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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on Pharma Solutions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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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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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一、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00 万元。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250 万元。

修订二、

原章程:

第十八条 公司各发起人姓名(名称)、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 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年/月/日)
居年丰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张和兵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陶荣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邵植国 10,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徐爱武 3,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覃军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孙健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王祥智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兰志银 597,59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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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各发起人姓名(名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 时间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年/月/日)
居年丰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张和兵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陶荣 17,347,47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邵植国 10,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徐爱武 3,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覃军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孙健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王祥智 1,120,00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兰志银 597,590 净资产折股 2009.11.30

修订三、

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9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7,25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四、

原章程: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和股票,并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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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分配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的 10% 。

当最近一年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最近一年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最近一年全部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最近一年全部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高于 50 元 / 股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除此之外,公司不采取股票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拟采用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时进 行现金方式的利润分配:

(一)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二)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三)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修订后: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和股票,并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一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的 10% 。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拟采用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时进行现金方式 的利润分配:

(一)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二)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三)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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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五、

原章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修订后: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可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修订六、

原章程: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也可称总裁,下同)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也可称总裁,下同)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七、

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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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也可称副总

裁,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也可称副总 裁,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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