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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 Annual Report 2019

Jun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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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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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手冊 上市股票代號:2855

---------------------------------------ANNUAL REPORT 2020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九日 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視聽教室)

目 錄

壹、 一百零九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2
貳、 報告事項⋯⋯⋯⋯⋯⋯⋯⋯⋯⋯⋯⋯⋯⋯⋯⋯⋯⋯⋯⋯⋯⋯⋯⋯⋯⋯⋯⋯⋯3
參、 承認事項⋯⋯⋯⋯⋯⋯⋯⋯⋯⋯⋯⋯⋯⋯⋯⋯⋯⋯⋯⋯⋯⋯⋯⋯⋯⋯⋯⋯⋯3
肆、 討論事項⋯⋯⋯⋯⋯⋯⋯⋯⋯⋯⋯⋯⋯⋯⋯⋯⋯⋯⋯⋯⋯⋯⋯⋯⋯⋯⋯⋯⋯4
伍、 臨時動議⋯⋯⋯⋯⋯⋯⋯⋯⋯⋯⋯⋯⋯⋯⋯⋯⋯⋯⋯⋯⋯⋯⋯⋯⋯⋯⋯⋯⋯7
陸、
會⋯⋯⋯⋯⋯⋯⋯⋯⋯⋯⋯⋯⋯⋯⋯⋯⋯⋯⋯⋯⋯⋯⋯⋯⋯⋯⋯⋯⋯7
附錄
一、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8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9
三、一百零八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10
四、一百零八年度盈餘分配表⋯⋯⋯⋯⋯⋯⋯⋯⋯⋯⋯⋯⋯⋯⋯⋯⋯⋯⋯⋯35
五、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36
六、本公司章程⋯⋯⋯⋯⋯⋯⋯⋯⋯⋯⋯⋯⋯⋯⋯⋯⋯⋯⋯⋯⋯⋯⋯⋯⋯⋯41
七、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46
八、董事持股情形⋯⋯⋯⋯⋯⋯⋯⋯⋯⋯⋯⋯⋯⋯⋯⋯⋯⋯⋯⋯⋯⋯⋯⋯⋯47

壹、 一百零九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

  • 一、時間:109 年 6 月 19 日(五)上午九點整
  • 二、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視聽教室)
  • 三、開會程序
  • 1、 宣佈開會
  • 2、 主席致詞
  • 3、 報告事項
    • (1) 一百零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 (2)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百零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3) 一百零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4、 承認事項
    • (1) 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 (2) 一百零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5、 討論事項

  • (1) 公司章程修正案,提請討論。
  • (2)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討論。
  • (3) 廢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 (4) 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討論。
  • (5)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6、 臨時動議
  • 7、 散會

貳、報告事項

一、一百零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百零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請參閱附錄一(第 8 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百零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錄二(第 9 頁)。

  • 三、一百零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說明:(一)依經濟部 104.6.11 經商字第 10402413890 號函及 104.10.15 經商字第 10402427800 號函辦理。
    • (二)依本公司章程第 23 條規定,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 益,如尚有分配餘額,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點六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 二,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始可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
    • (三)108 年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經第四屆第九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十一屆第十二次董 事會通過,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二,金額計 52,103,124 元;董事酬勞百分之二,金 額計 52,103,124 元,並依第十一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之分配原則辦理。以上皆以現 金方式分派。

參、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暨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一百零八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蕭金木 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 二、營業報告書、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 109 年 3 月 26 日第十一屆第十二次董事會通 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三、營業報告書、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請參閱附錄一(第8頁)及請參閱附錄三(第10~34頁)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一百零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 說明: 一、本公司 108 年度盈餘分配案,依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108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 參閱附錄四(第 35 頁)。
  • 二、本公司 108 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計算,先調減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 26,098,951 元, 另依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特別盈餘公積(20%)、及依金管證券字第 1080321644 號函規定因支付員工轉職或安置支出,及因應金融科技或證券期貨業務發展

需要,提升員工職能之教育訓練支出,得就相同數額自 105-107 年會計年度盈餘提列 之特別盈餘公積餘額範圍內迴轉。108 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 1,651,375,270 元 ,擬發 放現金股利新台幣 1,372,390,028 元,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1 元,股票股利新台幣 274,478,010 元,計每股配發股票股利 0.2 元,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配股 20 股,俟股 東常會通過,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

三、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擬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之分派總額,按除權、除息 暨增資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調整分派比率,股東配息未滿一元之 畸零數額,轉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決議:

肆、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公司章程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依經濟部 108年7月2 日函說明四,及公司法第 162 條修正。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相關說明,請參閱下表。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正說明
第六條: 第六條:
本公司印製股票時,股票應編號,由 本公司股票應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


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 蓋章,加蓋本公司印信,經主管機關 108

7

2
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 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關簽證後發行


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分別 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分別印製或 四,及公司法
印製或合併印製股票;或得免印製股 合併印製股票;或得免印製股票惟應
162
條修
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 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正。
錄。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增加本次章
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 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


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訂立,第 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訂立,第 期。
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 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
八日⋯ 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 八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
九年六月十九日。 八年六月十八日。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討論。

  • 說明: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自 108 年度分配股東紅利中提撥新台幣 274,478,010 元,盈 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27,447,801 股,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配股 2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
  • 二、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可於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 登記,逾期未登記者,按照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無償轉 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 三、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註銷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 東配股率因此變動,擬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分派總額,按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本公司 實際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調整配股率。
  • 四、本次增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行訂 定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按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持股比例無償配發,如因法令變更、 主管機關核定必須變更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本次發行之新股,其 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廢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 說明:一、依據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1072 號,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 第二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金融相關法令另有 規定者,從其規定。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期貨商及槓桿交易商 等金融特許事業辦理衍生性商品交易業務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依其業別適用其 他法令規定,免依第二章第四節規定辦理。
  • 二、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四條規 範,明訂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訂定之作業準則內容,經報董事會核准。 本公司已訂定「辦理櫃檯買賣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作業準則」。
  • 三、金融業已有法令規定辦理衍生性商品交易業務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規範,擬廢止本 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決議: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依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1072 號函及因應公司廢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配

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相關條文。

二、檢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下表。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明
第二條:本處理程序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 第二條:本處理程序係依行政院金融監督 依據金管會
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證發字第
產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本公司取得或 產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 1070341072
處分資產,應依本處理程序規定辦理。但 號函第二條
金融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規定增訂。
第三條:本處理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 第三條:本處理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 公司廢止從
如下: 如下: 事衍生性商
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 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 品交易處理
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 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 程序,配合
認購 (售) 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 認購 (售) 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 修訂公司取
基礎證券等長、短期投資。 基礎證券等長、短期投資。 得或處分資
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建築、投 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及建築、投 產處理程
資性不動產)及設備。 資性不動產)及設備。 序。
會員證。 會員證。
四 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 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
等無形資產。 等無形資產。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
金融機構之債權 (含應收款項、買 金融機構之債權 (含應收款項、買
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 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
衍生性商品。 衍生性商品。
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其他重要資產。 其他重要資產。
(刪除) 有關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另依本公
司「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規
定辦理。

決議: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為配合海外發展需要之考量,指派董事長林寬成兼任合資公司金圓統一證券有限

公司之董事。

二、擬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附錄一

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總體環境與經營方針】

108 年初受蘋果調降財測影響,台股盤中跌至年度最低點 9,319.28 點,但上半年在美股連續創新 高帶動下,台股資金行情顯著延續;下半年以來,受美中貿易戰擴大影響,企業保守觀望、全球經 濟需求疲弱,使得各主要國家出口表現多呈頹勢,全球景氣成長趨緩,然美中第一階段貿易協商達 成共識,消除市場疑慮,金融市場亦恢復穩定,加上國內總統選舉政策偏多,使得台股持續揚升, 年底以 11,997.14 點作收,全年上漲 2,269.13 點,漲幅約 23%。108 年度本公司經營團隊,在全球 經濟成長弱化,國際政經局勢不明之經濟環境下,穩健布局、靈活調整投資策略,持續於各項業務 中找尋機會、創造獲利。

【實施概況暨實施成果】

108 年台股指數上漲 2,269.13 點,市場日均量為 1,563 億,較 107 年 1,660 億量能約萎縮 5.8%。 在經紀業務方面,108 年經紀市佔率為 3.25%,於本國 12 大券商中排名第 10;承銷業務 108 年主 協辦案件共計 40 件,承銷案件金額於同業排名第 7;自營業務操作方面,在貿易戰戰線拉長及全 球金融市場波動情況下,持續掌握產業脈動,配置流動性佳且信用評等良好之標的,並搭配各種避 險工具,嚴控持股部位風險,操作績效卓越,於股債市場皆締造佳績。

【獲利能力分析暨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108 年本公司各業務均衡發展,於優質經營團隊之帶領下,藉由積極前瞻之操作經驗及嚴謹之風控 機制,創造優異之經營成果,全年營收約 62 億元,稅後獲利達 23.68 億,每股盈餘 1.72 元,在本 國 12 大綜合券商中排名第 3,ROA 比率為 4.01%、ROE 比率為 9.05%。

【未來營運方向】

展望 109 年,國際主要預測機構預期 109 年全球經濟成長將不如 108 年表現,各國際組織不斷下修 經濟成長率預估,加上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引發市場恐慌心態,未來恐仍持續受到疫情影響停工造成 斷鍊、產業獲利面臨嚴峻挑戰、美中貿易、新興市場風險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也使得台灣經濟表現 受到考驗,各業務發展難度將較以往嚴峻。

109 年度本公司將持續謹慎評估效益並善用團隊優勢,隨時掌握市場脈動,審慎因應市場變化並嚴 守風險控管,提供更優質之產品及服務。公司將持續強化公司治理、善盡社會責任,以穩健務實之 經營策略,創造公司價值及維護各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9) 財審報字第19003670 號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108年及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08年及107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 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 範,與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8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 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毫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股票公允價值之衡量

事項說明

有關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八);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參 閱附註五(二);截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持有 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金額為新台幣 591.596 仟元。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因該金融工具未有活 絡市場報價,該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管理階層係採用市場法之可類 比上市(櫃)公司衡量其公允價值,市場法之主要假設為參考類似產業可類比上市(櫃)公 司最近期公告之股價淨值比做為計算參考依據,以及考量市場流通性或風險特殊性所作 折僧。

有關前述公允價值衡量所作估計涉及多項假設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其具高度估 計不確定性,且均依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對於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 響會計估計最終結果,並影響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狀況,故本會 計師將其列為關鍵杳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未上市(櫃)股票公允價值衡量之相關書面政策、內部控制制度、公允價 值衡量之模型與核准流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衡量方法係為所屬產業普遍採用;
    1. 評估管理階層所選用之同類型公司參數之合理性;
    1. 檢查評價模型中使用之輸入值與計算公式之設定,並就相關資料來源,複核至佐證 文件。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捐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採權益法之投資及其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資產 減損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會 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十二)。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42.49%之股權,帳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截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帳列金額為新 台幣 578, 853 仟元。減損評估係以被投資公司未來估計現金流量及使用適當折現率加以 折現,以衡量可回收金額,作為評估減捐之依據。

前述以被投資公司之未來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可回收金額時,因該估計涉及多項假 設,包括折現率及未來財務預測,易有主觀判斷並具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可回收金額 之衡量結果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對上述採 用權益法投資之減損評估為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取得管理階層委託外部評價專家出具之減損評估報告,並覆核過去財務預測之達成 情形,以評估其執行之能力;

  2. 評估現金流量模型中所採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及折現率等各項重大假設之合理性;

  3. 檢查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及計算結果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8年度及107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 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会審計委員會)自有監督財務報 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統一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筆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 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 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 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查核意見。

附註 108
12
Я.

31

X
107
12


31
$\mathbf{H}$
$\frac{N}{2}$
110000 流動資產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pi(-)$ s 6.520.146 7. s 5,932,669 9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流動 44, 512, 465 46 27,680,473 39
11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全融資產一流動 $\overline{\phantom{a}}$ 296,304 1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 93,193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10,024,189 10 8,020,488 11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102,545 ٠ 4,402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88,759 $\sim$ 8,387
114060 應收證券借貸款項 517,809 1 ×
114070 客户保證金專戶 六(六) 13,735,712 14 11,591,302 17
114090 借券擔保償款 101,043 $\bullet$ 78,316
114100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543,171 1 785,431 I
114110 應收票據 697 $\alpha$ 1,185 $\bar{a}$
114130 應收帳款 六(七) 12, 184, 588 13 8,726,852 12
114150 预付款项 22,557 $\bullet$ 19,116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八) 105,548 $\tilde{\phantom{a}}$ 31,973
114600 本期所得税資產 1.048 ٠ 5.542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九) 1,621,697 $\sqrt{2}$ 1,640,223 $\overline{2}$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90,081,974 94 64,915,856 92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非流動 71,296 $\sim$ 66,354
12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91,596 1 604,579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二) 578,853 1 569,693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三) 2,443,964 3 2,442,370 4
125800 使用權資產 六(十四) 221,669
126000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六) 272,603 274,703
127000 無形資產 六(十七) 129,160 124,210
128000 遮延所得税資產 六(四十八) 135,265 ٠ 125,448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八) 1,228,020 1 1,258,060 $\overline{\mathbf{z}}$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5,672,426 6 5,465,417 8
906001 資產總計 S. 95,754,400 100 s. 70, 381, 273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8
12


31

X
107

12
31
$\mathbf{H}$
N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十九) s 2.964.959 3 s 939,879
211200 應付商業本票 六(二十) 9.596.704 10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十一)
债一流動 848,628 -1 866,097 1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二) 20,956,256 22 15,066,599 21
214040 融券保證金 1,558,717 $\overline{\mathbf{2}}$ 1,767,269 3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償款 1,888,832 $\overline{\mathbf{c}}$ 2,007,202 3
214070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56,004 $\sim$ 621
214080 期货交易人摧益 六(六) 13,713,667 14 11,574,634 16
214090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633 $\overline{\phantom{a}}$
214130 應付帳款 六(二十三) 12,456,602 13 8,289,115 12
214150 预收款项 2,373 $\overline{\phantom{a}}$ 975
214160 代收款项 378,293 i, 362,578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四) 1,347,681 $\overline{\mathbf{2}}$ 916,900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六(二十五) 2,743,866 3 2,687,009 4
214600 本期所得税負債 203,745 $\bar{a}$ 136,729
216000 租賃負債一流動 82,407 ٠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21,893 $\vec{a}$ 21,281
210000 流動負債總計 68,821,260 72 44,636,888 63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5100 负债准備一非流動 4,180
226000 租赁负债一非流动 134,780
228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四十八) 12,894 16,073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六) 15,514 15,865
220000 非流動負債總計 167,368 ٠ 31,938
906003 自債總計 68,988,628 72 44,668,826 63
30000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ニ十八) 13,723,900 14 13,904,281 20
302000 資本公積 91,261 $\sim$ 142,702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二十八)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2,876,769 3 2,755,737 4
304020 特别盈餘公積 7.130.830 $\overline{7}$ 6,945,453 10
304040 未分配盈餘 2,355,105 3 1,278,472 $\overline{2}$
305000 其他權益 521,815 1 619,340 1
300000 總計 26,699,680 28 25,645,985 37
306000 非控制權益 66,092 $\sim$ 66,462 $\cdot$
906004 權益總計 26, 765, 772 28 25,712,447 37
906002 负债及權益總計 s 95,754,400 100 s 70, 381, 273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短夜人: 茶春部 部黒

108 107
项目 附註 %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三十) \$ 2,236,426 31 s 2,551,963 44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三十一) 62.811 1 53,228 -1
406000 财富管理业務净收益 22.192 $\sim$ 18,665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 六(三十二) 2,827,800 40 255,087 $\overline{4}$
421100 股務代理收入 75,766 1 74,814 1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三) 1,206,807 17 1,308,644 23
421300 股利收入 312,919 4 209,781 $\overline{4}$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十四)
值衡量之淨利益(損失) 741,327 10( 352,009)( 6)
421600 借券及附責回債券融券回補 六(三十五)
淨利益 37,413 1 27,788 1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 六(三十六)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損
失)利益 t 21,418) 22,067
4217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 六(三十七)
值衡量之债務工具投資已實
现净利益(损失) 15,309 - ( 24,289)
422000 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淨損失 $\langle$ 2,377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利益 六(三十八) 93,864 Ł 1,060,385 18
424400 衍生工具淨(損失)利益 六(三十九) ŧ 892,686)( 12) 396,874 $\tau$
425300 预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 六(四十)
$\overline{\mathcal{L}}$ 6,497 - ( $63,261)$ ( $_{1}$
428000 其他營業收益 六(四十一) 432,741 6 234,539 4
收益合計 7.142.397 100 5,774,276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四十二) t 534,451)( $8)$ ( $512,618$ )( 9)
521200 财務成本 六(四十三) t $531,821$ )( $7)$ $($ $414,308$ ( 7)
524100 期貨佣金支出 $84.424$ )( $1)$ ( 83,305)( 1)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94,747)( $1)$ $($ $119,731$ )( 2)
528000 其他營業支出 39) - ( 46) $\sim$
531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四) $2,394,137$ )( 34( $2,155,691$ $($ 37)
532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五) $205,625$ )( $3)$ ( 93,698)( 2)
533000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六) $1,235,351)$ ( 17( $1,373,736$ )( 24)
支出及費用合計 $5,080,595$ $($ $71)$ ( $4,753,133$ )( 82)

及子公司 司 統 一線合 證 合併
民國108年及 表
12月31日 4e

单位:新台警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x
營業利益 $\overline{\mathsf{s}}$ 2.061.802 29 s 1,021,143 18
6010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六(十二)
資損益之份額 107,016 $\mathbf{2}$ 101,586 $\overline{2}$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七) 388,990 5 314,158 5
902001 税前净利 2.557,808 36 1,436,887 25
701000
所得税费用
六(四十八) 183,973)( $3)$ ( 219, 254) ( 4)
902005 本期淨利 s 2,373,835 33 s 1,217,633 21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51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 30,217) - S 9,671
8055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允償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損失)利益 $\left($ 12,983 37,273 1
80555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 t 4.150) 4.915
80559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税 6.044 10,99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610
固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t 77.467( 1 1 85,342 $\overline{2}$
80561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
值衡量之债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損失 5,523 $\overline{\phantom{a}}$ 2,223
8050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 $124, 296$ )( 1) s 145,968 3
90200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249,539 32 s 1,363,601 24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913100
$\overline{2}$ 2,368,536 33 s 1,210,323 21
913200
非控制權益
\$ 5,299 s 7,3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914100
母公司業主
2 2,244,912 -32 s 1,355,594 24
914200
非控制權益
4,627 Ŝ 8,007
每股盈餘 六(四十九)
基本每股盈餘
975000
\$ 1.72 s 0.87
985000
稀释每股盈餘
\$ 1.72 s 0.8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義淵 經理人:蔡森部

P. H. 19 月初旦 单位:副台警开元
w ă $\approx 10$ u ×
江东省政府北北京 à, 公 植 法定属综合性 斜到眉棕公植 生
38


×
分配
и
国外管道换偶时
穆魏表换王之兄
化超越界化程度 博士 医血管突出血管 医水杨酸钾 医水杨酸盐 化三氯 化二氯 化二氯 化二氯 化二氯 预供出售金融資
產表實現捐益
٠
w.

计非控制报总线
m
\$ 13,904,288 5 142,702 2,503,765
w,
6,373,599
ù,
2, 519, 721
u
66,091)
z
w w w
7,717
$\overline{a}$ 25,385,654
in.
w, 49,308 25,434,962
in
17.516 563,430 7,717 573,251 13,293 586,544
13.904.281 142.702 2.503.765 6,171,590 2.537.299 66,001 563.430 × 25.958.005 62.601 26.021.506
1.210.329 1,210,325 7,310 1,217,633
23.270 85.342 36,659 145,271 ŝ 145,968
[1233.593 85,342 36,659 1,365.994 8,007 1,363,601
281,972 $\boldsymbol{\lambda}$ 251,972)
$\pi(\pm\mp\kappa)$ 571,894 E NISC 1/2
ホ(ニ+丸) 1,668,514 1,068,514 1,668,5141
4,145 4,146
\$ 13,900,281 5142,702 2,755,737
w
6,945,453
which is
1.278,472
in.
19,251
w
600,089 w 4.8 645,985
zi
u
w. w
66,462
25,712,447
\$ 13,900,281 \$142,702 2,755,797
w
6,945,453
uh.
1,278,472
in 1
19,251
w.
m 600,089 w u 25,645,985
in.
w. 66, 462 5 25,712,447
2,366,535 2,368,536 5,29) 2,375,835
26,099 77,467) 20,058 123,624 672 124,296
$\pm$ × 2,342,437 77,467 20,056 $\sim$ 2.244.912 4,627 2.249.539
A(ニ+<) 121,032 ٠ 121,032)
カ(ニキハ) 185,377 (85.377)
ホ(ニ+丸) × 959,395 (699, 395) (PSH, 395)
m(ニ+ハ) 231,822 231,822
$\sim$
231,822)
A(ニ+ヘ) 180,381
$\sim$
51,441 231,822
4,997 4,997
\$ 13,725.000 36.16 g
2,876.
in
7,130,830
wh
2,355,105
sh
58,216)
580,031 SA 26,699,680
ù,
w. 66,092 26,765,772
in,
氏器 108 年基中的 RAJEL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07
'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净利 š 2,557,808 s 1,436,88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四十五) 181,005 71.559
撫銷費用 六(四十五) 24,620 22,139
预期信用减损损失及迴轉利益 六(四十) 7,170 63,977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衝量之淨(利益) 六(三十四)
指失 l 741,327) 352,009
借春及附責回債券融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十六)
量之淨損失(利益) 21,418 t 22,067.)
財務成本 六(四十三) 531,821 414,308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三)(四十
£) $1.395,998$ ) ( 1,465,878)
股利收入 339, 434) ( 235,04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六(十二) $107,016$ ) ( $101,586$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六(十三) 930 -17
營業外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損失
租賃修改淨利益
六(四十七) $10,859$ ) 9,16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6, 100, 206$ ) 10,642,99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290,559 741,883
附責回債券投資 93,193 93, 193 }
應收證券融資款 $2,023,767$ ) 3.417,807
精融通保證金 98,143) 74,948
應收轉融通擔保價款 80,372 ) 58,773
應收證泰借貸款項 517,809)
客户保證金專戶 $2,144,410$ ) $($ $1,673,213$ )
借券擔保價款 22,727) 10,002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242,260 39,549)
應收票據 488 286
應收帳款 3.033.875) 2.319.284
预付款项 6, 151) 11,633
其他應收款 74,594) 27,947
其他流動資產 18,526 152,64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員債之淨變動
附買回債券負債 5.889.657 5,845,05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38,887) ( 318,237 }
融券保證金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208, 552$ ) t 94,678)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118,370$ ) (
55,383
$190, 454$ )
224,774)
期貨交易人權益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2.139.033
633
1,681,826
應付帳款 3,721,592 ŧ 992,369)
预收款项 1,398 20
代收款项 15,715 77,000)
其他應付款 434,820 $268,655$ )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56,857 512,289)
其他流動負債 612 9,329
一丝合證
氏器 108 年 100 W 开
司及子公司
期比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07 年度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5) $10,777,003$ ) \$ 9,365,390
收取之利息 1,452,332 1,510,111
收取之股利 419,418 307,887
支付所得税 $119,414$ ) ( 353,69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9,024,667) 10,829,69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三) t $49,102$ $\rightarrow$ ( 47,404 }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24 $-1$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七) ŧ $14.353$ ) $\ell$ 19,004)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7,017$ ( $50, 517$ )
预付設備款增加 $61,939$ $($ 38,03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8,353$ ) ( $154,964$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2,025,081 x 5,505,439)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減少) 9.600,000 x 3,650,000)
租赁本金价还 O $103,551$ ) $\sim$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2,778 $\sim$ 50,053 }
發放現金股利 959,395) ( $1,668,514$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六(二十八) 231,822)
支付之利息 $528,228$ ) ( 412, 594)
非控制權益變動 4,997) ( 4,14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799,866 11,290,74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79,369) 85,34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587,477 530,676)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932,669 6,463,345
期末现金及约当现金餘額 s 6,520,146 s 5.932,669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9) 财審報字第19003349 號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08年及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 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108年及107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 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 範,與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 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8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股票公允價值之衡量

事項說明

有關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七);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參 関附註五;截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無活絡市場 之未上市(櫃)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第三等級公允 價值)金額為新台幣157.656仟元。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因該金融工具未有活絡市場報 價,該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方法決定。管理階層係採用市場法之可麵比上市 (櫃)公司衛量其公允價值,市場法之主要假設為參考類似產業可類比上市(櫃)公司最近 期公告之股價淨值比做為計算參考依據,以及考量市場流通性或風險特殊性所作折價。

有關前述公允價值衡量所作估計涉及多項假設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其具高度估 計不確定性,且均依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對於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 響會計估計最終結果,並影響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狀況,故本會計師將其 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未上市(櫃)股票公允償值衡量之相關書面政策、內部控制制度、公允價 值衡量之模型與核准流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使用之衡量方法係為所屬產業普遍採用;
    1. 評估管理階層所選用之同類型公司參數之合理性;
    1. 檢查評價模型中使用之輸入值與計算公式之設定,並就相關資料來源,複核至佐證 文件。

資試 pwc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採權益法之投資及其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資產 減損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會 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十一)。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42.46%之股權,帳 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截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帳列金額為新台幣578,382仟元。 減損評估係以被投資公司未來估計現金流量及使用適當折現率加以折現,以衡量可回收 金額,作為評估減損之依據。

前述以被投資公司之未來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可回收金額時,因該估計涉及多項假 設包括折現率及未來財務預測,易有主觀判斷並具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可回收金額之 衡量結果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採用權益法投 資之減損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如下:

    1. 取得管理階層委託外部評價專家出具之減損評估報告,並覆核過去財務預測之達成 情形,以評估其執行之能力;
    1. 評估現金流量模型中所採用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及折現率等各項重大假設之合理性;
    1. 檢查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及計算結果之正確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 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統一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 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 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 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108 12

31
107 12

31
н
附註 SR x
110000 流動資產
11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pi(-)$ s 3,829,651 5 -5 3,493,138 6
1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流動 43,510,101 54 26,802,010 47
11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值衝量 六(三)
之会融資產-流動 296,304 1
114010 附賣回債券投資 六(四) ä 93,193
114030 應收證券融資款 六(五) 10,024,189 12 8,020,488 14
114040 轉融通保證金 102.545 $\overline{\phantom{a}}$ 4,402
114050 應收轉融通擔保償款 88,759 ٠ 8,387
114060 應收證券借貸款項 517,809 1
114090 借券擔保價款 101,043 $\sim$ 78,316
114100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543, 171 1 785,431 ł
114110 應收票據 697 $\overline{\phantom{a}}$ 735
114130 應收帳款 六(六) 11,786,358 14 8,236,367 14
114140 應收帳款一圖係人 六(六) 2.615 $\tilde{\phantom{a}}$ 3.895 ÷
114150 预付款项 18,464 $\sim$ 16,287
114170 其他應收款 六(七) 10,294 $\overline{\phantom{a}}$ 7,264
119000 其他流動資產 六(八) 544,924 1 447,498 1
110000 流動資產合計 71,080,620 88 48,293,715 84
120000 非流動資產
12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非流動 71,296 66,354
1232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57,656 $\alpha$ 146,545
1241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一) 5,476,748 7 5,347,315 9
125000 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二) 2,270,391 3 2,269,210 4
125800 使用權資產 六(十三) 167,514 ä,
126000 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五) 272,603 1 274,703 $\mathbf{1}$
127000 無形資產 六(十六) 70,726 ٠ 67,004
128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四十七) 132, 198 $\sim$ 120,661
1290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七) 985,663 1 1,009,981 2
120000 非流動資產合計 9,604,795 12 9,301,773 16
906001 資產總計 s 80,685,415 100 s 57, 595, 488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负债及權益 附註 108
12


31
Ħ
x
12
107



31

v
210000 流動負債
211100 短期借款 六(十八) s 2,845,502 4 s
939,879
$\overline{2}$
211200 應付商業本業 六(十九) 9,596,704 12
2120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負 $\pi(2+)$
债一流動 848,265 $\overline{1}$ 865,530 1
214010 附買回債券負債 六(二十一) 20,956,256 26 15,066,599 26
214040 融券保證金 1.558.717 $\overline{\mathbf{2}}$ 1,767,269 3
214050 應付融券擔保價款 1,888,832 2 2,007,202 3
214070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56,004 $\alpha$ 621
214090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633 $\sim$
214130 應付帳款 六(ニ十二) 11,467,219 14 7,292,947 13
214150 预收款项 310 ٠ 55
214160 代收款項 375,582 1 361,033 1
21417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三) 1,235,306 2 790,369 1
214200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六(二十四) 2,743,866 3 2,687,009 5
214600 本期所得税负债 六(四十七) 194,272 $\alpha$ 126,192
216000 租赁负债一流勤 56,963 × $\ddot{\phantom{1}}$
219000 其他流動負債 12,599 $\overline{\phantom{a}}$ 8,596
210000 流動負債合計 53,837,030 67 31,913,301 55
220000 非流動負債
225100 负债准备一非流動 4,180
226000 租赁负债一非流動 105,452
228000 遮廷所得税負債 六(四十七) 12,148 ٠ 14,274
229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五) 26,925 ۰ 21,928
2200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8,705 $\overline{\phantom{a}}$ 36,202
906003 负债總計 53,985,735 67 31,949,503 55
301000 股本
301010 普通股股本 六(二十七) 13,723,900 17 13,904,281 24
302000 資本公積 91,261 142,702 1
304000 保留盈餘 六(二十八)
304010 法定盈餘公積 2,876,769 3 2,755,737 5
304020
304040
特別盈餘公積 7,130,830 9 6,945,453 12
30500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2,355,105 3
$\mathbf{1}$
1,278,472 $\overline{\mathbf{2}}$
1
906004 權益總計 521,815
26,699,680
33 619,340
25,645,985
45
906002 负债及權益總計 s 80,685,415 100 s
57, 595, 488
10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蔡森部

108 107
項目 附註 $\frac{9}{10}$ N
400000 收益
401000 經紀手續費收入 六(二十九) s 1,528,416 25 s 1.709,656 36
404000 承銷業務收入 六(三十) 62,811 1 53,228 T
406000 财富管理业務净收益 22,192 $\sim$ 18,665
410000 營業證券出售淨利益 六(三十一) 2,833,461 45 277,015 6
421100 股務代理收入 75,832 1 74,882 $\overline{2}$
421200 利息收入 六(三十二) 1,163,195 19 1,256,294 27
421300 股利收入 305,758 5 207,302 $\overline{4}$
421500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十三)
衡量之淨利益(損失) 711,103 11 6 $366,829$ )( 8)
42160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回補淨 六(三十四)
利益 37,413 1 27,788 I.
421610 借券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 六(三十五)
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淨(損失)
利益 21,418 22,067
4217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十六)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現淨
利益(損失) 15,309 - ( 24,289)
422000 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淨損失 2,377
422200 發行認購(售)權證淨利益 六(三十七) 93,864 1,060,385 23
424100 期貨佣金收入 35,784 59,189 Ł
424400 衍生工具淨(損失)利益 六(三十八) 987, 583) ( 16) 200,152 4
425300 预期信用减损损失及迴转利益 六(三十九) 6,498) ÷ $52,082$ $($ $\left \cdot \right\rangle$
428000 其他營業收益 六(四十) 362,655 6 164,467 4
收益合計 6,229,917 100 4,687,890 100
500000 支出及費用
501000/
502000/
503000 手續費支出 六(四十一) 399,172)( $6)$ ( 344,064)( 7)
521200
524200
财務成本
證券佣金支出
六(四十二) $506, 284$ )(
133).
$8)$ ( 397,110)(
148)
9)
524300 結算交割服務費支出 $10,658$ ) - (
528000 其他營業支出 ¥
¥
14,806)
531000 員工福利費用 六(四十三) 39)
$2,044,099$ $($
-6
33(
46)
$1,787,401$ $($
38)
532000 折舊及攤銷費用 六(四十四) $154,827$ $($ $3)$ ( 75,875( 2)
533000 其他營業費用 六(四十五) $1,089,758$ $($ 18( $1,188,099$ $($ 25)
支出及費用合計 4,204,970)( 68( 3,807,549)( 81)
營業利益 2,024,947 32 880,341 19
6011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六(十一)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29,744 5 379,275 8
60200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四十六) 159,690 3 126,030 3
902001 税前淨利 2,514,381 40 1,385,646 30
701000 所得税費用 六(四十七) $145,845$ )( $2)$ ( $175,323$ )( $^{(4)}$
902005 本期浄利 2,368,536 38 S 1,210,323 26
R. 12月31日
2

单位:新台警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警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K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51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衝量數 (5) $34,860$ ( 1) \$ 14,773
8055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 六(三)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淨利益 11,111 12,307
8055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 $\epsilon$ 23,857) 26,141 P
80559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四十七)
得稅 6,972 8,93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056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epsilon$ $77,467$ )( 1) 85,342 $\overline{2}$
80561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償
值衡量之债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償淨損失 $5,523$ ) $-$ ( 2,223
8050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 $123,624$ ) ( $2)$ \$ 145,271 3
90200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2,244,912 - 36 s 1,355,594 29
每股盈餘 六(四十八)
975000 基本每股盈餘 s 1.72 s 0.87
985000 稀释每股盈餘 \$ 1.72 s 0.87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蔡森部 篩

鑽爪

會計主管:安芝立

单位工新台警杆元

Ħ
Ħ
еņ
\$25,385,654 573,251 25,958,905 1,210,323 145,271 1,355,594
٠
1,668,514 \$ 25,645,985 \$ 25,645,985 2,368,536 123,624 2.244.912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begin{array}{c} \end{array} \end{array} \end{array}$
959,395 231,822
231,822 )
\$ 26,699,680

п¢
ų
231.822
凝視照
41
7,717 7,717
÷
磨体器
w

综先会现
۳
Ħ

t.
N
其接
# 11

電域
563,430 563,430 36,659 36,659 600,089 600,089 20,058 ) 20.058 580,031
s) 法首席
財專
螺算器
in. Ŵ. w
≝≤ ×6
年後
Ħ
66,0913 66,091 85,342 85,342 19,251 19,251 77,467) 77,467) 58,216
女世文
照相り
S un l w)

2月31日

\$ 2,519,721 17.538 2,537,259 1,210,323 23,270 1,233,593 251,972 571,894 1,668,514 5.1, 278, 472 5 1.278,472 2.368.536 26,099 2.342.437 121,032 185,377 959,395 5 2,355,105
GIT
\$ 6,373,559 6,373,559 571,894 \$ 6,945,453 \$ 6,945,453 $+1$ 185,377 5 7.130.830
民國108
横法定量核公核特权固核公核未分配 \$ 2,503,765 2.503.765 251,972 2,755,737
in.
2.755.737
in,
121,032 \$2.876,769
¢,
¥
142.702
w
142,702 142,702
w
142,702
w
$51,441$ ) 91,261
w
红骨通胶胶革置 \$13,904,281 13,904,281 \$13,904.281 \$13,904,281 180,381 1 5 13, 723, 900
24(二十七) 六(二十七) 六(ニ+入) だ(ニキセ) 六(二十七)


民國 108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年度 107年度
累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净利 s 2,514,381 s 1.385,64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四十四) 143,330 61,944
抛銷費用 六(四十四) 11,497 13,931
预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 六(三十九) 7.170 52,798
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 六(二)(三十三)
損失 711, 103) 366,829
借春及附賣回債券融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衝 六(三十五)
量之淨損失(利益) 21,418 $\lambda$ 22,067)
財務成本 六(四十二) 506,284 397,110
利息收入(含財務收入) 六(三十二)(四十
六) $1,182,276$ ) ( 1,274,766)
股利收入 $312.397$ ) ( 214,54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 六(十一)
益之份額 $329.744$ ) ( 379,275)
处分及报府不動產及設備損失
營業外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利益)損失
六(四十六)
六(四十六)
928
7.576)
11
4,013
租賃修改净损失 六(四十六) 1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餐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6,009,810) 10,624,60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一流動 290,558 741,883
附賣回債券投資 93, 193 93, 193)
應收證券融資款 2,023,768) 3,417,807
轉融通保證金 98,143) 74,948
應收轉融通擔保償款 80,372) 58,773
應收證券借貸款項 517,809)
借券擔保償款 22.727. 10,002
借券保證金一存出 242,260 - 6 39,549)
應收票據 38 630
應收帳款 t $3,126,130$ ) 2,404,487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280 1,651
预付款项 $4,808$ ) 8,827
其他應收款
其他流動資產
$2.794$ )
97,426)
336,418 1,23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附買回債券負債 5.889,657 $\sim$ 5,845,05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38,683$ ) ( $318,267$ )
融券保证金 $208,552$ ) ( 94,678)
應付融券擔保償款 $118,370$ ) ( 190,454)
借券保證金一存入 55,383 224,774)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633
應付帳款 3.728.377 $1,167,642$ )
预收款项 255 $62$ )
代收款項 14,549 $75,147$ )
其他應付款 449,094 285,908)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56,857 512,289)
其他流動負債 4.003 4.336
ĸ
-21
÷
附註 1
$\mathbf{0}$
8

$1\quad 0$ $\tau$
年 度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S) 10,861,328) s 9,230,205
收取之利息 1,237,357 1,322,076
收取之股利 551,092 423, 184
支付所得税 $84,456$ ) ( 304,68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9,157,335) 10,670,77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六(十二) t $41.146$ ) $($ 38,643)
處分不動產及設備 10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六) l $7,557$ ) ( $10,187$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t $126,000$ ) $\sim$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1,966 $\sqrt{2}$ 42,016.
预付设備款增加 $51,785$ ) ( 33,17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14,512$ ) ( 124,01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905,623 $\epsilon$ $5,342,089$ )
應付商業本票增加(減少) 9,600,000 $3,650,000$ )
租赁本金償還 1 77,342)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410 $\mathcal{C}$ 49,201)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六) t $959,395$ ) ( $1,668,514$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overline{\phantom{a}}$ 231,822)
支付之利息 $502,822$ ) ( 395,38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737,652 $\sim$ 6. $11, 105, 185$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9,292) 15,22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336,513 $\epsilon$ 543,19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493,138 4,036,33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s 3,829,651 s 3,493,138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百零八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註 1) \$12,668,223 加:一百零八年度稅後淨利 2,368,535,541 加(減):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註 2) (26,098,951) 小計 2,355,104,813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註 3) (234,243,659)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 4) (473,707,108)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註 5) 4,221,224 可供分配盈餘合計 1,651,375,270 分配項目 ―現金股利每股 1 元 1,372,390,028 ―股票股利每股 0.2元 274,478,010 期末未分配盈餘 \$4,507,232

註 1:108 年股東會承認之盈餘分配案所載期末未分配盈餘金額。

註 2:108 年度因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IFRSs),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置於其他綜合損益)26,098,951 元調減於保 留盈餘。

註 3:依公司法第 237 條、經商字第 10802432410 號及本公司章程第 23 條-1 規定,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註 4:依證券商管理規則 14 條及本公司章程第 23 條-1 規定,提列百分之二十為特別盈餘公積。
  • 註 5:依金管證券字第 1080321644 號函規定,自 108 年度起,因支付員工轉職或安置支出,及因應金融科技或證券期 貨業務發展需要,提升員工職能之教育訓練支出,得就相同數額自 105-107 年會計年度盈餘提列之特別盈餘公 積餘額範圍內迴轉。
  • 註 6:本公司係優先分配當期可分配盈餘,若有不足部份,才分配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
  • 註 7:108 年 12 月 31 日流通在外股數 1,372,390,028 (股)。

附錄五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106 年 6 月 22 日修訂版

  • 第1 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 第2 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 第3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 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獨立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 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 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 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 條之1 第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 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 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 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4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5日前送達本公司,委 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 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5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 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 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第6 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 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 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股東會由出席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 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獨立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 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7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主席由董事長擔任,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 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 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了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

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 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8 條 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 訟終結為止。

第9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所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 法第175條第1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 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174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37

第10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 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 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 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說明及討論之機會,並於認為 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11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 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 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 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 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12 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 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灌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 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第13 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有受限制或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 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 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 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 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 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 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 資訊觀測站。

議案經主席徵詢在場股東無異議者,且以電子或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均無反對 或棄權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取投票方式表 決。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 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 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第14 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獨立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 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 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15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 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 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第16 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 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

第17 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 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 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18 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

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 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19 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本規則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十六日訂定。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 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 二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 十八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8.6.18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本公司定名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為「President Securities Corporation」。以活潑證券市場及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依照公司法及有 關法令組織之。
  • 第 二 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如左:
  • 一、H301011 證券商
  • 二、H408011 期貨交易輔助人
  • 三、H401011 期貨商
  • 四、H105011 信託業
  • 第 二條之一 : 本公司之營業範圍如左:
  • 一、承銷有價證券
  • 二、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 三、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 四、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 五、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 六、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
  • 七、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
  • 八、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 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 十、兼營期貨自營業務
  • 十一、兼營信託業務
  • 十二、經營國際證券業務
  • 十三、經營經中央銀行許可與證券相關之外匯業務
  • 十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
  • 第 二條之二 : 本公司在法令許可範圍內得對子公司保證。
  • 第 三 條: 本公司總公司設於臺北市,為括展業務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於適當地 區設立分支機構。
  • 第 四 條: (刪除)
  • 第二章 股 份
  • 第 五 條: 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一五、○○○、○○○、○○○元,分為一、五○

○、○○○、○○○股,每股新台幣一○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第 五條之一 : 本公司轉投資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 條有關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 第 六 條: 本公司股票應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加蓋本公司印信,經主管機關或 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關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分別印製或合併 印製股票;或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七 條: 本公司股份之轉讓,應由股東與受讓人共同具名,向本公司申請過戶,並登 載於股東名簿,但在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暨本公司 決定分派股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過戶。
  • 第 八 條: 本公司之股票採記名式,股東應將其本名住所通知本公司記入股東名簿,並 將印鑑卡交存本公司,其變更時亦同。本公司股務之處理除法令及證券規章 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之。 第三章 股 東 會
  • 第 九 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股東常會暨股東臨時會兩種。 股東常會由董事會在會計年度終了六個月內召開。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 十 條: 股東會之召集,應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通知各股東。
  • 第 十一 條: 本公司各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股東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一人出席。除信託事業或經證 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位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 理之表決權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部份不予計算。 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五日內送達本公司,如有重複時,以先送達者 為有效。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 第 十二 條: 股東會之決議事項:
  • 一、核定及修定公司章程。
  • 二、選舉董事。
  • 三、核定董事會所造具之報告並決議盈餘之分配及虧損之彌補。
  • 四、資本增減之決議。
  •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公司法所規定事項之決議。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之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

  • 第 十三 條: 本公司置董事十九名,其中獨立董事四名、非獨立董事十五名。任期均為三 年,連選得連任。其選任之資格,應符合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 定。 本公司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第 十三條之一 :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
  • 審計委員會及成員職權行使及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及公司規章之規定辦 理。
  • 第 十四 條: 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一定之成數,前項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依主管機關規定定之。
  • 第 十五 條: 本公司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得 互選常務董事三~五名,並得依同一方式由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未 設常務董事時依同一方式由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依同一方式互選一人 為副董事長。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之主席、對外代表公司。

  • 第 十六 條: 本公司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其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須有過 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時,由副董事長代理,副董事長亦因故不能出席 董事會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或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 時,得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為主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得委託 其他董事依法代理之。
  • 第 十七 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左:
  • 一、營業計劃書之造具。
  • 二、公司組織規程、重要章則及契約之編定。
  • 三、預算及決算之編定。
  • 四、資本增減之擬定。
  • 五、提出盈餘分配及彌補虧損之議案。
  • 六、經理人及重要職員聘免。
  • 七、設置及裁撤分支機構之議定。
  • 八、其他重要業務事項之議定。
  • 九、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賦與之職權。

  • 第 十七條之一 : 董事會得依法令規定或視需要設置各功能性委員會,其權責、組織、委員條 件資格暨行使職權規章等事項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自第十屆董事會起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相關組織 規程由董事會決議訂之;其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 規章之規定辦理。

  • 第 十八 條: (本條刪除)
  • 第 十九 條: 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於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並參酌同 業水準議定之。獨立董事按月支領固定報酬,並不參與第二十三條之董事酬 勞分配。
  • 第 十九條之一 : 本公司得為董事、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保險金額及投保事宜授權董事會議 定之。

第五章 經 理 人

第 二十 條: 本公司置總經理一人,執行董事會之決議,綜理公司業務,其人選由董事長 提名,經董事會決議任免之。並置副總經理若干人,其人選由總經理提名, 經董事會決議任免之。

第六章 會 計

  • 第 二十一 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第 二十二 條: 本公司應根據公司法二二八條之規定,於每營業年度終了,由董事會依法造 具左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並由審計委 員會出具報告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之。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 第 二十三 條: 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 酬勞前之利益,如尚有餘額,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一點六;提撥董事 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始可 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放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二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外,應提 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二十為特別盈餘公積及另依法令規定提 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

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可分配盈餘總數如未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時,得不分配。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以維持公司長期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公司未來年度業 務持續成長需要,以創造股東最大利益。各年度股利分派之總數應不低於可 供分配盈餘數額之百分之七十,股利分派以股票股利不低於百分之五十、現 金股利不高於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公司得視實際營運狀況及未來年度資金 運用之規劃,決定最適當之現金及股票股利之發放比例。

第七章 附 則

  • 第 二十四 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業務章則及辦事細則另訂之。
  • 第 二十五 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 第 二十六 條: 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訂立,第一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八 年六月十八日。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依民國 91 年 4 月 16 日(九一)台財證(一)字第 002534 號函規定辦理,因本公司未編製並公告年度 財務預測,故毋需揭露相關資訊。

附錄八

董事持股情形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本公司全體董事合計應持有最低股數為 32,937,360 股。

二、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09 年 4 月 21 日)全體董事持股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凱南投資(股)公司 39,831,460 2.90
董事 來亨投資(股)公司 12,408,018 0.91
董事 杜柏蒼 4,189,946 0.31
董事 會統投資(股)公司 10,199,544 0.74
董事 大樂投資事業(股)公司 7,172,615 0.52
董事 李錫祿 8,380,640 0.61
董事 莊景堯 3,000 0
董事 健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6,918,851 1.23
董事 華陽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957,000 0.51
獨立董事 梁彥平 0 0
獨立董事 洪源全 0 0
獨立董事 白俊男 0 0
獨立董事 宋雲峯 0 0
合計 106,061,074 7.73

總公司:台北市松山區105東興路8號1樓 1F, No. 8, Dongxing Rd., Taipei City 105 Taiwan,
TEL: (02) 2747-8266 http://www.pscne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