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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l 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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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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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3-02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 年6 月2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

  • 事发出,会议材料也以邮件方式提前向各位监事进行了传送。

  • (三)本次会议于2013 年7 月5 日上午11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

  •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 人,实际出席5 人。

  •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实主持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 司债券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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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公司资 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在中国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额不超 过5 亿元(含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 年(含7 年)。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5 亿元), 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 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 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 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不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进行配 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 年(含7 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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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由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预计从第四年起偿还本金。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兴隆山老镇区地块棚户区 改造项目。

8、担保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 个 月内有效。

11、债券发行的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 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 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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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售条款

如为7 年期债券,附第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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