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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u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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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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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6-03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 年3 月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3 月22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鉴于4 月末,中国证监会针对重大资产重 组政策发布最新解释,使公司本次重组面对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公 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交 易方案,故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经 公司审慎研究和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6 年6 月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网 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 访谈”栏目召开了投 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 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6 月16 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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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 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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