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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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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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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至纯科技 股票代码: 60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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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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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一九年九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191815 号《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本次反馈意见”)所列的问 题,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或“兴业证券”)会同发行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 “ ” “ ” 简称 发行人 、 至纯科技 、 公司 或 上市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研究及讨 论,并按照本次反馈意见的要求针对有关问题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报材料进行相应的 修订,修订处均以“ 楷体加粗 ” 形式显示。
现就本次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以下回复中所用简 称或名称,若无特别说明,均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第一节“释义”中所列含义一致;以下回 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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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问题 1 : ........................................................................................................................ 3 问题 2 : ...................................................................................................................... 12 问题 3 : ...................................................................................................................... 25 问题 4 : ...................................................................................................................... 30 问题 5 : ...................................................................................................................... 32 问题 6 : ...................................................................................................................... 44 问题 7 : ...................................................................................................................... 53 问题 8 : ...................................................................................................................... 58 问题 9 :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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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公司2017 年首发募投项目在招股书中披露预计共新增销售收入4.18 亿元、 税后利润0.8 亿元。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首发募投 项目无法单独核算,且并未披露首发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 上,公司自2017 年首发上市后,利润一直下滑,首发募集资金并未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
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其他披露文件是 否存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可转 债发行条件发表意见。
【回复】
一、首发募投项目设计时间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跨度较长,公司首发募集 资金净额不及预期,与项目计划投资额差异较大,收窄了项目实际投资规模
2014 年 1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首发 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5,180.18 万元。2017 年 1 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7,143.53 万元。
首发募投项目论证时间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跨度较长,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使 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由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及预期,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 目计划投资总额相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最终导致首发募投项目在实际运营 中,收窄了投资规模。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的预期及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计划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其中: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 |
| 1 | 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 | 17,274.74 | 12,805.49 | 3,371.04 |
| 2 | 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 | 6,000.00 | 1,264.14 | 1,264.14 |
| 小计 | 23,274.74 | 14,069.63 |
4,635.18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905.44 | 2,508.35 | 2,508.35 |
| 合计 | 35,180.18 | 16,577.98 | 7,14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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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公司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4,635.18 万元,占该等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23,274.74 万 元的 19.92%。因此,虽然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项目因实际 募集资金不及预期,最终仅投资了 14,069.63 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 23,274.74 万元的 60.45%。
二、实际运作中首发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一)首发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效益情况
1 、首发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披露如下:“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现有高纯工艺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展开,与公司的主 营业务一致”;“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改进高纯工艺系统 的生产模式,用模块化生产大量取代目前客户现场安装为主的模式,从而缩短生 产周期,提高周转率”;“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是公司对现行医药类高纯工艺 系统中产品线的多样化、规模化升级,产品销售对象与目前基本一致”。
2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发募投项目预期效益情况
根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内容,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及医药 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的计划投资金额 23,274.74 万元全部得以投入的情况下,公 司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合计 4.18 亿元,新增净利润合计 8,048.70 万元。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效益测算基础系假设相关项目均为独 立运营项目,项目投入、产出、费用等财务数据可以单独核算,并据此预计项目 收益。
(二)首发募投项目实际运作的效益情况
1 、实际运营过程中首发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均属于原有产线升 级项目,产出与原有业务一致,实施主体与原有业务的实施主体一致,实际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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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募投项目的运营核算基础与论证时做的独立核算假设相比发生变化,募投 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较难与原有业务划分。在实际生产经营 过程中,相关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独立核算。
2 、首发募投项目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及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 力
随着“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建设并使用,公司改进了生产模式, 有能力在公司的生产基地生产工艺模块组件,以组件组装代替部分之前现场安 装,并直接运输到客户现场,提升了生产效率,提高了技术、工艺水平及服务能 力;随着“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建设并使用,公司扩大了纯水配液设备的 生产规模,实现产品线的多样化、规模化升级,提升了核心技术竞争力。
因此,随着首发募投项目的建设并使用,公司实现了产品线的多样化、规模 化升级,提升了高纯工艺系统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能力,推动了公司上市后高纯工 艺系统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持续增长。同时,随着公司高纯工艺系统的技术水平有 效提升,公司增强了对国内集成电路厂商的服务能力,实现对进口设备的替代, 并树立了在国内高纯工艺系统供应商中的优势地位。
3 、首发募投项目使得公司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
2017 年上市前,公司业务主要由高纯工艺系统构成,其中 2016 年高纯工艺 系统业务收入 26,329.80 万元,实现业务毛利 9,934.42 万元。上市后,公司高纯 工艺系统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对公司毛利贡献也持续增长,其中 2017 年-2018 年,公司高纯工艺系统业务收入分别为 36,907.79 万元及 67,381.78 万元,分别同 比增长 40.17%及 82.57%,业务毛利分别为 14,402.88 万元及 18,975.53 万元,分 别同比增长 44.98%及 31.75%。公司上市后的高纯工艺系统业务收入、业务毛利 均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
虽然首发募投项目对盈利能力的提升程度无法准确量化,但公司近年来高纯 工艺系统业务新增收入及毛利增幅明显,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下滑的主要系新业 务湿法清洗设备业务拓展导致的费用支出等因素造成,具体分析详见“四、关于 公司上市后业绩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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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首发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说明
(一)首发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经公司 2014 年 1 月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17 年 1 月,距离募投项目的设计论 证时间较长。出于募投项目的时效性考虑,公司已在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大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及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 合计为 23,274.7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14,069.63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系计划投 资总额的 60.45%。其中,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7,274.7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2,805.49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系计划投资总额的 74.13%; 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264.1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系计划投资总额的 21.07%。
因此,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及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实际投资规 模均未不及计划投资规模。
(二)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说明
公司对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的投入主要发生在 2015 年和 2016 年, 截至 2017 年 1 月,公司已完成对该项目的 12,805.49 万元总投入,且此后不再继 续追加投资。该项目于 2017 年 1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17 年 3 月首发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对该项目的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公司对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的投入主要发生在 2015 年和 2016 年,截至 2017 年 3 月首发募集资金置换时,公司已对该项目投入 988.00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已完成对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的 1,264.14 万元总投入,且此后不 再继续追加投资。该项目于 2017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公司已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 露关于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说明。
四、关于公司上市后业绩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首发上市,上市前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均主要由高纯工艺 系统业务构成。公司制定了围绕半导体核心工艺的发展战略,即打造高纯工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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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核心制造设备、材料及服务的多层次业务结构。除原有高纯工艺系统业务外, 公司积极布局半导体设备制造业务,自 2017 年起开展相关投入,其产生的新增 效益预计将在以后年度逐渐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201.18 | 67,409.07 | 36,907.79 |
26,329.80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3,075.13 | 67,381.78 | 36,907.79 |
26,329.80 |
| 营业成本 | 22,196.03 | 48,406.25 | 22,504.91 |
16,395.38 |
| 销售毛利 | 11,005.15 | 19,002.82 | 14,402.88 |
9,934.42 |
| 销售费用 | 1,274.14 | 1,865.90 | 736.61 |
687.20 |
| 管理费用 | 3,483.58 | 5,108.58 | 3,512.30 |
2,180.28 |
| 研发费用 | 2,232.71 | 3,648.59 | 1,340.25 |
1,263.11 |
| 财务费用 | 1,477.76 | 2,103.10 | 1,712.16 |
425.27 |
| 利润总额 | 4,722.61 | 3,663.94 | 5,630.12 |
5,303.47 |
| 净利润 | 3,941.43 | 3,149.60 | 4,898.66 |
4,530.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50.58 | 2,871.47 | 4,142.31 |
3,443.87 |
报告期内,公司高纯工艺系统类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及业 务毛利也因此均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其中,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40.17%及 82.57%,业务毛利分别同比增长 44.98%及 31.75%。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20.28%及-30.68%, 均低于营业收入及业务毛利的增长率,主要系公司非高纯工艺系统业务的相关费 用支出增长较大。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费用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加大对半导体湿法设备生产制造的技术研发及 市场拓展力度,产生了较大金额的费用支出。半导体设备生产与制造是国产集成 电路产业大战略中非常核心的一个环节,公司基于原有半导体行业服务经验,积 极抓住半导体市场发展的重要时期,于 2017 年切入半导体设备制造领域,并于 2018 年大力投入相关设备的研发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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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大,同时公司 长期未得到大额股权融资,导致资金压力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新增了较 大金额的借款并产生了较大金额的财务费用;
③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了一定的股份支 付费用;
- ④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首发上市及重组并购产生了相关费用。 相关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具体如下:
(一)湿法设备生产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产生了较多费用支出
半导体行业是公司的主要下游行业,而半导体设备的制造与生产国产化已成 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核心环节之一。公司较早的洞察到该重大历 史发展机遇,基于长期在半导体领域服务的优势,公司于 2017 年成立半导体湿 法事业部,经过不断的深入研发,已经具备湿法清洗设备的技术储备及生产能力。
公司在持续的研发及市场开拓过程中,产生了较大金额的支出,直接减少了 当期的净利润,但其效益将在以后年度逐渐体现。报告期内,公司因半导体湿法 清洗设备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而产生的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研发费用 | 565.11 | 1,120.28 | 153.49 |
- |
| 管理费用 | 1,437.25 | 1,543.57 | 3.45 |
- |
| 销售费用 | 245.86 | 323.86 | 0.44 |
- |
| 合计 | 2,248.22 | 2,987.71 | 157.38 |
- |
2017 年-2019 年 6 月,公司与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有关 的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合计分别为 157.38 万元、2,987.71 万元及 2,248.22 万元。该等费用支出虽然有利于公司快速积累技术储备,掌握半导体湿 法清洗设备生产制造相关先进技术并拓展市场,但却直接减少了公司的当期净利 润。
(二)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但长期未取得大额股权融资导致公司对外借款 增加,产生了较多的财务费用
随着首发募投项目的建设并使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业务规模快速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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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但是,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 7,143.53 万元,不足以满足公司快速增长 的业务发展需要。为缓解资金压力较大的局面,公司新增了较多的借款并产生了 较大金额的财务费用,对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财务费用 | 1,477.76 | 2,103.10 | 1,712.16 |
425.27 |
由上表可知,与首发上市前的 2016 年相比,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财务费用 大幅增加,较 2016 年分别增加 1,286.89 万元及 1,677.83 万元,大幅增加的财务 费用,对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了一定的股份支付费用
2017 年,为了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实 施了激励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股票激励计划在 2017 年-2019 年 6 月产生了一定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冲减了公司 当期的扣非归母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股份支付费用 | 222.96 | 480.27 | 502.39 |
- |
由上表可知,公司由于实施激励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2019 年 6 月分别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502.39 万元、480.27 万元及 222.96 万元,对公司 当年的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公司首发上市及并购产生了相关管理费用
2017 年公司因首发上市,产生了 265.11 万元的管理费用;2018 年公司因收 购波汇科技,产生了 285.82 万元的管理费用,均对公司当年的扣非归母净利润 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及使用,公司首发上市后营业收入呈现快速 增长的趋势,公司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等均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司 2018 年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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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归母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系湿法设备生产制造相关技术研发所产生的 费用支出,为顺应业务发展对外借款而大幅增加的财务费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而新增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因首发上市及并购而产生的相关管理费用。
五、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其他披露文件是否 存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公司上市前业务主要由高纯工艺系统业务组成,而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 项目、医药类纯水配液系统项目均属于对原有产线的升级项目,能够改进高纯工 艺系统的生产模式,实现产品线的多样化、规模化升级,首发募投项目产出与公 司原有业务一致,且首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原有业务实施主体一致。公司首 发募投项目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效益测算基础系假设相关项目均为独立运营项目, 项目投入、产出、费用等财务数据可以单独核算,并据此预计项目收益。但实际 运营过程中募投项目的运营核算基础与论证时做的独立核算假设相比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较难与原有业务划分。在实际生产 经营过程中,相关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独立核算。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增强了高纯 工艺系统的整体生产效率和技术、工艺水平,提升了公司上市后的产品质量,实 现了进口替代,提升了行业地位,相应地,高纯工艺系统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对 公司毛利贡献也持续增长。
首发上市后,公司高纯工艺系统业务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和毛利 贡献持续增长。其中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40.17% 及 82.57%,业务毛利分别同比增长 44.98%及 31.75%,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 增长 20.28%及-30.68%。2018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出于战略发 展的需要,加大对湿法设备生产制造的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力度,产生了较大金 额的费用支出;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长期未得到股权融资导致资金压力较大, 因此新增了较多的借款并产生了较大金额的财务费用;此外,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也产生了一定的股份支付费用,进一步导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的 下滑。
公司对高纯工艺系统模块化生产项目于 2017 年初达到可使用状态。医药类 纯水配液系统项目于 2017 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在截至 2019 年 0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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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关于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其他披露文件不存 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符合 可转债发行条件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首发招股说明书,与发行人管理层 及首发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 情况,并复核了首发募投项目测算的相关假设条件及预测过程;
2、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复核,对发行人管理层及首发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 了访谈,了解发行人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认定首发募投项 目效益无法单独测算的依据,核查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3、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定期报告及审计报 告,对比分析相关科目的明细及变动情况,了解发行人上市后业绩情况、2018 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4、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对比发行人的基本情况,核查发行人的信息披 露是否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其他披露文件不存在信 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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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公司上市后虽然 收入大幅增长,但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且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 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一致;(2)公司2019 年重组收 购波汇科技,波汇科技的主营业务与申请人原有业务并不相同,请说明公司上 市前资产及业务是否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募集说明书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中披露:公司上市后虽然收入大幅 增长,但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且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一致
(一)公司上市后收入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329.80 万元、36,907.79 万元、67,409.07 万元和 33,201.18 万元。2017 年度公 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0.17%,2018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2.64%,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6.26%,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高纯工艺系统业务组成,即向泛半导体产业、 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高纯工艺系统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业 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
(1)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公司所服务的主要下游产业半导体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产业,在国家 大基金配套各地产业基金的带动下迅速发展。随着下游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持续 提升,国内迎来半导体晶圆厂投资热潮,对生产线前端高纯工艺系统的需求急剧 上升。根据 SEMI 的数据,预计 2017-2020 年全球有 62 座晶圆厂投入营运,其 中中国大陆地区为 26 座,占比 42%,建厂高峰期带动公司高纯工艺系统营收规 模快速增长。此外,特种光纤、高功率 LED、光伏、生物医药等其他产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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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近年来新工艺持续催生新需求,带动相关领域对高纯工艺系统的采购。
在下游各行业发展大趋势下,公司凭借先进的核心技术、优秀的工艺水平、 精准的系统设计、精良的质量管理、快速的服务响应,实现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 快速发展。
( 2 )境内企业主导地位持续增强,进口替代带动本土供应商快速发展
在《中国制造 2025》、《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一系 列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半导体行业蓬勃发展,本土制造企业在产业链的主导 地位逐步增强,进口替代带动本土供应商快速发展。至纯科技凭借成本优势、快 速响应优势、技术优势以及跟踪研发的优势,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顺利进入国内 一线用户,以公司为代表的优质本土供应商已完全具备服务于本土一线用户的实 力。
( 3 )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及内部经营能力提升
通过在高纯工艺系统领域持续的研发投入及首发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技术 显著提升,高纯工艺系统自产设备质量显著提高,产品进入一线半导体厂商的供 应商名单,凭借技术实力实现进口替代;同时,公司近年来积极实施内部管理改 革,积极提高内部经营管理效率,持续提升高纯工艺系统业务营收规模。
( 4 )品牌影响力持续积累发酵,推动公司行业内竞争地位显著上升
公司紧随下游行业高速发展,跟动用户不断发展的需求,赢得了大量高稳定 度的用户。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已顺利进入上海华力、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合 肥长鑫、士兰微、西安三星、无锡海力士等众多国内半导体领域一线企业。一方 面,与该等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基石;另一方面, 该等客户订单的取得对市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是对公司技术与服务能力的有 力认证与背书。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口碑的发酵,为公司报告期内带来更多的商业 合作机会与空间,竞争地位显著上升。
2 、公司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16 年-2018 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43.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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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31 万元、2,871.47 万元,2017 年、2018 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0.28%、 -30.68%。
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幅低于当期营收增幅,主要由于期间费用增长较大, 包括为顺应业务发展对外借款而大幅增加的财务费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而新增的股份支付费用等,具体说明参见本次反馈问题(一)回复之“四、关于 公司上市后业绩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8 净利润同比下滑明显,除 2017 年费用增长的原因仍然存在外,主 要原因还包括:
( 1 )新业务半导体湿法设备业务相关投入较大,费用支出较大,但未形成 规模收入
2018 年作为开拓半导体湿法设备的关键年,相关研发投入、管理团队搭建 及市场开拓产生了较大金额的支出,该等支出在当期计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 及销售费用合计 2,987.71 万元。经过不断深入研发,公司已经具备生产单晶圆 湿法清洗设备和槽式湿法清洗设备的生产能力,2018 年湿法设备新增业务订单 总额达到 1,700 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 1.1 亿元),但由于产能限制,设备交付 陆续展开,2018 年仅实现营收 1,477.90 万元。
( 2 )基于核心客户订单抢占策略等原因,公司 2018 年毛利率显著下降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73%、39.02%、 28.19%,2017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下降趋势较为明显,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①半导体行业收入是公司收入主要来源,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 系半导体行业客户的毛利率下降。与之前的半导体客户相比,2017 年末,公司 开始进入先进制程的集成电路产业,作为该领域新进挑战者,为了能切入半导体 领域国内甚至全球一线核心设备制造厂商,面对已具备先发优势及技术优势的国 外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在竞价策略上主要以稳健为主,在原有报价基础上,额 外给予一定的折扣以确保能够中标入围。
以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为例,公司为成功进入该示范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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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以较低的价格向其提供特气管道系统、大宗管道系统 等的深化设计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期毛利率水平。在剔除上述项目合同 后,公司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至 31.79%。
公司 2017 年、2018 年分行业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贡献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贡献 | |
| 医药及食品 | 39.24% | 6.51% | 2.55% | 35.71% | 5.35% | 1.91% |
| 光伏 | 36.89% | 12.98% | 4.79% | 33.64% | 15.96% | 5.37% |
| LED | 30.97% | 12.77% | 3.95% | 41.38% | 10.13% | 4.19% |
| 半导体 | 24.74% | 65.10% | 16.11% | 39.93% | 56.92% | 22.73% |
| 其他 | 28.55% | 2.63% | 0.75% | 41.47% | 11.64% | 4.83%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8.16% | 39.02% |
由上表可以看出,因核心客户抢占策略的实施,半导体领域毛利率下滑是公 司 2018 年度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虽然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毛利率水平,但半导体领域知名客户的 开拓,对市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一方面,核心客户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认可, 有利于公司继续在半导体领域开拓新业务,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的进口替代;另 一方面,公司与集成电路领域核心客户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推动公司湿法设备 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②公司采取以定制为核心的生产模式,由于不同行业设计需求不同,即使同 行业不同客户,亦会对工艺提供不同要求,导致各项目间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年 度完工项目毛利率的差异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③由于全球半导体产业扩张,引发了全球半导体材料及零部件供给紧张,部 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使得公司业务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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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上市后盈利能力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
-
及合理性
-
1 、报告期内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调节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净利润 | 3,941.43 | 3,149.60 | 4,898.66 | 4,530.9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45.09 | 2,416.77 | 1,919.99 | 1,163.6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 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68.04 | 1,093.48 | 916.65 | 844.46 |
| 无形资产摊销 | 193.60 | 42.99 | 46.19 | 30.8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21 | 41.80 | 6.66 | 23.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
- | - | -23.77 | -1,166.6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
- | - | 1.06 | 2.7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列) |
1,371.72 | 2,395.21 | 1,352.53 | 856.7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57.27 | 38.12 | 62.38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 加以“-”号填列) |
-352.83 | -284.55 | -137.71 | -168.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 少以“-”号填列) |
179.07 | -0.47 | -1.94 | -2.7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9,106.03 | -22,150.27 | -8,229.14 | -4,889.8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
-40,897.32 | -18,576.92 | -9,779.55 | -10,463.2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
52,548.29 | 25,970.68 | 1,645.11 | 7,396.63 |
| 其他 | -125.81 | 580.57 | 502.39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553.72 | -5,282.97 | -6,820.48 | -1,841.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与净利润的差异 |
-3,387.71 | -8,432.57 | -11,719.13 | -6,372.76 |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 原因主要系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其中经营性应收项目主要由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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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构成。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持续增加主要由公司业务特点和公司处 于业务扩张期所决定。
(1)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3,882.28 万元、33,417.69 万元、 46,444.19 万元和 81,627.02 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系:①高纯工艺系 统系下游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 四季度确认,公司产品高纯工艺系统单套金额较大,导致年末确认的应收账款较 大。②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收入增长的业务扩张期,年末应收账款余额随营收规 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半导体下游客户收入占比逐年提升,而半 导体行业客户实力较强,整体回款情况好于光伏等传统下游应用领域,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正逐年稳步提升。③2019 年 3 月完成波汇科技收购,导致最近一期 末应收账余额较 2018 年末显著增加。
(2)存货持续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2,252.16 万元、20,735.26 万元、 41,666.64 万元和 59,681.24 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高纯工艺系统业务系一次性 验收确认收入,但系统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在订单逐年增加的前提下,期末 未完成项目将增多,未完工项目成本增加,相应地增加存货,在业务扩张期,这 将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公司已通过增加预收款项覆盖部分项目支出,同 时向供应商争取延长对公司应付款的信用期,缓解资金压力。
综上所述,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的回款周期普遍较长。由于订单生产所需的现 金流出早于客户回款的现金流入,且存在一定间隔时间,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 上行周期,公司生产经营所占用的流动资金逐年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快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负面影响。
2 、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显著好转
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情况正逐步好转,在 2018 年新品开发大幅投入的前 提下,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7 年仍净增加 1,537.51 万元, 同时,2019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由负转正。这主要得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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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下游客户占比增加,客户质量进一步提升
2016 年-2018 年,公司半导体下游客户占比分别为 49.89%、56.92%、65.10%, 最近三年占比逐年提高,半导体行业客户实力较强,信誉度高,整体回款情况好 于光伏等传统下游应用领域,特别是集成电路核心客户的获取将带动公司现金流 的持续好转,该等客户主要供应商基本为国外企业,其付款习惯及意愿显著高于 公司原有存量客户。
公司半导体下游客户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首先得益于公司技术提升, 集成电路生产线对高纯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最为严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上海 华力 12 英寸 28 纳米先进工艺产线的建设,验证了公司服务集成电路制造业先进 工艺的技术能力,确立了公司在国内高纯工艺领域的优势地位;其次,自首次上 市后,公司行业知名度与美誉度显著提升;再次,在国家政策扶持及市场应用带 动下,我国集成电路等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对生产线前端的高纯工艺系统的需求 急剧上升。
2016 年-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9.22%、46.73%、 43.27%,占比呈逐年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4、1.29、1.69,应收账款 周转率逐年提升。
( 2 )公司业务结构升级带来现金流的改善
公司制定了围绕半导体核心工艺的发展战略,即打造高纯工艺系统、核心制 造设备、材料及服务的多层次业务结构。新业务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主要面向半 导体客户,与高纯工艺系统业务可实现协同发展。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业务为纯 产品销售,与高纯工艺系统业务模式存在差异,纯产品的交付将显著改善目前因 工程类项目期末无法确认收入形成大额存货的现象,半导体设备业务回款也具有 明显优势,该部分新增业务稳定发展后亦将改善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
(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向泛半导体产业、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提供高纯工艺系统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业务。同时,作为报告期内新增半导 体设备制造业务,公司湿法清洗设备仅在 2018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477.90 万元。 此外,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完成对波汇科技的收购,波汇科技主要业务为光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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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及相关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波汇科技在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层面贡 献营收 3,997.57 万元。
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湿法清洗设备业务暂未实现规模销售;另一方面, 主营光传感器及光学元器件生产与销售的波汇科技由于并表时间较短,无论是营 收规模亦或是利润规模,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影响均较小。鉴于此,公司 报告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匹配的主要原因系开展高纯工艺系统业 务所致。目前除公司外,A 股市场暂无可比性较高的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半导体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差 异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2019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净 现金流 |
差异情况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 |
差异情况 | ||
| 北方华创 | 15,612.37 | -47,716.45 | -63,328.82 | 28,284.87 | -2,044.76 | -30,329.63 | |
| 精测电子 | 15,041.94 | -37,199.52 | -52,241.46 | 30,308.27 | 17,616.86 | -12,691.41 | |
| 长川科技 | 107.61 | -2,235.04 | -2,342.64 | 3,647.11 | 1,244.94 | -2,402.17 | |
| 中微半导体 | 3,032.39 | -37,453.03 | -40,485.46 | 9,083.68 | 26,110.71 | 17,027.03 | |
| 盛美半导体 | 616.80 | -460.70 | -1,077.50 | 657.40 | 690.90 | 33.50 | |
| 至纯科技 | 3,941.43 | 553.72 | -3,387.71 | 3,149.60 | -5,282.97 | -8,432.57 | |
| 公司名称 | 2017 年 | 2016 年 | |||||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 |
差异情况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 |
差异情况 | ||
| 北方华创 | 16,738.32 | 3,162.07 | -13,576.25 | 13,794.78 | -20,141.84 | -33,936.62 | |
| 精测电子 | 16,896.21 | 11,837.97 | -5,058.24 | 9,002.22 | 4,001.30 | -5,000.92 | |
| 长川科技 | 5,025.29 | 1,076.30 | -3,948.99 | 4,141.66 | 1,670.95 | -2,470.71 | |
| 中微半导体 | 2,991.87 | -15,008.70 | -18,000.57 | -23,878.92 | -10,160.14 | 13,718.78 | |
| 盛美半导体 | -31.80 | -810.10 | -778.30 | 103.10 | -370.20 | -473.30 | |
| 至纯科技 | 4,898.66 | -6,820.48 | -11,719.13 | 4,530.92 | -1,841.85 | -6,372.76 |
由上表可以看出,最近三年及一期,半导体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经营活动净现 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均较为明显,且差异变动趋势无统一规律。同时,上表所列 上市公司主要系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厂商,与公司报告期主营高纯工艺系统业务 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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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将上述内容在募集说明书增加“第七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二、 盈利能力分析”之“(九)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增长但盈利能力下滑、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说明”予以补充披露。
二、在募集说明书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中披露:公司 2019 年重组收购波汇 科技,波汇科技的主营业务与申请人原有业务并不相同,请说明公司上市前资 产及业务是否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公司上市前资产自身经营情况良好,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完成对波汇科技的收购,波汇科技仅在 2019 年 4-6 月向 上市公司贡献经营业绩。
在扣除波汇科技 2019 年 4-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97.57 万元,归母净利润 -410.96 万元后,公司上市前资产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6,329.80 万元、 36,907.79 万元、67,409.07 万元和 29,203.61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分别实现同比增长 40.17%、82.64%及 55.04%,公司上市前资产上市后营 业收入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公司上市前资产在上市后保持持续盈利,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530.92 万元、4,929.14 万元、3,243.91 万元及 4,722.65 万元,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分别实现同比增长 8.79%、-34.19%及 147.57%。 2018 年归母净利润出现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参见本题回复“一、(一)公司 ” 上市后收入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
(二)公司上市前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上市前主要从事高纯工艺系统的生产及销售。通过在高纯工艺系统领 域的深耕积累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经营实力在营业收入增加上 得以体现,确立了公司在国内高纯工艺领域的优势地位。除高纯工艺系统外,公 司通过内生发展将上市前业务延伸至半导体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领域。2018 年新产品湿法清洗设备实现生产,产品顺利导入下游半导体行业。 未来,公司上市前资产将持续保持盈利态势。主要得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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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战略支持
在下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方面,随着国家集成电路大战略的实施,国内整个 集成电路产业迎来了黄金投资期,给国内有能力提供专业设备、材料、服务等产 业供应链配套的企业带来历史性的机遇。
根据工信部 2014 年发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提出的发展 目标,到 2020 年之前,集成电路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 20%。集成电路 产业国内市场需求旺盛。集成电路产业的供应链中的相关公司将直接受益产业高 景气度,有望在国外技术垄断下实现突围,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集成 电路行业作为公司产品下游应用的重点领域,将持续受益于该行业的持续快速发 展。
2 、公司技术能力及经营能力提升
通过在高纯工艺系统领域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技术显著提升,集成电路生 产线对高纯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最为严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国内一线半导体厂商 先进工艺产线的建设,验证了公司服务集成电路制造业先进工艺的技术能力,确 立了公司在国内高纯工艺领域的优势地位;另外,公司积极开展半导体湿法设备 研发、生产及销售,有能力生产槽式湿法清洗设备和单晶圆湿法清洗设备。
同时,公司近年来积极实施内部管理改革,提升经营能力,积极提高内部经 营管理效率,在公司行业知名度与美誉度显著提升的基础上积极抓住市场发展机 遇,持续提升营收规模,加强应收账款及费用控制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逐年提升。
3 、公司围绕半导体核心工艺打造多层次业务发展战略,实现产业升级
公司长期深耕于泛半导体相关产业,具有深厚的泛半导体行业服务经验,在 半导体行业资源获取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拥有丰富的技术、人员、市场的积累及 储备。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对半导体产业转移浪潮、国家对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的积极支持政策及半导体产业国产化进程有着深刻认识,较早认识到了 半导体行业发展机遇,因此公司制定了围绕半导体核心工艺的发展战略,即打造 高纯工艺系统、核心制造设备、材料及服务的多层次业务结构,形成各项业务之 间的协同格局,通过技术协同、人员协同、客户协同,积极地深入产业链核心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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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实现产业升级,为半导体产业国产化作出一定的贡献。
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是半导体核心制造设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促进半导体产业国产化。公司积极开展湿法工艺设备的研发,在国内外引进了相 关领域优秀人才,已经具备单片湿法清洗设备和槽式湿法清洗设备的生产能力, 能够覆盖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并在资源、时间有限的前提下,顺利实现相关产 品的落地。2018 年,公司湿法清洗设备已获得了中芯、万国、TI、燕东、华润 等用户的正式订单。由于产能限制设备交付陆续展开,除少量设备已实现交付, 大部分设备将在 2019 年度及后续年度陆续交付使用,新业务板块的突破将助力 公司营收规模的持续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上市前资产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 (三)上市后并购波汇科技系公司战略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
1 、并购波汇科技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延伸产业链,实现公司战略
布局
波汇科技主要从事光传感器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公司 原有业务的下游行业,通过重组将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 公司产品价值,有效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空间,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 1 )光电子技术的协同效应
近年来,光电子技术高速发展,进入集成化、芯片化的发展阶段,半导体光 电子技术同时结合了光电子技术与半导体生产工艺,对于企业在上述领域的技术 储备均有较高要求。
至纯科技已具备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核心生产技术;波汇科技主要从事光传 感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已具备领先的光电子领域核心技术。 本次重组至纯科技将以波汇科技光电子技术为支点,实现向下游光电子器件领域 的进一步延伸。
波汇科技的光电子技术和至纯科技的半导体设备生产工艺将有效结合,双方 依托波汇科技现有光电子器件、系统等相关领域技术优势,通过公司所具备的半 导体制程工艺生产优势,实现光电子核心芯片和器件批量化生产。
( 2 )光传感技术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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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在高纯工艺系统及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中运用波汇科技的光传感 技术,实现对温度、压力、溶液浓度、液体泄漏、气体浓度等多参数监测,进一 步提升公司高纯工艺系统的市场竞争地位。同时,公司可在生产系统及设备运营 过程中,结合波汇科技的智能算法及软件平台建设等技术能力,加强对生产线生 产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数据分析,汇聚生产数据并进行智能决策,提升生产效 率和质量,从而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
此外,公司可以将波汇科技光纤传感监测产品运用在厂务配套业务的安防监 控领域,进一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智能厂务配套服务,升级实现工业智能化。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进入下游的光电器件和传感器领域,同时不会 与目前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领域的客户竞争,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2 、重组有利于扩展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波汇科技技术全面,产品线丰富,除在光纤传感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外,在模 式识别、深度学习、智能算法、智能视频、软件平台等方面也具有核心技术,且 多项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成功打入国际发达国家市场。同时,波汇科技作 为行业内少数具有垂直集成制造能力的厂商之一,拥有从基础光学元器件(光学 滤光片、激光管帽等)、传感设备和系统到数据分析和应用集成软件平台的研发 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都得到一定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 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广大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将上述内容在募集说明书增加“第七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二、 盈利能力分析” 之“(十)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上市前资产盈利能力说明”予以补 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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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对比分析相关科目 的明细及变动情况,了解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对发 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 数据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了半导体行业研究报告及相关产业政策,了解发行人下游主要应用 领域发展趋势;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上市后业务开展情况及未来发展 战略;
-
3、查阅并取得了半导体行业主要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核查同行业上市公司
-
相关财务数据的变动趋势;
4、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重组波汇科技的相关背景及整合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攀升、行业进口替代趋势、公司产品技术水平 及内部经营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积累发酵等有利因素的驱动,发行人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在营收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发行人 2018 年净 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一方面,新品湿法设备研发投入、相关人员配备等支出大幅 提升,另一方面,基于核心客户订单抢占策略等原因,发行人 2018 年毛利率显 著下降所致;
2、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差异主要系应收账款、存货 余额逐年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符合行业特点及发行 人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3、发行人上市前资产上市后保持持续盈利态势,且通过内生发展,实现新 品湿法设备的研发与生产,顺利导入下游半导体设备制造领域,发行人上市前资 产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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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重组波汇科技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协同效应考虑,以内生发展 为基石,通过寻求外延式发展,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问题3:
公司2019 年收购的波汇科技业绩承诺方承诺:波汇科技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200 万元、4,600 万元、 6,600 万元。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中披露波汇科技最新 一期的业绩情况,并对比业绩承诺说明是否存在较大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波汇科技最新一期的业绩情况
波汇科技均主要从事光纤传感器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波汇科技主要经营数据(合并数 据)如下:
| 据)如下: | 据)如下: | 据)如下: | 据)如下: | 据)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258.34 | 27,995.35 | 24,012.30 | 17,997.95 |
| 营业成本 | 3,738.08 | 13,948.70 | 12,298.60 | 8,473.2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1,646.36 | 3,685.49 | 1,774.52 | 2,241.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母净利润 |
-1,762.71 | 3,297.76 | 1,254.08 | 1,010.61 |
注: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九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七、(三)生产经营 情况”更新披露波汇科技最近一期(2019 年 1-6 月)业绩情况。
二、对比业绩承诺说明是否存在较大风险
(一)波汇科技业绩存在显著季节性
波汇科技的销售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年下半年销售收入明显高于 上半年,第四季度尤为明显。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下半年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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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占全年比重分别为 73.20%、79.11%和 76.25%,其中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全年 比重分别达到 55.14%、67.98%和 38.82%。
波汇科技业绩存在显著季节性主要系销售收入占比较大的光纤传感系统业 务收入存在季节性。波汇科技光纤传感业务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石油石化、 政府建设施工单位等。该类客户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遵守较为严格的预 算管理制度,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投资计划,然后经历方案审查、立项批复、 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严格流程,年度资本开支如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 等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使得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 性,每年的四季度是销售高峰期。由于收入确认存在季节性,波汇科技净利润也 主要在下半年实现,特别是第四季度实现。
报告期内,波汇科技分季度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销售收 入 |
占全年比 例 |
销售收入 | 占全年 比例 |
销售收入 | 占全年比 例 |
销售收入 | 占全年比 例 |
|
| 第一 季度 |
2,260.77 | - | 3,154.77 | 11.27% | 1,571.89 | 6.55% | 990.56 | 5.50% |
| 第二 季度 |
3,997.57 | - | 3,495.22 | 12.49% | 3,444.52 | 14.34% | 3,833.54 | 21.30% |
| 第三 季度 |
- | - | 10,477.06 | 37.42% | 2,671.24 | 11.12% | 3,249.80 | 18.06% |
| 第四 季度 |
- | - | 10,868.30 | 38.82% | 16,324.66 | 67.98% | 9,924.06 | 55.14% |
| 合计 | 6,258.34 | - | 27,995.35 | 100.00% | 24,012.30 | 100.00% | 17,997.95 | 100.00% |
报告期内,波汇科技分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第一季度 | -1,250.30 | -1,403.62 | -1,458.42 | -1,153.44 |
| 第二季度 | -512.41 | -316.97 | -1,212.45 | -304.34 |
| 第三季度 | - | 2,152.37 | -1,067.61 | 652.01 |
| 第四季度 | - | 2,865.98 | 4,992.56 | 1,816.37 |
| 合计 | -1,762.71 | 3,297.76 | 1,254.08 | 1,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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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波汇科技最近一期业绩较上年同期比较情况
波汇科技最近一期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1-6 月 | 变动情况 |
| 营业收入 | 6,258.34 | 6,649.99 | -5.8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母净利润 |
-1,762.71 | -1,720.59 | -2.45% |
波汇科技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较 2018 年 1-6 月
变动-5.89%、-2.45%,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由于季节性因素 的影响,波汇科技业绩主要在下半年完成并体现,上半年业绩波动情况不影响波 汇科技全年业绩承诺的实现,具体可参见本回复“二、(三)波汇科技 2019 年业 绩承诺实现可行性说明”。
(三)波汇科技 2019 年业绩承诺实现可行性说明
1 、营业收入预测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波汇科技在手订单/合同、预计新增订单/合同、已实现 收入、预计实现收入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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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分类 | 行业 | 2019 年1-6 月销售收入 |
2019 年6 月末 在手合同/订单 金额(不含税) |
其中:2019 年7-12 月预计实现收入 |
2019 年7-12 月预 计新签合同/订单 (不含税) |
其中:2019 年7-12 月预计实现收入 |
2019 年7-12 月 预计实现收入 |
2019 年度预计 实现收入 |
| 光纤传感 系统 |
电力电网 | 531.15 | 4,199.63 | 2,924.98 | 4,823.48 | 3,084.43 | 6,009.41 | 6,540.56 |
| 石油石化 | 685.73 | 834.78 | 369.87 | 4,852.41 | 4,388.96 | 4,758.83 | 5,444.56 | |
| 城市地下 综合管廊 |
1,291.53 | 406.11 | 406.11 | 10,118.23 | 8,348.32 | 8,754.43 | 10,045.96 | |
| 设备销售 | 293.54 | 288.03 | 251.43 | 996.97 | 996.97 | 1,248.40 | 1,541.94 | |
| 激光气体 | - | - | - | 707.96 | 707.96 | 707.96 | 707.96 | |
| 小计 | 2,801.95 | 5,728.55 | 3,952.39 | 21,499.05 | 17,526.64 | 21,479.03 | 24,280.98 | |
| 光电子元 器件 |
滤光片 | 803.58 | 26.29 | 26.29 | 4,000.00 | 3,750.00 | 3,776.29 | 4,579.87 |
| 激光管帽 | 1,734.35 | 107.46 | 107.46 | 3,250.00 | 2,700.00 | 2,807.46 | 4,541.81 | |
| 其他光器 件 |
918.46 | 102.45 | 102.45 | 450.00 | 410.00 | 512.45 | 1,430.91 | |
| 小计 | 3,456.39 | 236.20 | 236.20 | 7,700.00 | 6,860.00 | 7,096.20 | 10,552.59 | |
| 合计 | 6,258.34 | 5,964.75 | 4,188.59 | 29,199.05 | 24,386.64 | 28,575.23 | 34,8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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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汇科技 2019 年 1-6 月已实现销售收入 6,258.34 万元,2019 年 6 月末在手 合同/订单金额为 5,964.75 万元(其中 2019 年 7-12 月预计实现收入为 4,188.59 万元)。另外,波汇科技目前已确定合作意向、已中标或正在签署合同的项目较 多,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波汇科技 2019 年 7-12 月预计新签约的合同/订单金额 为 29,199.05 万元(其中 2019 年 7-12 月预计实现收入为 24,386.64 万元)。据此, 波汇科技 2019 年度预计将实现收入 34,833.57 万元。
2 、净利润预测
一方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波汇科技 2019 年度预计实现收入增长情况良 好,预计较 2018 年度增长 24.43%;另一方面,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费用 管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波汇科技期间费用率呈逐年下降态势,逐步向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期间费用率靠拢,有助于波汇科技承诺业绩的实现。
波汇科技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期间费用率变动情况统计如下表: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 期间费用率合计 | 理工光科 | 40.79% | 28.77% | 24.86% |
| 光迅科技 | 12.22% | 12.70% | 13.59% | |
| 水晶光电 | 15.91% | 14.48% | 14.80% | |
| 平均值 | 22.98% | 18.65% | 17.75% | |
| 波汇科技 | 33.95% | 40.46% | 47.83% |
基于以下假设:(1)波汇科技 2019 年综合毛利率与 2018 年 50.17%持平;(2) 2019 年期间费用率与 2018 年度持平为 33.95%;(3)合并范围内不同主体间存在 关联交易,且各公司所得税税率不同,预计合并口径综合所得税率为 15%,波汇 科技 2019 年度预计可实现净利润 4,802.50 万元。
综上,波汇科技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具有较强可实现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波汇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及分季度收入确认及利润实现 情况,核查波汇科技业绩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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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了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报告书及评估报告,核查波汇科技业 绩承诺相关假设条件、主要参数设置等的合理、谨慎性;
3、查阅了波汇科技在手订单明细,对在手订单的客户结构、订单签订时间、 预计交付时间等信息进行分析,通过访谈波汇科技管理层,了解波汇科技 2019 年下半年预计订单情况及预计收入实现情况,结合波汇科技最近三年毛利率、期 间费用率等指标对预计实现净利润情况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波汇科技 2019 年 1-6 月已实现净利润与其 2019 年度承诺业绩 4,600 万元存 在较大差异,主要系波汇科技销售收入存在显著季节性,收入及利润主要在第四 季度实现,与往年同期业绩季节性特性保持一致。结合波汇目前在手订单/合同、 预计新增订单/合同、已实现收入、预计实现收入等,波汇科技 2019 年承诺业绩 具有较强可实现性。
问题4:
请申请人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充分提示以下风险:(1)未来在触发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风险; (2)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 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回复】
一、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 度存在不确定风险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的相关风险:”之“(二)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与“第三节风险因素”之“十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 险”中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 正幅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进行了修改披露,将“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 险”修改为“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 正幅度存在不确定风险”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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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 存在不确定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 票面值。
尽管本次发行设置了上述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机制,但是 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 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 整的方案。并且,若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该修 正方案仍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因此,存续期限内本次 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即使公司向下 修正转股价格,转股价格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风险。 ”
二、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 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 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的相关风险:”之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价格波动甚至低于 面值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将“第三节风险因素”之“十一、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风险”之“(二)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修改披露为“ (二)可转债价格波 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具体内容如下:
“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 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 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的票 面利率,存在利率差异,转股期内可能出现正股价格低于转股价格的情形。 在 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 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转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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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 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
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认识到今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 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所作出的承诺,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按照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5: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 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 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 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 的问答》,财务性投资除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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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 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再融资审核财务知识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投资 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购买非保本保息的金融产品;投资与主业不相关的类 金融业务等。对于非金融企业,此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投资金融类企 业的,亦视为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以战略整合或收购为目的,设立或投资与主业 相关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为发展主营业务或拓展客户、渠道而进行的委托贷 款,以及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 况统计如下表: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投资事由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万元) |
|---|---|---|---|---|
| 1 |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认缴出资额并完成 第一期出资 |
2019年4月30日 | 500.00 |
| 2 | 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第二期出资 | 2019年6月9日 | 1,000.00 |
| 受让财产份额 | 2019年7月30日 | 200.00 | ||
| 3 | 青岛海丝民合半导体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期出资 | 2019年7月15日 | 17.08 |
( 1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认缴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长储创新中心”)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占其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43,500 万元 的 2.30%。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对长储创新中心的第一期出资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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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储创新中心系由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相关金融资本、知识产权、科技中介等服务机构,共 同组建的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长储创新中心主营先进存储技术及相关产 品的研究、开发、设计、检验、检测。公司作为半导体设备制造领域新进入者, 通过对长储创新中心的投资,有助于公司加强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形 成产业链联盟,通过联合行业内创新资源,进一步推动技术与资源整合。
综上所述,公司对长储创新中心的投资主要系围绕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 而进行的战略性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2 )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对外投资认缴投资基金份额并签订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出资 2,000 万元人民 币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宇微”)出资额。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认缴出资额占宁波宇微认缴出资总额的 8.73%。 2018 年 4 月,公司完成对宁波宇微第一期出资 1,000 万元。2019 年 6 月 9 日, 公司完成对宁波宇微第二期出资 1,000 万元。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徐德祺 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公司以 200 万元价格受让其对宁波宇微实缴出资 额 200 万元,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向徐德祺支付财产份额受让款。
宁波宇微系面向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领域,对具有高增长潜力、高价值创造 潜力的公司或项目开展股权投资。泛半导体领域系公司产品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公司参与投资宁波宇微系业务向下游延伸、获取产业并购整合机会的战略性投 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3 )青岛海丝民合半导体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投资半导体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参与投资青岛海丝民合半导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丝”)。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认缴出资额占青岛海丝认缴出资总额 235,000 万元 的 1.28%。2017 年 12 月,公司完成对青岛海丝第一期出资,1466.67 万元。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完成对青岛海丝第二期出资 17.08 万元。
青岛海丝系重点投资于集成电路领域并购整合及有核心竞争力公司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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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公司通过参与投资青岛海丝,借助基金及基金参与方的优势,寻求有 协同效应的产业并购、投资,通过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快 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竞争力,促进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事项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 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增加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情形。
2 、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实施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类金融业务及其他财 务性投资的情形。
3 、公司拟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无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 理财、类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可能相关的会计科目仅涉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账面价值为 4,185.87 万元,具体明细及投资目的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单 位 |
账面价 值(万 元) |
持股比 例(%) |
投资时间 | 投资目的 | 主营业务情况 | 是否属于 财务性投 资 |
|---|---|---|---|---|---|---|---|
| 1 | 上海致淳 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
179.21 | 10.00% | 2014.6 | 将医药领域中与高 纯工艺相关的硬件 和软件更好的结合 起来,有利于提升 医药类高纯工艺系 统产品的技术水平 |
GMP 药品生产过 程的工艺、厂房及 设备验证,药品制 造企业内部自动 化控制系统验证, 药品制造企业 ERP 系统验证、 GMP 生产过程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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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被投资单 位 |
账面价 值(万 元) |
持股比 例(%) |
投资时间 | 投资目的 | 主营业务情况 | 是否属于 财务性投 资 |
|---|---|---|---|---|---|---|---|
| 据采集系统软件 | |||||||
| 2 | 青岛海丝 民合半导 体投资中 心(有限 合伙) |
1,466.67 | 1.28% | 2017.12 | 寻求有协同效应的 产业并购、投资, 加快产业优质资源 的有效整合 |
重点对集成电路 领域并购整合项 目及有核心竞争 力的公司开展股 权投资 |
否 |
| 3 | 宁波宇微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
2,000.00 | 7.94% | 2017.11 | 培育、储备泛半导 体装备与材料领域 优质项目与技术资 源,为公司业务向 下游延伸、产业整 合提供支持和帮助 |
主要投资泛半导 体装备与材料领 域,且具有高增长 潜力、价值创造潜 力的公司或项目 |
否 |
| 4 | 江苏欧讯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40.00 | 10.00% | 2014.6 | 系波汇科技进一步 加强与下游客户合 作关系,拓展海上 风电相关业务形成 的战略性投资 |
专业从事海上风 电智能监测系统 项目研发、生产、 销售 |
否 |
| 5 | 长江先进 存储产业 创新中心 有限责任 公司 |
500.00 | 2.3% |
2018.12 | 加强与半导体行业 内龙头企业的交流 合作,形成产业链 联盟,进一步推动 技术与资源整合 |
先进存储技术及 相关产品的研究、 开发、设计、检验、 检测 |
否 |
报告期至今,公司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以拓 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业务机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 为 4,185.87 万元,公司总资产为 278,299.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32,100.31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 1.50%,占归母所有者权益 比例为 3.17%。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公 司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公司 持有该等公司股权系出于战略布局考虑,不以获取短期投资回报为目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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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 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 获得产业链合作业务机会、对产业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目的,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保有较大的资金量用以维持日常营运、 除募投项目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购买、研发投入以及偿还短期借款、 支付现金分红等。而公司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相对有限,为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和产能扩张,公司需通过融资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因此,此次公开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以进行项目建设是必要且合理的。
四、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为青岛海丝、宁波宇微,公司投资的产业基金不存 在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构成明股实债的情 形。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或参与的产业基金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注册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主营业务 | 出资比 例(%) |
|
|---|---|---|---|---|---|---|---|---|
| 1 | 青岛海丝民合 半导体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
2017年11 月14日 |
青岛民和 德元创业 投资管理 中心(合 伙企业) |
山东省青岛 市即墨市振 华街128号 |
3,000.00 | 股权投资 | 1.28% | |
| 2 | 宁波宇微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17年9 月26日 |
宁波宇杉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 市北仑区梅 山七星路88 号1幢401室 A区H0984 |
2,000.00 | 股权投资 | 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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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岛海丝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 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1 、青岛海丝的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青岛海丝设立目的为重点投资集成电路领域并购整合项目及有核心竞争力 的公司,投资方向系直接股权投资。
公司参与设立青岛海丝的目的是培育、储备集成电路领域优质项目与技术资 源,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并购整合提供支持和帮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 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2 、青岛海丝的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青岛海丝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 会进行专业决策,并向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 8 人,其中普通 合伙人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 1 人,青岛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委派 2 人,有限合伙人北京 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君品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至纯科技各委派 1 人,外部行业专家 1 人,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 但青岛城投具有一票否决权。外部行业专家普通合伙人应从我国半导体行业知名 行业专家中聘请。
3 、青岛海丝的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 1 )收益分配
根据青岛海丝合伙协议约定,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所 有净收益普通合伙人应遵照如下原则和顺序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1)首先,向各有限合伙人返还项目实缴出资额及管理费,直至分配金额等 于各有限合伙人届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但尚未返还的项目实缴出资额及管理 费;
2)其次,向普通合伙人返还项目实缴出资额,直至分配金额等于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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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届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但尚未返还的项目实缴出资额;
3)然后,优先回报分配:在根据上述各项进行分配后,仍有余额的,向全 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的项目实缴出资额加管理费实现年化收益率为 8%(单利)的优先回报;
4)然后,在根据上述各项进行分配后,仍有余额的,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直至分配金额等于各有限合伙人依据上述各项约定获得的优先回报总额的 20%;
5)最后,在根据上述各项进行分配后,仍有余额的,80%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但普通合伙人需提取根据本条约定可取得的分配金额中 的 20%作为风险准备金。
( 2 )亏损分担
根据青岛海丝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繳出资额按 比例分担。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投资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形。
(三)宁波宇微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 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1 、宁波宇微的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宁波宇微设立目的为投资主营业务为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领域,且具有高增 长潜力、价值创造潜力的公司或项目,投资方向系股权投资。
泛半导体领域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公司参与投资宁波宇微的目的是培 育、储备泛半导体装备与材料领域优质项目与技术资源,为公司业务向下游延伸、 产业并购整合提供支持和帮助。
2 、宁波宇微的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1)收益分配
-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预分配收益
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应在每个自然季度末月 20 日、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持有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最后一日按照如下公式核算,优先向优先级有 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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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l×Rl×每个自然季度内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的实际天数/360,其中:
A1 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在 F1 的上述计算周期中 A1 发生变化 的,F1 分段计算;
R1 为计算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的年化比率,R1 为 9%/年;
首个自然季度内本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存续天数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 资之日(含)至当个自然季度末月 20 日(含)之间的天数;最后一个自然季度 内本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存续天数为上一自然季度末月 20 日(不含)至本有限合 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不含)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持有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 份额的最后一日(不含)之间的天数。
2)返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优 先级有限合伙人收回等于该分配时点其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3)返还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直至该劣后级有限合伙 人及普通合伙人收回等于该分配时点其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4)如按上述各项约定分配后仍有余额,则分配给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 合伙人,直至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获得按 R2 计算所得的分配投资收 益(F2):
F2=A2×R2×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持有本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实际 天数/360,其中:
A2 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在 F2 的上述计算周期中 A2 发生变化的,F2 分段计算;
R2 为计算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投资收益的年化比率,R2 为 8%/ 年。
5)如按上述各项约定分配后仍有余额,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 伙人获得(4)中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金额的 25%之金额为止;
6)可分配收入按照本款上述各项约定分配后仍有余额,则普通合伙人提取 收益余额的 20%作为业绩绩效(“业绩报酬”),剩余 80%部分由各劣后级有限合 伙人和各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投资收益达到本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三倍或以上,则可分配收入按照本款上述各项约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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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应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让渡分配超额收益奖励(F3):
F3=(可分配收入-4×B ) ×A1/B×10%,其中:
Al 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B 为本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普通合伙人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品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据第5)项获得的收益和依据6)项所获的业绩报酬均按照85%和15%比例 分享。
( 2 )亏损分担
根据宁波宇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投资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形。
3 、宁波宇微的投资决策机制
根据宁波宇微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或简称“投委会”)为 宁波宇微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 伙人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二名、有限合伙人杭州银行委派一名,有限 合伙人至纯科技委派两名。投委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对相关事项 作出决议须经四名以上(含四名)委员同意为有效。
(四)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并购基金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将其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所述,控制的定义包含三 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投 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 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1 、公司参与投资的青岛海丝不存在实质上控制该基金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止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青岛海丝的合伙人构成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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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2,250 | 0.96% |
|---|---|---|---|
| 北京耐威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 | 2.55% |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000 | 2.55% |
| 拉萨君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1.28% |
| 至纯科技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1.28% |
| 即墨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4.26% |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有限合伙人 | 204,750 | 87.13% |
| 合计 | 235,000 | 100.00% |
公司与青岛海丝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在青岛海丝中作为有限合伙人,仅持有青岛海丝 1.28%的财产份额,在 投委会中拥有 1 名席位,但投委会委员一共 8 名,合伙企业相关事项须经三分之 二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且青岛城投具有一票否决权,公司无法通过控制投委会 进而控制青岛海丝相关经营决策。同时,公司未向其他投资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 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控制关系。
综上述所,公司实质上不能控制青岛海丝,不存在实质上控制该基金并将其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2 、公司参与投资的宁波宇微不存在实质上控制该基金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止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宁波宇微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70 | 0.67% |
| 浙江品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30 | 0.12% |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59.52% |
| 张佩琼 | 有限合伙人 | 3,500 | 13.89% |
| 至纯科技 | 有限合伙人 | 2,200 | 8.73% |
| 徐德祺 | 有限合伙人 | 800 | 3.17% |
| 费伟锋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3.97% |
| 上海百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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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风 | 有限合伙人 | 500 | 1.98% |
|---|---|---|---|
| 万绍娟 | 有限合伙人 | 500 | 1.98% |
| 符海丽 | 有限合伙人 | 500 | 1.98% |
| 合计 | 25,200 | 100.00% |
注: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广发资管为杭州银行的受托机构
公司与宁波宇微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在宁波宇微中作为有限合伙人,仅持有宁波宇微 7.94%的财产份额,在 投委会中拥有 2 名席位,但投委会委员一共 5 名,合伙企业相关事项须经四名以 上(含四名)委员同意为有效,公司无法通过控制投委会进而控制宁波宇微相关 经营决策。同时,公司未向其他投资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 控制关系。
综上述所,公司实质上不能控制宁波宇微,不存在实质上控制该基金并将其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至今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与对外投资相关的临 时公告以及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明细账、相关合同及原始凭证;
2、查阅了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核查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 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查阅发行人的账务记录,核查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投 资金额;查阅了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和定期报告;查阅了会计准则对并购基金 的处理方法,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 目前基金运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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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3、结合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本次募集 资金需求量合理,具有必要性;
4、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质上控制产业并购 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问题6:
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披露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并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 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 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 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 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回复】
一、在募集说明书 “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中披露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并结 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 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一)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概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600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 投资总金额 |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 | 合肥至汇 | 18,000.00 | 15,600.00 |
| 2 | 晶圆再生项目 | 合肥至微半导体 | 21,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39,000.00 | 35,600.00 |
其中,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 20.39%,税后
投资回收期为 5.30 年,建成并达产后,将新增净利润 3,257.85 万元;晶圆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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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 18.4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35 年,建成并达 产后,将新增净利润 2,889.75 万元。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具体情况 6、项目经济 效益”及 “(二)晶圆再生项目具体情况6、项目经济效益”对募投项目的预 计效益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1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
( 1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投资明细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8,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5,627.64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为 2,372.36 万元。本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15,627.64 | 86.82% |
| 1.1 | 土地使用权 | 336.44 | 1.87% |
| 1.2 | 土建费用 | 2,628.48 | 14.60% |
| 1.3 | 厂房建设费用 | 5,212.72 | 28.96% |
| 1.4 | 设备/软件系统费用 | 7,450.00 | 41.39%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372.36 | 13.18% |
| 合计 | 18,000.00 | 100.00% |
( 2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假设条件
1)本项目的计算期为 9 年,其中 2019 年-2020 年为建设期,2021 年-2027 年为运营期;
2)本项目在 2022 年达产,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批次式(即槽式)半导体湿法 清洗设备 30 台,单片式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 10 台的生产能力;
3)槽式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的售价为每台含税价 450 万元-510 万元,单片 式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的售价为每台含税价 1,200 万元-1,450 万元,该等价格略 低于目前市场平均售价合理区间,具有谨慎性;
4)本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支出占各年营业收入的 50%,本项目生产所需原 材料根据产品的消耗量及目前国内外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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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在达产后,需要 120 名操作人员,平均人员薪酬 18 万元/年,并按 10%的幅度逐年递增;
6)本项目的燃料、动力、运输、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合计占 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该等支出根据国内外湿法设备制造企业的情况合 理预计;
7)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厂房、设备、无形资产等,按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 进行折旧摊销,并在项目运营期末按账面价值予以回收。
( 3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基础
1)我国关于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均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容量、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为独立核算的主体,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均
-
能与公司以及实施主体的其他业务分割。
( 4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预计效益具体计算过程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在投入使用期的预计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
| 槽式半 导体湿 法清洗 设备 |
产量(台) | 24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 售价(万元 /台,含税) |
450 | 460 | 470 | 480 | 490 | 500 | 510 | |
| 收入(万 元) |
9,310.34 | 11,896.55 | 12,155.17 | 12,413.79 | 12,672.41 | 12,931.03 | 13,189.66 | |
| 单片式 半导体 湿法清 洗设备 |
产量(台) | 8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售价(万元 /台,含税) |
1,200 | 1,250 | 1,300 | 1,350 | 1,400 | 1,450 | 1,450 | |
| 收入(万 元) |
8,275.86 | 10,775.86 | 11,206.90 | 11,637.93 | 12,068.97 | 12,500.00 | 12,500.00 | |
|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 下同) |
17,586.21 | 22,672.41 | 23,362.07 | 24,051.72 | 24,741.38 | 25,431.03 |
25,689.66 |
|
| 减:营业成本 | 12,033.83 | 15,665.52 | 16,268.63 | 16,895.51 | 17,548.52 | 17,857.89 | 18,342.82 |
|
| 其中:生产原物料 | 8,793.10 | 11,336.21 | 11,681.03 | 12,025.86 | 12,370.69 | 12,715.52 |
12,844.83 |
|
| 操作人员人力成本 | 1,440.00 | 2,376.00 | 2,613.60 | 2,874.96 | 3,162.46 | 3,478.70 |
3,826.57 |
|
| 燃料、动力、运输费 用 |
527.59 | 680.17 |
700.86 |
721.55 |
742.24 |
762.93 |
770.69 |
|
| 设备无形资产折旧摊 销 |
893.95 | 893.95 |
893.95 |
893.95 |
893.95 |
521.55 |
521.55 |
|
| 厂房土地摊销 | 379.19 | 379.19 |
379.19 |
379.19 |
379.19 |
379.19 |
3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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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
| 减:销售费用 | 351.72 | 453.45 |
467.24 |
481.03 |
494.83 |
508.62 |
513.79 |
| 减: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 |
2,110.34 | 2,720.69 | 2,803.45 | 2,886.21 | 2,968.97 | 3,051.72 |
3,082.76 |
| 营业利润 | 3,090.31 | 3,832.76 | 3,822.75 | 3,788.97 | 3,729.06 | 4,012.80 |
3,750.28 |
| 减:所得税 | 462.03 | 574.91 |
573.41 |
568.35 |
559.36 |
601.92 |
562.54 |
| 净利润 | 2,628.28 | 3,257.85 | 3,249.33 | 3,220.63 | 3,169.70 | 3,410.88 |
3,187.74 |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在 2021 年开始投产使用,并于 2022 年达产,达产 年将实现新增 3,257.85 万元净利润。本项目的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 20.3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30 年。
2 、晶圆再生项目
( 1 )晶圆再生项目的投资明细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1,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229.23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2,770.77 万元。本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18,229.23 | 86.81% |
| 1.1 | 土地使用权 | 1,206.79 | 5.75% |
| 1.2 | 土建费用 | 2,203.44 | 10.49% |
| 1.3 | 厂房建设费用 | 4,910.00 | 23.38% |
| 1.4 | 设备费用 | 9,909.00 | 47.19%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770.77 | 13.19% |
| 合计 | 21,000.00 | 100.00% |
( 2 )晶圆再生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假设条件
1)本项目的计算期为 9 年,其中 2019 年-2020 年为建设期,2021 年-2027 年为运营期;
2)本项目在 2023 年达产,达产后将实现年产 12 英寸硅再生晶圆 84 万片的 产出能力;
3)12 英寸硅再生晶圆的含税售价为 200 元/片-260 元/片,该等价格略低于 目前市场平均售价,预计售价较为谨慎;
4)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晶圆原片,回收单价为 50 元/片-62 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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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回收单价基本处于目前市场平均回收价格区间;
-
5)本项目在达产后,需要 120 名操作人员,平均人员薪酬 18 万元/年,并按
-
10%的幅度逐年递增;
-
6)本项目的燃料、动力、运输、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合计占
-
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该等支出根据国内外晶圆再生企业的情况合理预 计;
-
7)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厂房、设备等,按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进行折旧摊
-
销,并在项目运营期末按账面价值予以回收。
( 3 )晶圆再生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基础
-
1)我国关于晶圆再生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均未发生重大不
-
利变化,市场容量、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晶圆再生项目为独立核算的主体,相关收入、成本、费用均能与公司以
-
及实施主体的其他业务分割。
( 4 )晶圆再生项目的预计效益具体计算过程
晶圆再生项目在投入使用期的预计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
| 最大产能(万片/月) | 7 | 7 | 7 | 7 | 7 | 7 | 7 |
| 全年产能平均达成率 | 90% | 95% | 100% | 100% | 100% | 95% | 90% |
| 产品合格率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售价(元/片,含税) | 200 | 210 |
220 |
230 |
240 |
250 |
260 |
| 营业收入(万元,下同) | 11,731.03 | 13,001.90 | 14,337.93 | 14,989.66 | 15,641.38 | 15,478.45 | 15,250.34 |
| 减:营业成本 | 7,274.41 | 8,262.38 | 8,930.91 | 9,381.99 | 9,859.21 | 10,086.03 | 9,687.73 |
| 其中:生产原物料 | 3,780.00 | 4,149.60 | 4,536.00 | 4,704.00 | 4,872.00 | 4,788.00 | 4,687.20 |
| 操作人员人力成本 | 1,800.00 | 2,376.00 | 2,613.60 | 2,874.96 | 3,162.46 | 3,478.70 | 3,188.81 |
| 燃料、动力、运输费 用 |
391.03 | 433.40 |
477.93 |
499.66 |
521.38 |
515.95 |
508.34 |
| 设备折旧 | 941.36 | 941.36 |
941.36 |
941.36 |
941.36 |
941.36 |
941.36 |
| 厂房土地摊销 | 362.02 | 362.02 |
362.02 |
362.02 |
362.02 |
362.02 |
362.02 |
| 减:销售费用 | 234.62 | 260.04 |
286.76 |
299.79 |
312.83 |
309.57 |
305.01 |
| 减: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 1,407.72 | 1,560.23 | 1,720.55 | 1,798.76 | 1,876.97 | 1,857.41 | 1,830.04 |
| 营业利润 | 2,814.28 | 2,919.26 | 3,399.71 | 3,509.11 | 3,592.37 | 3,225.44 | 3,4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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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 | 416.71 | 437.89 |
509.96 |
526.37 |
538.86 |
483.82 |
514.13 |
|---|---|---|---|---|---|---|---|
| 净利润 | 2,397.57 | 2,481.37 | 2,889.75 | 2,982.74 | 3,053.52 | 2,741.62 | 2,913.43 |
晶圆再生项目在 2021 年开始投产使用,并于 2023 年达产,达产年将实现新 增 2,889.75 万元净利润。本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 18.40%,税后投资 回收期为 5.35 年。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具体情况”及 “(二) 晶圆再生项目具体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 过程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 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一)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1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 1 )本募投项目的产出测算合理、谨慎
根据 SEMI 的数据,全球半导体清洗设备的市场规模已从 2015 年的 26 亿美 元增长至 2017 年的 32 亿美元,增长了 23%,且预测至 2020 年将增长至 37 亿美 元,全球半导体清洗设备市场的发展状况良好。
根据 SEMI 的数据,我国将于 2017 年-2020 年间建设 26 座晶圆厂,至 2020 年,预计产能将增长到 400 万片/月。半导体清洗设备系晶圆生产过程中的重要 设备,由于半导体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且半导体产业对纯度要求的不断提升,清 洗工序不断增加,国内半导体清洗设备的市场规模将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存在 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高阶单晶圆湿法清洗设备和槽式湿法清洗设备的相关生 产技术,且已经取得部分订单。公司基于半导体清洗设备广阔的发展空间及已有 的技术储备、历史订单情况,对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批次式(即槽式)半导体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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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清洗设备 30 台,单片式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 10 台的生产能力的预计系合理、 谨慎的。
( 2 )本募投项目的收入测算合理、谨慎
本项目收入测算依据目前市场价格进行预测,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槽式半导 体湿法清洗设备及单片式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半导体清洗设备系定制化产品, 因性能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产品性能、市场平均售价等 因素预测槽式半导体湿法设备售价 450 万元-510 万元;预测单片式半导体湿法 设备的售价 1,200 万元-1,450 万元,该价格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因此本项目如 能顺利实现生产,产品售价将具有价格竞争力,本项目效益的测算具有谨慎 性。
( 3 )本募投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合理、谨慎
公司在考虑成本费用支出时,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输等根据产品材料 消耗及现行市场价格测算,同时也充分考虑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折旧摊 销等支出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在测算时,根据市场情况充分考虑了各项成本 费用支出,本项目的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 4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北方华创(002371.SZ)于 2019 年 7 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等公开披露文件,其募投项目之“高精密电子元 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的设计产能为“年产刻蚀装备 30 台、PVD 装备 30 台、单片退火装备 15 台、ALD 装备 30 台、立式炉装备 30 台、清洗装备 30 台”,该项目达产后的综合销售毛利率为 28.96%。
公司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在达产后,将实现 30.90%的毛利率,公司测 算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在进行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效益测算时,所依据的产 出、售价、成本费用支出等均谨慎、合理,本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测算的毛利率水平相当。因此本项目的效益预测谨慎、合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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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晶圆再生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 1 )本募投项目的产出测算合理、谨慎
目前,我国再生晶圆的需求缺口及再生晶圆的价格均呈现不断上涨的趋 势,晶圆再生领域的市场需求量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
根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的数据,我国正在建立一条强大的、自 给自足的半导体供应链,2017 年-2020 年间将建设 26 座晶圆厂,产能预计从 2015 年的 230 万片/月增长到 2020 年的 400 万片/月,我国晶圆厂产能呈现不断 增加的趋势。另一方面,自 2017 年年初开始,晶圆的价格即呈现不断上涨的趋 势,且涨价趋势从 12 英寸晶圆快速向 8 英寸及 6 英寸晶圆蔓延。根据 SUMCO 的数据,2018 年四季度的 12 英寸晶圆价格将较 2016 年高 40%左右,晶圆价格 上涨明显。
目前,公司已经拥有晶圆再生的核心技术,通过了解、分析客户的实际需求, 进一步发展完善再生晶圆的技术与处理流程,迎合未来国内先进晶圆厂的晶圆再 生需求变化趋势。公司基于晶圆再生不断上涨的销售价格以及较大的需求缺口 , 对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 12 英寸硅再生晶圆 84 万片的产出能力的预计系合理、谨 慎的。
( 2 )本募投项目的收入测算合理、谨慎
目前,市场上 12 英寸再生晶圆的加工费单价在 40 美金/片左右,业内普遍预 测再生晶圆 12 英寸未来 2-3 年持续呈现价格上涨趋势,本项目预测的再生晶销 售单价 200 元/片-260 元/片,略低于行业的售价水平。因此本项目如能顺利实现 生产,产品售价将具有价格竞争力,本项目效益的测算具有谨慎性。
( 3 )本募投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合理、谨慎
公司在考虑成本费用支出时,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输等根据产品材料 消耗及现行市场价格测算,同时也充分考虑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折旧摊 销等支出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在测算时,根据市场情况充分考虑了各项成本 费用支出,本项目的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 4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 RS Technologies(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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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3445.T)的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RS Technologies 主要从晶圆再生业 务,2017 年及 2018 年 RS Technologies 毛利率分别为 39.55%及 32.84%。
根据协鑫集成(002506.SZ)于 2019 年 2 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回复》等公开披露文件,其募投项目之“大尺寸再生晶圆项目”达产 后的年平均毛利率约为 37%。
公司晶圆再生项目在达产后,将实现 37.71% 的毛利率,与 RS Technologies、协鑫集成的毛利率差异较小,公司测算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 性。
综上所述,公司在进行晶圆再生项目效益测算时,所依据的产出、售价、 成本费用支出等均谨慎、合理,本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也处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之间。因此本项目的效益预测谨慎、合理。
(二)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基础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更新换代频率十分迅 速,对半导体等具有关键作用的原料需求量不断增长。但由于半导体的生产需 要复杂的工艺,国内半导体企业尚未全部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复杂核心技术,因 此国内半导体持续依赖于进口,自我供给率较低。
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半导体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已陆续制定 并实施了《中国制造 2025》、《“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等重大政 策措施,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大力提升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的自主研发 能力,突破先进和特色芯片制造工艺技术,晶圆制造、先进封装、测试技术以 及关键设备、仪器、材料核心技术,加强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工艺技术研 发,加快推进先进生产线和特色生产线工艺技术升级和产品扩充,进一步完善 产业链,增强关键设备、仪器和材料的开发能力,加快构建以半导体集成电路 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目前,我国的半导体产业呈现出巨大的发展 机遇。
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出,国家对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的半导体产业支持力 度不断提升,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及晶圆再生项目的政策环境基础良好,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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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募投 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 程;
2、查阅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领域及晶圆再生领域的相关研究报告、政策性 文件,了解相关领域的市场容量及变动趋势,产品销售价格;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对比分析公司的预测毛利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之间的重大差异情况;
(四)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系基于不断增长的市场容量、良好 的产业政策、合理的产能设计与销售价格、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本次募投项 目的效益预测谨慎、合理;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基础系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 相关募投项目能够单独核算,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上述预测基础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问题7:
请申请人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及具体用途、还 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裕,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对其控股地位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及具体用途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上 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纯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5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6%;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67,697,09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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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8.09%,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3%。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占所持股 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融资金额 (万元) |
质押日期 |
|---|---|---|---|---|---|---|---|
| 1 | 蒋渊 | 上海国盛资 本管理 |
312.99 | 4.12% | 1.21% | - | 2019-05-14- 2020-04-25 |
| 2 | 申万宏源 证券 |
1,690.00 | 22.24% | 6.55% | 7,000.00 | 2018-12-18- 2020-03-18 |
|
| 3 | 兴业证券 | 2,000.00 | 26.31% | 7.75% | 8,300.00 | 2017-08-07- 2020-06-04 |
|
| 4 | 陆龙英 | 兴业证券 | 1,500.00 | 53.84% | 5.81% | 9,999.00 | 2017-03-27- 2020-01-27 |
| 5 | 尚纯投资 | 华福兴盛208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
1,266.72 | 100.00% | 4.91% | 8,500.00 | 2018-01-08- 2021-01-06 |
| 合计 | 6,769.71 | 58.09% | 26.23% | 33,799.00 |
注:根据蒋渊女士与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该项股票质 押系为个人对外合作事项提供的非融资性质押担保。
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进行股票质押以满足个人融资和 对外合作担保需求,主要资金用途为个人借款、教育捐赠、改善家庭生活、归还 股权质押借款利息等。
二、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裕
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充裕。具体如下:
1、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除已质押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 龙英女士、尚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中仍有 48,834,909 股未进行质押,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41.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按照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 司收盘价 22.41 元/股计算,尚未质押股票市值约 109,439.03 万元,债务履约能力 强。
2、根据公司 2016 年度-2018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 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累计获得含税现金分红 1,969.39 万元,其具备一定资金实 力。具体分红情况如下表:
| 分红年度 | 股东姓名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元) |
分红时持有公司 股份(股) |
各年度取得的现金分 红(万元) |
|---|---|---|---|---|
| 2018 年度 |
蒋渊 | 0.038 | 76,003,200 | 288.81 |
| 陆龙英 | 0.038 | 27,861,600 | 105.87 | |
| 尚纯投资 | 0.038 | 12,667,200 | 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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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 |
蒋渊 | 0.071 | 76,003,200 | 539.62 |
|---|---|---|---|---|
| 陆龙英 | 0.071 | 27,861,600 | 197.82 | |
| 尚纯投资 | 0.071 | 12,667,200 | 89.94 | |
| 2016 年度 |
蒋渊 | 0.060 | 76,003,200 | 456.02 |
| 陆龙英 | 0.060 | 27,861,600 | 167.17 | |
| 尚纯投资 | 0.060 | 12,667,200 | 76.00 | |
| 合计 | 1,969.39 |
稳定的分红保障了公司控股股东的偿债能力,能够覆盖当期股权质押利息的 偿付需求。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信用 状况良好,不存在 90 天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 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类贷款,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未质押部分股票市值 远高于股票质押融资总金额,且公司持续现金分红为控股股东带来稳定的资金来 源,因此针对现有融资金额,公司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充裕。
三、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对其控股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覆盖率高,未质押股票市值大,平仓风险低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蒋渊、陆龙英、尚纯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 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融资金额 (万元) |
覆盖率 (%) |
警戒线 (%) |
平仓线 (%) |
股票质押市值 (万元) |
|---|---|---|---|---|---|---|---|---|
| 1 | 蒋渊 | 上海国盛 资本管理 |
312.99 | - | - | - | - | 7,014.11 |
| 2 | 蒋渊 | 申万宏源 证券 |
1,690.00 | 7,000.00 | 541 | 180 | 160 | 37,872.90 |
| 3 | 蒋渊 | 兴业证券 | 2,000.00 | 8,300.00 | 540 | 170 | 150 | 44,820.00 |
| 4 | 陆龙英 | 兴业证券 | 1,500.00 | 9,999.00 | 336 | 170 | 150 | 33,615.00 |
| 5 | 尚纯投资 | 华福兴盛 | 1,266.72 | 8,500.00 | 334 | 180 | 140 | 28,38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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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号定 向资产管 理计划 |
||||||||
|---|---|---|---|---|---|---|---|---|
| 合计 | 6,769.71 | 33,799.00 | - | - | - | 151,709.21 |
注 1: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数*截止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股票收盘价 22.41 元。 注 2:覆盖率=质押股票市值/融资金额。
根据蒋渊女士与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该项 股票质押系为个人对外合作事项提供的非融资性质押担保,合同中未约定强制平 仓条款,故不存在平仓风险。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与兴业证券、申万宏源 证券、华福证券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股票质押覆盖 率大幅超过预警线及平仓线。同时,自公司 2017 年 1 月 13 日上市以来,剔除初 期价格波动外,公司股票价格维持在 13.68 元至 29.77 元区间,按最低收盘价 13.68 元测算,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覆盖率最低仍达到 204%,超过警戒线及平仓线。
即使因二级市场大幅波动,股价触及平仓线,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 英女士、尚纯投资仍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未质押的合计 48,834,909 股进行补 充质押。按照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收盘价 22.41 元/股计算,尚未质押股票市值 约 109,439.03 万元,大于现有融资金额。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还款资金充裕,如有 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可与质权人协商,采用提前偿还借款、补充质押或补充其他 担保物等方式避免出现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同时,上述股份质押中具有平仓风险的股份质押期限临近,质押风险敞口期 较短,控股股东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相应降低。
(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且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质押事 项不会对其控股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限售股份 数量(股) |
|---|---|---|---|---|
| 1 | 蒋渊 | 76,003,200 | 29.45 | 76,003,200 |
| 2 | 陆龙英 | 27,861,600 | 10.80 | 27,861,600 |
| 3 | 赵浩 | 13,715,640 | 5.31 | 13,715,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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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尚纯(上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2,667,200 | 4.91 | 12,667,200 |
|---|---|---|---|---|
| 5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 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60,858 | 3.78 | 9,760,858 |
| 6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273,500 | 3.59 | - |
| 7 | 吴海华 | 9,130,000 | 3.54 | - |
| 8 | 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18,585 | 2.06 | 5,318,585 |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股票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42,664 | 1.72 | - |
| 10 | 杭州锦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97,169 | 1.63 | 4,197,169 |
| 合 计 | 172,370,416 | 66.79 | 149,524,252 |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除控股股东外,仅有赵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股 8.75%,其余股东持股均未超过 5%,股权分布较为分散。即使在发生极端 情况下,控股股东所质押股票全部被平仓,公司控股股东仍持有公司股票 48,834,9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远高于持股 8.75%的赵浩及其一致行动 人和其他股东。
(三)控股股东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 质押比例较低,且拥有数额足够且合法的资金来源,并已对股票质押融资事项作 出合理的还款安排;股票质押融资事项不存在逾期清偿本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形、 风险事件,不会因逾期偿还本息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其所持有的至纯 科技股票被债权人行使质权而导致至纯科技控制权发生变更;
同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出具的《承诺函》, 其将严格按照与质权人签署的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偿还融 资款项,保证不会出现逾期偿还进而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 情形,如有需要将以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方式避免出现所持公 司股份被处置,同时其亦承诺目前无转让控制权计划。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覆盖率高,同时,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市值 远高于合计质押融资金额,控股股东可用未质押股票进行补仓,平仓风险较低。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偿的情形,即使出现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形,结合公司目前股权结构情况,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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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发行人与股权质押相关的公告文件;
-
2、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与质权人兴业证
-
券、申万宏源证券、华福证券、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协议, 核查上述协议中约定的质押金额、质押期限、质权实现情形、预警线、平仓线等 核心条款;
3、访谈控股股东,了解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原因、资金用途和清偿能力以 及在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取得控股东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 的说明及承诺》;
4、取得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的《个人信 用报告》和尚纯投资的《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控股股东资信状况;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控股股东是 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控股股东蒋渊女士、 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进行股份质押主要资金用途为个人借款、教育捐赠、改善 家庭生活、归还股权质押借款利息等;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尚纯投资财务状 况、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出现平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不 会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8:
晶圆再生项目由申请人控股子公司实施。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方式,其他股东放弃同比例出资的安排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 者利益。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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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晶圆再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截
至本回复出具日,合肥至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公司名称 | 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1日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廖世保 |
| 股权结构 | 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至微”)持股100% |
| 住所 | 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15幢 |
| 经营范围 | 从事半导体科技、工业自动化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计 算机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半导体设备、计 算机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海至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公司名称 | 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蒋渊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股90%;欣铠电子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10% |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1幢3层03室 |
| 经营范围 | 从事半导体科技、工业自动化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计 算机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半导体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欣铠电子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欣铠电子”)的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王伟 | 150.00 | 50.00 |
| 盛思梅 | 150.00 | 50.00 |
| 合计 | 3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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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晶圆再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根据欣铠电子出具的《自愿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承诺》,欣铠电子承诺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的放弃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事宜相关的对上海至微同比例增资的权 利。
根据上海至微的股东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则股东一致同意上海至微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公司以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对价认缴上述全部新增 注册资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全部计入上海至微的注册资 本;上海至微股东欣铠电子同意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同比例增资权;本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至微的股权比例将从 90%上升至 98.70%,欣铠电 子持有的上海至微的股权比例从 10%降低到 1.30%。且上海至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将全部以向合肥至微增资的方式用 于建设晶圆再生项目建设。
二、其他股东放弃同比例出资的安排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
根据上海至微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上海至微的实收资 本为人民币 27,210,00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864,192.62 元,每股净资产小于 人民币 1 元。经测算,晶圆再生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 18.40%,税后 投资回收期为 5.35 年,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因此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的定价合理,且欣铠电子放弃同比 例增资权,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募投晶圆再生项目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至微实施,资金投入 方式为以向上海至微增资再由上海至微向合肥至微增资,上海至微其他股东放 弃同比例增资权,该等安排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 1、查阅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了解晶圆再生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效益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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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2、查阅了欣铠电子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自愿放弃 同比例增资的承诺》,了解晶圆再生项目的实施方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投晶圆再生项目由公司控股 孙公司合肥至微实施,资金投入方式为以向上海至微增资再由上海至微向合肥 至微增资,上海至微其他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权,该等安排未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问题9: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能否保 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
(一)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的用地进展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30 日,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 至汇”)取得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肥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成交确认书》,经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并经公证,确定合肥至汇 为该次编号肥西【2019】5-2 号,土地面积 18,384.68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地块的受让人,土地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336.4396 万元;
2、2019 年 5 月 9 日,合肥至汇与安徽省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编号 为肥土合同出字【2019】8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 出让宗地为肥西【2019】5-2 号,出让宗地面积为 18,384.68 平方米。
3、2019 年 5 月 22 日,合肥至汇将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336.4396 万元 缴纳至肥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4、2019 年 8 月 15 日,合肥至汇取得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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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35802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为合肥至汇,坐落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光复路与白云路交口西南侧,权利 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 18,384.68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2069 年 6 月 9 日止。
(二)晶圆再生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晶圆再生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
(1)2018 年 10 月 16 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发行人签 订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约定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发行人需要,向发行人提供项目 用地,并协助发行人采用挂牌方式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不包括契税)取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2019 年 8 月 31 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出具了《关于 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确认该项目系该 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该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高度重视该项目,尽全力做好土地 指标争取、客户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确认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环保预 审、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批准,已取得用地指标、征地批文并 完成地块场平等前期工作;确认该项目所需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 策,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且该区域土地储备 及用地指标充足,符合该项目用地要求的地块较多,若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 司未能竞得改该地块的,则该区将就近协调安排其他适宜地块以确保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
(3)2019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出具了《关于募投项 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的说明及承诺》,确认募投用地将于 2019 年 9 月内进入招 拍挂程序,确认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其亦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取得进程。由于该区土地储备及用地指标充足,符合 该项目用地要求的地块较多,若合肥至微未能竞得该地块的,则其将就近积极 寻找其他适宜地块以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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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
晶圆再生项目用地已取得用地指标、征地批文并完成地块场平等前期工 作,发行人正积极推进晶圆再生项目用地的取得进程,且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关于合肥至微半导体 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及《关于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 况的说明及承诺》等文件,发行人取得晶圆再生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肥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中华人 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35802 号)、《上海至 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关于合肥至 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及《关于募投项目用地取 得进展情况的说明及承诺》,了解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用地相关合同、协议、土地 证书;
2、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发行人晶圆再生项目的用地是否存在 法律障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
2、晶圆再生项目用地已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关于 用地的合作协议,已取得用地指标、征地批文并完成地块场平等前期工作,发 行人正积极推进晶圆再生项目用地的取得进程,且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关于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 司晶圆再生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及《关于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的说 明及承诺》等文件,发行人取得晶圆再生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会影 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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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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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江南 陈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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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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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 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 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杨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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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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