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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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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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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4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国际”), 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 本次为欧普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普国际因日常经营需要,需与银行签署融资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与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香 港)”)签署《保证函》,公司为欧普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担保。

(二)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授权对外 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 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 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 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20)。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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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英文名称:OPPLE LIGHT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地点:Room 2108, 21/F, C C WU Building, 302-308 Hennessey Road,

  • Wanchai, Hong Kong

  • 4、注册资本:1,375 万美元

  • 5、经营范围:销售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以及照明线路系统的设

  • 计,并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19 年底,经审计总资产为 46,876.13 万元,总负 债为 35,569.5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88%;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344.07 万 元,净利润为-742.50 万元;2019 年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25,961.75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为 35,569.52 万元。2020 年 6 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0,784.11 万元,总 负债为 35,517.9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94%;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6,162.76 万元,净利润为 5,068.89 万元;2020 年 6 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 28,435.19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为 35,517.9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花旗香港签署的《担保书》 担保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欧普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人:花旗银行香港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欧普照明为欧普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担保

担保期间:自该融资函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直至债权人 依据融资协议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 期日后的两年止。

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协议项下债 务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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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 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 2020 年度公司 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30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 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关于 2020 年度总担保额度的授权,系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 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0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约合 15.7 亿元人民 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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