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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World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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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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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69 号文核准,浙江金磊高 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0 元,共计募集 资金28,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5,25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10 月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68.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381.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27 号)。

为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并抢占市场先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 健审【2012】684 号”鉴证报告,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812.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截止2012年12月31
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
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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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镁钙砖项
16,170.00 16,170.00 628.29 628.29
年产5万吨炉外精炼
用镁碳/镁铝碳砖项
8,147.00 8,147.00 352.47 352.47
年产12万吨新型竖
窑煅烧高纯镁钙合
成砂项目
6,930.00 6,930.00 1,831.56 1,831.56
合计 31,253.00 31,253.00 2,812.32 2,812.32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 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2,812.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将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三、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核查意见

(一) 公司监事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意见

  1.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2,812.32 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2.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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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2】684 号”鉴证报告。

  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12.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812.3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 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天健审【2012】684 号”鉴证报告意见如下: 浙江金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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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浙江金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812.32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12.32 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1. 国信证券关于金磊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的核查意见

  1. 监事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意见

  1. 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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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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