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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Sep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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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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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及签字律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3 月12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于2018 年6 月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并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 构。
一、变更重组独立财务顾问
考虑到近期监管政策、市场动态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工作,力争早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友好协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8 年9 月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 财务顾问的议案》,同意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信建投签署相关协议。
二、变更重组签字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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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等规定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核查意见》,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www.sse.com.cn)。
上述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字律师为章晓洪律师、詹程律师、万俊律师,现由于 签字律师詹程确认将于近期与锦天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此项目签字律师变更 为章晓洪律师、万俊律师、马茜芝律师,并由变更后的律师继续为公司提供相关 法律服务,并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署名。本次签字律师的变更不会对锦天城已 制作、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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