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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Nov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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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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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 相对应;

  •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目标相符;

  •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 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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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 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 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 外部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 发放薪酬。任职津贴数额可由董事会建议调整,报股东会通过。

  • (二) 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 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 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 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各年度 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 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 公司不予发放,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 (一)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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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 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 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 (一) 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 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 参考依据;

    •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 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 (三) 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 (四) 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 (五) 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附则

  •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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