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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niko Advanced Plastic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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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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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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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219 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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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 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事宜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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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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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有部分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 数。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 需现场参会的人员,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 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 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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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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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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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 2 号公司研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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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视频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
| 1 |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 2 |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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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3 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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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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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2021 年度,根据会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 司拟在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5,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担保公司 | 被担保公司 | 拟担保授信额 度(万元) |
|---|---|---|---|
| 1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圆 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 |
210,000 |
| 2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 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 |
| 3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 |
| 总 计 | 355,000 |
上述额度为 2021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 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 的前提下,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上述子公司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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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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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575,000 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银行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 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 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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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实现公司对上游产业链的布局,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与安徽芜湖三山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润资产”)签订《年 产 35 万吨聚乳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引入公司、朗润资产在三山经济开发区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展年 产 35 万吨聚乳酸项目。
根据协议约定,由公司、朗润资产、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其他非关联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预计不超过 36,000.00 万 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不超过 12,2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不超过 33.89%,朗润资 产拟以货币出资不超过 1,2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不超过 3.33%。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货币出资不超过 12,1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不超过 33.61%。 项目公司的剩余注册资本由其他投资方认购。其他投资方确定后,项目公司所有投资 方应共同签署关于成立项目公司的正式投资协议。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预计不超过 36,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乳酸、丙交酯、聚乳酸树脂、聚乳酸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 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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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1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200.00 | 33.89% |
|---|---|---|---|
| 2 | 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00.00 | 33.61% |
| 3 | 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 | 3.33% |
| 4 | 其他非关联投资方 | 10,500.00 | 29.17% |
| 合计 | 36,000.00 | 100.00% |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朗润资产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朗润资产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朗润资产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芜湖市安泰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芜 湖市兴众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芜湖润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 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及其他系列 多种产品平台,聚乳酸作为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一种,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上游原料 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通过本次合资开展项目投资,顺应了市场发展方 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对上游产业链的布局。
公司已与其他有关各方对共同投资开展聚乳酸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作为聚乳酸项目运 营主体的项目公司尚未正式设立,各方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已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了 初步约定,项目公司后续开展业务超出注册资本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同时, 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将由项目公司通过团队引入、公开招聘的方式完成。 此外,项目公司已就聚乳酸项目相关技术与国内有关科研院所进行了商务沟通,相关 合作细节尚在协商之中。
公司以参股的方式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不对项目公司进行合并财务报表。公 司对项目公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83%,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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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1)。
关联股东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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