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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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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1-04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 司”)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 28 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80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绩效考核 未达标,不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预计注销日期
485,030 485,030 2021年11月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 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自 2021 年 4 月 24 日起 45 天内,公 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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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等 28 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80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本次将以 回购价格 15.64 元/股(另加上分红税款)回购已获授但不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18,500 股;以 19.01 元/股(另加上分红税款)回购已获授但不得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166,530 股;共计回购 485,03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08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85,03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52,01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235617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10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485,03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7,040 -485,030 452,01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53,758,682 0 753,758,682
股份合计 754,695,722 -485,030 754,210,692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 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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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其进行阶段履行了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程序 ,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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