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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Oct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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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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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5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76.49万股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4 年 8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7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7.76 元/股。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 2、授予登记数量:576.49 万股

  • 3、授予登记人数:311 名

  • 4、授予价格:每股 7.76 元

  •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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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9.27 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20 人变更为 311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95.76 万股调整为 576.49 万股。除上述调整 外,未有其他调整。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完成情况:

占本计划首次 占本次授予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时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马志伟 董事 40.00 6.94% 0.0537%
张雪娟 首席财务官 10.00 1.73% 0.0134%
胡兴 董事会秘书 3.00 0.52% 0.004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08)
523.49 90.81% 0.7025%
首次授予合计(311) 576.49 100.00% 0.773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如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额外规定,从其规定。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2)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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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 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出具了《欧 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33 号)。在资金 缴纳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9.27 万股。 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20 人变更为 311 人,实际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95.76 万股调整为 576.49 万股。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止, 公司实际收到 311 名激励对象缴纳 576.49 万股所对应的认购款人民币 44,735,624.00 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不会改变公司注册资本。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6.49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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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股份数量
(股)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
(股)
变更后股份数量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69,200 5,764,900 10,334,1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0,655,975 -5,764,900 734,891,075
合计 745,225,175 0 745,225,175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4,735,624.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 576.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 3,735.66 万元,前述总费用 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分摊,同时增加资 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授予的 576.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 摊销的总费用为 3,735.66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4

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2025 2026 2027
股票(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76.49 3,735.66 726.38 1,805.57 871.65 332.06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3、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费用科目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 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积极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 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 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 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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