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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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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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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8-01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源深路 235 号锦源集团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 年4 月3 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锦华为公司新任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吴锦华先生 :汉族,199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万丰 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美国PASLIN 公司董事长、万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副书记、上海市浙江青年企业家协会 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浙江商会金融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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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锦华

委 员:高贵富、倪伟勇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禹彤

委 员:高贵富、倪伟勇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贵富

委 员:张生久、倪伟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生久

委 员:禹彤、倪伟勇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董事薪酬调 整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岗位薪酬与董 事津贴,薪酬区间为50 万元至100 万元,董事津贴为每年1.2 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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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 万元。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公司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5 万元,按月 发放。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职务时,薪酬不兼得,按其中较高薪 酬标准记取。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调整董事薪酬的相关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将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区间确定为30 至70 万元,具体薪酬按照其担任的管理职 务确定。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 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 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工业工程项目并对外投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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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加快产业转型、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计划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暂定名称),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内建设工业工程项目,主 要产品为工业自动化生产线装备。

根据项目前期规划,拟建设标准厂房、行政主楼、宿舍等建 筑,共57460 平方米,购置加工、检测设备638 台/套,同时建 设配套的供水、供电、暖通等公共设施。本项目计划从2018 年 4 月开始前期工作,于2018 年10 月动工,2020 年9 月底竣工验 收,建设期30 个月。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5 亿元。拟设立的子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地址: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吴锦华

经营范围:工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实业与 科技投资、生产、研发、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

具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出资方 式等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全资子 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和项目开发、建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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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 年4 月27 日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

  • 时股东大会。

  •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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