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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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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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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3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宁波宇微行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 5,000 万人民币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

  • 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 益的风险,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或“公司”) 与宁 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宇杉”)共同投资名为“宁波宇微行至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宇微”)。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该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 亿元,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 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宁波宇微拟投资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制造及设备 检测,电子化学品,光学及其他泛半导体领域相关技术,具体投资标的及投资方 案将由私募基金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私募基金的合作主体情况

  1.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0967 法定代表人:蒋航天

注册资本:781.2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8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备案情况: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4017

管理模式: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依 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总 经理负责的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 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宁波宇杉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同时保持相互间顺畅沟通。

主要管理人员:蒋航天、励智琦

主要投资领域: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环保、文体、大健康等领域。 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025.03 1402.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3.88 808.06
营业收入 178.84 465.54
净利润 -158.99 -28.6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宁波宇杉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 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宁波宇杉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宁波宇杉任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宁波宇微份额认购且未任职。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宁波宇微行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本次投资完成后,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基金名称:宁波宇微行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 基金管理人: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规模:人民币 5,200 万元

  5. 投资人及比例:

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人民币) 比例(%)
普通合伙人 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3.85%
有限合伙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6.15%
合计 5200 100.00%
  1. 基金存续期限:经营期限为 5 年(包括 3 年的投资期加 2 年的退出期),

合伙期限届满后,代表半数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共同决定将合伙期限进 行延展,每次延展 1 年,可延展 2 次。

  1. 退出机制:通过独立上市或并购退出。

  2. 投资标的: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制造及设备检 测,电子化学品,光学及其他泛半导体领域相关技术,包括:企业股权、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半导体产业的其他企业、固定收益投资等。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

  1. 合伙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 5 年(包括 3 年的投 资期加上 2 年的退出期)。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后,代表半数以上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共同 决定将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进行延展,每次延展 1 年,可延展两次,且如 本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之投资于本有限合伙企业之合伙期限届满时尚未

退出,则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应相应延长。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有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根据前述规定延长的,全体合伙人应相应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并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1. 认缴出资及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总规模设定上限为人民币 2 亿元(RMB200,000,000), 分为 200 份等额的基金份额,每一份基金份额为一百万元(RMB1,000,000),有 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总规模不能超过但不必达到上述人民币 2 亿元

(RMB200,000,000)的规模上限。

  1. 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 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有限合伙企 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投资决策 委员会设五名委员,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三名委员,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委派两名委员。

就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 议通过后,亦可作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效决议。

  1. 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 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经投资决策委 员会同意或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 维持和处置等。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有限合伙 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 以本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签署 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本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1. 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所有收入和投资收回(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本金及收益,

但固定收益类投资对应投资回报按本协议约定用于项目投资的除外),应在扣除 本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包括根据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后,向合伙人分配。 具体分配步骤如下:

第一轮分配:首先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款项 达到其实缴出资额或实缴出资额扣除其应支付的后续认缴利息(如有)以及的逾 期出资违约金(如有),并加上提前出资的补偿收益部分(如有)。

第二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则向 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款项达到其实缴出资额或实缴 出资额扣除其应支付的后续认缴利息(如有)以及逾期出资违约金(如有)。

第三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则向 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优先回报。

第四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则向 普通合伙人分配有限合伙人所分配获得的优先回报总额的 25%。

第五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可分配的现金,则该 等可分配现金(“超额收益”)按如下方式分配、支付给相应主体: (a)超额收益中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b)超额收益中的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管理费以认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数,按每年 2.0%的费率在本有限合伙企业首 个出资到账截止日起至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全部退出且普通合伙人确认不再进 行后续投资之日期间内计收。

8.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 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 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投资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 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 风险。同时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平台,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 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特别风险提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 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 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 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 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其 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承担的投资风险 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由于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本次投 资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 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