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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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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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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欧普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
(二)聘任年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 的审计费用。
二、2024 年年审机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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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审计,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了 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年审机构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 查,并对其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能够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2025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机 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计划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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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年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特此报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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