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PPLE LIGHT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17, 2018

57687_rns_2018-04-17_d6520fbb-911f-4de8-aa22-3ec43a60015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具体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小洋、林良琦、黄钰昌、刘家雍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