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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on Pharma Solutions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May 19, 2022

55356_rns_2022-05-19_fcdfaaaf-7c81-40f5-8eee-c5e580386f3d.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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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博腾制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 21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权益,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 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2 名调整为 211 名,权益数量由 571.2 万股调整为 570.2 万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后)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均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谭永庆 曾 会 伍雨辰

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