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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BBEC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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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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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22
公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 是 ☐ 否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 是 ☐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1.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 是 ☑ 否

  1.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 是 ☑ 否

  1.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 是 ☑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3% 营业收入的0.1%≤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3%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管理层已经或涉嫌舞弊;
3、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3、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0.3% 营业收入的0.1%≤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0.3%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公司决策程序严重不合理,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4、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持续经营受到挑战,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
重要缺陷 1、重要制度或流程指引的缺失;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继续评估和完善内部控制,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1.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黄源浩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