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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on Pharma Solutions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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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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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 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核查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期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 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76 元/股调整为 8.64 元/股,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P=P0-V=8.76 元/股-0.12 元/股=8.6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除上述调整外,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方案要素均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一致。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本次对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相关内容,符合《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3、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