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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Group Corp.,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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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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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6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原122人调整为121人

  • 授予期权数量:原500万份调整为437.4万份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审议程序

1、2021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倍加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1 年11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上述会议相关信息分别于2021 年10 月28 日、2021 年11 月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 天。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12 月10 日, 公司公告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60)。

3、2021 年12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2021 年12 月16 日披露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1-061)。

4、2021 年12 月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 年12 月2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121 名激励对象授予43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80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由于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于2021 年12 月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 为121 人,股权期权的数量为437.4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议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调整

事项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2021 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对2021 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