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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niko Advanced Plastic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Nov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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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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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19 证券简称: 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59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灿 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65,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41%;高级管理 人员钟理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3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王灿耀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 0.2395%;高级管理人员钟理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0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停止减持股份。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董事王灿耀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钟理明先生
1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王灿耀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565,588 | 0.9941% | IPO前取得:4,565,588股 |
| 钟理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600,000 | 0.7838% | IPO前取得:3,6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王灿耀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钟理明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王灿耀 | 不超过:1,100,000股 | 不超过:0.239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0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00,000股 | 2021/12/20~2022/6/1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钟理明 | 不超过:600,000股 | 不超过:0.130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 2021/12/20~2022/6/1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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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6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王灿耀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理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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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王灿耀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钟理明先生根据自身 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灿耀先生、钟理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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