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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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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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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促 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13年审计 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孟庆凯 先生、张闯先生、高贵富先生和公司董事刘川先生、李春雷先生。其 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孟庆凯先生担任,另 外四名委员为会计、经济、法律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决议建言献 策。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

1、2013年2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2 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瑞华(原国富浩华,以下称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内 控审计工作计划,出具了初次审阅意见,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 交审计报告。

2、2013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内控审计和年报审计过 程中的有关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事务所对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如: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公司对其提出的改 进意见已经采纳。

3、2013年4月18日,审阅了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第二次审阅意见 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

4、2013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长春经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上述提案和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 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 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 务状况。

  •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行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在审计工作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职,认真 细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 符合各项规范,审计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推动、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使公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 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 指导,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201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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