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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UM — Annual Report 2017
Oct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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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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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重編後)
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 100 號 6 樓 電話: (02)3766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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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錄 §
項目一、 封 面二、 目 錄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四、 個體資產負債表五、 個體綜合損益表六、個體權益變動表七、 個體現金流量表八、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3. 大陸投資資訊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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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附註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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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 68 年,主 要經營汽車及其零配件之經銷買賣及各種汽車之維修、保養等業務。
本公司為整合企業資源,發揮經營績效,並衡酌長期發展需要, 於 103 年 11 月 21 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 103 年 12 月 31 日為合 併基準日,吸收合併福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豐德股份有限公司、聯 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高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合併後之存 續公司。本公司因合併發行普通股 40,323 仟股,每股 10 元,共計 403,233 仟元,並同時產生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2,151,704 仟元。該合併案 業經經濟部於 104 年 2 月 24 日核准。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06 年 4 月 13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 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稱「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IFRS )、國際會計準則( IAS )、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50021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將自 106 年度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 106 年適用之 IFRS 、 IAS 、 IFRIC 及 SIC (以下稱「 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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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布/ 修正 / 修訂 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 IFRS 10 、 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 1 月 1 日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 「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持續適用」 IFRIC 21 「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 給與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IFRS 3之修正;IFRS 13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除IFRS 5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 動: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 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 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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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 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 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司進 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 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 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 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
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 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之揭 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二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 IFRS 9 及 IFRS 15 應自 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 修正 / 修訂 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 2 IFRS 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5 「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之修正「 IFRS 15 之闡釋」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 「租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 年 1 月 1 日 認列」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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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IFRS 12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準則及解釋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 策之重大變動: -
IFRS 9
「金融工具」 -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 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
14 -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 IFRS 15 「來自客戶合約之 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 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 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 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 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 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過渡規定
IFRS 9 生效時,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 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惟本公司無須重編比 較期間,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2. IFRS 16 「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 「租 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 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 應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 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 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 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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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 )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
第1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2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係採權益法處 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 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份額」。 -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
16 -
流動負債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
(
四)存 貨 -
存貨包括汽車、零件及配件。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 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預計銷售費 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汽車採個別認定法,零配件採加權 平均法計價。
( 五 ) 投資子公司
-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 (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 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 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 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 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收益。 -
17 -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
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
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
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
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
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六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運輸設備採定率遞減法提列折舊外,其
餘均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若
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
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
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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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 -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 ) 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
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
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
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
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九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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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現
金及約當現金與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係採用有效
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
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 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
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
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
驗,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
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 20 -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價值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 十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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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
列。
( 十一 )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
本公司為出租人 -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
本公司為承租人 -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租賃之土地及建築物 -
當租賃同時包含土地及建築物要素時,本公司係依附屬於 各要素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是否已移轉予承租人以評 估各要素之分類係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最低租賃給付應按 租賃開始日土地及建築物租賃權益之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分攤予 土地及建築物。 -
若租賃給付能可靠地分攤至此兩項要素,各要素係按所適 用之租賃分類處理。若租賃給付無法可靠地分攤至此兩項要 素,則整體租賃係分類為融資租賃,惟若此兩項要素均明顯符 合營業租賃標準,則整體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 -
22 -
( 十二 ) 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
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
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其他權益,後續期
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 十三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1.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 23 -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
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
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
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十四 ) 追溯編製
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調整係以被收購公司帳列之淨帳面價值入
帳,據以編製取得股權後之財務報表,並追溯編製取得股權前之財
務報表。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 24 -
一 ( )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
( 二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
如附註四 ( 六 ) 所述,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檢視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
( 三 )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 四 )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支票存款活期存款 |
105年12月31日 $ 2,402 737,711 1,072,234 $ 1,812,347 |
104年12月31日 |
|
| $ 1,664 1,101,515 1,576,657 $ 2,679,836 |
- 25 -
-
七、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用途受限制之定期存款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105年12月31日 $ 9,768 350,000 $ 359,768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9,768 - $ 9,768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二六。
八、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減:備抵呆帳 |
105年12月31日 $ 7,771 153,949 161,720 ( 815 ) $ 160,905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 8,688 97,709 106,397 - $ 106,397 |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 60 天。於決定應收票據 及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票據及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 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本公司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 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 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 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 一 ( )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 逾 期1~30 天31~60 天61 天以上合 計 |
105年12月31日 $ 141,814 11,035 6,105 2,766 $ 161,720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98,234 4,403 1,611 2,149 $ 106,397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26 -
( 二 )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30天31~60 天61 天以上合 計 |
105年12月31日 $ 452 4,509 526 $ 5,487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4,403 1,611 2,149 $ 8,163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三 )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picture [411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0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5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5 及 104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29,585,181 仟元及 30,990,742 仟元,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 10,243 仟元及 0 仟元。
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picture [425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如下:
==> picture [427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7 -
本公司於 105 年 10 月 1 日以發行新股方式收購捷立汽車股份有限 公司 100% 股權,原始取得成本 393,338 仟元,因本次取得股權交易係 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調整,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 (100) 基秘字第 248 號函釋之規定追溯重編取得股權前之財務報表; 本公司 105 及 104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及追溯重編。
一 本次共同控制下組織調整之股權交易請參閱附註十六之 ( ) 股本 及 ( 二 ) 資本公積以及附註二十之取得投資之子公司。 、 十一、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104 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 分重 分 類104 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104 年1月1日餘額折舊費用處 分104 年12月31日餘額 104 年12月31日淨額 成 本105 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 分重 分 類105 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105 年1月1日餘額折舊費用處 分重 分 類105 年12月31日餘額 105 年12月31日淨額 |
自有土地 |
自有土地 |
房屋建築 |
房屋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生財器具 |
租賃改良 |
建造中之不動產 |
建造中之不動產 |
合計 |
|---|---|---|---|---|---|---|---|---|---|---|---|
| $ 253,463 - - - $ 253,463 $ - - - $ - $ 253,463 $ 253,463 - - - $ 253,463 $ - - - - $ - $ 253,463 |
$ 323,284 - - - $ 323,284 $ 47,191 6,013 - $ 53,204 $ 270,080 $ 323,284 - - - $ 323,284 $ 53,204 6,012 - - $ 59,216 $ 264,068 |
$ 213,795 23,607 ( 9,194 ) 7,887 $ 236,095 $ 140,399 19,906 ( 9,161 ) $ 151,144 $ 84,951 $ 236,095 40,717 ( 34,010 ) 4,547 $ 247,349 $ 151,144 25,521 ( 31,715 ) - $ 144,950 $ 102,399 |
$ 326,200 926,802 ( 750,150 ) - $ 502,852 $ 55,483 163,731 ( 141,435 ) $ 77,779 $ 425,073 $ 502,852 1,318,632 ( 818,351 ) ( 398,078 ) $ 605,055 $ 77,779 225,246 ( 131,800 ) ( 72,945 ) $ 98,280 $ 506,775 |
$ 94,476 14,857 ( 9,456 ) - $ 99,877 $ 62,035 11,242 ( 9,442 ) $ 63,835 $ 36,042 $ 99,877 26,818 ( 15,710 ) 1,011 $ 111,996 $ 63,835 13,574 ( 15,700 ) - $ 61,709 $ 50,287 |
$ 384,642 36,307 ( 24,928 ) - $ 396,021 $ 177,766 52,162 ( 24,796 ) $ 205,132 $ 190,889 $ 396,021 169,002 ( 6,182 ) 73,695 $ 632,536 $ 205,132 65,002 ( 6,182 ) - $ 263,952 $ 368,584 |
$ - - - - $ - $ - - - $ - $ - $ - 228,238 - 36,288 $ 264,526 $ - - - - $ - $ 264,526 |
$ 1,595,860 1,001,573 ( 793,728 ) 7,887 $ 1,811,592 $ 482,874 253,054 ( 184,834 ) $ 551,094 $ 1,260,498 $ 1,811,592 1,783,407 ( 874,253 ) ( 282,537 ) $ 2,438,209 $ 551,094 335,355 ( 185,397 ) ( 72,945 ) $ 628,107 $ 1,810,102 |
105 年度重分類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12,007 仟元、長期預付費用轉 入 2,184 仟元、其他流動資產轉入數 1,350 仟元以及轉列存貨淨額 325,133 仟元(係成本 398,078 仟元扣除累計折舊 72,945 仟元); 104 年度重分類係預付設備款轉入數。
由於 105 及 104 年度並無任何減損跡象,故本公司未進行減損評 估。
- 28 -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運輸設備採定率遞減法提列折舊
外,其餘均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 picture [26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重要之建造中之不動產合約如 下:
下: |
||||
|---|---|---|---|---|
簽約對象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銘利電業工程有限公司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順堡營造有限公司銘利電業工程有限公司山耕室內裝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銘利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
簽約日 104 年10月 105 年9月 105 年9月 105 年9月 103 年7月 105 年12月 105 年7月 105 年7月 |
合約總價款(含稅) $ 69,500 134,000 336,000 11,800 11,000 15,200 278,800 143,000 |
已支付價款 |
|
| $ 39,714 12,879 63,591 8,571 9,429 4,343 63,726 13,619 $ 215,872 |
上列建造中之不動產合約均係本公司全省各點新建營業據點之工 程合約,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因整體工程尚未驗收完工,因此 已支付價款帳列建造中之不動產項下。
十二、短期借款
==> picture [425 x 10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 105 年底之銀行信用借款係本公司向華南銀行及彰化銀行之 短期信用借款各 15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 105 年 12 月 30 日至 106 年 1 月 26 日,由本公司之董事唐慕蓮小姐及杜黃旭先生提供連帶保證。
- 29 -
十三、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56,239 80,230 $ 136,469 |
104年12月31日 |
|
| $ 20,730 95,373 $ 116,103 |
本公司應付票據及帳款主要係應付廠商之貨款。
十四、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年獎應付銷售獎金應付租金應付退訂款應付廣告費應付保險費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應付退休金應付交車費用應付設備款應付電腦軟體費應付其他 |
105年12月31日 $ 193,040 141,936 51,904 48,040 18,614 14,703 14,579 10,664 10,814 10,582 - 95,860 $ 610,736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184,085 80,369 5,678 2,940 23,998 16,649 15,133 10,068 8,436 27,390 27,625 92,926 $ 495,297 |
十五、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 )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 二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5% 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 30 -
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
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05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383,763 | $ 382,184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32,260 |
) | ( | 54,09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251,503 | $ 328,091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負債(資產) |
||||||||
104年1月1日 |
$ 398,300 | ($ | 48,918 |
) | $ 349,382 | |||||
服務成本 |
||||||||||
當期服務成本 |
1,865 | - | 1,865 | |||||||
利息費用(收入) |
7,966 | ( | 1,066 |
) | 6,900 | |||||
認列於損益 |
9,831 | ( | 1,066 |
) | 8,765 | |||||
再衡量數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 219 | ) | ( | 219 |
)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 |
||||||||||
動 |
19,912 | - | 19,912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 | 41,497 |
) | - | ( | 41,497 |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21,585 |
) | ( | 219 |
) | ( | 21,804 |
) | |
雇主提撥 |
- | ( | 8,252 | ) | ( | 8,252 |
) | |||
福利支付 |
( | 4,362 |
) | 4,362 | - | |||||
104年12月31日 |
$ 382,184 | ($ | 54,093 |
) | $ 328,091 | |||||
105年1月1日 |
$ 382,184 | ($ | 54,093 |
) | $ 328,091 | |||||
服務成本 |
||||||||||
當期服務成本 |
1,554 | - | 1,554 | |||||||
利息費用(收入) |
6,210 | ( | 1,174 |
) | 5,036 | |||||
認列於損益 |
7,764 | ( | 1,174 |
) | 6,590 | |||||
再衡量數 |
||||||||||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 |
||||||||||
設變動 |
9,383 | - | 9,383 |
(接次頁)
- 31 -
(承前頁)
確定福利計畫資產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公允價值負債(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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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 picture [411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投資風險:中央主管機關擬訂之機關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 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權益證券、債務證券及銀行 存款銀行存款等標的,惟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整體資產 報酬率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375% 1.6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2.75% 2.75%
- 32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增加0.25%( 減少0.25%薪資預期增加率增加0.25%減少0.25%( |
$ 13,133 ) ( $ 13,751 $ 13,341 $ 12,812 ) ( |
$ 13,429 ) $ 14,077 $ 13,689 $ 13,131 )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105年12月31日 $ 12,102 14.0 年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6,354 14.4 年 |
十六、權 益
==> picture [98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額定股數(仟股)額定股本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已發行股本 |
105年12月31日 100,000 $ 1,000,000 69,651 $ 696,507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100,000 $ 1,000,000 65,600 $ 656,000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 之權利。
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656,000 仟元,分 為 65,6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普通股。本公司於 105 年 10 月 1 日為取得被投資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權,發行 新股 4,051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 40,507 仟元,並同時產生資 本公積-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352,831 仟元,故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696,507 仟元,分為 69,651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普通股。
- 33 -
( 二 ) 資本公積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得用以彌補虧損 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 股票發行溢價 $ 1,626,904 $ 1,626,904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帳面價值差額 352,831 - $ 1,979,735 $ 1,626,904
本公司之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
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 三 )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 104 年 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 105 年 6 月 1 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董監事 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 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 十七之 ( 二 ) 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 34 -
本公司於 105 年 6 月 1 日及 104 年 6 月 15 日舉行股東常會,分 別決議通過 104 及 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11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另本公司股東常會於 104 年 6 月 15 日決議以資本公積 524,800 仟元發放現金。
本公司 106 年 4 月 13 日董事會擬議 105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picture [411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另本公司董事會於 106 年 4 月 13 日決議以資本公積 348,254 仟 元發放現金。
有關 105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 106 年 6 月 15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 四 ) 其他權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年初餘額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相關所得稅年底餘額 |
105年度$ 26,693 1,185 201 ) $ 27,677 |
104年度 |
||
|---|---|---|---|---|
( |
( |
$ 8,596 21,804 3,707 ) $ 26,693 |
- 35 -
十七、 淨 利
本期淨利包含以下項目:
一 ( ) 折舊及攤銷
(一)折舊及攤銷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折舊費用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335,355 | $ | 253,054 |
攤銷費用 |
||||
電腦軟體 |
9,967 | 5,987 | ||
長期預付費用 |
3,056 | 4,883 | ||
| 13,023 | 10,870 | |||
折舊費用及攤銷費用合計(帳 |
||||
列營業費用) |
$ | 348,378 | $ | 263,924 |
(二)員工福利費用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短期員工福利 |
||||
薪資費用 |
$ 1,262,192 | $ 1,111,662 | ||
員工保險費 |
80,497 | 73,691 | ||
退職後福利 |
||||
確定提撥計畫 |
42,180 | 35,337 | ||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十 |
||||
五) |
6,590 | 8,765 | ||
其他員工福利 |
68,904 | 67,437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 1,460,363 | $ 1,296,892 | ||
依功能別彙總 |
||||
營業成本 |
$ | 189,778 | $ | 167,660 |
營業費用 |
1,270,585 | 1,129,232 | ||
| $ 1,460,363 | $ 1,296,892 |
- 105
及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依 104 年 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 105 年 6 月 1 日經股東會決 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 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0.01% 及不高於 3%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 監事酬勞。 105 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別於 106 年 4 月 13 日及 105 年 4 月 22 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 36 -
估列比例
估列比例 |
|||||
|---|---|---|---|---|---|
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金 額 |
105年度0.01% 1% |
104年度 |
|||
| 0.01% 1%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現金 |
股票 |
現 |
金 |
股票 |
|
員工酬勞 |
$ 144 | $ - | $ 150 | $ - | |
董監事酬勞 |
14,435 | - | 14,983 | - |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04 年 度個體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 103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15 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103 年度 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現金紅利$ - - |
股票紅利 |
|
| $ - - |
104 年 6 月 15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 勞與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十八、所得稅
一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當期所得稅本期產生者未分配盈餘加徵遞延所得稅本期產生者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05年度$ 226,915 102,286 10,913 $ 340,114 |
104年度 |
||
|---|---|---|---|---|
| $ 244,836 96,145 5,659 $ 346,640 |
- 37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稅前淨利 |
$ | 1,455,605 | $ | 1,558,496 | ||||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稅前淨利 |
( | 26,728 |
) | ( | 75,345 |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稅前淨 |
||||||||
利 |
$ | 1,428,877 | $ | 1,483,151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所得稅費用(17%) |
$ | 242,909 | $ | 252,136 | ||||
子公司盈餘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6,110 | ) | -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1,051 | 294 | ||||||
稅上已實現之費損 |
( | 22 | ) | ( | 1,935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02,286 | 96,145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 340,114 | $ | 346,640 |
本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稅率為 17% 。
( 二 )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應付所得稅 $ 206,576 $ 279,259
( 三 )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05 年度
105 年度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未實現銷貨折讓未實現費損104 年度 |
年初餘額 $ 55,775 - - 3,842 $ 59,617 |
認列於損益( $ 12,818 ) 1,741 164 - ($ 10,913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201 ) - - - ($ 201 ) |
年底餘額 |
|
| $ 42,756 1,741 164 3,842 $ 48,503 |
認列於其他 年 初餘 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 損 益 年 底餘 額 遞 延 所得 稅 資 產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59,395 $ 87 ( $ 3,707 ) $ 55,775 - 未實現費損 9,588 ( 5,746 ) 3,842 $ 68,983 ( $ 5,659 ) ( $ 3,707 ) $ 59,617
- 38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四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未分配盈餘 86 年度以前 $ 150,654 $ 150,654 87 年度以後 4,097,752 3,122,640 $ 4,248,406 $ 3,273,294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944,892 $ 574,069 105 年度(預計) 104 年度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 28.10% 27.33%
( 五 )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歷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 定至 104 年度。
十九、 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股 數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105年度$ 1,088,763 $ 1,088,763 105 年度66,618 1 66,619 |
104年度 |
|||
| $ 1,136,511 | |||||
$ 1,136,511單位:仟股104 年度 |
|||||
| 65,600 2 65,602 |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
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 39 -
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二十、取得投資子公司取得控制
==> picture [425 x 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於 105 年 10 月 1 日發行面額新台幣 10 元之普通股 4,051 仟股以作為收購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權之對價,該日普通股 依收購日股權淨值決定之公允價值合計為 393,338 仟元,此股權交易係 為繼續擴充本公司汽車經銷買賣及汽車維修保養之營運請參閱附註 十、採用權益法投資。
二一、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於 105 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 105 年度發行公允價值合計 393,338 仟元之普通股以取得 子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請參閱附註十、採用權益法投資及 附註二十、取得投資子公司-取得控制。
二二、營業租賃協議
營業租賃係承租營業處所需之土地及建築物,租賃期間為 1 ~ 10 年。租賃期間較長之營業租賃均包括依市場行情調整租金之檢視條 款。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租賃土地並無優惠承購權。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過 1 年 $ 330,700 $ 244,786 1 ~ 5 年 1,094,853 636,919 超過 5 年 772,644 217,942 $ 2,198,197 $ 1,099,647
- 40 -
二三、 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
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整體策略並無
變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及權益組成。
本公司無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二四、金融工具
一 ( ) 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持有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無活絡市場之債 務工具投資,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
工具投資、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權
益投資、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及短期借款。本
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係為管理與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
括市場風險(主係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不定期對本公司之管理階層提出報告,管理階層
依據其職責進行監控風險及政策之執行以減輕風險之暴險。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利率變
動風險。
利率風險
本公司短期借款係屬浮動之債務,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
公司短期借款因借款期間不長,故無重大利率風險。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個體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 41 -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與信用良好之對象進行交易,又客戶
群廣大且相互無關聯,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當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
償金融債務,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目前本公司之營運資
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
風險。
二五、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於 105 年 10 月 1 日取得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權, 故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自該日起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請參閱附註 十、採用權益法投資及附註二十、取得投資子公司-取得控制。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 營業收入
==> picture [412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條件屬單一性質,故無非關係人可供比
較。
( 二 ) 進 貨
==> picture [412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進貨條件屬單一性質,故無非關係人可供比
較。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應收票據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3,677 $ 276 應收帳款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103,569 104,946 子公司 60 94 103,629 105,040 應收款項合計 $ 107,306 $ 105,316
- 42 -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係因銷售行為所產生之應收款項,流 通在外之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未收取保證。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分別提列備抵呆帳 522 仟元及 0 仟 元。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 逾 期1~30 天31~60 天61 天以上減:備抵呆帳合 計 |
105年12月31日 $ 106,584 283 315 124 107,306 ( 522 ) $ 106,784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 96,890 6,870 32 1,524 105,316 - $ 105,316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30天31~60 天61 天以上合 計 |
105年12月31日 $ - -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6,870 32 1,524 $ 8,426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關係人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picture [397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四)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項目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 |
關係人類別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子公司 |
105年12月31日 $ 26,309 $ 173,090 252 $ 173,342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0,153 $ 173,035 184 $ 173,219 |
- 43 -
流通在外之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 五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關係人類別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子公司 |
105年12月31日 $ 666,189 3,060 $ 669,249 |
104年12月31日 |
|
| $ 310,718 - $ 310,718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主係應向總代理-汎德股份有限公司及永
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之銷售及形象獎勵金。
( 六 ) 預付貨款
關 係 人 類 別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1,308,163 $ 1,110,346
( 七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項目 應付租金應付電腦軟體費應付廣告費應付設備款應付其他(包含應付水電瓦斯費、交車費及修繕費等) |
關係人類別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105年12月31日 $ 47,809 - 8,183 3,625 15,154 $ 74,771 |
104年12月31日 |
|
| $ 5,678 27,625 8,512 - 6,652 $ 48,467 |
( 八 ) 其他關係人交易
帳列項目 租金支出業務推廣費雜項購置修 繕 費訓 練 費其他收入形象獎勵金(帳列銷貨成本減項) |
關係人類別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105年度$ 80,613 $ 118,142 $ 7,263 $ 10,724 $ 12,741 $ 44,934 $ 265,326 |
104年度 |
||
|---|---|---|---|---|---|
| $ 72,515 $ 88,398 $ 12,656 $ 6,111 $ 3,973 $ 13,981 $ 128,418 |
其他收入-關係人主係總代理-汎德股份有限公司及永業進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之補助收入;形象獎勵金係總代理-汎德股份有限
- 44 -
公司及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給予經銷商之品質形象獎勵金,帳
列銷貨成本減項。
( 九 ) 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picture [412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5 年度取得價款中包含帳列預付設備款 7,928 仟元。
( 十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picture [412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十一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 picture [411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
定。
二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已提供作為租賃土地及進口商品之擔保品: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質押定期存款(帳列無活絡市場 之債券投資-流動) $ 9,768 $ 9,768
二七、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所簽訂之重要契約彙總如下:
契約性質 契 約 對 象 起 訖日 期 主 要 內 容 經銷契約 汎德股份有限公司 105.1.1~ 授權本公司在經銷區域內,銷售該公 105.12.31 司所提供之車輛及零配件,並提供 車輛維修保養服務。
經銷契約 永業進出口股份有 105.1.1~ 授權本公司在經銷區域內,銷售該公 限公司 105.12.31 司所提供之車輛及零配件,並提供 車輛維修保養服務。
- 45 -
二八、 附註揭露事項
-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無)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20%以上。(附表一)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 表二)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 上。(附表三)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表 四)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五) -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無)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
46 -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47 -
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買、賣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 |
帳列科目 |
交易對象(註2 ) |
關係(註2 ) |
期初 |
期初 |
買入(註3 ) |
買入(註3 ) |
賣出(註3 ) |
賣出(註3 ) |
賣出(註3 ) |
賣出(註3 ) |
期末 |
期末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售價 |
帳面成本 |
處分損益 |
股數 |
金額 |
|||||
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註5) |
股 票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等人捷立公司之其他股東 |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非關係人 |
- - |
$ - - |
9,120,000 6,880,000 |
$ 224,202 169,136 |
- - |
$ - - |
$ - - |
$ - - |
9,120,000 6,880,000 |
$ 244,688 184,589 |
註 1 : 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 有價證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者,須填寫該二欄,餘得免填。
註 3 : 累計買進、賣出金額應按市價分開計算是否達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
註 4 : 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 10 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 20% 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0% 計算之。 註 5 :本次有價證券交易請參閱附註十、採用權益法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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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
財產名稱 |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情形 |
交易對象 |
關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取得目的及使用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所有人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額 |
||||||||||
汎德永業公司汎德永業公司汎德永業公司汎德永業公司 |
建造中之不動產建造中之不動產建造中之不動產建造中之不動產 |
105年9月105 年9月105 年7月105 年7月 |
$ 134,000 336,000 278,800 143,800 |
$ 12,879 63,591 63,726 13,619 |
銘利電業工程有限公司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銘利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
比價及議價比價及議價比價及議價比價及議價 |
營運展示據點營運展示據點營運展示據點營運展示據點 |
無無無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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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 |
汎德股份有限公司 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汎德股份有限公司 財盟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永鑫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依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註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進 貨 進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銷 貨 |
$ 19,665,992 9,686,023 195,758 2,291,449 1,211,404 196,341 1,012,474 142,658 |
64% 32% 1% 7% 4% 1% 3% - |
60天60 天60 天60 天60 天60 天60 天60 天 |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與非關係人一致 |
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與非關係人一致 |
( $ 140,593 ) ( 58,807 ) 66,438 1,541 - 60 20 38,220 |
42% 17% 25% 1% - - - 14% |
預付貨款$ 1,149,717 預付貨款158,446 |
註:本公司於 105 年 10 月 1 日取得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權,自該日起,雙方關係由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變更為母子公司,請參閱附註十、採用權益法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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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本公司本公司 |
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 |
$ 579,828 190,887 |
- - |
$ - - |
- - |
$ 571,417 190,567 |
$ - - |
註 1 :本公司對汎德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關係人款項 579,828 仟元,包含應收票據 3,619 仟元、應收帳款 62,819 仟元及其他應收款 513,390 仟元。 註 2 :本公司對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關係人款項 190,887 仟元,包含應收票據 50 仟元、應收帳款 38,170 仟元及其他應收款 152,667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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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台 灣 |
汽車及其零配件經銷買賣及汽車維修保養 |
$ 393,338 | $ - | 16,000,000 | 100% | $ 429,277 | $ 82,831 | $ 35,939 | 註 |
註:請參閱附註十、採用權益法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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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項目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明細表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明細表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明細表存貨明細表預付貨款明細表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短期借款明細表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明細表其他應付款明細表預收貨款明細表損益項目明細表營業收入明細表營業成本明細表營業費用明細表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明細表 |
編號/ 索引 |
|---|---|
附註六附註七明細表一明細表二附註九明細表三明細表四附註十一附註十一附註十八附註十二明細表五附註十四明細表六明細表七明細表八明細表九明細表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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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戶名稱應收票據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註)應收帳款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註)子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減:備抵呆帳 |
摘要銷 貨銷 貨銷 貨銷 貨銷 貨銷 貨銷 貨 |
金 |
額 |
|---|---|---|---|
( |
$ 3,619 50 8 3,677 62,819 38,170 2,580 60 103,629 522 ) $ 106,784 |
註:個別對象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分之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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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註)子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摘要 |
金 |
額 |
|---|---|---|---|
| $ 513,390 152,667 132 3,060 $ 669,249 |
註:個別對象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分之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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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貨款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單位:新台幣仟元
廠商名稱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註) |
摘要進 貨進 貨進 貨 |
金 |
額 |
|---|---|---|---|
| $ 1,149,717 158,446 4,934 $ 1,313,097 |
註:個別對象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分之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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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5 年度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期初 |
金額 金額 $ - |
本期 |
增加 金額 $ 393,338 |
本期 |
減少 金額 $ - |
投資(損)益 $ 35,939 |
期末餘 |
期末餘 |
額 金額 $ 429,277 |
評價基礎 權益法 |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
|---|---|---|---|---|---|---|---|---|---|---|---|---|
股數 - |
股數 16,000,000 |
股數 - |
股數 16,000,000 |
持股% 100% |
||||||||
無 |
註: 本期增加數係被投資公司期初股權淨值 346,446 仟元及本年度取得股權前被投資公司當期利益 46,892 仟元,因本次取得股權交易係屬共同控制下之組織調整,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100) 基秘 字第 248 號函釋之規定追溯重編取得股權前之財務報表,請參閱附註十、採用權益法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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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
年12 月31 日 |
年12 月31 日 |
年12 月31 日 |
|---|---|---|---|
明細表五廠商名稱應付票據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應付帳款具有聯合控制之投資者汎德股份有限公司永業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捷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新台幣仟元摘要金額進 貨$ 26,309 進 貨114,284 進 貨58,807 進 貨251 173,342 $ 199,651 |
||
| $ 26,309 114,284 58,807 251 173,342 $ 199,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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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貨款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質 金 額 $ 817,312
明細表六
性質
預收銷售新車貨款(註)
註:個別對象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分之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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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5 年度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銷貨收入淨額 商品銷貨收入 $ 30,120,982 維修保養收入 2,908,295 $ 33,02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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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5 年度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外購商品銷貨成本期初存貨-商品加:本期進貨減:期末存貨-商品存貨轉供自用進銷成本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存貨跌價損失 |
金額 |
|---|---|
| $ 2,533,297 30,711,780 ( 2,894,636 ) ( 1,244,993 ) 29,105,448 189,778 10,243 $ 29,305,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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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5 年度
明細表九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名稱 薪資及年終獎金租金支出文具用品旅 費運 費郵 電 費修 繕 費廣 告 費水電瓦斯費保 險 費交 際 費捐 贈稅 捐折 舊各項攤提伙 食 費職工福利訓 練 費什項購置退 休 金勞 務 費其他費用 |
推銷費用 $ 956,964 318,808 7,916 2,459 16,730 9,780 30,146 4,259 34,044 82,626 1,265 174 1,667 335,031 13,023 25,397 22,282 17,889 24,066 43,049 5,745 314,709 $ 2,268,029 |
管理費用 $ 115,450 4,148 45 472 - 285 23 2 369 7,268 90 - - 324 - 1,877 937 72 296 5,721 1,161 1,518 $ 140,058 |
合計 |
合計 |
|---|---|---|---|---|
| $ 1,072,414 322,956 7,961 2,931 16,730 10,065 30,169 4,261 34,413 89,894 1,355 174 1,667 335,355 13,023 27,274 23,219 17,961 24,362 48,770 6,906 316,227 $ 2,40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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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明細表
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員工福利費用薪資費用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員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105年度 |
合計 $ 1,262,192 80,497 48,770 68,904 $ 1,460,363 $ 335,355 $ 13,023 |
104年度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189,778 - - - $ 189,778 $ - $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1,072,414 80,497 48,770 68,904 $ 1,270,585 $ 335,355 $ 13,023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167,660 - - - $ 167,660 $ - $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944,002 73,691 44,102 67,437 $ 1,129,232 $ 253,054 $ 10,870 |
合計 |
|||
| $ 1,111,662 73,691 44,102 67,437 $ 1,296,892 $ 253,054 $ 10,870 |
註: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306 人及 1,0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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