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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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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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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 2019-10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发行人” 或“公司”)公开发行 3.5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至纯转债”,代 码 “ 113556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2277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或“保 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 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9121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发行人民币 3.56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560,000 张( 356,000 手),按面值发行。

2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1219 日, T-1 日)收市后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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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至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1219 日, 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 股配售 1.37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手的比 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 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配售简称为“至纯配债”,配售代码为“ 753690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 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联席主 承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58,908,55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355,999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356,000 手的 99.9997% 。其中,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92,176,000 股,可优先认购至纯转债 上限总额为 126,742 手;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166,732,558 股,可优先认购至 纯转债上限总额为 229,257 手。由于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最 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至 纯发债”,申购代码为“ 754690 ”。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 (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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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择机重启发行。

联席主承销商对认购不足 3.56 亿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3.56 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 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 10,68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联席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 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1219 日( 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 售。

  • 7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1220 日( T 日)。

8 、本次发行的至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至纯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191218 日( T-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上海至纯洁 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至纯洁净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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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375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75 手可转债。原无限售股东网上优先配 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 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 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 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258,908,55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55,999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的 99.9997%。其中,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92,176,000 股,可优先认购至纯 转债上限总额为 126,742 手;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166,732,558 股,可优先认 购至纯转债上限总额为 229,257 手。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

1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

  • 2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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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简称为 “至纯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90”。

认购 1 手“至纯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至纯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至纯配债”的 可配余额。

3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缴纳优先认购资金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 资金。

4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至纯配债”的可配 余额。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 足额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 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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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

1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T-1 日)。

  •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逾期视为

  • 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

2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处。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至纯转 债”。(例如“张三+优先认购至纯转债”)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请勿发送压缩包,所有附件请以一封电子邮件发送): (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EXCEL 版);

(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

  • (4)机构股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

  • 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 (6)划付认购资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转账成功界面截图。

请务必保证电子版《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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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网下优先认购表》见《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附件,《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xyzq.com)下载,下载路径为“重 - - 要公告 通知公告 至纯科技可转债网下优先认购表”。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 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21-20370808 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 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 交一份《网下优先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优先认购表》, 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联席主承销商不接 受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 式进行优先认购。

3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缴纳优先认购资金

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 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至纯”字样。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证券 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A123456789 至纯。未填写 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为 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 业证券查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 021-20370808,考虑到资金的在途时间,请在划款 30 分钟之后再进行资金到账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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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的原有限 售条件股东优先认购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505018 70007000 02882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广达支行
大额支付号 105391004019
银行联系人 林洁
联系电话 0591-8335 0991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12:00 前汇 至上述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缴纳的认 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 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余额部分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T+4 日)前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 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 、验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 、律师见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 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五)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 T 日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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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54690”,申购简称 为“至纯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 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 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至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至纯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 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2019 年 12 月 20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量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 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 年 12 月 23 日(T+1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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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 年 12 月 23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19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至纯转债的数量并 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2019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 并计算。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 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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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56 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3.56 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 为 10,68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 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六、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联系电话:021-80238290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F

联系电话:021-20370808

联系人:资本市场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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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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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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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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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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