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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Aug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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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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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至纯科技

股票代码:6036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梅山盐场1 号办公楼七号104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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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至纯洁净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或“公司”)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至纯科技拥有权 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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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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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至纯科技、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维
科新业
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维科新业持股数量由1092 万股变动为
1051.81 万股;持股比例由5.1911%变
动为5.0000%
本报告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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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梅山盐场1 号办公楼七号1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毛瑾) 成立日期:2011 年4 月29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4 月29 日至2023 年4 月28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国籍 住所 职务 其他国家或地区
的居留权
毛瑾 中国 杭州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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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维科新业除持有至纯科技外,不存在持 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以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1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需求 而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维科新业在未来12 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具体减 持安排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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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维科新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10,92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5.1911%。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1 月15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2018 年8 月27 日,维科新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401,900 股,交易均价为24.01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0.1911%。 本次权益变动为维科新业首次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 年8 月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401,900 股,交易均价为24.01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 0.1911%。本次减持完成后,维科新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0,518,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权益受限情况

维科新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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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 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 维科新业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 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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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毛瑾 签署日期:2018 年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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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所在地
上海
股票简称 至纯科技 股票代码 603690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
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宁波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 否√
权益变动
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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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0,920,000 股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5.1911%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401,900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0.1911%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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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

  • 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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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 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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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毛瑾 日期:2018 年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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