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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y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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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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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3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普”),为欧普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苏州欧普提供不超 过 17,000 万元的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前,公 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41,455.2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 货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2.08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在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公司对担保合同金额统计是按照最高额保证 合同口径统计)

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 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继续为苏州欧普提供不超过 17,000 万 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担保。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对外 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 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 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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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6.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 其他货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6)。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41,455.2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2.08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8,455.20 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的其他货币),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公司对担保合 同金额统计是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口径统计)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3、注册地点: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 4、法定代表人:马秀慧

  • 5、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的研 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 复合板材、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 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 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 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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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2 年底经审计总资产为 154,178.79 万元,总负债 为 52,419.9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4.00%;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64,219.70 万元,净利润为 13,152.49 万元;2022 年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为 51,913.10 万元。2023 年 3 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56,381.70 万元,总负 债为 53,956.5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4.50%;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55,962.38 万元,净利润为 666.36 万元;2023 年 3 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为 53,529.41 万元。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 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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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 内容是为了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 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 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 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 2022 年度公司 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30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 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关于 2022 年度总担保额度的授权,系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 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8 亿元,均为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6.6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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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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