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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n 26, 2019

57781_rns_2019-06-26_18408289-7771-42eb-a7d4-315be432025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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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主体资 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等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凝聚力,充 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将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国华 施振业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