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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Group Corp.,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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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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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8-00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 年2月2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632,593.13元。 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53号《关于核准倍加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4.07元,共募集资金481,4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36,37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028,000.00元。本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2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告的《倍 加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6.72亿支牙刷项目 46,606.47 35,252.80
2 年产14亿片湿巾项目 5,177.62 4,5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52.94 1,5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650.24 3,200.00
合 计 57,387.27 44,502.8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8]第ZA10509号《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截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632,593.13元。经鉴证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
序号 拟置换的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年产6.72 亿支牙刷项目 352,528,000.00 90,093,240.05
2 年产14 亿片湿巾项目 45,000,000.00 7,140,501.4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500,000.00 3,398,851.68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2,000,000.00
合计 445,028,000.00 100,632,593.1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00,632,593.13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 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 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使用制度》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 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 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509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 司截至2018 年2 月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倍加洁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倍加洁 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广发证券同意倍加洁集团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632,593.1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632,593.1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2018]第ZA10509号)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