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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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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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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7-01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拟收回土地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 以北、朝阳东路以东,宗地编号为53-102-141,总面积106,019 平 方米中的35,815 平方米,属于居住用地。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回公司子公司吉林 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拟收回土地位于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合肥路以北、朝阳东路以东,宗地编号为53-102-141,总 面积106,019 平方米中的35,815 平方米,属于居住用地。公司签订 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约定,土地补偿 总价款为119,622,100.00 元。截止2017 年3 月该地块账面净值为 129,418,866.12 元。本次交易减值预计为9,796,766.1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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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情况

2017 年4 月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 储备中心收回公司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土地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9”、“2017-012”号公告),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该地块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以北、朝阳东路以东, 宗地编号为53-102-141,总面积106,019 平方米中的35,815 平方米, 属于居住用地。

2、权属状况说明:目前该地块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该地块取得的方式为政府出让,出让合同签署时间为2010 年 7 月,土地价格为113,844,263.76 元。土地证取得时间为2010 年11 月,终止日期为2060 年9 月。

4、截止2017 年1 季度(未审计),账面净值129,418,866.12

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本次交易依据吉林省共建伟业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 结果定价。评估的基准日为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2、本次评估采用假设开发法及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估价对象 的地价进行评估,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 1) 假设开发法(也称剩余法)由于估价对象的房地产价值来源 于市场,该地区房地产市场具有替代条件,符合替代原则。 根据估价人员实地调查的资料,周围商业用房出售案例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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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可比性较强,吉林省造价信息网也定期公布房屋的建筑造 价指标,在计算房地产价值时参考性较强。另外,近两年, 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开发商的获利能力和所需成本也相对 稳定,剩余法得到的估价结果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 2)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委估宗地所在区域虽然位于长春市基 准地价范围内,且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6 年10 月公布了新 一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完善,时效性强。

  • 3、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 1) 委托方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关税费,委托方提供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有效的法律凭证。

  • 2) 具有一个公开、比较活跃、发达的土地市场。

  • 3) 估价对象能够自由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活动。

  • 4) 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 律、法规。

  • 5) 为使交易完成以及达成合理成交价格,需有一个合理的谈判周 期,在这个周期内,市场状况、物理状态等相对没有变化。

  • 6) 本估价报告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为前提,若资料失实或 有隐匿,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7) 估价对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能满足设定使用年限内经营 管理的正常运行,保证土地使用者的持续发展。

  • 4、评估的结果:

估价人员在现场查勘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 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在估价设 定用途、使用年限、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下,于估价基准日正常 市场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为:

拟收购用地总面积:35,815 平方米 单位地价:3,340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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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地价:119,622,100 元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土地收回价格的确认,充分依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评估结 果。评估报告结合本次估价目的、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土地和 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估价对象在不同条件下的价格评估,评 估报告采用了成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等估价方法进行评估。经对各 种方法适用性的综合分析,最终确定评估结果。其结果是公平合理的。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订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119,622,100 元

3、支付方式和期限:甲方应于乙方交付标的土地后,2017 年6 月9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收回价款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长春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做出的《六合一方项目价格定 位专项研究报告》显示,如该地块建一类公办学校,商品房每平方米 平均溢价900 元,按照项目可售面积约50 万平方米计算,总溢价约 4.5 亿元; 如该地块建二类公办学校,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溢价450 元,按照项目可售面积约50 万平方米计算,总溢价约2.25 亿元。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回的交易价格为119,622,100.00 元。截止2017 年 3 月该地块账面净值为129,418,866.12 元。预计减值9,796,766.12 元。对2017 年度的业绩影响视补偿款到账时间情况予以确认,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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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以2017 年度报告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收回价格依据政府相关规定确定,价 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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