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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l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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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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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欧 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胡兴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胡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董事会对胡兴先生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 意聘任胡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雍、苏锡嘉、卢生江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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