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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5

Nov 11, 2015

52209_rns_2015-11-11_c046b5c6-1fe8-499e-b4fe-4138675b5823.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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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二季

(股票代碼 2855)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 8 號 1 樓

電 話:02-27478266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 9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0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3 ~ 105
(一)
公司沿革
13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 ~ 15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7 ~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 ~ 60
(七)
關係人交易
61 ~ 63
(八)
質押之資產
64 ~ 6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5
(十二)其他 66 ~ 9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96 ~ 104
(十四)部門資訊 105


附註 104 年 6 月 30 日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103 年 6 月 30 日

%
110000 流動資產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178,280 10 $\sqrt$
6,355,219
10 $\frac{1}{2}$
4,975,096
7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流動 27,894,468 35 22,714,617 35 21, 261, 147 32
11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三) 66,500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2,852,130 $\overline{4}$ 1,502,364 $\overline{c}$ 2,422,056 $\overline{4}$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12,766,155 16 13, 408, 762 21 12,653,037 19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10,539 219 $\overline{\phantom{a}}$ 249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38,994 - 1,670 $\overline{\phantom{a}}$ 4,243
114070 客戶保證金專戶 六(六) 6,307,552 8 5,569,228 8 5,150,353 $\,8\,$
114090 借券擔保價款 26,732 12,224 12,176
114100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24,154 11,042 19,561
114110 應收票據 1,525 994 1,188 $\overline{\phantom{a}}$
114130 應收帳款 六(七) 13,296,960 17 6,905,877 11 11,586,165 18
114150 預付款項 20,738 27,794 19,161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八) 935,696 $\mathbf{1}$ 354,054 566,100 $\mathbf{1}$
114600 本期所得稅資產 783 1,590 2,857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九) 2,216,357 3 3,106,558 5 2,559,034 4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74, 571, 063 94 59, 972, 212 92 61,298,923 93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0,645 50,518 50,331
1231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十二)
流動 41,581 49,408 49,408
1234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 57,436 56,115 42,378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三) 415,092 1 426,021 $\mathbf{1}$ 389,074 $\mathbf{1}$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2,537,114 3 2,562,705 4 2,578,160 $\overline{4}$
126000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五) 282,053 283, 104 1 284, 153
127000 無形資產 148,849 160,276 67,441
128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四十
四) 48,414 47,451 38,204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六) 1,207,314 $\overline{c}$ 1,339,736 2 1,304,420 $\overline{c}$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4,788,498 6 4,975,334 8 4,803,569 $\overline{7}$
906001 資產總計 \$ 79, 359, 561 100 64, 947, 546
\$
100 66, 102, 492
$\mathcal{F}$
100

104 年 6 月 30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6
月 3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七) $\mathcal{S}$ 10,094,450 13 $\sqrt[6]{\frac{1}{2}}$ 8,760,977 14 \$
7,530,713
11
211200 應付商業本票 六(十八) 4,499,729 6 3,749,032 6 5,398,759 8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十九)
金融負債一流動 3,984,889 5 2,068,250 $\mathfrak{Z}$ 3,216,605 5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 16, 211, 889 21 9,084,470 14 7,078,707 11
214040 融券保證金 866,187 $\mathbf{1}$ 1,519,052 $\sqrt{2}$ 750,691 $\mathbf{1}$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070,705 $\mathbf{1}$ 1,842,391 $\mathfrak{Z}$ 863,038 $\mathbf{1}$
214070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46,686 ÷, 935,571 1 163,903
214080 期貨交易人權益 六(六) 6,280,790 8 5,553,149 9 5, 134, 770 $8\,$
214130 應付帳款 六(二十
$-)$ 9,911,030 13 6,435,497 10 10,298,914 16
214150 預收款項 653 484 ÷, 2,479
214160 代收款項 331,222 269,955 473,298 1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
$=$ ) 2,714,964 3 1,159,281 $\overline{2}$ 2,270,188 $\overline{4}$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六(二十
$\equiv$ ) 219,190 294,585 239,494
21460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四十
四) 154,734 134,160 163,864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33,896 5,132 12,742
210000 流動負債總計 56, 421, 014 71 41,811,986 64 43, 598, 165 66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8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四十
四) 32,906 49,100 16,641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
四)
11,853 10,984 9,487
220000 非流動負債總計 44,759 60,084 26,128
906003 負債總計 56, 465, 773 71 41,872,070 64 43, 624, 293 66
3000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二十
六) 13, 231, 191 17 13, 231, 191 20 13, 231, 191 20
302000 資本公積 256,116 256,116 $\mathbf{1}$ 256,116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二十
t)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2,328,253 3 2, 173, 255 3 2, 173, 255 3
304020 特別盈餘公積 6,018,542 8 5,708,547 9 5,708,547 9
304040 未分配盈餘 961,560 1 1,549,976 $\overline{3}$ 1,095,887 $\overline{c}$
305000 其他權益 55,348 113,539 $\overline{\phantom{m}}$ 26,910)
300000 總計 22,851,010 29 23,032,624 36 22,438,086 34
306000 非控制權益 42,778 42,852 40,113
906004 權益總計 22,893,788 29 23,075,476 36 22, 478, 199 34
906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 79, 359, 561 100 \$ 64, 947, 546 100 \$
66, 102, 492
100

項目 附註
104 年 4 月 1 日
6 月 30 日
$\%$
103 年 4 月 1 日
$6\overline{6}$

30

%
104 年 1 月 1 日

30
$6\overline{6}$


$\boxminus$
%
103 年 1 月 1 日

6

30

$\Box$
%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二十八) \$ 583,653 35 \$ 543,191 33 \$1,061,629 38 \$1,059,030 34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二十九) 16,361 1 13,055 $\mathbf{1}$ 38,525 $\mathbf{1}$ 23,382 $\mathbf{1}$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 六(三十) 619,816 37 561,599 34 921,757 33 1,280,936 41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一) 372,604 22 258,436 16 688,220 25 509,110 16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十二)
值衡量之淨(損失)利益 $\overline{(\ }$ $259,708$ (16) 277,614 17 0 $330,855$ (12) 313,985 10
42160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回補 六(三十三)
淨利益(損失) 30,745 $\overline{2}$ 2,915 12,186 $-$ ( 1,953)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 六(三十四)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
益(損失) 24,776 2 2 39,700( 2) 26,148 1 6 $38,029$ ( 1)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利益(損 六(三十五)
失) 13,443 1 6 $164,538$ ) ( $10)$ ( $42,037$ ) ( $1)$ ( $223,877$ ) ( 7)
424400 衍生工具淨利益 六(三十六) 167,850 10 133,397 8 248,749 9 82,225 $\overline{2}$
428000 其他營業收益 六(三十七) 102,812 6 56,484 3 179,304 6 140,727 $\overline{4}$
收益合計 1,672,352 100 1,642,453 100 2,803,626 100 3, 145, 536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三十八) ( $87,106$ ) ( $5)$ ( $75,436$ ) ( $5)$ ( $158,262$ ) ( $6)$ ( $143,868$ ) ( 4)
521200 財務成本 六(三十九) ( $100,036$ ) ( $6)$ ( $42,493$ ) ( $3)$ ( $176,923$ ) ( $6)$ ( 84,708)( 3)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overline{(\ }$ $21,049$ ) ( $1)$ ( $15,343$ ) ( $1)$ ( 44,829) ( $2)$ ( $36,129$ ) ( 1)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overline{(\ }$ $27,794$ ) ( $2)$ ( $19,099$ ) ( $1)$ ( $49,467$ ) ( $2)$ ( $35,228$ ) ( 1)
528000 其他營業支出 $\overline{(\ }$ 50) $\blacksquare$ $-$ ( 50) $\omega$ $\overline{\phantom{a}}$
531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 $\left($ 491, 207) ( $30)$ ( 567,423)( $35$ ) ( 1,052,451) ( $37)$ ( $1,092,469$ (35)
532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一) ( $30,644$ ) ( $2)$ ( $28,785$ ) ( $2)$ ( $61,186$ ) ( $2)$ ( $57,248$ ) ( 2)
533000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二) ( 487,270) (29) ( $285,667$ (17) ( $787,416$ ( 28) ( $554,044$ ( 18)
支出及費用合計 $(1, 245, 156)$ $(75)$ $(1, 034, 246)$ $(64)$ $(2, 330, 584)$ $(83)$ $(2, 003, 694)$ $(64)$

項目 附註
104 年 4 月 1 日
30
$6\overline{6}$


%

103 年 4 月 1 日
6 月
30

104 年 1 月 1 日
6

$30$ $\blacksquare$
%
103 年 1 月 1 日

6


30

%
600000 營業外損益
601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六(十三)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22,345 2S 15,610 $1 \quad$ 50,465 2 \$
30,524
1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三) $11,650$ ) ( 1) 96,967 6 560,200 20 78,052 3
營業外損益合計 10,695 1 112,577 7 610,665 22 108,576 $\overline{4}$
902001 税前淨利 437,891 26 720,784 43 1,083,707 39 1,250,418 40
701000 所得稅費用 六(四十四) $45,609$ ) ( $3)$ ( $104,307$ ) ( $6)$ ( $132,684$ ) ( $5)$ ( $169,805$ ( 6)
902005 本期淨利 392,282 23 616,477 37 951,023 34 1,080,613 34
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056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left($ $31,946$ ) ( $2)$ ( $38,559$ ) ( $2)$ ( $59,469$ ) ( 2) 4,370
8056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淨
利益(損失) $1,851$ - ( 2,008) 1,322 $-$ ( $31,411)$ ( 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
額) $33,797$ ) ( $2)$ ( $40,567$ ) ( $2)$ ( $58, 147$ ) ( $2)$ ( $27,041$ ) ( $_{1}$
902006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 358,485 21 \$ 575,910 35 \$ 892,876 32 \$1,053,572 33
淨利歸屬於:
913100 母公司業主 \$. 390,849 23 \$ 615,564 37 S 948,303 34 \$1,078,856 34
913200 非控制權益 \$ 1,433 \$ 913 $\overline{\phantom{a}}$ \$ 2,720 1,757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914100 母公司業主 S 357,113 21 $\mathcal{S}$ 575,073 35 \$ 890,112 32 \$ 1,051,915 33
914200 非控制權益 \$ 1,372 $\sim$ $\mathbb{S}$ 837 $-$ \$ 2,764 $-5$ 1,657
每股盈餘 六(四十五)
975000 基本每股盈餘 \$ $0.30$ \$ $0.47$ \$ $0.72$ \$ 0.82
985000 稀釋每股盈餘 \$ $0.30$ \$ $0.46$ \$ $0.72$ \$ 0.81

綜合
$\mathsf I$
ίņ

4
#

$\sqrt{10}$
民國 m
至6月30
單位:新台幣仟元

$\left \psi \right $
同盟
시業
1外營運機構
1務報表換算
- 兌換差額
國財
備資捐
"金融


40

年出

Ë
通股股本
n)k


*
公積
法定盈餘
特別盈餘公積



$\boldsymbol{\mathcal{N}}$ 現益 $\frac{1}{49}$
非控制權益 簿


1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3年1月1日餘額 \$13,231,191 256,116
$\leftrightarrow$
2,071,935
$\leftrightarrow$
5,792,801
S
1,013,206
$\leftrightarrow$
$\mathfrak{S}$
27,719)
27,750 \$22,365,280 40,923 22,406,20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k(ニ++) 101,320 $101,320$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k(i++) 202,641 $202,641$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六(ニ+セ) 286,895) 286,895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六(ニ++) 979,109) 979, 109) 979,109)
103年1至6月净利 1,078,856 1,078,856 1,757 1,080,613
103年1至6月其他綜合損益 4,370 31,311) $26,941$ ) $100$ ) 27,041)
非控制權益變動 $2,467$ ) $2,467$ )
103年6月30日徐額 13,231,191
⊷∥
256,116
⊷∥
255
2,173,
$\Theta$
5,708,547
$\leftrightarrow$
1,095,887
اچھ
$\overline{\mathcal{E}}$ $\overline{\mathcal{C}}$
23,349)
3,561) \$22,438,086 اچھ 40,113 22,478,199
⊷∥
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徐額 \$ 13,231,191 256,116
$\leftrightarrow$
\$2,173,255 5,708,547
\$
1,549,976
$\leftrightarrow$
103,194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10,345 \$23,032,624 42,852 23,075,476
$\leftrightarrow$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六(ニ++) 154,998 154,998)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六(ニ+セ) 309,995 309,995)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六(ニ+セ) 1,071,726) 1,071,726) 1,071,726)
104年1至6月净利 948,303 948,303 2,720 951,023
104年1至6月其他綜合損益 59,469) 1,278 58,191) $44$ 58,147)
非控制權益變動 2,838) 2,838)
104年6月30日徐額 \$13,231,191 256,116
$\leftrightarrow$
253
2,328,
6,018,542
se l
961,560
€Ą
$\leftrightarrow$ $\leftrightarrow$
43,725
11,623 \$ 22,851,010 $\Rightarrow$ 42,778 22,893,788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附註 104 年上半年度 103 年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 1,083,707 \$ 1,250,418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六(四十一)
六(四十一)
47,056 49,897
呆帳沖銷轉列收入數 六(七) ( 14,130
$154)$ (
7,351
225)
呆帳損失提列數 六(七) 145,571 2,26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 六(二)(三十二)
失(利益)-流動 330,855 $\overline{(\ }$ $313,985$ )
財務成本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九)
六(三十一)(四十
176,923 84,707
$\equiv$ ) $759,111)$ ( 592,841)
股利收入 $58,765$ ) ( 30,57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 六(十三)
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六(十四) $\overline{(\ }$ $50,465$ ) (
1,212
30,524)
處分投資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十二) 448
營業外金融商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 六(四十三) $3,510)$ ( 4,27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left($ $5,507,263$ ) ( $1,230,749$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254,996
附賣回債券投資 $1,349,766$ ) ( $2,237,159$ )
應收證券融資款 504,422 $\sqrt{2}$ 1,139,143)
轉融通保證金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10,320)
37,324)
24,446
55,391
客戶保證金專戶 $738,324)$ ( 232,919)
借券擔保價款 14,508) 17,817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13,112) 30,056
應收票據 531) 2,172
應收帳款
預付款項
$6,308,064$ ) (
7,056
3,184,191)
35,117
其他應收款 563,922) ( 10,345)
其他流動資產 890,201 738,42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
流動
附買回債券負債 1,916,639
7,127,419
1,984,451
806,592
融券保證金 652,865) ( 485,152)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771,686) ( 736,768)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888,885) ( 365,406)
期貨交易人權益
應付帳款
727,641
3,476,309
217,336
1,704,176
預收款項 169 2,029
代收款項 61,267 45,207
其他應付款 477,532 20,316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left($ 75,395) 146,096
其他流動負債 28,764 8,142

附註 104 年上半年度 103 年上半年度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787,097) (\$ $3,106,409$ )
收取之股利 72,010 18,127
收取之利息 707,057 567,790
支付所得稅 $128,460$ ) ( 52,86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6,490)$ ( $2,573,353$ )
设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183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三) $\left($ 45,416)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left($ $10,463$ ) ( $11,089$ )
取得無形資產 $\overline{(\ }$ $625)$ ( 41,35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37,534 $\sqrt{2}$ 53,428)
預付設備款增加 $\overline{(\ }$ $18,536$ ) ( 24, 11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出售及減資退回股款 六(十二) 14,94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8,093 160,451)
音音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333,473 4,051,453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減少) 750,000 $\left($ $1,550,0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869 905
支付之利息 $173,415$ ) ( 85,31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910,927 2,417,046
匪率变动对现金及约当现金之影響 59,469) 4,370
卜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823,061 312,388)
明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 355, 219 5, 287, 484
明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178,280 \$ 4,975,096

  • 1.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工 福 利」
  •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 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 緩 衝 區 法 」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 , 並 規 定 精 算 損 益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 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 , 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 該 準 則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數 為 \$0, 並依 規 定增 加 確定 福利 計 劃相 關 揭露 。
  • 2.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 號 「 財務 報 表之 表 達」

該準 則 修正 其 他綜 合損 益 之表 達 方式,將列 示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之 項目 依 性 質分 類 為「後 續 不 重分 類 至損 益 」及「 後續 將 重分 類 至 損益 」兩 類別。該 修正 同 時規 定 以稅 前金 額 列示 之 其他 綜合 損 益項 目,其 相 關稅 額 應隨 前 述 兩類 別 予以 單 獨列 示。 合 併公 司 依該 準則 改 變綜 合 損益 表之 表 達方 式 。

3.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體 之 權益 之 揭露 」

該準 則 整合 各 號準 則對 企 業所 持 有子 公司、聯合 協 議、關 聯企 業 及未 納 入 合併 報 表之 結 構型 個體 之 權益 之 揭露 規定,並要 求 揭露 相 關資 訊。合 併 公 司依 該 準則 增 加有 關合 併 個體 及 未合 併個 體 之資 訊 揭露 。

4.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衡 量 」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為 : 於 衡 量 日 ,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資 產 所能 收 取或 移轉 負 債所 須 支付 之價 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 須 以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觀 點 ; 對 於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衡 量 須 基 於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狀 態 ;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 該 準 則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結 果 無重 大 影響 ,並 依 規定 增 加公 允價 值 衡量 相 關揭 露。

5.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7 號 之修 正 「 揭露 -金 融 資產 之 移 轉」 (適 用 於移 轉 金融 資 產之 交 易者 )

該 修 正 要 求 對 所 有 於 報 導 日 存 在 之 未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及 對 已 移 轉 資 產 之 任 何 持 續 參 與 提 供 額 外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 本 合 併 公 司 增 加 對 已 移轉 金 融資 產 之量 化及 質 性揭 露 。

6.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7 號之 修 正「 揭露 -金 融 資產 及 金 融負 債 之互 抵 」

該準 則 新增 在 符合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2 號「金 融 工 具:表 達 」之 規 定:企 業 若 同 時 具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 可 於 財 務 狀 況 表 中 以 淨 額 表 達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 且 若 金 融 工 具 在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或 類 似協 議 規範 下,無 論該 等 工具 是否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2 號「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 之 規 定 互 抵 , 為 使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能 評 估 符 合 互 抵 定 義 下 之 淨 額 交 割 約 定 及 可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對 企 業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或 潛 在 影 響 之 資 訊 , 應 以 表 格 就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淨 額 採 量 化 揭 露 其 總額 。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無。

(三)國際 會 計準 則 理事 會已 發 布但 尚 未經 金管 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國 際 會計 準則 理 事會 已 發布 但尚 未 納入 金 管會 認 可 2013 年版 IFRSs 之新 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方法
之釐清」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之繼續」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合 併 公 司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影 響 ,相 關 影響 待評 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露 。

四、 重要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整 說 明 如 下 。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 下 述會 計 政策 於 本合 併財 務 報告 所 報導 期間 一 致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準 則 」及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報 告 」編 製 。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之 財 務報 告 需要 使用 一 些重 要 會計 估計,在 應 用合 併 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合 併 公司 將 所 有子 公 司納 入 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 之 個 體。 子 公司 指 受 本合 併 公司 控 制 之 個體 ( 包括 結 構 型 個體 ) ,當 本 合 併 公司 暴 露於 來 自對 該 個體 之 參 與 之變 動 報酬 或 對 該 等變 動 報酬 享 有 權 利, 且 透過 對 該個 體 之權 力 有 能 力影 響 該等 報 酬 時 ,本 合 併公 司 即 控 制該 個 體。 子 公司 自 本合 併 公 司 取得 控 制之 日 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 於喪 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 (2)合併 公 司內 之 公 司間 交 易、 餘 額 及 未實 現 損益 業 已 銷 除。 子 公司 之 會 計政 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整 , 與合 併 公司 採用 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 失 控制 ( 與非 控 制 權 益之 交 易) , 係 作為 權 益交 易 處 理 ,亦 即 視為 與 業 主 間進 行 之交 易 。 非 控制 權 益之 調 整金 額 與所 支 付或 收取 對 價之 公 允價 值間 之 差額 係 直接 認列 於 權益 。
  • (5)當合 併 公司 喪 失 對子 公 司之 控 制 , 對前 子 公司 之 剩 餘 投資 係 按公 允 價 值重 新 衡量 , 並 作 為原 始 認列 金 融 資 產之 公 允價 值 或 原 始認 列 投資 關 聯企 業 或合 資 之 成 本, 公 允價 值 與 帳 面金 額 之差 額 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對於 先 前認 列 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與 該 子 公司 有 關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計 處 理與 合 併公 司 若 直 接處 分 相關 資 產 或 負債 之 基礎 相 同 , 亦即 如 先前 認 列為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利 益 或損 失 , 於 處分 相 關資 產 或 負 債時 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 則 當 喪 失對 子 公司 之 控 制 時, 將 該利 益 或 損 失自 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期貨業務 96.69% 96.69%
(以下簡稱統一期貨) 之期貨商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 有價證券之投 100% 100%
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投 資顧問
顧)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自營、 5.19% 5.19%
(以下簡稱統一證券(香 承銷、經紀及投
港))(註1) 資顧問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 有價證券投資 100% 100%
司(以下簡稱統一證券(維 及控股公司
京島))
統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 保險代理人 100% 100%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保
代)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 保險代理人 100% 100%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綜
保)
統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 創投公司 100% 100%
司(以下簡稱統証創投)
統一證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自營、 94.81% 94.81%
(維京島) (註1)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 財富管理業務 100% 100%
公司(以下簡稱統一財管
(香港))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 代理人業務 100% 100%
司(以下簡稱統一證券(代
理人))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3年6月30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 經營期貨業務 96.69%
之期貨商
統一投顧 有價證券之投 100%
資顧問
統一證券(香港)(註1) 有價證券自營、 5.19%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證券(維京島) 有價證券投資 100%
及控股公司
統一保代 保險代理人 100%
統一綜保 保險代理人 100%
統証創投 創投公司 100%
統一證券 統一證券(香港)(註1) 有價證券自營、 94.81%
(維京島) 承銷、經紀及投
資顧問
統一財管(香港) 財富管理業務 100%
統一證券(代理人) 代理人業務 100%
  • 註 1: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統 一 證 券 (維 京 島 )對 統 一 證 券 (香 港 )綜 合 持 股 比 率 100%。
  • (四)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與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列 為流 動資 產 :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用 以 清償 負 債受 到 限制 除外 。

合併 公 司將 所 有不 符合 上 述條 件 之資 產分 類 為非 流 動。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列 為流 動負 債 :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發 生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 合併 公 司將 所 有不 符合 上 述條 件 之負 債分 類 為非 流 動。

(五)外幣 換 算

1.功 能 性及 表 達貨 幣

  •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係 以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衡 量 (「功 能 性貨 幣」)。本公 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 幣及 記帳 貨 幣係 新 台 幣;海 外子 公 司- 統 一證 券(香 港)、統 一 財管 (香 港)及 統一 證券 (代 理 人) 之功 能 性貨 幣 及記 帳貨 幣 係港 幣;統 一 證券 (維 京 島)之功 能性 貨 幣及 記 帳 貨幣 係 美金 。 本合 併財 務 報告 係 以新 台幣 表 達。
  • 2.交 易 及餘 額

以外 幣 計價 或 要求 以外 幣 交割 之 外幣 交易,以外 幣 金額 依 交易 日 功能 性 貨 幣與 外 幣間 之 即期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帳。

外幣 貨 幣性 項 目係 以報 導 期間 結 束日 之合 併 公司 結 帳匯 率換 算,而 結 帳 匯 率係 依 市場 匯 率決 定。以 歷史 成 本衡 量 之外 幣 非貨 幣 性項 目,係 以原 始 交 易日 之 匯率 換 算,而 以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外幣 非 貨幣 性 項目 係以 決 定公 允 價 值當 日 之匯 率 換算 。

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因 調整 而 產生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屬 透過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者,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認 列 於其 他 綜 合損 益 項目 。

3.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達 貨幣 不 同之 所 有合 併公 司 個體、關聯 企 業及 聯 合控 制 個 體, 其 經營 結 果和 財務 狀 況以 下 列方 式換 算 為表 達 貨幣 :

  • (1)表達 於 每一 資 產 負債 表 之資 產 及 負 債係 以 該資 產 負 債 表日 之 收盤 匯 率 換算 ;
  • (2)表達 於 每一 綜 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3)所有 因 換算 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六)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1.合 併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項 目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及 其他 短 期具 高 度流 動性 投 資。
  • 2.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運 上 之短 期 現金 承諾 者 ,分 類 為約 當現 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與金 融 負債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衍 生 工 具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指 定 為避 險 項目 外, 均 分類 為 持有 供交 易 之金 融 工具 。

2.合 併 公司 對 於符 合交 易 慣例 之 金融 資產 與 金融 負 債係 採用 交 易日 會 計。 3.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時 , 合 併 公 司 將 其列 報 為「 以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對於 與 公允 價 值無 法可 靠 衡量 之 無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負 債 , 合 併 公 司 將其 列 報為 「 以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

  • (八)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工 具 。
  • 2.合 併 公司 對 於符 合交 易 慣例 之 備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係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靠 衡 量時 , 合併 公司 將 其列 報 為「 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 4.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債 務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若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 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 。
  • (九)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其他 應 收款 暨 應收 證券 融 資款
  • 1.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 前 述 款 項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項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續 後 以 有 效 利 率 法之 攤 銷後 成 本減 除減 損 後之 金 額衡 量。
  • 2.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 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減 損 金 額 為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價 值 與 其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採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若 續 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而 該 減 少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 則 迴 轉 先 前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金 額 , 該 迴 轉 不 應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未 認 列減 損 情況 下 之攤 銷後 成 本, 迴 轉之 金額 認 列於 當 期損 益。

(十)附條 件 債券 交 易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係 以 實 際 收 付 之 金 額 為 入 帳 基 礎 , 於 附 賣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 帳 列 「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 並 列 於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 於 附 買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 帳 列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並 列 於 流 動 負 債 項 下 , 其 與 約 定 賣 (買 )回 價 格 間 之 差額 , 帳列 利 息收 入或 利 息支 出 。

  • (十 一)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1.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金融 資 產之 公 允價 值衡 量,並 加 計取 得 之交 易 成本 。 對於 符 合交 易 慣例 之交 易 採用 交 易日 會計 。
  • 2.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重 大 ,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不 同 估 計 數 之機 率 時, 以 成本 衡量 。
  • 3.該 項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評 估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 此 類 減 損 損 失 續 後 不 得 迴 轉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直 接自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調 整 。
  • (十 二)金融 資 產減 損
    1. 合併 公 司於 每 一資 產負 債 表日 , 評估 是否 已 經存 在 減損 之任 何 客觀 證 據, 顯 示某 一 或一 組金 融 資產 於 原始 認列 後 發生 一 項或 多項 事 項(即 「損 失 事項 」),且 該損 失 事項 對 一金 融資 產 或一 組 金融 資產 之 估計 未 來現 金 流量 具 有能 可靠 估 計之 影 響。
    1. 合併 公 司用 以 決定 是否 存 在減 損 損失 之客 觀 證據 的 政策 如下 :
    2. (1)發行 人 或債 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3. (2)違約 , 諸如 利 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4. (3)合併 公 司因 與 債 務人 財 務困 難 相關 之經 濟 或法 律 理由,給予 債 務人 原不 可 能考 量 之讓 步;
    5. (4)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6. (5)由於 財 務困 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7. (6)可觀 察 到之 資 料 顯示,一 組 金 融資 產 之估 計 未來 現 金流 量於 該 等資 產原 始 認列 後 發生 可衡 量 之減 少,雖 然該 減 少尚 無 法認 定係 屬 該 組 中之 某 個別 金 融資 產,該 等資 料 包括 該組 金 融資 產 之債 務人 償 付 狀 況之 不 利變 化,或 與該 組 金融 資 產中 資產 違 約有 關 之全 國性 或 區 域 性經 濟 情況 ;
    8. (7)發行 人 所處 營 運 之技 術、市 場、經 濟或 法 令環 境 中所 發生 具 不利 影 響之 重 大改 變 的資 訊,且 該證 據 顯示 可能 無 法收 回 該權 益投 資 之 投 資成 本 ;或
    9. (8)權益 工 具投 資 之 公允 價 值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1. 合併 公 司經 評 估當 已存 在 減損 之 客觀 證據 , 且已 發 生減 損損 失 時, 按 前述 各 項金 融 資產 之會 計 政策 處 理。
  • (十 三)金融 資 產及 金 融負 債除 列
  • 1.金 融 資產 之 除列
    • 合併 公 司於 符 合下 列情 況 之一 時 ,將 除列 金 融資 產 :
    • (1)收取 來 自金 融 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之權 利 失效 。
    • (2)移轉 收 取 金融 資 產現 金 流 量之 合 約 權利 , 且 業已 移 轉 金融 資 產 所有 權之 幾 乎所 有 風險 及報 酬 。
    • (3)移轉 收 取 金融 資 產現 金 流 量之 合 約 權利 , 惟 未保 留 對 金融 資 產 之控 制。
  • 2.金 融 負債 之 除列

合併 公 司於 合 約所 載之 義 務履 行 、取 消或 到 期時 , 除列 金融 負 債。

(十 四)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 互 抵, 並 於資 產負 債 表中 以 淨額 表達 。

  • (十 五)採權 益 法之 投 資/關 聯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或 間 接持 有 其 20%以上 表 決權 之 股份。合併 公 司對 關 聯企 業之 投 資採 用權 益 法處 理 ,取 得時 依 成本 認 列。
  • 2.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合 併 公 司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保 之 應收 款), 合 併公 司 不認 列 進一 步之 損 失,除 非 合 併公 司 對該 關 聯企 業 發生 法 定義 務、 推 定義 務 或已 代其 支 付款 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合 併 公 司 將 歸 屬 於 合 併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份 額 下 之權 益 變動 , 按持 股比 例 認列 為 「資 本公 積」。
  • 4.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 與 合 併 公司 採 用之 政 策一 致。
  • (十 六)不動 產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發 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

  • 3.其 他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他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直 線 法計 提 折舊 。
  • 4.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起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第 8 號「 會 計政 策、 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錯 誤 」之 會 計估 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年 限 :
耐用年限
建築物 5年~50年
生財器具 4年~10年
電腦設備 3年~5年
電力設備 3年~10年
租賃權益改良 5年
  • 5.資 產 出 售 或 汰 換 時 ,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皆 自 各 相 關 科 目 沖 銷 , 其 處 分 資 產之 損 益列 為 當期 損益 。
  • (十 七)投資 性 不動 產
  • 1.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係 為 賺 取 長 期 租 金 利 潤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者 兼 具者 。
  • 2.當 部 分 不 動 產 由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自 用 , 剩 餘 部 份 則 用 以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 本 增 值 , 當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各 部 分 不 動 產 可 單 獨 出 售 , 則 合 併 公 司 對 各 該 部 分 分 別 進 行 會 計 處 理 。 當 各 該 部 分 無 法 單 獨 出 售 , 且 自 用 部 分係 屬 不重 大 時, 該不 動 產整 體 視為 投資 性 不動 產 。
  • 3.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相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該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始 應 認 列 為 資 產 。 後 續 支 出 所 產 生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 且 其 相 關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該 資產 後 續支 出 予以 資本 化 。所 有 維修 成本 於 發生 時 納入 當期 損 益中 。
  •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按 成 本 模 式 處 理 ,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以 折 舊 後 成 本 計 算 折 舊 費 用 並 予 以 計 提 , 其 折 舊 方 法 、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比 照 不 動 產及 設 備規 定 。
  • (十 八)無形 資 產
  • 1.電 腦 軟體 以 取得 成本 認 列, 依 直線 法按 估 計耐 用 年 限 4 年 攤 銷。
  • 2.客 戶 關係 依 估計 耐用 年 限 按 3.6 年 平均 攤 銷。
  • 3.經 金 管會 認 可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3 號 「 企業 合 併 」之 規 定, 因 企 業 合 併 移 轉 對 價 大 於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淨 額 之 差 額 , 認 列 為 商 譽 。 合 併 公 司 就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商 譽 至 少 每

年 一 次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 並 於 發 生 減 損 時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已 認 列 之商 譽 減損 損 失不 得迴 轉 。

  • (十 九)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 1.合 併 公司 於 資產 負債 表 日針 對 有減 損跡 象 之資 產,估 計 其可 回 收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兩 者 較 高 者 。 除 商 譽 外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減 損 損失 情 況下 減除 折 舊或 攤 銷後 之帳 面 金額 。
  • 2.商 譽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無 形 資 產 , 定 期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商譽 減 損之 減 損損 失於 以 後年 度 不予 迴轉 。
  • 3.商 譽 為 減 損 測 試 之 目 的 ,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此 項 分 攤 是 依 據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生 單 位或 現 金產 生單 位 群組 。
  • (二 十)或有 負 債

或 有 負 債 係 指 因 過 去 事 件 所 產 生 之 可 能 義 務 , 其 存 在 與 否 僅 能 由 一 個 或 多 個 未 能 完 全 由 合 併 公 司 所 控 制 之 不 確 定 未 來 事 件 之 發 生 或 不 發 生 加 以 證 實 ; 或 因 過 去 事 件 所 產 生 之 現 時 義 務 , 但 非 很 有 可 能 需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義 務 或 該 義 務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者 。 合 併 公 司 不 認 列 或 有 負 債, 而 係依 規 定作 適當 之 揭露 。

(二 十一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 以 未 來 需 支 付 短 期 福 利 非 折 現 之 金 額認 列 為當 期 費用 。

2.離 職 福利

離職 福 利係 於 正常 退休 日 前終 止 對員 工之 聘 僱或 當 員工 決定 接 受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 不預 期 在資 產 負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 予以 折現 。

  • 3.退 休 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自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施 行,並 採確 定 提 撥制 。 實 施 後 員 工 得 選 擇 適 用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有 關 之 退 休 金 規 定,或 適 用該 條 例 之退 休 金制 度 並保 留該 條 例前 之 工作 年資。對 適用 該 條例 之 員工,合併 公 司每 月 負 擔之 員 工退 休 金提 撥率 為 員 工每 月 薪資 之 一定 比率。合 併公 司 並 無其 他 法定 或 推定 義務 應 支 付額 外 之提 撥 金額。合併 公 司依 權 責 發生 基 礎,將 每 期 提撥 之 退 休基 金 數額 認 列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 成本。淨確 定 福利 資 產 僅於 有 現 金退 款 或可 扣 除未 來應 付 退休 金 之情 形下 認 列。

(2)確定 福 利計 畫

係 指 退 休 福 利 之 支 付 金 額 係 根 據 員 工 退 休 時 應 收 取 之 福 利 金 額 而決 定 之退 休 福利 計畫,該 金額 之 決 定通 常 以年 齡、工 作年 資 及 薪資 補 償等 為 基礎。合併 公 司就 確 定 福利 義 務之 精 算現 值減 除 退 休基 金 公允 價 值,認列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於 資 產負 債 表。該確 定 福 利義 務 每年 度 經精 算師 依 預計 單 位福 利法 衡 量之。確 定 福利 義 務 之 精 算 現 值 係 參 考 與 該 退 休 福 利 義 務 之 幣 別 及 到 期 日 一 致 之 政 府債 券 之市 場 殖利 率, 折 現估 計 未來 現金 流 量之 金 額。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退 休 金成 本 率,以年 初 至當 期 末為 基礎 計 算。若 該 結 束日 後 有 重大 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縮 減、清償 或 其 他重 大 一次 性 事項,則加 以 調整 , 並配 合 前述 政策 揭 露相 關 資訊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於具 法 律義 務 或推 定義 務 且金 額 可合 理估 計 時,認列 為費用及負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動 處 理, 列 為次 年度 之 損益 。

(二 十二 )收入 及 費用

合 併 公 司 收 入 與 支 出 係 採 權 責 發 生 制 原 則 予 以 認 列 。 主 要 內 容 可 分 為:

  • 1.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 出 售 證 券 損 益 及 相 關 手 續 費 支 出 : 於 買 賣 證 券 成 交日 認 列。
  • 2.承 銷 手 續 費 收 入 及 支 出 : 申 購 手 續 費 收 入 於 交 易 時 認 列 ; 承 銷 手 續 費收 入 及相 對 之手 續費 支 出則 於 承銷 契約 完 成時 認 列。
  • 3.期 貨 契 約 損 益 : 期 貨 買 賣 之 交 易 保 證 金 以 成 本 入 帳 , 每 日 並 按 公 允 價 值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列 於 當期 損 益; 自 營經 手費 支 出於 買 賣期 貨成 交 日認 列 。
  • 4.營 業 費 用 : 係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營 業 所 需 投 入 之 費 用 , 主 要 區 分 為 員 工 福利 費 用、 折 舊及 攤銷 費 用、 其 他業 務及 管 理費 用 。
  • (二 十三 )所得 稅
  • 1.本 期 所得 稅

應 付 所 得 稅 款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係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所 適 用 之 稅 法 計 算 而 得 , 除 交 易 或 事 項 係 屬 直 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者 , 其 相 關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應 同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外 ,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收 益 或 費 用 並 計 入 當期 損 益。

  • 2.遞 延 所得 稅
  • 衡 量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時 , 應 以 預 期 未 來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期 間 之 稅 率 為 準 , 且 該 稅 率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為 準 。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 其 帳 面 金 額 及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計 算 ,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 原 始 認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 當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損 失 ), 則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不 予 認 列。可減 除 暫時 性 差 異在 其 很有 可 能可 用以 抵 減課 稅 所得之範圍內,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若 合 併 公 司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足 以 提 供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或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延 並 於 以 後 期 間 得 以 實 現 者 , 其可 實 現之 部 分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3.合 併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本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規 定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所 得 稅,俟盈 餘產 生 年度 之 次年 度於 股 東會 通 過盈 餘分 派 案後 ,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10%之 未分 配 盈餘 所 得稅 費用 。
  • 4.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及 負債 互 抵。
  • 5.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 前 損益 計 算之 ,並 配 合前 述 政策 揭露 相 關資 訊 。
  • (二 十四 )股本

發 行 新 股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 以 扣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之 淨 額 自 權益 減 除。普 通股 之 股利 於 合併 公 司股 東會 通 過之 年 度,認 列為 權 益。 股 利 宣 告 日 若 晚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則 不 認 列 入 帳 , 僅 於 期 後 事 項 附 註 揭露 。

  • (二 十五 )每股 盈 餘
  •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則 按 追 溯 調 整 之 股 數 計 算 , 不 考 慮 該 增 資 股 之 發 行 流 通 期 間 , 現 金 增資 則 依據 該 增資 股之 流 通期 間 計算 。
  • 2.合 併 公司 於 計算 每股 盈 餘時,係 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3 號「每 股盈 餘 」 之規 定 ,對 所 有潛 在普 通 股皆 列 示基 本每 股 盈餘 及 稀釋 每股 盈 餘。

(二 十六 )企業 合 併

  • 1.合 併 公 司 採 用 收 購 法 進 行 企 業 合 併 。 合 併 對 價 根 據 所 移 轉 之 資 產 、 所 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產 及 所承 擔 之負 債, 按 收購 日 之公 允價 值 衡量 。
  • 2.移 轉 對 價 、 被 收 購 者 非 控 制 權 益 , 及 先 前 已 持 有 被 收 購 者 之 權 益 之 公允 價 值總 額,若 超 過所 取 得可 辨 認資 產及 承 擔之 負 債之公允價值, 於收 購 日認 列 為商 譽;所取 得 可辨 認 資 產及 承 擔之 負 債之公允價值, 若 超 過 移 轉 對 價 、 被 收 購 者 非 控 制 權 益 , 及 先 前 已 持 有 被 收 購 者 之 權益 之 公允 價 值總 額, 該 差額 於 收購 日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二 十七 )營運 部 門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報 導 與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報 告 一 致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指 分 配 資 源 予 企 業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量 其 績 效 之 個 人 或 團 隊。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 1.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結 果 受 管 理 階 層 對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等 之 影 響 , 故 合 併 公 司 於 採 用 附 註 四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而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有 重 大 調 整 風 險 之 資 訊 , 管 理 階 層 須 運 用 適 當 專 業 判 斷 、 估 計 及 假 設 。 合 併 公 司 之 估 計 及 相 關 假 設 皆 係 依 據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所 為 之 最 佳 估 計 。 估 計 及 假 設 係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視 為 攸 關 之 因 素 , 惟 實 際 結 果 與 估 計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估 計 及 假 設 係 持 續 予 以 檢 視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 則 會 計 估 計 修 正 於 當 期 認 列 , 若 估 計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 則 於 估 計 修 正之 當 期及 未 來期 間認 列 。
  • 2.以 下 係 有 關 未 來 所 作 主 要 假 設 之 資 訊 , 以 及 於 財 務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估 計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 該 等 假 設 及 估 計 將 可 能 導 致 資 產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具 重 大 調 整 之 重大 風 險。
    • (1)金融 工 具之 公 允 價值
    • 非 活 絡 市 場 或 無 報 價 之 金 融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方 法 決 定 。 在 該 情 況 下,公 允 價值 係 從 類似 金 融商 品 之可 觀察 資 料或 模 式評 估。若 無 市場 可 觀 察參 數,金融 商 品 之公 允 價值 係 以適 當假 設 評估。當 採 用評 價 模型 決 定公 允價 值 時, 所 有模 型須 經 校準 以 確保 產出 結 果反 映 實際 資料 與 市場 價 格。 模型 盡 可能 只 採用 可觀 察 資料 。
    • (2)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使 用 時方 予 以認 列。評估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之可 實 現性 時,必須 涉 及管 理 階層 之 重大 會 計判 斷及 估 計,包含 預 期未 來 收入 成 長率、可 使用 之 所得 稅 抵減、稅務 規 劃等 假設。任何 關 於全 球經 濟 環境、產業 環境 的 變遷 及 法令 的改 變 ,均 可 能引 起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重 大 調整 。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計 算

計算 確 定福 利 義務 之現 值 時,合併 公 司必 須 運用 判 斷及 估計 以 決定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相 關 精算 假設,包 含折 現 率 及未 來 薪資 成 長率 等。任 何 精算 假 設 之變 動 ,均 可 能會 重大 影 響合 併 公司 確定 福 利義 務 之金 額。

(以 下空 白)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2,159
\$
185
支票存款 570,228 600,088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371,442 407,745
外幣存款 4,092,733 916,327
定期存款 3,141,718 4,430,874
\$
8,178,280
\$
6,355,219
103年6月30日
零用金 \$
1,956
支票存款 598,482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426,510

合併 公 司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定 期存 款 年利 率(含 外 幣)分別 為 0.20%~3.70%、0.10%~3.40%及 0.22%~3.70%。 (以 下空 白) 定期存款 3,354,592 4,975,096\$

外幣存款 593,556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364,000
\$ 351,980
海外STOCK/FUND等 230,679 236,584
貨幣市場工具 - 50,000
上市櫃股票 69,043 -
小計 663,722 638,564
評價調整 (
49,239)
( 53,988)
合計 614,483 584,576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1,571,750 2,600,419
公債 1,998,149 1,052,118
普通公司債 5,466,073 1,495,525
可轉換公司債 964,821 1,367,501
興櫃股票 168,425 280,973
國外有價證券 11,761,460 10,290,680
指數型股票基金 138,513 93,099
其他 41,000 39,000
小計 22,110,191 17,219,315
評價調整 8,975 264,014
合計 22,119,166 17,483,329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160,869 187,643
可轉換公司債 240,788 469,423
小計 401,657 657,066
評價調整 109,521 87,989
合計 511,178 745,055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2,181,493 1,562,343
可轉換公司債 26,055 92,935
認購(售)權證 8,150 12,181
指數股票型基金 437,996 516,313
小計 2,653,694 2,183,772
評價調整 (
49,433)
51,383
合計 2,604,261 2,235,155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買入選擇權-期貨 \$
7,628
\$
2,517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2,009,632 1,626,959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28,120 37,026
合計 \$
27,894,468
\$
22,714,617
非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320
\$
50,368
評價調整 325 150
合計 \$
50,645
\$
50,518

流動項目:

103年6月30日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 292,267
海外STOCK/FUND等 223,241
上市櫃股票 25,327
小計 540,835
評價調整 ( 51,010)
合計 489,825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4,205,111
公債 896,137
普通公司債 601,267
可轉換公司債 1,246,517
興櫃股票 207,523
國外有價證券 8,078,654
其他 18,400
小計 15,253,609
評價調整 342,803
合計 15,596,412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258,452
可轉換公司債 633,108
小計 891,560
評價調整 103,494
合計 995,054
103年6月30日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155,220
可轉換公司債 62,661
認購(售)權證 8,721
指數股票型基金 4,374
小計 2,230,976
評價調整 159,012
合計 2,389,988
買入選擇權-期貨 18,286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1,737,685
衍生工具資產-櫃檯 33,897
合計 \$ 21,261,147
非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50,416
評價調整 ( 85)
合計 \$ 50,331
(三)備供

售金

資產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CME
Group
Inc.
\$
45,416
\$ 45,416
評價調整 12,020 10,699
合計 \$
57,436
\$ 56,115
103年6月30日
流動項目:
營業證券-自營
指數股票型基金 \$ 67,123
評價調整 ( 623)
合計 \$ 66,500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CME
Group
Inc.
\$ 45,416
評價調整 ( 3,038)
合計 \$ 42,378

(四)附賣 回 債券 投 資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國外債券 \$
2,852,130
\$
1,502,364

國外債券 2,422,056\$

上列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 之 附賣 回 債 券 投 資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賣 回 ,全 部 賣回 總價 分 別為 \$2,873,309、\$1,504,222 及\$2,425,052,各 幣別 承 作年 利 率列 示如 下 :

103年6月30日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6月30日
外幣(註) -0.9375%~2.14% -0.25%~2.45% -0.625%~2.45%

註 :外 幣 包含 美 元、 澳 幣及 歐 元。

(五)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

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係 以客 戶 融資 買 進之 股票 提 供作 為 擔保 ,年 利 率 為 6.4%。 (六)客戶 保 證金 專 戶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4,855,465
\$
3,998,522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980,831 884,855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451,617 677,462
有價證券 19,639 8,389
合計 \$
6,307,552
\$
5,569,228
103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3,720,190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1,009,105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414,384
有價證券 6,674
合計 \$
5,150,353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之 客 戶保 證 金 專戶 餘 額與 期 貨交 易人 權 益餘 額 差異 說明 如 下: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6,307,552
\$ 5,569,228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8,364 1,158
應收期貨交易保證金 - 3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6,025)
( 12,918)
期交稅待轉出 (
334)
( 453)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886)
( 1,309)
暫收款 (
27,881)
( 2,560)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6,280,790
\$ 5,553,149
103年6月30日
客戶保證金專戶餘額 \$ 5,150,353
加:提早入金及過帳後內轉外 1,950
減:手續費收入待轉出 ( 9,708)
期交稅待轉出 ( 384)
利息收入淨額待轉出 ( 2,024)
暫收款 ( 5,417)
期貨交易人權益餘額 \$ 5,134,770
(七)應收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7,107,709
\$ 4,604,670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723,499 228,617
應收帳款-外國債券 4,652,084 1,119,303
應收利息 374,037 318,940
交割代價 361,763 589,191
其他 80,950 45,156
13,300,042 6,905,877
減:備抵呆帳 (
3,082)
-
\$
13,296,960
\$ 6,905,877
103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6,798,588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587,492
應收帳款-外國債券 2,640,205
應收利息 254,269
交割代價 1,213,274
其他 92,337
\$
11,586,165
(八)其他

收款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換匯換利交割款 \$
855,922
\$
283,160
應收股利 12,995 -
應收利息 21,223 24,325
其他 45,556 46,569
\$
935,696
\$
354,054
103年6月30日
應收換匯換利交割款 \$
417,096
應收股利 46,662
應收利息 47,508
其他 54,834
\$
566,100
(九)其他

動資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待交割款項 \$
540,870
\$
472,210
質押定期存款 1,636,546 1,697,624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36,970 935,571
其他 1,971 1,153
\$
2,216,357
\$
3,106,558
103年6月30日
待交割款項 \$
438,486
質押定期存款 1,713,832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162,408
其他 244,308
\$
2,559,034

(十)金融 資 產之 移 轉

    1. 本 合 併 公 司 在 日 常 營 運 的 交 易 行 為 中 ,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未 符 合 整 體 除 列 條 件 者 , 大 部 分 為 依 據 附 買 回 協 議 之 債 務 證 券 。 由 於 該 等 交 易 致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已 移 轉 於 他 人 , 並 反 映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未 來 期 間 依 固 定 價 格 買 回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責 任 的 相 關 負 債 。 針 對 該 類 交 易 ,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交 易 有 效 期 內 不 能 使 用 、 出 售 或 質 押 該 等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 但 本 合 併 公 司 仍承 擔 利率 風 險及 信貸 風 險, 故 未整 體除 列 。
    1. 下表 分 析未 符 合整 體除 列 條件 的 金融 資產 及 其相 關 金融 負債 資 訊:
104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16,713,860
\$
16,211,889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9,543,170
\$
9,084,470
103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7,041,176
\$
7,078,707
(十 一)金融

產及

融負
債之

  • 1.本 合 併 公 司 亦 有 從 事 未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互 抵 條 件 , 但 有 與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 如 : 衍 生 工 具 、 附 買 回 或 附 賣 回 交 易 。 上 述 受 可 執 行 淨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若 交 易 之 一 方 有 違約 之 情事 發 生時 ,交 易 之另 一 方得 選擇 以 淨額 交 割。
  • 2.下 表 列示 上 述金 融資 產 與金 融 負債 互抵 之 相關 資 訊:

(1)金融 資 產

104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27,786
\$
-
\$
27,786
\$
22,418
\$
-
\$
5,368
附賣回債券投資 2,852,130 - 2,852,130 2,742,875 - 109,255
合計 \$
2,879,916
\$
-
\$
2,879,916
\$
2,765,293
\$
-
\$
114,623
103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36,818
\$
-
\$
36,818
\$
11,987
\$
-
\$
24,831
附賣回債券投資 1,502,364 - 1,502,364 1,460,264 - 42,100
合計 \$
1,539,182
\$
-
\$
1,539,182
\$
1,472,251
\$
-
\$
66,931
103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資產總額 之金融負債總額 資產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33,164
\$
-
\$
33,164
\$
17,859
\$
-
\$
15,305
附賣回債券投資 2,422,056 - 2,422,056 2,369,459 - 52,597
合計 \$
2,455,220
\$
-
\$
2,455,220
\$
2,387,318
\$
-
\$
67,902

(2)金融 負 債

104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70,430
\$
-
\$
70,430
\$
22,418
\$
-
\$
48,012
附買回債券負債 9,516,114 - 9,516,114 9,516,114 - -
合計 \$
9,586,544
\$
-
\$
9,586,544
\$
9,538,532
\$
-
\$
48,012
103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72,523
\$
-
\$
72,523
\$
11,987
\$
-
\$
60,536
附買回債券負債 7,134,113 - 7,134,113 7,134,113 - -
合計 \$
7,206,636
\$
-
\$
7,206,636
\$
7,146,100
\$
-
\$
60,536
103年6月30日
於資產負債表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已認列之金融 中互抵之已認列 債表之金融 所收取之現金
說明 負債總額 之金融資產總額 負債淨額 金融工具 擔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65,288
\$
-
\$
65,288
\$
17,859
\$
-
\$
47,429
附買回債券負債 5,779,293 - 5,779,293 5,779,293 - -
合計 \$
5,844,581
\$
-
\$
5,844,581
\$
5,797,152
\$
-
\$
47,429

(十 二)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非流 動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2,450
\$
2,450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35,115 35,115
華陸創業投資(股)公司 2,608 10,435
全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408 1,408
合計 \$
41,581
\$
49,408
103年6月30日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2,450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35,115
華陸創業投資(股)公司 10,435
全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1,408
合計 \$
49,408

因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重 大 ,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不 同 估 計 數 之 機率 , 故以 成 本衡 量。

臺灣 總 合股 務 資料 處理 (股 )公 司於 103 年 2 月 6 日召 開 股東 臨 時會 , 通 過與 臺 灣集 中 保管 結算 所(股)公 司進 行合 併 案, 合 併基 準日 為 103 年 3 月 24 日 。

(十 三)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415,092 \$ 426,021
103年6月30日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389,074
1.合 併 公司 於 民國
104
年及
103

4
6
月 及
1

6
採權
法評

  • 期 股 權 投 資 所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份 額 分 別 為 \$22,345、\$15,610、\$50,465 及\$30,524。
  • 2.關 聯 企業

(1)合併 公 司重 大 關 聯企 業 之基 本 資訊 如下 :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4年6月30日103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38.69% 38.6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103年6月30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38.69% 關聯企業 權益法

(2)合併 公 司重 大 關 聯企 業 之彙 總 性財 務資 訊 如下 :

資產負債表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6月30日
流動資產 \$ 262,856 \$ 342,187 \$ 364,005
非流動資產 535,734 501,497 459,349
流動負債 ( 116,198) ( 131,262) ( 219,653)
非流動負債 ( 36,938) ( 36,931) ( 23,380)
淨資產總額 \$ 645,454 \$ 675,491 \$ 580,321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249,775 \$ 261,398 \$ 224,570
商譽及其他 165,317 164,623 164,504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415,092 \$ 426,021 \$ 389,074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綜合損益表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收入 \$
380,093
\$
303,394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28,615
\$
80,933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8,615
\$
80,933

(十 四)不動 產 及設 備

情形 。

104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93,542
\$ 248,456 \$
108,684
\$
3,130,81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58,220)
(
146,134) (
63,752)
(
568,106)

\$
1,680,129
\$ 735,322
\$
102,322 \$
44,932
\$
2,562,705
104年1至6月
104年1月1日 \$
1,680,129
\$ 735,322
\$
102,322 \$
44,932
\$
2,562,705

- 2,245 7,533 685 10,463

- -
(
1,395) - (
1,395)


- - 1,966 9,380 11,346

- ( 15,615)
(
21,296) (
9,094)
(
46,005)
104年6月30日 \$
1,680,129
\$ 721,952
\$
89,130 \$
45,903
\$
2,537,114
104年6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95,787
\$ 245,539 \$
111,918
\$
3,133,37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73,835)
(
156,409) (
66,015)
(
596,259)

\$
1,680,129
\$ 721,952
\$
89,130 \$
45,903
\$
2,537,114
103年1月1日


租賃權益改良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680,129
-
\$
1,101,174
(
\$
340,755)
(
246,315
158,258)
\$
109,939
(
55,294)
\$
3,137,557
(
554,307)
\$
1,680,129
\$ 760,419
\$
88,057 \$
54,645
\$
2,583,250

103年1至6月
103年1月1日

\$
1,680,129
-
\$ 760,419
\$
530
88,057
9,955
\$
54,645
604
\$
2,583,250
11,089


- 3,488 25,899 3,280 32,667

- ( 15,714)
(
23,311) (
9,821)
(
48,846)
\$
1,680,129
\$ 748,723
\$
100,600 \$
48,708
\$
2,578,160
103年6月30日
103年6月30日


租賃權益改良

\$
1,680,129
\$
1,091,442
\$ 253,712 \$
113,472
\$
3,138,7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42,719)
(
153,112) (
64,764)
(
560,595)

\$
1,680,129
\$ 748,723
\$
100,600 \$
48,708
\$
2,578,160
1.民

104

103
1

6

合併
公司

動產

設備
尚無

息資

2.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合 併公 司不 動 產及 設 備抵 押擔 保 情形 請 參閱 附註 八 。

(十 五)投資 性 不動 產

104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2,071) ( 22,071)

\$ 198,099 \$ 85,005 \$ 283,104
104年1至6月
104年1月1日 \$ 198,099 \$ 85,005 \$ 283,104

- ( 1,051) ( 1,051)
104年6月30日 \$ 198,099 \$ 83,954 \$ 282,053
104年6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3,122) ( 23,122)

\$ 198,099 \$ 83,954 \$ 282,053
103年1月1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9,971) ( 19,971)

\$ 198,099 \$ 87,105 \$ 285,204
103年1至6月
103年1月1日 \$ 198,099 \$ 87,105 \$ 285,204

- ( 1,051) ( 1,051)
103年6月30日 \$ 198,099 \$ 86,054 \$ 284,153
103年6月30日

\$ 198,099 \$ 107,076 \$ 305,17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1,022) ( 21,022)

\$ 198,099 \$ 86,054 \$ 284,153

1.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4 至 6 月 及 1 至 6 月 由 投資 性 不 動產 產 生之 租 金 收入 皆 為\$4,374 及\$8,749, 直 接營 運 費 用皆 為\$873 及 \$1,748。

2.投 資 性不 動 產公 允價 值 資訊 請 詳附 註十 二(五)。

3.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十 六)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營業保證金 \$ 722,000 \$ 902,000
交割結算基金 320,411 335,502
存出保證金 91,710 51,268
遞延費用 16,464 16,852
預付退休金 48,763 31,374
預付設備款 7,786 2,560
其他 16,863 12,712
1,223,997 1,352,268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項 ( 16,683) ( 12,532)
\$ 1,207,314 \$ 1,339,736
103年6月30日
營業保證金 \$ 857,000
交割結算基金 319,773
存出保證金 43,123
遞延費用 15,522
預付退休金 63,853
預付設備款 4,969
其他 12,840
1,317,080
減:備抵呆帳-催收款項 ( 12,660)
\$ 1,304,420
(十 七)短期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5,419,572 \$ 3,956,313
無擔保銀行借款 4,674,878 4,804,664
合計 \$ 10,094,450 \$ 8,760,977
利率區間 0.846%~4.28% 0.87%~4.70%
103年6月30日
擔保銀行借款 \$ 4,136,635
無擔保銀行借款 3,394,078
合計 \$ 7,530,713
利率區間 0.95%~1.50%

(十 八)應付 商 業本 票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發行面值 \$ 4,500,000 \$ 3,75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271) ( 968)
\$ 4,499,729 \$ 3,749,032
利率區間 0.60%~0.73% 0.72%~0.94%
103年6月30日
發行面值 \$ 5,400,000

5,398,759\$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241)(

利率區間 0.62%~0.85%

上述 應 付商 業 本票 係由 銀 行保 證 後發 行。

(十 九)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流動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3,024,363
\$
1,422,218
評價調整 32,763 51,944
小計 3,057,126 1,474,162
應付借券-避險 50,370 36,222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
519)
1,405
應付借券-非避險 74,238 26,363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
1,440)
841
小計 122,649 64,831
發行認購(售)權證 8,802,827 7,967,607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
2,566,749)
(
1,373,061)
市價(A) 6,236,078 6,594,546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6,861,994)
(
6,497,130)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1,351,947 356,306
市價(B) (
5,510,047)
(
6,140,824)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726,031 453,722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8,562 1,663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70,521 73,872
合計 \$
3,984,889
\$
2,068,250
103年6月30日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2,358,357
評價調整 32,674
小計 2,391,031
應付借券-避險 25,492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3,796
小計 29,288
應回補債券 99,721
應回補債券評價 4
小計 99,725
發行認購(售)權證 5,660,867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1,094,096
市價(A) 6,754,963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5,054,185)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 1,115,267)
市價(B) ( 6,169,452)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585,511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41,662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69,388
合計 \$ 3,216,605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種 類 除 議 約 型 權 證 為 歐 式 認 購 (售 )權 證 外 , 餘均 為 美式 認 購(售 )權 證,發行 時 按發 行價 格 於權 證 到期 前或 未 履約 時, 帳列 於 發行 認 購(售 )權 證負 債。發 行認 購(售)權證 再 買回 其發 行 權證 時, 將 再 買 回 之 價 款 帳 列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再 買 回 , 作 為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負 債 之 減 項 。 認 購 (售 )權 證 存 續 期 間 自 上 市 、 櫃 買 賣 日 起 算 六 至 十 二 個 月, 履 約給 付 方式 均為 以 現金 或 證券 結算 , 並得 由 合併 公司 擇 一採 行 。

(以 下空 白)

(二 十)附買 回 債券 負 債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公債 \$
2,197,263
\$
1,000,357
普通公司債 850,485 950,000
金融債券 1,100,144 -
國際債券 2,547,883 -
國外債券 9,516,114 7,134,113
合計 \$
16,211,889
\$
9,084,470
103年6月30日
公債 \$
1,226,905
寶島債 72,509
國外債券 5,779,293
合計 \$
7,078,707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之 附 買回 債 券 負 債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買 回,全部 買 回 總價 分 別為 \$16,283,000、\$9,105,545 及\$7,093,092, 各幣 別 承作 年 利率 列示 如 下: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6月30日
新台幣 0.53%~0.70% 0.53%~0.65% 0.53%~0.54%
外幣(註) 0.1%~7.7591% 0.00%~3.94118% 0.21111%~3.58824%
註:外幣包含澳幣、歐元、美元及人民幣等。

(二 十一 )應付 帳 款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4,392,271
\$
4,514,790
交割代價 1,386,313 475,397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62,170 251,168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4,012,104 1,123,963
其他 58,172 70,179
合計 \$
9,911,030
\$
6,435,497
103年6月30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6,459,798
交割代價 607,259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191,939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2,979,276
其他 60,642
合計 \$
10,298,914

(二 十二 )其他 應 付款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獎金 \$
423,474
\$
476,847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95,743 60,546
應付換匯換利待交割款 856,263 283,068
應付股利 1,074,564 -
其他 264,920 338,820
\$
2,714,964
\$
1,159,281
103年6月30日
應付薪資獎金 \$
458,028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93,325
應付換匯換利待交割款 416,984
應付股利 981,575
其他 320,276
\$
2,270,188
(二 十三 )其他

融負

-流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17,100
\$
32,6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202,090 261,985
合計 \$
219,190
\$
294,585
103年6月30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37,500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201,994
合計 \$
239,494

合併 公 司從 事 結構 型商 品 交易,已 將 固 定收 益 商品 與 買權 或賣 權 結合, 區 分 為 股 權 連 結 型 及 保 本 型 商 品 , 於 契 約 成 交 日 向 交 易 相 對 人 收 取 價 金 , 到 期 報 酬 將 隨 著 連 結 標 的 物 到 期 之 上 漲 或 下 跌 程 度 而 異 , 其 報 酬 型 態 為 交 易 價 金 減 去 選 擇 權 到 期 履 約 價 值 , 其 所 連 結 標 的 均 為 受 金 融 監督 管 理委 員 會證 券期 貨 局規 範 之貨 幣及 金 融市 場 工具 。

(二 十四 )其他 非 流動 負 債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6月30日
淨確定福利負債 \$
7,392
\$
7,821
\$
5,481
存入保證金 4,461 3,163 4,006
合計 \$
11,853
\$
10,984
\$
9,487

(二 十五 )退休 金

  • 1.確 定 福利 計 畫
  • (1)合併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 有確 定 給付 之 退 休辦 法 , 適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前 所有 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 資,以及 於 實施「 勞工 退休 金 條例 」後選 擇繼 續 適 用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後 續 服務 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 金之 支 付係 根 據服 務年 資 及退 休 前 6 個月 之 平均 薪 資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 惟 累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限 。 合 併公 司 係按 月 就薪 資總 額 2.0%~7.2%提撥 退 休基 金 ,以 勞工 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之名 義 專戶 儲 存於 台灣 銀 行信 託 部。 民國 104 年 及 103 年 4 至 6 月 暨 104 年 及 103 年 1 至 6 月,合 併 公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213、 \$1,248、\$2,426 及\$2,495。
  • (2)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為 \$40,642。
  • 2.確 定 提撥 計 畫

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合併 公 司 依據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 訂 定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合 併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薪 資 6% 之 金額 提 繳勞 工 退休 金 至勞 保局 員 工個 人 帳戶,員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4 至 6 月 暨 104 年 及 103 年 1 至 6 月 合 併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4,875、\$14,100、\$30,094 及\$27,856。

  • 3.統 一 證 券 (香 港 )、 統 一 財 管 (香 港 )及 統 一 證 券 (代 理 人 )對 於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 係 依 當 地 相 關 法 令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度 辦 理 ,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 統 一 證 券 (香 港 ) 於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4 至 6 月 暨 104 年 及 103 年 1 至 6 月 分 別認 列退 休 金費 用 為\$650、\$508、\$1,319 和 \$1,075。
  • (二 十六 )權益
  • 1.股 本

截至 民國 104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 司 額定 股 本為 \$15,000,000, 每 股面 值 10 元。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所 發行 普 通股 股 數皆 為 1,323,119 仟 股,流 通 在 外普 通 股 數皆 為 1,323,119 仟股 。

因期 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外 股 數相 同 ,故 不另 編 製調 節 表。

2.資 本 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 得 依 股 東 會 決 議 ,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不 足 時, 不 得以 資本 公 積補 充 之。 本公 司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

之 資 本 公 積 組 成 項 目 均 為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25,524 、 庫 藏 股 交 易 \$230,152 及處 分 子 公司 股 權價 格 與帳 面金 額 差異 \$440。

3.法 定 盈餘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 ,公 司於 完 納一 切 稅捐 後, 分 派盈 餘 時, 應先 提 出 10 %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 額 時 , 不 在 此 限 。 該公 積 除彌 補 公司 虧損 及 按股 東 原有 股份 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或 現 金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4.特 別 盈餘 公 積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 證 券 商 應 於 每 年 稅 後 盈 餘 項 下 , 提存 20%特 別 盈餘 公積 。 但累 積 金額 已達 實 收資 本 額者 ,得 免 繼續 提存 。 該公 積 除填 補公 司 虧損 , 或已 達實 收 資本 額 50% ,得 以 其半 數撥 充 資本 者 外, 不得 使 用之 。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嗣 後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迴 轉 時, 得 就迴 轉部 份 分派 盈 餘。

  • (二 十七 )盈餘 分 配及 股 利政 策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終 結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 除 依 法 繳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前 年 度虧 損 外, 應提 出 10%為法 定 盈餘 公 積、 20%為 特 別盈 餘 公積 及 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就 其 餘 額 併 同 期 初 未 配 盈 餘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數 額 , 前 項 可 分 配 盈 餘 總 數 如 未 達 實 收 資本 額 5%時, 得 不 分配 。
  • 2.另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各 年 度 股 利 分 派 之 總 數 , 應 不 低 於 各 年 度 依 前 所述 結 算可 分 配盈 餘總 數 之 70%,其中 股票 股 利之 發 放比 例應 不 低於 50%,現 金 股利 應 不 高 於 50%。
  • 3.本 公 司 得 依 當 年 度 實 際 營 運 狀 況 , 並 考 量 次 年 資 金 運 用 規 劃 , 決 定 最適 當 之現 金 及股 票股 利 之發 放 比例 。

4.本 公 司分 別 於民 國 104 年 6 月 18 日 及 103 年 6 月 18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民 國 103 及 102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如 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54,998
\$
101,320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09,995 202,641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286,895)
現金股利 1,071,726 \$
0.81
979,109 \$
0.74
\$
1,536,719
\$
996,175

5.有 關 員工 酬 勞( 紅利 ) 及董 監 酬勞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六 (四 十)。 (二 十八 )經紀 手 續費 收 入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253,577
\$
274,564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99,209 123,606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174,525 122,092
其他 56,342 22,929
合計 \$
583,653
\$
543,191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478,475
\$
529,356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181,958 236,862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320,320 238,014
其他 80,876 54,798
合計 \$
1,061,629
\$
1,059,030
(二 十九
)承銷

務收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包銷證券報酬 \$
8,321
\$
8,352
其他 8,040 4,703
合計 \$
16,361
\$
13,055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包銷證券報酬 \$
17,711
\$
10,552
其他 20,814 12,830
合計 \$
38,525
\$
23,382

(三 十)營業 證 券出 售 淨利 益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297,939 \$ 232,357
-營業處所 63,578 140,306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137,804 27,987
-未上市櫃證券買賣 8,600 -
小計 507,921 400,650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10,935 1,980
-營業處所 9,777 5,533
小計 20,712 7,513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99,355 136,486
-營業處所 ( 8,172) 16,950
小計 91,183 153,436
合計 \$ 619,816 \$ 561,599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466,750 \$ 380,527
-營業處所 92,008 361,063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123,141 269,318
-未上市櫃證券買賣 8,600 -
小計 690,499 1,010,908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13,308 3,020
-營業處所 18,121 10,378
小計 31,429 13,398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178,284 192,557
-營業處所 21,545 64,073
小計 199,829 256,630
合計 \$ 921,757 \$ 1,280,936
上述

額內

屬出
售備

出售

融資
產者,於 民國
104
年 及 103

4

6

月 及 1 至 6 月 分別 認列 之 淨利 益 為\$0、\$0、\$0 及\$39,274。

(三 十一 )利息 收 入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226,663
\$
188,861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144,979 69,178
其他利息收入 962 397
合計 \$
372,604
\$
258,436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442,863
\$
372,604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244,109 135,682
其他利息收入 1,248 824
合計 \$
688,220
\$
509,110

(三 十二 )營業 證 券透 過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淨(損失 )利 益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營業證券-自營 (\$ 199,539)
\$
170,911
營業證券-承銷 19,770 13,265
營業證券-避險 ( 79,939) 93,441
應回補債券 -
(
3)
合計 (\$ 259,708)
\$
277,614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營業證券-自營 (\$ 251,571)
\$
191,954
營業證券-承銷 21,533
(
9,949)
營業證券-避險 ( 100,817) 132,098
應回補債券 -
(
118)
合計 (\$ 330,855)
\$
313,985

(三 十三 )借券 及 附賣 回 債券 融券 回 補淨 利 益(損 失)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利益 \$ 24,223 \$ 3,582
借券交易利益(損失)-權證 1,035 ( 526)
融券回補損失—權證 ( 2,010) ( 141)
借券交易利益-自營 7,497 -
合計 \$ 30,745 \$ 2,915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利益(損失) \$ 4,912 (\$ 3,277)
借券交易利益(損失)-權證 446 ( 101)
融券回補損失—權證 ( 1,979) ( 2,968)
借券交易利益-自營 8,807 4,393
合計 \$ 12,186 (\$ 1,953)

(三 十四 )借券 及 附賣 回 債券 融券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淨利 益(損失 )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利益(損失) \$ 22,077 (\$ 36,278)
借券評價利益-自營 604 -
借券評價利益-權證 2,151 459
融券評價損失-權證 ( 56) ( 3,881)
合計 \$ 24,776 (\$ 39,700)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利益(損失) \$ 24,943 (\$ 35,232)
借券評價(損失)利益-自營 ( 719) 55
借券評價利益(損失)-權證 1,870 ( 444)
融券評價利益(損失)-權證 54 ( 2,408)
合計 \$ 26,148 (\$ 38,029)
(三 十五
)發行 認 購(售)權證 淨利 益(損 失)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淨利益(損失)
\$ 36,794 (\$ 143,129)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7,610) ( 11,352)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15,741) ( 10,057)
合計 \$ 13,443 (\$ 164,538)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淨利益(損失)
\$ 29,405 (\$ 184,380)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損失 ( 42,318) ( 21,066)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29,124) ( 18,431)
合計 (\$ 42,037) (\$ 223,877)

(三 十六 )衍生 工 具淨 利 益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期貨契約利益 \$ 149,206 \$ 126,203
選擇權交易利益 15,660 14,755
資產交換選擇權損失 ( 1,503) ( 6,374)
其他 4,487 ( 1,187)
\$ 167,850 \$ 133,397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期貨契約利益 \$ 191,418 \$ 53,626
選擇權交易利益 51,913 37,979
資產交換選擇權損失 ( 91) ( 9,900)
其他 5,509 520
合計 \$ 248,749 \$ 82,225
(三 十七 )其他

業收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借券收入 \$ 470 \$ 1,753
股務代理收入 19,219 19,066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9,910 8,757
其他 73,213 26,908
合計 \$ 102,812 \$ 56,484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借券收入 \$ 3,359 \$ 4,478
股務代理收入 35,053 35,696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18,854 17,420
其他 122,038 83,133
合計 \$ 179,304 \$ 140,727
(三 十八 )手續

支出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60,464 \$ 52,157
自營手續費支出 26,394 23,222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248 57
合計 \$ 87,106 \$ 75,436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108,836 \$ 97,412
自營手續費支出 48,953 46,165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473 291
合計 \$ 158,262 \$ 143,868

(三 十九 )財務 成 本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52,636
\$
10,690
借款利息 44,892 29,568
其他利息費用 2,508 2,235
合計 \$
100,036
\$
42,493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85,147
\$
23,308
借款利息 86,402 56,602
其他利息費用 5,374 4,798
合計 \$
176,923
\$
84,708

(四 十)員工 福 利費 用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薪資費用 \$
420,942
\$ 505,157
勞健保費用 28,386 26,972
退休金費用 16,738 15,85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5,141 19,438
合計 \$
491,207
\$ 567,423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薪資費用 \$
909,103
\$ 965,166
勞健保費用 60,910 56,799
退休金費用 33,839 31,42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8,599 39,078
合計 \$
1,052,451
\$ 1,092,469
    1. 依本 公 司章 程 規定 ,本 公 司於 分 派盈 餘時 , 應分 派 董監 事酬 勞 3%、 員工 紅利 2%, 股東 紅利 95%, 前項 可 分配 盈 餘總 數 如未 達實 收 資本 額 5%時 , 得不 分 配 。 惟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 公 司法 修 訂 後之 規 定,公 司應 以 當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之 定 額 或 比 率 ,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 應 予 彌 補 。 前 述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 2.有 關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資 訊 觀測 站」 查 詢。 經 股東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3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 , 其 中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實 際 分 配 數 分 別 為 \$22,563 及 \$33,844 與 民 國 103 年度 估 列費 用 數並 無差 異 。
  • 3.本 公 司民 國 104 年及 103 年 4 至 6 月暨 104 年及 103 年 1 至 6 月 員

工紅 利 估列 金 額分 別為 \$5,646、\$8,597、\$13,698 及\$15,081,董 監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8,468、\$12,895、\$20,547 及\$22,621,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基 礎 估列 , 並認 列為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至 6 月 之 營 業費 用 。 (四 十一 )折舊 及 攤銷 費 用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折舊費用 \$
23,445
\$
24,945
攤銷費用 7,199 3,840
合計 \$
30,644
\$
28,785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折舊費用 \$
47,056
\$
49,897
攤銷費用 14,130 7,351
合計 \$
61,186
\$
57,248
(四 十二
)其他

業費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租金費用 \$
30,898
\$
29,586
稅捐 158,712 122,165
電腦資訊費用 41,732 38,656
呆帳損失 145,866 56
其他費用 110,062 95,204
合計 \$
487,270
\$
285,667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租金費用 \$
62,718
\$
59,146
稅捐 285,712 234,657
電腦資訊費用 79,387 74,637
呆帳損失 145,571 2,263
其他費用 214,028 183,341
合計 \$
787,416
\$
554,044

合併 公 司應 收 證券 融資 款,因 委託 人 未 能於 限 期內 清 償融 資款,評 估 存 在未 來 無法 還 款之 風險 , 故全 數 認列 呆帳 損 失\$142,212。

(四 十三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財務收入 \$ 34,810 \$ 37,742
處分投資淨利益 37,675 12,052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 62,685) 4,019
其他營業外淨(支出)收入 ( 21,450) 43,154
合計 (\$ 11,650) \$ 96,967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財務收入 \$ 69,735 \$ 76,001
處分投資淨利益 42,261 16,704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411,108 ( 96,080)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 37,096 81,427
合計 \$ 560,200 \$ 78,052
(四 十四
)所得
1.所

稅費
所得

費用

成部
分: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本期所得稅:
期初至本期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稅 \$ 79,218 \$ 108,010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2,295) ( 10,539)
本期所得稅總額 76,923 97,47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31,314) 6,836
遞延所得稅總額 ( 31,314) 6,836
所得稅費用 \$ 45,609 \$ 104,307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本期所得稅:
期初至本期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稅 \$ 153,316 \$ 162,651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3,474) ( 10,539)
本期所得稅總額 149,842 152,112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17,158) 17,693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7,158) 17,693
所得稅費用 \$ 132,684 \$ 169,805
  • 2.統 一 證 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度 , 合併 公 司之 子 公司 -統 一 期 貨、 統 一投 顧 、統 証創 投 、統 一綜 代 及統 一 保代 皆已 核 定 至 102 年 度。
  • 3.未 分 配盈 餘 相關 資訊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961,560
\$
1,549,976
103年6月30日
87年度以後 \$
1,095,887
  • 4.兩 稅 合一 相 關資 訊
  • (1)截至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753,666 、 \$635,656 及\$758,504。
  • (2)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累 積 未 分 配 帳 戶 餘 額 。 民 國 103 年 分 配 102 年度 盈 餘時 之 股東 可扣 抵 稅額 比 率 為 20.48%; 民 國 103 年 度 盈餘 分配 之 預計 稅 額扣 抵比 率 為 20.63%。
  • 5.本 公 司民 國 97 年 度、99 年度 及 100 年 度之 營 利事 業 所得 稅結 算 申報, 經稅 捐 稽徵 機 關核 定後,應 補 徵所 得 稅計 \$18,779,本公 司對 核 定內 容仍 有 不服 , 已依 法提 出 行政 救 濟, 並就 核 定內 容 評估 調整 入 帳。

(以 下空 白)

(四 十五 )每股 盈 餘

104年4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390,849
1,323,119 \$
0.30
員工分紅 - 381
\$
390,849
1,323,500 \$
0.30
103年4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615,654
1,323,119 \$
0.47
員工分紅 - 493
\$
615,654
1,323,612 \$
0.46
104年1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948,303
1,323,119 \$
0.72
員工分紅 - 875
\$
948,303
1,323,994 \$
0.72
103年1至6月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078,856
1,323,119 \$
0.82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分紅 -
\$
1,078,856
872
1,323,991
\$
0.81

(四 十六 )企業 合 併

1.本 公 司於 民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完 成 採營 業 讓與 方 式受 讓渣 打 國際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消 費 性 金 融 證 券 經 紀 業 務 。 此 交 易 係 為 擴 大 經 紀 業 務 規 模 、 提 高 經 紀 業 務 市 佔 率 並 厚 實 客 戶 基 礎 , 以 產 生 業 務 綜效。整 體 讓與 營 業買 賣 價款 計\$99,312。評 估 基 準日 之 融資 融 券債 權淨 額 計\$557,005,合 計 營業 讓 與交 易金 額 為\$656,317。

2.本 公 司委 託 致遠 財務 管 理顧 問 股份 有限 公 司以 103 年 10 月 9 日 作為 評 價 基 準 日 進 行 價 格 收 購 分 攤 分 析 , 其 收 購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所 取 得 之資 產 和承 擔 之負 債在 收 購日 之 公允 價值 資 訊如 下 :

103年10月9日
收購對價-現金 \$ 656,317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
應收證券融資款 575,094
轉融通保證金 1,12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1,222
應收證券融資款利息 9,475
不動產及設備 3,148
無形資產 54,160
融券保證金 ( 14,224)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 15,680)
應付融券利息款 ( 2)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614,313
商譽 \$ 42,004

(以 下空 白)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名稱 及 關係




與本公司之關係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統一投信) 關聯企業
統一企業(股)公司(統一企業)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超商(股)公司(統一超商) 其他關係人
統一藥品(股)公司(統一藥品)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股)公司(統一實業)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股)公司(統一東京)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
人間
重大
交易

1. 應收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0
\$ -
103年6月30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43,030
2. 其他 營 業收 入-代
基金

續費

入/信
託收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0,269
\$ 8,825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9,168
\$ 17,537
上述

易係

契約
約定

格按

收款
3. 租金

期間 押金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3.05.01~105.04.30 \$
521
\$
1,746
\$ 1,732
其他關係人:
統一藥品 101.08.01~104.07.31 110 1,470 1,470
統一東京 103.04.01~107.03.31 987 1,663 1,639

~61~

其他 - 103 99

4,982\$ 4,940\$

期間 押金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3.05.01~105.04.30 \$
521
\$ 3,492 \$ 3,465
其他關係人:
統一藥品 101.08.01~104.07.31 110 2,940 2,940
統一東京 103.04.01~107.03.31 987 3,325 3,271
其他 - 202 198
\$ 9,959 \$ 9,874

上 開租 金 收入 係 出租 部 分辦 公 室營 業場 所 予各 關 係人 ,租 金 計價 方 式係 由 雙方 議 定, 並 依租 賃 契約 約 定按 期收 款 。

  1. 股務 代 理收 入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企業 \$ 928 \$ 989
統一實業 322 415
統一超商 395 406
其他 754 717
\$ 2,399 \$ 2,527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企業 \$ 1,852 \$ 1,866
統一實業 631 722
統一超商 784 805
其他 1,391 1,262

5. 持有 關 係人 發 行之 有價 證 券-自營

104年6月30日 104年4至6月 104年1至6月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處分(損)益
其他關係人:
統一企業 - \$
-
\$ - \$
339
統一實業 - - ( 193)
(
191)
統一超商 5 1,085 ( 109)
(
547)
\$
1,085
(\$ 302) (\$
399)
103年6月30日 103年4至6月 103年1至6月
期末股數
(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損)益 處分(損)益
其他關係人:
統一企業 64 \$ 3,430 (\$ 159) (\$ 1,538)
統一實業 - - ( 2,462) ( 3,220)
統一超商 27 6,453 1,785 1,604
\$ 9,883 (\$ 836) (\$ 3,154)
  1.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包括 董 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已付或應付主要管理階層 員工服務之薪酬如下:

104年4至6月 103年4至6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20,438
\$ 23,269
退職福利 505 430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20,943
\$ 23,699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47,039
\$ 46,572
退職福利 968 860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48,007
\$ 47,432

(以下空白)

八、 質押 之 資產

合併 公 司各 項 資產 提供 設 定質 押 或其 他用 途 受有 限 制者 明細 如 下:

資產項目 104年6月30日 103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850,000
\$
95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2,069,900 995,1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0,208,534 7,593,791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2,625,744 -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金融債券 1,100,000 -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公債 50,000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852 838 代收股款、員工遭法
院強制扣留薪資款
-質押定期存款 1,636,546 1,697,624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314,325 1,319,666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
其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722,000 90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交割結算基金 78,000 78,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37,572 37,693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資產項目 103年6月30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
72,165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公債 1,23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6,181,14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公債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其他流動資產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183,905 代收股款、員工遭法
院強制扣留薪資款
-質押定期存款 1,713,832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不動產及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325,007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 本票額度之保證
其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857,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交割結算基金 78,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37,814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
擔保及申請發行商業
本票額度之保證
重大

有負

及未
認列

合約

無。
重大

災害

  • 無。
  •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無。

十二 、 其他

(一)財務 風 險之 管 理目 標及 政 策

1.風 險 管理 目 標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性 地 強 化 全 體 同 仁 之 風 險 文 化 並 確 保 公 司 能 於 健 全 有 效 之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下 , 積 極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之 發 展 ; 並 在 適 當 之 風 險 容 忍 度下 , 持續 提 昇獲 利, 創 造公 司 價值 ,達 成 資本 報 酬極 大化 之 目標 。

2.風 險 管理 制 度

合 併 公 司 為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之 完 整 性 , 落 實 風 險 管 理 之 制 衡 機 制 , 提昇 風 險管 理 之分 工效 能, 特 制定 「 風險 管 理政 策」。本 政策 係 為在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建 立 機 制 遵 行 與 政 策 溝 通 的 導 引 工 具 , 使 合 併 公 司 各 階 層 在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 能 對 辨 識 、 衡 量 、 監 視 及 控 制 各 項 風 險 , 建 立 一 致 的 遵 循 標 準 , 以 將 合 併 公 司 各 項 業 務 之 風 險 , 控 制 在 事 前 設 定 之 範 圍內 。

合 併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 涵 蓋 對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表 內 及 表 外 業 務 所 涉 及 之 風 險 , 如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風 險 、 作 業 風 險 、 法 律 風 險 、 模型 風 險等 , 均納 入風 險 管理 範 疇。

3.風 險 管理 組 織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 董 事 會 、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 風 控 室 、 業 務 部 門 及 其 他 相 關 部 門 (如 稽 核 室 、 總 經 理 室 、 法 令 遵 循 處 、 法 務 科 及 財 務 部 ), 負 責規 劃 監督 與 執行 。

  • (1)董事 會 應確 保 風 險管 理 之有 效 性, 並負 風 險管 理 最終 責任, 並 負責 下列 事 項:
  • A.建 立 適當 的 風險 管理 體 系,作 業 流 程及 公 司的 風 險管 理文 化,並 配置 必 要之 資 源以 利執 行 運作 。

B.審 核 風險 管 理政 策。

  • C.核 決 業務 申 請、 授權 交 易及 風 險限 額。
  • (2)風險 管 理委 員 會 向董 事 會報 告 ,並 負責 下 列事 項 :
  • A.審 核 風險 管 理準 則。
  • B.審 核 最高 風 險容 忍度 。
  • C.定 期 向董 事 會報 告全 公 司之 風 險管 理狀 況 。
  • (3)總經 理 監督 全 公 司日 常 風險 管 理, 並負 責 下列 事 項:

A.監 督 全公 司 日常 風險 管 理之 執 行。

B.核 准 例外 管 理事 項。

(4)資產 負 債委 員 會 向總 經 理報 告 ,並 負責 下 列事 項 : A.制 定 公司 整 體資 產負 債 管理 最 高指 導方 針 。 B.分 析 及控 管 公司 總體 資 產負 債 組合 。

C.核 准 各項 業 務限 額。

D.收 集、分析 國 內 外利 率、匯率、景 氣變 動 及政 治 經濟 環境 變 動資 訊, 並 預測 未 來之 金融 情 勢。

(5)風 控 室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其 相 關 規 範 , 向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報 告 ; 就日 常 風險 管 理, 向總 經 理報 告 ,並 負責 下 列事 項 :

A.制 定 全公 司 之風 險管 理 制度 。

B.發 展 衡量 及 管理 公司 風 險之 有 效方 法。

C.覆 核 業務 部 門之 風險 管 理制 度 。

D.蒐 集 資料 、 彙總 資訊 , 產生 風 險報 告。

E.分 析 各項 業 務之 風險 狀 況, 並 向總 經理 報 告。

F.依 會 議性 質 與需 求, 向 風險 管 理委 員 會 報 告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狀 況 。

G.執 行 風險 管 理委 員會 指 定之 工 作事 項與 控 管業 務 部門 之風 險 。

(6)稽核 室 負責 下 列 事項 :

A.執 行 作業 風 險控 管。

B.將 風 險管 理 制度 規範 , 納入 內 部稽 核 制 度 , 列 入 日 常 查 核 計 劃 。

C.評 估 內部 控 制制 度之 有 效性 , 並確 認其 執 行成 效 。

(7)總經 理 室法 令 遵 循處 及 法務 科 負責 下列 事 項:

A.法 令 遵循 處 確保 業務 執 行及 風 險管 理制 度 皆能 遵 循法 令規 範 。

B.法 務 科執 行 法律 風險 控 管。

(8)財務 部 負責 下 列 事項 :

A.確 認 部位 資 料之 正確 性 與損 益 計算 之合 理 性。

B.分 析 及控 管 自有 資本 適 足比 率 。

C.分 析 公司 之 資產 負債 結 構之 適 當性 。

(9)業務 部 門負 責 下 列事 項 :

A.依 據 風險 管 理政 策及 相 關規 範 ,制 定各 業 務之 風 險管 理細 則 。 B.提 供 風控 室 充分 之部 位 資訊 與 風控 資訊 。

4.風 險 管理 政 策

合 併 公 司 為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之 完 整 性 , 落 實 風 險 管 理 之 制 衡 機 制 , 提昇 風 險管 理 之分 工效 能, 特 制定 「 風險 管 理政 策」。本 政策 係 為在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建 立 機 制 遵 行 與 政 策 溝 通 的 導 引 工 具 , 使 合 併 公 司 各 階 層 在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 能 對 辨 識 、 衡 量 、 監 視 及 控 制 各 項 風 險 , 建 立 一 致的 遵 循標 準,以將 公司 各 項業 務 之風 險,控 制 在事 前 設定 之範 圍 內。 合 併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流 程 , 包 含 風 險 辨 識 、 風 險 衡 量 、 風 險 監 視 及 控 制 各項 風 險, 各 類風 險評 估 及因 應 策略 分別 敘 述如 下 :

(1)市場 風 險管 理

在 市 場 風 險 控 管 方 面 , 合 併 公 司 已 建 置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RiskManager),公 司所 有 交易 部 位,皆 已納 入 風險 管 理系 統每 日 監 控,計 算 風險 值(Value at Risk)。超 限控 管指 標 以名 目 本金、停損 、 敏 感度 (Greeks)與 風 險值 為 主 , 並 於 每 日出 具 風 險 管 理 報 表, 執 行 例行 控 管及 超 限處 理。

(2)信用 風 險管 理

信用 風 險控 管 方面 ,違 約 機率 之 量化 模型 採 用 KMV 模 型 處理 , 計算 發 行公 司 的 違 約機 率 ,並 呈 報 揭 露各 交 易相 對 人 與 發行 公 司之 信 用 暴 險值 、 有 價 證券 之 信用 風 險 狀 況, 藉 由定 期 檢 視 信用 狀 況降 低 信 用暴 險 。

(3)資金 流 動性 風 險

由 資金 調 度 單 位定 期 預測 未 來 資 金需 求 與供 給 、 整 合公 司 背書 保 證 及資 金 貸予 相 關業 務, 進 行每 日 監控 資金 調 度狀 況 。

  • 5.避 險 與抵 減 風險 策略
  • (1)避險 與 抵減 風 險 之政 策 包含 在 公司 之風 險 管理 政 策中,而 避險 部 位 與被 避 險之 交 易部 位需 視 為一 組 合部 位,其損 益 及風 險 資訊 採 合併 計算 來 衡量 。
  • (2)整體 部 位(避險 部位 與 交易 部 位)納 入風 險 管理 系 統每 日監 控,計 算 風險 值(Value at Risk)等相 關 資訊。超 限控 管 指標 則 以名 目本 金 、 停損、價 格 敏 感度 與風 險 值為 主,並 於每 日 出具 風 險管 理報 表,執 行例 行 控管 及 超限 處理 。
  • (3)避 險 與 抵 減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策 略 乃 利 用 整 體 部 位 (避 險 部 位 與 交 易 部 位 )之 損 益 來 衡 量 , 追 蹤 其 避 險 部 位 損 益 之 合 理 性 , 以 及 與 交 易 部位 損 益之 相 互抵 減關 係 ,並 控 制在 一定 合 理範 圍 內。
  • (二)信用 風 險
  • 1.信 用 風險 之 來源 和定 義

合併 公 司從 事 金融 交易 所 暴露 之 信用 風險,包 括 發行 人 信 用風 險、交 易 對手 信 用風 險 及標 的資 產 信用 風 險:

  • (1)發行 人 信用 風 險 係指 合 併公 司 持有 金融 債 務工 具,因 發行 人 發生 違 約 而 未 依 約 定 條 件 償 還 其 債 務 ,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2)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與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於 約 定 日 期 未 履 行 交 割 或 支 付 義 務 ,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3)標 的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因 金 融 商 品 所 連 結 之 標 的 資 產 信 用 評 等 遭 信評 公 司降 評 或發 生違 約 情事 而 產生 損失 之 風險 。

使 合 併 公 司 面 臨 信 用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銀 行 存 款 、 債 務 證 券 、 店 頭 市 場 衍 生 工 具 之 交 易 、 債 券 附 條 件 交 易 、 借 券 交 易 存 出 保 證 金 、 期 貨 交易 保 證金 、 其他 存出 保 證金 及 應收 款項 等 。

  • 2.信 用 風險 最 大暴 險額 及 信用 風 險集 中度 情 形
  • 合併 公 司資 產 負債 表內 金 融資 產,在 不 考慮 擔 保品 或 其他 信用 加 強工 具 下,其 最大 暴 險約 當等 於 其帳 面 價值。合 併 公司 信 用風 險暴 險 來源,以 台灣 地 區為 主,主 要 係因 合 併公 司 現金 存放 於 銀行 等 金融 機構、持 有 銀 行發 行 或擔 保 之債 務證 券,以 及合 併 公 司承 作 衍生 工 具交 易、客 戶 保 證 金專 戶 之交 易 對手 均為 金 融機 構 所致,各項 金 融資 產 之信 用風 險 說明 : (1)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現 金及 約 當 現 金主 要 係包 含 銀 行 定期 存 款、 活 期 存 款及 支 票存 款 , 往來 機 構主 要 為本 國金 融 機構 。

  • (2)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流動
  • A.基 金

合併 公 司基 金 持有 部位 為 債券 型 基金,惟 持有 部 位不 高,信 用風 險低 。

B.債 權 證券

債權 證 券主 要 係為 公債、可 轉(交)換 公司 債 及外 國 債等 部位,發 行人 主 要為 中 華民 國政 府、本 國法 人 機構 與 外國 法 人機 構,可轉 (交)換 公司 債 約 有 21.41%為 銀 行擔 保 。 詳細 說 明如 下 :

a.公 債

合併 公 司持 有 債券 部位 主 要為 政 府債 券(含中 央 及地 方),整 體 而言 , 公司 持 有債 券之 信 用風 險 低。

b.可 轉(交)換 公司 債

合併 公 司所 持 有之 可轉 (交 )換 公 司債 部位,大 多 均為 本 國法 人 機構 所 發行,合 併 公司 藉 由台 灣 經濟 新報 信 用風 險 分級 (TCRI) 控管 , 降低 高 度風 險之 發 行人 信 用暴 險。

c.外 幣 債券

合併 公 司所 持 有外 幣債 券,投 資標 的 主要 係 以債 信 優良 之標 的 為主 , 信評 皆 符合 法規 規 範。

C.衍 生 工具 -期 貨 交 易保 證 金

合併 公 司從 事 集中 市場 之 期貨 交 易時,須將 保 證金 存 入 期貨 公 司 指定 之 保證 金 專戶,作 為保 證 將來 履 行契 約 義務 之 資金,並 存放 於金 融 機構 , 故信 用風 險 低。

D.衍 生 工具 -櫃 檯 買 賣

合併 公 司從 事 店頭 市場 之 衍生 工 具交 易時,皆 會與 各 交 易對 手 簽 訂 ISDA 合約 , 以 作為 雙 方從 事 該類 交易 之 協議 文 件; 該協 議 為 買賣 各 種 OTC 衍生 工具 之 交易 活 動提 供主 體 合約 模 式,倘若 任 何 一方 違 約或 提 早終 止交 易,則雙 方 受 合約 約 束須 對 協議 涵蓋 的 全 部未 平 倉交 易 採用 淨額 結 算。 有 關雙 方於 簽 訂 ISDA 總 協議 時 , 亦會 簽 訂信 用 擔保 附件 (Credit Support Annex, CSA)。根據 CSA, 抵押 品 會由 交 易其 中一 方 轉交 另 一方,以減 低 未平 倉 交 易內 之 交 易對 手 風險 。 另請 參考 附 註六 (十 一)之說 明 。

合併 公 司從 事 OTC 衍生 工 具交 易 種類,包括 利 率交 換 與 換匯 交 易 等, 交 易對 手 地區 別為 本 國, 產 業則 為金 融 服務 業 。

  • E.附 賣 回債 券 投資
  • 債券 附 賣回 交 易係 指債 券 持有 人 將債 券賣 給 合併 公 司,雙方 約 定 承作 之 價格、利 率 與天 期,到期 時,再由 客 戶以 事 先約 定之 價 格 買回 該 債券;合 併 公司 於 承作 此 業務 時,因款 項 須交 付 於交 易 對 手,所 以 須承 受 交 易對 手 信用 風 險。考量 優 良擔 保 品情 況下,將 有效 降 低交 易 對手 信用 風 險淨 暴 險,且合 併 公司 交 易對 象皆 為 信 用良 好 之金 融 機構,交易 對 手信 用 風險 甚低。另 請 參考 附 註 六(十 一)之說 明 。
  • F.應 收 證券 融 資款

應收 證 券融 資 款為 合併 公 司辦 理 融資 融券 業 務對 客 戶之 融資,該 融資 款 項係 以 客戶 融資 買 進之 股 票提 供作 為 擔保,合 併 公司 並 透 過資 訊 系統 每 日控 管客 戶 之維 持 擔保 率,且 依 證券 商 辦 理有 價 證 券買 賣 融資 融 券業 務操 作 辦法 規 定,融資 維 持率 為 130%,其信 用 風險 極 低。

G.借 券 擔保 價 款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為 合 併 公 司 於 他 家 券 商 融 券 賣 出 股 票 之 出 售 價 款 , 扣 除 證 交 稅 及 手 續 費 之 後 之 價 款 , 存 放 於 他 家 券 商 作 為 擔 保 品 , 因合 併 公司 交 易對 象皆 為 信用 良 好之 金融 機 構,交 易 對 手信 用 風 險甚 低 。

H.借 券 交易 存 出保 證金

借 券 交 易 存 出 保 證 金 為 合 併 公 司 於 他 家 券 商 融 券 賣 出 股 票 而 提 供保 證 金存 放 於他 家券 商 做為 擔 保,因合 併 公司 交 易對 象皆 為 信 用良 好 之金 融 機構 ,交 易 對手 信 用風 險甚 低 。

I.應 收 帳款

係證 券 商經 營 業務 所生 之 債權,包 括 受託 買 賣業 務 之應 收交 割 價 款、出售 營 業證 券 之應 收 成交 價 款、自辦 信 用交 易 之應 收融 資 利 息及 受 託買 賣 證券 業務 產 生之 應 收款 項等;因 合併 公 司 之應 收 帳 款主 要 皆為 受 託業 務及 自 營業 務,係 與交 易 所或 櫃 買中 心買 賣 有 價證 券 之交 割 款項 ,故 信 用風 險 極低 。

J.其 他 應收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主 要 為 因 應 外 幣 資 金 需 求 與 銀 行 承 作 換 匯 交 易 之 應 收款 項;換 匯交 易 因係 僅 為不 同 幣別 資金 之 交換 收 付,且往 來 銀 行皆 為 信評 良 好之 銀行 , 故信 用 風險 極低 。

K.其 他 流動 資 產

主 要 為 合 併 公 司 為 申 請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擔 保 及 申 請 發行 商 業本 票 額度 之保 證。與合 併 公 司往 來 銀行 皆 為信 用評 等 優 良之 金 融機 構 ,故 信用 風 險極 低 。

L.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非流 動

為合 併 公司 承 作信 託業 務,將中 央 政 府公 債 存放 於 中央 銀行 作 為 擔保 , 無論 債 券本 身或 者 存放 之 金融 機構 信 用風 險 皆極 低。

M.其 他 非流 動 資產

主要 係 營業 保 證金、交 割結 算 基金 及 存出 保 證金。營 業 保證 金 主 要存 放 在本 國 信用 良好 之 銀行,交 割 結算 基 金繳 存 於證 券交 易 所, 是由 證 交所 在 市場 證券 買 賣一 方 不履 行交 付 義務 時 代償 使用,前 兩者 保 證金 所 存放 之機 構 信用 風 險甚 低;存 出 保證 金 係 指合 併 公 司在 外 存出 供 作保 證金 之 現金 或 其他 資產,因 存出 對 象 甚多 且 每 筆存 出 金額 不 高,故信 用 風險 具 分散 性,整體 存 出保 證 金信 用 暴 險甚 低 。

3.信 用 品質 分 級

合併 公 司內 部 信用 風險 分 級,可 分 為低 度風 險、中度 風 險及 高度 風 險, 各等 級 定義 如 下:

  • (1)低度 風 險:表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具有 穩健 程 度以 上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即 使 面臨 重 大 之不 確 定因 素 或暴 露於 不 利之 條 件,亦能 維 持其 財務 承 諾履 約 能力 。
  • (2)中度 風 險:表 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薄 弱,不 利 之經 營、 財 務或 經 濟條 件, 將 削減 其 財務 承諾 履 約能 力 。
  • (3)高度 風 險:表 示 該公 司 或標 的 之財 務承 諾 履約 能 力脆 弱,該 公 司是 否能 履 行承 諾 ,將 視經 營 環境 與 財務 狀況 是 否有 利 而定 。
  • (4)已減 值: 表示 該 公司 或 標的 未 依約 履行 其 義務, 合 併 公司 依 潛在 損 失估 計 已達 減 值標 準。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信 用 風 險 分 級 與 外 部 信 用 評 等 ,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中 對 於 內 部 及 外 部 之 信 用 分 級 並 無 直 接 關 係 , 主 要 係 用 以 表 達 信 用 品 質 之 相 似 度 。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信 用 風 險 分 級 , 係 依 中 華 信 評 機 構 信 用 評 等 、 台 灣經 濟 新 報 TCRI 評 等為 分 級依 據,部 份外 國 債券 則 採債 券價 格 法推 算 違約 機 率, 以 歷史 累積 違 約機 率(1 year)進行 信 用風 險 分 級及 管 理。

公司內部 中華信評機構 台灣經濟新報 歷史累積
信用風險等級 信用評等 TCRI評等 違約機率(1year)
低度風險 twAAA
~twBBB-
1~4 0.03%~1.21%
中度風險 twBB+
~ twBB
5~6 1.21%~5.10%
高度風險 twBB-
~ twC
7~9 5.10%~26.85%
已減值 D D -

(以下空白)

合併 公 司金 融 資產 按信 用 品質 分 類, 包括 正 常資 產 、已 逾期 但 未減 值 、已 減值 等 三類 :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4年6月30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但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177,972
\$
308
\$
-
\$
-
\$
-
\$
8,178,280
\$
-
\$
8,178,28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266,477 - - - - 266,477 - 266,477
債權證券 19,013,384 774,115 27,572 - - 19,815,071 - 19,815,071
買入選擇權-期貨 7,628 - - - - 7,628 - 7,628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2,009,632 - - - - 2,009,632 - 2,009,632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28,120 - - - - 28,120 - 28,120
附賣回債券投資 2,852,130 - - - - 2,852,130 - 2,852,1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12,771,864 - - - 139,130 12,910,994 144,839 12,766,155
轉融通保證金 10,539 - - - - 10,539 - 10,539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38,994 - - - - 38,994 - 38,994
客戶保證金專戶 6,307,552 - - - - 6,307,552 - 6,307,552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26,732 - - - - 26,732 - 26,732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24,154 - - - - 24,154 - 24,154
應收票據 1,525 - - - - 1,525 - 1,525
應收帳款 13,296,960 - - - 3,082 13,300,042 3,082 13,296,960
其他應收款 935,696 - - - - 935,696 - 935,696
其他流動資產 2,216,357 - - - - 2,216,357 - 2,216,35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645 - - - - 50,645 - 50,645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34,301 - - - 16,683 1,150,984 16,683 1,134,301
合計 \$
69,170,662
\$
774,423
\$
27,572
\$
-
\$
158,895
\$
70,131,552
\$
164,604
\$
69,966,948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3年12月31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但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354,902
\$
317
\$
-
\$
-
\$
-
\$
6,355,219
\$
-
\$
6,355,21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242,193 - - - - 242,193 - 242,193
債權證券 12,755,083 911,333 29,378 - - 13,695,794 - 13,695,794
買入選擇權-期貨 2,517 - - - - 2,517 - 2,517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1,626,959 - - - - 1,626,959 - 1,626,959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37,026 - - - - 37,026 - 37,026
附賣回債券投資 1,502,364 - - - - 1,502,364 - 1,502,364
應收證券融資款 13,415,416 - - - - 13,415,416 6,654 13,408,762
轉融通保證金 219 - - - - 219 - 219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1,670 - - - - 1,670 - 1,670
客戶保證金專戶 5,569,228 - - - - 5,569,228 - 5,569,228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12,224 - - - - 12,224 - 12,224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11,042 - - - - 11,042 - 11,042
應收票據 994 - - - - 994 - 994
應收帳款 6,905,877 - - - - 6,905,877 - 6,905,877
其他應收款 354,054 - - - - 354,054 - 354,054
其他流動資產 3,106,558 - - - - 3,106,558 - 3,106,55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518 - - - - 50,518 - 50,518
其他非流動資產 1,288,950 - - - 12,532 1,301,482 12,532 1,288,950
合計 \$
53,237,794
\$
911,650
\$
29,378
\$
-
\$
12,532
\$
54,191,354
\$
19,186
\$
54,172,168

金融資產信用品質分類表

日期:103年6月30日

正常資產 已逾期但 已提列損失
金融資產 低度風險 中度風險 高度風險 未減值 已減值 合計 之金額 淨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974,759
\$
337
\$
-
\$
-
\$
-
\$
4,975,096
\$
-
\$
4,975,09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基金暨貨幣市場工具 278,109 - - - - 278,109 - 278,109
債權證券 9,609,951 891,909 - - - 10,501,860 - 10,501,860
買入選擇權-期貨 18,286 - - - - 18,286 - 18,286
衍生工具-期貨交易保證金 1,737,684 - - - - 1,737,684 - 1,737,684
衍生工具-櫃檯買賣 33,897 - - - - 33,897 - 33,897
附賣回債券投資 2,422,056 - - - - 2,422,056 - 2,422,056
應收證券融資款 12,659,316 - - - - 12,659,316 6,279 12,653,037
轉融通保證金 249 - - - - 249 - 249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4,243 - - - - 4,243 - 4,243
客戶保證金專戶 5,150,353 - - - - 5,150,353 - 5,150,353
借券擔保價款
(含融券)
12,176 - - - - 12,176 - 12,176
借券交易存出保證金
(含融券)
19,561 - - - - 19,561 - 19,561
應收票據 1,188 - - - - 1,188 - 1,188
應收帳款 11,586,165 - - - - 11,586,165 - 11,586,165
其他應收款 566,100 - - - - 566,100 - 566,100
其他流動資產 2,559,034 - - - - 2,559,034 - 2,559,03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331 - - - - 50,331 - 50,33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220,076 - - - 12,660 1,232,736 12,660 1,220,076
合計 \$
52,903,534
\$
892,246
\$
-
\$
-
\$
12,660
\$
53,808,440
\$
18,939
\$
53,789,501

(三)流動 性 風險

  • 1.流 動 性風 險 定義 及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定 義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獲 得 融 資 以 提 供 資 金 履 行 將 到 期 之 金 融 負 債 而 可 能 承 受 之 財 務 損 失 。 上 述 情 形 可 能 削 減 合併 公 司交 易 及投 資等 活 動之 現 金來 源。
  • 2.流 動 性風 險 管理 程序 及 模擬 測 試

為 防 範 流 動 性 風 險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之 危 機 , 合 併 公 司 業 已 訂 定 因 應 流動 性 風險 之 危機 處理 程 序, 並 定期 監控 資 金流 動 性缺 口。

(1)程序

合 併公 司 之 資 金運 用 除各 項 業 務 營運 資 金及 長 期 投 資外 , 需保 持 適 當 之週 轉 金 以 備日 常 營運 所 需 , 剩餘 資 金之 用 途 應 避免 過 於集 中 , 以 持有 具 流 動 性及 優 質的 生 利 資 產為 原 則, 並 依 合 併公 司 相關 政 策 辦理 。

資 金調 度 權 責 單位 就 合併 公 司 日 常資 金 流動 量 及 市 場狀 況 之變 動 , 調整 流 動性 缺 口, 以確 保 適當 之 流動 性。

  • (2)模擬 測 試
  • A.每 月 就資 金 供給 與需 求 面檢 視 資金 流動 風 險,並模 擬 分析 緊 急可 動用 資 金,包 括 現 金、金 融 機構 融 資 額度、融 資 融券 與 部位 處 份 價值 之 情境 分 析,以設 算 最大 緊 急可 動用 資 金與 資 金需 求,最後 再檢 視 公司 之 資金 安全 存 量, 以 監控 資金 流 動風 險 。
  • B.上 述 資金 流 動風 險,一 般 情形 為 每 月檢 視,但在 金 融 機構 融 資額 度 中 之 加 計 銀 行 信 用 風 險 可 用 額 度 小 於 一 定 金 額 (該 金 額 得 視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性 與 公 司 資 金 實 際 供 需 適 時 調 整 之 )時 , 調 整 為 每 週 檢視 其 安全 存 量,並提 出 資金 預 警報 告後,由 財 務部 部 門主 管 召 集資 金 控管 會 議。
  • C.除 公 司個 別 資金 流動 風 險,另模 擬 若市 場 發生 重 大之 危機 事 件時 , 資金 供 給最 小 化與 資金 需 求最 大 化之 壓力 測 試, 包 括:

    • a.在 市 場發 生 重大 之危 機 事件 時,金 融機 構 融資 額 度與 部位 處 份 價值,其 可 視 為資 金供 給 之極 小 化比 例,並依 現 實 狀況 適當 調 整之 , 進而 設 算在 最大 壓 力下 之 資金 供給 總 額。
    • b.除 營 業費 用 外, 以存 量 概念 設 算最 大壓 力 下 之 資 金 需 求 總 額 。
    • c.檢 視 最 小 化 之 資 金 供 給 總 額 是 否 大 於 最 大 化 之 資 金 需 求 總 額 , 並進 一 步檢 視 其差 額可 提 供多 久 期間 (月)的營 業 費用 支 出,以 設算 壓 力測 試 之資 金安 全 存量 (月 )。
    • d.壓 力 測 試 之 資 金 最 低 安 全 存 量 (月 )可 視 危 機 事 件 本 身 判 斷 調 整之,常 態 模 擬時,可 假設 至 少 能維 持 6 個 月的 營 運支 出才 屬 安全 存 量。
  • 3.為 管 理流 動 性風 險而 持 有之 金 融資 產及 金 融負 債 到期 分析

  • (1)合併 公 司持 有 包 括現 金 及具 高 度流 動性 且 優質 之 生利 資產,以 支 應 償付 義 務及 存 在於 市場 環 境中 之 潛在 緊急 資 金調 度 需求。合 併公 司 為管 理 流動 性 風險 而持 有 之金 融 資產 主要 為 現金 及 約當 現金,其 中 定期 存 款皆 為 一年 內到 期;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則 以 上 市 櫃 股 票 、 可 轉 債 及 債 務 證 券 為 主 , 皆 為 有 活 絡 市 場 之 部 位 , 流動 性 風險 低 。
  • (2)合併 公 司之 金 融 負債 到 期分 析 如下 。

(以 下空 白)

104年6月30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2,190,302
\$
7,904,148
\$
-
\$
-
\$
-
\$
10,094,450
應付商業本票 2,400,000 2,100,000 - - - 4,50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3,179,775 - - - - 3,179,775
衍生金融負債 766,763 1,473 26,360 10,793 - 805,389
附買回債券負債 - 16,283,300 - - - 16,283,300
融券保證金 866,187 - - - - 866,187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070,705 - - - - 1,070,705
借券存入保證金 46,686 - - - - 46,686
期貨交易人權益 6,280,790 - - - - 6,280,790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9,864,941 46,089 - - - 9,911,030
代收款項 229,797 7,442 - 93,983 - 331,222
其他應付款 856,360 1,281,540 577,064 - - 2,714,964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219,190 - - - 219,190
\$
27,752,306
\$
27,843,182
\$
603,424
\$
104,776
\$
-
\$
56,303,688
103年12月31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
\$
8,760,977
\$
-
\$
-
\$
-
\$
8,760,977
應付商業本票 - 3,750,000 - - - 3,7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1,538,993 - - - - 1,538,993
衍生金融負債 478,383 1,091 9,519 40,685 - 529,678
附買回債券負債 - 9,105,545 - - - 9,105,545
融券保證金 1,519,052 - - - - 1,519,052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842,391 - - - - 1,842,391
借券存入保證金 935,571 - - - - 935,571
期貨交易人權益 5,553,149 - - - - 5,553,149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6,419,589 15,908 - - - 6,435,497
代收款項 170,783 5,135 - 94,037 - 269,955
其他應付款 283,068 193,001 683,212 - - 1,159,281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294,585 - - - 294,585
\$
18,740,979
\$
22,126,242
\$
692,731
\$
134,722
\$
-
\$
41,694,674
103年6月30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1,670,000
\$ 5,860,713 \$ - \$ - \$ - \$
7,530,713
應付商業本票 100,000 5,300,000 - - - 5,40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2,520,044 - - - - 2,520,044
衍生金融負債 631,916 ( 3,104) 11,850 56,300 - 696,962
附買回債券負債 - 7,093,092 - - - 7,093,092
融券保證金 750,691 - - - - 750,691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863,038 - - - - 863,038
借券存入保證金 163,903 - - - - 163,903
期貨交易人權益 5,134,770 - - - - 5,134,770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10,278,371 20,543 - - - 10,298,914
代收款項 372,243 6,366 - 94,689 - 473,298
其他應付款 416,984 1,211,463 565,201 76,540 - 2,270,188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239,494 - - - 239,494
\$
22,901,960
\$ 19,728,567 \$ 577,051 \$ 227,529 \$ - \$
43,435,107

4.租 賃 合約 及 資本 支出 承 諾到 期 分析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作 為 承 租 人 或 出 租 人 在 不 可 撤 銷 之 營 業 租 賃 條 件 下 未 來 最 低 租 金 給 付 總 額 。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支 出 承 諾 係 指 為 取 得建 築 及設 備 之資 本支 出 所簽 訂 之合 約承 諾 。

下表 請 詳合 併 公司 之租 賃 合約 承 諾及 資本 支 出承 諾 之到 期分 析 :

年度 營業租賃支出(承租人) 營業租賃收入(出租人)
不超過一年 \$
100,914
\$
14,031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63,586 916
超過五年 8,436 -
合計 \$
272,936
\$
14,947

(四)市場 風 險

1.市 場 風險 之 定義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 利 率 與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動 , 可能 導 致合 併公 司 的收 益 或投 資組 合 價值 減 少之 風險 。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地 運 用 敏 感 度 分 析 、 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VaR)以 及 壓 力 測 試 等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工 具 , 以 完 整 有 效 地 衡 量 、 監 控 與 管 理 市 場 風險 。

2.風 險 值

風 險 值 係 用 以 衡 量 投 資 組 合 於 特 定 的 期 間 和 信 賴 水 準 (confidence level)下 , 因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變 動 導 致 投 資 組 合 可 能 產 生 的 最 大 潛 在 損 失。 合 併公 司 目前 以 95%之信 賴 水準 , 計算 未 來一 日 之風 險值 。

風 險 值 模 型 必 須 能 夠 合 理 地 、 完 整 地 、 正 確 地 衡 量 該 金 融 工 具 或 投 資 組 合 之 最 大 潛 在 風 險 , 方 能 作 為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風 險 的 模 型 ; 使 用 於 管 理 風 險 之 風 險 值 模 型 , 並 須 持 續 地 進 行 模 型 驗 證 與 回 溯 測 試 , 以 顯 示 該模 型 能夠 合 理有 效衡 量 金融 工 具或 投資 組 合之 最 大潛 在風 險 。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104年1至6月 新台幣 103年1至6月 新台幣
104/6/30 \$
73,461
103/6/30 \$ 107,267
最高 161,498 最高 128,930
平均 88,020 平均 82,974
最低 46,803 最低 43,752
104年1至6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4/6/30 \$
16,920
\$
22,671
\$
81,507
最高 31,630 58,129 166,019
平均 13,171 34,491 81,423
最低 3,691 17,989 41,131
103年1至6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03/6/30 \$
1,297
\$
6,201
\$
104,945
最高 22,870 31,443 122,663
平均 8,528 12,990 80,099
最低 1,297 5,945 41,143

交易活動各類風險因子之風險值統計表

3.外 匯 風險 缺 口資 訊

下表 彙 總合 併 公司 民 國 104 年 6 月 30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止 , 所持 有外 幣 資產 負 債之 金融 工 具依 各 幣別 區分 並 以帳 面 價值 列 示之 外 匯暴 險資 訊 。

(以 下空 白)

104年6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820,271
\$ 211,851 \$
7,401
\$
1,029,830
\$
1,142,865
\$ 370,883 \$
5,583,10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6,148,432 636,218 1,447,525 7,160,743 238,927 3,849 15,635,694
附賣回債券資產 2,261,839 73,101 517,190 - - - 2,852,13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57,436 - - - - - 57,436
其他 1,366,792 70,316 - 97,477 877,419 67,095 2,479,099
外幣金融負債
附買回債券負債 4,276,602 267,849 1,315,959 6,203,587 - - 12,063,997
附賣回債券融券負債 2,167,553 378,300 511,273 - - - 3,057,126
其他 1,239,111 70,246 - - 83,712 66,631 1,459,700

註:民國104年6月30日 美金兌台幣30.860/歐元兌台幣34.460/澳幣兌台幣23.685人民幣兌台幣4.973/港幣兌台幣3.980

103年12月31日
------------ --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09,026
\$
5,594
\$
6,307
\$
1,011,967
\$
940,497
\$
758
\$
3,774,14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6,299,412 1,913,356 969,842 1,773,960 373,870 4,300 11,334,740
附賣回債券資產 1,062,685 - 439,679 - - - 1,502,36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56,115 - - - - - 56,115
其他 2,105,865 12,041 - 111,232 888,179 31,052 3,148,369
外幣金融負債
附買回債券負債 3,722,437 1,571,202 869,437 971,037 - - 7,134,113
附賣回債券融券負債 1,027,306 - 446,856 - - - 1,474,162
其他 1,960,252 12,037 - - 125,093 30,829 2,128,211

註:民國103年12月31日 美金兌台幣31.650/歐元兌台幣38.470/澳幣兌台幣25.905/人民幣兌台幣5.092/港幣兌台幣4.080

103年6月30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05,700
\$
195,570
\$
8,739
\$
1,240,126
\$
608,232
\$
3,065
\$
2,661,43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4,744,401 1,957,612 856,807 1,026,892 474,446 93,371 9,153,529
附賣回債券資產 1,219,765 574,106 628,185 - - - 2,422,05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42,378 - - - - - 42,378
其他 1,212,450 10,670 - 1,136 711,503 44,630 1,980,389
外幣金融負債
附買回債券負債 3,285,814 1,375,284 736,713 406,653 - 47,338 5,851,802
附賣回債券融券負債 1,190,451 573,752 626,829 - - - 2,391,032
其他 1,008,748 10,666 - - 84,479 44,420 1,148,313

註:民國103年6月30日 美金兌台幣29.865/歐元兌台幣40.780/澳幣兌台幣28.085/人民幣兌台幣4.811/港幣兌台幣3.853

4.合 併 公司 貨 幣性 項目 因 匯率 波 動具 重大 影 響於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4 至 6 月暨 104 年 及 103 年 1 至 6 月 認 列 之全 部 兌 換損 益(含 已實 現 及 未實 現)彙 總金 額 分 別為 \$(62,685)、\$4,019、\$411,108 及(\$96,080)。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台 幣 相較 其 他 幣別 升 值而 產 生外 幣兌 換 損益,其 中 主要 為 歐元 外 幣金 融負 債 所產 生 外幣 兌換 利 益金 額 為\$317,932、 美 元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所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金 額 為 \$58,508 及 人 民 幣 外 幣 金 融 負 債 所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金 額 為 \$17,359。

另 合併 公 司 營 業 證 券 中之 國 外 有 價 證 券 ,亦 因 台 幣 相 較 其 他幣 別 升 值 以 及 利 率及 價 格 變 動 而 產 生營 業 證 券 出 售 淨利益 (損 失)及營 業 證券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淨 利 益(損 失),其中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歐 元、美 金 及人 民 幣外 幣 債券 及 股票 之營 業 證券 出 售淨 利益 (損 失)分 別為 (\$246,468)、\$113,464 及\$3,229,歐元、美 金及 人 民幣 外 幣債 券 及 股票 之 營 業 證 券 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之 淨 利 益(損 失)分 別 為(\$29,675)、(\$113,535)及 \$60,903, 另 請 參 考 附 註六 (三 十)及(三 十 二)之說 明 。

(五)金融 工 具之 公 允價 值及 等 級資 訊

1.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及非 金融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除 下 表 所 列 示 之 項 目 外 , 其 他 如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 借 券 保 證 金 、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融 券 保 證 金 、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 借 券 保 證 金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 應 付 帳 款 、 代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註 十 二(五)3.。

104年6月30日
資產及負債項目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重大之其他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之不可觀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17,526
\$
-
\$
617,526
\$
-
103年12月31日
相同資產於活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資產及負債項目 絡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59,287
\$
-
\$
659,287
\$
-
103年6月30日
相同資產於活 重大之其他可 重大之不可觀
資產及負債項目 絡市場之報價 觀察輸入值 察輸入值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非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671,612
\$
-
\$
671,612
\$
-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由 外 部 鑑 價 師 使 用 比 較 法 與 收 益 法 等 評 價 方 式 進 行 評 價 , 或 由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在 地 之 鄰 地 市 價作 為 衡量 基 礎進 行評 估 。

  • 2.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評 價 技術
  • (1)持有 供 交易 目 的 金融 工 具,屬 非 衍 生工 具 者,係 以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 價之 市 場價 格 為公 允價 值。若無 市 場 價格 可 供參 考 時,則採 用 評價 方法 估 計。合 併 公 司採 用 評價 方 法所 使用 之 估計 及 假設,與市 場 參 與者 於 金融 工 具訂 價時 用 以作 為 估計 及假 設 之資 訊 一致,該 資訊 為 合併 公 司可 取 得者。屬 衍 生工 具 者,若可 取 得活 絡 市場 報價,則 以 市場 價 格為 公 允價 值,若 無 活絡 市 場 報價,貨 幣交 換 及 利率 交 換採 用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評 價 , 選 擇 權 採 用 Black-Scholes 模 型 評 價。
  • (2)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 產如 有 活絡 市 場公 開報 價 時,則以 此 市場 價 格為 公 允價 值 。
  • 3.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等 級 資訊
  • (1)合併 公 司金 融 工 具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三 等 級定 義
    • A.第 一 等級

合 併 公 司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活 絡 市 場 係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易 發 生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合 併 公 司 所 投 資上 市 櫃 股票 投 資 、 受 益 憑 證、 屬 於 熱 門 券 之 台灣 中 央 政 府 債 券 投資 及有 活 絡市 場 公開 報價 之 衍生 工 具等 皆屬 之 。

B.第 二 等級

資 產 或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 之報 價 者 除外 。 合 併 公 司 投 資之 非 屬 熱 門 券 之 公債 、 公 司 債 、 金 融債 券 、 可轉 換 公 司 債 、 貨 幣交 換 、 利 率 交 換 、選 擇 權 、 資 產 交 換等 衍生 工 具等 皆 屬之 。合 併 公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至 6 月 持 有之 金 融工 具 並無 重大 之 第一 等 級及 第二 等 級間 移 轉。

C.第 三 等級

資 產 或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入 值 。 合 併 公 司 持有 之 金 融 工 具 並 無第 三等 級 。

(2)金融 工 具公 允 價 值之 等 級資 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

104年6月30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覆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4,888,981
\$
4,727,155
\$
161,826
\$
-
債券投資 19,815,071 703,015 19,112,056 -
其他 1,145,036 1,145,036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50,645 - 50,645 -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57,436 57,436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3,179,775 3,179,775 - -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2,045,380 2,017,260 28,120 -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805,114 734,593 70,521 -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覆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股票投資
\$
5,977,609
\$
5,777,331
\$
200,278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
具項目
103年12月31日
13,695,794
11,380,244
2,315,550
債券投資
-
1,374,712
1,374,712
-
其他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50,518
-
50,518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56,115
56,115
-
股票投資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1,538,993
1,538,993
-
-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1,666,502
1,629,476
37,026
-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529,257
455,385
73,872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
具項目
103年6月30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覆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
8,414,505
\$
8,301,014
\$
113,491
\$
-
債券投資 10,502,726 9,713,068 789,658 -
其他 554,049 554,049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股票投資 66,500 66,50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50,331 - 50,331 -
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投資 42,378 42,378 -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2,520,044 2,520,044 - -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1,789,867 1,755,970 33,897 -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696,561 627,173 69,388 -

(六)資本 管 理

  • 1.資 本 管理 之 目標
  • A.符 合 主 管 機 關 「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 資 本 適 足 警 示 水 準 , 所 列 之 資 本 適足 率 以不 低 於 200%為 基本 目 標。
  • B.本 公 司 對 投 資 部 位 所 涉 及 之 風 險 , 如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風 險 、 作 業 風 險 、 法 律 風 險 、 模 型 風 險 等 , 均 納 入 風 險 管 理 範 疇 。 各 風 險 管 理 權 責 單 位 應 辨 識 、 衡 量 、 監 視 及 控 制 各 項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資 本 目 標 水 準 受 金 融 市 場 衝 擊 能 有 所 防 範 並 反 應 當 前 經 營 策 略 , 資 本投 資 組合 適 於本 公司 之 業務 規 劃與 發展 。
  • 2.資 本 管理 政 策及 程序

為 確 保 公 司 各 項 業 務 長 期 穩 健 的 發 展 , 有 效 承 擔 各 類 風 險 , 本 公 司 依 據 業 務 發 展 規 劃 、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金 融 市 場 環 境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 主 要 資本 評 估程 序 包括 :

  • A.為 維 持資 本 適足 率計 算 準確 性 ,各 單位 提 供正 確 且有 效資 料 源。
  • B.每 月 十 日 申 報 後 , 於 月 底 前 進 行 該 月 資 本 適 足 率 試 算 , 試 算 結 果 若 接 近 法 定 標 準 時 , 召 集 各 單 位 進 行 會 議 討 論 並 擬 出 相 關 因 應 對 策 , 使資 本 適足 率 不低 於 200%為 基本 目 標 。
  • C.本 公 司 之 風 險 限 額 與 經 濟 資 本 皆 須 董 事 會 同 意 , 按 季 報 告 風 險 控 管 情 形 與 揭 露 公 司 投 資 情 況 , 評 估 公 司 風 險 部 位 是 否 超 限 , 投 資 方 向 是 否 與 市 場 趨 勢 背 離 。 於 董 事 會 所 授 權 之 風 險 額 度 內 , 積 極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之 發 展 , 持 續 提 昇 獲 利 , 創 造 公 司 價 值 , 並 符 合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本公 司 依「證 券 商 管理 規 則 」規 定,計 算及 申 報本 公 司之 資本 適 足率 , 並依 金 管證 券 第 1010016685 號 函 規定, 非金 控 綜合 券 商 自 101 年 7 月 申 報 101 年 6 月份 證券 商 資本 適 足率 申報 資 料起 適 用證 券商 自 有資 本 適足 率 比率 進 階計 算法 。 民國 104 年 6 月 30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 資本 適 足率 分別 為 520%、524%及 443%,係 符 合法 定 要求 。

  • (七)信託 資 產與 負 債
  • 合併 公 司信 託 業務 於民 國 100 年 12 月 開始 營 運,並 依信 託業 法 施行 細 則 第 17 條 規 定,於 每 半年 營 業年 度 編製 財務 報 告時,附 註 揭露 信 託帳 之 資 產負 債 表、 損 益表 及信 託 財產 目 錄。
  • 如下 :
民國104年及103年6月30日
信託資產 104年6月30日 103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173,313
\$ 89,473
結構型商品 86,873 126,184
股票 236,158 309,481
基金 1,336,791 902,520
出借證券 613,236 492,654
應收款項 44,110 12,422
合計 \$
2,490,481
\$ 1,932,734
信託負債 104年6月30日 103年6月30日
應付款項 \$
5,062
\$ 11,334
信託資本 2,436,865 1,755,812
累積盈虧 48,554 165,588
合計 \$
2,490,481
\$ 1,932,734

信託資產負債表

(2)信託 損 益表

民國104年及103年1至6月


104年1至6月
103年1至6月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
112
\$
89
現金股利
2,427
20
出借股票收入
11,713
6,825
投資收入-已實現
44,795
12,817
851
161,357
投資收入-未實現
59,898
181,108
小計
信託費用
管理費
(
38)
(
手續費
(
4)
(
借貸費用
(
1,812)
(
(
信託損益表
19)
1)
1,550)
匯費 ( 1) 1)
稅前淨利
58,043
179,537
(
11)
(
所得稅費用
9)
\$
58,032
\$
179,528
稅後淨利
民國104年及103年6月30日

104年6月30日 103年6月30日
銀行存款 \$ 173,313 \$ 89,473
結構型商品 86,873 126,184
基金 1,336,791 902,520
股票 236,158 309,481
出借證券 613,236 492,654
其他 44,110 12,422
合計 \$ 2,490,481 \$ 1,932,734

信託財產目錄

(以 下空 白)

(八)本公 司 依期 貨 交易 法相 關 規定 , 應符 合財 務 比率 之 限制 及其 執 行情 形

法令 依 據: 期 貨商 管理 規 則

規定


104

6
30
103

6

30
標準 執行情形
條次





17


3,065,274 8.13倍 2,958,039 37.44倍 ≧1 符合標準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376,910 78,999
17


3,425,760 178.53倍 3,021,281 70.94倍 ≧1 符合標準



19,189 42,591
22


3,065,274 766.32% 2,958,039 739.51% ≧60% 符合標準






400,000 400,000 ≧40%
調





2,798,464 2,716,093 ≧20%
22


















252,880 1106.64% 279,259 972.61% ≧15% 符合標準

(九)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依 期貨 交 易法 相 關規 定, 應 符合 財 務比 率之 限 制及 其 執行 情形

法令 依 據: 期 貨商 管理 規 則

規定


104

6
30
103

6
30
標準 執行情形
條次








1,284,773 1,024,341
17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262,866 4.89倍 213,669 5.64倍 ≧1 符合標準



8,869,919 7,482,433
17


8,084,496 1.1倍 6,772,524 1.10倍 ≧1 符合標準
22


1,284,773 199.19% 1,204,341 186.72% ≧60% 符合標準






645,000 645,000 ≧40%
調





852,596 748,049 ≧20%
22








1,029,651 82.80% 1,140,745 65.58% ≧15% 符合標準









(十)專屬 期 貨商 業 務之 特有 風 險

期 貨 商 從 事 期 貨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信 用 風 險 , 且 於 應 向 客 戶 追 繳 保 證 金 而 未 或 無 法 追 繳 時 , 始 會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受 託 從 事 期 貨 交 易 均 依 個 別 客 戶 交 易 情 形 , 每 日 注 意 其 保 證 金 額 度 , 必 要 時 均 要 求 客 戶 追 加 保 證 金 或 減 少 交 易 額 , 以 控 制 此 風 險 ; 另 合 併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自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 即 持 有 之 期 貨 或 選 擇 權 合 約 市 場 價 格 受 投 資 標 的 指 數 波 動 而 變 動 , 若 市 場 指 數 價 格 與 投 資 標 的 呈 反 向 變 動 , 將 產 生 損 失 , 惟 合 併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基 於 風 險 管 理 , 業 已 設 立 停 損 點, 以 控制 此 風險 。

(以 下空 白)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本 公 司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及 債 券 附 條 件 交 易 業 務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4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人 佔合併總營收
編號 之關係 交易 或總資產之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二) 科目 金額 條件 比率(註三)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
1,590,263
註四 2.0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42,000 註四 0.05%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帳款 4,391 註四 0.01%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83,109 註四 0.1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交割款 7,123 註四 0.01%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佣金收入 23,963 註四 0.85%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結算交割服務費 8,223 註四 0.29%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入保證金 16,000 註四 0.0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1,764 註四 0.0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付交割款 9,752 註四 0.01%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投資顧問費 18,000 註四 0.64%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 1,681 註四 0.06%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61,868 註四 0.20%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95,206 註四 0.12%
0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1 自營經手費 2,367 註四 0.08%

註 一 :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二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若 係 母 子 公 司 間 或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同 一 筆 交 易 , 則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如 :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母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子 公 司 部 分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交 易 , 若 其 一 子 公 司 已 揭 露 , 則 另 ㄧ 子 公 司 無 須 重 複 揭 露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 註 三 :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 註 四 : 上 開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服 務 收 入 及 由 關 係 人 提 供 之 諮 詢 服 務 費 用 係 按 契 約 約 定 價 格 處 理 。
  • 註 五 : 基 於 重 大 性 考 量 , 僅 揭 露 金 額 超 過 一 百 萬 之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以下空白)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淨利 之投資利益 備註
統一綜合證券
(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台北市 期貨經紀及自營 \$
644,650
\$
644,650
63,817,303 96.69% \$
1,242,269
\$
82,180
\$
79,459
子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
公司
台北市 有價證券之投資顧問 150,000 150,000 12,400,000 100.00% 146,735 651 651 子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
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承銷
、經紀及投資顧問
34,030 34,030 10,000,000 5.19% 69,229 45,547 2,358 子公司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
公司
維京群島 有價證券投資及控股
公司
2,264,573 2,264,573 67,746,000 100.00% 2,169,144 50,605 50,491 子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
公司
台北市 證券投資信託 624,940 624,940 13,570,830 38.66% 414,756 128,615 50,425
統一人身保險代理人
(股)公司
台北市 保險代理 5,000 5,000 500,000 100.00% 15,129 7,022 7,022 子公司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
(股)公司
台北市 保險代理 5,000 5,000 500,000 100.00% 13,207 4,541 4,541 子公司
統証創業投資(股)公司 台北市 創投公司 300,000 300,000 30,000,000 100.00% 302,010 (
587)
(
587)
子公司
統一證券(維京
島)有限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
香港 有價證券自營、承銷
、經紀及投資顧問
814,705 814,705 182,600,000 94.81% 1,264,662 45,547 42,524 子公司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
香港 財富管理業務 92,091 92,091 23,400,000 100.00% 58,688 5 5 孫公司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
公司
香港 代理人業務 3,403 3,403 1,000,000 100.00% 2,286 (
73)
(
73)
孫公司
統一綜合保險代
理人(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
公司
台北市 證券投資信託 478 478 12,000 0.03% 336 128,615 40

註:關聯企業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除 因 開 辦 證 券 信 用 交 易 外 , 並 無 資 金 貸 與 股 東 或 他 人 。 3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4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5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6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8 .依 據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1 0 3 0 0 3 7 5 7 8 2 號 函 應 行 揭 露 註 冊 於 非 I O S C O M M o U 簽 署 會 員 地 或 未 取 得 I O S C O M M o U 簽 署 會 員 之 證 券 或 期 貨 執 照 之 外 國 事 業 之 業 務 經 營 情 形 : (1)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民國104年6月30日持有證券明細:

帳面價值 期末市價 單位:美元
項目 種類 數量(股)/面額 單價 金額 單價 金額 備註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
FL.R GSC EUROPEAN CDO 結構債 2,500,000 \$
1.000
\$ 2,500,000 \$ 0.656 \$ 1,640,056
FL.R ARES VIR 結構債 5,000,000 0.995 4,975,000 0.775 3,872,669
7,475,000 5,512,725
Less:impairment ( 1,962,275) -
合計 \$ 5,512,725 \$ 5,512,725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STOCK 182,600,000 \$
0.225
\$ 41,001,777 \$ 0.225 \$ 41,001,777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STOCK 23,400,000 0.081 1,901,742 0.081 1,901,742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STOCK 1,000,000 0.074 74,090 0.074 74,090
合計 \$ 42,977,609 \$ 42,977,609

(2)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從事衍生工具情形及金額來源:

係以自有資金7,475,000美元從事衍生工具相關之資產證券化交易,截至民國104年6月30日帳列價值為5,512,725美元。 (3) 從事顧問、諮詢等資產管理業務收入、服務內容及爭訴事件:無。

(4)資產負債表資訊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5年及2014年6月30日

單位:美元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21,770,982 31 \$
18,445,273
29 其他應付款 \$
-
- \$ 3,88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負債總計 - - 3,885 -
之金融資產-流動 5,512,725 8 5,475,000 9 權益
其他應收款 49,718 - 36,177 - 股本 67,746,000 96 67,746,000 106
流動資產合計 27,333,425 39 23,956,450 38 資本公積 757,813 1 757,813 1
採權益法之投資 42,977,609 61 40,115,939 62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1,060,669 2 ( 5,195,264) 8)(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計
746,552
70,311,034
1
100
759,955
64,068,504
1
100
資產總計 \$
70,311,034
100 \$
64,072,389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70,311,034
100 \$ 64,072,389 100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5年及2014年6月30日

單位:港幣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4,722,749
100 \$
14,691,560
100 其他應付款 \$ - -
\$
20,200 -
其他應收款 15,921 - 27,635 - 負債總計 - - 20,200 -
預付款項 6,996 - 6,996 -
流動資產合計 14,745,666 100 14,726,191 100 權益
股本 23,400,000 159 23,400,000 159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 8,654,334) 59)(
(
8,694,009) 59)(
權益總計 14,745,666 100 14,705,991 100
資產總計 \$
14,745,666
100 \$
14,726,191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4,745,666 100
\$
14,726,191 100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15年及2014年6月30日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單位:港幣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西元2015年6月30日 西元2014年6月30日
資產 金額
%
金額 %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74,018 100 \$ 625,082 100 其他應付款 \$ - -
\$
22,980 4
其他應收款 455 - 568 - 負債總計 - - 22,980 4
流動資產合計 574,473 100 625,650 100 權益
股本 1,000,000 174 1,000,000 160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 425,527) 74)(
(
397,330) 64)(
權益總計 574,473 100 602,670 96
資產總計 \$ 574,473 100 \$ 625,650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74,473 100
\$
625,650 100

(5)綜合損益表資訊

統一證券(維京島)有限公司



西元2015年及2014年1至6月
單位:美元
西元2015年1至6月 西元2014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23,306) - (\$ 23,285) -
其他營業費用 ( 7,248) - ( 8,311) -
支出及費用合計 ( 30,554) - ( 31,596) -
營業外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 1,383,311 - 662,58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270,855 - 274,449 -
營業外損益合計 1,654,166 - 937,029 -
稅前淨利 1,623,612 - 905,433 -
所得稅費用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1,623,612 - 905,433 -
停業單位損益 - - - -
本期淨損 \$ 1,623,612 - \$ 905,433 -
統一財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西元2015年及2014年1至6月 西元2015年1至6月 單位:港幣
西元2014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其他營業費用
(\$ 38,754) -
(\$
11,454) -
支出及費用合計
營業外損益
( 38,754) -
(
11,454) -
其他利益及損失 39,970 - 57,624 -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1,216
-
-
-
46,170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停業單位損益
1,216
-
-
-
46,170
-
-
-
本期淨損 \$ 1,216 -
\$
46,170 -

統一證券(代理人)有限公司

綜 合 損 益 表

西元2015年及2014年1至6月

西元2015年1至6月 單位:港幣
西元2014年1至6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支出及費用
其他營業費用
支出及費用合計
(\$
(
19,310)
19,310)
-
(\$
-
(
4,380)
4,380)
-
-
營業外損益
其他利益及損失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 1,188
18,122)
-
-
-
(
-
1,240
3,140)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停業單位損益
本期淨損
(
(\$
18,122)
-
18,122)
-
(
-
-
(\$
3,140)
-
3,140)
-
-
-

(6)關係人交易中與外國事業間往來情形:無。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不 適 用 。

十 四 、 部 門 資 訊

(一)一 般 性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係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公 報 第 8 號 ( I F R S 8 )之 規 定 揭 露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依 主 要 業 務 收 入 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部 門 劃 分 為 經 紀 、 自 營 、 債 券 及 轉 投 資 公 司 , 其 餘 未 達 量 化 門 檻 部 門 之 經 營 結 果 合 併 表 達 於 「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 欄 內 。 各 部 門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之 產 品 及 勞 務 類 型 如 下 :

1 .經 紀 部 門 : 受 託 買 賣 上 巿 、 上 櫃 有 價 證 券 、 融 資 券 業 務 、 借 貸 業 務 、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人 及 法 令 核 准 之 其 它 商 品 交 易 等 業 務 。

2 .自 營 部 門 : 以 自 有 資 金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與 店 頭 市 場 從 事 股 票 、 債 券 等 有 價 證 券 之 交 易 及 期 貨 、 選 擇 權 避 險 操 作 。

3 .債 券 部 門 : 於 店 頭 市 場 買 賣 中 央 政 府 公 債 、 一 般 公 司 債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附 買 回 與 附 賣 回 交 易 業 務 等 。

4 .轉 投 資 公 司 : 合 併 個 體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

  • 5 .其 它 營 運 部 門 包 含 資 本 市 場 部 門 、 期 自 部 門 、 金 融 商 品 部 、 股 務 代 理 部 門 。
  • (二)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稅 前 損 益 衡 量,並 作 為 評 估 績 效 之 基 礎,對 於 可 歸 屬 於 各 營 運 部 門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係 直 接 歸 屬 於 該 部 門 損 益 , 無 法 直 接 歸 屬 之 間 接 費 用 及 後 勤 支 援 部 門 費 用 則 依 據 費 用 性 質 , 按 合 理 計 算 標 準 分 攤 至 各 營 運 部 門 , 無 法 合 理 分 攤 者 , 列 於 「 其 他 」 項 下 。

(三)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104年4至6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564,215 \$
511,358
\$ 30,502 \$
322,826
\$
246,877
(\$ 3,426) \$
1,672,352
部門損益 (\$ 50,188) \$
415,528
(\$ 176,182) \$
98,406
\$
122,009
\$ 28,318 \$
437,891
103年4至6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585,684 \$
445,208
\$ 155,924 \$
173,983
\$
283,132
(\$ 1,478) \$
1,642,453
部門損益 \$ 122,182 \$
357,342
\$ 139,297 \$
38,588
\$
158,795
(\$ 95,420) \$
720,784
104年1至6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1,073,474 \$
818,564
(\$ 59,056) \$
588,970
\$
383,937
(\$ 2,263) \$
2,803,626
部門損益 \$ 27,700 \$
645,405
\$ 159,497 \$
162,805
\$
125,295
(\$ 36,995) \$
1,083,707
103年1至6月
經紀部門 自營部門 債券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1,134,144 \$
843,800
\$ 418,995 \$
412,600
\$
338,035
(\$ 2,038) \$
3,145,536
部門損益 \$ 230,885 \$
650,261
\$ 314,755 \$
94,503
\$
103,605
(\$ 143,591) \$
1,250,418

註 1: 營 運 損 益 之 合 計 數 與 合 併 損 益 表 相 符 , 故 無 須 調 整 。

註 2: 本 公 司 對 應 報 導 部 門 績 效 之 衡 量 , 係 以 明 確 之 績 效 指 標 衡 量 , 並 未 以 資 產 及 負 債 衡 量 , 且 定 期 由 營 運 決 策 者 進 行 檢 視 及 評 估 , 並 做 為 制 定 資 源 分 配 決 策 之 參 考 。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040965
(1) 林瑟凱
(簽章)
員姓名

(2) 黄金澤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3932533
事務所電話:(0二)二七二九一六六六六
(1)北市會證字第二九六七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23218183
會員證書字號:
(2)北市會證字第一〇〇六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上半年度(自民國104年1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會印鑑(一
簽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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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
Si
存會印鑑
簽名式
EUMILIADENTI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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