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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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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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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 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已征得被 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郑俊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凯先生、李 军先生、李思伟先生、邱少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邱少媚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聘任李映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操 作便利性,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 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合理;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独立董事:张波、杨格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