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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PALM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Feb 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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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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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2013年2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13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姚文彬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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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广州联动商务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联动”)、广州肯瑞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肯瑞”)、澄迈锐杰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迈锐 杰”)、宋海波、王贵青、李锐、李智超、张洁、韩常春、陈嘉庆(以下简称“动 网先锋股东”)持有的海南动网先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网先锋”) 持有的100%的股权;同时,公司进行配套融资,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定向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不互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1. 购买资产的情况
(1)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动网先锋100%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广州联动持有动网先锋 21.6%股权、广州肯瑞持有动网先锋18%股权、澄迈锐杰持有动网先锋1.95%股权、 宋海波持有动网先锋25%股权、王贵青持有动网先锋14.4%股权、李锐持有动网 先锋10%股权、李智超持有动网先锋4.05%股权、张洁持有动网先锋3%股权、韩 常春持有动网先锋1%股权、陈嘉庆持有动网先锋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将由交易各方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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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价为81,00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动网先锋100%股权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标的股权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割。如本次交 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距2013年12月31日不足30日的,各方应在中国证监会批 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违约责任
A.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 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B.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 应足额赔偿损失金额。
C.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如管理层股东(宋海波、李锐、张洁、 陈嘉庆、韩常春)违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任职期限承 诺,应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有关约定向上市公司支付补 偿。
D.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或股份 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日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违约金,按照股权交割日,交易对方在动网先锋的持股 比例支付给交易对方,但由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
- E.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除交易对方违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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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 逾期一日,应当以交易总对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上 浮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 权交割的除外。
F. 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 反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 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总额为 56,275.5 万元,其中,向王贵青、李智超、广州肯瑞、广州联动支付现金对价 31,542 万元,王贵青、李智超、广州肯瑞、广州联动按其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动网先 锋的出资额占 4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动网先锋出资额的比例收取款项;向宋海波、 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支付现金对价 24,733.5 万元,宋海波、 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按其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动网先锋的 出资额占 6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动网先锋出资额的比例收取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以超募资金支付部分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中 29,272.5 万元将以上市公司超募资金支付,剩余 27,003 万元现 金对价将以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支付。如配 套融资未能实施,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本次发行股份的方案
(1)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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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掌趣科技拟向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以下合称 “发股对象”)发行股份支付其收购对价款的 50%部分,即 24,733.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B.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掌趣科技拟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7,003 万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宋海波、李锐、 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B.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4)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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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掌趣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掌趣科技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23.25 元/股。
掌趣科技本次向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23.2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B.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掌趣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 20.93 元/股,按照《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该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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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 24,733.5 万元,向发股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 为 10,638,061 股。
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按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 动网先锋的股权比例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动网先锋出资的比例计算取得本次发 行的相应股份数量,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应股份数量, |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 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具体情 |
|---|---|---|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所获股份数量(股) |
| 1 | 宋海波 | 6,339,726 |
| 2 | 李锐 | 2,535,892 |
| 3 | 张洁 | 760,767 |
| 4 | 陈嘉庆 | 253,589 |
| 5 | 韩常春 | 253,589 |
| 6 | 澄迈锐杰 | 494,498 |
| 合计 | 10,638,061 |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B.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3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 20.93 元/股计算,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2,901,576 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随之作出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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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张洁、陈嘉庆、澄迈锐杰承诺:自股份交割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 性,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 2015 年度动网先锋《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 试报告》后,张洁、陈嘉庆、澄迈锐杰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方可解锁。
宋海波、韩常春承诺:自股份交割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 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上市公司股份:
1)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动网先锋 2013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宋海 波、韩常春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25%;
2)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动网先锋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宋海 波、韩常春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5%;
3)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动网先锋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 测试报告》后,宋海波、韩常春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 40%;
李锐承诺:李锐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35%及李锐通过澄迈锐 杰间接享有的上市公司权益,自股份交割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并参照张洁、 陈嘉庆、澄迈锐杰的锁定及解锁规则执行;其余 65%股份参照宋海波、韩常春的 锁定及解锁规则执行。
发股对象分别承诺:如发股对象依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发股对象当 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应以当年可解锁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发股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 数为 0,且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发股对象分别承诺:上述“锁定期”所述“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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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
发股对象分别承诺:如发股对象依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发股对象应在 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登记 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 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需明确说明仅上市公司有权作出解除该等锁定的 指令。扣减上述补偿股份后当年可解锁股份尚有余额的,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发 股对象出具确认文件方可解锁,如发股对象已经依照约定计算补偿股份数量并将 其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代管,上市公司应当在五个交易日内出具上述确认文件。 如依据约定发股对象不负有补偿义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发股对象出具确认文件。
上市公司应为发股对象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
发股对象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B.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自其认购的股票完成股权登记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期间损益
自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动网先锋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 上市公司享有;动网先锋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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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交易对方应当于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 上市公司补偿。
标的股权交割后,由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 计机构对动网先锋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 益。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 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动网先锋截至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 23,487,190.4 元及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 归上市公司所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 27,003 万元将用于支付收购动网先锋股权的现金 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全部内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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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海南动网先锋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部分收购款项的议案》
公司在对动网先锋进行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使用超 募资金 29,272.5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动网 先锋 100% 股权。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支付动网先锋部分收购款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广州联动商务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广州肯瑞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澄迈锐杰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王贵青、李智超、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 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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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 金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履行 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 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动网先锋的《海南动 网先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3]000410 号)、《海南动网先 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427 号)及《北京 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海南动网先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 100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参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海南动网先锋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 1008 号号)评估结果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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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72.02 万元,由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81,009 万元。其中, 本次向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确定为 23.25 元/股。动网先锋各股东所获对价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交易对方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合计 |
|---|---|---|---|---|
| 1 | 广州联动 | 11,736.560 | 0 | 11,736.56 |
| 2 | 广州肯瑞 | 9,780.470 | 0 | 9,780.47 |
| 3 | 王贵青 | 7,824.370 | 0 | 7,824.37 |
| 4 | 李智超 | 2,200.600 | 0 | 2,200.60 |
| 5 | 宋海波 | 14,739.865 | 14,739.865 | 29,479.73 |
| 6 | 李锐 | 5,895.950 | 5,895.950 | 11,791.90 |
| 7 | 张洁 | 1,768.785 | 1,768.785 | 3,537.57 |
| 8 | 陈嘉庆 | 589.595 | 589.595 | 1,179.19 |
| 9 | 韩常春 | 589.595 | 589.595 | 1,179.19 |
| 10 | 澄迈锐杰 | 1,149.710 | 1,149.710 | 2,299.42 |
| 合计 | 56,275.5 | 24,733.5 | 81,009.00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 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 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联动商务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肯瑞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澄迈锐杰科技咨询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王贵青、李智超、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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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通过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联动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广州肯瑞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澄迈锐杰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王贵青、李智超、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前述协议即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12 年度 < 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 审核报告 > 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3]000409 号)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审核 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426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议
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议案》,批准 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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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有限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组 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授 权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顺利进行,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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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报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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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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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办理本次 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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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事项;
- 如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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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 < 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的议
案》
董事会拟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召集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 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宜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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