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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LI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14

Ap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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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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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长春经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 原 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长体改联字 [1993]129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 3 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 1999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 [1999]89 号文批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500 万元。经过 2000 年 5 月实施的送股利 润分配方案和 2003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3]51 号文核准实施配股之后,本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5,771.76 万元。 2004 年 6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经开 ( 集团 ) 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 6 月 2 日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注册资本增 至 46,503.29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6,503.29 万股。

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220108000002576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法定代表人:陈平,经营范围 包括:房地产开发;公用设施投资、开发、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实业与科技投 资。

本公司的股东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范围

本公司 201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2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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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本财务报 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 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公用设施投资、租赁等业务。本公司及各子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 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 22 “收入”等项描述。关 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 28 “重大会计判断和 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是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除房地产行业以外,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 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确认销售收入,一般在 12 个月以上,具体 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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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子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 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 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 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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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 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 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 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 2012 〕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 5 ( 2 )),判 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 描述及本附注四、 12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 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 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 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 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 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 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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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 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 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 12 “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 8 “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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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 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 12 ( 2 ) 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 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 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 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 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 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 12 ( 2 )②“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 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所产生的收入;确 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 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 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 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 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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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 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 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 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 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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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 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 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 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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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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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 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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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 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 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原则确定 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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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9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 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 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 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测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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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关联方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
[组合1] 账龄组合 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
定坏账准备
[组合2] 关联方组合 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及类似风险
特征的应收款项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
[组合2] 关联方组合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
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 年,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15 15
3-4年 20 20
4-5年 25 25
5年以上 30 3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 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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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0 、存货

( 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 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 品、开发成本、工程施工等。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 计入开发成本。

( 2 )存货取得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 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 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除外。

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本公司根据 2010 年 10 月 29 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2010] 16 号《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的通知》,新建商品房屋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具体情况为:多层住宅(含单体 别墅)按 95 元 / 平方米,小高层、高层( 7 层以上含 7 层)商品房屋按 125 元 / 平方米 向业主收取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在支付建安工程结算款时,按合同确定的质量保证金 5% 比 例进行扣款并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分单位核算。质量保证期满,未发生工程质量问 题,则根据公司工程开发部门的通知退还质量保证金。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幼儿园等,以及 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本公司将其发生的相关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 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 3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领用和发出均采用移动加权平 均法核算,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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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 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5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6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 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 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 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 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 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 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 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 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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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8 “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 益或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 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 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 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 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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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 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 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 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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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 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 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 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 5 (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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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 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 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长期资产减 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 响进行初始计量。

(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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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8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8 5 11.88
电子设备 5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长期资产减值”。 (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 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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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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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 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长期资产减值”。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9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 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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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 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 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5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 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 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1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 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 1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 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 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 2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22 、收入

( 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 2 )房地产销售收入

在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房产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确认 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 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即本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36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 3 )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 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 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 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 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 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于提供建设移交方式( BT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于项目建造期 间,对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 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 关的收入和费用。

( 4 )出租物业收入

按租赁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间与租赁金额,在相关租金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 了可以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 5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7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 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 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 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 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 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5 、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39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 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4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 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27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1 )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 [2014]6 号、 7 号、 8 号、 10 号、 11 号、 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 财务报表列报(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 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 以财会 [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 2014 年修订)》 (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 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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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 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原持有对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8% 股权, 2014 年 2 月通过吉林长 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给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根据《企 -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期初相关科目列报进行 调整,调整增加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 万元,调整减少期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200 万元。

万元。
对2014年1月1日/2013年度相关财
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名称 说明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2014 年修订)》之前,本集团对被
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
——长期股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权投资》 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后,本集团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
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
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集
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
行会计处理。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除了上述调整外,对本集团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其他重大影响。

(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集 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 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 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41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 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 域如下:

( 1 )收入确认 —— 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 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 22 “收入 ” 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 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 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 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 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 2 )租赁的归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 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 3 )坏账准备计提

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 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 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 4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 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 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或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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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 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 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 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 调整。

(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 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7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 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五、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1、主要税种及税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增值税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出租房产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缴房产税;自用房产的房产税
房产税
按固定资产原值一定比例的1.2%计缴。
按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1%-4%)预缴,待开发项目达到国家规
土地增值税 定的清算条件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按超率累进税率
30%-60%计缴

43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014 年 5 月 20 日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鉴定表》,本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 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预缴,核定应税所得率为 8% ,每期应申报预缴税额按当期 应税收入总额 * 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25% 计算。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14 年 1 月 1 日,年末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年或者本期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年或者上期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21,082.35 10,382.30
银行存款 116,122,881.17 347,388,665.87
其他货币资金 240,162.03 30,000,000.00
合计 116,384,125.55 377,399,048.1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其他货币资金为按揭保证金存款,银行存款中含有被冻结使用资金为 5,075,883.37 元,原因详见十一、 2 或有事项,除前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因抵押、质 押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

2 、应收票据

2、应收 票据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012,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012,000.00

44

3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375,896,526.51
98.04 35,462,899.93

9.43
340,433,626.58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375,896,526.51
98.04 35,462,899.93

9.43
340,433,626.58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7,515,781.56
1.96
7,515,781.56
100
合计 383,412,308.07
100 42,978,681.49

340,433,626.58
(续)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287,150,115.23
97.45 24,565,920.05

8.56
262,584,195.18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287,150,115.23
97.45 24,565,920.05

8.56
262,584,195.18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7,515,781.56
2.55
7,515,781.56
100
合计 294,665,896.79
100 32,081,701.61

262,584,195.18

45

①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9,747,945.98 8,987,397.32 5.00
1 至2年 92,203,202.94 9,220,320.39 10.00
2 至3年 79,310,479.83 11,896,571.97 15.00
3 至4年 19,381,109.61 3,876,221.92 20.00
4 至5年 1,874,962.24 468,740.56 25.00
5 年以上 3,378,825.91 1,013,647.77 30.00
合计 375,896,526.51 35,462,899.93

②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1,399,999.22 100 1,399,999.22 长期挂账、催要
长春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40,000.00 100 1,440,000.00 无果,预计不能
其他(44项目) 4,675,782.34 100 4,675,782.34 收回
合计 7,515,781.56 7,515,781.56
  • ( 2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896,979.8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 32,081,701.61 元,年末余额为 42,978,681.49 元。

  •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集团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309,654,786.83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0.76% ,相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27,757,294.72 元。

4 、预付款项

(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231,029.81 67.89 77,982,613.59 98.94
1 至2年 2,325,211.72 25.33 821,704.20 1.04
2 至3年 621,704.20 6.78 18,400.00 0.02
3 年以上
合计 9,177,945.73 100 78,822,717.79 100

46

注: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单位尚未结算的工程款及未结算的水电费等。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8,234,119.49 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9.72% 。

5 、应收利息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定期存款 127,482.49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计 127,482.49

6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95,371,956.36
73.86 10,966,358.26

11.50
84,405,598.1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95,371,956.36
73.86 10,966,358.26

11.50
84,405,598.10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3,755,570.31
26.14 33,755,570.31

100
合计 129,127,526.67
100.00 44,721,928.57

84,405,598.10

47

(续)

(续)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67,326,785.28
67.42
7,447,295.29
11.06
59,879,489.99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67,326,785.28
67.42
7,447,295.29
11.06
59,879,489.99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2,531,961.23
32.58 32,531,961.23

100
合计 99,858,746.51
100.00 39,979,256.52

59,879,489.99

①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7,539,701.10 1,876,985.06 5.00
1 至2年 27,259,504.80 2,725,950.48 10.00
2 至3年 16,588,672.53 2,488,300.88 15.00
3 至4年 3,194,415.33 638,883.06 20.00
4 至5年 13,200.00 3,300.00 25.00
5 年以上 10,776,462.60 3,232,938.78 30.00
合计 95,371,956.36 10,966,358.26

②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粮
油食品分公司 2,925,880.09 100. 2,925,880.0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 2,910,000.00 100 2,91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装鞋业公司 2,689,973.72 100 2,689,973.72 长期挂账或催
中华桦甸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640,000.00 100 2,640,000.00 要无果,预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 2,162,801.66 100 2,162,801.66 不能收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机
械设备公司 1,502,450.67 100 1,502,450.6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 1,443,479.79 100 1,443,479.79

48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开发区市政维护处 1,302,605.26 100 1,302,605.26
开发区物贸公司 1,261,654.70 100 1,261,654.7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公司 1,154,200.00 100 1,154,200.00
其他项目(112项) 13,762,524.42 100 13,762,524.42
合计 33,755,570.31 33,755,570.31

( 2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742,672.05 元;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6,049,158.14 65,650,574.96
BT建设期利息 28,429,826.62 20,704,177.61
备用金 4,970,047.85 4,270,630.39
保证金 5,023,288.00 7,718,288.00
代扣代缴 2,418,289.88 66,177.98
BT回购利息 495,699.10
其他 1,741,217.08 1,448,897.57
合计 129,127,526.67 99,858,746.51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
收款年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修建
往来款 34,566,993.07 1至2年 26.77 2,532,314.56
公司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
设公司
BT建设期
利息
12,018,214.68 1至4年 9.31 1,195,367.49
长春得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BT建设期
利息
9,373,866.60 1至4年 7.26 1,029,281.2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
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BT建设期利
息、BT回购款

7,533,444.44
1至4年 5.83
895,316.91
深圳市雅德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 7,000,000.00 5年以上 5.42 2,100,000.00
合计 70,492,518.79 54.59 7,752,280.16

注:截至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收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修建公司的往来款项。

49

7 、存货

( 1 )存货分类

(1)存货分类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14,451.30 2,114,451.30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40,629,198.28 40,629,198.28
开发产品 879,106,913.51 879,106,913.51
开发成本 1,125,091,309.72 1,125,091,309.72
合计 2,046,941,872.81 2,046,941,872.81

(续)

(续)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67,170.86 2,367,170.86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47,383,885.21 47,383,885.21
开发产品 483,101,449.65 483,101,449.65
开发成本 1,793,597,439.19 1,793,597,439.19
合计 2,326,449,944.91 2,326,449,944.91

( 2 )开发成本明细情况

预计竣工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年初数 年末数
时间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
项目
2012.9 2014.10 54,959万元 276,287,615.14
六合一方房地产开 2011.9 2017.12 264,666.09万元 1,517,309,824.05 1,125,091,309.72
发项目
合计 1,793,597,439.19 1,125,091,309.72

( 3 )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
2014年 512,070,176.40 425,515,275.68 86,554,900.72
项目
六合一方A区一期 2013年 483,101,449.65
6,229,871.37
149,244,880.40 340,086,440.62
六合一方B区一期 2014年 501,012,428.86 48,546,856.69 452,465,572.17
合计 483,101,449.65 1,019,312,476.63 623,307,012.77 879,106,913.51

( 4 )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38,823,513.08 元。

50

( 5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40,629,198.28
累计已确认毛利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40,629,198.28

( 6 )经减值测试,期末未发现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情况。

( 7 )存货其他说明:

①六合一方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建设。项目待开发土地五宗,宗地总面积 433,062 平方米。宗地集中分布在长春经济 技术开发区长石公路以南,合肥路以西,即位于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长石 公路及环城高速公路,已全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六合一方项目规模,公司拟分四期进行开发, 5-6 年的时间开发完毕。正在进 行的 “ 六合一方 ”(A 区、 B 区、 E 区 ) 开发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264,666.09 万元,建筑面 积 602,626.07 平方米,规划总用地 264,622 平方米。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 区一期、 B 区一期等建筑单体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D 地块会馆(售楼中心)已经完工; A 区一期、 B 区一期、 E 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目前 正在进行可售商品房销售工作。

② 2012 年 7 月 13 日,集团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公司中标“兴隆山老 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即兴隆山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2 年 11 月 5 日与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保障中心”),签署了《兴 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项目回购协议书》。项目共规划有 A 、 B 两区, 21 栋单体建 筑,已经于 2014 年 10 月施工完成。 2014 年 12 月,住房保障中心对拆迁安置房屋、 幼儿园等配套设施进行了回购,回购价格依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 分所出具了大信吉专审字【 2014 】第 00117 号《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项目回购 价计算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双方一致同意。期末结余的开发产品为住房保障中心暂 不回购的 B1 栋楼和不在回购范围内的商铺等。

51

8 、其他流动资产

8、其他流 动资产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抵账转入房产 1,822,290.00
预缴税金 32,896,994.68 28,546,341.56
合计 32,896,994.68 30,368,631.56

注: 1 、子公司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与北京亚胜置业 有限公司、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4% 的股 权转让给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 1,960,000 元。转让价款支付方 式: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方庄南路 2 号亚胜铂第公馆 B2611 号房屋面积 63.94 平方米,价值 1,822,290 元的房产转让给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剩余 137,710 元以现金支付,该房产一直未能取得产权证明。

2014 年 6 月 6 日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与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 于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北京亚胜 置业有限公司以 185 万元对价收回亚胜铂第公馆 B2611 号房产。

注 2 、预缴税费主要是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缴的营业税、所得 税等税费。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注:本公司原持有对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8% 股权,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后,期初调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 年 2 月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根据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长春分 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 2013 】第 101 号评估报告,以 2,133,700.00 元将其转让给中 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取得投资收益 133,700.00 元。

52

10 、长期应收款

(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年末余额 折现率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区间
玉米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 1,025,130,435.85 1,025,130,435.85
BT业务 176,526,449.62 176,526,449.62
其中:BT业务-回购期项目 31,041,200.23 31,041,200.23
BT业务-建设期项目 145,485,249.39 145,485,249.39
合计 1,201,656,885.47 1,201,656,885.47

(续)

(续)
年初余额 折现率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区间
玉米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 1,184,133,615.85 1,184,133,615.85
BT业务 185,898,412.06 185,898,412.06
其中:BT业务-回购期项目 8,248,392.67 8,248,392.67
BT业务-建设期项目 177,650,019.39 177,650,019.39
合计 1,370,032,027.91 1,370,032,027.91

( 2 )长期应收款的说明:

(2)长期应收款的说明: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注1) 1,025,130,435.85 1,184,133,615.85
五号变电站项目(注2) 4,305,493.19 8,248,392.67
道路路灯项目(注3) 45,488,115.18 45,837,538.00
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注4) 86,120,906.39 86,120,906.39
世纪大街的大中修项目(注5) 40,611,934.86 45,691,575.00
合计 1,201,656,885.47 1,370,032,027.91

1 :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

200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 管委会”)签订了《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就目标地块 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土地进行一级土地开发。

2008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 区管委会”)签订《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

53

议》,双方约定进行土地置换,将原定位于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的土地置换为长春 市玉米工业园(兴隆山镇)、总面积 2,232,10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办公用 地、商业用地的 17 块宗地(以下简称目标土地)委托给本公司进行一级开发,开发 期限为 8 年。

2010 年 6 月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 议》,明确本公司已经支付目标土地出让净收益人民币 111,607.83 万元,并为了推进土 地开发进程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前期开发费用 35,697.55 万元。累计支付开发区管委会 147,305.38 万元,经协商双方确认年投资净收益率 6% (营业税另行计算)。

2012 年 4 月 5 日根据《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投资 ( 部分 ) 终止决算协议》、《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 < 补充协议 >(2) 》,对目标 土地中用于棚户区改造规划中医院、消防、学校、公园、回迁楼等设施建设的 85 万平 方米土地,对本公司投资数额核算和预期投资收益补偿数额确定的决算规则 , 进行终止 性结算, 2012 年度返还本公司投资款 42,500.85 万元、预期投资收益补偿款 9,987.7 万元。

2012 年 3 月土地收储中心收回目标土地中的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兴 隆山原陶瓷厂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2 年 9 月此地块部分宗地招拍挂出售。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管委会签订《关于兴隆山镇一级土地开发陶瓷厂地块结算付款协 议》,约定按管委会与市财政对该地块出让财政清算结果,返还本公司一级土地开发投 资款及预期收益 11,067.80 万元。

2014 年 12 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长春兴隆山 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投资(部分)达成终止决算协议》,对《关于长春兴隆山镇 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 < 补充协议 >2 》中所述目标土地中用于行政办公、公共绿地等 项目建设的 31.8 万平方米土地进行终止结算。 2014 年度返还本公司投资款 159,003,180.00 元,预期投资收益补偿款 63,601,272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兴隆山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总面积 223.21 万平方米,终 止性结算 116.8 万平方米,招拍挂结算 6.84 万平方米,结余 99.56 万平方米;本公司 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相关结余包括:支付给管委会的预期土地收益 497,840,435.49 元,前期收储成本 174,545,456.67 元,前期开发费 352,744,543.69 元,合计余额 1,025,130,435.85 元。

2 :五号变电站项目

BT 业务 - 回购期项目,根据约定,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每年向本公司等额支 付资金 471 万元, 2015 年本公司将向其移交该项目。

54

3 :道路路灯项目

BT 业务 - 建设期及回购期项目,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承建。根据与长春得赛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部 分项目变更及终止后,合同子项目共计 35 项,合同总额调整为 7,602.60 万元。实际 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委托造价事务所审定为准。 2014 年度得赛兴隆丙三街工程子项 目已经进入回购期。

4 :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

BT 业务 - 建设期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根据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约定,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 购期限为 5 年,部分项目变更后,合同子项目共计 6 项,合同总额为 10,660.00 万元, 实际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委托造价事务所审定为准。

5 :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项目

BT 业务 - 建设期及回购期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承建。根据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签署的合同约 定,项目建设期自 2011 年开始,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预算总投资 4,555.00 万元, 2014 年度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四项工程项目已经进入 BT 回购期。

BT 业务具体情况详见详见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3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收款未发现减值迹象。

11 、投资性房地产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27,635,122.47 8,794,902.57 136,430,025.04
2、本年增加金额 43,989,182.89 43,989,182.89
(1)外购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43,989,182.89 43,989,182.8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55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1)处置
(2)其他转出
4、年末余额 171,624,305.36 8,794,902.57 180,419,207.9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22,176,873.19 1,305,250.79 23,482,123.98
2、本年增加金额 3,989,274.93 186,464.40 4,175,739.33
(1)计提或摊销 3,989,274.93 186,464.40 4,175,739.33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年末余额 26,166,148.12 1,491,715.19 27,657,863.3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45,458,157.24 7,303,187.38 152,761,344.62
2、年初账面价值 105,458,249.28 7,489,651.78 112,947,901.0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及原因

项目 账面原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大陆汽车电子厂房 81,774,902.57 已经完成区、市规划局的两级验收,取得《竣工规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楼 9,838,985.14 划合格通知书》,正在办理《结算备案书》
工程实体验收已经过质监站验收完毕,工程竣工验
大陆汽车电子厂房二期 43,989,182.89
收备案资料基本准备齐全,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及工
程结算。
合计 135,603,070.60

注 1 :本期新增的投资性房地产为租赁给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的二期厂

房,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详见附注六、 13 。

56

注 2 :大陆汽车电子厂房,面积 31,333 平方米;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楼面积 4,800 平方米。大陆汽车电子厂房二期,面积 8,290 平方米。上述房产坐落于同一宗地,均 为本集团租赁给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的厂房,产权证明尚未取得。

12 、固定资产

(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67,345,879.38 11,937,517.46 18,719,986.41
3,257,536.00
101,260,919.25
2、本年增加金额 38,683.00
255,836.00

268,264.00
562,783.00
(1)购置 38,683.00
255,836.00

268,264.00
562,783.0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245,400.00
213,764.00
459,164.00
(1)处置或报废 245,400.00
213,764.00
459,164.00
4、年末余额 67,345,879.38 11,976,200.46 18,730,422.41
3,312,036.00
101,364,538.25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24,291,196.04 7,163,594.07 11,255,153.29
2,149,394.78
44,859,338.18
2、本年增加金额 1,599,975.16 528,328.86 1,470,490.08
328,711.83
3,927,505.93
(1)计提 1,599,975.16 528,328.86 1,470,490.08
328,711.83
3,927,505.93
3、本年减少金额 236,615.35
206,316.85
442,932.20
(1)处置或报废 236,615.35
206,316.85
442,932.20
4、年末余额 25,891,171.20 7,691,922.93 12,489,028.02
2,271,789.76
48,343,911.9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1,351,785.19 38,114.33 1,389,899.52
2、本年增加金额 43,675.81 43,675.81
(1)计提 43,675.81 43,675.81
3、本年减少金额 38,114.33 38,114.33
(1)处置或报废 38,114.33 38,114.33
4、年末余额 1,351,785.19
43,675.81
1,395,461.00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41,454,708.18 2,932,492.34 6,197,718.58
1,040,246.24
51,625,165.34
2、年初账面价值 43,054,683.34 3,422,138.20 7,464,833.12
1,070,026.89
55,011,681.55

57

( 2 )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工程建设分公司车库 80,000.00
浦东路办公楼为联建开发形成,天一房屋为抵
工程建设分公司浦东路房屋 2,322,096.91 账资产转入,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工程建设分公司天一房屋 1,400,000.00
合计 3,802,096.91

13 、在建工程

( 1 )在建工程情况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大陆汽车电子一
40,827,212.96
40,827,212.96
厂二期工程
合计 40,827,212.96
40,827,212.9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金额
本年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本年其他减少
金额
年末余额
大陆汽车电
子一厂二期 48,890,400.00 40,827,212.96 3,094,813.06
43,922,026.02
工程
合计 48,890,400.00 40,827,212.96 3,094,813.06
43,922,026.02
(续)
工程名称 工程累计投入
占预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年利
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
本化率(%)
资金来源
大陆汽车电子
89.84%
100%
自筹
一厂二期工程
合计 89.84%
100%

注: 2013 年 3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经开集团大陆汽车 电子一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议案,将扩建位于武汉路 1981 号的标准工业厂房。 2014 年 1 月二期工程完工,扩建厂房建筑面积 8,134.75 平方米,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已 租赁给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公司正 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58

14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4,025,191.25 224,081.23 4,249,272.48
2、本年增加金额 16,650.00 16,650.00
(1)购置 16,650.00 16,65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 4,025,191.25 240,731.23 4,265,922.48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1,364,842.60 84,327.63 1,449,170.23
2、本年增加金额 97,708.24 41,405.08 139,113.32
(1)计提 97,708.24 41,405.08 139,113.32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 1,462,550.84 125,732.71 1,588,283.55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4、年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2,562,640.41 114,998.52 2,677,638.93
2、年初账面价值 2,660,348.65 139,753.60 2,800,102.25

( 2 )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59

15 、商誉

( 1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成商誉的事项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企业合并
形成的
其他 本年减少
处置
其他
本年减少
处置
其他
年末余额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63,197.76 1,163,197.76
合计 1,163,197.76 1,163,197.76

(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计提
其他
本年增加
计提
其他
本年减少
处置
其他
本年减少
处置
其他
年末余额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1,163,197.76 1,163,197.76
合计 1,163,197.76 1,163,197.76

注: 2007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长 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受让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本公司实际支付 19,928,000.00 元高于购买日调整后净资产公允价 - 18,764,802.24 元的差额 1,163,197.76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 规定确认为商誉。经减值测试, 2012 年度确认减值准备 1,163,197.76 元。商誉的减值 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

16 、长期待摊费用

16、长期待摊 费用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年末数
西门子园区道路工程 1,227,455.81 420,842.04
806,613.77
合计 1,227,455.81 420,842.04
806,613.77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7,070,746.30 9,267,686.57 32,354,033.74 8,088,508.4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37,070,746.30 9,267,686.57 32,354,033.74 8,088,508.42

60

( 2 )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资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资产评估增值 28,787,609.32 7,196,902.33
30,543,960.20
7,635,990.05
合计 28,787,609.32 7,196,902.33
30,543,960.20
7,635,990.05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减值准备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39,628,324.16 33,706,987.00
可抵扣亏损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67,554,253.94 73,187,419.40
应付职工薪酬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15,586,428.56 11,942,853.48
合计 122,769,006.66 118,837,259.88

注:因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不包含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暂时性差异;公司所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这部分的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备注
2014 7,523,447.65
2015 1,812,697.93 8,382,842.15
2016 3,178,937.37 5,634,269.85
2017 32,087,386.24 35,523,086.30
2018 8,929,947.08 16,123,773.45
2019 21,545,285.32
合计 67,554,253.94 73,187,419.40

61

18 、短期借款

(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330,000,000.00 395,000,000.00
保证借款 135,000,000.00
信用借款 40,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00 570,000,000.00

注:以上抵押借款主要由本集团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存货作为抵押,抵押借款 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六、 45 。

( 2 ) 本集团本年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上述余额中,无从本公司 关联方取得的短期借款。

19 、应付票据

19、应 付票据
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14,000,000.00
合计 14,000,000.00

20 、应付账款

( 1 )应付账款列示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 461,870,524.96 296,278,797.63
应付材料费 121,401,506.20 124,251,520.49
应付机械费 11,413,657.32 12,223,669.05
应付劳务费 540,456.00 1,240.00
其他小额款项 3,271,345.31 3,159,320.31
合计 598,497,489.79 435,914,547.4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8,278,897.35 工程暂未全部结算
吉林东奥工程有限公司 24,770,791.55 工程暂未全部结算
长春市盛荣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9,674,342.00 工程暂未全部结算

62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吉林省新兴人防设计有限公司 9,550,000.00 工程暂未全部结算
合计 92,274,030.90

21 、预收款项

( 1 )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购房款 300,398,067.40 311,274,867.70
BT业务 51,717,933.16 55,192,758.36
工程款 1,503,848.00 4,339,432.00
物业费 809,031.44 1,827,437.34
租金 669,313.80 550,714.05
合计 355,098,193.80 373,185,209.45

( 2 )预收款中,预收房款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竣工时间 预售比例
六合一方A区 218,705,675.70 152,899,115.95 2013年 70%
六合一方B区 17,870,647.00 29,365,200.05 2014年 12.55%
六合一方E区 52,405,000.00 69,831,639.50 2015年 24.96%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项目
-不回购部分
22,293,545.00 44,430,661.90 2014年 20.69%
六合车位 3,871,450.00 2014年 2.8%
合计 311,274,867.70 300,398,067.40

注:预售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满足销售条件的房产,以签订售房合同房产确定预售 比例。

( 3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BT业务 49,968,216.96 未达确认条件的BT项目工程款
购房款 162,922,730.95 未达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房款
合计 212,890,947.91

注: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 213,032,088.91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3,896,769.00 元),主要为预收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收 的房款以及集团本部预收的 BT 项目工程款,鉴于项目尚未完成,该款项暂未结清。

63

22 、应付职工薪酬

(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1,685,495.53 55,462,382.16 51,633,849.97 15,514,027.7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50,892.81 5,713,406.86 5,895,223.90 69,075.77
三、辞退福利 198,996.00 198,996.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12,135,384.34 61,175,789.02 57,529,073.87 15,782,099.49

( 2 )短期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369,830.25 47,784,925.89 43,724,863.09 14,429,893.05
2、职工福利费 21,753.39 1,787,475.75 1,809,229.14 0
3、社会保险费 3,473.50 2,231,714.86 2,234,099.81 1,088.55
其中:医疗保险费 3,473.50 1,967,387.48 1,969,772.43 1,088.55
工伤保险费 134,282.84 134,282.84 0
生育保险费 130,044.54 130,044.54 0
4、住房公积金 126,492.50 2,738,563.00 2,837,570.00 27,485.5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63,945.89 866,921.66 975,306.93 1,055,560.62
6、短期带薪缺勤 0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0
8、其他 52,781.00 52,781.00 0
合计 11,685,495.53 55,462,382.16 51,633,849.97 15,514,027.7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33,311.29 5,087,814.37 5,252,049.89 69,075.77
2、失业保险费 17,581.52 625,592.49 643,174.01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50,892.81 5,713,406.86 5,895,223.90 69,075.77

注: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 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 20% 、 2% 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 存费用外,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的成本。

64

23 、应交税费

23、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值税
营业税 32,984,586.41 7,857,018.98
房产税 153,241.80 189,864.27
企业所得税 11,206,455.49 15,760,341.17
个人所得税 85,348.45 389,877.70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941,018.42 628,980.39
土地使用税 25,508.00 38,422.00
合计 48,396,158.57 24,864,504.51

24 、应付利息

24、应付利息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370,256.94 1,781,452.44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92,500.00 977,666.66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762,756.94 2,759,119.10

25 、其他应付款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往来款 22,967,974.84 22,601,754.37
保证金及抵押金 2,669,361.13 3,430,961.13
前期费 3,798,179.72 5,470,672.72
代收代缴 2,031,939.83 5,756,591.74
待退房款 3,499,995.57 8,843,181.64
其他 1,033,059.37 1,954,971.90
合计 36,000,510.46 48,058,133.50

65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未付退房款 2,801,691.00 六合一方房地产项目未付退房款
乐东一期、二期等项目结算手续费 3,798,179.72 房地产分公司前期项目未办理结算手续费挂账
集资楼费用 3,490,287.96 工程未结算
合计 10,090,158.68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7) 126,000,000.00 620,0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126,000,000.00 62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26,000,000.00 40,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100,000,000.00 580,000,000.00
合计 126,000,000.00 620,000,000.00

( 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率区间详见附注六、 27 ( 2 )长期借款利率区间。

27 、长期借款

( 1 )长期借款分类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质押借款(注A) 26,000,000.00 66,000,000.00
抵押借款(注B) 5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注:C) 150,000,000.00 78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26) 126,000,000.00 62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0 226,000,000.00

66

注:长期借款的分类说明:

A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期借款 2,600 万元

由本公司的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5,086.25 万股国有股质押担保, 2010 年 6 月 29 日为本公司的贷款办理了质押登记手 续。期末 2,600 万元根据剩余还款时间,已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详 见附注六、 26 。

B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期借款 5,000 万元

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省分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贷款采 用抵押担保方式,由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长国用( 2013 )第 071004556 号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抵押面积 29,624 平方米,价值 10,605 万元。

C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期借款 15,000 万元

集团本部于2012 年10 月26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 限2012 年10 月30 日至2024 年10 月29 日,其中10,000 万元根据剩余还款时间,已 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详见附注六、26。

借款采用的担保方式为: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公司第二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 长春经开开发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及其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 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腾空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本公司与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全部收益为本项目提供质押 担保。

( 2 )长期借款利率区间

以上质押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2013 年:基准利率);抵押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 浮40%(2013 年:基准利率上浮40%);质押、抵押、保证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2.4% (2013 年:基准利率上浮12.4%)。

28 、预计负债

28、预计 负债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488,512.50 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计诉讼利息
产品质量保证
合计 488,512.50

注:关于预计负债详细情况的披露详见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67

29 、股本

29、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年末余额
股份总数
465,032,880.00
465,032,880.00
30、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资本溢价 956,408,288.23 956,408,288.23
其他资本公积 22,116,881.45 24,128.63 22,141,010.08
合计 978,525,169.68 24,128.63 978,549,298.31

注:资本公积变化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 公司增加投资所致,详见附注八、 2 。

31 、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6,855,235.75
196,855,235.75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96,855,235.75
196,855,235.75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 上年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769,408,537.49 768,914,926.82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769,408,537.49 768,914,926.82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38,280.60 8,128,646.8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4,707.4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2,436,772.31 4,650,328.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776,210,045.78 769,408,537.49

68

3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91,238,489.95 818,246,741.11 663,523,668.93 524,377,558.48
其他业务
合计 991,238,489.95 818,246,741.11 663,523,668.93 524,377,558.48

(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年发生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施工收入 189,231,020.48 160,756,961.35 103,807,683.96 100,279,994.36
安装收入 39,779,013.00 23,412,674.58 39,387,846.20 21,827,520.88
受托一级土地开发 225,978,635.36 160,603,913.00
物业服务 21,718,219.38 13,532,425.74 20,689,002.52 10,186,557.17
租赁收入 22,174,948.53 6,020,541.29 13,754,679.49 4,542,936.07
商品房销售 257,738,744.75 210,275,256.12 259,905,821.40 226,936,637.00
棚户区改造房屋销售 460,596,543.81 404,248,882.03
合计 991,238,489.95 818,246,741.11 663,523,668.93 524,377,558.48

( 3 )本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中金额前五大项目的汇总金额为 212,667,326.03 元,占本期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21.45 % 。

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45,510,627.70 32,567,143.4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85,716.41 2,279,700.06
教育费附加 1,368,919.74 977,014.21
地方教育费附加 877,950.29 669,203.33
房产税 2,494,033.51 1,568,437.74
合计 53,437,247.65 38,061,498.79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69

35 、销售费用

35、销售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合同备案费 50,000.00 370,000.00
采暖费 3,776,039.00 4,091,846.32
行政费用 27,778.83 170,112.00
营销推广费 5,200,044.46 2,173,047.00
销售代理费用及佣金 1,408,958.00 1,521,676.00
其他 148,100.00 105,587.59
合计 10,610,920.29 8,432,268.91
36、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折旧及摊销 3,799,398.23 3,941,141.19
职工薪酬 28,676,591.20 28,080,891.17
社保及房改基金 8,157,180.27 8,797,593.75
税费 4,617,332.41 4,383,338.01
办公费 1,027,487.98 2,479,930.87
中介机构费 2,942,257.56 7,247,181.07
业务招待费 471,384.50 1,124,668.00
车辆费用及保险 1,067,608.08 622,549.49
差旅费 186,843.35 349,699.05
燃料费 922,677.00 939,872.00
采暧费 457,819.71 509,282.95
修理费 191,698.22 743,848.70
水电费 253,385.93 261,186.04
低值易耗品 129,165.90 189,831.50
其他 843,351.08 1,717,976.07
合计 53,744,181.42 61,388,989.86

70

37 、财务费用

37、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74,241,788.92 102,893,225.32
减:利息收入 8,803,568.40 22,964,589.03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其他 17,864,689.47 1,693,855.27
合计 83,302,909.99 81,622,491.56
38、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15,639,651.93 16,524,094.44
存货跌价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385.00 1,823.52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计 15,647,036.93 16,525,917.96
39、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3,7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
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1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BT项目产生的投资收益 3,145,961.02 1,040,844.76
其他 60,039,600.77 23,965,033.20
合计 63,319,261.79 25,005,877.96

注:本期投资收益其他项,主要是兴隆山一级土地委托开发项目中 31.8 万平方米 土地终止结算,取得的扣除相应税款后预期投资收益补偿,详见附注六、 9 。

40 、营业外收入

40、营业外 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516.00 13,566,118.93
1,516.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516.00 620,503.59
1,516.0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945,615.34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注3) 51,000,000.00
资金占用补偿(注1) 511,333.32 2,556,666.67
511,333.32
其他(注2) 93,291.50 988,250.00
93,291.50
合计 606,140.82 68,111,035.60
606,140.82

注 1 :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欠付本集团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一直未及时结清,挂账时间较长。为此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补偿, 2014 年度共收到补偿款 511,333.32 元。

注 2 :其他项目较上年减少 894,958.50 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费 980,000.00 元, 而本年度无此项目发生。

注 3 :上年度本公司收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 2013 年度资金成本 专项财政补贴 51,000,000 元,本年度无此项目发生。

72

41 、营业外支出

41、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5,543.74 24,147.02
-15,543.7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5,543.74 24,147.02
-15,543.7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支出
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2,378,574.83 52,684.69
-2,378,574.83
合计 2,394,118.57 76,831.71
-2,394,118.57

42 、所得税费用

( 1 )所得税费用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174,867.51
15,795,581.2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18,265.87
2,223,557.09
合计
8,556,601.64
18,019,138.3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780,736.6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445,184.1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658,051.7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893,914.3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019,829.7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579,281.19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所得税费用 8,556,601.64

73

4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与有关单位往来款项 1,699,334.56 4,412,950.18
利息收入 1,036,871.80 13,593,369.90
代收水费、电费、电话费等 5,749,433.03 7,430,770.76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 731,026.82 1,613,059.28
其他 846,206.16 323,319.93
合计 10,062,872.37 27,373,470.05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与有关单位往来款项 31,326,995.60 39,001,261.39
水电 5,785,015.39 7,248,252.19
营销推广费及营销代理费 7,037,173.00 3,831,709.00
审计咨询费 2,588,069.23 5,325,597.74
办公费 1,109,989.81 2,396,443.22
业务招待费 454,534.00 1,089,437.00
职工借出的备用金 400,292.00 2,540,403.66
差旅费 169,031.20 343,949.34
修理费 418,111.72 772,661.00
物业维修基金 5,123,172.95
冻结资金及保证金 5,316,045.40
其他 6,360,713.00 5,156,612.62
合计 66,089,143.30 67,706,327.16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收到拆迁款资金占用利息 3,458,147.25
合计 3,458,147.25

( 4 )本公司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

(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资金占用补偿 511,333.32 2,556,666.67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 51,000,000.00
收回保证金 5,650,000.00
合计 6,161,333.32 53,556,666.67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支付担保费及保证金 9,025,000.00
贷款咨询费 14,919,499.02 2,320,333.57
合计 14,919,499.02 11,345,333.57

4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224,134.96 8,135,886.8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647,034.93 16,422,572.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191,686.46 7,041,688.56
无形资产摊销 139,113.32 429,485.2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0,842.04 420,842.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12,756.01 -13,566,118.9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43.60 24,147.0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0,736,286.27 101,210,963.5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3,319,261.79 -25,005,877.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79,178.15 2,783,74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39,087.72 -560,185.2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9,508,072.10 -242,169,313.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8,765,731.93 -105,096,483.0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7,985,869.05 146,271,193.94
其他 -5,316,04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845,546.55 -103,657,457.16

75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1,068,080.15 377,399,048.1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77,399,048.17 350,604,533.2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6,330,968.02 26,794,514.88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现金 111,068,080.15 377,399,048.17
其中:库存现金 21,082.35 10,382.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1,046,997.80 347,388,665.8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30,000,0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068,080.15 377,399,048.1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
等价物

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

物。

76

45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45、所有权或使用权 受限制的资产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075,883.37 涉诉冻结
货币资金 240,162.03 商品房贷款保证金
存货 552,000,000.00 抵押
固定资产 56,754,726.94 抵押
无形资产 3,345,949.69 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26,911,407.86 抵押
合计 644,328,129.89

注: 1 、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银行资金 5,075,883.37 元。详见附注六、十一诺及或有事项。

2 、存货受限情况

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中的土地使用权为集团本 部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 a )以账面价值 33,700 万元的土地为集团本部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的借款 15,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产权证号为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57 号,面积 90,116 平方米;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58 号,面积 15,903 平方米;抵押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

( b )以账面价值 215,000,000.00 元的土地为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在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兴社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抵 押担保,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59 号,面积 53,059 平方米, 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60 号( D 地块),面积 9,363 平方米,抵押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26 日到 2016 年 6 月 25 日;为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向长春发展农业商业银行借款 4,500 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59 号,面积 53,059 平方米,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60 号( D 地块),面积 9,363 平方米,抵押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为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长春发展农 业商业银行借款 4,500 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长国用( 2010 ) 第 071010759 号,面积 53,059 平方米,长国用( 2010 )第 071010760 号( D 地块), 面积 9,363 平方米,抵押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5 日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

77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受限情况

( a )集团本部及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自有开发大厦部分 房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集团本部在长春 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借款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集团本部抵押房产证号为长房权字第 4090002634 号,面积 10,895.69 平方米, 账面价值 39,448,824.90 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长经开国用( 2005 )第 0000174 号, 面积 5,305.76 平方米,账面价值 1,166,511.73 元;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抵 押房产证号为长权字 4030001139 号,面积 8,242.67 平方米,抵押土地证号为长国用 ( 2007 )第 071004451 号,面积 4,014 平方米,土地和房屋账面价值共计 31,467,969.90 元,抵押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到 2016 年 1 月 23 日。

( b )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办公 楼、昆山路车库、土地使用权为其在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环路分社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房产证号为长房权字第 4090003159 号,面积 5,431.98 平方米,账面价值 11,491,565.00 元;长房权字第 4090003171 ,面积 1,069.33 平方米,账面价值 1,257,775.00 元。抵押土地证号为长经开国用( 2002 )第 0000147 号,面积 11,408.8 平方米,账面价值 2,179,437.96 元。抵押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到 2016 年 1 月 23 日。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无合并范围变更。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
出口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自
由大路5188号
进出口贸易 99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
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自
由大路5188号
基础设施 99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昆
山路1451号
安装工程 99.73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深
圳街3号
建筑施工 99.77 设立或投资

78

主要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安装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秦
皇岛路1号
管道建筑安
99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浦
东路25号
生产销售 100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自
由大路100号

工程施工
100 设立或投资
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自
由大路5188号
物业管理 100 设立或投资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长春 长春市自由大
路5188号
房地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深
圳街3号
房地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昆
山路15号
装饰装潢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长春 经济开发区自
由大路5188号
物业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
本年向少数
东的持 本年归属于少数 年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股东分派的
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元) 权益余额(元)
股利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1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 1
-14.86
83,181.4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0.27
2,734.49
106,159.7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23
-10,340.24
24,965.2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
-6,525.03
-48,891.96
合计 -14,145.64 165,414.43

(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非流动 非流动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资产 负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
出口有限公司
3.01 1.00 4.01 2,493.07 2,493.07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
限公司
9,738.27 112.90 9,851.17 9,019.36 9,019.3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19,468.56 1,530.03 20,998.59 16,911.59 16,911.59

79

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非流动 非流动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资产 负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19,100.46 288.56 19,389.02 17,005.93 17,005.9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安装有限公司
1,678.94 31.40 1,710.34 2,199.25 2,199.25

(续)

(续)
年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非流动 非流动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资产 负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
出口有限公司
3.01 1.00 4.01 2,493.07 2,493.07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
限公司
18,948.05 138.10 19,086.15 18,254.19 18,254.1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15,799.19 1,485.37 17,284.56 14,798.84 14,798.8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17,765.33 305.87 18,071.20 15,238.54 15,238.5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安装有限公司
1,734.50 41.32 1,775.82 2,199.49 2,199.49
(续)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综合 综合
子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收益
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
总额 总额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
出口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
限公司
-0.15
-18,342.92
-36.01
10,685.1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4,174.21 101.28
-1,163.71 3,938.78 345.38 119.4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30.54 -449.58 1,265.93 5,801.73 -21.56
-4,013.7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安装有限公司
-65.25 -56.52 -69.68 -142.04

80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500 万元,增资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 万元,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99.47% 增加至 99.73% 。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15,0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5,0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14,975,871.37
差额 24,128.63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24,128.63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内容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短 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 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 的范围之内。

2 、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多种经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 风险对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 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集团所面临 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 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81

(1)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 (详见本附注六、18 及附注六、26 至附注六、27)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通过维持适当 的浮动利率以管理利息成本。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集团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合 计5.56 亿元,其中浮动利率借款3.76 亿元。

(2)信用风险

2014 年12 月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 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 保。

本集团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除附注六、12(2)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 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已在附注六、12(2)中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资产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 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 较低的信用风险。本集团采取限额存放和密切监控银行账户余额的变动等方式,规避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已经形成了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售房款方面,由于本集团通常 在转移房屋产权时已从购买人处取得全部款项,因此信用风险较小。建筑施工方面, 通过严格审查客户信用,严格执行应收款催收程序,降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以及代垫款等项目,本集团根据相关业务的发 展需要对该类款项实施管理,确保款项收回的及时性。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 控,以满足本集团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 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2014 年12 月31 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 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7 亿元。

本集团通过执行资金预算管理,监控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资金流动性要求,定 期检查当前和预期的资金流动性需求,以确保集团维持充裕的资金储备,同时与金融 机构开展授信合作,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额度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长短期 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

82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本公司的母 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公司的持股 司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开发建设 10,000万 21.88 21.88
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区自由大路5188号
  •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八、 1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长春正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长春志诚建材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长春恒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8.44%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4 、关联方交易情况

(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广告费 6,000.00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提供物业服务 1,224,860.25 2,838,150.50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劳务 2,331,280.41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劳务 320,000.00 1,395,000.00

83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劳务 35,232,745.65 1,850,998.29
长春正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劳务 1,853,084.60 148,000.00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与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回迁楼二期室外工程合同》,协议价款为 12,167,766.00 - 元。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就此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4 035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工程尚处施工前期阶段。

( 2 )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750.00 2013年8月14日 2014年4月28日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2,600.00 2005年8月29日2015年8月28日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 30,000.00 2012年3月21日2014年3月20日
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 20,000.00 2012年5月31日2014年5月30日
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 15,000.00 2012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29日
集团有限公司

注:① 2005 年度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其持有的本公司 3,912.50 万股国有股(质押合同是 7,137.00 万股)为本公司的 18,600.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已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办理质押手续, 2011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东质押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3,912.50 万股变 更为 5,086.25 万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担保事项尚未解除,担保贷款余额 2,600 万元。

②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注六、 27 。

84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1 )应收项目

(1)应收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长春正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3,422,084.38 377,395.00 2,062,907.78 206,290.78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33,600.00 66,680.00 709,568.58 35,478.43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465,000.00 46,500.00 1,395,000.00 69,750.00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189,185.54 1,060,615.32 1,850,998.29 92,549.91
合计 26,409,869.92 1,551,190.32 6,018,474.65 404,069.12

( 2 )应付项目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预收款项: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31,707.00
长春志诚建材有限公司 115,400.00 115,400.00
合计 1,347,107.00 115,400.00
其他应付款: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227,088.00 21,088.00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594.46
合计 307,682.46 21,088.00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 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014 年 8 月 5 日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六合一方项目一期第三标段 总承包合同》与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 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节点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合房地产公司按付款 进度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对此,公司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 法律顾问分析意见。意见中记载六合房地产公司实际应支付利息约为 39.08 万元。对 此,本公司据实际情况预计利息 48.85 万元。此外,原告的诉求及工程质量均不符合

85

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六合房地产公司已就质量不合格问题提出反诉。虽 然目前还无法确认法律诉讼的结果,但管理层相信任何因此导致的负债不会对本集团 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 日 期间内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 30,632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其中一笔贷款 9,980 万元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担保额度变更为 7,980 万元,担保期限变更为 2012 年 9 月 5 日至 2015 年 9 月 4 日, 2013 年 9 月借款中的 20,652 万元到期,已经解除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为 7,980 万元。被担保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 已采取反担保措施。

② 2013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发行的 50,000 万元信托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自主 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2013 年 8 月 14 日国资集团已经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了《其他应收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收到信托计划投资 37,750 万 元, 2014 年 4 月 28 日,国资集团已经将信托投资全部还清。本公司为此项信托产品 担保已经解除。

③经本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 的额度为 5,000 万元,期限为 34 个月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④经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3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集团本 部为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申请的额度为 25,000 万元,期限为两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此信贷业务暂未发生,未提供实际担保。

综上所述,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980 万元 , 对 子公司担保 5,000 万元。

3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 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

86

人所购住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 执管之日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344.80 万元。 该事项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 )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465,032,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05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2,771,595.96 元(含税)。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 )其他日后事项

2015 年 2 月 6 日集团本部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取得流动资金 借款 4,9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由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由集团本部以对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处现 有的及未来 5 年内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反担保。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情况

200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和长春东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皇实业公司)签定股权 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所属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 各 1% 的股权转让给东皇实业公司。但东皇实业公司迟迟未规范履行合同,未配合办理 该五家子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事宜。截至 2009 年 9 月 22 日东皇实业公司变更为个人 企业,前述股权变更登记事项仍未完成。为规范这五家子公司的股权管理事宜,长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受让了上述股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外的四家子公司均已办 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开发区国资委购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 业管理处 100% 的股权及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 2015 年 3 月 18 日,已经办理完成工 商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 BT 业务情况

2011 年 2 月 15 日本公司就道路路灯项目、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世纪大 街的大中修等项目分别与长春得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

87

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签订《工程项目投资建 设与移交合同》,以下为三个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的说明:

( 1 )道路路灯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承建。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市政道路路灯 43 个子项目的建设,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

依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南阳沟水系建设项目移交补充协议》,将原属于本项目 的南阳沟水系建设子项目移交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保税区道路、 围网、卡口项目(详见六、长期应收款( 2 )注 3 )。

2013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长春经开建设发展局《关于新兴产业园雨水工程等七 项工程 BT 项目终止的通知》,依据 2012 年 12 月份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财预【 2012 】 463 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 BT )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 务。因此终止目标合同中北区丙一路、北区丙二路等七个 BT 工程。

经上述变更后合同项目为 35 项,合同总额 7,602.6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完工 35 项,其中兴隆丙三街项目已经进入回购期。 ( 2 )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

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 5 个项目的建设,由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承办施工。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

如前所述,依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兴隆 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南阳沟水系建设项目移交补充协议》,南阳 沟水系项目转入本项目,转入后本合同项目变更为 6 项子项目,预算总投资 10,660 万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经全部完成。

( 3 )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项目

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 5 个市政项目的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自 2011 年开 始,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预算总投资 4,555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其中世纪大街大中修工程、南湖大

88

路中修、洋浦一路中修、 101 国道维修改造 4 个项目已经进入回购期。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企业合并、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外币金融 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年金计划等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558,114.91
13.06
148,541.05
26.61
409,573.86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558,114.91
13.06
148,541.05
26.61
409,573.86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3,714,369.09
86.94
3,714,369.09
100
合计 4,272,484.00
100.00
3,862,910.14
409,573.86
(续)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581,026.80
13.53
142,304.84
24.49
438,721.96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581,026.80
13.53
142,304.84
24.49
438,721.96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3,714,369.09
86.47
3,714,369.09
100
合计 4,295,395.89
3,856,673.93
438,721.96

89

①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9,319.31 965.97 5.00
1 至2年
2 至3年
3 至4年 135,636.00 27,127.20 20.00
4 至5年 10,000.00 2,500.00 25.00
5 年以上 393,159.60 117,947.88 30.00
合计 558,114.91 148,541.05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长春供热发展有限公司 70,139.00 70,139.00 1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1,399,999.22 1,399,999.22 100
吉林省粮油培训中心 602,836.37 602,836.37 100
长春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1,440,000.00 1,440,000.00 100
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100
建设发展总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长春市新华建筑公司 51,394.50 51,394.50 100
合计 3,714,369.09 3,714,369.09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3,995,995.19 元,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3.53%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3,713,283.47 元。

90

2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862,060,612.87
98.30 35,385,140.69

826,675,472.18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38,987,670.83
4.45
5,909,118.94
15.16
33,078,551.89
[组合2]关联方组合 823,072,942.04
93.85 29,476,021.75

3.52
793,596,920.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4,926,019.07
1.70 14,926,019.07

100
合计 876,986,631.94
100 50,311,159.76

826,675,472.18

(续)

(续)
年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1,264,400,583.09
98.87
34,511,610.44
1,229,888,972.65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37,678,325.22
2.95
5,035,588.69
13.36

32,642,736.53
[组合2]关联方组合 1,226,722,257.87
95.92
29,476,021.75
2.40
1,197,246,236.1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4,487,619.07
1.13
14,487,619.07
100
合计 1,278,888,202.16
48,999,229.51
1,229,888,972.65

91

①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650,439.74 432,521.99 5.00
1 至2年 10,461,719.64 1,046,171.97 10.00
2 至3年 8,886,766.12 1,333,014.92 15.00
3 至4年 1,990,365.33 398,073.06 20.00
4 至5年 3,540.00 885.00 25.00
5 年以上 8,994,840.00 2,698,452.00 30.00
合计 38,987,670.83 5,909,118.94

②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进出口有限公司 15,705,213.50 15,705,213.50 100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 13,770,808.25 13,770,808.25 100
合计 29,476,021.75 29,476,021.75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中华桦甸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640,000.00 2,640,000.00 100
开发区市政维护处 1,302,605.26 1,302,605.26 100
开发区物贸公司 1,261,654.70 1,261,654.70 1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公司 1,154,200.00 1,154,200.00 100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1,000,000.00 1,000,000.00 100
其他(36项) 7,567,559.11 7,567,559.11 100
合计 14,926,019.07 14,926,019.07

92

(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46,036,583.00 1,250,512,688.83
BT建设期利息 28,429,826.62 20,704,177.61
备用金 651,449.51 660,311.51
保证金 22,638.00 5,672,638.00
代扣代缴 18,499.63 24,850.13
BT回购款 495,699.10
其他 1,331,936.08 1,313,536.08
合计 876,986,631.94 1,278,888,202.16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年末余额合计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往来款 545,084,237.92 1至3年 62.15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
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81,916,193.45 1年以内 9.3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
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往来款 42,299,367.94 1至5年 4.82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往来款 40,413,802.50 1至5年 4.61
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
往来款 29,878,190.90 1至2年 3.41
合计 739,591,792.71 84.33

3 、长期股权投资

(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165,027,946.39 10,850,000.00 1,154,177,946.39 1,150,027,946.39 10,850,000.00 1,139,177,946.39
其他股权投资
合计 1,165,027,946.39 10,850,000.00 1,154,177,946.39 1,150,027,946.39 10,850,000.00 1,139,177,946.39

93

( 2 )对子公司投资

本年
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减值 年末余额
准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
商有限公司
9,900,000.00 9,90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工程电气安装有 14,920,000.00 15,000,000.00 29,920,000.00
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筑工程有限公 29,930,000.00 29,93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筑安装有限公 4,950,000.00 4,950,000.00
长春经开大厦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
590,930.19 590,930.19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
公司
17,897,491.47 17,897,491.47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49,928,000.00 49,928,000.00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
950,000.00 950,000.00 950,000.00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986,061,524.73 986,061,524.73
长春经开集团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1,150,027,946.39 15,000,000.00 1,165,027,946.39 10,850,000.00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9,732,238.01 5,595,304.01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其他业务
合计 19,732,238.01 5,595,304.01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94

(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2)主营业务(分行业) (2)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受托一级土地开发 225,978,635.36 160,603,912.97
租赁收入
19,732,238.01
5,595,304.01
11,885,859.09
2,970,548.66
合计
19,732,238.01
5,595,304.01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5、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3,7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
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BT项目产生的投资收益 3,145,961.02 1,040,844.76
其他 60,039,600.77 23,965,033.20
合计 63,319,261.79 25,005,877.96

十五、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4,027.7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11,333.32 详见附注六、4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95

项目 金额 说明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88,512.50 详见附注十一、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6,770.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3,700.00 详见附注六、9
小计 -1,654,277.75
所得税影响额 -447,392.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5.61
合计 -1,207,421.36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 “+” 表示收益及收入 ,"-" 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的规定执行。

96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8% 0.02 0.0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0.43% 0.02 0.02
东的净利润

3 、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 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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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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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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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