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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ul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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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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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18-03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 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于2018 年7 月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共 计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 在本次增持发生之日起未来6 个月内,吴锦华先生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5,000,000 股、不超过12,000,000 股。 (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 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018 年7 月12 日,公司接到董事长吴锦华先生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共计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并提出 后续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一)增持主体:吴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万丰锦源”)。

    •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吴锦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736,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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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增持后,吴锦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436,9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4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吴锦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 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0 股、不超过 12,000,000 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 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 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 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吴锦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增持部分的公 司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吴锦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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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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