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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ug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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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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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 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 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公司本次制订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和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将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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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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