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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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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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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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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1.3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宜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燕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7,989,920,022.65 8,107,404,791.79 -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4,964,180,782.53 5,015,532,810.23 -1.0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02,071,350.49 409,269,004.24 -1.7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230,097,349.01 5,769,570,367.04 -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509,082,615.92 602,188,049.79 -1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377,757,672.75 416,037,371.91 -9.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10.35 12.71 减少2.3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67 0.80 -1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67 0.8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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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287,417.14 -13,846,479.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06,258.99 61,610,798.7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8,806,983.57 90,625,332.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42,004.92 16,320,611.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23,077.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645.31 -183,533.32
所得税影响额 -2,207,539.20 -25,524,863.84
合计 15,120,645.83 131,324,943.1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3,55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山市欧普投
资股份有限公
348,016,186 46.03 0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马秀慧 141,142,856 18.67 0 0 境内自然
王耀海 136,614,994 18.07 0 质押 26,968,000 境内自然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24,212,559 3.20 0 0 其他
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7,599,927 1.01 0 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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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环
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5,450,209 5,450,209 0.72 0 0 0 其他
绍兴世合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4,804,079 0.64 0 质押 2,100,00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787,823 0.63 0 0 其他
挪威中央银行
-自有资金
4,707,900 0.62 0 0 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成长领
航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4,403,792 0.58 0 0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348,016,186 人民币普通股 348,016,186
马秀慧 141,142,856 人民币普通股 141,142,856
王耀海 136,614,994 人民币普通股 136,614,9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212,559 人民币普通股 24,212,55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
7,599,927 人民币普通股 7,599,9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50,209 人民币普通股 5,450,209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
4,804,079 人民币普通股 4,804,0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4,787,823 人民币普通股 4,787,823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4,70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7,9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4,403,792 人民币普通股 4,40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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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为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行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926,053.40 612,851.77 51.11% 主要系本期期末应
收银行承兑汇票增
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25,551,723.39 54,489,304.42 130.42% 主要系本期末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应收账款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7,331,185.93 35,888,957.82 31.88% 主要系市场活动的
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9,449,230.18 21,420,043.17 -55.89%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
程结转所致
无形资产 343,048,102.17 125,378,633.22 173.61% 主要系本期民众工
业园建设购买土地
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405,273,224.17 259,617,491.93 56.10% 主要系本期短期银
行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 6,988,159.10 1,523,107.60 358.81% 主要系本期远期外
汇合约增加亏损所
应付票据 6,877,838.85 54,865,934.49 -87.46% 主要系本期以银行
承兑汇票结算的采
购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 111,742,881.20 -100.00% 主要系采用新收入
准则,将销售商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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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取的预收账款重分
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 119,234,548.09 - 100.00% 主要系采用新收入
准则,将销售商品收
取的预收账款重分
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 630,936.85 - 100.00% 主要系本期新增固
定资产融资租赁业
务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8,841,814.03 13,790,248.51 -35.88% 主要系本期应付融
资款减少所致
减:库存股 224,346,584.19 39,971,166.67 461.27% 主要系本期股票回
购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3,907,101.57 927,344.26 321.32% 主要系本期转让子
公司上海乾隆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总部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民众 镇,占地约 450 亩,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 25.8 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分期投入(最终以 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编号: 2018-027、2018-029、2018-032)。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26 日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项目后续具体事 项。

2018 年 9 月 12 日,项目公司欧普(中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注册资金为 3 亿元。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中山市商务局签署了《欧普照明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 25.8 亿元,其中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金约人民币 3 亿元,项目总体固定 资产投资约 24.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编号: 2019-001)。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通过土地招拍挂,拍得土地,土地价款为 2.13 亿元。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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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耀海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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