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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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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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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 11 号、14 号及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 求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 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5 年4 月27 日决议通 过,本公司于2014 年7 月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 外的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 年年度财务报 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数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 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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