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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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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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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作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 动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格,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于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 2025 年 12 月至今于振兴(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所长。现 担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微电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粤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 01058.HK) 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中天嘉诚(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法定 代表人,广州中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
任职状
应出席
董事会
会议次
实际出
席董事
会会议
次数
委托出
席董事
会会议
次数
缺席董
事会会
议次数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出席董
事会会
出席股
东会次
杨格 在任 10 10 0 0 5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参会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积极参与讨论, 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 明确地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 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及股权激 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

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内部审计、 利润分配预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 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内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 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内 部、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本人积极听取公 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 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 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以及其他不定期时间到公司总部及分支机 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5 天。本人充分听取管

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面谈,关注公司在 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等事项。结合本人在 财务审计以及资本市场的知识和经验,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及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公司外部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针对实 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 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 关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 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5 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5 年度,积极学习证监会、 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 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 并积极参加上述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 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 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格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