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owerTECH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Nov 14, 2022

56271_rns_2022-11-14_bda3bd1b-f2b5-4283-b35c-e7e95653e367.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 第四条 监事会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负责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或其 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 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 (五)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 1 -

  •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并可根据需要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 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 提议监事的姓名;

    •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 (五)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3日内,监事会应当发 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 第九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 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信件、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或者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的情 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会议通 知时间可不受前述三日前的限制,可以豁免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一)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 2 -

  • (二) 事由及议题;

  •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四) 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 (五) 监事应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 (六) 发出通知的日期;

  • (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八)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举手、传真方式、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含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 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可以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 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 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 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 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3 -

第十五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六条 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 (二) 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 (四) 会议出席情况;

  • (五)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 (六)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 权票数);

  • (七) 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 录。

  • 第十七条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 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 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 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办理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事宜。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第十九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 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监事代为出席 - 4 -

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决议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 ” “ ” “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 以上 、 内 都含本数; 过 ,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现在或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