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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Annual Report 2025

Dec 26, 2025

52209_rns_2025-12-26_4ace0494-3461-417f-8952-09411141997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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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

(股票代碼 2855)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 8 號 1 樓

電 話:02-27478266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 16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7 ~ 95
(一) 公司沿革 17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7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7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 ~ 2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 ~ 55
(七) 關係人交易 56 ~ 61
(八) 質押之資產 62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2
(十二)其他 62 ~ 8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88 ~ 93
(十四)部門資訊 94 ~ 95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依「證券商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第 33 條及「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 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 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 日

114
12
31
113
12
31


110000 流動資產
附註 % %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164,819 3 \$ 7,720,139 4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88,638,987 36 61,405,082 32
11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流動 9,344,789 4 4,495,890 2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122,203 - - -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24,000,905 10 21,935,917 11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907 - 6,647 -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748 - 5,513 -
114060 應收證券借貸款項 六(六) 21,733,143 9 18,600,130 10
114070 客戶保證金專戶 六(七) 37,689,968 15 35,545,540 19
114090 借券擔保價款 437,369 - 402,885 -
114100 借券保證金-存出 405,410 - 374,439 -
114110 應收票據 297 - 338 -
114130 應收帳款 六(八) 42,682,413 17 29,482,722 15
114140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六(八) 398 - 944 -
114150 預付款項 62,032 - 37,168 -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九) 114,659 - 100,882 -
11460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04,790 - 190 -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十) 5,464,151 2 3,170,687 2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238,967,988 96 183,285,113 95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112,341 - 117,671 -
12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04,002 1 1,452,561 1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三) 3,751,462 1 3,611,621 2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2,682,159 1 2,641,569 1
125800
126000
使用權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五)
六(十七)
227,873
181,308
-
-
222,677
182,731
-
-
127000 無形資產 六(十八) 270,736 - 290,626 -
128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五十) 175,689 - 132,712 -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九) 1,702,073 1 1,535,916 1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807,643 4 10,188,084 5
906001 資產總計 \$ 249,775,631 100 \$ 193,473,197 100

(續 次 頁)

114
12
31
113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二十) \$ 8,090,110 3 \$
8,804,220
5
211200 應付商業本票 六(二十一) 42,004,630 17 32,969,815 17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十二)
債-流動 17,913,603 7 13,536,538 7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三) 31,211,042 13 15,589,881 8
214040 融券保證金 996,767 - 1,208,692 1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498,628 1 1,707,090 1
214070 借券保證金-存入 2,843,190 1 973,576 1
214080 期貨交易人權益 六(七) 37,649,807 15 35,522,374 18
214090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4,400,185 2 1,973,140 1
214130 應付帳款 六(二十四) 41,691,197 17 27,475,583 14
214150 預收款項 2,267 - 3,682 -
214160 代收款項 695,737 - 957,998 1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五) 3,215,298 1 2,858,854 1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六(二十六) 11,384,006 5 13,801,583 7
21460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4,860 - 310,465 -
216000 租賃負債-流動 74,163 - 72,104 -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120,139 - 89,371 -
210000 流動負債總計 203,895,629 82 157,854,966 82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1200 長期借款 六(二十七) 6,000,000 2 - -
225100 負債準備-非流動 24,033 - 15,585 -
226000 租賃負債-非流動 147,228 - 149,590 -
228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五十) 226,227 - 21,235 -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八) 8,971 - 38,219 -
220000 非流動負債總計 6,406,459 2 224,629 -
906003 負債總計 210,302,088 84 158,079,595 82
3000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三十) 16,014,145 7 14,558,313 8
302000 資本公積 六(三十) 91,201 - 91,261 -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三十)(三十一)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4,671,304 2 4,233,889 2
304020 特別盈餘公積 10,677,898 4 9,803,068 5
304040 未分配盈餘 4,825,951 2 4,381,105 2
305000 其他權益 3,022,119 1 2,221,269 1
300000 總計 39,302,618 16 35,288,905 18
306000 非控制權益 170,925 - 104,697 -
906004 權益總計 39,473,543 16 35,393,602 18
906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49,775,631 100 \$
193,473,197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113
項目 附註 % %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三十二) \$ 4,757,564 35 \$ 4,599,154 35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三十三) 167,352 1 116,587 1
406000 財富管理業務淨收益 79,338 1 80,191 1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損失) 六(三十四) 4,063,663 30 7,977,536 61
421100 股務代理收入 98,246 1 95,883 1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五) 2,582,824 19 2,221,739 17
421300 股利收入 668,447 5 848,754 7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十六)
衡量之淨利益(損失) 3,354,700 25 ( 931,859)( 7)
42160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回補淨 六(三十七)
利益(損失) ( 3,895,919)( 29)( 845,728)( 6)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 六(三十八)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損失) ( 538,714)( 4) 149,246 1
4217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十九)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現淨
利益(損失) 41,564 - ( 63,620) -
422000 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淨利益(損
失) ( 126,880)( 1)( 82,053)( 1)
422100 發行指數投資證券管理及手續
費收入 4,316 - 5,517 -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利益(損 六(四十)
失) ( 498,258)( 4)( 65,805)( 1)
424400 衍生工具淨利益(損失) 六(四十一) 2,165,513 16 ( 2,289,337)( 18)
425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 六(四十二) 17,369 - 22,193 -
428000 其他營業收益 六(四十三) 600,180 5 1,191,583 9
收益合計 13,541,305 100 13,029,981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四十四) ( 756,919)( 6)( 752,215)( 6)
507000 指數投資證券發行及管理支出 ( 6,931) - ( 9,030) -
521200 財務成本 六(四十五) ( 1,802,595)( 13)( 1,605,888)( 12)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 103,922)( 1)( 91,717)( 1)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 121,672)( 1)( 141,030)( 1)
528000 其他營業支出 ( 1,614) - ( 6,678) -
531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六) ( 4,317,685)( 32)( 4,039,076)( 31)
532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七) ( 391,024)( 3)( 354,592)( 3)
533000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八) ( 2,458,826)( 18)( 2,368,317)( 18)
支出及費用合計 ( 9,961,188)( 74)( 9,368,543)( 72)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113

項目
附註


%


營業利益
\$
3,580,117
26
\$
3,661,438
601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十三)
資損益之份額
488,676
4
305,992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九)
1,251,242
9
962,096

%
28
2
8
38
4)
34
902001 稅前淨利
5,320,035
39
4,929,526
70100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五十)
(
494,257)(
3)(
542,734)(
902005 本期淨利
\$
4,825,778
36
\$
4,386,792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51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73)
-
(\$
3,202)
-
8055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利益(損失)
708,041
5
622,271
5
80555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
15,891
-
21,148
-
80559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五十)
得稅
135
-
641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6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6,417)
-
156,716
1
80561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利益(損失)
150,016
1
(
3,556)
-
8056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
28,264)
-
-
-
8050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818,729
6
\$
794,018
6
90200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644,507
42
\$
5,180,810
40
淨利歸屬於:
913100
母公司業主
\$
4,804,426
36
\$
4,373,054
34
913200
非控制權益
\$
21,352
-
\$
13,738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914100
母公司業主
\$
5,615,187
42
\$
5,161,110
40
914200
非控制權益
\$
29,320
-
\$
19,700
-
每股盈餘
六(五十一)
975000
基本每股盈餘
\$
3.00
\$
2.73
985000
稀釋每股盈餘
\$
2.99
\$
2.72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寬成 經理人:楊凱智 會計主管:安芝立

~13~

附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113
年度
113

1

1
日餘額
\$14,558,313 \$ 91,261 \$
3,959,127
\$
9,253,546
\$
2,752,936
\$ 43,973 \$
1,390,336
\$32,049,492 \$ 92,616 \$32,142,108
113
年度淨利
- - - - 4,373,054 - - 4,373,054 13,738 4,386,792
113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096 156,716 630,244 788,056 5,962 794,018
113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4,374,150 156,716 630,244 5,161,110 19,700 5,180,810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三十一)
法定盈餘公積 - - 274,762 - (
274,762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549,522 (
549,522
)
- - - - -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1,921,697
)
- - (
1,921,697
)
- (
1,921,697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 - - - - ( 7,619
)
(
7,619
)
113

12

31
日餘額
\$14,558,313 \$ 91,261 \$
4,233,889
\$
9,803,068
\$
4,381,105
\$ 200,689 \$
2,020,580
\$35,288,905 \$ 104,697 \$35,393,602
114
年度
114

1

1
日餘額
\$14,558,313 \$ 91,261 \$
4,233,889
\$
9,803,068
\$
4,381,105
\$ 200,689 \$
2,020,580
\$35,288,905 \$ 104,697 \$35,393,602
114
年度淨利
- - - - 4,804,426 - - 4,804,426 21,352 4,825,778
114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3,097
)
( 26,417
)
840,275 810,761 7,968 818,729
11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4,801,329 ( 26,417
)
840,275 5,615,187 29,320 5,644,507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三十一)
法定盈餘公積 - - 437,415 - (
437,415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874,830 (
874,830
)
- - - - -
股東現金股利 - - - - (
1,601,414
)
- - (
1,601,414
)
- (
1,601,414
)
股東股票股利 1,455,832 - - - (
1,455,832
)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60
)
- - 8,761 - (
8,761
)
(
60
)
60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 - - - - 36,848 36,84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
- - - - 4,247 - (
4,247
)
- - -
114

12

31
日餘額
\$16,014,145 \$ 91,201 \$
4,671,304
\$10,677,898 \$
4,825,951
\$ 174,272 \$
2,847,847
\$39,302,618 \$ 170,925 \$39,473,54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14 年 1 月 1 日 113 年 1 月 1 日
附註
1 2

3 1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5,320,035 \$ 4,929,526
收益費損項目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六(二)(三十六)
損失 ( 3,354,700 ) 931,859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十八)
量之淨(利益)損失 538,714 ( 149,246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 六(四十二) ( 13,916 ) ( 15,150 )
折舊費用 六(四十七) 282,505 254,774
攤銷費用 六(四十七) 108,519 99,818
財務成本 六(四十五) 1,802,595 1,605,888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五)
股利收入 (四十九) (
(
3,587,010 )
706,891 )
(
(
2,988,166 )
878,803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十三) ( 488,676 ) ( 305,992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十四) 328 37
租賃修改淨(利益)損失 ( 31 ) ( 52 )
營業外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損失 六(四十九) ( 55,426 ) 16,26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3,816,025 ) ( 8,651,028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4,384,234 ) ( 882,770 )
附賣回債券投資
應收證券融資款
(
(
122,203 )
2,051,561 )
( -
4,521,636 )
轉融通保證金 5,740 ( 4,665 )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4,765 ( 4,037 )
應收證券借貸款項 ( 3,133,392 ) ( 9,352,961 )
客戶保證金專戶 ( 2,144,428 ) ( 15,019,423 )
借券擔保價款 ( 34,484 ) 48,512
借券保證金-存出 ( 30,971 ) 101,266
應收票據 41 1,137
應收帳款 ( 13,250,385 ) ( 10,007,998 )
應收帳款-關係人 546 247
預付款項 ( 24,864 ) 12,378
其他應收款
其他流動資產
(
(
15,773 )
2,293,464 )
( 188
1,444,815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3,838,351 3,214,472
附買回債券負債 15,621,161 ( 3,550,625 )
融券保證金 ( 211,925 ) 287,599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 208,462 ) 543,586
借券保證金-存入 1,869,614 ( 658,432 )
期貨交易人權益 2,127,433 15,024,480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2,427,045 1,121,057
應付帳款 14,182,955 10,381,314
預收款項 ( 1,415 ) 40
代收款項
其他應付款
( 262,261 )
345,936
343,618
599,628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2,417,577 ) 8,577,564
其他流動負債 30,768 5,316

(續 次 頁)

附註 114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13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14,103,023 ) (\$ 10,335,234 )
收取之利息 3,609,407 2,614,266
收取之股利 1,085,157 1,083,695
支付之所得稅 ( 670,576 ) ( 496,99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079,035 ) ( 7,134,266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四) ( 117,566 ) ( 95,234 )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八) ( 33,620 ) ( 27,915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189,906 ) ( 269,301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51,370 ) ( 161,051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92,462 ) ( 553,501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714,110 ) 1,859,461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減少) 9,040,000 11,860,000
舉借長期借款 6,000,0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30,535 ) ( 33,760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80,879 ) ( 75,678 )
支付之利息 ( 1,711,347 ) ( 1,650,472 )
發放現金股利 ( 1,601,414 ) ( 1,921,697 )
非控制權益變動 36,848 ( 7,619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938,563 10,030,235
匯率影響數 77,614 ( 132,307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444,680 2,210,16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720,139 5,509,97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164,819 \$ 7,720,139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 (一 )統 一 綜 合證 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係 依 中 華民 國 公 司 法 之規 定,於民國 77 年 12 月 17 日奉准設立,民國 78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由統一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 78 年 4 月 3 日正式開始營業。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設有 31 家分公司(包含總公司)作為營業據點,並於民國 103 年 7 月設立國際證 券業務分公司。
  • (二 )本 公 司 及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合 併 公司 」)主 要 營 業 項目 為 承 銷 有 價 證券、在 集中交易市場及其營業場所自行或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有價證券股務事項 之 代 理、有 價 證 券 買 賣融 資 融 券 業 務、有 價 證 券 借貸 業 務、期 貨 業 務 輔助 人、 期貨自營、發行認購 (售 )權證、新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財富管理業務及信託 業務等。
  • (三)本公司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 (四)截至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員工分別為 1,861 人及 1,760 人。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15 年 3 月 2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 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 114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
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民國1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
影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 會計 準則之 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5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 會 計準則 之新 發布、修 正及修 訂之準 則及解 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

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 民國115年1月1日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 民國115年1月1日
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民國112年1月1日
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民國115年1月1日

合 併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會 計 準則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會 計準則 之新發 布、修 正及修 訂 之準則及 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
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 會於民 國 114 年 9 月 2 5 日之 新聞稿中 宣布公 開發行 公司將 於民國 117 年度起 適用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8 號(以下簡 稱 IFRS 18);另 企 業如有提 前適用 IFRS 18 之需求,亦得 於金管會 認可 IFRS 18 後,選擇 提前適用 IFRS 18 規定 。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無重大 影響: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8 號「財 務報表 中 之表達與 揭露」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8 號「財務 報表中 之表達與 揭露 」取代 國際會 計準則 第 1 號並更新綜 合損益 表之架 構,及新 增管理績 效衡量 之揭露,並強化 運用 於主要財 務報表 及附註 之彙總 及細分 原 則。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彙整 說明如 下。除另有 說明外,下 述 會計政策 於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報導期 間 一致適用 :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及金管 會認可 並發布 生效 之 國際財 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解釋 及解 釋公告(以 下簡稱 IFRSs)編 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工具)。
    •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透 過其他 綜合損 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
    • (3)按退 休基金 資產減 除確定 福利義 務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資產 或 負債。
  • 2.編製符 合金管 會認可 並發布 生效之 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計值,在應用 合併公 司的會 計政策 過 程中亦需 要管理 階層運 用其判 斷,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值之項目 ,請詳 附註五 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 (1)本 合併 公司 將所 有子 公 司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編製 之個 體。 子公 司指 受 本合併公 司控制 之個體( 包括 結構型 個 體),當本 合併 公司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 參 與 之變動 報酬 或對 該等變 動報酬 享有 權利 , 且透 過對 該 個體之 權力 有 能 力影響 該等 報酬 時, 本 合併公 司即 控制 該個體 。子 公 司自本 合併 公司 取得控 制之 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 於 喪失控 制之 日 起終止合 併。
    • (2)合 併公 司內 之公 司間 交 易、 餘額 及 未實 現損 益業 已銷 除 。 子公 司之 會 計政策已 作必要 之調整 ,與合 併公司 採 用之政策 一致。
    • (3)損 益及 其他 綜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分 歸 屬於 母公 司業 主及 非控 制權 益; 綜 合損益 總額 亦歸 屬於母 公司 業主 及非控 制權益 ,即 使因 而導致 非控 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 作 為權益 交易 處理 ,亦即 視為 與業 主間進 行之交 易。 非控 制權益 之調 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於權 益。
    • (5)當 合併 公司 喪失 對子 公 司之 控制 , 對前 子公 司之 剩餘 投資 係按 公允 價 值重新 衡量 , 並 作為原 始認 列金 融資產 之公允 價值 或原 始認列 投資 關 聯企業 或合 資之 成本, 公允 價值 與帳面 金額之 差額 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對於先 前認 列於 其他綜 合損 益與 該子公 司有關 之所 有金 額,其 會計 處 理與合 併公 司若 直接處 分相 關資 產或負 債之基 礎相 同, 亦即如 先前 認

列為其 他綜 合損 益之利 益或 損失 ,於處 分相關 資產 或負 債時將 被重 分 類為損 益, 則當 喪失對 子公 司之 控制時 ,將該 利益 或損 失自權 益重 分 類為損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告之 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 -- -- --
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公司 統一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期貨經紀及自營 95.82% 96.69%
(以下簡稱統一期貨) (註2)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一 有價證券之投資顧問 100% 100%
投顧)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 有價證券自營、承
司(以下簡稱統一證券 銷、經紀及投資顧問 100% 100%
(香港)) (註1)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統 保險代理人 100% 100%
一保代)
統証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投資顧問管理顧問創
公司(以下簡稱統証創 業投資及除許可業務 100% 100%
投) 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
或限制之業務
  • 註 1:子 公司統 一證券 (香港)於民國 111 年 3 月經董 事會通 過辦理 解散清 算事宜,目前清 算程序 進行中,並於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完成證券 交易相關 牌照除 牌作業 ,現已 無執行 證 券相關業 務行為 。
  • 註 2:子公司統一 期貨於 民國 114 年 3 月 25 日完成現金 增資,本 公司依 持 股 比 例 參 與 認 購 \$453,706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由 \$644,650 增 至 \$1,098,356,投 資比率 由原 96.69%下降 為 95.82%。
  • (四)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與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列為流 動 資產:
    • (1)預期於 正常營 業週期 中實現 該資產 , 或意圖將 其出售 或消耗 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報導期 間後十 二個月 內實現 者 。
    • (4)現金 或約當 現金, 但於 報 導期間 後至 少十二個 月用以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除 外。

合併公司 將所有 不符合 上述條 件之資 產 分類為非 流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列為流 動 負債:
  • (1)預期於 正常營 業週期 中清償 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發 生者。
  • (3)預期於 報導期 間後十 二個月 內到期 清 償者。
  • (4)不具有 將負債 之清償 遞延至 報導期 間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之權利 者 。
  • 合併公司 將所有 不符合 上述條 件之負 債 分類為非 流動。

(五)外幣換算

  • 1.功能性 及表達 貨幣
  •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係 以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衡 量 (「功 能性貨 幣」)。本公司 及國內 子公司 之功能性 貨幣及 記帳貨 幣係新 台 幣;海外子 公司- 統一證 券 (香港 )之功 能性貨幣 及記帳 貨幣係 港幣。本 合 併財務報 告係以 新台幣 表達。
  • 2.交易及 餘額
  • 以外幣計 價或要 求以外 幣交割 之外幣 交 易,以外幣金 額依交 易日功 能性貨 幣與外幣 間之即 期匯率 換算為 功能性 貨 幣記帳。
  • 外幣貨幣 性項目 係以報 導期間 結束日 之 合併公司 結帳匯 率換算,而 結帳匯 率係依市 場匯率 決定。以 歷史成 本衡量 之外幣非 貨幣性 項目,係 以原始 交 易日之匯 率換算,而 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外 幣非貨幣 性項目 係以決 定公允 價 值當日之 匯率換 算。

外幣非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按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屬 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因 調整而 產生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屬 透過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因調整 而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於其他 綜 合損益項 目。

  • 3.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功能性貨 幣與表 達貨幣 不同之 所有合 併 公司個體、關聯企 業及聯 合協議, 其經營結 果和財 務狀況 以下列 方式換 算 為表達貨 幣:
  • (1)表達 於每一 資產負 債表之 資產及 負債 係以該資 產負債 表日之 收盤匯 率 換算;
  • (2)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3)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六)現金及約 當現金
  • 1.合 併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項 目 包 含 庫 存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及 其他短期 具高度 流動性 投資。
  • 2.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一 年 以 內 到 期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的係為 滿足營 運上之 短期現 金承諾 者 ,分類為 約當現 金。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合併公司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交易日 會計。
  • 3.合併公 司於原 始認列 時按公 允價值 衡 量,相關 交易成本 認列於 損益,後續 按公允價 值衡量 , 其利 益或損 失認列 於 損益。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合併 公司 於 損益認 列 股利收入 。

(八)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及出 售為目 的 之經營模 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 融資產 之合約 條款產 生特定 日期 之現金流 量, 完 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合 併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係採 用交易 日 會計 。
  • 3.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衡量:
  • (1)屬權 益工具 之公允 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 他綜合損 益, 於 除列時 ,先前 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損 失 轉 列至保留 盈餘項 下不得 重分類 至損益。 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 與股 利有關之 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額 能可靠 衡量時 , 合併 公 司於損益 認列股 利收入 。
  • (2)屬債 務工具 之公允 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 他綜合損 益, 於 除列前 之減損 損 失、利息 收入及 外幣兌 換損益 認列 於損 益, 於除 列時, 先前認 列於其 他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損失 將自權 益 重分類至 損益。
  • (九)應收帳款 及票據 、 其他 應收款 暨應收 證 券融資款
  • 1.應 收 帳 款 及 票 據 暨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 之 帳 款 及 票 據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前述款 項之其 他應收 款項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合併公 司係以 原始 發票金額 衡量。
  • (十)附條件債 券交易

附條件債 券交易 係以實 際收付 之金額 為 入帳 基礎,於附賣 回交易 發生時,帳 列「附 賣回債 券投資 」並列 於流動 資產項 下,於 附買回 交易發 生時,帳列「附 買回債券 負債」並列於流 動負債 項下,其與約定 賣 (買)回價格 間之差 額,帳 列利息收 入或利 息支出 。

(十一)金融資產 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務工具 投資,考量所 有合理 且可佐 證 之資訊 (包 括前瞻 性者 )後,對自原 始認列後 信用風 險並未 顯著增 加者,按 12 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 金額衡 量備 抵損失;對自原 始認列 後信用 風險已 顯 著增加者,按存 續期間 預期信 用損 失金額衡 量備抵 損失;就 不包 含重大 財 務組成部 分之應 收帳款,按存 續期 間預期信 用損失 金額衡 量備抵 損失。

  • (十二)金融資產 及金融 負債除 列
  • 1.金融資 產之除 列
    • 合併公司 於符合 下列情 況之一 時,將 除 列金融資 產:
    • (1)收取來 自金融 資產現 金流量 之合約 之 權利失效 。
    • (2)移轉 收取金 融資產 現金流 量之 合約權 利,且業 已移 轉金融 資產所 有 權之幾乎 所有風 險及報 酬。
    • (3)移轉 收取金 融資產 現金流 量之 合約權 利,惟未 保留 對金融 資產之 控 制。
  • 2.金融負 債之除 列

合併公司 於合約 所載之 義務履 行、取 消 或到期時 ,除列 金融負 債。

(十三)金融資產 及負債 之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互抵 ,並於 資產負 債表中 以淨額 表 達。

  • (十四)採權益法 之投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或間接 持有其 20%以上表 決權之 股份。合併公司 對關聯 企業之 投資採 用權益法 處理, 取得時 依成本 認列。
  • 2.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合 併 公 司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保之應 收款), 合併公 司不認 列進一 步 之損失, 除非合併 公司對 該關 聯企業發 生法定 義務、 推定義 務或已 代 其支付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之持股 比例時,合 併公司 將所有 權益 變動按持 股比例 認列為「資 本公 積」。
  • 4.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權益比 例銷除;除 非證據 顯示該 交易 所轉讓之 資產已 減損,否則 未實 現損失亦 予以銷 除。關聯企 業之會 計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合併 公司 採用之政 策一致 。
  • 5.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若 有 減 損 跡 象 , 則 合 併 公 司 將 該 投 資 之整體帳 面金額 作為單 一資產, 比較其 可回收金 額 (使用 價值或 公允價 值減出售 成本孰 高者 )與 帳面金 額,執 行 減損測試 ;使用價 值係依 據合 併 公 司 預 期 將 自 關 聯 企 業 所 產 生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之 份 額 評 估。當 可回收金 額低於 其帳面 金額時,則認列減 損損失,該損 失不分 攤 至 構 成 該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組 成 部 分 之 任 何 資 產 (包 括 商 譽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認列減 損之情 況不存 在或減 少時, 則 迴轉減損 損失。

(十五)不動產及 設備

  • 1.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且該項目 之成本 能可靠 衡量時,才包 括在資產 之帳面 金額或 認列為 一項單獨 資產。被重 置部分 之帳面 金額 應除列。所有 其他維 修費用 於發 生時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其他不 動產及 設備之 後續衡 量採成 本 模式,除土地不 提列折 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 用年限 以直線 法計提 折舊。
  • 4.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 及耐用 年限之 預期 值與先前 之估計 不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 計政策、會計估計 值變動 及錯誤 」之會 計 估計值變 動規定 處理。 各項資 產之耐 用 年限:
耐用年限
建築物 5年~50年
設備 3年~10年
租賃權益改良 3年~5年
  • 5.資產出 售或汰 換時,成本及 累計折 舊 皆自各相 關科目 沖銷,其處分 資產 之損益列 為當期 損益。
  • (十六)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 使 用權資 產/租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合 併 公 司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法於租 賃期間 認列為 費用。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合 併 公 司 增 額 借 款 利 率折現後 之現值 認列,租賃 給付 主 要為 固定給付。後 續採利 息法按 攤銷 後成本法 衡量,於租 賃期間 提列利 息費 用。當非屬合 約修改 造成租 賃期 間或租賃 給付變 動時,將重 評估租 賃負 債,並將再衡 量 數調 整使用 權資 產。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主 要 為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金額。後續 採成本 模式衡 量,於使用權 資產之耐 用年限 屆滿時 或租賃 期間屆滿 時兩者 之較早 者,提 列折舊 費 用。當 租賃負債 重評估 時,使用 權資產將 調整租 賃負債 之任何 再衡量 數 。
  • (十七)投資性不 動產
  • 1.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係 為 賺 取 長 期 租 金 利 潤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者兼具 者。

  • 2.當 部 分 不 動 產 由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自 用 , 剩 餘 部 份 則 用 以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本增值,當 合併公 司持有 之各部 分不 動產可單 獨出售,則 合併公 司對 各該部分 分別進 行會計 處理。當各 該部 分無法單 獨出售,且 自用部 分係 屬不重大 時,該 不動產 整體視 為投資 性 不動產。

  • 3.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相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其 成 本能可靠 衡量時,該 投資性 不動產 始應 認列為資 產。後續支 出所產 生之 未來經濟 效益很 有可能 流入企 業,且其 相關成本 能可靠 衡量時,該 資產 後續支出 予以資 本化。 所有維 修成本 於 發生時納 入當期 損益中 。
  •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按 成 本 模 式 處 理 , 於 原 始 衡 量 後 以 折 舊 後 成 本計算折 舊費用 並予以 計提,其折 舊方 法、耐用年限 及殘值 比照不 動產 及設備規 定。
  • (十八)無形資產
  • 1.電腦軟 體以取 得成本 認列, 依直線 法 按估計耐 用年限 4 年攤 銷。
  • 2.國外期 貨交易 所席位:國外 期貨交 易 所席位以 取得成 本認列,經評 估其 將在可預 見的未 來持續 產生淨 現金流 入,故視為非確 定耐用 年限,不予 以攤銷, 並每年 定期進 行減損 測試。
  • 3.經金管 會認可 之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 併」之 規定,因企業 合 併 移 轉 對 價 大 於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淨 額之差額 ,認列 為商譽 。
  • (十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 1.合併公 司於資 產負債 表日針 對有減 損 跡象之資 產,估計 其可回 收金額, 當可回收 金額低 於其帳 面價值 時,則認 列減損損 失。可回收 金額係 指一 項資產之 公允價 值減處 分成本 或其使 用 價值,兩 者較高 者。除 商譽外, 當以前年 度已認 列資產 減損之 情況不 存 在或減少 時,則 迴轉減 損損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失情況 下減除 折舊或 攤銷後 之帳面 金 額。
  • 2.商譽、非確定 耐用年 限無形 資產及 尚 未可供使 用無形 資產,定期估 計其 可回收金 額。當 可回收 金額低 於其帳 面 價值時,則認列 減損損 失。商譽 減損之減 損損失 於以後 年度不 予迴轉 。
  • 3.商譽為 減損測 試之目 的,分攤至現 金 產生單位。此項 分攤是 依據營 運部 門辨認,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單位或 現金產 生單位 群組。
  • (二十)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負債
  • 1.係 指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近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 及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避險工 具外之 衍生工 具而持 有供交 易 之金融負 債。
  • 2.合併公 司於原 始認列 時按公 允價值 衡 量,相關交易成 本認列 於損益,後 續按公允 價值衡 量,其 利益或 損失認 列 於損益。

(二十一)或有負債

或 有 負 債 係 指 因 過 去 事 件 所 產 生 之 可 能 義 務 , 其 存 在 與 否 僅 能 由 一 個 或 多 個 未 能 完 全 由 合 併 公 司 所 控 制 之 不 確 定 未 來 事 件 之 發 生 或 不 發 生 加以證實;或因過 去事件 所產生 之現時 義務,但非 很有可 能需流 出具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義 務 或 該 義 務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者 。 合 併 公 司 不 認 列 或有負債 ,而係 依規定 作適當 之揭露 。

(二十二)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合 併 公 司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 以 未 來 需 支 付 短 期 福 利 非 折 現 之 金 額認列為 當期費 用。

2.離職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不預 期在資 產負債 表日後 12 個月 全 部清償之 福利應 予以折 現。

  • 3.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勞工退休 金條例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施行,並採 確定提 撥制。 實 施 後 員 工 得 選 擇 適 用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有 關 之 退 休 金 規 定,或適用 該條例 之退休 金制度 並保留 該條例前 之工作 年資。對 適用該條 例之員 工,合併 公司每月 負擔 之員工退 休金提 撥率為 員 工每月薪 資之一 定比率。合併公司 並無 其他法定 或推定 義務應 支 付額外之 提撥金 額。合併 公司依 權責發 生基礎,將 每期提 撥之退 休基金數 額認列 為當期 之退休 金成本。淨確定福 利資產 僅於有 現 金退款或 可扣除 未來應 付退休 金之情 形 下認列。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係 指 退 休 福 利 之 支 付 金 額 係 根 據 員 工 退 休 時 應 收 取 之 福 利 金 額而決定 之退休 福利計 畫,該 金額之 決 定通常以 年齡、工作年 資及薪資 補償等 為基礎。合併 公司就 確 定福利義 務之精 算現值 減除 退 休 基金 公 允 價值 , 認 列淨 確 定福 利負 債 於 資產 負 債 表。 該確定福 利義務 每年度 經精算 師依預 計 單位福利 法衡量 之。折 現 率 係 使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該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之政府 公債於 資產負 債表日 之市場 殖 利率。
  • B.有關確 定福利 計畫產 生之再 衡量數,於發生當 期認列 於其他 綜 合損益, 並表達 於保留 盈餘 。

4.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於具法律 義務或 推定義 務且金 額可合 理 估計時,認列 為費用 及負債。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值 變 動 處理。

(二十三)收入及費 用

合併公司 收入與 支出可 分為:

  • 1.經紀手 續費收 入、出售 證券損 益及相 關手續費 支出:於 買賣證 券成交 日認列。
  • 2.承銷手 續費收 入及支 出:申購 手續費 收入於交 易時認 列;承銷 手續費 收入及相 對之手 續費支 出則於 承銷契 約 完成時認 列。
  • 3.期貨契 約損益:期貨買 賣之交 易保證 金以成本 入帳,每 日並按 公允價 值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認 列 於 當期損益 ;自營 經手費 支出於 買賣期 貨 成交日認 列。
  • 4.營業費 用:係合 併公司 從事營 業所需 投入之費 用,主要 區分為 員工福 利費用、 折舊及 攤銷費 用、其 他業務 及 管理費用 。

(二十四)所得稅

1.本期所 得稅

應付所得稅款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係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所 適 用 之 稅 法 計 算 而 得 , 除 交 易 或 事 項 係 屬 直 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者 , 其 相 關 之 本 期 所 得 稅 應 同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於 權 益 中 認 列 外 , 其 餘 應 認 列 為 收 益 或 費 用 並 計 入 當期損益 。

2.遞延所 得稅

衡 量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時 , 應 以 預 期 未 來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期 間 之 稅 率 為 準 , 且 該 稅 率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法之稅 率為準。資產負 債表內 之資產 及負債,其 帳面金 額及課 稅基 礎之暫時 性差異 依資產 負債表 法計算,認列為遞 延所得 稅。原始 認列 之資產或 負債,當 非屬企 業合併,且於交 易當時未 影響會 計利潤 或課 稅所得 (損 失 )亦 未 產 生 相 等 之 應 課 稅 及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則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不 予 認 列 。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其 很 有可能可 用以抵 減課稅 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為遞 延所得 稅資產。若合 併 公 司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足 以 提 供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或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延 並 於 以 後 期 間 得 以 實 現 者 , 其 可 實 現 之 部 分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稅資產 。

3.合 併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本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規 定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 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4.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本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本期所得稅 資產與本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 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 資產及負債互抵。
  • (二十五)股本
  • 1.發行新股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以扣除相關所得稅費用後之淨額 自權益減 除。普通 股之股 利於合 併公司 股東會通 過之年 度,認列 為權 益。股利宣告日若晚於資產負債表日,則不認列入帳,僅於期後事項 附註揭露。
  • 2.合併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 之增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 發行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 響後與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 (二十六)每股盈餘
  • 1.每股盈餘按加權平均股數計算,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 則按追溯 調整之 股數計 算,不考 慮該增 資股之發 行流通 期間,現 金增 資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 2.合併公 司於計 算每股 盈餘時,係依國 際 會計準則第 33 號「每 股盈餘 」 之規定,對所有潛在普通股皆列示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
  • (二十七)營運部門
  •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報導與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報告一致,且 本公司部 門績效 之評估 與衡量 係以稅 前 損益衡量,並未以 部門資 產、負 債作為評估績效之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係指分配資源予企業營運部 門並評量其績效之個人或團隊。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一)合併公司之財務報告結果受管理階層對會計政策採用、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等之影響,故合併 公司於 採用附 註四之 重大會計 政策時,對於不 易自其 他來 源取得而可能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合併財務報告有重大調整風 險之資訊,管理階層須運用適當專業判斷、估計及假設。合併公司之估計值 及相關假設皆係依據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為之最佳估 計。估計值 及假設 係基於 歷史經 驗及其 他視為攸 關之因 素,惟實 際結果 與估

計可能有 所不同。合併公 司對於 估計值 及假設係 持續予 以檢視,若估計 值之 修正僅影 響當期,則會計 估計值 修正於 當期認列,若估計 值同時 影響當 期及 未來期間,則於估計值修正之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 (二)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財務資產負債表日估計值不 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該等假設及估計值將可能導致資產負債帳面金額具重 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 1.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非活絡市場或無報價之金融商品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在該情況 下,公允價值係從類似金融商品之可觀察資料或模式評估。若無市場可觀 察參數,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係以適當假設評估。當採用評價模型決定公 允價值時,所有模型須經校準以確保產出結果反映實際資料與市場價格。 模型儘可能只採用可觀察資料。

2.預期信用損失

對於金融 資產,其預期 信用損 失之衡量 採用複雜 的模型 評估及 多項假 設。 這些模型 和假設 涉及未 來總體 經濟情 況 和客戶之 信用行 為(例如,客戶違 約可能性 及損失 )。附 註十二 (二 )說 明預 期信用損 失衡量 中使用 的參數 、 假設和估計方法,也揭露預期信用損失對上述因素變動之敏感性。

依據會計 準則規 範對預 期信用 損失進 行 衡量時涉 及許多 重大判 斷,例 如: (1)判斷信用風險顯著增加之標準;

(2)選擇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適當模型及假設;

關於上述預期信用損失之判斷及估計,請參閱附註十二(二)。

3.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 跡象顯 示採權 益法之 投資可 能 已經減損 致帳面 金額無 法被回 收, 合併公司 隨即評 估該項 投資之 減損。合併 公司係依 據享有 被投資 公司預 期 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包括營業收 入成長率、營業利益率、稅後淨利率等財務預測及折現率等之合理性。

4.證券經紀部門商譽減損評估

商譽每年定期之減損測試過程,包含分攤資產負債和商譽至證券經紀部 門,並依據證券經紀部門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決定其可回收金額, 並分析其相關假設,包含預計未來之成交量、市佔率、部門營業利益率及 折現率等之合理性。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零用金 \$
150
\$
150
支票存款 672,047 652,376
活期存款
台幣存款 1,963,471 1,738,726
外幣存款 1,037,928 1,341,884
定期存款 4,491,223 3,987,003
合計 \$
8,164,819
\$
7,720,139

合併公司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 1 日,定期 存款年 利率 (含 外幣)分別 為 0.680%~3.100%及 0.665%~5.250%。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借出證券
借出證券 \$
-
\$
26,015
借出證券評價調整 - (
1,004)
合計 - 25,011
開放式基金及貨幣市場工具
及經紀商投資有價證券
開放式基金 190,743 352,740
指數股票型基金 166,048 116,807
小計 356,791 469,547
評價調整 60,118 3,393
合計 416,909 472,940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18,686,984 8,767,530
政府公債 247,551 99,972
普通公司債 4,681,755 3,613,718
可轉換公司債 1,093,352 1,421,755
興櫃公司股票 296,318 245,565
國外有價證券 12,195,392 7,919,695
指數股票型基金 5,085,145 5,272,039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164,943 168,945
小計 42,451,440 27,509,219
評價調整 2,484,915 477,428
合計 44,936,355 27,986,647
營業證券-承銷
上市櫃公司股票 144,071 67,610
可轉換公司債 1,198,840 783,244
小計 1,342,911 850,854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評價調整 \$ 229,826 \$ 152,654
合計 1,572,737 1,003,508
營業證券-避險
上市櫃公司股票 12,072,945 8,605,280
普通公司債 6,000,013 4,350,000
可轉換公司債 14,530,709 14,190,274
認購(售)權證 17,546 38,420
國外有價證券 526,679 438,295
指數股票型基金 5,847 25,222
小計 33,153,739 27,647,491
評價調整 1,118,845 31,959
合計 34,272,584 27,679,450
買入選擇權-期貨 1,592 747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7,011,263 4,176,721
衍生性工具資產-櫃檯 427,547 60,058
總計 \$ 88,638,987 \$ 61,405,082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營業證券-自營-公債 \$ 49,927 \$ 49,878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435
其他 50,000 50,000
合計 99,927 100,313
評價調整 12,414 17,358
  • 總計 \$ 112,341 \$ 117,671
  • 1.合併公 司分別 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認列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產 生 之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4,528,421 及 \$3,917,517。
  • 2.合 併 公 司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請詳附 註八。
  • 3.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三)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營業證券-自營
上市櫃公司股票 \$
868,366
\$
279,894
評價調整 996,071 543,717
合計 1,864,437 823,611
債務工具:
營業證券-自營
國外債券 7,337,676 3,681,435
評價調整 142,676 (
9,156)
合計 7,480,352 3,672,279
總計 \$
9,344,789
\$
4,495,890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37,565
\$
37,565
評價調整 1,666,437 1,414,996
總計 \$
1,704,002
\$
1,452,561
    1. 合併公司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或穩定收取股利之股票投資 分類 為 透過其 他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該等投 資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 值 分別 為\$3,568,439 及\$2,276,172。
    1. 合併公司 於民國 1 14 年度 因調節 投資組 合,出售 公允價 值為 \$282,278 之 上市櫃股 票,累 積處分 利益為 \$4,247。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 明細如下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母公司 業主 \$ 700,194 \$ 616,356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非控制 權益 7,847 5,915 合計 \$ 708,041 \$ 622,271 累積利益或損失因除列轉列保留盈餘 (\$ 4,247) \$ -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80,754 \$ 32,978 於本期期內除列者 15,864 - \$ 96,618 \$ 32,97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50,016 (\$ 3,556) 認列於損益之利息收入 \$ 271,719 \$ 90,103

    1. 合併公司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 擔保之情 形請詳 附註八 。
    1.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 二(二)。

(四)附賣回債 券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國外債券 \$
122,203
\$
-

上列民國 114 年 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 之 附賣回債 券投資 於一年 內到期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 賣 回 , 全 部 賣 回 總 價 分 別 為 \$123,253 及\$0,各幣 別承作 年利率 列示 如下:

幣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外幣(註)
註:外幣包含澳幣及美元。
3.23% ~ 3.55% -

(五)應收證券 融資款

應收證券 融資款 係以客 戶融資 買進之 股 票提供作 為擔保,年利率 皆為 6.4%。 (六)應收證券 借貸款 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借貸款項-客戶以其買進證券或持有之有
價證券為擔保
\$ 1,916,065 \$
62,596
應收借貸款項-不限用途 19,817,457 18,537,534
小計 21,733,522 18,600,130
減:備抵損失 ( 379) -
合計 \$ 21,733,143 \$
18,600,130
註:依規 定計算 擔保維 持率, 擔保維 持 率不低於 130%。

(七)客戶保證 金專戶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25,346,556
\$
23,313,389
結算機構結算餘額 7,984,657 5,315,769
其他期貨商結算餘額 4,358,557 6,916,025
有價證券 198 357
合計 \$
37,689,968
\$
35,545,540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客 戶 保證金專 戶餘額 與期貨 交易人 權益 餘額差異 說明:

113年12月31日
\$ \$ 35,545,540
1 -
20,356 11,446
( 16,234) ( 18,959)
( 1,442) ( 1,180)
( 42,842) ( 14,473)
\$ \$ 35,522,374
114年12月31日
37,689,968
37,649,807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關係人 \$
398
\$
944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交割帳款-經紀 \$
24,563,467
\$
14,492,455
應收交割帳款-自營 4,854,348 3,165,884
應收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10,358,762 9,987,065
應收交割帳款-不限用途 31,167 290
應收交割帳款-複委託 18,533 27,815
應收即期外匯款 3,813 56,868
應收利息 825,899 821,069
交割代價 1,733,764 625,228
應收股利 39,226 42,637
其他 253,668 263,902
小計 42,682,647 29,483,213
減:備抵損失 (
234)
(
491)
合計 \$
42,682,413
\$
29,482,722

1.應收帳 款之帳 齡分析 如下:

114年12月31日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1年 超過1年 合計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關係人
\$ 220 \$
178
\$ - \$ - \$ - \$ 398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合計
\$41,876,713 41,876,493 210,293
\$ 210,471
\$ 183,340 183,340 263,049
\$ 263,049
149,472
\$ 149,472
\$42,683,045 42,682,647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13年12月31日
181天-1年
超過1年 合計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關係人
應收帳款
\$ 763 \$
181
\$ - \$ - \$ - \$ 944
非關係人
合計
\$28,683,464 28,682,701 138,774
\$ 138,955
\$ 143,370 143,370 381,924
\$ 381,924
136,444
\$ 136,444
\$29,484,157 29,483,213

註:以上 係以立 帳日為 基準進 行之帳 齡 分析。

2.相關應 收帳款 信用風 險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二 (二)。

(九)其他應收 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利息 \$ 79,391 \$ 81,387
其他 35,543 19,770
小計 114,934 101,157
減:備抵損失 ( 275) ( 275)
合計 \$ 114,659 \$ 100,882

相關信用 風險資 訊請詳 附註十 二 (二)。

(十)其他流動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待交割款項 \$
470,427
\$
178,819
質押定期存款 500,000 500,000
外幣借券存入保證金 61,984 44,257
代收承銷股款 10 383,532
專戶分戶留存客戶款 4,400,185 1,973,140
其他 31,545 90,939
合計 \$
5,464,151
\$
3,170,687
  • (十一)金融資產 之移轉
  • 1.合 併 公 司 在 日 常 營 運 的 交 易 行 為 中 ,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未 符 合 整 體 除 列 條 件者,大部分為 依據附 買回協 議之債 務 證券。由於該等 交易致 收取合 約現 金 流 量 已 移 轉 於 他 人 , 並 反 映 合 併 公 司 於 未 來 期 間 依 固 定 價 格 買 回 已 移 轉金融資 產之責 任的相 關負債。針對 該 類交易,合併公 司於交 易有效 期內 不能使用、出售 或質押 該等已 移轉金 融 資產,但合併公 司仍承 擔利率 風險 及信貸風 險,故 未整體 除列。
  • 2.下表分 析未符 合整體 除列條 件的金 融 資產及其 相關金 融負債 資訊:
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帳面
金額
\$
25,319,650
\$ 23,841,121
7,480,352 7,369,921
已移轉金融資產帳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金融資產類別 已移轉金融資產帳
面金額
相關金融負債帳面
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附買回條件協議 \$
16,421,349
\$
15,589,881
  • (十二)金融資產 及金融 負債之 互抵
  • 1.合 併 公 司 亦 有 從 事 未 符 合 公 報 規 定 互 抵 條 件 , 但 有 與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受 可 執行淨額 交割總 約定或 類似協 議規範,如:衍生 工具、附買回 或附賣 回交 易 。 上 述 受 可 執 行 淨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若 交 易 之 一 方 有 違 約 之 情 事 發生時, 交易之 另一方 得選擇 以淨額 交 割。
    • 2.下表列 示上述 金融資 產與金 融負債 互 抵之相關 資訊:

(1) 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中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資產總額
互抵之已認列之
金融負債總額
債表之金融資
產淨額
金融工具 所收取之現金擔
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427,525
\$
-
\$
427,525
\$
364,982
\$
-
\$
62,543
附賣回債券投資 122,203 - 122,203 121,105 - 1,098
合計 \$
549,728
\$
-
\$
549,728
\$
486,087
\$
-
\$
63,641
113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中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資產總額
互抵之已認列之
金融負債總額
債表之金融資
產淨額
金融工具 所收取之現金擔
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60,058
\$
-
\$
60,058
\$
43,442
\$
-
\$
16,616

(2) 金融負債

114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中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負債總額
互抵之已認列之
金融資產總額
債表之金融負
債淨額
金融工具 所收取之現金擔
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364,982
\$
-
\$
364,982
\$
364,982
\$
-
\$ -
附買回債券負債 21,798,118 - 21,798,118 21,798,118 - -
合計 \$22,163,100 \$
-
\$22,163,100 \$
22,163,100
\$
-
\$ -
113年12月31日
於資產負債表中 列報於資產負 未於資產負債表互抵之相關金額
說明 已認列之金融
負債總額
互抵之已認列之
債表之金融負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總額
債淨額
所收取之現金擔
保品
淨額
衍生工具 \$
43,442
\$
-
\$
43,442
\$
43,442
\$
-
\$
-
附買回債券負債 12,017,016 - 12,017,016 12,017,016 - -
合計 \$12,060,458 \$
-
\$12,060,458 \$
12,060,458
\$
-
\$
-

(十三)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1,112,513
\$
970,159
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 2,638,949 2,641,462
\$
3,751,462
\$
3,611,621
  • 1.合併公 司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 採 權益法評 價長期 股權投 資所認 列 之採用權 益法之 關聯企 業之損 益份額 分 別為 \$488,676 及\$305,992。
  • 2.合併公 司持有 統一證 券投資 信託 (股 )公司 42.49%股權 ,為該 公司單 一 最大股東, 其他股 權主要 集中於 22 位股 東、該公司 股東會 出席股 東表 決 權 之 半 數 超 過 合 併 公 司 表 決 權 , 且 合 併 公 司 未 擔 任 該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層,顯示合併 公司無 實際能 力主導 攸 關活動,故判斷 對該公 司不具 控 制,僅具 重大影 響。
  • 3.關聯企 業
  • (1)合併公 司重大 關聯企 業之基 本資訊 如 下:
公司名稱 主要營
業場所
持股比率 關係
之性質
衡量方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統一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台北市 42.49% 42.49% 關聯
企業
權益法
金圓統一證券
有限公司
廈門 49% 49% 關聯
企業
權益法

(2)合併公 司重大 關聯企 業之彙 總性財 務 資訊如下 :

資產負債 表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050,217 \$ 1,598,836
非流動資產 1,018,635 942,434
流動負債 ( 728,481) ( 531,046)
非流動負債 ( 144,966) ( 149,789)
淨資產總額 \$ 2,195,405 \$ 1,860,435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932,991 \$ 790,637
商譽及其他 179,522 179,522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1,112,513 \$ 970,159
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5,989,595 \$ 6,228,068
非流動資產 880,948 227,432
流動負債 ( 1,403,169) ( 1,022,718)
非流動負債 ( 81,766) ( 42,046)
淨資產總額 \$ 5,385,608 \$ 5,390,736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2,638,949 \$ 2,641,462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2,638,949 \$ 2,641,462
綜合損益 表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收入 \$ 3,026,617 \$ 2,312,109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179,641 \$ 873,46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7,392 49,76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17,033 \$ 923,223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374,855 \$ 219,394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收入 \$ 620,050 \$ 542,815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25,799) (\$ 133,07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5,799) (\$ 133,074)

(十四)不動產及 設備

114年1月至12月

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

1月1日
建 築 物
租賃權益改良
\$ \$ \$ \$ \$
1,738,051 1,182,575 615,696 46,574 3,582,89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591,743)
(
330,286)
(
19,298)
(
941,327)
\$ \$ \$ \$ \$
1,738,051 590,832 285,410 27,276 2,641,569
1月1日 \$ \$ \$ \$ \$
1,738,051 590,832 285,410 27,276 2,641,569

- 2,248 112,664 2,654 117,566

- - (
25)
(
303)
(
328)


- 18,664 49,880 50,892 119,436
- ( ( ( (
44,170) 140,191) 11,723) 196,084)
12月31日 \$ \$ \$ \$ \$
1,738,051 567,574 307,738 68,796 2,682,159
12月31日
建 築 物
租賃權益改良
\$ \$ \$ \$ \$
1,738,051 1,184,420 704,268 97,855 3,724,59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616,846)
(
396,530)
(
29,059)
(
1,042,435)
\$ \$ \$ \$ \$
1,738,051 567,574 307,738 68,796 2,682,159
1月1日
建 築 物
租賃權益改良

\$
1,738,051
\$
1,176,715
\$
564,286
\$
34,050
\$
3,513,102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571,899)
(
274,664)
(
21,462)
(
868,025)

\$
1,738,051
\$
604,816
\$
289,622
\$
12,588
\$
2,645,077
1月1日 \$
1,738,051
\$
604,816
\$
289,622
\$
12,588
\$
2,645,077

- 2,142 90,550 2,542 95,234

- - (
37)
- (
37)


- 26,547 30,475 18,290 75,312

- (
42,673)
(
125,200)
(
6,144)
(
174,017)
12月31日 \$
1,738,051
\$
590,832
\$
285,410
\$
27,276
\$
2,641,569
12月31日
建 築 物
租賃權益改良

\$
1,738,051
\$
1,182,575
\$
615,696
\$
46,574
\$
3,582,89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591,743)
(
330,286)
(
19,298)
(
941,327)

\$
1,738,051
\$
590,832
\$
285,410
\$
27,276
\$
2,641,569

1.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合併 公司不 動 產及設備 尚無 利 息資本 化情形 。

2.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 1 日, 合 併公司不 動產及 設備抵 押擔保 情 形請參閱 附註八 。

(十五)租賃交易 -承租 人

  • 1.合併公 司租賃 之標的 資產包 括 建築 物、機器設 備、公務 車及多 功能事 務 機,租賃合 約之期 間通常 介於 1 到 10 年。租賃合約 是採個 別協商 並包 含各種不 同的條 款及條 件,除租賃之 資 產不得用 作借貸 擔保外,未有 加 諸其他之 限制。
  • 2.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房屋 \$
199,272
\$ 202,162
運輸設備(公務車) 14,915 18,077
生財器具(影印機) 13,686 2,438
合計 \$
227,873
\$ 222,677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房屋 \$
76,510
\$ 70,555
運輸設備(公務車) 5,483 5,852
生財器具(影印機) 3,005 2,928
合計 \$
84,998
\$ 79,335

3.合併公 司於民 國 114 年 及 113 年 度使 用權資產 之增添 分別為 \$95,643 及 \$172,768。

4.與租賃 合約有 關之損 益項目 資訊如 下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503 \$
2,124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5,443 5,677
變動租賃給付之費用 135 131
  • 5.合併公 司於民 國 114 年 及 113 年 度租 賃現金流 出總額 分別為 \$89,960 及 \$83,610。
  • (十六)租賃交易 -出租 人
  • 1.合併公 司出租 之標的 資產包 括辦公 室 及車位,租 賃合約 之期間 通常介 於 1 到 5 年,租賃合約 是採個 別協商 並包 含各種不 同的條 款及條 件。
  • 2.合併公 司於民 國 114 年 及 113 年度基 於營業租 賃合約 分別認 列\$11,343 及\$12,124 之 租金收 入,其 中無屬 變動 租賃給付 。

3.合併公 司以營 業租賃 出租之 租賃給 付 之到期日 分析如 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4年 \$
-
\$
11,269
115年 11,039 10,956
116年 10,497 10,414
117年 7,323 7,240
118年 688 641
119年 688 -
合計 \$
30,235
\$
40,520

(十七)投資性不 動產

114年1月至12月 1月1日 土 地 建 築 物 合 計 成 本 \$ 140,176 \$ 72,533 \$ 212,70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978) ( 29,978) 合 計 \$ 140,176 \$ 42,555 \$ 182,731 1月1日 \$ 140,176 \$ 42,555 \$ 182,731 折 舊 - ( 1,423) ( 1,423) 12月31日 \$ 140,176 \$ 41,132 \$ 181,308 12月31日 土 地 建 築 物 合 計 成 本 \$ 140,176 \$ 72,533 \$ 212,70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1,401) ( 31,401) 合 計 \$ 140,176 \$ 41,132 \$ 181,308

113年1月至12月
1月1日

\$ 140,176 \$ 72,533 \$ 212,70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8,556) ( 28,556)

\$ 140,176 \$ 43,977 \$ 184,153
1月1日 \$ 140,176 \$ 43,977 184,153

- ( 1,422) ( 1,422)
12月31日 \$ 140,176 \$ 42,555 \$ 182,731
12月31日
\$ 140,176 \$ 72,533 \$ 212,70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978) ( 29,978)
\$ 140,176 \$ 42,555 \$ 182,731

1.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由投 資性不 動 產產生之 租金收 入 分別 為\$9,294 及\$10,141,直接 營運費 用 分別 為\$2,579 及\$2,550。

2.投資性 不動產 公允價 值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二 (五)。

(十八)無形資產

114年1月至12月

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成本 \$ 531,123 \$ 42,004 \$ 89,929 \$ 663,056
累計攤銷及減損 ( 318,176) - ( 54,254) ( 372,430)
合計 \$ 212,947 \$ 42,004 \$ 35,675 \$ 290,626
1月1日 \$ 212,947 \$ 42,004 \$ 35,675 \$ 290,626
增添 33,620 - - 33,620
重分類 55,003 - - 55,003
攤銷 ( 108,507) - ( 6) ( 108,513)
12月31日 \$ 193,063 \$ 42,004 \$ 35,669 \$ 270,736
12月3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成本 \$ 542,730 \$ 42,004 \$ 89,829 \$ 674,563
累計攤銷及減損 ( 349,667) - ( 54,160) ( 403,827)
合計 \$ 193,063 \$ 42,004 \$ 35,669 \$ 270,736
113年1月至12月
1月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成本 \$ 472,236 \$ 42,004 \$ 89,929 \$ 604,169
累計攤銷及減損 ( 257,496) - ( 54,236) ( 311,732)
合計 \$ 214,740 \$ 42,004 \$ 35,693 \$ 292,437
1月1日 \$ 214,740 \$ 42,004 \$ 35,693 \$ 292,437
增添 27,915 - - 27,915
重分類 70,077 - - 70,077
攤銷 ( 99,785) - ( 18) ( 99,803)
12月31日 \$ 212,947 \$ 42,004 \$ 35,675 \$ 290,626
12月31日 電腦軟體 客戶關係及其他
成本 \$ 531,123 \$ 42,004 \$ 89,929 \$ 663,056
累計攤銷及減損 ( 318,176) - ( 54,254) ( 372,430)
合計 \$ 212,947 \$ 42,004 \$ 35,675 \$ 290,626

1.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合併 公司無 形 資產尚無 利息資 本化情 形。

  • 2.商 譽 及 客 戶 關 係 係 合 併 公 司 受 讓 渣 打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消 費 性 金 融 證 券經紀業 務所產 生,全 數分攤 至合併 公 司證券經 紀部門 。
  • 3.商 譽 每 年 定 期 減 損 測 試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依 據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依 據 管 理 階 層 之 五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之 稅 後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計 算 。 超 過 該 五年期之 現金流 量採用 下列所 述之估 計 成 長率推 算。

合併公司 依據使 用價值 計算之 可 回收 金 額超過帳 面金額,故 商譽並 未發 生減損, 用於計 算使用 價值之 主要假 設 如下:

經紀部門 經紀部門
114年度 113年度
成長率 0.00% 0.00%
折現率 11.87% 12.10%

管理階層 根據以 前的績 效及其 對市場 發 展之預期 決定成 長率。所採 用之 折 現 率 為 所 屬 公 司 之 資 本 資 產 定 價 模 式 所 決 定 之 加 權 平 均 資 金 成 本 比 率,並反 映相關 營運部 門之特 定風險 。

(十九)其他非流 動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營業保證金 \$
640,000
\$
640,000
交割結算基金 437,777 315,445
存出保證金 559,257 502,231
淨確定福利資產 18,938 9,064
預付設備款 43,351 66,420
催收款項 5,204 6,004
其他 2,750 2,756
小計 1,707,277 1,541,920
減:備抵損失 (
5,204)
(
6,004)
合計 \$
1,702,073
\$
1,535,916

(二十)短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借款 \$
6,334,360
\$
8,545,865
擔保銀行借款 970,000 160,000
拆入款 785,750 98,355
合計 \$
8,090,110
\$
8,804,220

合併公司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短 期借款 年利率 (含外幣 )分別 為 1.720%~4.472%及 1.870%~5.250%。

(二十一)應付商業 本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發行面值 \$
42,050,000
\$
33,01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45,370)
(
40,185)
合計 \$
42,004,630
\$
32,969,815

合併公司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商 業本票 年利率 (含外幣 )分別 為 1.520%~2.012%及 1.682%~2.022%。

(二十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負債 -流 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附賣回債券投資-融券 \$
136,853
\$
-
評價調整 692 -
小計 137,545 -
應付借券-避險 899,761 793,826
應付借券-避險評價調整 48,040 49,671
應付借券-非避險 6,874,608 6,404,740
應付借券-非避險評價調整 756,906 217,500
小計 8,579,315 7,465,737
發行認購(售)權證 11,191,135 18,904,723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613,909 (
6,344,768)
市價(A) 11,805,044 12,559,955
發行認購(售)權證再買回 (
9,309,709)
(
16,132,320)
價值變動損失(利益) (
522,839)
4,952,966
市價(B) (
9,832,548)
(
11,179,354)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淨額(A+B) 1,972,496 1,380,601
賣出選擇權負債-期貨 - 1,144
發行指數投資證券 267,011 306,853
評價調整 128,620 69,293
小計 395,631 376,146
衍生工具負債-櫃檯 6,828,616 4,312,910
合計 \$
17,913,603
\$
13,536,538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種 類 為 美 式 或 歐 式 認 購 (售 )權 證 , 發 行 時 按 發行價格 於權證 到期前 或未履 約時,帳 列於發行 認購(售 )權證 負債。發 行 認 購 (售 )權 證 再 買 回 其 發 行 權 證 時 , 將 再 買 回 之 價 款 帳 列 發 行 認 購 (售 ) 權證再買 回,作為 發行認 購 (售)權證負 債之減項。認購 (售)權證 履約給 付 方式均為 以現金 或證券 結算, 並得由 合 併公司擇 一採行 。

(二十三)附買回債 券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政府公債 \$
269,085
\$
104,131
普通公司債 11,245,146 3,219,329
金融債券 - 100,235
國際債券 2,447,896 1,713,508
國外債券 17,248,915 10,452,678
合計 \$
31,211,042
\$
15,589,881

民國 114 年 及 113 年 12 月 3 1 日之附 買 回債券負 債均於 一年內 到期, 均 逐 筆 約 定 於 交 易 後 之 特 定 日 期 以 約 定 價 格 含 息 買 回 , 全 部 買 回 總 價 分別為\$31,418,772 及\$15,730,764,各 幣別承作 年利率 列示如 下:

幣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新台幣 1.15% ~ 1.62% 1.14% ~ 1.63%
外幣(註) 1.95% ~ 4.15% 1.75% ~ 4.95%
註:外幣包含澳幣、歐元、美元、英鎊、人民幣及新加坡幣。

(二十四)應付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交割帳款-經紀 \$
25,068,178
\$
12,373,337
交割代價 1,780,859 2,727,528
應付交割帳款-自營 4,102,009 1,940,061
應付交割帳款-外國債券 10,354,886 9,983,714
應付即期外匯款 3,813 56,794
其他 381,452 394,149
合計 \$
41,691,197
\$
27,475,583
(二十五)其他應付 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獎金 \$
2,059,563
\$
1,915,817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244,651 223,772
其他 911,084 719,265
合計 \$
3,215,298
\$
2,858,854

(二十六)其他金融 負債- 流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股權連結商品-本金價值 \$
4,000
\$
-
保本型商品-固定收益 11,380,006 13,801,583
合計 \$
11,384,006
\$
13,801,583

合併公司 從事結 構型商 品交易,已將 固 定收益商 品與買 權或賣 權結合, 區 分 為 股 權 連 結 型 及 保 本 型 商 品 , 於 契 約 成 交 日 向 交 易 相 對 人 收 取 價 金,到 期報酬 將隨著 連結標 的物到 期之 上漲或下 跌程度 而異,其報 酬型 態 為 交 易 價 金 減 去 選 擇 權 到 期 履 約 價 值 , 其 所 連 結 標 的 均 為 受 金 融 監 督管理委 員會證 券期貨 局規範 之貨幣 及 金融市場 工具。

(二十七)長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
6,000,000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合計 \$
6,000,000
\$
-
尚未使用額度 \$
2,000,000
\$
-

合併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長期借款年利率分別為 2.197%及 0%。

合併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於民國 114 年 8 月與以元大商業銀 行為首之 10 間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新台幣 80 億元,其借 款額度自首次動用日(民國 114 年 9 月)起算 3 年。

(二十八)其他非流動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存入保證金 \$
8,971
\$
9,042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9,177
合計 \$
8,971
\$
38,219

(二十九)退休金

1.確定福利計畫

  • (1)合併公 司依據「勞 動基準 法」之規定,訂有 確定給 付之退 休辦法, 適用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 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 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 金之支付 係根據 服務年 資及退 休前 6 個 月之平均 薪資計 算,15 年 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之服務 年資每滿 一年給 予一個 基數,惟累積 最 高以 45 個基數為 限。合併 公司係按月就薪資總額 2%~7.2%提撥退休基金,分別以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及職工退休基金 管理委員會專戶儲存於國泰世華銀行。另合併公司於每年年度終 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 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合 併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874,369 \$
870,12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893,307) ( 850,010)
淨確定福利(資產)負債 ( \$ 18,938) \$
20,113

(3)淨確定 福利負 債 (資 產)之變 動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
114年度
1月1日餘額 \$ 870,123 (\$ 850,010) \$ 20,113
當期服務成本 1,335 - 1,335
利息費用(收入) 13,052 ( 12,750) 302
884,510 ( 862,760) 21,75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但
不包括包含於淨確 - ( 39,847) ( 39,847)
定福利負債(資
產)淨利息之金額
財務假設改變 14,459 - 14,459
經驗調整 26,061 - 26,061
40,520 ( 39,847) 673
提撥退休基金 - ( 41,361) ( 41,361)
支付退休金 ( 50,661) 50,661 -
( 50,661) 9,300 ( 41,361)
12月31日餘額 \$ 874,369 (\$ 893,307) (\$ 18,938)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
113年度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 857,243
1,583
(\$ 800,955) - \$ 56,288
1,583
利息費用(收入) 10,309 ( 9,637) 672
869,135 ( 810,592) 58,54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但
不包括包含於淨確
定福利負債(資 - ( 37,931) ( 37,931)
產)淨利息之金額
財務假設改變 ( 16,205) - ( 16,205)
經驗調整 57,338 - 57,338
41,133 ( 37,931) 3,202
提撥退休基金 - ( 41,632) ( 41,632)
支付退休金 ( 40,145) 40,145 -
( 40,145) ( 1,487) ( 41,632)
12月31日餘額 \$ 870,123 (\$ 850,010) \$ 20,113
(4)合併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劃資產,係由台灣 銀行按 該基金 年度
投資運用 計畫所 定委託 經營項 目之比 例 及金額範 圍內,依勞工 退
休基金收 支保管 及運用 辦法第 六條之 項 目(即 存放國內 外之金 融
機構,投資 國內外 上市、上櫃 或私募 之 權益證券 及投資 國內外 不
動產之證 券化商 品等)辦理 委託經 營,相關運用 情形係 由勞工 退

休基金監 理會進 行監督。該 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 算分配 之最低

收益 , 不得 低 於依 台 灣 當地 銀 行二 年 定 期存 款 利率 計 算之 收 益 , 若有不足,則經主 管機關核 准後由 國庫 補足。因合 併公司 無權參 與該基金 之運作 及管理,故無法 依國際 會 計準則 第 19 號第 142 段 規定揭露 計劃資 產公允 價值之 分類。 民 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構成該 基金總資 產公允 價值,請 詳 政府公告 之各年 度之勞 工 退休基金 運用報 告。另本公司 以職工 退 休基金管 理委員 會專戶 儲 存於國泰 世華銀 行,該基金投 資運用 以 定期存款 專戶儲 存於國 泰 世華銀行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總 如下: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折現率 1.2% ~ 1.3% 1.5%
未來薪資增加率 3% ~ 3.5% 3% ~ 3.5%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對於 未來死 亡率 之假設係 依照台 灣壽險 業 第六回經 驗生命 表估計 。

因 採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而 影 響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分 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14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 12,229) \$ 12,515 \$
10,105
(\$ 9,937)
113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 13,309) \$ 13,643 \$
11,252
(\$ 11,050)

(6)本公司 於民國 115 年 度預計 支付予 退 休計畫 之 提撥金\$48,309。

2.確定提 撥計畫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合 併公司 依 據「勞工 退休金 條例」, 訂定 確定提撥 之退休 辦法,適用 於本國 籍之 員工,合併公 司就員 工選擇 適 用「勞工 退休金 條例」所定之 勞工退 休 金制度 部 分,每月按不 低於薪 資 6%之金額 提繳勞 工退休 金至勞 保局 員工個人 帳戶,員 工退休 金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休金方 式領取 。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合併公 司依上 開退休 金辦 法認列之 退休金 成本 分 別為\$97,565 及\$92,403。

3.統一證券 (香 港 )對 於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 係 依 當 地 相 關 法 令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度 辦 理 ,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金費用 。統一 證券 (香 港)於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分別 認列退 休 金費用為\$72 及\$9,121。

(三十)權益

1.股本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 額定股本 為 \$18,000,000,每 股面值 10 元。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所發行普 通股股 數及 流通在外 普通股 數 分別為 1,601,415 仟 股及 1,455,831 仟股。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調節如下 :

股數單位 :仟 股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1月1日 1,455,831 1,455,831
普通股股票股利 145,584 -
12月31日 1,601,415 1,455,831

本公司民 國民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經董事 會通過 並 於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未 分 配 盈 餘 \$1,455,832 轉 增 資 , 發 行 普 通 股 145,584 仟股 ,每股面 額 1 0 元 ,增資 基準日為 民國 114 年 7 月 1 4 日,增資後 發行股 本 總額 為\$16,014,145,分為 1,601,415 仟股,每 股面額 10 元。

2.資本公 積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已失效認股權 合計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5,043 \$ 65,675 \$ 483 \$ 91,20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25,103 \$ 65,675 \$ 483 \$ 91,26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之資本 公積,除得用 於彌補 虧損外,於公司無 累積虧 損時,得依股 東會決議,按 股東原 有股份 之比例 發給 新股或現 金。另依證 券交易 法 之相關規 定,以上開 資本公 積撥充 資本 時,每年以其 合計數 不超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不得 以資本 公積補 充之。

3.法定盈 餘公積

依公司法 規定,公 司於完 納一切 稅捐後,分派盈 餘時,應 先提出 10% 為法定盈 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 公積已 達 資本總額 時,不在此限。該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使用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者,以 該項 公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 分之 二十五之 部分為 限。

4.特別盈 餘公積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 證 券 商 應 以 每 年 稅 後 淨 利 再 加 計 稅後淨利 以外項 目計入 當年度 未分配 餘 額之數額,提存 20%特 別盈餘 公積。但累積金 額已達 實收資 本額者,得免繼續 提存。該公積 除填補 公司虧損,或已 達實收 資本額 25%,得 以超過實 收資本額 25%之部 份 撥充資本 者外, 不得使 用之。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 年 度

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原依民國 105 年 8 月 5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500278285 號函規定,證 券商應於分派民國 105 至 107 會計年度盈餘時,以稅後淨利的 0.5% 至 1%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自民國 106 會計年度起,得就金融科技發 展 所 產 生之 員 工 轉 型教 育 訓 練、員 工 轉 職或 安 置 支 出 之相 同 數 額,自 上 述 範 圍內 迴 轉;惟 依 民 國 108 年 7 月 10 日 金 管 證券 字 第 1080321644 號函規定,證券商自民國 108 會計年度起得不再繼續提列特別盈餘 公 積,並 於 支 用前 述 費 用 時,得 就 相 同 數 額自 之 前 年 度 已提 列 之 特 別 盈餘公積餘額範圍內迴轉。

  • (三十一 )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 決 算 後如 有 盈 餘,除 依 法 繳 納 稅 捐及 彌 補 以 前年度虧損外,應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20%為特別盈餘公積及另 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 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 可分配盈餘總數如未達實收資本額 5%時,得不分配。
  • 2.另 本 公 司 章 程規 定,各 年 度 股 利分 派 之 總 數,應 不 低 於 各 年度 依 前 所 述決算可供分配盈餘總數 70%,其中股票股利之發放比例應不低於 50%,現金股利應不高於 50%。
  • 3.本公司得視當年度實際營運狀況及未來年度資金運用之規劃,決定 最適當之現金及股票股利之發放比例。
  • 4.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及民國 113 年 6 月 27 日分別經股東 會決議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金額 每股
金額
股利(元)
每股
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
437,415
874,830
1,601,414
1,455,832
\$
4,369,491
\$
1.10
1.00
\$
274,762
549,522
1,921,697
-
\$
2,745,981
\$
1.32
-

5.本公司已於民國 115 年 3 月 2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 派案如下:

114年度
金額 每股
股利(元)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481,434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962,867
現金股利 3,378,985 \$
2.11
\$
4,823,286

(三十二)經紀手續 費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
2,629,778
\$
2,642,507
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業務 849,308 856,656
期貨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業務 734,452 788,562
複委託手續費收入 529,299 296,915
其他 14,727 14,514
合計 \$
4,757,564
\$
4,599,154
(三十三)承銷業務 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包銷證券報酬 \$
72,995
\$
53,338
其他 94,357 63,249
合計 \$
167,352
\$
116,587
(三十四)營業證券 出售淨 利益
(損 失)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自營商
-集中交易市場 \$
1,746,278
\$
3,859,003
-營業處所 210,447 499,478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182,164 396,107
小計 2,138,889 4,754,588
承銷商
-集中交易市場 23,892 52,810
-營業處所 78,571 142,630
小計 102,463 195,440
避險
-集中交易市場 912,885 2,206,303
-營業處所 888,677 731,859
-海外有價證券買賣 20,749 89,346
小計 1,822,311 3,027,508
合計 \$
4,063,663
\$
7,977,536
(三十五)利息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融資業務利息收入 \$
930,011
\$
1,020,256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1,146,255 807,852
借貸款項利息收入 497,141 378,791
其他利息收入 9,417 14,840
合計 \$
2,582,824
\$
2,221,739
(三十六)營業證券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淨 利益 (損失
)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營業證券-自營 \$
2,190,661
(\$
413,279)
營業證券-承銷 77,172 (
22,588)
營業證券-避險 1,086,867 (
495,992)
合計 \$
3,354,700
(\$
931,859)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附賣回債券回補利益(損失) (\$ 28,090) \$ 5,255
借券交易利益(損失) ( 3,810,105) ( 774,875)
融券回補利益(損失) ( 57,724) ( 76,108)
合計 (\$ 3,895,919) (\$ 845,728)
(三十八)借券及附 賣回債 券融券 透過損 益按公 允 價值衡量 之淨 利 益(損失
)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借券評價利益(損失) (\$ 543,234) \$ 172,412
融券評價利益(損失) 5,459 ( 23,166)
附賣回債券融券評價利益(損失) ( 939) -
合計 (\$ 538,714) \$ 149,246
(三十九)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
價值
衡量之 債 務工具投 資已實 現淨利 益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國外債券 \$ 41,564 (\$ 63,620)
(四十)發行認購(售)權 證淨利 益(損失
)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發行認購(售)權證負債及再買回價值變動
淨利益(損失)
\$ 168,299 \$ 746,190
發行認購(售)權證到期前履約利益(損失) ( 226,212) ( 312,714)
發行認購(售)權證費用 ( 440,345) ( 499,281)
合計 (\$ 498,258) (\$ 65,805)
(四十一)衍生工具 淨利益
(損失)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期貨契約利益(損失) \$ 3,162,286 (\$ 1,886,854)
選擇權交易利益(損失) 19,550 ( 13,758)
選擇權-股權交易利益(損失) ( 968,283) ( 690,988)
匯率衍生工具利益(損失) 48,670 151,262
資產交換選擇權 182,070 435,858
其他 ( 278,780) ( 284,857)
合計 \$ 2,165,513 (\$ 2,289,337)
(四十二)預期信用 減損損 失及迴 轉利益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減損損失迴轉(提列) \$ 13,916 \$ 15,150
收回呆帳 3,453 7,043
合計 \$ 17,369 \$ 22,193

(三十七)借券及附 賣回債 券融券 回補淨 利益 (損 失 )

(四十三)其他營業 收益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借券收入 \$ 420,190 \$
430,996
外幣淨兌換利益(損失) ( 307,552) 392,998
代銷基金手續費收入 127,707 102,221
保代佣金收入 274,694 187,925
其他 85,141 77,443
合計 \$ 600,180 \$
1,191,583
(四十四)手續費支 出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經紀手續費支出 \$ 526,267 \$
526,506
自營手續費支出 228,836 224,644
轉融通手續費支出 1,816 1,065
合計 \$ 756,919 \$
752,215
(四十五)財務成本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附買回債券利息 \$ 836,765 \$
638,497
借款利息 658,506 782,198
其他利息費用 307,324 185,193
合計 \$ 1,802,595 \$
1,605,888
(四十六)員工福利 費用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薪資費用 \$ 3,791,521 \$
3,616,955
勞健保費用 209,110 188,433
退休金費用 99,274 103,77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17,780 129,909
合計 \$ 4,317,685 \$
4,039,076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配 員 工 酬 勞 及
董事酬勞 前之利 益,如 尚有餘 額,提 撥 員工酬勞 不低 於 1.6%,且其
  • 中不低於 1%提撥為 分派予 基層員 工之酬 勞,提撥董 事酬勞 不高於 2%, 但公司尚 有累積 虧損時,應 預先保 留彌 補數額,始可 提撥員 工及董 事 酬勞。
  • 2.本公司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度員工 酬 勞估列金 額分別 為 \$107,230 及 \$100,004;董事 酬勞估 列金額 分別為 \$107,230 及\$100,004,前 述金 額帳列薪 資費用 科目。
  • 3.本公司 民國 114 年 度係依 當年度稅 前 利益扣除 分配員 工酬勞 及董事 酬勞前之 利益, 分別以 員工酬勞 2.0%及 董事酬勞 2.0%為基礎 估列 。
  • 4.經董事 會決議 之民 國 113 年度 員工及 董事酬勞 與 113 年 度財務 報告 認列之金 額一致 。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站查詢 。
(四十七)折舊及攤 銷費用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折舊費用 \$
282,505
\$
254,774
攤銷費用 108,519 99,818
合計 \$
391,024
\$
354,592
(四十八)其他營業 費用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稅捐 \$
980,687
\$
1,073,756
修繕費 128,947 105,341
佣金 149,126 96,379
電腦資訊費用 283,431 247,840
集保服務費用 133,642 133,111
借券費用 235,809 232,806
其他費用 547,184 479,084
合計 \$
2,458,826
\$
2,368,317
(四十九)其他利益 及損失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財務收入 \$
1,004,186
\$
766,427
場地及設備使用費收入 72,186 70,366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13,429 32,874
營業外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損失) 55,426 (
16,261)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12,068)
10,058
其他營業外淨收入(支出) 118,083 98,632
合計 \$
1,251,242
\$
962,096
(五十)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1)所得稅 費用組 成部分 :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369,857
\$
555,220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
9,448)
(
13,233)
未分配盈餘加徵 233 82
當期所得稅總額 360,642 542,069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33,615 665
遞延所得稅總額 133,615 665
所得稅費用(利益) \$
494,257
\$
542,734
(2)與其他 綜合損 益相關 之所得 稅金額 :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135)
(\$
64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8,264 -
合計 \$
28,129
(\$
641)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1,191,718 \$ 1,076,626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影響數 106,426 ( 53,82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9,448) ( 13,233)
免稅所得影響數 ( 794,672) ( 466,919)
未分配盈餘加徵 233 82
所得稅費用 \$ 494,257 \$ 542,734

3.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 下:

114年度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其他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 - \$ 2,066 \$ - \$ - \$ 2,066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7,903 - - 37,903
退休金 127,690 271 270 - 128,231
其他 5,022 2,467 - - 7,489
小計 \$ 132,712 \$ 42,707 \$ 270 \$ - \$ 175,689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評價利益 ( \$ 14,445) ( \$ 182,385) ( \$ 28,264) ( \$ 271) ( \$ 225,365)
未實現兌換利益 ( 6,074) 6,074 - - -
退休金 ( 716) ( 11) ( 135) - ( 862)
小計 ( \$ 21,235) ( \$ 176,322) ( \$ 28,399) ( \$ 271) ( \$ 226,227)
合計 \$ 111,477 ( \$ 133,615) ( \$ 28,129) ( \$ 271) ( \$ 50,538)
113年度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其他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 - \$ - \$ - \$ -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 - -
退休金 126,544 - 1,146 - 127,690
其他 4,130 892 - - 5,022
小計 \$ 130,674 \$ 892 \$ 1,146 \$ - \$ 132,71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金融商品評價利益 ( \$ 11,362) ( \$ 3,083) \$ - \$ - ( \$ 14,445)

未實現兌換利益 ( 7,603) 1,529 - - ( 6,074) 退休金 ( 207) ( 3) ( 506) - ( 716) 其他 ( 1) - 1 - - 小計 ( \$ 19,173) ( \$ 1,557) ( \$ 505) \$ - ( \$ 21,235) 合計 \$ 111,501 ( \$ 665) \$ 641 \$ - \$ 111,477

4.統一證 券營利 事業所 得稅結 算申報,除民國 109 年度及 110 年度外, 業經稅捐 稽徵機 關核定 至民 國 111 年度 ,合併公 司之子 公司 均 已核 定至民國 112 年 度。

(五十一)每股盈餘

114年1月至12月
稅後
加權平均流通在
每股盈餘
外股數(仟股)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4,804,426 1,601,415 \$ 3.00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
4,804,426
4,487
1,605,902
\$ 2.99
113年1月至12月
稅後 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新台幣: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4,373,054 1,601,415 \$ 2.73
稀釋每股盈餘
員工酬勞
\$ -
4,373,054
4,272
1,605,687
\$ 2.72

民國 113 年 1 月 至 12 月加權 平均流 通 在外股數 業已依 民國 114 年 7 月 14 日盈餘轉 增資比例 追溯調 整,並重新 計算民國 113 年 1 月至 12 月之 基本及稀 釋每股 盈餘 。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關係 人名稱 及關係





與本公司之關係
統一企業(股)公司(統一企業)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統一投信) 關聯企業
統一東京(股)公司(統一東京)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小客車租賃(股)公司(統一東京小客車) 其他關係人
台灣神隆(股)公司(台灣神隆) 其他關係人
統一實業(股)公司(統一實業) 其他關係人
統一超商(股)公司(統一超商) 其他關係人
統一數網(股)公司(統一數網) 其他關係人
統一棒球隊(股)公司(統一棒球) 其他關係人
統一資訊(股)公司(統一資訊) 其他關係人
安源資訊(股)公司(安源資訊) 其他關係人
統合開發(股)公司(統合開發) 其他關係人
南紡流通事業(股)公司(南紡流通) 其他關係人
關聯企業統一投信募集之證券
統一投信經理之基金 投資信託基金(註)
  • 註:依主管 機關民 國 114 年 7 月 1 1 日發 布之「有 關會計 研究發 展基金 會發 布「關係人 之認定 疑義」IFRS 問答集 是 否追溯適 用之問 答集」規 定,自 民國 114 年第三 季財務 報告起,合 併公 司對該問 答集發 布日前 持有之 統 一投信所 經理之 基金,經 重新辨 認與該 (等)基金之 關係及 交易,該 (等) 基金並非 關係人,且無重 編比較 期間資 訊,及追溯 調整先 前財務 報表已 辨認及揭 露關係 人之關 係及交 易。
  • (二)與關 係人間 之重大 交易事 項
    1. 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
\$ 318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 -
其他關係人:
台灣神隆 315 322
統一超商 - 231
其他 73 73
合計 \$
398
\$ 944
  1. 預付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對本公司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7
\$
-
其他關係人:
安源資訊 3,641 4,682
統合開發 600 600
統一超商 158 158
統一數網 121 121
統一資訊 320 300
其他 25 26
合計 \$
4,872
\$
5,887
3.
其他應收 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23
\$
76
其他關係人:
統一超商 320 -
其他 - 18
合計 \$
343
\$
94
4.
取得其他 資產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帳列項目 取得價款 取得價款
其他關係人:
統一資訊 無形資產 \$
-
\$
420
5.
存入保證 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497
\$
1,497
6.
應付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41
\$
4
統一數網 136 143
統一資訊 - 400
其他 23 -
合計 \$
200
\$
547
  1. 租賃交易-承租人

(1)合併公 司向統 一東京 等承租 公務車 、 影印機等 ,租賃 合約之 期間為 1 年至 5 年,租金 係於每 月支付 。

(2)使用權 資產

A.取得使 用權資 產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16,653
\$ 10,157
B.處分使 用權資 產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356
\$ 8,375
(3)租賃負 債
A.租賃負 債-流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7,071
\$ 5,974
統一東京小客車 693 751
合計 \$
7,764
\$ 6,725
B.租賃負 債-非流 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19,865
\$ 11,490
統一東京小客車 - 693
合計 \$
19,865
\$ 12,183
C.財務成 本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319
\$ 199
統一東京小客車 7 12
合計 \$
326
\$ 211
D.租賃修改 淨利益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1
\$ 52
  1. 手續費收 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關聯企業統一投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統一投信經理之基金(註)
其他關係人:
\$ - \$ 217,393
其他 1,713 1,989
合計 \$ 1,713 \$ 219,382
註:請參 閱「關 係人名 稱及關 係」之 註 解說明。
上述手續 收入交 易條件 與非關 係人交 易 條件相當 。
9. 財富管理 業務淨 收益
-信 託專戶 銷售基 金 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33,130 \$ 28,846
上述交易 係依契 約約定 價格按 月收款 。
10. 其他營業 收入-其 他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2,400 \$ 3,080
11. 其他營業 收入-代 銷基金 手續費 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106,325 \$ 97,532
上述交易 係依契 約約定 價格按 月收款 。
12. 租金收入
期間 押金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05.01.01
~
117.08.31
\$
1,497 \$ 9,668 \$ 9,530

上開租金 收入係 出租部 分辦公 室營業 場 所予各關 係人,租金 計價方 式係 由雙方議 定,並 依租賃 契約約 定按期 收 款。

  1. 承銷業務 收入-其 他承銷 業務收 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825
\$
75
  1. 股務代理收入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4,057
\$
4,058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136 136
其他關係人:
台灣神隆 2,149 2,214
統一實業 1,237 1,241
統一超商 2,812 2,863
其他 728 729
合計 \$
11,119
\$
11,241

上述股務代理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交易條件相當。

  1. 其他營業費用-其他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
228
\$
-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532 188
統一數網 1,820 2,102
統一棒球 3,426 2,464
南紡流通 680 1,320
安源資訊 6,558 733
統一超商 1,273 -
統一資訊 978 538
其他 517 -
合計 \$
16,012
\$
7,345
16.
其他營業外收入-其他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統一投信 \$
41
\$
41
其他關係人:
統一超商 356 36
其他 504 504
合計 \$
901
\$
581
17.
其他營業外支出-其他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其他關係人:
統一東京 \$
-
\$
243
  1. 持有關係 人發行 之有價 證券
114年12月31日
期末股數(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利益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1,318 \$
101,618
(\$ 404)
其他關係人:
統一超商 9 1,994 95
統一實業 - 396
合計 \$
103,612
\$ 87
113年12月31日
期末股數(仟股) 期末餘額 處分利益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企業:
統一企業 100 \$
8,090
\$ 786
關聯企業統一投信募集之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統一投信經理之基金 183,107 32,542
其他關係人:
統一超商 9 2,367 130
合計 \$
193,564
\$ 33,458
  1. 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

主要管理 階層包 括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已付或應付主要管理階層員工服務 之薪酬如下: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薪資與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490,881
\$
438,762
退職福利 1,974 1,896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職福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合計 \$
492,855
\$
440,658

八、 質押之資 產

合併公司 各項資 產提供 設定質 押或其 他 用途受有 限制者 明細如 下:
資產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營業證券-自營部(面額)
-普通公司債 \$11,365,000 \$
3,214,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政府公債 242,400 93,9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外債券 10,554,931 7,312,417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國際債券 2,611,833 1,847,763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金融債券 - 100,00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國外債券(面額)
7,228,900 3,606,350 附買回交易之擔保品
其他流動資產
代收承銷股款、員工遭
-用途受限制之活期存款 768 384,288 法院強制扣留薪資款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擔
-質押定期存款 500,000 500,000 保及申請發行商業本票
額度之保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公債(面額) 50,000 50,000 信託業務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及設備 申請短期借款額度之擔
-土地及建築物(帳面價值) 1,074,970 1,080,330 保及申請發行商業本票
額度之保證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帳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營業保證金 640,000 640,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存出保證金 2,000 2,000 營業活動之保證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無。

  •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 十二、 其他
  • (一)風險之管 理目標 及政策
    • 1.風險管 理目標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性 地 強 化 全 體 同 仁 之 風 險 文 化 並 確 保 公 司 能 於 健 全 有 效 之 風險管理 制度下,積極 從事各 項業務 之 發展;並在適 當之風險 容忍度 下, 持續提昇 獲利, 創造公 司價值 ,達成 資 本報酬極 大化之 目標。

2.風險管 理制度

合併公司 為確保 風險管 理制度 之完整 性,落實風險管 理之制 衡機制,提昇 風險管理 之分工 效能, 特制定 「風險 管 理政策」。 本政策 係為在 合併公 司 內部建立 機制遵 行與政 策溝通 的導引 工 具,使合併公司 各階層 在從事 各項 業務時,能 對辨識、衡量、監視及 控制 各項風險,建立一 致的遵 循標準, 以將合併 公司各 項業務 之風險 ,控制 在 事前設定 之範圍 內。

合併公司 風險管 理制度,涵蓋 對資產 負債 表之表內 及表外 業務所 涉及之 風 險,如市場 風險、信用風 險、流動 風險、作業風險、法律風 險、模 型風險、 聲譽風險 、氣候 風險 等 ,均納 入風險 管 理範疇。

3.風險管 理組織

風險管理 組織:董 事會、風 險管理 委員 會、風控室、業務部 門及其 他相關 部門(如稽 核室、 總經理 室、法 令遵循 處 、法務科 、財務 部 、結 算部及 總 務處),負 責規劃 監督與 執行。

  • (1)董事會 應確保 風險管 理之有 效性, 並 負風險管 理最終 責任, 並負責 下 列事項:
  • A.建立適 當的風 險管理 體系,作業 流程 及公司的 風險管 理文化,並 配 置必要之 資源以 利執行 運作。
  • B.審核風 險管理 政策。
  • C.核決業 務申請 、授權 交易及 風險限 額 。
  • (2)風險管 理委員 會向董 事會報 告,並 負 責下列事 項:
  • A.審核風 險管理 準則。
  • B.審核最 高風險 容忍度 。
  • C.定期向 董事會 報告全 公司之 風險管 理 狀況。
  • (3)總經理 監督全 公司日 常風險 管理, 並 負責下列 事項:
  • A.監督全 公司日 常風險 管理之 執行。
  • B.核准例 外管理 事項。
  • (4)資產負 債委員 會向總 經理報 告,並 負 責下列事 項:
  • A.制定公 司整體 資產負 債管理 最高指 導 方針。
  • B.分析及 控管公 司總體 資產負 債組合 。
  • C.核准各 項業務 限額。
  • D.收集、分析 國內外 利率、匯率、景氣變 動及政治 經濟環 境變動 資訊, 並預測未 來之金 融情勢 。
  • (5)風控室 執行風 險管理 政策及 其相關 規 範,向風 險管理 委員會 報告; 就 日常風險 管理, 向總經 理報告 ,並負 責 下列事項 :
  • A.制定全 公司之 風險管 理制度 。
  • B.發展衡 量及管 理公司 風險之 有效方 法 。
  • C.覆核業 務部門 之風險 管理制 度。
  • D.蒐集資 料、彙 總資訊 ,產生 風險報 告 。

E.分析各 項業務 之風險 狀況, 並向總 經 理報告。

F.依會議 性質與 需求, 向風險 管理委 員 會報告公 司風險 管理狀 況。

G.執行風 險管理 委員會 指定之 工作事 項 與控管業 務部門 之風險 。

(6)稽核室 負責下 列事項 :

A.查核作 業風險 控管。

B.將風險 管理制 度規範 ,納入 內部稽 核 制度,列 入日常 查核計 劃。

C.評估內 部控制 制度之 有效性 ,並確 認 其執行成 效。

(7)法令遵 循處及 法務科 負責下 列事項 :

A.法令遵 循處確 保業務 執行及 風險管 理 制度皆能 遵循法 令規範 。

B.法務科 執行法 律風險 控管。

C.法令遵 循處兼 任防制 洗錢及 打擊資 恐 業務,訂定相關 規範制 度與內 控、交易監 控、監 督業務 單位落 實執行、教育訓練 及疑似 洗錢交 易。

(8)財務部 負責下 列事項 :

A.確認部 位資料 之正確 性與損 益計算 之 合理性。

B.分析及 控管自 有資本 適足比 率。

C.分析公 司之資 產負債 結構之 適當性 。

(9)業務部 門負責 下列事 項:

A.依據風 險管理 政策及 相關規 範,制 定 各業務之 風險管 理細則 。

B.提供風 控室充 分之部 位資訊 與風控 資 訊。

(10)結算 部負責 下列事 項:

A.結算交 割作業 及融資 融券業 務之風 險 控管執行 。

B.交易作 業中台 風險控 管與業 務部門 風 險管理細 則執行 。

(11)總務 處負責 下列事 項:

A.溫室氣 體盤查 與管理 。

B.資源永 續管理 、責任 採購與 供應 商管理。

4.風險管 理政策

合併公司 為確保 風險管 理制度 之完整 性,落實風險管 理之制 衡機制,提昇 風險管理 之分工 效能, 特制定 「風險 管 理政策」。 本政策 係為在 合併公 司 內部建立 機制遵 行與政 策溝通 的導引 工 具,使合併公司 各階層 在從事 各項 業務時,能 對辨識、衡量、監視及 控制 各項風險,建立一 致的遵 循標準, 以將公司 各項業 務之風 險,控 制在事 前 設定之範 圍內。

合併公司 風險管 理流程,包 含風險 辨識、風險 衡量、風險 監視及 控制各 項 風險,各 類風險 評估及 因應策 略分別 敘 述如下:

(1)市場風 險管理

在 市 場 風 險 控 管 方 面 , 合 併 公 司 已 建 置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Risk Manager),公司 所有 交易部 位, 皆已納 入風險 管理系 統每日 監控 ,計 算風險值(Value at Risk)。超 限控管 指 標以名目 本金、停 損、敏感度

(Greeks)與風險 值為 主,並 於每 日出具 風險管 理報表 ,執行 例行 控管 及超限處 理。

(2)信用風 險管理

信用風險 控管方 面,違 約機率 之量化 模 型採用 KMV 模 型處理 ,計算 發 行公司的 違約 機率, 並呈報 揭露 各交易 相對人與 發行 公司之 信用暴 險 值、有價證券之 信用風 險狀況,藉由 定期 檢視信用 狀況降 低信用 暴險。 (3)資金流 動性風 險

由資金調 度單 位定期 預測未 來資 金需求 與供給、 整合 公司背 書保證 及 資金貸予 相關業 務,進 行每日 監控資 金 調度狀況 。

(4)作業風 險

由結算部 負責 交割結 算之確 認、 開戶作 業及實際 撥款 作業。 財務部 依 照實際交 易憑 證,製 作傳票 ,並 比對帳 務與現金 戶是 否吻合 ,以帳 務 角度切入 ,確 認交易 之正確 性的 作業風 險。稽核 部負 責內稽 內控, 定 期抽樣檢 査各單 位之執 行狀況 。

(5)法律風 險

由法務 科負責 本公司 各項 衍生性 金融商 品契約 、 ISDA、個人 戶契約 等 審閱,並 處理所 有法律 相關問 題。

(6)氣候風 險

依據 氣候 風險之 兩大 風險因 子, 實體 風險與 轉型風 險, 並透過 不同情 境分析 ,推估 投資 部位 潛在的 氣候 風險 。並依 循主管 機關 政策 規範、 國際廣 泛認可 之倡 議或 指引, 每年 定期 揭露氣 候風險 管理 執行 情形, 以提升資 訊揭露 品質與 透明度 。

  • 5.避險與 抵減風 險策略
  • (1)避險與 抵減風 險之政 策包含 在公司 之 風險管理 政策中 ,而避 險部位 與 被避險之 交易部 位需視 為一組 合部位 , 其 損益及 風險資 訊採合 併計算 來衡量。
  • (2)整體部 位(避 險部位 與交易 部位 )納 入 風險管理 系統每 日監控 ,計算 風 險值(Value at Risk)等相關 資訊。 超 限控管 指 標則以 名目本 金、停 損、價格 敏感度 與風險 值為主 ,並於 每 日出具風 險管理 報表, 執行例 行控管及 超限處 理。
  • (3)避 險 與 抵 減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策 略 乃 利 用 整 體 部 位 (避 險 部 位 與 交 易 部 位)之損益 來衡量,追蹤其 避險部 位損益 之合理性,以 及與交 易部位 損 益之相互 抵減關 係,並 控制在 一定合 理 範圍內。
  • (二)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 之來源 和定義 合併公司 從事金 融交易 所暴露 之信用 風 險,包括發行 人信用 風險、交 易對 手信用風 險及標 的資產 信用風 險:
  • (1)發行人 信用風 險係指 合併公 司持有 金 融債務工 具,因 發行人 發生違 約 而未依約 定條件 償還其 債務, 而使合 併 公司產生 財務損 失之風 險。

  • (2)交易對 手信用 風險係 指與合 併公司 承 作金融工 具之交 易對手 於約定 日 期未履行 交割或 支付義 務,而 使合併 公 司產生財 務損失 之風險 。
  • (3)標的資 產信用 風險係 指因金 融商品 所 連結之標 的資產 信用評 等遭信 評 公司降評 或發生 違約情 事而產 生損失 之 風險。

使合併公 司面臨 信用風 險之金 融資產 包 括銀行存 款、債務證 券、店頭 市場 衍生工具 之交易、債 券附條 件交易、借 券交易存 出保證 金、期貨交 易保證 金、其他 存出保 證金及 應收款 項等。

  1. 信用風險 最大暴 險額及 信用風 險集中 度 情形

合 併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金 融 資 產 , 在 不 考 慮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加 強 工 具 下,其 最大暴 險約當 等於其 帳面價 值。合併公司 信用風 險暴險 來源,以台 灣地區為 主,主要係 因合併 公司現 金存 放於銀行 等金融 機構、持有 銀行發 行或擔保 之債務 證券,以及 合併公 司承 作衍生工 具交易、客 戶保證 金專戶 之交易對 手均為 金融機 構所致 ,各項 金 融資產之 信用風 險說明 :

(1)現金及 約當現 金

現金及約 當現 金主要 係包含 銀行 定期存 款、活期 存款 及支票 存款, 往 來機構主 要為本 國金融 機構。

  • (2)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流動
  • A.基金
    • 合併公司 基金部 位因持 有部位 不高, 信 用風險低 。
  • B.商業本 票

合併公 司持 有之商 業本 票為 附賣回 交易 ,交易 對手 皆為國 內信 用良 好之金融 機構, 其信用 風險低 。

C.債權證 券

債權證 券主 要係為 公債 、公 司債、 可轉 (交)換 公司債 及外 國債 等部 位,發 行人 主要為 中華 民國 政府、 本國 法人機 構與 外國法 人機 構, 可轉(交)換公司 債約有 10%為銀行 擔保 。詳細說 明如下 :

a.公債

合併公司 持有債 券部位 主要為 政府債 券 (含中央及 地方),整體 而 言,公司 持有債 券之信 用風險 低。

b.公司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公 司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 主,信評 皆符合 法規規 範。

c.可轉(交 )換公 司債

合併公司 所持有 之可轉 (交)換 公司債 部 位,大多均為本 國法人 機 構 所 發 行 , 合 併 公 司 藉 由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信 用 風 險 分 級 (TCRI)控 管,降低 高度風 險之發 行人信 用暴險 。

d.外國債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外 國 債 ,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係 以 債 信 優 良 之 標 的 為 主,信評 皆符合 法規規 範。

(3)透過其 他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 -流動

合併公司 持有 分類為 透過其 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價 值衡 量之債 務工具 為 外國公債 ,整體 而言, 公司持 有債券 之 信用風險 低 。

(4)衍生工 具-期 貨交易 保證金

合併公司 從事 集中市 場之期 貨交 易時, 須將保證 金存 入期貨 公司指 定 之保證金 專戶 ,作為 保證將 來履 行契約 義務之資 金, 並存放 於金融 機 構,故信 用風險 低。

(5)衍生工 具-櫃 檯買賣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店 頭 市 場 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時 , 皆 會 與 各 交 易 對 手 簽 訂 ISDA 合約,以作 為雙方 從事該 類交易 之 協議文件;該 協議為 買賣各 種 OTC 衍生 工具 之交易 活動提 供主 體合約 模式, 倘若任 何一方 違約 或提 早終止交 易, 則雙方 受合約 約束 須對協 議涵蓋的 全部 未平倉 交易採 用 淨額結 算。有 關雙方 於簽 訂 ISDA 總協 議時, 亦會簽 訂信用 擔保 附件 (Credit Support Annex,CSA)。根據 CSA,抵押品 會由交 易其中 一方 轉交另一 方, 以減低 未平倉 交易 內之交 易對手風 險。 另請參 考 附註 六 (十二)之 說明。

合併公司 從事 OTC 衍生 工具交 易種類,包 括 結構型 商品及 換匯交 易等, 交易對手 地區別 為本國 、美國 及英國 , 產業則為 金融服 務業。

(6)附賣回 債券投 資

債券附賣 回交 易係指 債券持 有人 將債券 賣給合併 公司 ,雙方 約定承 作 之價格、 利率 與天期 ,到期 時, 再由客 戶以事先 約定 之價格 買回該 債 券;合併 公司 於承作 此業務 時, 因款項 須交付於 交易 對手, 所以須 承 受交易對 手信 用風險 。考量 優良 擔保品 情況下, 將有 效降低 交易對 手 信用風險 淨暴 險,且 合併公 司交 易對象 皆為信用 良好 之金融 機構, 交 易對手信 用風險 甚低。 另請參 考附註 附 註六(十二 )之說 明。

  • (7)應收證 券融資 款
  • 應收證券 融資 款為合 併公司 辦理 融資融 券業務對 客戶 之融資 ,該融 資 款項係以 客戶 融資買 進之股 票提 供作為 擔保,合 併公 司並透 過資訊 系 統每日控 管客 戶之維 持擔保 率, 且依證 券商辦理 有價 證券買 賣融資 融 券業務操 作辦法 規定,融資 維持率為 130%,目前合併 公司融 資維持 率 大於法定 維持率 , 其信 用風險 極低。
  • (8)應收證 券借貸 款項

係對客戶 辦理 不限用 途款項 借貸 業務, 提供客戶 以有 價證券 或其他 商 品從事資 金的 融通, 合併公 司定 期評估 客戶狀況 ,適 當評估 客戶授 信 額度及控 管信 用風險 ,且依 證券 商辦理 證券業務 借貸 款項操 作辦法 規 定,借貸款項 維持率為 130%,目前 合併 公司擔保 維持率 大於法 定維持 率,其信 用風險 極低。

  • (9)借券擔 保價款
  • 借券擔保 價款 為合併 公司於 他家 券商融 券賣出股 票之 出售價 款,扣 除 證交稅及 手續 費之後 之價款 ,存 放於他 家券商作 為擔 保品, 因合併 公 司交易對 象皆為 信用良 好之金 融機構 , 交易對手 信用風 險甚低 。
  • (10)借券 交易存 出保證 金

借 券 交 易 存 出 保 證 金 為 合 併 公 司 於 他 家 券 商 融 券 賣 出 股 票 而 提 供 保 證金存放 於他家 券商做 為擔保,因合併 公司交易 對象皆 為信用 良好之 金融機構 ,交易 對手信 用風險 甚低。

(11)應收 帳款

係證券商 經營業 務所生 之債權,包括 受 託買賣業 務之應 收交割 價款、 出售營業 證券之 應收成 交價款、自 辦信 用交易之 應收融 資利息、受 託 買 賣 證 券 業 務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及 因 應 外 幣 資 金 需 求 與 銀 行 承 作 換 匯 交易之應 收款項 等;因合 併公司 之應收 帳款主要 皆為受 託業務 及自營 業務,係與交 易所或 櫃買中 心買賣 有價 證券之交 割款項,而 換匯交 易 則僅為不 同幣別 資金之 交換收 付,且 往 來銀行皆 為信評 良好之 銀行, 故信用風 險極低 。

(12)其他 流動資 產

主 要 為 合 併 公 司 為 申 請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存 放 於 銀 行 之 擔 保 及 申 請 發 行 商業本票 額度之 保證。與 合併公 司往來 銀行皆為 信用評 等優良 之金融 機構,故 信用風 險極低 。

(13)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 產 -非流動

為 合 併 公 司 承 作 信 託 業 務 , 將 中 央 政 府 公 債 存 放 於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擔 保,無論 債券本 身或者 存放之 金融機 構 信用風險 皆極低 。

(14)其他 非流動 資產

主要係營 業保證 金、交割結 算基金 及存 出保證金。營 業保證 金主要 存 放在本國 信用良 好之銀 行,交割結 算基 金繳存於 證券交 易所,是由 證 交所在市 場證券 買賣一 方不履 行交付 義 務時代償 使用,前 兩者保 證金 所存放之 機構信 用風險 甚低;存 出保證 金係指合 併公司 在外存 出供作 保證金之 現金或 其他資 產,因存出 對象 甚多,故信用 風險具 分散性, 整體存出 保證金 信用暴 險甚低 。

  1. 預期信用 損失評 估

預期信用 損失於 評估減 損損失 時,係考 量與過去 事項、現時 狀況及 未來經 濟狀況預 測有關 之合理 且可佐 證之資 訊,於資產負 債表日 評估自 原始認 列 後信用風 險是否 已顯著 增加及 是否已 信 用減損,區分為 信用風 險未顯 著增 加或於資 產負債 表日之 信用風 險低 (Stage 1)、 信用風險 顯著增 加 (Stage 2)和信用 減損(Stage 3)三 階段, 分別 以 12 個月 預期信 用損失 金額衡量 備抵損失(Stage 1)及 存續期間 預期信 用 損失金額 衡量備 抵損失 (Stage 2 及 Stage 3)。

各 Stage 之定義 及預期 信用損 失之認 列 如下表所 示:

項目 Stage 1 Stage 2 Stage 3
定義 自初始認列以來,金 自初始認列以來, 於報導日當天,金
融資產之信用品質沒 金融資產之信用品 融資產已信用減
有顯著惡化,或是於 質有顯著惡化,惟 損。
資產負債表日當天, 尚未信用減損。
此金融資產屬於低度
風險。
預期信用損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
存續期間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信用損失
失之認列
  • (1)自原始 認列後 信用風 險已顯 著增加 之 判斷
  • 依據 IFRS 9 計算預 期信用 損失時 ,判 斷原始認 列後信 用風險 是 否顯 著增加之 判斷及 假設如 下:
  • A.當合約 款項按 約定之 支付條 款逾期 超 過 30 天 ,視為 金融資產 自原 始認列後 信用風 險已顯 著增加 。
  • B.若財務 報導日 期間,發 行人之 信用評 等下降 2 等級且 報導日 最終外 部信用評 等為非 投資等 級、利息逾期 超 過 30 天、或曾違約等,表 示 信用風險 顯著增 加。
  • (2)違約及 信用減 損金融 資產之 定義
  • 依據 IFRS 9 信用減 損之定 義,對 金融 資產之估 計未來 現金流 量具有 不利影響 之一 項或多 項事項 已發 生時, 該金融資 產已 信用減 損。自 原 始認列後 金融資 產之信 用風險 是否減 損 之依據包 含但不 限於以 下:
  • A.合約款 項或債 票券投 資積欠 本金或 利 息超過清 償期 3 個月(90 天)。 B.債票券 投資落 入外部 信用評 等機構 違 約信用等 級者。
  • C.債票券 發行人 聲請破 產、重 整或其 他 債務清理 程序。
  • D.發行人 或交易 對手財 務困難 。
  • (3)沖銷政 策
  • 對於催收 款, 具有下 列情事 之一 者,應 扣除估計 可回 收部分 後轉銷 為 呆帳。
  • A.債務人 因解散、逃 匿、和解、破 產之 宣告或其 他原因,至 債權之 全 部或一部 不能收 回者。
  • B.擔保品 及主、從債務 人之財產 經多次 減價拍賣 無人應 買,而 合併公 司亦無承 受實益 者。
  • C.收款項 逾清償 期二年 ,經催 收仍未 收 回者。

(4)預期信 用損失 之衡量

在依據 IFRS 9 計算 預期信 用損失 時, 合併公司 考量顯 示自原 始認列 後信用風 險顯 著增加 合理且 可佐 證之資 訊,主要 考量 指標包 括:內 部 /外部信用 評等等 級、逾期狀況 之資訊、信用價差、與借 款人、發行人 或交易對 手有 關之其 他市場 資訊 、同一 借款人之 其他 金融工 具之信 用 風險已顯 著增加 等。

債票券投 資

  • A.違約機 率採用 外部信 用評等 資料, 並 納入前瞻 性資訊 計算。
  • B.違約損失率採用投資部位或交易對手外部信用評等之平均違約損 失率。
  • C.違約曝 險額

Stage 1、 Stage 2 及 Stage 3:總帳 面 金額 (含應 收利息 )。

(5)前瞻性 資訊之 考量

取得過去 歷史 損失率 (以過 去三年 到五 年 歷史損失 經驗 為基礎 )並檢 視 過 去 與 現 時 經 濟 環 境 與 未 來 整 體 環 境 (前 瞻 性 因 子 )後 是 否 有 重 大 變 化,適當 調整 未來之 損失率 標準 ,若當 年度發生 重大 違約事 項,則 提 前將當年 度已發 生之損 失率納 入計算 未 來損失率 標準。

  • 4.合併公 司之備 抵損失 之變動 表
  • (1)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併公司帳 列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 公允價值 衡量之 債務工 具投資 備抵損 失 變動表並 無變動 。
  • (2)合併公 司之應 收款項 暨催收 款,除 債 券應收利 息係併 同債券 投資評 估 外,係採 簡化作 法按存 續期間 預期信 用 損失金額 衡量備 抵損失 。 合併 公司之應 收證券 融資款 、 應收 借貸款 項 -不限用 途 、應 收帳款 、其他 應收款-其 他及其 他非流 動資產 -催收 款 項備抵損 失變動 表如下 :
114年1月至12月
應收證券融
資款
應收借貸款
項-不限用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非流動
資產-催收
款項
合計
1月1日 \$ 27,740 \$ - \$ 491 \$ 275 \$ 6,004 \$ 34,510
減損損失提列
(迴轉)
(
13,427)
379 ( 257) - ( 611) ( 13,916)
除列 - - - - ( 189) ( 189)
12月31日 \$ 14,313 \$ 379 \$ 234 \$ 275 \$ 5,204 \$ 20,405
113年1月至12月
應收證券融
資款
應收借貸款
項-不限用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非流動
資產-催收
款項
合計
1月1日 \$ 46,779 \$ - \$ 641 \$ 275 \$ 1,965 \$ 49,660
減損損失提列
(迴轉)
(
19,039)
- ( 150) - 4,039 (
15,150)
12月31日 \$ 27,740 \$ - \$ 491 \$ 275 \$ 6,004 \$ 34,510

(三)流動性風 險

  • 1.流動性 風險定 義及來 源
  • 合 併 公 司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定 義 係 指 無 法 將 資 產 變 現 或 獲 得 融 資 以 提 供 資 金 履行將到 期之金 融負債 而可能 承受之 財 務損失。上述情 形可能 削減合 併公 司交易及 投資等 活動之 現金來 源。
  • 2.流動性 風險管 理程序 及模擬 測試 為防範流 動性風 險造成 合併公 司營運 之 危機,合併公司 業已訂 定因應 流動 性風險之 危機處 理程序 ,並定 期監控 資 金流動性 缺口。
  • (1)程序
    • 合併公司 之資 金運用 除各項 業務 營運資 金及長期 投資 外,需 保持適 當 之週轉金 以備 日常營 運所需 ,剩 餘資金 之用途應 避免 過於集 中,以 持 有具流動 性及優 質的生 利資產 為原則 , 並依合併 公司相 關政策 辦理。 資金調度 權責 單位就 合併公 司日 常資金 流動量及 市場 狀況之 變動, 調 整流動性 缺口, 以確保 適當之 流動性 。
  • (2)模擬測 試
    • A.每月就 資金供 給與需 求面檢 視資金 流 動風險,並模擬 分析緊急 可動 用資金,包括現 金、金融機構 融資額 度 、融資融券與部 位處份 價值 之情境分 析,以設算 最大緊 急可動 用資 金與資金 需求,最後 再檢視 公司之資 金安全 存量, 以監控 資金流 動 風險。
    • B.上述資 金流動 風險,一般情形 為每月 檢視,但 在金融 機構融 資額度 中 之 加 計 銀 行 信 用 風 險 可 用 額 度 小 於 一 定 金 額 (該 金 額 得 視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性 與 公 司 資 金 實 際 供 需 適 時 調 整 之 )時 , 調 整 為 每 週 檢 視 其 安全存量,並 提出資 金預警 報告後,由 財務部部 門主管 召集資 金控 管會議。
    • C.除公司 個別資 金流動 風險, 另模擬 若 市場發生 重大之 危機事 件時, 資金供給 最小化 與資金 需求最 大化之 壓 力測試, 包括:
    • a.在市場 發生重 大之危 機事件 時,金融 機構融資 額度與 部位處 份價 值,其可視為 資金供 給之極 小化比 例,並 依現實狀 況適當 調整之, 進而設算 在最大 壓力下 之資金 供給總 額 。
    • b.除營業 費用外 ,以存 量概念 設算最 大 壓力下之 資金需 求總額 。
    • c.檢視最 小化之 資金供 給總額 是否大 於 最大化之 資金需 求總額,並 進一步檢 視其差 額可提 供多久 期間 (月 )的營業費 用支出,以設 算 壓力測試 之資金 安全存 量 (月)。
    • d.壓力測試之資金最低安全存量 (月 )可 視 危 機 事 件 本 身 判 斷 調 整 之,常態模擬時,可假 設至少 能維持 6 個月的營 運支出 才屬安 全 存量。

3.為管理 流動性 風險而 持有之 金融資 產 及金融負 債到期 分析

(1)合併公 司持有 包括現 金及具 高度流 動 性且優質 之生利 資產, 以支應 償 付義務及 存在於 市場環 境中之 潛在緊 急 資金調度 需求。 合併公 司為管 理流動性 風險而 持有之 金融資 產主要 為 現金及約 當現金 ,其中 定期存 款皆為一 年內到 期;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之 金融資 產則以 上市櫃 股票、可 轉債及 債務證 券為主 ,皆為 有 活絡市場 之部位 ,流 動 性風險 低。

(以下空白 )

(2)合併公 司之金 融負債 到期分 析如下 :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合計
短期借款 \$
2,974,320
\$
5,115,790
\$
-
\$
-
\$
8,090,110
應付商業本票 650,000 41,400,000 - - 42,05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8,716,860 - - - 8,716,860
衍生工具負債 6,610,097 - 2,586,646 - 9,196,743
附買回債券負債 - 31,418,772 - - 31,418,772
融券保證金 996,767 - - - 996,767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498,628 - - - 1,498,628
借券存入保證金 - 2,132,389 710,801 - 2,843,190
期貨交易人權益 37,649,807 - - - 37,649,807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41,480,493 210,704 - - 41,691,197
代收款項 545,564 55,991 94,182 - 695,737
其他應付款 10,735 500,982 2,703,581 - 3,215,298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0,528,353 855,653 - 11,384,006
長期借款 - - - 6,000,000 6,000,000
租賃負債 - 21,544 52,619 147,228 221,391
合計 \$101,133,271 \$
91,384,525
\$
7,003,482
\$
6,147,228
\$205,668,506

114年12月31日

即期 3個月內 3-12個月 1-5年 合計
短期借款 \$
1,060,000
\$
7,244,220
\$
500,000
\$
-
\$
8,804,220
應付商業本票 200,000 32,810,000 - - 33,010,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7,465,737 - - - 7,465,737
衍生工具負債 4,828,015 - 1,242,786 - 6,070,801
附買回債券負債 - 15,730,764 - - 15,730,764
融券保證金 1,208,692 - - - 1,208,692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707,090 - - - 1,707,090
借券存入保證金 - 659,427 314,149 - 973,576
期貨交易人權益 35,522,374 - - - 35,522,374
應付帳款(含應付票據) 27,359,191 116,392 - - 27,475,583
代收款項 848,621 19,261 90,116 - 957,998
其他應付款 20,131 425,083 2,413,640 - 2,858,854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2,405,988 1,395,595 - 13,801,583
租賃負債 - 21,813 50,291 149,590 221,694
合計 \$
80,219,851
\$
69,432,948
\$
6,006,577
\$
149,590
\$155,808,966

113年12月31日

(四)市場風險

1.市場風 險之定 義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匯 率 及 商 品 價 格 、 利 率 與 股 票 價 格 等 市 場 風 險 因 素 出 現 變 動,可能 導致 合 併公司 的收益 或投資 組 合價值減 少之風 險。

合併公司 持續地 運用敏 感度分 析、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VaR)以及壓 力 測試等市 場風險 管理工 具,以 完整有 效 地衡量、 監控與 管理市 場風險 。

2.風險值

風險值係用以衡量投資組合於特定的期間和信賴水準 (confidence level)下,因市場 風險因子 變動導 致投 資組合可 能產生 的最大 潛在損 失。 合併公司 目前以 95%之信賴 水準, 計算 未來一日 之風險 值。

風險值模 型必須 能夠合 理地、完 整地、正 確地衡量 該金融 工具或 投資組 合 之最大潛 在風險,方能作 為 合併 公司管 理風險的 模型;使 用於管 理風險 之 風險值模 型,並須 持續地 進行模 型驗證 與回溯測 試,以顯 示該模 型能夠 合 理有效衡 量金融 工具或 投資組 合之最 大 潛在風險 。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交易活動單日風險值統計表
114年1月至12月 新台幣 113年1月至12月 新台幣
114年12月31日 \$
284,615
113年12月31日 \$ 133,611
最高 344,989 最高 387,756
平均 198,033 平均 185,085
最低 97,086 最低 43,520

交易活動各類風險因子之風險值統計表

114年1月至12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14年12月31日 \$
11,281
\$
23,274
\$
295,676
最高 57,090 54,162 350,778
平均 17,890 36,633 196,332
最低 1,575 2,603 95,552

交易活動各類風險因子之風險值統計表

113年1月至12月 外匯 利率 股權
113年12月31日 \$
2,760
\$
3,976
\$
133,976
最高 30,481 39,696 381,161
平均 13,910 12,696 186,267
最低 2,380 855 38,055

3.外匯風 險缺口 資訊

下表彙總 合併公 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所持有 外幣資 產 負債依各 幣別區 分並以 帳面價 值列示 之 外匯暴險 資訊。

114年12月31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87,510
\$
3,827
\$
11,892
\$
14,191
\$
934,534
\$
244,049
\$
1,896,00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11,657,930 1,867,863 1,487,331 100,343 7,020 1,000,971 16,121,458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7,480,352 - - - - - 7,480,352
附賣回債券投資 31,745 - 90,458 - - - 122,20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2,638,949 - - 2,638,949
其他 19,838,703 72,398 13,997 1,631 948,592 178,593 21,053,914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2,420,110 - - - - - 2,420,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420,121 - 90,501 19,520 - 104,345 634,487
附買回債券負債 16,229,270 1,718,074 1,389,673 82,960 - 276,834 19,696,811
其他 22,239,142 58,162 15,518 952,885 944,261 821,514 25,031,482

註:民國114年12月31日美金兌換台幣31.430元/歐元兌換台幣36.900元/澳幣兌換台幣21.010元/人民幣兌換台幣4.496元/港幣兌換台幣4.038元

113年12月31日
美元 歐元 澳幣 人民幣 港幣 其他 總計
外幣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89,726
\$
1,908
\$
3,611
\$
57,376
\$
971,842
\$
106,475
\$
2,330,9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7,952,799 1,045,709 1,253,627 59,368 5,297 631,134 10,947,93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3,672,279 - - - - - 3,672,279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2,641,462 - - 2,641,462
其他 20,640,027 38,001 10,886 1,583 1,458,704 222,167 22,371,368
外幣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744,220 - - - - - 744,2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418,230 - - 3,385 201 3,231 425,047
附買回債券負債 9,878,524 947,867 1,171,710 40,157 - 127,928 12,166,186
其他 21,989,261 33,282 9,943 404,327 1,449,485 515,688 24,401,986

註:民國113年12月31日美金兌換台幣32.785元/歐元兌換台幣34.140元/澳幣兌換台幣20.390元/人民幣兌換台幣4.478元/港幣兌換台幣4.222元

4.合併公 司貨幣 性項目 因匯率 波動具 重 大影響於 民國 114 年 及 113 年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319,620)及 \$403,056。

(五)公允價值 資訊

1.非以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及非 金 融工具

合 併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除 下 表 所 列 示 之 項 目 外 , 其 他 如 現金及約 當現金、附 賣回債 券投資、應 收證券融 資款、轉融 通保證 金、應 收轉融通 擔保價 款、應收證 券借貸 款項、借券 擔保價 款、借券保 證金、客 戶保證金 專戶、應收 票據及 帳款、其他應 收款、短期借 款、應付商 業本票、 附買回債 券負債、融 券保證 金、應付融 券擔保價 款、借券保 證金、期貨 交 易人權益、專戶 分戶帳 客戶權益、應付 帳款、代 收款項、其他應 付款、其 他金融負 債-流動 及長期 借款的 帳面金 額 係公允價 值之合 理近似 值,另以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的公 允價值 資 訊請詳附 註十二 (五)3.。

合計 相同資產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第一等級)
觀察輸入值
(第二等級)
重大之其他可 察輸入值(第
三等級)
重大之不可觀
非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 \$
541,947
\$ - \$ 541,947 \$ -
113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 \$
532,604
\$ - \$ 532,604 \$ -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由 外 部 鑑 價 師 使 用 比 較 法 與 收 益 法 等
評價方式 進行評 價。
  • 2.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評 價技術
  • (1)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屬非衍生工具 者,係以活絡 市 場公開報 價之市 場價格 為公允 價值。若 無市場價 格可供 參考時,則 採 用評價方 法估計。合 併公司 採用評 價方 法所使用 之估計 及假設,與 市 場參與者 於金融 工具訂 價時用 以作為 估 計及假設 之資訊 一致,該資訊 為合併公 司可取 得 者。屬 衍生工 具者,若可取得 活絡市 場報價,則以 市場價格 為公允 價值,若無 活絡市 場報 價,貨幣交 換及利率 交換採 用 未來現金 流量折 現法評 價,選 擇權採用 Black-Scholes 模型 評價。
  •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 價時,則 以此市 場價格 為公允 價值。

  • 3.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衡量之等級資訊

  • (1)合併公 司金融 工具以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三等級定 義
    • A.第一等 級

合 併 公 司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調整)。活絡市 場係指 有充分 頻率及數 量之資產 或負債 交易發 生, 以在持 續基礎 上提 供定價 資訊之 市場 。 合併公 司所投 資上 市櫃股 票 投資、 受益憑 證、 屬於熱 門券之 台灣 中 央政府 債券投 資及 有活絡 市 場公開報 價之衍 生工具 等皆屬 之。

B.第二等 級

資產或 負債直 接或 間接之 可觀察 輸入 值 ,但包 括於第 一等 級之報 價 者除外 。合併 公司 投資之 無活絡 市場 之 興櫃股 票、非 屬熱 門券之 公 債、公 司債、 金融 債券、 可轉換 公司 債 、貨幣 交換、 利率 交換、 選 擇權、資 產交換 等衍生 工具等 皆屬之 。 合併公司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持有 之金融 工具並 無重大 之第一 等 級及第二 等級間 移轉。

C.第三等 級

資產或 負債之 不可觀 察輸 入值。 合併 公 司投資 之未上 市 (櫃 )股票 屬 之,合併 公司民 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係 因投資之 未上市 (櫃)股 票轉 興櫃股票 ,故自 第三等 級轉入 第二等 級 。

(以下空白 )

(2)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之 等級資 訊

114年12月31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股票投資 \$
36,903,771
\$
36,555,815
\$
181,141
\$
166,815
債券投資 38,609,750 6,181,088 32,428,662 -
其他 5,685,064 5,685,064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1,864,437 1,864,437 - -
債券投資 7,480,352 7,480,35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債券投資 49,841 - 49,841 -
其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62,500 - - 62,500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1,704,002 - - 1,704,002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8,716,860 8,716,860 - -
-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7,440,402 7,012,855 427,547 -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9,196,743 2,368,127 6,828,616 -
-流動
113年12月31日
合計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非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股票投資 \$
19,696,036
\$
19,407,784
\$
142,863
\$
145,389
債券投資 31,653,542 8,414,603 23,238,939 -
其他 5,817,978 5,817,97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股票投資 823,611 823,611 - -
債券投資 3,672,279 3,672,279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股票投資 1,734 - - 1,734
債券投資 49,437 - 49,437 -
其他 66,500 - - 66,5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負債
1,452,561 - - 1,452,56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7,465,737 7,465,737 - -
-流動
衍生工具
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237,526 4,177,468 60,058 -
-流動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6,070,801 1,757,891 4,312,910 -
-流動

(3)公允價 值衡量 歸類至 第三等 級之金 融 資產變動 明細表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名稱 期初餘額 列入損益 列入其他綜
合損益
買進或
發行
轉入第
三等級
賣出、處
份或交割
自第三等
級轉出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
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45,389 \$ 23,926 \$
-
\$
-
\$
-
(\$ 2,500) \$
-
\$166,815
創投公司股票
其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1,734
66,500
-
(
4,000)
-
-
-
-
-
-
1,734)
(
-
-
-
-
62,500
未上市櫃興櫃公
司股票
1,452,561 - 251,441 - - - - 1,704,002
113年1至12月
評價損益之金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列入其他綜 買進或 轉入第 賣出、處 自第三等
名稱 期初餘額 列入損益 合損益 發行 三等級 份或交割 級轉出 期末餘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
司股票 \$140,165 \$ 7,224 \$
-
\$
-
\$ - (\$ 2,000) \$ - \$145,38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創投公司股票 10,004 ( 8,270) - - - - - 1,734
其他 58,500 8,000 - - - - - 66,5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 1,168,288 - 284,273 - - - - 1,452,561
司股票

(4)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 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公允
114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價淨值比乘數 1.85~9.13
本益比乘數 17.57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166,815
市場法 市場流動性折減 25%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最近期成交價 不適用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 62,500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市價對稅後淨利比
乘數
25.19~25.86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1,704,002 市場法 股價淨值比乘數 3.46~4.22
市場流動性折減 25%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公允
11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股價淨值比乘數 1.94~6.11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本益比乘數 19.66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145,389
市場法 市場流動性折減 25%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最近期成交價 不適用 不適用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創投公司股票 1,734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其他 66,500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市價對稅後淨利比 22.30~23.84 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1,452,561 市場法 乘數
股價淨值比乘數 2.67~3.25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愈高,

(5)公允價 值歸類 於第三 等級之 評價流 程

合 併 公司係由母公司 風控室 負責驗證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金融 工 具 之 公允 價值 。 風 控 室藉 由 評估 資料 來 源之 獨立 性、 可 靠性 、 一 致 性及 代表 性 , 並定期驗 證評價 模型與 校準評 價參數,確保評價 程 序與 評價結 果符合 國際財 務報導準 則會計 準則公 報 之規 定。

市場流動性折減 25%

公允價值愈低

(6)對第三 等級之 公允價 值衡量,公允價 值對合理 可替代 假設之 敏感性 分析,合 併公司對 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衡量係 屬 合理,惟若使用 不同之 評價模 型或評 價參數可 能導致 評價之 結果不 同。針對 分類為第 三等級 之金融 工具,若評 價 參數向上 或下變動 1%,則對 本期損 益或 其他綜合 損益之 影響如 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其他綜合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損益 損益
114年12月31日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1,668
(\$
1,668)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 不適用 不適用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 17,040 (
17,040)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其他綜合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損益 損益
113年12月31日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1,454
(\$
1,454)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 不適用 不適用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資本管理

流動

  • 1.資本管 理之目 標
  • (1)符合主 管機關「 證券商管 理規則 」資 本適足警 示水準,所 列之資 本適 足率以不 低於 200%為 基本目 標。

未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 - - 14,526 ( 14,526)

  • (2)本公司 對投資 部位所 涉及之 風險,如 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風 險、 作業風險、法律風 險、模 型風險 等,均 納入風險 管理範 疇。各風 險管 理權責單 位應辨 識、衡量、監視 及控制 各項風險,使 本公司 資本目 標 水準受金 融市場 衝擊能 有所防 範並反 應 當前經營 策略,資本 投資組 合 適於本公 司之業 務規劃 與發展 。
  • 2.資本管 理政策 及程序

為確保公 司各項 業務長 期穩健 的發展,有效承擔 各類風 險,本公 司依據 業 務發展規 劃、相關 法令規 定及金 融市場 環境進行 資本管 理,主要 資本評 估 程序包括 :

(1)為維持 資本適 足率計 算準確 性,各 單 位提供正 確且有 效資料 源。

  • (2)每月十 日申報 後,於月 底 前進 行該月 資本適足 率 試算,試算結 果若接 近法定標 準時,召 集各單 位進行 會議討 論並擬出 相關因 應對策,使資 本適足率 不低於 200%為基本 目標 。
  • (3)本公司 之風險 限額與 經濟資 本皆須 董 事會同意,按 季報告 風險控 管情 形與揭露 公司投 資情況,評估公 司風險 部位是否 超限,投 資方向 是否 與市場趨 勢背離。於董事 會所授 權之風 險額度內,積極從 事各項 業務 之發展, 持續提 昇獲利 ,創造 公司價 值 ,並符合 資本管 理目標 。

本公司依「證券 商管理 規則」規 定,計 算 及申報本 公司之 資本適 足率。民 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2 月 3 1 日 ,本公 司 資本適足 率分別 為 294%及 332%, 係符合法 定要求 。

(七)信託資產 與負債

本公司信 託業務 依信託 業法施 行細則第 17 條規定,於每 半年及 每年營 業年 度編製財 務報告 時,附註 揭露信 託帳之 資產負債 表、損益 表及信 託財產 目錄 如下:

1.信託資 產負債 表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信託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590,773
\$
663,664
結構型商品 3,804,953 3,376,842
股票 1,762,163 1,652,767
債券 1,399,802 1,543,777
附買回債券 28,063 28,292
基金 12,433,924 9,855,176
應收款項 130,046 80,710
合計 \$
20,149,724
\$
17,201,228
信託負債及權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款項 \$
15,411
\$
4,301
信託資本 16,161,284 15,075,223
本期損益 4,769,026 2,822,938
累積盈虧 (
795,997)
(
701,234)
合計 \$
20,149,724
\$
17,201,228

信託資產負債表

2.信託損 益表

信託損益表 114年及113年1月至12月

項目 114年1月至12月 113年1月至12月
信託收益
利息收入 \$
184,967
\$
149,477
現金股利 59,459 67,207
已實現資本利得-債券 1,078 675
已實現資本利得-股票 4,410 12,672
已實現資本利得-基金 898,642 760,651
已實現資本利得-結構型商品 63,380 39,182
未實現資本利得-債券 36,900 14,695
未實現資本利得-股票 699,364 686,589
未實現資本利得-基金 3,266,705 1,607,888
未實現資本利得-結構型商品 81,529 60,802
其他收入 14 13
小計 5,296,448 3,399,851
信託費用
管理費 (
1,718)
(
1,587)
手續費 (
15,076)
(
32,149)
其他費用 (
1)
-
已實現資本損失-債券 (
26,206)
(
11,703)
已實現資本損失-股票 (
4,537)
(
3,923)
已實現資本損失-基金 (
119,472)
(
50,428)
已實現資本損失-結構型商品
未實現資本損失-債券
(
2,878)
(
65,105)
(
2,071)
(
117,327)
未實現資本損失-股票 (
95,359)
(
80,285)
未實現資本損失-基金 (
139,658)
(
195,360)
未實現資本損失-結構型商品 (
55,931)
(
81,001)
稅前淨利 4,770,507 2,824,017
所得稅費用 (
1,481)
(
1,079)
稅後淨利 \$
4,769,026
\$
2,822,938
3.信託財 產目錄

信託財產目錄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
590,773
\$
663,664
結構型商品 3,804,953 3,376,842
基金 12,433,924 9,855,176
債券 1,399,802 1,543,777
附買回債券 28,063 28,292
股票 1,762,163 1,652,767
其他 130,046 80,710
合計 \$
20,149,724
\$
17,201,228

(八)本公司期 貨部門 依期貨 交易法 相關規 定 ,應符合 財務比 率之限 制及其 執行情 形

法令依據 :期貨 商管理 規則

規定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條次








標準 執行情形



3,212,313 3,136,072
17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70,174 45.78
110,680 28.33
≧1 符合標準



8,239,347 5,301,806
17


70,174 117.41
110,680 47.90
≧1 符合標準



3,212,313 3,136,072 ≧60%
22





400,000 803.08
%
400,000 784.02
%
≧40% 符合標準
調





1,871,933 2,661,069 ≧20%
22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2,556,974 73.21
%
819,533 324.71
%
≧15% 符合標準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九)本公司之 期貨子 公司依 期貨交 易法相 關 規定,應 符合財 務比率 之限制 及其執 行 情形

法令依據 :期貨 商管理 規則

規定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條次

標準 執行情形
17
(負債總額-期貨交易人權益)

4,086,704
343,630
11.89 3,157,538
287,746
10.97 ≧1 符合標準
17




46,990,891
44,626,748
1.05 40,987,128
39,333,661
1.04 ≧1 符合標準
22







4,086,704
645,000
633.60 % 3,157,538
645,000
489.54 % ≧60%
≧40%
符合標準
22 調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

3,714,909
8,660,395
42.90 % 2,854,470
7,863,480
36.30 % ≧20%
≧15%
符合標準

(十)專屬期貨 商業務 之特有 風險

期貨商從 事期 貨業務 之主要 風險為 信用 風險,且 於應 向客戶 追繳保 證金而 未或 無法追繳 時, 始會發 生信 用風險。 合併 公司受 託從事 期貨交 易均 依個別客 戶交 易情形 ,每日 注意其 保證 金額度, 必要 時均要 求客 戶追加保 證金 或減少 交易額 ,以控 制此 風險;另 合併 公司從 事自營 業務之 主要 風險為市 場價 格風險 ,即 持有之期 貨或選 擇權合 約市場 價格受 投 資標的指 數波動 而變動,若市場 指數價 格 與投資標 的呈反 向變動, 將產生損 失,惟 合併公 司基於 風險管 理 ,業已設 立停損 點,以 控制此 風險。

(以下空白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本公司除因開辦證券信用交易及債券附條件交易業務外,並無資金貸與股東或他人。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4.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與關係人交易之手續費折讓合計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無。

6.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本公司及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民國114年1月至12月)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 交易條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註一) 關係(註二) 會計科目 交易金額 資產之比率(註三)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交易保證金-自有資金 6,680,656 註四 2.67%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出保證金 34,000 註四 0.01%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應收帳款 3,668 註四 0.00%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存入保證金 16,000 註四 0.01%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應付帳款 1,540 註四 0.00%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專戶分戶客戶權益 3,104 註四 0.00%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期貨佣金收入 35,262 註四 0.26%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結算交割服務費 22,193 註四 0.16%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證券佣金支出 3,530 註四 0.03%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董監酬勞 7,972 註四 0.06%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租金收入 1,350 註四 0.01%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
(股)公司
1 投資顧問費 87,800 註四 0.65%
-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
(股)公司
1 其他營業外收入-租金收入 4,056 註四 0.03%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 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與交易人 之關係 有以下 三種,標 示種類即 可 (若係 母子公 司間或 各子公 司 間之同一 筆交易,則無 須重複揭 露。如:母公 司對子 公司之 交 易,若母公 司已揭 露,則子公 司部分 無 須重複揭 露;子公 司對子公 司之交 易,若 其一子 公司已 揭 露,則另 ㄧ子公 司無須 重複揭 露 ):
  • 1.母公司 對子公 司。
  • 2.子公司 對母公 司。
  • 3.子公司 對子公 司。
  • 註三:交易往 來金額 佔合併 總營收 或總 資產比率 之計算,若 屬資產 負債科 目者,以期末餘額 佔合併 總資 產之方式 計算; 若屬損 益科目 者,以 期 中累積金 額佔合 併總營 收之方 式計算 。
  • 註四:上 開關係 人交易 之服務 收入及 由 關係人提 供之諮 詢服務 費用係 按契約 約 定價格處 理。
  • 註五:基 於重大 性考量 ,僅揭 露金額 超 過一百萬 之交易 往來情 形。

(二)轉投 資事業 相關資 訊

投資公司名
被投資公
設立日期 金管會核准 主要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 被投資公 本期認列 本期
司名稱 所在地區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司本期營
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備註
統一綜合證
券(股)公司
統一期貨(股)公司 台北市 83.03.01 83.03.01經投審
(83)工商字第1114
號函(註1)
期貨經紀及自
\$1,098,356
(註4)
\$644,650 73,899,647 95.82% \$3,916,088 \$734,487 \$527,343 \$506,015 \$279,539 子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
(股)公司
台北市 86.04.15 86.02.25(86)台財
證(四)第17769號函
有價證券之投
資顧問
326,000 326,000 30,000,000 100% 301,310 117,259 7,700 7,783 - 子公司
統一證券(香港)有
限公司
香港 83.07.26 82.11.4(82)台財證
(二)第40913號函
有價證券自
營、承銷、經
紀及投資顧問
(註3)
848,735 848,735 192,600,000 100% 864,240 38 18,299 18,299 - 子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
(股)公司
台北市 81.09.03 89.07.19(89)台財
證(二)第56407號函
證券投資信託 667,622 667,622 14,904,630 42.46% 1,111,613 3,026,617 1,179,641 500,915 374,553 關聯企
統一綜合保險代理
人(股)公司
台北市 97.04.29 (註2) 保險代理人 10,000 10,000 1,000,000 100% 141,885 307,559 118,133 118,152 65,740 子公司

1.轉投資 事業相 關資訊 :

投資公司名
被投資公
所在地區
金管會核准 主要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 被投資公 本期認列 本期
司名稱 設立日期 日期文號 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司本期營
業收入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現金股利 備註
統証創業投資(股)
公司
台北市 102.10.29 102.08.08金管證字
第1020028529號函
投資顧問管理
顧問創業投資
及除許可業務
外得經營法令
非禁止或限制
之業務
\$
300,000\$
300,000 30,000,000 100%\$ 258,749 \$
17,982\$
6,731\$ 6,735\$ - 子公司
統一綜合保
險代理人
(股)公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
(股)公司
台北市 81.09.03 89.07.19(89)台財
證(二)第56407號函
證券投資信託 478 478 12,000 0.03% 900 3,026,617 1,179,641 403 302 關聯企

註 1:由於金管會係於民國 9 3 年 7 月 成 立 , 故 統 一 期 貨 (股 )公 司 係 由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通 過 設 立 。

註 2: 依 據 台 財 證 (二 )字 第 0930000005 號 , 證 券 商 投 資 符 合 金 管 會 核 准 之 國 內 事 業 及 限 額 規 定 , 則 無 須 向 金 管 會 逐 案 事 先 申 請 核准,故無相關文號。

  • 註 3: 子 公 司 統 一 證 券 (香 港 )於 民 國 111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辦 理 解 散 清 算 事 宜 , 目 前 清 算 程 序 進 行 中 , 並 於 1 13 年 3 月 2 7 日 完成證券交易相關牌照除牌作業,現已無執行證券相關業務行為。
  • 註 4: 子 公 司 統 一 期 貨 於 民 國 1 14 年 3 月 2 5 日 完 成 現 金 增 資 , 本 公 司 依 持 股 比 例 參 與 認 購 \$ 4 5 3 , 70 6,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由 \$ 6 44 , 6 5 0 增 至 \$1,098,356, 投 資 比 率 由 原 96.69%下降為 9 5 .8 2 %。
  • 2.資金貸 與他人 :除因 開辦證 券信用 交 易外,並 無資金 貸與股 東或他 人。
  • 3.為他人 背書保 證:無 此情形 。
  • 4.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 形
  • 5.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臺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 形
  • 6.與關係 人交易 之手續 費折讓 合計達 新 台幣五百 萬元以 上:無 此情形 。
  • 7.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無 此情形 。

8.依據金 管證券 字第 11303479011 號 函 應行揭露 註冊於 非 IOSCO MMoU 簽署會 員地或未 取得 IOSCO MMoU 簽署會 員之證券 或期貨 執照之 外國 事業之業 務經營 情形 :

(1)從事顧 問、諮 詢等資 產管理 業務收 入 ,服務內 容及爭 訴事件 :無。

(2)資產負 債表資 訊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西元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

單位:港幣(元)

資產
金額
%
金額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12,990,590
99
\$
207,325,730
其他應收款
1,080,977
1
2,069,578
預付款項
19,881
-
106,794
%
99
1
-
100
流動資產合計
214,091,448
100
209,502,102
非流動資產
使用權資產
23,649
-
256,732
-
其他非流動資產
31,600
-
81,600
-
非流動資產合計
55,249
-
338,332
-
資產總計
\$
214,146,697
100
\$
209,840,434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
\$
97,400
-
\$
128,800
-
租賃負債-流動
22,724
-
267,608
-
負債總計
120,124
-
396,408
-
權益
股本
192,600,000
90
192,600,000
92
保留盈餘
16,844,026
8
13,643,939
6
未分配盈餘
4,582,547
2
3,200,087
2
權益總計
214,026,573
100
209,444,026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4,146,697
100
\$
209,840,434
100

(3) 綜合損益 表資訊

統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西元2025年及2024年1月至12月
單位:港幣(元)
2025年1月至12月 2024年1月至12月
項目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 \$ - - \$ 253 -
其他營業收益 9,596 - 62,050 2
收益合計 9,596 - 62,303 2
支出及費用
財務成本 ( 5,811
)
- ( 11,443
)
-
其他營業費用 ( 974,915
)
(
21
)
( 4,657,890
)
(
146
)
支出及費用合計 ( 980,726
)
(
21
)
( 4,669,333
)
(
146
)
營業外損益
其他利益及損失 5,553,677 121 7,807,117 244
稅前淨利 4,582,547 100 3,200,087 100
所得稅費用 - - - -
本期淨利 \$ 4,582,547 100 \$ 3,200,087 100

(三)國外設置分支機構及代表人辦事處資訊:無此情形。

(四)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
資金額
本公司直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四)
投資方式
(註一)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或間接投

之持股比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二)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金圓統一證券
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經
紀、證券自
營、證券承銷
與保薦服務
\$6,744,000 直接赴大陸地 區從事投資 \$3,138,169 \$ - \$ - \$3,138,169 ( \$ 25,799 ) 49% (\$ 12,642)
經與中華民國會
計師事務所有合
作關係之國際性
會計師事務所查
核之財務報表。
\$2,638,949 \$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
陸地區投資限額
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 \$
3,138,169
\$
3,138,169 \$
23,684,126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 (一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二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

(三 )其他方式。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一 )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 (二 )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 1.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3.認列基礎係由被投資公司自行提供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
  • 註三: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 註四: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 15 億元。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 合併公司 係依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公報第 8 號(IFRS 8)之 規定揭 露部門 別財務 資 訊,管理 階層已 依據營 運決 策者於制 定決策 所使用 之報導 資訊辨 認 應報導部 門,依主要 業務收 入來源,合 併公司之 營運部 門劃分 為 經 紀、計量、自 營、金融 商品、轉投 資部 門,其餘未達 量化門 檻部門 之經營 結果合 併表達於「 其他營 運部門 」 欄內。各 部門主 要收入 來源之 產品及 勞 務類型如 下:
  • 1.經紀部 門:受託 買賣上 巿、上櫃 有價 證券、融資 券業務、借貸業 務、期貨 交 易輔助人 及法令 核准之 其他 商品交易 等業務 。
  • 2.計量交 易部門:從 事依 法令 核准之 國 內、外期貨與 選擇權 交易及造 市、ETF 套 利、造市、流動性提 供者、 避險與交 易、期 現貨套 利與交 易等業 務 。
  • 3.自營部 門:以自 有資金 在集中 交易市 場與店頭 市場從 事法令 核可之 有價證 券 交易與投 資及以 期貨交 易人 身分從事 期貨、 選擇權 交易操 作。
  • 4.金融商 品部門:認購(售 )權證(含議約 型權證)及 牛熊證 發行、結 構型商 品交易、股權衍生 性商品 交易、 指數投資 證券( Exchange Traded Note;ETN)及 其他經 主管機 關核准 之衍生 性 金融商品 。
  • 5.轉投資 公司: 合併個 體之轉 投資公 司 。
  • 6.其它營 運部門 包含 資 本市場 部、債 券 部 、股務 代理部 門 。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合併 公 司營 運部 門 之會 計 政策 與 財務 報 告附 註 重要 會計 政 策之 彙 總說 明 相同 ,合併 公 司營 運部 門 損益 係以 稅前損益 衡量,作為評 估績效 之基礎,並未以部 門資產、負債 作為評 估績效 之 依據,故 僅揭露 部門損 益相 關資訊。對於 可歸屬 於各營 運部門 之收 入及費用 係直接 歸屬於 該部門 損益,無 法直接歸 屬之間 接費用 及後 勤支援部 門費用 則依據 費用性 質,按合 理計算標 準分攤 至各營 運部門,無法合 理分攤者,列於「其他」項 下。

(三)部門損益 、資產 與負債 之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114年1月至12月

經紀部門 計量交易部門 自營部門 金融商品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 \$ \$ \$ \$ \$ \$
5,532,766 1,436,276 2,192,068 1,197,609 1,177,325 1,679,256 326,005 13,541,305
部門損益 \$ \$ \$ \$ \$ \$ \$ \$
1,560,338 307,463 1,655,468 412,950 829,871 471,821 82,124 5,320,035

113年1月至12月

經紀部門 計量交易部門 自營部門 金融商品部門 轉投資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 \$ \$ \$ \$ \$ \$
5,381,751 1,684,083 1,922,184 1,378,379 1,116,721 1,108,393 438,470 13,029,981
部門損益 \$ \$ \$ \$ \$ \$ \$ \$
1,712,578 523,603 1,406,932 497,352 596,113 34,294 158,654 4,929,526

註 1:營運損 益之合 計數與 合併損 益表 相符,故 無須調 整。

註 2:合併公司對 應報導 部門績 效之衡 量,係以明確 之績效 指標衡 量,並未以 資產及負 債衡量,且 定期 由 營運決策 者進行 檢視及 評估, 並做為 制 定資源分 配決策 之參考 。

(四)產品別及 勞務之 資訊

合併公司 之應報 導部門 係以不 同產品 及 勞務為基 礎,並已揭 露一般 性資訊,提 供應報導 部門收 入來源 之產 品與勞務 類型, 關於產 品及勞 務之收 入 資訊無額 外揭露 之規定 。

(五)地區別資 訊

合併公司 來自單 一外國 之 外部 客戶收 入 不重大, 故 不予 揭露。

(六)重要客戶 資訊

合併公司 未有佔 收入金 額達 10%以 上之 重要客戶 ,故不 予揭露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事務所名稱: 事務所地址: 事務所電話: 會員證書字號: 事務所統一編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 辦理 年度 (自民國 至 簽 名 式 ( 存 會 印 鑑 (1) 王方瑜 (2) 郭柏如 1150599 號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02)27296666 (1) 北市會證字第 3712 號 03932533 23218183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 01 月 01 日 114 年 12 月 31 日 (2) 北市會證字第 3368 號 114 北市財證字第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 (一 (二 ( 簽 名 式 (一 (二 存 會 印 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