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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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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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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0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中期财 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 执行。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

账款”项目;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 “应付账款”项目。

公司的科目设置及会计政策按此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 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欧普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