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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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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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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 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将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 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 管理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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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0亿元 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 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 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本年度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风险可控 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 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 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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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建立 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 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 8,107,404,791.79 8,560,462,125.08
总负债 3,090,944,637.30 3,308,350,54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5,532,810.23 5,249,115,406.00
项目 2019年度
(经审计)
2020年度
(经审计)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430,088.61 1,030,698,405.12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中短期、风险可控的 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 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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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 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 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 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 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 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对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 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4月22日),公司及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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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40.65亿元。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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