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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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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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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2016年5月11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知晓并 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 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 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尚未完成,且相关的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 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3、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审议本项议案时,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杜婕、高贵富、张生久、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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