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PPLE LIGHT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2, 2019

57687_rns_2019-08-22_a2462aaf-8292-42ff-953f-44e4f516562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钰昌、刘家雍、苏锡嘉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