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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Apr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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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1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 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599,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成交总金额为 184,538,556.3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 励的股份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 例达到 1%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 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 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上述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定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7,599,927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599,927 股股

份,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54,025,962 股减少为 746,426,035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 1 楼

2、申报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

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 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3、联系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

  • 5、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