階層包 括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已付或應付主要管理階層員工服務 之薪酬如下:

106年7至9月 105年7至9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60,227 \$ 43,321
退職福利 421 477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60,648 \$ 43,798
106年1至9月 105年1至9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106,973 \$ 94,727
退職福利 1,302 1,464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108,275 \$ 96,191

(以下空白)

八、 質押之資 產

合併公司 各項資 產提供 設定質 押或其 他 用途受有 限制者 明細如 下:

資產項目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
\$ 1,6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1,623,200 3,105,4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5,291,367 15,000,383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1,195,473 2,972,075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金融債券 - 1,1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1,089,360 677,25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196,201 51,537 代收股款、員工遭法
院強制扣留薪資款
-質押定期存款 643,962 1,256,835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公債(面額) 50,000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262,190 1,298,303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投資性不動產 本票額度之保證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 37,209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682,000 69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存出保證金 400 4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資產項目 105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1,0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2,476,2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4,067,961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3,357,431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金融債券 1,1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94,08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44,695 代收股款、員工遭法
院強制扣留薪資款
-質押定期存款 1,292,335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公債(面額)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300,974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37,270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72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存出保證金 4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九、
無。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十二、 其他

(一)財務風險 之管理 目標及 政策

1.風險管 理目標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性 地 強 化 全 體 同 仁 之 風 險 文 化 並 確 保 公 司 能 於 健 全 有 效 之風險管 理制度 下,積極從事 各項業 務 之發展;並在適 當之風 險容忍 度 下,持續 提昇獲 利,創 造公司 價值, 達 成資本報 酬極大 化之目 標。

  • 2.風險管 理制度
  • 合併公司 為確保 風險管 理制度 之完整 性,落實風險管理 之制衡 機制,提 昇風險管 理之分 工效能, 特制定「 風險 管理政策」。本政 策係為 在合併 公 司 內 部 建 立 機 制 遵 行 與 政 策 溝 通 的 導 引 工 具 , 使 合 併 公 司 各 階 層 在 從事各項 業務時,能 對辨識、衡量、監 視及控制 各項風 險,建立一 致的 遵循標準,以將 合併公 司各項 業務之 風 險,控制 在事前 設定之 範圍內。 合 併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 涵 蓋 對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表 內 及 表 外 業 務 所 涉 及 之風險,如市場 風險、信用風 險、流動 風險、作業風險、法律 風險、模 型風險等 ,均納 入風險 管理範 疇。
  • 3.風險管 理組織

風險管理 組織:董事 會、風險 管理 委 員 會、風控室、業 務部門 及其他 相 關部門(如 稽核室、總經理 室、法令遵 循 處、法務科及 財務部 ),負責規 劃監督與 執行。

  • (1)董事會 應確保 風險管 理之有 效性,並 負風險管 理最終 責任,並 負責 下列事項 :
  • A.建立適 當的風 險管理 體系,作業 流程 及公司的 風險管 理文化,並 配置必要 之資源 以利執 行運作 。
  • B.審核風 險管理 政策。
  • C.核決業 務申請 、授權 交易及 風險限 額 。
  • (2)風險管 理委員 會向董 事會報 告,並 負 責下列事 項:
  • A.審核風 險管理 準則。
  • B.審核最 高風險 容忍度 。
  • C.定期向 董事會 報告全 公司之 風險管 理 狀況。
  • (3)總經理 監督 全 公司日 常風險 管理, 並 負責下列 事項:
  • A.監督全 公司日 常風險 管理之 執行。
  • B.核准例 外管理 事項。
  • (4)資產負 債委員 會向總 經理報 告,並 負 責下列事 項:
  • A.制定公 司整體 資產負 債管理 最高指 導 方針。
    • B.分析及 控管公 司總體 資產負 債組合 。
    • C.核准各 項業務 限額。
    • D.收集、分析國 內外利 率、匯率、景氣 變動及政 治經濟 環境變 動資

訊,並預 測未來 之金融 情勢。

  • (5)風 控室 執 行 風 險管 理 政 策 及其 相 關 規 範, 向 風 險 管理 委 員 會 報告 ; 就日常風 險管理 ,向總 經理報 告,並 負 責下列事 項:
  • A.制定全 公司之 風險管 理制度 。
  • B.發展衡 量及管 理公司 風險 之 有效方 法 。
  • C.覆核業 務部門 之風險 管理制 度。
  • D.蒐集資 料、彙 總資訊 ,產生 風險報 告 。
  • E.分析各 項業務 之風險 狀況, 並向總 經 理報告。
  • F.依 會議 性質 與需 求, 向風 險管 理 委員 會報 告公 司風 險管 理狀 況 。

G.執行風 險管理 委員會 指定之 工作事 項 與控管業 務部門 之風險 。

  • (6)稽核室 負責下 列事項 :
  • A.執行作 業風險 控管。
  • B.將 風險 管理 制度 規範 ,納 入內 部 稽核 制度 ,列 入日 常查 核計 劃 。 C.評估內 部控制 制度之 有效性 ,並確 認 其執行成 效。
  • (7)總經理 室法令 遵循處 及法務 科負責 下 列事項:
  • A.法令遵 循處確 保業務 執行及 風險管 理 制度皆能 遵循法 令規範 。 B.法務科 執行法 律風險 控管。
  • (8)財務部 負責下 列事項 :
  • A.確認部 位資料 之正確 性與損 益計算 之 合理性。
  • B.分析及 控管自 有資本 適足比 率。
  • C.分析公 司之資 產負債 結構之 適當性 。
  • (9)業務部 門負責 下列事 項:
  • A.依據風 險管理 政策及 相關規 範,制 定 各業務之 風險管 理細則 。 B.提供風 控室充 分之部 位資訊 與風控 資 訊。
  • 4.風險管 理政策

合併公司 為確保 風險管 理制度 之完整 性,落實風險管理 之制衡 機制,提 昇風險管 理之分 工效能, 特制定「 風險 管理政策」。本政 策係為 在 合併 公 司 內 部 建 立 機 制 遵 行 與 政 策 溝 通 的 導 引 工 具 , 使 合 併 公 司 各 階 層 在 從事各項 業務時,能 對辨識、衡量、監 視及控制 各項風 險,建立一 致的 遵循標準 ,以將 公司各 項業務 之風險 , 控制在事 前設定 之範圍 內。

合併公司 風險管 理流程,包含 風險辨 識、風險衡 量、風 險監視 及控制 各 項風險, 各類風 險評估 及因應 策略分 別 敘述如下 :

(1)市場風 險管理

在市場風險控管方面, 合 併 公 司 已 建 置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RiskManager),公司 所有交 易部位,皆 已納入風 險管理 系統每 日監 控,計算風 險值 (Value at Risk)。超 限 控管指標 以名目 本金、停 損、 敏感度(Greeks)與風 險值 為主, 並於 每 日出具 風險管 理報 表,執 行 例行控管 及超限 處理。

(2)信用風 險管理

信用風險 控管方 面,違 約機率 之量化 模 型採用 KMV 模型處 理,計 算 發行公 司的違 約機 率, 並 呈報揭 露各 交 易相對 人與發 行公 司之信 用 暴險值 、有價 證券 之信用 風險狀 況 , 藉 由定期 檢視信 用狀 況降低 信 用暴險。

(3)資金流 動性風 險

由資金 調度單 位定 期預測 未來資 金需 求 與供給 、整合 公司 背書保 證 及資金貸 予相關 業務, 進行每 日監控 資 金調度狀 況。

  • 5.避險與 抵減風 險策略
  • (1)避險與 抵減風 險之政 策包含 在公司 之 風險管理 政策中,而 避險部 位 與被避險 之交易 部位需 視為一 組合部 位,其 損 益及風 險資訊 採合併 計算來衡 量。
  • (2)整體部 位(避 險部位 與交易 部位 )納 入 風險管理 系統每 日監控,計 算 風險值(Value at Risk)等相 關資訊。超 限控管指 標則以 名目本 金、 停損、價格敏 感度與 風險值 為主,並於 每日出具 風險管 理報表,執 行例行控 管及超 限處理 。
  • (3)避 險 與 抵 減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策 略 乃 利 用 整 體 部 位 (避 險 部 位 與 交 易 部位)之損 益來衡 量,追蹤 其避險 部位損 益之合理 性,以及 與交易部 位損益之 相互抵 減關係 ,並控 制在一 定 合理範圍 內。
  • (二)信用風險
  • 1.信用風 險之來 源和定 義
    • 合併公司 從事金 融交易 所暴露 之信用 風 險,包括發 行人信 用風險、交易 對手信用 風險及 標的資 產信用 風險:
    • (1)發行人 信用風 險係指 合併公 司持有 金 融債務工 具,因發行 人發生 違 約 而 未 依 約 定 條 件 償 還 其 債 務 ,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2)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與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於 約 定 日 期 未 履 行 交 割 或 支 付 義 務 ,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3)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因 金 融 商 品 所 連 結 之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評 等 遭 信評公司 降評或 發生違 約情事 而產生 損 失之風險 。

使合併公 司面臨 信用風 險之金 融資產 包 括銀行存 款、債務證券、店頭 市 場衍生工 具之交 易、債 券附條 件交易、借券交易 存出保 證金、期貨交 易 保證金、 其他存 出保證 金及應 收款項 等 。

  • 2.信用風 險最大 暴險額 及信用 風險集 中 度情形
  • 合併公司 資產負 債表內 金融資 產,在不考 慮擔保品 或其他 信用加 強工具 下,其 最大暴 險約當 等於其 帳面價 值。合併公司 信用風 險暴險 來源,以 台灣地區 為主,主 要係因 合併公 司現金 存放於銀 行等金 融機構、持有銀 行發行或 擔保之 債務證 券,以及 合併公 司承作衍 生工具 交易、客 戶保證 金專戶之 交易對 手均為 金融機 構所致,各項金融 資產之 信用風 險說明: (1)現金及 約當現 金
    • 現金及 約當現 金主 要係包 含銀行 定期 存 款、活 期存款 及支 票存款 , 往來機構 主要為 本國金 融機構 。
  • (2)透過損 益按 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流動
    • A.基金

合併公司 基金持 有部位 為債券 型基金,惟持有部 位不高,信用風 險低。

B.債權證 券

債權證券 主要係 為公債、公司債、可轉(交)換公司 債及外 國債等 部位,發行 人主要 為中華 民國政 府、本 國法人機 構 與外 國法人 機 構,可轉(交)換 公司債 約有 68%為 銀行 擔保。詳 細說明 如下:

a.公債

合併公司 持有債 券部位 主要為 政府債 券 (含中央及 地方 ),整體 而言,公 司持有 債券之 信用風 險低。

b.公司債

合併公司 所持有 公司債,投資標 的主要 係以債信 優良之 標的為 主,信評 皆符合 法規規 範。

c.可轉(交 )換公 司債

合併公司 所持有 之可轉 (交)換 公司債 部 位,大多均 為本國 法人 機構所發 行,合併 公司藉由 台灣經 濟新 報信用風 險分級 (TCRI) 控管,降 低高度 風險之 發行人 信用 暴 險 。

d.外國債

合併公司 所持有 外國債,投資標 的主要 係以債信 優良之 標的為 主,信評 皆符合 法規規 範。

(3)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 流動

合併公司 所持有 外幣 債 券,投 資標的 主要 係以債信 優良之 標的為 主, 信評皆符 合法規 規範 。

(4)衍生工 具-期 貨交易 保證金

合併公 司從事 集中 市場之 期貨交 易時 , 須將保 證金存 入期 貨公司 指 定之保 證金專 戶, 作為保 證將來 履行 契 約義務 之資金 , 並 存放於 金 融機構, 故信用 風險低 。

  • (5)衍生工 具-櫃 檯買賣
  • 合併公 司從事 店 頭 市場之 衍生 工 具交 易 時,皆 會與各 交易 對手簽 訂 ISDA 合約,以作 為雙方 從事該 類交易 之 協議文件;該協議 為買賣 各 種 OTC 衍生工具之 交易活 動提供 主體合 約模式, 倘若任 何一方 違約 或提早 終止交 易, 則雙方 受合約 約束 須 對協議 涵蓋的 全部 未平倉 交 易採用淨 額結算。有 關雙方 於簽訂 ISDA 總協議時,亦 會簽訂 信用擔 保附件(Credit Support Annex, CSA)。 根據 CSA,抵 押品會 由交易 其中一 方轉交 另一 方,以 減低未 平倉 交 易內之 交易對 手風 險。 另 請 參考附註 六 (十一 )之說 明。

合併公司 從事 OTC 衍 生工具 交易種類,包 括利率交 換與 換 匯交易 等, 交易對手 地區別 為本國 及英國 ,產業 則 為金融服 務業。

(6)附賣回 債券投 資

債券附 賣回交 易係 指債券 持有人 將債 券 賣給合 併公司 ,雙 方約定 承 作之價 格、利 率與 天期, 到期時 ,再 由 客戶以 事先約 定之 價格買 回 該債券 ;合併 公司 於承作 此業務 時, 因 款項須 交付於 交易 對手, 所 以須承 受交易 對手 信用風 險。考 量優 良 擔保品 情況下 ,將 有效降 低 交易對 手信用 風險 淨暴險 ,且合 併公 司 交易對 象皆為 信用 良好之 金 融機構, 交易對 手信用 風險甚 低。 另 請 參考附註 六 (十一 )之說 明。

(7)應收證 券融資 款

應收證 券融資 款為 合併公 司辦理 融資 融 券業務 對客戶 之融 資,該 融 資款項 係以客 戶融 資買進 之股票 提供 作 為擔保 ,合併 公司 並透過 資 訊系統 每日控 管客 戶之維 持擔保 率, 且 依 證券 商辦理 有價 證券買 賣 融資融券 業務操 作辦法 規定,融資 維持率 為 130%,其信用 風險極 低。

(8)借券擔 保價款

借券擔 保價款 為合 併公司 於他家 券商 融 券賣出 股票之 出售 價款, 扣 除證交 稅及手 續費 之後之 價款, 存放 於 他家券 商作為 擔保 品,因 合 併公司交 易對象 皆為信 用良好 之金融 機 構,交易 對手信 用風險 甚低。

(9)借券交 易存出 保證金

借券交 易存 出 保證 金為合 併公司 於他 家 券商融 券賣出 股票 而提供 保 證金存 放於 他 家券 商做為 擔保, 因合 併 公司交 易對象 皆為 信用良 好 之金融機 構,交 易對手 信用風 險甚低 。

  • (10)應收 帳款
  • 係 證 券 商 經 營 業 務 所 生 之 債 權 , 包 括 受 託 買 賣 業 務 之 應 收 交 割 價 款、出售 營業證 券之應收 成交價 款、自 辦 信用交易 之應收 融資利 息、 受 託 買 賣 證 券 業 務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及 因 應 外 幣 資 金 需 求 與 銀 行 承 作換匯交 易之應 收款項 等;因合併 公司之 應收帳款 主要皆 為受託 業 務及自營 業務,係與交 易所或 櫃買中 心 買賣有價 證券之 交割款 項, 而換匯交 易則僅 為不同 幣別資 金之交 換 收付,且往來 銀行皆 為信評 良好之銀 行,故 信用風 險極低 。
  • (11)其他 流動資 產
  • 主 要 為 合 併 公 司 為 申 請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擔 保 及 申 請 發 行商業本 票額度 之保證。與 合併公 司往來 銀行皆為 信用評 等優良 之 金融機構 ,故信 用風險 極低。
  • (12)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 產 -非流動 為合併公 司承作 信託業 務,將中央 政府公 債存放於 中央銀 行作為 擔 保,無論 債券本 身或者 存放之 金融機 構 信用風險 皆極低 。
  • (13)其他 非流動 資產
  • 主要係營 業保證 金、交割 結算基 金及存 出保證金。營業保 證金主 要 存放在本 國信用 良好之 銀行,交 割結算 基金繳存 於證券 交易所,是 由證交所 在市場 證券買 賣一方 不履行 交 付義務時 代償使 用,前兩者 保證金所 存放之 機構信 用風險 甚低;存出 保證金係 指合併 公司在 外 存出供作 保證金 之現金 或其他 資產,因 存出對象 甚多,故 信用風 險 具分散性 ,整體 存出保 證金信 用暴險 甚 低。
  • 3.信用品 質分級

合併公司 內部信 用風險 分級,可分為 低 度風險、中度風 險及高 度風險, 各等級定 義如下 :

  • (1)低度風 險:表示該 公司或 標的具 有穩 健程度以 上之財 務承諾 履約能 力,即使面臨重 大之不 確定因 素或暴 露 於不利之 條件,亦能維 持其 財務承諾 履約能 力。
  • (2)中度風 險:表示 該公司 或標的 之財務 承諾履約 能力薄 弱,不利 之經 營、財務 或經濟 條件, 將削減 其財務 承 諾履約能 力。
  • (3)高度風 險:表示 該公司 或標的 之財務 承諾履約 能力脆 弱,該公 司是 否能履行 承諾, 將視經 營環境 與財務 狀 況是否有 利而定 。
  • (4)已減值: 表示該 公司或 標的未 依約履 行其義務, 合併公 司依潛 在損 失估計已 達減值 標準。

合併公司 內部信 用風險 分級與 外部信 用 評等,如下表所 示;表中對於 內 部 及 外 部 之 信 用 分 級 並 無 直 接 關 係 , 主 要 係 用 以 表 達 信 用 品 質 之 相 似 度。合併 公司內 部信用 風險分 級,係 依 中華信評 機構信 用評等、台灣 經 濟新報 TCRI 評等 為分級 依據,部份 外國 債券則採 債券價 格法推 算違約 機率,以 歷史累 積違約 機率 (1 year)進 行信用風 險分級 及管理 。

公司內部 中華信評機構 台灣經濟新報 歷史累積
信用風險等級 信用評等 TCRI評等 違約機率(1year)
低度風險 twAAA ~twBBB- 1~4 0.03%~1.21%
中度風險 twBB+ ~ twBB 5~6 1.21%~5.10%
高度風險 twBB- ~ twC 7~9 5.10%~26.85%
已減值 D D -

(以下空白)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按信用品質分類,包括正常資產、已逾期但未減值、已減值等三類: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6年9月30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但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623,943 \$
271
\$
-
\$
-
\$
-
\$ 6,624,214 \$
-
\$ 6,624,21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47,594 - - - - 47,594 - 47,594
債權證券 22,549,280 796,336 609,159 - - 23,954,775 - 23,954,775
買入選擇權-期貨 86,893 - - - - 86,893 - 86,893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2,017,144 - - - - 2,017,144 - 2,017,144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9,841 - - - - 9,841 - 9,84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權證券 1,071,050 - - - - 1,071,050 - 1,071,050
附賣回債券投資 1,882,743 - - - - 1,882,743 - 1,882,743
應收證券融資款 10,950,664 - - - 50,420 11,001,084 82,626 10,918,458
轉融通保證金 44,634 - - - - 44,634 - 44,634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71,388 - - - - 71,388 - 71,388
客戶保證金專戶 10,707,164 - - - - 10,707,164 - 10,707,164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79,542 - - - - 79,542 - 79,542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377,242 - - - - 377,242 - 377,242
應收票據 619 - - - - 619 - 619
應收帳款 16,200,043 - - - 3,712 16,203,755 3,712 16,200,043
其他應收款 68,495 - - - - 68,495 - 68,495
其他流動資產 1,911,848 - - - - 1,911,848 - 1,911,84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443 - - - - 50,443 - 50,443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61,800 - - - 154,309 1,316,109 154,309 1,161,800
合計 \$
75,912,370
\$
796,607
\$
609,159
\$
-
\$
208,441
\$
77,526,577
\$
240,647
\$
77,285,930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5年12月31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但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909,209 \$
260
\$
-
\$
-
\$
-
\$ 6,909,469 \$
-
\$ 6,909,46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84,158 - - - - 84,158 - 84,158
債權證券 30,957,471 781,488 - - - 31,738,959 - 31,738,959
買入選擇權-期貨 3,272 - - - - 3,272 - 3,272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1,833,511 - - - - 1,833,511 - 1,833,511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64,425 - - - - 64,425 - 64,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權證券 821,042 - - - - 821,042 - 821,042
附賣回債券投資 2,093,498 - - - - 2,093,498 - 2,093,498
應收證券融資款 8,718,415 - - - - 8,718,415 26,251 8,692,164
轉融通保證金 18,694 - - - - 18,694 - 18,694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33,381 - - - - 33,381 - 33,381
客戶保證金專戶 12,100,445 - - - - 12,100,445 - 12,100,445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157,775 - - - - 157,775 - 157,775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261,136 - - - - 261,136 - 261,136
應收票據 1,080 - - - - 1,080 - 1,080
應收帳款 6,104,874 - - - - 6,104,874 - 6,104,874
其他應收款 64,190 - - - - 64,190 - 64,190
其他流動資產 1,939,900 - - - - 1,939,900 - 1,939,9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621 - - - - 50,621 - 50,62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57,344 - - - 157,702 1,315,046 157,702 1,157,344
合計 \$73,374,441 \$
781,748
\$
-
\$
-
\$
157,702
\$74,313,891 \$
183,953
\$74,129,938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5年9月30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但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982,531 \$
464
\$
-
\$
-
\$
-
\$ 4,982,995 \$
-
\$ 4,982,99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152,895 - - - - 152,895 - 152,895
債權證券 27,857,278 750,873 - - - 28,608,151 - 28,608,151
買入選擇權-期貨 51,777 - - - - 51,777 - 51,777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1,877,668 - - - - 1,877,668 - 1,877,668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226,766 - - - - 226,766 - 226,76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權證券 100,092 - - - - 100,092 - 100,092
附賣回債券投資 252,463 - - - - 252,463 - 252,463
應收證券融資款 9,065,041 - - - - 9,065,041 27,295 9,037,746
轉融通保證金 8,468 - - - - 8,468 - 8,468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7,057 - - - - 7,057 - 7,057
客戶保證金專戶 12,292,712 - - - - 12,292,712 - 12,292,712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114,128 - - - - 114,128 - 114,128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313,802 - - - - 313,802 - 313,802
應收票據 863 - - - - 863 - 863
應收帳款 17,001,947 - - - - 17,001,947 - 17,001,947
其他應收款 47,167 - - - - 47,167 - 47,167
其他流動資產 2,352,081 - - - - 2,352,081 - 2,352,08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920 - - - - 50,920 - 50,92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70,642 - - - 159,227 1,329,869 159,227 1,170,642
合計 \$77,926,298 \$
751,337
\$
-
\$
-
\$
159,227
\$78,836,862 \$
186,522
\$78,650,340

(三)流動性風 險

  • 1.流動性 風險定 義及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定 義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獲 得 融 資 以 提 供 資 金 履 行 將 到 期 之 金 融 負 債 而 可 能 承 受 之 財 務 損 失 。 上 述 情 形 可 能 削 減 合併公司 交易及 投資等 活動之 現金來 源 。
  • 2.流動性 風險管 理 程序 及模擬 測試

為 防 範 流 動 性 風 險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之 危 機 , 合 併 公 司 業 已 訂 定 因 應 流動性風 險之危 機處理 程序, 並定期 監 控資金流 動性缺 口。

(1)程序

合併公 司之資 金運 用除各 項業務 營運 資 金及長 期投資 外, 需保持 適 當之週 轉金以 備日 常營運 所需, 剩餘 資 金之用 途應避 免過 於集中 , 以持有 具流動 性及 優質的 生利資 產為 原 則,並 依 合併 公司 相關政 策 辦理。

資金調 度權責 單位 就 合併 公司日 常資 金 流動量 及市場 狀況 之變動 , 調整流動 性缺口 ,以確 保適當 之流動 性 。

  • (2)模擬測 試
  • A.每月就 資金供 給與需 求面檢 視資金 流 動風險,並模 擬分析緊 急可 動用資金,包括 現金、金融 機構融 資額 度、融資融券與 部位處 份 價值之情 境分析,以設算 最大緊 急可動 用資金與 資金需 求,最後 再檢視公 司之資 金安全 存量, 以監控 資 金流動風 險。
  • B.上述資 金流動 風險,一 般情形為 每月 檢視,但在 金融機 構融資 額 度中之加計銀行信用風險可用額度小於一定金額 (該金額得視市 場資金流動性與公司資金實際供需適時調整之 )時,調整為每週 檢視其安 全存量,並提出 資金預 警報告 後,由財務 部部門 主管召 集資金控 管會議 。
  • C.除公司個別資金流動風險,另 模 擬 若 市 場 發 生 重 大 之 危 機 事 件 時,資金 供給最 小化與 資金需 求最大 化 之壓力測 試,包 括:

    • a.在市場 發生重 大之危 機事件 時,金融 機構融資 額度與 部位處 份 價值,其 可視為資 金供給 之極小 化比例,並依現 實狀況適 當調 整之,進 而設算 在最大 壓力下 之資金 供 給總額。
    • b.除 營業 費用 外, 以存 量概 念設 算最 大 壓力 下之 資金 需求 總額 。
    • c.檢 視最 小化 之資 金供 給總 額是 否大 於 最大 化之 資金 需求 總額 , 並進一步 檢視其 差額可 提供多 久期間 (月 )的營業費 用支出,以 設算壓力 測試之 資金安 全存量 (月)。
    • d.壓力測試之資金最低安全存量 (月 )可視危機事件本身判斷調 整之,常 態模擬時,可假 設至少 能維持 6 個月的營運 支出才 屬 安全存量 。
  • 3.為管理 流動性 風險而 持 有之 金融資 產 及金融負 債到期 分析

  • (1)合併公 司持有 包括現 金及具 高度流 動 性且優質 之生利 資產,以支 應 償付義務 及存在 於市場 環境中 之潛在 緊 急資金調 度需求。 合 併公司 為管理流 動性風 險而持 有之金 融資產 主 要為現金 及約當 現金,其中 定期存款 皆為一 年內到 期;透過損 益按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則 以 上市 櫃 股 票、 可 轉 債 及債 務 證 券 為主 , 皆為 有 活 絡市 場 之 部 位, 流動性風 險低。
  • (2)合併公 司之金 融負債 到期分 析 如下 。

(以下空白 )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3,349,782 \$
462,978
\$
-
\$
-
\$
-
\$ 3,812,760
應付商業本票 200,000 6,650,000 - - - 6,8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1,334,321 - - - - 1,334,321
衍生金融負債 808,509 - - - - 808,509
附買回債券負債 - 17,785,142 - - - 17,785,142
融券保證金 1,557,660 - - - - 1,557,66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878,727 - - - - 1,878,727
借券存入保證金 - 155,673 5,901 - - 161,574
期貨交易人權益 10,697,518 - - - - 10,697,518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16,173,118 57,090 - - - 16,230,208
代收款項 609,649 18,460 - 88,356 - 716,465
其他應付款 - 212,991 786,362 - - 999,353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855,314 865,888 22,608 - 2,743,810
合計 \$
36,609,284
\$
27,197,648
\$ 1,658,151 \$
110,964
\$
-
\$
65,576,047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1,160,000 \$ 6,020,550 \$
-
\$
-
\$
-
\$ 7,180,550
應付商業本票 - 6,300,000 - - - 6,30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2,122,091 - - - - 2,122,091
衍生金融負債 294,528 1,347 1,144 - - 297,019
附買回債券負債 - 23,117,190 - - - 23,117,190
融券保證金 1,286,589 - - - - 1,286,589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516,795 - - - - 1,516,795
借券存入保證金 - 2,819 56,377 - - 59,196
期貨交易人權益 12,090,637 - - - - 12,090,637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6,263,062 42,183 - - - 6,305,245
代收款項 319,044 5,601 - 88,846 - 413,491
其他應付款 334 204,125 538,046 - - 742,505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392,297 - - - 1,392,297
合計 \$
25,053,080
\$
37,086,112
\$
595,567
\$
88,846
\$
-
\$
62,823,605
105年9月30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
\$ 3,971,673 \$
-
\$
-
\$
-
\$ 3,971,673
應付商業本票 - 6,550,000 - - - 6,5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1,919,953 - - - - 1,919,953
衍生金融負債 434,138 344 3,901 - - 438,383
附買回債券負債 - 20,924,731 - - - 20,924,731
融券保證金 1,241,803 - - - - 1,241,803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488,631 - - - - 1,488,631
借券存入保證金 - 20,268 98,690 - - 118,958
期貨交易人權益 12,303,161 - - - - 12,303,161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14,908,869 46,732 - - - 14,955,601
代收款項 378,043 15,413 - 90,394 - 483,850
其他應付款 - 174,295 560,903 - - 735,198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707,032 - - - 1,707,032
合計 \$
32,674,598
\$
33,410,488
\$
663,494
\$
90,394
\$
-
\$
66,838,974

4.租賃合 約及資 本支出 承諾到 期分析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作 為 承 租 人 或 出 租 人 在 不 可 撤 銷 之 營 業 租 賃條件下 未來最 低租金 給付總 額。合併公 司之資本 支出承 諾係指 為取得 建築及設 備之資 本支出 所簽訂 之合約 承 諾。

下表請詳 合併公 司之租 賃合約 承諾及 資 本支出承 諾之到 期分析 :

106年9月30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103,075
\$
20,755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216,323 10,273
超過五年 3,780 -
合計 \$
323,178
\$
31,028
105年12月31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111,323
\$
11,396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206,673 12,195
超過五年 5,569 -
合計 \$
323,565
\$
23,591
105年9月30日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104,371
\$
13,869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83,640 14,906
超過五年 5,460 -
合計 \$
293,471
\$
28,775

(四)市場風險

1.市場風 險之定 義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 利 率 與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動,可 能導致 合併公 司的收 益或投 資 組合價值 減少之 風險。

合併公司 持續地 運用敏 感度分 析、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VaR)以 及 壓力測試 等市場 風險管 理工具,以完 整 有效地衡 量、監控與管 理市場 風 險。

2.風險值

風 險 值 係 用 以 衡 量 投 資 組 合 於 特 定 的 期 間 和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下 , 因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導 致 投 資 組 合 可 能 產 生 的 最 大 潛 在 損 失。合併 公司目 前以 95%之 信賴水 準, 計算未來 一日之 風險值 。

風險值模 型必須 能夠合 理地、完整地、正 確地衡量 該金融 工具或 投資組 合之最大 潛在風 險,方能作為 合併公 司 管理風險 的模型;使用 於 管理 風 險之風險 值模型,並須 持續地 進行模 型 驗證與回 溯測試,以顯 示該模 型 能夠合理 有效衡 量金融 工具或 投資組 合 之最大潛 在風險 。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106年1至9月 新台幣 105年1至9月 新台幣
106/9/30 \$
99,184
105/9/30 \$
80,158
最高 131,308 最高 129,399
平均 80,233 平均 83,568
最低 39,915 最低 37,793

交易活動各類風險因子之風險值統計表

106年1至9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6/9/30 \$
15,137
\$
30,441
\$
107,088
最高 47,229 71,511 127,788
平均 16,971 38,402 69,211
最低 4,643 13,656 26,425
105年1至9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5/9/30 \$
10,429
\$
35,158
\$
79,164
最高 58,276 78,540 128,256
平均 18,340 42,109 78,415
最低 8,194 19,951 24,266

3.外匯風 險缺口 資訊

下表彙總 合併公 司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 0 日止, 所持有 外幣資 產負債 依各 幣別區分 並以帳 面價值 列示之 外匯暴險 資訊。

(以下空白 )

106年9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080,366 \$
2,811
\$
2,513
\$
333,592
\$ 1,016,254 \$
37,967
\$ 3,473,50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2,034,580 4,624,914 1,315,749 4,293,948 525,085 44,891 22,839,16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071,050 - - - - - 1,071,050
附賣回債券資產 1,582,743 - - - - - 1,582,74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2,114 - - - - - 82,114
其他 11,872,600 925,752 146,241 84,797 1,729,554 81,179 14,840,123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3,812,760 - - - - - 3,812,76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242,580 1,184 - 172,266 299 - 1,416,329
附買回債券負債 10,382,286 3,900,055 1,160,354 649,409 - - 16,092,104
其他 12,970,443 1,053,481 142,786 704,037 1,105,107 91,695 16,067,549
註:民國106年9月30日 美金兌台幣30.260/歐元兌台幣35.750/澳幣兌台幣23.705/人民幣兌台幣4.551/港幣兌台幣3.873

105年12月31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78,962 \$
26,326
\$
2,513
\$
752,266
\$ 1,920,542 \$
829
\$ 4,081,4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8,140,043 2,904,133 146,011 4,331,706 460,894 115 25,982,90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821,042 - - - - - 821,042
附賣回債券資產 2,023,201 70,297 - - - - 2,093,49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74,401 - - - - - 74,401
其他 5,482,147 43,442 703 128,949 1,355,878 72,427 7,083,546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3,481,050 - - - 1,039,498 - 4,520,54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882,531 69,609 - 21,083 8,090 - 1,981,313
附買回債券負債 14,218,532 2,372,405 139,207 520,792 - - 17,250,936
其他 6,066,295 59,566 439 723,216 683,996 68,926 7,602,438

註:民國105年12月31日 美金兌台幣32.250/歐元兌台幣33.90/澳幣兌台幣23.285/人民幣兌台幣4.617/港幣兌台幣4.158

105年9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286,113 \$
1,761
\$
2,933
\$
373,059
\$
733,071
\$
848
\$ 2,397,78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6,790,155 2,436,048 151,125 4,587,645 396,529 3,389 24,364,89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00,092 - - - - - 100,092
附賣回債券資產 - 153,249 - - - - 153,24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5,555 - - - - - 65,555
其他 13,970,151 1,116,148 1,310 91,365 2,348,272 346,221 17,873,467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197,713 - - - 363,960 - 1,561,67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455,589 151,926 - 12,557 264 - 1,620,336
附買回債券負債 13,704,593 1,702,479 143,211 692,235 - - 16,242,518
其他 13,353,304 1,374,862 474 779,759 847,748 310,004 16,666,151
註:民國105年9月30日 美金兌台幣31.360/歐元兌台幣35.080/澳幣兌台幣23.835/人民幣兌台幣4.693/港幣兌台幣4.044
  • 4.合併公 司貨幣 性項目 因匯率 波動具 重 大影響於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至 9 月 暨 1 至 9 月認 列之全 部兌換 損益 (含已實 現及未 實現) 彙總金 額分別為( \$213,307)、( \$32,894)、(\$441,956)及(\$33,066)。
  • (五)金融工具 之公允 價值及 等 級資 訊

1.非以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 及非 金 融工具

合 併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除 下 表 所 列 示 之 項 目 外 , 其 他 如現金及 約當現 金、附賣 回債券 投資、應 收證券融 資款、轉 融通保 證金、 應收轉融 通擔保 價款、借券 擔保價 款、借券保證 金、客戶保 證金專 戶、 應收票據 及帳款、其 他應收 款、短期 借 款、應付商業 本票、附 買回債 券 負債、融券保 證金、應付 融券擔 保價款、借券保證 金、期貨交 易人權 益、 應 付 帳 款 、 代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五)3.。

106年9月30日
資產及負債項目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698,434 \$
-
\$
698,434
\$
-
105年12月31日
相同資產於活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資產及負債項目 絡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674,884 \$
-
\$
674,884
\$
-
105年9月30日
資產及負債項目 相同資產於活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絡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612,481 \$
-
\$
612,481
\$
-

合併公司 所持有 之投資 性不動 產係由 外 部鑑價師 使用比 較法與 收益法 等評 價方 式進 行 評價 ,或 由合 併 公司 採 用投 資性 不動 產 在地 之鄰 地市 價作為衡 量基礎 進行評 估 。

  • 2.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評 價技術
  • (1)持有供 交易目 的金融 工具,屬 非衍生 工具者,係 以活絡 市場公 開報 價之市場 價格為 公允價 值 。若無市場 價 格可供參 考時,則採用 評價 方法估計。合併 公司採 用評價 方法所 使 用之估計 及假設,與市 場參 與者於金 融工具 訂價時 用以作 為估計 及 假設之資 訊一致,該 資訊為 合併公司 可取得 者。屬衍生 工具者,若 可取得活 絡市場 報價,則以 市場價格 為公允 價值, 若無活 絡市場 報 價, 貨幣交換及 利率交 換採 用未來現 金流量 折現法 評價,選 擇權採 用 Black-Scholes 模 型評價。
  • (2)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如 有活絡 市場公 開 報價時,則以 此市場 價格為 公 允價值。
  • 3.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衡 量之等 級資訊
  • (1)合併公 司金融 工具以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三等級定 義
    • A.第一等 級

合 併 公 司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 整)。活絡 市場 係指有 充分 頻率 及數量 之資產 或負 債交易 發生, 以在持 續基 礎上提 供定 價資 訊之 市場。 合併公 司所 投資上 市櫃股 票投資 、受 益憑證 、屬 於熱 門券 之台灣 中央政 府債 券投資 及有活絡 市場公 開報價 之衍生 工具 等 皆 屬之。

B.第二等 級

資產或 負債直 接或 間接之 可觀 察輸 入值 ,但包 括於第 一等 級之報 價者除 外。合 併公 司投資 之非 屬熱 門券 之公債 、公司 債、 金融 債 券、可 轉換公 司債 、貨幣 交換 、利 率交 換、選 擇權、 資產 交換等 衍生工具 等皆屬 之。 合 併公司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至 9 月持有 之金融工 具並無 重大之 第一等 級及 第 二 等級間移 轉。

C.第三等 級

資產或 負債之 不可 觀察輸 入值 。 合 併公 司持有 之金融 工具 並無第 三等級。

(2)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之 等級資 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6年9月30日 第三等級
項目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7,229,982 \$7,139,000 \$
90,982
\$
-
債券投資 23,954,775 605,869 23,348,906 -
其他 2,405,287 2,405,287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債券投資 1,071,050 1,071,05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50,443 - 50,443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82,114 82,114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334,321 1,334,321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2,113,878 2,104,037 9,841 -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808,509 591,464 217,045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項目
105年12月31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6,865,969 \$6,704,176 \$
161,793
\$
-
債券投資 31,738,959 1,676,426 30,062,533 -
其他 1,015,005 1,015,005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股票投資 511,734 511,734 - -
債券投資 821,042 821,04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50,621 - 50,621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74,401 74,401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2,122,091 2,122,091 - -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901,208 1,836,783 64,425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297,015 241,882 55,133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項目
105年9月30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6,487,327 \$6,308,358 \$
178,969
\$
-
債券投資 28,608,150 767,423 27,840,727 -
其他 1,251,601 1,251,601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股票投資 380,286 380,286 - -
債券投資 100,092 100,09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50,920 - 50,920 -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65,555 65,555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919,953 1,919,953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156,211 1,929,445 226,766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438,363 385,039 53,324 -

(六)資本管理

  • 1.資本管 理之目 標
  • A.符合主 管機關「證券 商管理 規則」資 本適足警 示水準,所列 之資本 適 足率以不 低於 200%為 基本目 標。
  • B.本公司 對投資 部位所 涉及之 風險,如 市場風險、信用風 險、流 動風險、 作業風險、法 律風險、模 型風險 等,均 納入風險 管理範 疇。各風險 管 理權責單 位應辨 識、衡量、監視及 控制 各項風險,使 本公 司資本 目標 水 準 受 金 融 市 場 衝 擊 能 有 所 防 範 並 反 應 當 前 經 營 策 略 , 資 本 投 資 組 合適於本 公司之 業務規 劃與發 展。
  • 2.資本管 理政策 及程序

為確保公 司各項 業務長 期穩健 的發展,有效承擔 各類風 險,本公司依 據 業務發展 規劃、相關法 令規定 及金融 市 場環境進 行資本 管理,主要資 本 評估程序 包括:

  • A.為維持 資本適 足率計 算準確 性 ,各 單 位提供正 確且有 效資料 源。
  • B.每月十 日申報 後,於月底前 進行該 月 資本適足 率 試算,試算 結果若 接 近法定標 準時,召 集各單 位進行 會議討 論並擬出 相關因 應對策,使資 本適足率 不低於 200%為基本 目標 。
  • C.本公司 之 風 險 限 額 與 經 濟 資 本 皆 須 董 事 會 同 意 , 按 季 報 告 風 險 控 管 情形與揭 露公司 投資情 況,評估 公司風 險部位是 否超限,投資方 向是 否與市場 趨勢背 離。於董 事會所 授權之 風險額度 內,積極 從事各 項業 務之發展 ,持續 提昇獲 利,創 造公司 價 值,並符 合資本 管理目 標。 本公司依「證 券商管 理規則 」規定,計 算及申報 本公司 之資本 適足率, 並依金管 證券第 1010016685 號 函規定, 非金控綜 合券商 自 民國 101 年 7 月申報民國 101 年 6 月份證 券商資 本適 足率申報 資料起 適用證 券商自 有資本適 足率比 率進階 計算法。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 資本適 足 率分別為 395%、442%及 429%, 係符合法 定要求 。

(七)信託資產 與負債

本公司信 託業務 依信託 業務法 施行細 則 第 17 條規定,於 每半年 營業年 度 編製財務 報告時,附註揭 露信託 帳之資 產負債表、損益 表及信託 財產目錄。

(八)本公司依 期貨交 易法相 關規定 ,應符 合 財務比率 之限制 及其執 行情形

法令依據 :期貨 商管理 規則

規定
條次
計 算 公 式 106

9



30


105

9



30


標準 執行情形
17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3,172,228
276,859
11.46倍 3,131,382
197,241
15.88倍 ≧1 符合標準
17






3,430,503
111,072
30.89倍 3,309,169
52,913
62.54倍 ≧1 符合標準
22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3,172,228
400,000
793.06% 3,131,382
400,000
782.85% ≧60%
≧40%
符合標準
22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2,975,262
232,207
1281.30% 2,949,488
117,107
2518.63% ≧20%
≧15%
符合標準

(九)本公司之 子公司 依期貨 交易法 相關規 定 ,應符合 財務比 率之限 制及其 執行情 形

法令依據 :期貨 商管理 規則

規定
條次
計 算 公 式 106

9



30


105

9



30


標準 執行情形
17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1,443,918
158,923
9.09倍 1,420,821
150,749
9.43倍 ≧1 符合標準
17






13,072,347
12,165,520
1.07倍 14,646,228
13,726,547
1.07倍 ≧1 符合標準
22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1,443,918
645,000
223.86% 1,420,821
645,000
220.28% ≧60%
≧40%
符合標準
22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1,105,706
1,762,489
62.74% 1,004,240
1,785,828
56.23% ≧20%
≧15%
符合標準
  • (十)專屬期貨 商業務 之特有 風險
  • 期 貨 商 從 事 期 貨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信 用 風 險 , 且 於 應 向 客 戶 追 繳 保 證 金 而未或無 法追繳 時,始會 發生信 用風險。合併公司 及子公 司受託 從事期 貨 交易均依 個別客 戶交易 情形,每 日注意 其保證金 額度,必 要時均 要求客 戶 追加保證 金或減 少交易 額,以控 制此風 險;另合 併公司及 子公司 從事自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 即 持 有 之 期 貨 或 選 擇 權 合 約 市 場 價 格 受投資標 的指數 波動而 變動,若 市場指 數價格與 投資標 的呈反 向變動,將 產生損失,惟合 併公司及 子公司 基於風 險管理,業已設 立停損點,以控 制 此風險。
  • (十一)財務報告 表達

為 配 合 民 國 106 年 1 月 10 日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發 布 臺 證 輔 字 第 1060500122 號函 修正 證券商 「外幣 兌換 淨損益」 列示方 式, 相關規 定 對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 0 日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財 務報告之 科目及 金額影 響如下 :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綜合損益表 (重分類後) (重分類前)
其他營業(損失)收益
外幣兌換淨損失 (\$ 29,134)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760) (
32,894)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綜合損益表 (重分類後) (重分類前)
其他營業(損失)收益
外幣兌換淨損失 (\$ 26,922)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144) ( 33,066)
(以下空白
)

~100~

十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本 公 司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及 債 券 附 條 件 交 易 業 務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4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人 佔合併總營收
編號 之關係 交易 或總資產之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二) 科目 金額 條件 比率(註三)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
1,355,603
註四 1.5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39,000 註四 0.04%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帳款 4,695 註四 0.01%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交割款 1,538 註四 0.0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入保證金 16,000 註四 0.0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1,257 註四 0.0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佣金收入 37,244 註四 0.7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結算交割服務費 13,800 註四 0.27%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 8,937 註四 0.17%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投資顧問費 27,000 註四 0.5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 2,645 註四 0.05%

註 一 :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母公司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二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若 係 母 子 公 司 間 或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同 一 筆 交 易 , 則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如 :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母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子 公 司 部 分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其 一 子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另 ㄧ 子 公 司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註 三 :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註 四 : 上 開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服 務 收 入 及 由 關 係 人 提 供 之 諮 詢 服 務 費 用 係 按 契 約 約 定 價 格 處 理 。

註 五 : 基 於 重 大 性 考 量 , 僅 揭 露 金 額 超 過 一 百 萬 之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投資公司 被投資 所在 金管會核准 主要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
公司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

公司名稱 地區 設立日期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帳面金額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統一綜合證
券(股)公
統一期貨
(股)公
台北市 83.03.01 83.0 3.0
1經

審(8
3)工商字第
1114號
函(註1)
期貨經紀
及自營
\$ 644,650 \$ 644,650 63,817,303 96.69% \$
1,396,168
\$ 549,726 \$ 103,938 \$ 100,500 \$
127,635
子公司
統一證券
投資顧問
(股)公
台北市 86.04.15 86.02.25(86)
台財證(二)第
17769號
有價證券之
投資顧問
150,000 150,000 12,400,000 100.00% 146,568 30,922 454 454 4
9
子公司
統一證券
(香
港)有
限公司
香港 83.07.26 82.1 1.4(8
2)台

證(二)第
40913號
有價證券自
營、承
銷、
經紀及投資
顧問
34,030 34,030 10,000,000 5.19% 68,495 153,550 48,153 2,499 - 子公司
統一證券
(維京島)
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 87.02.26 86.10.27(86)
台財證(二)第
04840號
有價證券投
資及控股公
2,264,573 2,264,573 67,746,000 100.00% 2,185,960 - 80,092 80,092 - 子公司
統一證券
投資信託
(股)公
台北市 89.08.18 89.07.19(89)
台財證(二)第
56407號
證券投資信
667,622 624,940 14,904,630 42.46% 471,543 477,545 133,309 55,171 66,624 關聯企業
統一綜合
保險代理
人(股)公
台北市 97.04.29 (註2) 保險代理人 1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30,495 52,021 14,242 14,242 42,608 子公司
統証創業
投資(股)
公司
台北市 102.10.29 102.0 8.0
8金

證字第
1020028529號
投資顧問管
理顧問創業
投資及除許
可業務外得
經營法令非
禁止或限制
之業務
300,000 300,000 30,000,000 100.00% 253,937 (
41,589)
(
50,221)
(
50,221)
9,218 子公司
統一綜合保
險代理人
(股)公
統一證券
投資信託
(股)公
台北市 89.08.18 89.07.19(89)
台財證(二)第
56407號
證券投資信
478 478 12,000 0.03% 348 477,545 133,309 4
0
5 4 關聯企業
投資公司 被投資 所在 金管會核准 主要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

公司名稱 地區 設立日期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帳面金額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備註
統一證券
(維京島)有
限公司
統一證券
(香
港)有
限公司
香港 83.07.26 82.1 1.4(8
2)台

證(二)第
40913號
有價證券自
營、承
銷、
經紀及投資
顧問
\$ 814,705 \$ 814,705 182,600,000 94.81% \$
1,251,260
\$ 153,550 \$
48,153
\$
45,654
\$
-
子公司
統一財富
管理(香
港)有

公司
香港 91.03.31 90.12.11(90)
台財證(二)字

166728號
財富管理業
92,091 92,091 23,400,000 100.00% 57,459 - 123 123 - 孫公司
統一證券
(代理人)
有限公司
香港 88.08.06 86.10.27(86)
台財證(二)第
04840號
代理人業務 3,403 3,403 1,000,000 100.00% 2,048 - (
26)
(
26)
- 孫公司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 3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 4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5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6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三 )國 外 設 置 分 支 機 構 及 代 表 人 辦 事 處 資 訊






或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註
一)










台灣統一綜合證

9
7年0
8月2
2日
9
7.1.2
1金管證二
從事證券業務 - (
\$
4,347)
- - -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0960073542號

詢、聯
絡、
廈門代表處 市場調查等非
經營性活動。

(四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不適用。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係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公 報 第 8 號 ( I F R S 8 )之 規 定 揭 露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依 主 要 業 務 收 入 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部 門 劃 分 為 經 紀 、 自 營 、 債 券 及 轉 投 資 公 司 , 其 餘 未 達 量 化 門 檻 部 門 之 經 營 結 果 合 併 表 達 於 「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 欄 內 。 各 部 門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之 產 品 及 勞 務 類 型 如 下 :

1 .經 紀 部 門 : 受 託 買 賣 上 巿 、 上 櫃 有 價 證 券 、 融 資 券 業 務 、 借 貸 業 務 、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人 及 法 令 核 准 之 其 它 商 品 交 易 等 業 務 。

2 .自 營 部 門 : 以 自 有 資 金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與 店 頭 市 場 從 事 股 票 、 債 券 等 有 價 證 券 之 交 易 及 期 貨 、 選 擇 權 避 險 操 作 。

3 .債 券 部 門 : 於 店 頭 市 場 買 賣 中 央 政 府 公 債 、 一 般 公 司 債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附 買 回 與 附 賣 回 交 易 業 務 等 。

4 .轉 投 資 公 司 : 合 併 個 體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

5 .其 它 營 運 部 門 包 含 資 本 市 場 部 、 計 量 交 易 部 、 金 融 商 品 部 、 股 務 代 理 部 門 。

(二)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稅 前 損 益 衡 量 ,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基 礎 , 並 未 以 部 門 資 產 、 負 債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依 據 , 故 僅 揭 露 部 門 損 益 相 關 資 訊 。 對 於 可 歸 屬 於 各 營 運 部 門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係 直 接 歸 屬 於 該 部 門 損 益 , 無 法 直 接 歸 屬 之 間 接 費 用 及 後 勤 支 援 部 門 費 用 則 依 據 費 用 性 質 , 按 合 理 計 算 標 準 分 攤 至 各 營 運 部 門 , 無 法 合 理 分 攤 者 , 列 於 「 其 他 」 項 下 。

(三)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658,006
\$ 270,638 \$
317,331
\$
277,220
\$
278,978
(\$ 16,997) \$
1,785,176
部門損益 \$
151,082
\$ 182,994 \$
213,008
\$
74,960
\$
12,196
\$ 74,527 \$
708,767
105年7至9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434,406
\$ 445,107 \$
428,158
\$
210,455
\$
283,894
\$ 24,450 \$
1,826,470
部門損益 \$
3,927
\$ 354,869 \$
357,746
\$
23,824
\$
97,727
(\$ 51,527) \$
786,566
106年1至9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1,622,088
\$ 1,108,695 \$
988,166
\$
740,942
\$
782,933
(\$ 50,940) \$
5,191,884
部門損益 \$
200,409
\$ 791,158 \$
666,269
\$
167,941
\$
126,434
(\$ 44,424) \$
1,907,787
105年1至9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1,280,181
\$ 230,412 \$
991,001
\$
812,985
\$
672,071
(\$ 13,552) \$
3,973,098
部門損益 \$
20,336
(\$ 19,331) \$
798,527
\$
207,585
\$
242,997
(\$ 108,021) \$
1,142,093

106年7至9月

註 1: 營 運 損 益 之 合 計 數 與 合 併 損 益 表 相 符 , 故 無 須 調 整 。

註 2: 本 公 司 對 應 報 導 部 門 績 效 之 衡 量 , 係 以 明 確 之 績 效 指 標 衡 量 , 並 未 以 資 產 及 負 債 衡 量 , 且 定 期 由 營 運 決 策 者 進 行 檢 視 及 評 估 , 並 做 為 制 定 資 源 分 配 決 策 之 參 考 。

(以 下 空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